地質災害審計
①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同是否要交稅
必須交,一定要交
② 年度全國地質災害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報告
本報告所指的地質災害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評估方式採用收集資料和綜合分析,評估依據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評估重點是國家層面關注的重大地質災害,即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
本報告中所有統計數據未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相關數據。
一、基本情況
2013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5403起,其中滑坡9849起、崩塌3313起、泥石流1541起、地面塌陷371起、地裂縫301起、地面沉降28起,直接經濟損失102億元。造成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有203起,共造成481人死亡、188人失蹤、264人受傷。與2012年同期相比,2013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造成死亡失蹤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均有所增加,分別增加7.5%、78.4%和93.2%(表1)。
表1 2013年與2012年同期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對比
2013年我國除上海、天津外的其餘29個省(區、市)均發生過不同數量的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甘肅、四川、廣東、湖南、浙江和廣西等省(區、市)。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肅、四川和廣東等省;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四川、西藏和雲南等省(區);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肅、四川和遼寧等省。
二、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國務院領導同志多次做出明確指示。我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在工作中不斷創新機制,完善措施,全力做好地質災害應對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通過召開2013年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會議,總結以往工作的經驗與教訓、研討工作推進措施並部署全年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為全年地質災害應對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可靠的保障。2013年,在相關部門的密切合作下,在各級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咨詢專家和群測群防員的共同努力下,全國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一)各級黨委政府狠抓落實。
2013年各級地方黨委、政府認真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全國已有21個省份、161個市、990個縣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6個省份、171個市、420個縣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機構。我部建立了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和7個區片應急專家隊伍,就近指導地方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二是中央和地方加大了防治經費投入力度。全國共有30個省(區、市)、208個市(地、州)、1179個縣(市、區)設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三是加強了地質災害調查評估與隱患排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地質災害勘查1萬余處;四川蘆山「4·20」地震發生後,派出67個工作組、500餘人次開展震區地質災害調查,編錄地質災害隱患點14319處;在三峽庫區建立了255處重大崩塌滑坡和重點庫岸段的專業監測網並實施了專業監測,完成了28個縣(區)級監測站的建設和縣(區)、鄉(鎮)、村(組)三級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建設,實現了對3049處崩塌滑坡(涉及59.5萬人)動態有效監測,並啟動了三峽後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國共有2032個城鄉建設及相關規劃、10萬多個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15萬個隱患點進一步完善了防災預案;四是應急演練與技術培訓工作卓有成效。2013年全國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1.7萬次,參加人數達129萬多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技術演練與培訓123次,參加人數達4萬多人次;全年共培訓群測群防員超過40萬人次。五是總結經驗,推廣成果。調研總結各地防治工作經驗,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工作經驗交流。通過報紙和網路等媒體,向各地推廣宣傳好的經驗做法,明顯提升了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能力。
(二)相關部門配合密切。
我部與國務院相關部委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協同防治地質災害的工作力度。一是繼續深化與中國氣象局合作開展預警預報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與氣象部門信息共享和信息通報機制更加健全和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精細化水平得到顯著提高。通過建立部門聯合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全國已有30個省(區、市)、323個市(地、州、盟)、1880個縣(市、區)建立了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體系。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已被社會各界尤其是地質災害多發區的人民群眾廣泛接受。聯合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十年工作總結,總結了預警工作機制、技術方法和減災成效等方面的成功經驗與存在問題,為改進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礎。二是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及各級地方政府努力加大全國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財政2013年投入資金超過200億元。三是與水利、教育、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旅遊、能源和科技等部門協調聯動,繼續加強相關領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在地質災害評估與監測等方面進展明顯。
(三)國土資源部門指導有效。
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質災害防治最高價值准則,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時,2月即召開2013年度全國地質災害趨勢預測會商會,分析形勢,研判趨勢,確定防範重點。3月下發通知,提出總體工作要求。4月召開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視頻會議、5月召開全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暨技術培訓會,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在汛期和關鍵時段召開3次全國視頻會,針對降雨、台風、冰雪凍融等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情況,發出相關防災通知19次,對防治工作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11月召開全國地質災害災情統計研討會,強調了新形勢下地質災害災情統計和地質環境綜合統計工作的重要性,並對各省(區、市)地質災害統計人員進行了災情報送標准、規范和技術要求培訓。二是加強監督指導,開展巡查排查復查。我部全年共50餘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負責同志帶隊的工作組檢查指導,在31個省(區、市)安排100餘名區片專家長期駐守。針對局地強降雨、台風等天氣,各地充分發揮群測群防體系作用,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省市縣三級共組織督促檢查組、隱患巡查組超萬次。針對1月11日雲南鎮雄縣果珠鄉山體滑坡、3月29日西藏墨竹工卡縣滑坡、4月20日四川蘆山7.0級強烈地震、7月10日四川都江堰市三溪村山體滑坡、7月22日甘肅漳縣岷縣6.6級地震等重、特大型地質災害事件,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派出工作組及專家組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三是繼續完善監測預警信息發布,全年共製作170份汛期國家級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產品,在中央電視台發布111次(橙色預警92次、紅色預警19次),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中國地質環境信息網、國土資源手機報發布160次(黃色預警以上)。通過網路QQ群建立地質災害預警多媒體共享服務平台,可隨時瀏覽查閱。另外,針對台風、地震等緊急情況開展的應急預警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例如,四川「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期間,發布地震區地質災害紅色預警7次、橙色預警4次,提醒當地居民和救災人員注意防範地震餘震及降雨誘發的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10月6日,為防範「菲特」台風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我部協同中國氣象局以及浙江、江西、安徽和福建等省,應急啟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發布地質災害紅色預警信息,警示當地居民和提醒相關部門注意地質災害防範。
(四)群測群防應對能力提升。
大力加強群測群防隊伍建設,組織培訓大批群測群防監測員,增加群測群防覆蓋范圍,提升基層突發地質災害應對能力。一是繼續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十有縣」建設,全國「十有縣」總數達到1765個,覆蓋95%以上的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同時啟動了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二是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尤其是臨災應急避險知識的宣傳力度,採取多種簡便易懂、易學易會的方式,推廣宣傳地質災害「五步避險法」、抗擊地質災害典型事跡等,使幹部群眾的防災知識、避險意識進一步增強。三是各地群測群防隊伍建設繼續發展,全國群測群防員已超過35萬名,已成為應急避險和重特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重要工作力量。
(五)應急隊伍逐步建實建強。
隨著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開展,應急隊伍力量蓬勃發展。一是應急隊伍建設迅速發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級設立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專業技術支撐隊伍。二是專業技術力量不斷加強。全國各級應急機構共有數千名應急專家分布在各省(區、市)指導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近3500傢具有地質災害防治資質的專業隊伍共計20多萬人承擔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汛期派出專家3000餘人次參與2013年的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核查和應急處置。三是廣泛調動社會力量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通過組織培訓、宣傳教育等方式,動員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得力有效。
為有效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定了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並不斷豐富和完善。一是加強隊伍的組織管理,明確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職責定位。各級職能部門完善監督考核制度,不斷優化目標,細化工作內容。二是加快完善地質災害應急制度與技術標准體系,積極推進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標准、應急處置技術指南、應急裝備配置標准、應急防治技術要求、應急演練指南等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規范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行動。三是建立地質災害防治資金保障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廣拓資金渠道,鼓勵企業和個人投入,爭取國際組織資助和社會民間捐助。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並加大審計力度,保證資金的有效利用。四是建立地質災害防治物資儲備制度。對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勘查設計、施工、監測等方面的物資進行有效儲備管理。
三、工作建議
汛期(5-9月)是地質災害的主要發生期,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2014年,國土資源部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災減災的各項要求,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加強日常防災工作,重點做好四川、雲南、重慶、貴州、遼寧、廣東、廣西、福建、陝西、甘肅、浙江、安徽、新疆、山西、西藏、青海、吉林、河南等省(區、市)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工作,有效防範因異常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特別關注三峽庫區、汶川、玉樹、彝良、雅安、漳縣岷縣等地震災區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區;注意防範沿海地區由於台風引發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繼續全面貫徹落實《決定》。
一是研判趨勢,實時分析雨情、水情、災情、險情的動態變化,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實。二是以人為本,積極主動避災,一旦有極端氣象或成災跡象,立即把危險地帶人員撤出,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狠抓重點,重點防範城鎮、鄉村、丘陵山區、旅遊景點等人員集中區和交通幹道、重要流域、重點設施周邊等部位,尤其要強化工程施工場所人員的防災意識,落實防範措施。四是加強落實,狠抓調查排查、監測預警、宣傳演練、綜合防治、應急搶險、科技研究等工作的落實,克服鬆懈、麻痹等思想。五是協調配合,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做好防災信息共享、應急預案完善、防治資金安排、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統籌做好地災防治與城鄉規劃、生態整治、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工作,有效消除地災隱患,規避災害風險。
(二)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體系。
健全完善各級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國家級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與地質災害應急區域分中心,指導重點省(區、市)建實建強地質災害應急專業隊伍。實現地質災害易發省(區、市)應急會商的互聯互通,初步建成應急信息支撐平台,建設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與應急技術標准體系,顯著提高我國地質災害應急業務技術水平。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培訓與演練。
擴大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覆蓋面,豐富宣傳方式。根據實際要求組織相關培訓與演練,督促、指導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開展相關地質災害應急培訓與演練。
四、典型案例分析
2013年,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質災害113起,造成312人死亡失蹤、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7.3億元;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大型地質災害有194起,造成63人死亡失蹤、4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3.5億元。2013年3起典型地質災害情況如下:
(一)雲南省鎮雄縣趙家溝「1·11」滑坡災害。
1.基本情況。
2013年1月11日8時18分,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果珠鄉高坡村趙家溝發生滑坡災害,造成46人死亡、2人受傷。
通過現場調查、無人機獲取影像分析等,測算滑坡啟動物源體長約120米、寬約110米、平均厚約16米,總體積約21萬立方米。滑坡物源啟動後,在快速運動過程中對斜坡和溝谷的殘坡積土層進行碰撞和鏟刮,裹攜了大量岩土體和碎屑物,使滑坡堆積體體積增加至約40萬立方米。滑坡途中發生兩次碰撞偏轉,形成滑程約900米的高速遠程滑坡。
2.成因分析。
趙家溝滑坡是一起在特殊地形地貌、地層岩土和氣象條件下形成的,具有突發性、隱蔽性和破壞性的特大型地質災害,主要成因如下:
一是地形地貌山高坡陡。滑坡後緣高程1735米,趙家溝村民組所在地高程1556米,高差達179米。滑坡區陡坎與斜長緩坡交替,整體地形坡角約35度,滑坡所處的陡坎部位的地形坡角達50度,斜坡穩定性較差。
二是斜坡岩土體鬆散破碎。滑坡發生在第四紀鬆散的殘坡積粘性土夾碎塊石中,主要由二疊紀軟弱砂頁岩風化破碎形成,十分鬆散,整體性差、強度低。
三是冰雪凍融導致土體軟化、強度降低。滑坡發生區域長期乾旱,近一個月來持續雨雪凍融天氣,地表水不斷滲入鬆散土體,使土體含水量增加、自身重量增大、土體軟化、強度降低,斜坡在重力作用下易於變形破壞。
四是受到彝良地震的影響。滑坡發生地距2012年「9.7」彝良地震震中約100千米,是彝良地震的Ⅳ度影響區,地震對斜坡岩土結構和土體完整性有一定影響。
3.應急處置。
(1)趙家溝上方斜坡及平台上滑坡堆積物結構鬆散,有再次向下滑動的可能,對該區域開展監測巡查工作,避免堆積物再次向下滑動造成人員傷亡;
(2)滑坡區東側不穩定性斜坡穩定性差,對下方趙家溝、曾家寨村民小組構成威脅,加強監測,居民轉移安置;
(3)開展村莊搬遷選址場地地質環境調查評估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4)加強專業指導,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發現地質災害隱患及時納入了監控范圍。
4.啟示。
(1)在西南山區,特別是雲、貴、川接壤的烏蒙山區,除關注汛期多雨對滑坡等突發地質災害的觸發外,持續時間長、地表徑流少、入滲多的久雨(雪)也是觸發滑坡災害的主要因素,需要加強監測預警。
(2)加強對冬季雨雪天氣引發地質災害及高位遠程滑坡的預警預報及防治技術研究。
(二)西藏墨竹工卡縣「3·29」特大型滑坡災害。
1.基本情況。
2013年3月29日凌晨6時許,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墨竹工卡縣扎西崗鄉普朗溝澤日山東坡約30萬立方米塊碎石土體殘坡積物失穩滑動,其後推動前緣鬆散堆積體失穩形成整體滑動。滑坡進入溝谷後,進一步鏟刮溝底和兩側鬆散堆積物,形成約2000米的滑坡-碎屑流,溝口段堆積體長約600米、寬70~180米、厚15~25米,總體積約200萬立方米。滑坡碎屑流摧毀掩埋溝口施工人員暫住地,災害造成66人死亡、17人失蹤。
2.成因分析。
「3.29」滑坡災害是在地形陡峻、岩石破碎、冰雪凍融強烈等因素綜合作用下形成的一起特大型滑坡-碎屑流地質災害。滑坡成因如下:
(1)滑坡位於普朗溝源頭,地形陡峻,坡度達42度~45度,呈「V」型狹長溝谷,滑坡源頭到堆積區長約2000米。滑坡後緣高程5359米,前緣高程4535米,高差824米。
(2)區內地質條件復雜,推覆構造、滑覆構造發育,新構造活動強烈。出露地層主要有多期形成的火成岩、沉積岩,岩石蝕變強烈,岩體破碎。表層第四系主要為塊碎石層,被當地群眾稱為「澤日山」(意即「碎石山」)。
(3)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期間,氣候極度乾燥,3月以後,連續多次陣雪,雪水滲透,降低了斜坡體穩定性。
(4)滑坡的啟動過程系後緣殘坡積體失穩滑動,推動前緣鬆散堆積體,形成整體滑動。
3.應急處置。
開展普朗溝流域地質災害隱患排查,評估選定下游群眾的搬遷點。加強群測群防工作,落實監測預警責任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標明對地質災害位置、誘發因素、居民注意事項、預警信號、撤離路線和避險安置點等,努力降低地質災害的危害。
4.啟示。
(1)加強對滑坡隱患點源頭的監測預警,加大宣傳力度,普及地質災害預防知識,指導群眾提高識別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能力。
(2)高度重視居民區、工程建設區、工礦企業、旅遊區和臨時人員居住地等場址的地質安全評估,加強監測預警,落實防災預案和責任制,有效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的危害。
(三)四川都江堰市三溪村「7·10」特大型滑坡災害。
1.基本情況。
2013年7月10日10時30分,四川省都江堰市中興鎮三溪村一組發生大型高位山體滑坡災害。災害共造成45人死亡、116人失蹤。
2.成因分析。
滑坡災害所處區域為龍門山向成都平原的過渡地帶,地貌上屬於構造侵蝕地貌和全新統沖洪積堆積地貌。出露地層主要為白堊系的砂礫岩,岩體強度大。自7月8日20時起,都江堰市出現區域性大暴雨天氣,至7月10日20時,累計最大降雨量達到1059毫米,是1954年都江堰市有氣象記錄以來雨量最大的一次降雨。
經調查,滑坡後緣高程1132米,前緣高程755米,高差377米。滑坡堆積區長約1200米,平均寬約150米,平均堆積厚度10米,估算滑坡體積約180萬立方米。滑坡位於自然斜坡的陡傾地帶,中部溝谷堆積有大量鬆散碎屑物,下部為地勢較為平坦的村莊。特大暴雨形成的坡面地表水大量匯入坡體內部的貫通性裂縫,形成高水頭壓力,在壓力推動下,上部岩體發生崩滑,對溝谷中飽水的鬆散堆積體形成沖擊侵蝕,觸發流狀滑動並鏟刮鬆散體,導致滑坡體積增大,對下部村莊形成破壞。由於滑坡岩體強度大、外觀無裂縫,且植被異常茂密,災害隱蔽性極強。另外,此次災害具有突發性強和規模大等特點,因此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
3.應急處置。
災害發生後,滑坡體後緣臨空,其上寬約200米較平緩坡體上堆積有約30萬立方米崩塌岩體,崩塌堆積岩體距臨空面約50米,進行了加強監測預警。
4.啟示。
加強高位山體滑坡的研究,尤其是遠程碎屑流地區滑坡的監測。此外,加大地質災害低易發區的排查和巡查力度,做到「溝到頭,坡到頂」。
③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運行機制與資金籌措
9.10.1 運行機制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實行規范化管理。
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質災害減災工程運行機制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按地質災害等級,由負責組織實施減災工程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勘查(調查)結論提出治理方案;
2)報相應的人民政府批准;
3)資質審驗、工程招投標;
4)工程施工與質量監理;
5)工程完工驗收;
6)工程運營與治理效果監測;
7)項目經費決算審計;
8)工程竣工驗收;
9)資料匯交。
工程建設等人類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治理,由責任單位按災害等級將治理方案報轄區內相應級別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必須具備相關的資質證書。工程竣工後,由責任單位組織驗收,驗收專家必須具有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認證的資質。
9.10.2 資金籌措與使用
1)屬於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費用主要由地質災害所在地人民政府出資治理;對造成嚴重影響的特大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和區域性地質災害治理示範工程,實行以中央財政支出為主,省、地、縣財政配套資金的原則。
2)鐵路、公路、水利、礦山等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實行「誰引發、准治理」的原則;工程建設階段的地質災害治理實行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地質災害治理費用由相關部門從工程建設資金中支付;工程運營階段的地質災害治理費用由相關部門從工程運營的利潤中支付。礦山行業將逐步實行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制度。
3)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匹配資金必須到位。
4)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優先保證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程,根據本轄區內前五年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投入的平均費用,確定下一年度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程費用;汛期結束後,對剩餘的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程費用,根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安排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工程或搬遷避讓,使資金使用到最急需、最關鍵的地方,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作用。
5)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費用,結合小城鎮建設和山區脫貧致富計劃,由地方人民政府出資;國家級貧困縣境內的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貼。
④ 貪污地質災害移民款是什麼罪
這個怎麼說呢,從實際角度出發,我覺得你可能碰到很多困難,首先就是檢舉主體版的問題,你是不是能夠檢權舉,你以什麼樣的身份檢舉,這不是一個有良知的村民這么簡單的……紀檢委(一般來說是幹部都會是黨員,紀律檢查委員會應該沒有問題的);其次檢察院反貪局,但這里就存在立案的問題,如果不立案就石沉大海了;再來就是上級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也就是說發錢給你們村的那個部門,不過極有可能他們是穿一條褲子的,也就是說多出來的35個人的錢,不是村主任一個人撈進的;還有,各級信訪部門,上訪嘛,我看多了,有好結果的不多;此外,可以考慮媒體啊,不過媒體的力量是要謹慎使用的,曝光他們的同時,你的信息也會曝光的。
⑤ 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定額工作回顧與建議
此文原載《國土資源經濟參考》2002年第期
預算定額工作是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項目的預算管理可以保證國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我國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定額工作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即20世紀50年代的建立時期、50年代後期至70年代末期的弱化時期、70年代末期至90年代恢復時期和1998年至今的發展時期。
深化地質調查預算定額工作的方向,一是加快預算定額人才培養和正規化隊伍建設,二是深入開展地質調查預算定額業務工作,三是開展經常性的預算定額理論等基礎研究工作。
預算,是對擬開展項目根據不同階段設計文件的具體內容和國家規定的定額、指標及各項應取費用標准等資料,預先計算和確定項目所需投資額的經濟文件。預算定額(標准)是編制項目預算的重要依據,預算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預算的編制、審查、審批和監督、檢查。通過項目的預算管理能夠使項目管理做到事前計劃、事中控制、事後審計。
強化預算管理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是開展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的需要。通過項目的預算管理可以從宏觀上保證國家專項資金能較完整、准確地執行國家的各項政策及有關規定,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國土資源大調查要求地質調查項目充分利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實現以項目管理為中心的管理創新。項目管理包括立項、設計編寫與審查、簽訂項目合同、野外施工與年度檢查、野外驗收、報告編寫與資料匯交、項目驗收等8個環節,其中,與項目預算定額相關的包括根據地質調查項目指南編寫的立項申請和初步審查論證離不開概算;根據批準的立項申請編寫項目設計和審查必須有預算定額(標准);預算審批是項目審批的必備內容;項目審查和驗收也要以預算標准為依據。另外,通過預算定額管理,可以促使項目實施單位優化組織、注重核算,依據地勘單位會計制度及大調查項目經費管理等要求,嚴格支出范圍和質量管理,以期降低勞動消耗、材料消耗、機械消耗,提高生產效率,在未來的項目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
1 我國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定額工作回顧
歷史地看,我國地質調查項目預算定額工作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20世紀50年代的建立時期。在學習、借鑒原蘇聯地質勘查定額經驗與方法的基礎上,陸續出台了普查測量、鑽探、山地工程等8種勘探手段的生產、人員、物化勞動等五大類定額,並在全國范圍內用於編制礦區設計預算、年度地質勘探計劃及核算計件工資等。
第二階段:20世紀50年代後期至70年代末期的弱化時期。在「大躍進」、「破」字當頭、「煩瑣哲學」、「不算經濟賬,要算政治賬」的錯誤思潮影響下,地質調查預算定額工作被弱化;「文化大革命」更甚,將其說成是「管、卡、壓」的工具被取消。地勘單位實行生產工效無考核、消耗無定額、成本無核算等經濟管理,結果是找了許多呆礦,浪費了許多寶貴的建設資金。
第三階段:20世紀70年代末期至90年代恢復時期。以1978年8月19日原國家地質總局《關於加強定額管理的幾項規定的通知》為標志,各級地勘單位逐步有計劃有步驟地制定人員配備定額、生產定額、材料消耗定額、設備配備定額、流動資金定額並付諸實施。原地礦部重新重視定額管理,要求「繼續推行設計預算制度。要繼續試行分階段的項目設計預算制度,實行節約全額留用,健全定額及有關各項基礎工作」。1984年1月23日,溫家寶同志在「關於1984年地質工作計劃安排的說明」中肯定地指出,「經過三年多的試點,以設計預算包干、節約分成為主要內容的經濟責任制,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說明這種形式是基本可行的」,此時期形成了以《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探統一生產(勞動)定額》為代表的大量的基礎定額。
1985~1995年,預算定額工作側重於建立健全部、局、隊三級定額體系,定額的表現形式逐步走上了綜合化、價格化的道路。1985年初,為適應簡化設計預算和計劃,滿足招標承包的需要,在掌握和分析大量資料的基礎上,採用經驗統計法將預算定額綜合為費用標准。同年,地礦部出台有關制度,要求「計劃體制改革方案的完善一是抓好基礎工作,主要是地質設計、各種定額及費用標准、各種原始記錄等,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形成地質工作的價格體系」。以此為指導,1987年地礦系統全面實施地質項目管理,1988年實行了地質勘探費預算限額管理,1989年以後,地質項目管理進一步轉向成果指標管理。與此同時,圍繞項目管理的各項配套改革措施不斷完善,部分省局制定了內部項目價格體系。這種地質調查項目的預算管理一直延續到1998年。
第四階段:1998年至今的發展時期。1998年下半年以來,伴隨著地勘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商業性地質工作和公益性地質工作分體運行,原地礦部預算與價格中心於1999年5月,根據原有定額資料及地質調查項目的特點,推出了《地質調查概、預算應急標准及相應的地區調整系數》。同年底修訂完成了《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暫行標准》初稿,經審定於2000年2月印刷單行本,並以中地調函〔2000〕30號頒布實施,同時頒布了中地調函〔2000〕39號《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編制暫行辦法》和《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審查暫行辦法》(2001年2月作了部分修改)。截至目前,中國地質調查局已專門組織了5期預算編制培訓班,結業人數達402人。
正是因為地質調查項目組織部門對預算定額工作的重視,項目實施單位的積極配合,使得多年處於徘徊發展狀態的地質調查預算定額工作煥發了新的生機,形成了重視預算定額、強化預算管理的局面。
2 深化地質調查預算定額工作的建議
(1)預算定額人才培養和正規化隊伍建設雙管齊下。為此,必須加大地質調查預算人才培訓工作力度,做到培訓教材系統化、人員培訓層次化、經常化。培訓教材系統化是指既有滿足初、中級預算人員培訓需要的手冊,也有適應培訓「地質調查項目經理」需要的教材與參考書籍;層次化是既要廣泛培養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員,滿足基層設計預算的需要,同時要培養一批精幹、負責的了解地質工作、懂得經濟管理、精通項目預算的中、高級人才;人才培訓經常化是為了保證預算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政策的准確落實,使從事預算工作的人員了解新技術、新方法的應用。
地質調查預算員正規化隊伍建設。定額的科學性、權威性、強制性特點要求預算員隊伍建設、管理必須有行政指導、制度約束。管理機構作為中介組織,掛靠政府機關或相對獨立的事業單位成立專門組織負責本部門全國性定額的制定、修訂及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地質調查預算定額的隊伍管理層次,應根據「野戰軍」建設規劃,逐步形成中國地質調查局——大區地調中心——地調院三級體系。與此同時,現從事預算定額工作、研究的機構應積極協助,配合好項目組織單位的預算管理,爭取做到在服務中鍛煉預算員隊伍、規范預算員隊伍、發展預算員隊伍。
(2)深入開展地質調查預算定額業務工作。首先是地質調查預算定額體系建設。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研究內容,需要大量的艱苦、細致的工作。地質調查預算定額體系包括分類體系(總類和分類)、管理體系和標准層次。一般地,地質調查預算定額可分為生產類(甲類)定額(包括基礎地質調查、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地質災害環境調查)、研究類(乙類)定額(綜合評價研究類、新技術應用研究與開發類、數字化信息分析處理等);管理體繫上,分為局(地調局)管定額、大區管定額和地調院管定額;標准層次可分為,預算定額(基礎定額)、概算定額、估算指標。
其次是預算定額資料庫與項目預算工作現代化建設。預算標准量、價、費分離模式的建立,基礎定額資料庫的建設和項目設計預算編制自動化的實現,為項目預算編制、審查現代化打下了基礎。項目預算編制自動化的目標至少是可以在基礎定額的支持下,輸入可變參數能夠自動生成項目預算表和單項工程費用構成表;管理現代化的基本目標是計算標底程序化、項目預算審查計算機化。實現地調局與各大區地調中心的遠程聯網,可以足不出戶實現項目的立項、設計審查等。
第三,是在滾動修訂、逐漸完善現有預算定額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綜合評價研究類、數字化信息建設等的預算定額研製。
(3)開展預算定額基礎理論研究工作。開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定額與價格理論研究,包括定額與價格理論、預算定額模式與方法、生產的組合與分解以及相關的效率、生產性消耗或流動資源的合理配置等研究。開展國土資源調查評價項目部署經濟合理性研究,主要包括區域性地質調查評價項目的生產組織、生產周期和礦產評價類項目單項工程手段經濟規模和替代工程研究等。開展國外國土資源調查評價項目預算管理問題研究,適應「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戰略的實施,制定走出去、引進來需要的礦業工程預算標准。
⑥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的指導方針、基本原則和目標
9.3.1 指導方針
遵循地質災害自身發展規律,以《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為依據,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穩定為核心,以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以科技為依託,以健全法規和管理體制為手段,堅持「以人為本、人地和諧共處」的原則,把地質災害防治與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不斷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的保障能力。
9.3.2 基本原則
根據我國地質災害發育和分布特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土資源總體規劃,確定我國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的原則如下:
(1)遵循地質災害自身發展規律,「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的原則
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有其自身的客觀規律,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應根據成災環境、致災因素與危害對象的不同,因地制宜地確定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重點,因害設防,合理選擇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方法與技術,使有限的投入產生盡可能大的減災效益。
(2)「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既有威脅人口聚集地和重大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也有威脅邊遠貧困山區分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工程措施治理地質災害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國家每年只能拿出有限的資金用於重點防治。因此,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已發生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需依法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分別採取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
在區域調查的基礎上,全面掌握我國地質災害的分布、危害程度和災害損失情況,綜合考慮全國地質災害分布特點和不同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進行全面統一的規劃,集中物力和財力,選擇重點地區和重大工程進行重點防治,分步實施。
(4)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事關國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的組成部分,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質災害,發揮中央、地方和各行各業的積極性,減災工程費用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鼓勵企業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除特大型地質災害以中央財政補貼為主進行治理外,省、市、縣各級政府根據管理許可權和防治責任分別負責本轄區內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質災害的減災工程。
因工程建設等人類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相關工程建設管理部門負責,誰引發誰治理,治理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5)綜合治理,非工程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加快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信息系統建設,開展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提高整個社會的綜合減災能力;對危害特別嚴重的地質災害實行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減災工程項目規范化管理與市場運行機制相結合的原則
健全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法規體系和技術規范,加強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監督管理,實現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申報、審批、資質管理、工程施工、質量監理、項目經費決算審計、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匯交等規范化管理。
運用市場機制,對地質災害減災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
(7)典型示範與普遍推廣的原則
選擇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質災害點開展示範治理,使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具有示範性和推廣性。
9.3.3 目標
依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規劃期內地質災害趨勢預測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制定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
減災工程規劃目標分兩個階段,近期目標為2004~2010年,遠期目標為2011~2020年。
(1)近期目標(至2010年)
1)以提高減輕地質災害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綜合能力為核心,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與「十五」期間相比,因地質災害死亡的人數降低20%,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降低20%;
2)使威脅縣級以上城鎮、居民集中點以及鐵路和重要交通干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基本治理;
3)使威脅重大工程、大江大河流域生態環境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有效治理;
4)對700個已調查縣(市)境內,威脅零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搬遷避讓工程;
5)對每年新發生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處置;
6)實現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范化管理,推廣應用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新技術、新方法。
(2)遠期目標(2011~2020年)
1)在實現近期目標的基礎上,基本改變我國地質災害日趨嚴重的局面,使地質災害的發生率低於「十五」期間的水平;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與「十五」期間相比,因地質災害死亡的人數降低50%,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降低50%;
2)使威脅鄉級以上城鎮、居民集中點,以及鐵路和重要交通干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根本治理;
3)使威脅重大工程、大江大河流域生態環境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基本治理;
4)對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零散居民點全部完成搬遷避讓工程;
5)對每年新發生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處置;
6)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為地質災害防治、土地資源利用和地質環境保護等提供堅實的保障。
⑦ 四川開啟九寨溝地震災後重建審計內容有哪些
4月8日從審計廳獲悉,四川省日前出台了《四川省「8·8」九寨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審計工作方案》(下簡稱《方案》),由此拉開了災後恢復重建審計工作序幕。未來三年,審計部門對全部重建資金和重點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保障災後恢復重建順利推進和總體目標按期實現。
審計的重點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規劃執行及階段目標完成情況。重點檢查是否按照總體規劃和專項實施方案的要求,及時編制細化項目實施方案、下達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快速啟動建設項目。二是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財政、稅收、金融、土地、生態修復保護、城鄉住房重建、基礎設施等政策措施執行是否到位。三是資金籌集和管理使用情況,重點檢查中央、省和市(州)、縣資金下達是否及時,各項資金是否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使用。四是工程建設管理情況,對社會關注度高和關系災後恢復重建全局的代表性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包括重建進度、建設程序、資金管理、項目質量和環境保護等。
希望九寨溝能早日恢復昔日的風采!
⑧ 地質災害專項基金的用途
第一條 為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結合我縣實際。為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等相關法規,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來源每年包括:縣級財政預算安排20萬元;縣級采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收入入庫數的10%;縣級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入入庫數的10%;縣級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入庫數的5%。
第三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因自然因素引發或難以確定引發責任人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防治。專項資金具體使用主要包括、勘查設計、勘查治理工程、地質災害巡查、應急調查及應急治理工程、監測預警工程、治理規劃等。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和縣物價局共同負責管理。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監督依照本辦法要求執行。
第五條 縣財政設立縣級地質災害治理資金專戶,用於歸集、核算地質災害治理專項資金。各鄉鎮人民政府也要設立地質災害治理資金專戶,並列如本級本年度財政預算。
第六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實行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專款專用,保證效益的原則。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上報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申請立項。上報項目未獲准立項的,其經費或補助經費的不足部分由省、地、縣三級財政按35%:35%:30%比例分擔;
(二)大型地質災害治理經省國土資源廳審查批准後,經費由省、地、縣三級財政按35%:35%:30%比例分擔;
(三)中型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經費由地、縣財政出資解決;
第七條 省財政廳根據省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及經費申請及時將資金撥付到各市(州、地)設立的專項資金賬戶;各市(州、地)財政部門在收到省級撥付的專項資金後,原則上在七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項目承擔縣設立的專項資金賬戶;項目承擔縣的財政部門在收到資金後,根據項目的實施進度,及時將資金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的賬戶;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建立專賬,單獨核算,支出按有關財務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八條 凡經批准立項的省級地質災害治理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各級政府要及時解決應承擔的配套資金,並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
第九條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要預留質量保證金。保證金按項目總經費的10%確定,待項目驗收通過後,由項目所在地財政部門予以撥付。
第十條 省級地質災害項目資金不得用於平衡各級財政預算,不得用於發放職工工資、獎金和津貼,主管部門不得提取管理費。
第十一條 項目承擔單位不得將與項目無關的支出列入本項目開支,不得虛增項目成本。
第十二條 各級財政、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對項目治理情況實行跟蹤檢查,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由縣組織實施的項目,縣財政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將項目實施、資金使用、項目進展等情況,在次年二月底以書面形式報告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和省物價局。
第十三條 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在項目完工後,由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和省物價局組織對項目資金使用進行檢查審計。凡經檢查審計不符規定的,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物價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二00六年八月九日
⑨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有效期為多久
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
生態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惠及子孫的偉大事業和宏偉工程。堅持不懈地搞好生態環境保護是保證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需要。為全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環境保護基本國策,鞏固生態建設成果,努力實現祖國秀美山川的宏偉目標,特製訂本綱要。
一、當前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狀況
(-)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
1.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一定成績。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採取了一系列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重大舉措,加大了生態環境建設力度,使我國一些地區的生態環境得到了有效保護和改善。主要表現在:植樹造林、水土保持、草原建設和國土整治等重點生態工程取得進展;長江、黃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工程全面實施;重點地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和退耕還林還草工程開始啟動;建立了一批不同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生態農業試點示範、生態示範區建設穩步發展;環境保護法制建設逐步完善。
2.全國生態環境狀況仍面臨嚴峻形勢。目前,一些地區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破壞的范圍在擴大,程度在加劇,危害在加重。突出表現在: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源頭的生態環境惡化呈加速趨勢,沿江沿河的重要湖泊、濕地日趨萎縮,特別是北方地區的江河斷流、湖泊乾涸、地下水位下降嚴重,加劇了洪澇災害的危害和植被退化、土地沙化;草原地區的超載放牧、過度開墾和樵採,有林地、多林區的亂砍濫伐,致使林草植被遭到破壞,生態功能衰退,水土流失加劇;礦產資源的亂采濫挖,尤其是沿江、沿岸、沿坡的開發不當,導致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海水倒灌等地質災害頻繁發生;全國野生動植物物種豐富區的面積不斷減少,珍稀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環境惡化,珍貴葯用野生植物數量銳減,生物資源總量下降;近岸海域污染嚴重,海洋漁業資源衰退,珊瑚礁、紅樹林遭到破壞,海岸侵蝕問題突出。生態環境繼續惡化,將嚴重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國家生態環境安全。
(二)當前生態環境惡化的原因
3.資源不合理開發利用是造成生態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一些地區環境保護意識不強,重開發輕保護,重建設輕維護,對資源採取掠奪式、粗放型開發利用方式,超過了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一些部門和單位監管薄弱,執法不嚴,管理不力,致使許多生態環境破壞的現象屢禁不止,加劇了生態環境的退化。同時,長期以來對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投入不足,也是造成生態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切實解決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與問題,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目標
(-)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4.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和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為中心,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和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為目標,緊緊圍繞重點地區、重點生態環境問題,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區推進,加強法治,嚴格監管,堅決打擊人為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保護和改善自然恢復能力,鞏固生態建設成果,努力遏制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為實現祖國秀美山川的宏偉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5.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堅持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並舉。在加大生態環境建設力度的同時,必須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徹底扭轉一些地區邊建設邊破壞的被動局面。
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應充分考慮區域和流域環境污染與生態環境破壞的相互影響和作用,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統一規劃,同步實施,把城鄉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實現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
堅持統籌兼顧,綜合決策,合理開發。正確處理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經濟發展必須遵循自然規律,近期與長遠統一、局部與全局兼顧。進行資源開發活動必須充分考慮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絕不允許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眼前的和局部的經濟利益。
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付費制度。要明確生態環境保護的權、責、利,充分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和技術手段保護生態環境。
(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的目標
6.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是通過生態環境保護,遏制生態環境破壞,減輕自然災害的危害;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科學利用,實現自然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確保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近期目標。到2010年,基本遏制生態環境破壞趨勢。建設一批生態功能保護區,力爭使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的源頭區,長江、松花江流域和西南、西北地區的重要湖泊、濕地,西北重要的綠洲,水土保持重點預防保護區及重點監督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系統和生態功能得到保護與恢復;在切實抓好現有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的同時,抓緊建設一批新的自然保護區,使各類良好自然生態系統及重要物種得到有效保護;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監管體系,使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得到有效執行,重點資源開發區的各類開發活動嚴格按規劃進行,生態環境破壞恢復率有較大幅度提高;加強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縣建設,全國部分縣(市、區)基本實現秀美山川、自然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遠期目標。到2030年,全面遏制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使重要生態功能區、物種豐富區和重點資源開發區的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各大水系的一級支流源頭區和國家重點保護濕地的生態環境得到改善;部分重要生態系統得到重建與恢復;全國50%的縣(市、區)實現秀美山川、自然生態系統良性循環,30%以上的城市達到生態城市和園林城市標准。到2050年,力爭全國生態環境得到全面改善,實現城鄉環境清潔和自然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全國大部分地區實現秀美山川的宏偉目標。
三、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內容與要求
(一)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環境保護
7.建立生態功能保護區。江河源頭區、重要水源涵養區、水土保持的重點預防保護區和重點監督區、江河洪水調蓄區、防風固沙區和重要漁業水域等重要生態功能區,在保持流域、區域生態平衡,減輕自然災害,確保國家和地區生態環境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對這些區域的現有植被和自然生態系統應嚴加保護,通過建立生態功能保護區,實施保護措施,防止生態環境的破壞和生態功能的退化。跨省域和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的重要生態功能區,建立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跨地(市)和縣(市)的重要生態功能區,建立省級和地(市)級生態功能保護區。
8.對生態功能保護區採取以下保護措施:停止一切導致生態功能繼續退化的開發活動和其他人為破壞活動;停止一切產生嚴重環境污染的工程項目建設;嚴格控制人口增長,區內人口已超出承載能力的應採取必要的移民措施;改變粗放生產經營方式,走生態經濟型發展道路,對已經破壞的重要生態系統,要結合生態環境建設措施,認真組織重建與恢復,盡快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9.各類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立,由各級環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報同級政府批准。生態功能保護區的管理以地方政府為主,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可由省級政府委派的機構管理,其中跨省域的由國家統一規劃批建後,分省按屬地管理;各級政府對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設應給予積極扶持;農業、林業、水利、環保、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加強對生態功能保護區管理、保護與建設的監督。
(二)重點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
10.切實加強對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礦產等重要自然資源的環境管理,嚴格資源開發利用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類自然資源的開發,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資源開發重點建設項目,應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否則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11.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要全流域統籌兼顧,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綜合平衡,堅持開源與節流並重,節流優先,治污為本,科學開源,綜合利用。建立缺水地區高耗水項目管制制度,逐步調整用水緊缺地區的高耗水產業,停止新上高耗水項目,確保流域生態用水。在發生江河斷流、湖泊萎縮、地下水超採的流域和地區,應停上新的加重水平衡失調的蓄水、引水和灌溉工程;合理控制地下水開采,做到采補平衡;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劃定地下水禁采區,抓緊清理不合理的抽水設施,防止出現大面積的地下漏斗和地表塌陷。繼續加大二氧化硫和酸雨控制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大氣水資源;對於擅自圍墾的湖泊和填占的河道,要限期退耕還湖還水。通過科學的監測評價和功能區劃,規范排污許可證制度和排污口管理制度。嚴禁向水體傾倒垃圾和建築、工業廢料,進一步加大水污染特別是重點江河湖泊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力度,鼓勵畜禽糞便資源化,確保養殖廢水達標排放,嚴格控制氮、磷嚴重超標地區的氮肥、磷肥施用量。
12.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保護。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確土地承包者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強生態用地保護,凍結徵用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草地、林地、濕地。建設項目確需佔用生態用地的,應嚴格依法報批和補償,並實行「佔一補一」的制度,確保恢復面積不少於佔用面積。加強對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建設線路和施工場址要科學選比,盡量減少佔用林地、草地和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加強非牧場草地開發利用的生態監管。大江大河上中游陡坡耕地要按照有關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實行退耕還林還草,並加強對退耕地的管理,防止復耕。
13.森林、草原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保護。對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林區、草原,應劃為禁墾區、禁伐區或禁牧區,嚴格管護;已經開發利用的,要退耕退牧,育林育草,使其休養生息。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最大限度地保護和發揮好森林的生態效益;要切實保護好各類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特種用途林等生態公益林;對毀林、毀草開墾的耕地和造成的廢棄地,要按照「誰批准誰負責,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限期退耕還林還草。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蟲鼠害防治工作,努力減少林草資源災害性損失;加大火燒跡地、採伐跡地的封山育林育草力度,加速林區、草原生態環境的恢復和生態功能的提高。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減少樵採對林草植被的破壞。
發展牧業要堅持以草定畜,防止超載過牧。嚴重超載過牧的,應核定載畜量,限期壓減牲畜頭數。採取保護和利用相結合的方針,嚴格實行草場禁牧期、禁牧區和輪牧制度,積極開發秸稈飼料,逐步推行舍飼圈養辦法,加快退化草場的恢復。在乾旱、半乾旱地區要因地制宜調整糧畜生產比重,大力實施種草養畜富民工程。在農牧交錯區進行農業開發,不得造成新的草場破壞;發展綠洲農業,不得破壞天然植被。對牧區的已墾草場,應限期退耕還草,恢復植被。
14.生物物種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保護。生物物種資源的開發應在保護物種多樣性和確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殺、採集瀕危野生動植物的活動。嚴厲打擊瀕危野生動植物的非法貿易。嚴格限制捕殺、採集和銷售益蟲、益鳥、益獸。鼓勵野生動植物的馴養、繁育。加強野生生物資源開發管理,逐步劃定準采區,規范採挖方式,嚴禁亂采濫挖;嚴格禁止採集和銷售發菜,取締一切發菜貿易,堅決制止在乾旱、半乾旱草原濫挖具有重要固沙作用的各類野生葯用植物。切實搞好重要魚類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回遊通道和重要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保護。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建立轉基因生物活體及其產品的進出口管理制度和風險評估制度;對引進外來物種必須進行風險評估,加強進口檢疫工作,防止國外有害物種進入國內。
15.海洋和漁業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保護。海洋和漁業資源開發利用必須按功能區劃進行,做到統一規劃,合理開發利用。切實加強海岸帶的管理,嚴格圍墾造地建港、海岸工程和旅遊設施建設的審批,嚴格保護紅樹林、珊瑚礁、沿海防護林。加強重點漁場、江河出海口、海灣及其他漁業水域等重要水生資源繁育區的保護,嚴格漁業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加大海洋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建立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制度,加強對海上油氣勘探開發、海洋傾廢、船舶排污和港口的環境管理,逐步建立海上重大污染事故應急體系。
16.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保護。嚴禁在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內采礦。嚴禁在崩塌滑坡危險區、泥石流易發區和易導致自然景觀破壞的區域採石、采砂、取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必須嚴格規劃管理,開發應選取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的工期、區域和方式,把開發活動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減少到最低限度。礦產資源開發必須防止次生地質災害的發生。在沿江、沿河、沿湖、沿庫、沿海地區開采礦產資源,必須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已造成破壞的,開發者必須限期恢復。已停止采礦或關閉的礦山、坑口,必須及時做好土地復墾。
17.旅遊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環境保護。旅遊資源的開發必須明確環境保護的目標與要求,確保旅遊設施建設與自然景觀相協調。科學確定旅遊區的遊客容量,合理設計旅遊線路,使旅遊基礎設施建設與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相適應。加強自然景觀、景點的保護,限制對重要自然遺跡的旅遊開發,從嚴控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旅遊開發,嚴格管制索道等旅遊設施的建設規模與數量,對不符合規劃要求建設的設施,要限期拆除。旅遊區的污水、煙塵和生活垃圾處理,必須實現達標排放和科學處置。
(三)生態良好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
18.生態良好地區特別是物種豐富區是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區域,要採取積極的保護措施,保證這些區域的生態系統和生態功能不被破壞。在物種豐富、具有自然生態系統代表性、典型性、未受破壞的地區,應抓緊搶建一批新的自然保護區。要把橫斷山區、新青藏接壤高原山地、湘黔川鄂邊境山地、浙閩贛交界山地、秦巴山地、滇南西雙版納、海南島和東北大小興安嶺、三江平原等地區列為重點,分期規劃建設為各級自然保護區。對西部地區有重要保護價值的物種和生態系統分布區,特別是重要荒漠生態系統和典型荒漠野生動植物分布區,應搶建一批不同類型的自然保護區。
19.重視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在城鎮化進程中,要切實保護好各類重要生態用地。大中城市要確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綠地和生態用地,深入開展園林城市創建活動,加強城市公園、綠化帶、片林、草坪的建設與保護,大力推廣庭院、牆面、屋頂、橋體的綠化和美化。嚴禁在城區和城鎮郊區隨意開山填海、開發濕地,禁止隨意填占溪、河、渠、塘。繼續開展城鎮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和工業污染源治理,切實加強城鎮建設項目和建築工地的環境管理,積極推進環保模範城市和環境優美城鎮創建工作。
20.加大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縣建設力度。國家鼓勵和支持生態良好地區,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發揮示範作用。進一步加快縣(市)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縣建設步伐。在有條件的地區,應努力推動地級和省級生態示範區的建設。
四、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的對策與措施
(一)加強領導和協調,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機制
21.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要把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轄區生態環境質量負責、各部門對本行業和本系統生態環境保護負責的責任制落到實處。明確資源開發單位、法人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實行嚴格的考核、獎罰制度。對於嚴格履行職責,在生態環境保護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對於失職、瀆職,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追究。要把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規劃納入各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保證各級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審計制度,確保投入與產出的合理性和生態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
22.積極協調和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管體系。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共同推進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環保部門要做好綜合協調與監督工作,計劃、農業、林業、水利、國土資源和建設等部門要加強自然資源開發的規劃和管理,做好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在國家確定生態環境重點保護與監管區域的基礎上,地方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本轄區的生態環境重點保護與監管區域,形成上下配套的生態環境保護與監管體系。西部地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搞好西部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放在優先位置,確保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順利實施。
23.保障生態環境保護的科技支持能力。各級政府要把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納入科技發展計劃,鼓勵科技創新,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恢復和水土保持等重點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技術開發和推廣工作。在生態環境保護經費中,應確定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生態環境保護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建立早期預警制度,加強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的預測預報。
24.建立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機制。各地要抓緊編制生態功能區劃,指導自然資源開發和產業合理布局,推動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健康發展。制定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社會發展規劃、經濟發展計劃時,應依據生態功能區劃,充分考慮生態環境影響問題。自然資源的開發和植樹種草、水土保持、草原建設等重大生態環境建設項目,必須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對可能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和不利影響的項目,必須做到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措施與資源開發和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檢查驗收。對可能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應嚴格評審,堅決禁止。
(二)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全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25.加強立法和執法,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法治軌道。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抓緊有關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制定生態功能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健全、完善地方生態環境保護法規和監管制度。
26.認真履行國際公約,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認真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國際濕地公約》、《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等國際公約,維護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的權益,承擔與我國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國際義務,為全球生態環境保護做出貢獻。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國外的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推動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全面發展。
27.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深入開展環境國情、國策教育,分級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培訓,提高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決策能力。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教育、專業教育,積極搞好社會公眾教育。城市動物園、植物園等各類公園,要增加宣傳設施,組織特色宣傳教育活動,向公眾普及生態環境保護知識。進一步加強新聞輿論監督,表揚先進典型,揭露違法行為,完善信訪、舉報和聽證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和民間團體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為實現祖國秀美山川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斗。
⑩ 地質災害評估合同要交印花稅嗎稅率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條規定版,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權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因此,根據您提供的合同名稱,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但是否繳納印花稅需要根據合同具體內容確認,無法通過合同名稱進行判斷,建議您持合同到辦稅服務廳進行確認或直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詳細咨詢。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號)規定,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如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提出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准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所以我理解,評估合同不屬於技術合同,更不屬於加工承攬、勘察設計合同,因此,不用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