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災害災情主要內容
① 地質災害管理的主要內容與手段
一、地質災害管理的目的與原則
地質災害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地質災害管理體制。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實現減災社會化、科學化、信息化。調動全社會力量,預防治理地質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地質災害管理的基本原則是:①實行分級管理,推進減災社會化;②推進災害管理信息化、科學化、現代化、規范化、法制化;③同其它自然災害管理相結合;④同資源管理、環境管理及國土開發等相結合;⑤同國家改革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結合。
二、地質災害分級管理
我國地質災害的基本特點是:種類繁多,破壞損失嚴重;分布零散而又十分廣泛;防治周期特別長。因此,減災工作不僅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而且需要廣大災害區有關部門和億萬民眾堅持不懈地長期投入才能奏效。面對這種情況,傳統的由政府包攬的減災體制不但無法籌措足夠的資金,而且難以用行政手段無償調動人力、物力組織實施減災工程。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出路是實行地質災害分級管理,推行減災社會化。
表10-1地質災害分級管理責任簡表
地質災害分級管理的核心是在對地質災害進行科學分類分級基礎上,根據社會系統中對於減災的責任和損益關系,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業與企業、個人相結合的社會化減災體系(表10-1)。在該體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應發揮骨幹領導作用。其基本任務是:制定減災法規和區域減災規劃;制定技術規范及有關的標准;組織區域性地質災害勘查,進行區域災情監測,組織災情預測、預報;實施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協調跨地區、跨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參與區域國土整治和環境治理,削弱地質災害發生的基礎;與國際減災行動協調;實施災害研究。行業和企業根據政府制定的減災規劃和實際需要,通過基建投入和災害保險等方式,承擔本部門、本企業的災害防治工作。家庭和個人通過個體防護以及災害保險、災害互助等形式投入減災工作。
按照這一體制運行的減災工作有三個優勢:第一,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全國、區域、地區、局部相結合的防治網路,加大減災覆蓋面,提高減災效果;第二,多方面籌措資金,增加減災投入;第三,明確減災責任與權益,有利於災害預防。
三、地質災害管理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管理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分級管理責任,實施災情管理,進行地質災害調查與勘查,防治工程管理與項目管理,制定與實施減災規劃與減災法規,推行減災技術,合理使用減災資金,組織實施防治工程。
災情管理是地質災害管理和減災工作的基礎。其主要任務是根據地質災害調查、勘查、防治工程提供的信息;採用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地質災害災情報表等手段進行災情信息收集與統計,並進行災情評估與災害預測預報,使政府和社會能夠及時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災情現狀和可能出現的變化。
根據減災發展的需要,災情管理要努力實現科學化、信息化。要達到這一目標,就必須建立覆蓋全國的災情信息網路及相應的地質災害統計報表體系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並以此為依託,及時收集與處理各種災害信息,並按照一定程序和形式發布災情報告。地質災害信息庫可分為國家和地方兩個層次。災情報告可分為災害事件專項報告、地質災害災情年度報告、地質災害綜合報告三類。全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由地質礦產部提供,企業和地區地質災害報告由企業和地方主管地質機構提供。
地質災害監測與預測、預報是實現地質災害災情管理動態化和有效防治災害破壞的重要手段。其內容可劃分為:區域性監測、預報;地區性監測、預報;災害事件(或災害點)監測、預報。根據災害分級管理原則,國家、地方政府、企業應根據各自的職責負責建立有效的監測預報系統,並相互配合,逐漸形成完整的監測預報網路。
在地質災害成災過程中,災害事件或災害活動是成災系統的主體;承災對象則是災害系統的客體。二者相互作用,決定了災害的形成與發展。因此,災情管理除了掌握災害活動信息外,還必須掌握承災客體(或受災對象)對災害的承受能力與防治水平。此方面信息同樣是制定減災規劃、實施減災工程的重要依據,所以也是災情管理的重要內容。承災信息主要包括人口分布、工程分布、資產分布、產值分布、土地分布以及防治工程分布和防災軟體系統等。上述內容可大致分為基礎信息和專業信息兩類信息。基礎信息通常以國家和地方常規統計資料為基礎,適當輔以抽樣調查即可獲得。專業信息則需通過專門調查取得。
制定和實施減災規劃是實現減災目標的最實際步驟。地質災害減災規劃可分為全國規劃、區域規劃、企業規劃。不同層次的減災規劃分別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制定。任何形式、任何地區的減災規劃都不是孤立的,因此,全國規劃、區域規劃、企業規劃要相互銜接,彼此配合;此外,還要與其它自然災害減災規劃,以及與同期、同地的經濟發展、城市發展、資源開發、國土整治、環境保護等相協調。減災規劃既要有超前目標和先進的科學性,又要有切實可行的方法與措施。建立和健全地質災害減災法規,是實施地質災害管理,實現減災目標的重要保障。地質災害減災法規體系由基本法規、專項法規、地方法規等組成。這些法規除相互協調外,還必須與礦產資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規相銜接。要確保法規的權威性,切實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糾。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管理的基本目的是提高減災科學水平,最大限度地發揮減災效益。多年來的地質災害管理和防治工作,側重於災害形成條件、變化規律等「硬體」內容,災害經濟等「軟體」內容非常薄弱,因此,在進一步深化災害自然屬性研究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屬性的研究尤其必要。
四、地質災害管理手段與方法
地質災害管理手段或方法主要有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技術的。
(一)地質災害管理的經濟手段
1.籌措管理地質災害減災資金,支持地質災害勘查、監測、研究、防治及災後恢復和重建。
2.發展減災產業,結合市場經濟發展,組織社會減災活動。
3.推行災害保險,調動社會積極性,廣泛投入減災事業。
(二)地質災害管理的行政手段
主要是指各級政府在地質災害管理中行使領導組織職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制定和實施減災規劃。根據全國和地區減災目標,結合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制定不同層次、不同方面的減災規劃,並組織社會有關方面貫徹實施,使整個減災活動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
2.進行減災宣傳教育。通過不同途徑宣傳減災知識,推行減災技術,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抗災意識,推動減災社會化。
3.組織實施基礎性地質災害勘查和區域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以及災情評估工作。
4.指揮協調抗災救災及災後重建,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三)地質災害管理的法律手段
就是利用法律、法規對地質災害進行管理。其主要作用是指導和規范減災活動,保障災害管理的順利進行,促使減災目標的實現。
災害管理法不是一項單行的法律,而是由相關法規組成的法律體系。主要由下面幾部分組成。
1.災害管理基本法
災害管理基本法在災害管理法體系中佔有核心地位,它對災害管理的基本內容、原則和災害管理的目的、范圍、方針政策、基本原則、重要措施、管理制度、組織機構、法律責任等作出原則性規定。
2.專門性災害管理法規
專門性災害管理法是以災害種類,以及災害管理的特殊領域、特殊問題、特殊行業為內容的災害立法。可以分為災害管理部門法及其配套法規、行業災害管理法規和程序法規等。
3.地方性災害管理法規
各地區,特別是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地區,可在全國性法規基礎上根據本地區需要制定地方性災害管理法規,以規範本地區地質災害管理工作。
(四)地質災害管理的技術手段
制定有關的技術標准、規范、規程,並在地質災害勘查、監測、防治工作中貫徹執行,提高地質災害減災水平。
② 地質災害怎麼樣防治
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對於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地質災害評估的基本方法和主要內容是調查地質災害活動規模,統計地質災害對人口、財產以及資源、環境的破壞程度,核算地質災害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評定地質災害等級。因為地質災害是比較頻發的所以我們必須要做到相關的防治規劃一防止地質災害在發生之時對我們的生產生活產生重要的影響。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基本內容包括:地質災害現狀;防治目標;防治原則;易發區和危險區的劃定;總體部署和主要任務;預期效果。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在規劃體系中屬於專門性規劃,一定要適應或符合一個地區總體規劃的要求,而且要與相關的其他規劃協調配合。當地質災害發生的時候政府部門應該積極的做到以下方面。
1、組織後勤保障隊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根據調查監測組建議,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和搶險災特別管制區,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安排巡邏值勤人員;禁止與搶險災行動無關的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和特別管制區。保障受災群眾及救災人員的食物供給。
2、辦公室及時向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及有關產門報告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取得指導和支援;協調並督促、檢查、落實各項應急工作;做好新聞報道、受災群眾慰問、接待等工作。
3、災後全面動員社會全部力量,組織生產自救,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通信、電力、供水、水利、交通、校舍等設施,指導災區修復損毀的農田、林地,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盡快恢復災區的生產和教學秩序。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協同做好死難者的善後和保險理賠等工作。
③ 全國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等級劃分與基本災情
2.1.1 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本書所指的地質災害種類主要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
根據地質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或環境造成明顯破壞的速度,通常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稱為突發性地質災害,將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稱為緩變性地質災害。
2.1.2 地質災害的等級劃分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共分為4個等級。其主要依據是: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具體分級如下: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災害等級的劃分只是以致災地質體所造成的災害損失為依據的。它與致災地質體的規模,比如: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的變形岩土體的數量為依據進行劃分的規模,並沒有直接的必然聯系。巨型滑坡體造成的災害並不一定就是大型或特大型的。但是致災地質體的規模與災害受體(廠礦、市鎮和基礎設施等)的人口密度、經濟價值、人群的防災減災意識和措施等,也有著密切的關系。在大型或巨型致災地質體分布的地區,如果人口稀少、沒有重要的工程設施,也不一定會造成高等級的地質災害。但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這樣的地區畢竟具有高地質災害風險,或者說具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值得人們在進行經濟建設規劃中,在防災減災方面給予充分的注意。反之,在中小型致災地質體分布的地區,如果人口較為集中、工程設施的經濟價值較高,也有可能造成中、高等級的地質災害。因此,在這些地區,對那些中小型致災地質體也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2.1.3 全國地質災害的基本災情
2.1.3.1 總體損失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發育、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在我國31個省(區、市)均有分布。
據不完全統計,1995~2003年,全國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共造成10499人死亡和失蹤、65356人受傷、575億元的財產損失,平均每年死亡和失蹤1167人、財產損失64億元(圖2.1,圖2.2)。
全國有21個省(區、市)82個城市存在較嚴重的地面沉降。其中,有監測資料的14個城市的地面沉降面積已經超過6.4萬km2。據估算,這14個城市由於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800億元,平均每年27億元以上。1921~2000年的80年間,僅上海市區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達176.6億元,平均每年2.2億元;間接經濟損失達2943.07億元,平均每年36.8億元(據上海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資料)。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24個省(區、市)已發現地裂縫1232多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7.5億元以上。
圖2.2 1995~2003年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據2002年和2003年《中國地質環境公報》資料)
2.1.3.2 區域分布情況概述
我國地質災害的區域分布情況如圖2.3所示。
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具有區域性分布規律。就全國來說,西南地區的雲南、四川、重慶、貴州等省(市),中南地區的湖南、廣東、廣西等省(區),西北地區的陝西、甘肅等省,以及華東地區的江西、湖北、福建、江西等省,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發生頻度最高,危害程度也最為嚴重;西南、西北地區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規模往往較大,而東南部地區多發育小規模和淺層的滑坡。
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我國東部平原地區,其中又以沿海城市和華北平原等地區最為嚴重。發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區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則密集成群或斷續相連形成大面積的地面沉降區(帶)。黃淮海平原的天津-滄州-衡水-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地區和長江三角洲的嘉興-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地區,就是地面沉降十分嚴重且密集分布或斷續相連已形成地面沉降區(帶)的地區。
地面塌陷在岩溶地區和礦山開采地區廣泛分布。其中,岩溶塌陷在中南和西南地區的岩溶地區廣泛分布,且以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和重慶5個西部省(區、市)最為嚴重,這5個省(區、市)內岩溶塌陷的數量可佔全國岩溶塌陷總數的78%;礦山開采塌陷則以黑龍江、遼寧等省礦山分布區最嚴重。
地裂縫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東麓平原、大別山東北麓平原地區,已形成3個規模巨大的地裂縫密集帶。
2.1.3.3 地質災害主要成因簡述
(1)自然條件是決定地質災害發生的基本條件
區域性和地區性的地質、地貌、氣候等自然條件,控制著災害性地質作用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發育的程度和特點。
岩土體鬆散破碎的山地丘陵區,地形起伏、溝壑縱橫,具有孕育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有利地形地質條件。而其中的降水集中分布區,又往往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多發的地區。
暴雨、強降雨或連續降雨是誘發上述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據統計,我國由於降水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佔全國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總數的65%,而其中由暴雨誘發的又在降水誘發的災害中佔到66%以上。這使得我國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主要分布區也大多與年降水量較高、特別是暴雨集中的地區相一致。
具有厚度較大的鬆散沉積物、且其中蘊涵豐富地下水的平原、盆地與河谷地區、岩溶發育的可溶性岩石分布區,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災害的多發區。這是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對地質災害控制性的又一表現。
(2)人類活動越來越成為引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
誘發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災害的人類活動,突出表現在工程開挖(如修路、切坡建房)、礦山開采、不合理抽取地下水和石油開采等方面。
在山地和丘陵區,修建鐵路、公路、房屋等工程,經常採用切坡、削坡等手段整理工程場地,採石、采礦開挖山坡和堆棄尾礦,都改變了原有的地形地貌,在很多情況下破壞了地面與斜坡的穩定性。這種變化本身,以及在其他有關因素的作用下,往往足以引發上述災害。據統計,全國由於上述各種人類活動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佔全國上述災害總數的50%以上。
不合理的地下水抽取、石油開采和礦山地下采空,改變了這些地區的地質結構,是引發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的重要原因。
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上述人類工程活動的范圍和強度正在不斷加大,而且在發展過程中,對於規劃布局與地質災害的關系認識不足,使得人類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不斷增多,形成了地質災害日益嚴重的局面。
④ 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的類型及主要內容
因為調查目的和精度不同,地質災害調查有多種類型。有小比例尺的區域性調查,中等比例尺的地區性調查,大比例尺的地質災害點或地質災害區的專門性調查。除獨立進行的專門性地質災害調查外,在綜合性地質勘查以及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等勘查評價工作中,也會對工作區的地質災害進行不同程度的調查工作。
地質災害評價類型較多,根據評價范圍和精度分為點評價、面評價和區域評價;根據評價時間分為災前預測評價、災中跟蹤評價、災後總評價。各種評價的目的和要求不盡相同,但基本內容和技術方法相近。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是在查清地質災害活動歷史、形成條件、變化規律與發展趨勢的基礎上進行的,主要是對地質災害活動程度和危害能力進行分析評判。通過這一評價,確定地質災害活動參數,圈定地質災害危險范圍,區分危害程度,編制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圖。為評價地質災害破壞損失程度以及規劃、部署、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是對地質災害破壞損失程度的分析評估,包括危害人類的生命健康,造成人員傷亡;破壞社會財產和生活、生產活動,造成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破壞資源、環境,阻礙經濟增長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為分析對比不同地區、不同時間、不同種類地質災害程度,規劃、部署、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區域調查:主要是調查地質災害形成的區域地形地貌條件和地質環境,特別是新構造運動以來的地球表層動力作用。
2)地質災害體的調查評價:採用工程手段和簡易監測方法,調查地質災害體的形態、結構和主要作用因素及其變化等,採用地質歷史分析法綜合評價其穩定性。
3)試驗:根據穩定性評價的需要,有目的地開展原位試驗,採取樣品進行室內試驗。
4)成因機制分析及模擬研究:綜合分析地質體破壞的成因機制,進行物理模擬和數學模擬研究,最終進行穩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
5)災情調查:查明地質災害已造成的危害,如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生態環境破壞狀況及其特點。
6)進行防治工程可行性論證,提出防治工程規劃方案。根據調查評價結論,作出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初步論證治理、搬遷或採取綜合方案的依據、布置與工程概算。
⑤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哪些主要內容
這是地質大辭典上的標準定義:
【地質災害】自然發生的或人為的對生命財產造成內危害或潛在危害的地質條件容。一般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二類。自然發生的地質災害又可按引起災
害的動力來源之不同,分為表生性的和內源性的兩種。
【自然地質災害】又稱災害地質,由於自然地質作用所引起的災害。常見的有地震災害、火山災害、熱害以及海嘯、颶風、滑坡、雪崩、泥石流、地面沉降、流水的侵蝕與沉積等。災害是對人類環境而言,在沒有人煙的地區,這些自然地質作用雖也經常發生,但不形成災害。
【人為地質災害】人類在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對自然資源和環境帶來的破壞。主要包括過量抽汲地下水和采礦等原因引起的地面下沉;水庫蓄水、油田注水等誘發的地震;濫伐森林、過量開荒、破壞植被引起的洪水泛濫和地表沙化現象,
各類工程建築所導致的滑坡、坍塌、泥石流;工業三廢和化肥農葯等對環境的嚴重污染和生態系統的破壞等。
⑥ 災害災情速報制度
建立災害災情速報制度。按照《全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相關預案報告災害,確認災害方向位置。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公開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⑦ 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中的主要任務
1)第一時間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救災現場指揮機構,啟動防災預案,根據防災責任制明內確各部門工作內容。
2)根據險容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轉移安置人群到臨時避災點,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組織地救援受傷和被圍困的人員。
3)對災情和險情進行初步評估並上報(圖2-8),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和發展趨勢。
4)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並建立警示標志。
圖2-8 及時報告災情及險情
5)加強地質災害發展變化監測,並對周邊可能出現的隱患進行排查。
6)排危及實施應急搶險工程。
7)信息、通訊、交通、醫療、救災物資、治安、技術等應急保障措施到位。
8)根據許可權做好災害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要及時、准確、客觀、全面。
⑧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目的、類型與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目的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目的是通過揭示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發展規律,評價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及其所造成的破壞損失和人類社會在現有經濟技術條件下抵禦災害的能力,並運用經濟學原理評價減災防災的經濟投入及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張梁等,1998)。
二、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類型
(一)根據評估時間劃分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分為災前預評估、災期跟蹤評估和災後總結評估3種類型(張梁等,1998)。
災前預評估是對一個地區地質災害事件的危險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壞損失程度的預測性評價。它是制定國土規劃、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以及減災對策預案的基礎。
災期跟蹤評估是在災害發生時對災害損失的快速評估。主要評估內容:一是地質災害類型及特徵,闡述已發生的災種、數量、分布、規模、形成機制、危害對象、穩定性等;二是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按災種分別進行評估。它是制定救災決策和應急抗災措施的基礎。
災後總結評估是指在災害結束後對災害損失進行的全面評估。它是決定救災方案、制定災後援建計劃和防禦次生災害的重要依據。
(二)根據評估范圍或面積劃分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分為點評估、面評估和區域評估3種類型(表4-1)。
三、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破壞損失評價和防治工程評價4個方面,其中危險性評價和易損性評價是災情評估的基礎,破壞損失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核心,防治工程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應用(張梁等,1998)。
表4-1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范圍分類及其特徵
(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地質災害自然屬性的體現,從定性分析看,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越高,危險性越大,災害的損失越嚴重。評價的核心要素是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地質災害危險性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
歷史災害危險性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評價要素為災害的類型、規模、活動周期,以及研究區內災害的分布密度。評價已發生的地質災害,為應急搶險、救援、災害預判等服務。
潛在災害危險性指具有災害形成條件但尚未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潛在危害性,評價要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
2)經初步分析判斷,凡符合泥石流形成基礎條件的沖溝,應為調查的重點。例如,泥石流形成區山坡坡度多在30°~60°,是泥石流鬆散固體物質和水源的供給區,溝谷的中下游,多地形較順直,溝槽坡度大多為泥石流流通區。泥石流堆積區是固體物質停積的場所,位於沖溝的下游或溝口處,多呈扇形、錐形或帶形。
3)依據區域岩溶發育程度、鬆散蓋層厚度、地下水動力條件及動力因素的初步分析判斷,圈定出的可能誘發岩溶塌陷的范圍,應作為調查的重點。
4)在前人資料的基礎上,圈出的各類特殊性岩土分布范圍,可作為調查重點。
(二)地質災害調查的主要內容
1.崩塌調查
1)崩塌區的地形地貌及崩塌類型、特點、規模、范圍,崩塌體的大小和崩落方向。
2)崩塌區岩體的岩性特徵、風化程度和水的活動情況。
3)崩塌區的地質構造、地層岩性、岩體結構類型、結構面的產狀、組合關系、閉合程度,崩塌的力學機制、力學屬性。
4)地下水的影響,氣象(重點是大氣降水)、水文和地震情況。
5)崩塌前的跡象和崩塌原因,地貌、岩性、構造、地震、采礦、爆破、溫差變化、地下水(降水)的變化,人類活動的影響等。
6)當地防治崩塌的經驗,以往災害發生及治理、防護的情況等。
2.滑坡調查
1)搜集當地滑坡史、易滑地層分布、水文氣象、工程地質圖和地質構造圖等資料,並調查分析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山體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人類活動情況等。
2)調查微地貌形態及其演變過程;圈定滑坡邊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縫、滑坡鼓丘等要素;查明滑動帶部位,滑痕指向、傾角,滑帶的組成和岩土狀態,裂縫的位置、方向、深度、寬度、產生時間、切割關系和力學屬性;分析主滑方向、主滑段、抗滑段及其變化,分析滑動面的層數、深度和埋藏條件及其向上、下發展的可能性。
3)調查滑帶水和地下水的情況,泉水出露地點及流量,地表水體、濕地分布及變遷情況。
4)調查滑坡帶內外建築物、樹木等的變形、位移及其破壞的時間和過程。
5)對滑坡的重點部位宜攝影或錄像。
6)調查當地整治滑坡的經驗,分析滑坡的成因機制、滑坡的類型,提出治理方案,防治次生災害的發生。
3.泥石流調查
調查范圍應包括溝谷至分水嶺的全部地段和可能受泥石流影響的地段。
1)調查泥石流形成的水源條件:冰雪融化和暴雨強度、前期降雨量、一次最大降雨量、平均及最大流量、地下水活動情況。
2)調查泥石流形成的物源條件:物源區內的地層岩性、地質構造,不良地質現象,鬆散堆積物的物質組成分布、類型、結構、性狀和儲量。
3)溝谷的地形地貌特徵,包括溝谷的發育程度、切割情況,坡度,粗糙程度,並劃分泥石流的形成區、流通區和堆積區及整個溝谷的匯水面積。
4)形成區的水源類型、水量、匯水條件、山坡坡度、岩層性質及風化程度。查明斷裂、滑坡、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質現象的發育情況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體物質的分布范圍、儲量。
5)流通區的溝床縱橫坡度、跌水、急彎等特徵。查明溝床兩側山坡坡度、穩定程度、溝床的沖淤變化和泥石流的痕跡。
6)堆積區的堆積扇分布范圍,表面形態、縱坡、植被、溝道變遷和沖淤情況;查明堆積物的性質、層次、厚度、一般粒徑及最大粒徑,以及分布規律;判定堆積區的形成歷史、堆積速度,估算一次最大堆積量。
7)調查泥石流溝谷的歷史,歷次泥石流的發生時間、頻數、規模、形成過程,爆發前的降雨情況和爆發後產生的災害情況,並區分正常溝谷或低頻率泥石流溝谷。
8)開礦棄渣、修路切坡、砍伐森林、陡坡開荒及過度放牧等人類活動情況。
9)當地防治泥石流的措施和經驗,調查泥石流的運動特徵與機理,包括泥石流的流態特徵、流速流量特徵、直進性、爬高性和周期性。
4.地面塌陷調查
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
(1)岩溶塌陷
1)調查過程中首先要依據已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掌握區內岩溶發育、分布規律及岩溶水環境條件。
2)查明岩溶塌陷的成因機制和形成條件,塌陷的成因、形態、規模、分布密度、土層厚度與下伏基岩岩溶特徵。
3)地表、地下水活動動態及其與自然和人為因素的關系。
4)劃分出變形類型及土洞發育程度區段。
5)調查岩溶塌陷對已有建築物的破壞情況,圈定可能發生岩溶塌陷的區段。
(2)采空塌陷
1)了解礦體的埋藏位置、分布、礦體層數、厚度、深度、埋藏特徵和開采層的岩性、結構等。
2)查明礦層開採的深度、厚度、時間、方法、頂板支撐及采空區的塌落、密實程度、空隙和積水等。
3)地表變形特徵和分布規律,包括地表塌坑、台階、裂縫位置、形狀、大小、深度、延伸方向及其與采空區、地質構造、開采邊界、工作面推進方向等的關系。
4)地表移動盆地的特徵,劃分中間區、內邊緣和外邊緣區,確定地表移動和變形的特徵值。
5)采空區附近的抽、排水情況及對采空區穩定的影響。
6)搜集建築物變形及其處理措施的資料等。
5.地裂縫調查
1)單縫發育規模和特徵以及群縫分布特徵和分布范圍。
2)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地形地貌、地層岩性、構造斷裂等)。
3)地裂縫成因類型和誘發因素(地下水開采等)。
4)地裂縫發展趨勢預測。
5)現有防治措施和效果。
6.地面沉降調查
主要調查由於常年抽汲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壓下降而造成的地面沉降,不包括由於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地面沉降。主要通過搜集資料、調查訪問來查明地面沉降原因、現狀和危害情況。著重查明下列問題。
1)綜合分析已有資料,查明第四系沉積類型、地貌單元特徵,特別要注意沖積、湖積和海相沉積的平原或盆地及古河道、窪地、河間地塊等微地貌分類,第四系岩性、厚度和埋藏條件,特別要查明壓縮層的分布。
2)查明第四系含水層水文地質特徵、埋藏條件及水力聯系;搜集歷年地下水動態、開采量、開采層位和區域地下水位等值線圖等資料。
3)根據已有地面測量資料和建築物實測資料,同時結合水文地質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圍和判定累計沉降量,並對地面沉降范圍內已有建築物損壞情況進行調查。
7.潛在不穩定斜坡調查
主要調查建設場地范圍內可能發生滑坡、崩塌等潛在隱患的陡坡地段。
1)地層岩性、產狀、斷裂、節理、裂隙發育特徵,軟弱夾層岩性、產狀,風化殘坡積層岩性、厚度。
2)斜坡坡度、坡向,地層傾向與斜坡坡向的組合關系。
3)調查斜坡周圍,特別是斜坡上部暴雨、地表水滲入或地下水對斜坡的影響,人為工程活動對斜坡的破壞情況等。
4)對可能構成崩塌、滑坡的結構面的邊界條件、坡體異常情況等進行調查分析,以此判斷斜坡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及可能的影響范圍。
二、地質環境條件分析
1)一切致災地質作用都受地質環境因素綜合作用的控制。地質環境條件分析是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基礎。
A.分析地質環境因素的特徵與變化規律。
a.岩石物性:岩石類型、組分、結構、工程地質特徵。
b.地質構造:構造形態、分布、特徵、組合形式和地殼穩定性。
c.地形地貌:地貌形態、分布及地形特徵。
d.地下水特徵:類型、含水岩組分布、補徑排條件、動態變化規律和水質水量。
e.地表水活動:徑流規律、河床溝谷形態、縱坡、徑流流速與流量等。
f.地表植被:種類、覆蓋率、退化狀況等。
g.氣象:氣溫變化特徵、降水時空分布規律與特徵、蒸發與風暴等。
h.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形式和規模。
B.分析各地質環境因素對評估區主要致災地質作用形成、發育所起的作用和性質,從而劃分出主導地質環境因素、從屬地質環境因素和激發因素,為預測評估提供依據。
C.分析各地質環境因素各自和相互作用的特點及主導因素的作用,以各種致災地質作用分布實際資料為依據,劃出各種致災地質作用的易發區段,為確定重點區段提供依據。
2)綜合地質環境條件各因素的復雜程度,對評估區地質環境條件的復雜程度做出總體的分區段劃分。
3)各種致災地質作用受控於所有地質環境因素不等量的作用。主導地質環境因素是致災地質作用形成的關鍵,從屬地質環境因素總是以主導地質環境因素的作用為前提或是通過主導地質環境因素發揮作用,激發因素在致災地質作用孕育成熟的條件下,因其作用而導致災害發生。因此,在預測評估過程中,應首先分析某些地質環境因素可能發生的變化及進而出現的不穩定狀態,評估地質災害發展趨勢。
⑨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破壞損失評價和防治工程評價4個方面,其中危險性評價和易損性評價是災情評估的基礎,破壞損失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核心,防治工程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應用(張梁等,1998)。
表4-1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范圍分類及其特徵
(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地質災害自然屬性的體現,從定性分析看,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越高,危險性越大,災害的損失越嚴重。評價的核心要素是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地質災害危險性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
歷史災害危險性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評價要素為災害的類型、規模、活動周期,以及研究區內災害的分布密度。評價已發生的地質災害,為應急搶險、救援、災害預判等服務。
潛在災害危險性指具有災害形成條件但尚未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潛在危害性,評價要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氣象水文條件、植被條件和人為活動條件等。評價潛在地質災害的危險性,為治理、防治、避險、災後重建服務(張梁等,1998)。
(二)地質災害易損性評價
地質災害易損性評價主要評價內容包括:劃分受災體類型、調查統計各類受災體數量及其分布情況、核算受災體價值、分析各種受災體遭受不同類型、不同強度地質災害危害時的破壞程度及其價值損失率。
(三)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
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是定量化分析地質災害經濟損失程度的過程,利用以貨幣形式表示的絕對損失額和相對損失額來反映地質災害破壞損失的程度。
其主要內容包括:計算評價區域地質災害經濟損失額、損失模數、相對損失率;評價經濟損失水平和構成條件;分析破壞損失的區域分布特點。
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的基本途徑是在地質災害發生概率、破壞范圍、危害程度和受災體損毀程度分析的基礎上,研究地質災害的經濟損失構成,進而確定經濟損失程度和分布情況。
成本價值損失核算:以受災體成本價值為基數,根據其災害損失程度或者修復成本、防災成本投入核算受災體的價值損失。房屋、道路、橋梁、生命線工程、水利工程、構築物、設備及室內財產等絕大多數受災體均可採用該方法進行價值損失核算。
收益損失核算:以受災體的可能收益為基數,根據其災害損失程度核算受災體價值損失,主要適用於農作物價值損失核算。
成本收益價值損失核算:以受災體的成本和收益為基數,根據其災害損失程度核算受災體價值損失,主要適用於資源價值損失核算。例如,土地資源的價值表現為成本價值和效益價值兩個方面,前者包括為建設交通、能源、通訊設施等投入的費用,後者包括可能的商貿效益、工業效益、農業效益和旅遊效益等。
(四)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的基本內容和目的:分析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科學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評價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為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優選和方案優選提供依據(潘懋等,2002)。
⑩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實施
一、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實施形式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既是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項目的依據,也是地質災害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在管理過程中,可以採用兩種方式實施災情評估。
第一,把地質災害災情評估作為地質災害勘查的一項內容,與勘查工作一並完成。在已往的地質災害勘查項目中,調查、分析、研究的重點是災害活動歷史、形成條件等內容,對災情一般僅作概略地定性描述,特別是對災害經濟損失基本不作深入的專門研究。基於這種情況,在今後地質災害管理中,應把災情評估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勘查工作,並對評估內容、方法、目標做出規范要求,充實完善勘查工作。
第二,把地質災害災情評估作為獨立項目安排實施。對於那些危害城市、交通干線等影響嚴重的地質災害點或災害活動區,為了能夠對災情作出充分評估,可以將災情評估單獨立項,與一般地質災害勘查配合進行。此外,對於那些已經完成一般地質災害勘查工作的災害點或災害區,為了部署新的災害防治工程,可以在原有勘查基礎上補充進行災情評估。
二、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實施過程
不同精度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適應於不同階段的地質災害勘查。區域評估一般適應於區域性地質災害勘查或地區性地質災害勘查。面評估一般適應於地區性地質災害勘查。點評估一般適應於專門性地質災害勘查或防治性地質災害勘查。
無論是哪種精度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也無論是獨立進行的災情評估還是與地質災害勘查一並進行的災情評估,該項內容都是一項相對獨立、相對完整的勘查研究工作。因此,基本上都應遵循一般獨立項目的步驟進行實施。即:首先進行立項論證,編制設計或實施計劃;設計應闡明立項的科學依據、工作內容、技術路線、工作方法、預期成果、組織分工、時間安排、經費計劃等,經專家評議和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正式開展工作;工作中應進行全面調查統計,取得需要的各種資料信息,並完成各項評估內容,在此基礎上編制圖件、報告,最後進行評審驗收。
三、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基礎信息圖表體系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需要大量的基礎信息。與一般地質災害勘查相比,這些信息不僅涉及多方面自然要素和經濟要素,而且大部分要素需要達到能夠准確量化的程度。因此,在地質災害災情評估中,為了更清晰地表達和使用這些信息,除了必要的文字描述分析外,通常用不同形式的圖表反映災情評估的依據和評估結果;多種不同用途、不同內容的圖表組合在一起形成災情評估的圖表體系。
根據地質災害災情評估需要,災情評估圖表體系主要由下列三種圖表組成(表10-2、10-3、10-4)。
表10-2地質災害歷史災情及危險性評價圖表
表10-3地質災害受災體分布及易損性評價圖表
表10-4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與防治工程評價圖表
第一,地質災害歷史災情與危險性評價圖表。主要反映歷史災害頻次、規模、破壞損失程度,災害形成條件和危險性評價結果。
第二,地質災害受災體分布及易損性評價圖表。主要反映受災體類型、數量、價值和易損性評價結果。
第三,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與防治工程評價圖表。主要反映破壞損失評價模型、評價參數、期望損失、損失分布以及防治工程經濟效益,可行性評價結果。
所附的三份圖表只是提供災情評估使用的參考性圖表。由於不同災種、不同類型、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具體內容千差萬別,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可參考本報告初擬的圖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圖表數量,刪補圖表內容,力求最准確地表達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依據和結果。
為了充分發揮圖表的作用,使不同的工作者對圖表項目盡可能有一致的理解,對列出的三份參考性圖表的主要項目做如下說明。
(一)通用欄目說明
1.計算機代碼為10位。第一位為災種,分別為:①崩塌(危岩)-滑坡;②泥石流;③地面塌陷;④地裂縫;⑤地面沉降;⑥膨脹土;⑦海水入侵;⑧其它災害。第二、三、四、五、六、七位為省(市、自治區)和縣(市、區、旗)的行政代碼。第八、九、十位為縣(市、區、旗)內災害順序代碼。
2.順序號為系列順序。其表示方法為×××—×××—×××。依次為縣(市、區、旗)內災害順序號;立項主管部門的項目順序號;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專項順序號。
3.評估災種主要為第1項說明的災種。對其它類災害進行評估時,列出災種名稱,並在計算機代碼中歸於其它災害。
4.評估類型指點評估、面評估、區域評估。
5.評估項目名稱採用評估區所屬行政區加災種構成。如四川省重慶市醪糟坪滑坡災害災情評估、河北省唐山市市區岩溶塌陷防災害災情評估等。
6.評估區位置指評估區所屬行政區。行政區級次一般到縣(市、區、旗),對於大范圍的面評估或區域評估可標示到省(市、自治區)或更大的區域名稱。
(二)地質災害歷史災情及危險性評價圖表欄目說明
1.歷史災情的統計時段指調查統計的起止年月;活動頻次(指該時段內災害活動的次數);活動規模(指按地質災害分級標准確定的災害等級);危害范圍(指災害破壞面積);主要危害對象(指主要受災體類型);經濟損失(指以貨幣形式反映的直接經濟損失,一般按災害發生年的物價水平核算的損失額);損失強度(指評價區單位面積的平均損失額)。如果歷史災害次數較多,可採用總計數反映歷史損失;亦可將幾次災害分列,逐次反映歷史損失。
2.災害活動條件可根據評價區具體情況增減。地質條件包括地層岩性、地質構造及活動性、岩溶發育程度、水文地質特徵、工程地質特徵等。不同災害側重點不一:崩塌-危岩側重岩石性質、岩石結構、地質構造及現今活動;泥石流側重地質構造和鬆散堆積物;地面塌陷側重可溶岩性質、岩溶發育程度、覆蓋層性質及厚度;地裂縫側重地質構造及現今活動;地面沉降側重鬆散層結構與性質;膨脹土側重於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海水入侵側重含水層性質和地下水水動力條件。
地貌條件主要反映地貌類型和微地貌特徵。地貌類型根據災害活動區海拔高度和相對高差劃分。微地貌特徵主要包括地形坡度、溝谷形態及發育程度等。
氣候條件包括氣候類型、多年平均氣溫、多年平均降水、暴雨天數、最大降雨強度等。
水文條件主要為地表水水位、水量動態變化等。
植被條件包括森林覆蓋率和植被覆蓋率。
人為活動包括水資源及其它資源開發強度,對環境產生重要影響的工程建設,以及過度農、牧和採伐林木等。
其它條件指上列6種以外的對地質災害活動具有重要影響的因素。
3.災害危險性評價反映危險性評價結果。歷史災害危險性指數、潛在災害危險性指數、綜合危險性指數、危險性區劃用於區域災情評估,各項含義按區域評估方法中的有關解釋界定。
災害活動概率、災害活動規模、災害危害范圍適用於點評估。其各項含義按點評估方法中的有關解釋界定。
4.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布圖的中心內容是反映危險性評價結果,重點顯示不同活動概率下地質災害的危害范圍和危害強度分區。如果是區域評估則重點反映危險性區劃。歷史災害分布和災害活動條件作為背景內容或基礎內容予以反映。如果內容過多,圖面負擔過重,難以清楚地顯示各方面要素時,可作成2~3張圖,分別反映不同方面要素的分布情況。
(三)地質災害受災體分布及易損性評價圖表欄目說明
1.受災體類型按本報告易損性評價中對受災體的劃分標准進行界定。如果評價區內同類受災體的種別差異較大,應進一步分類調查統計——如房屋根據結構不同進一步分類,公路等級進一步分類等。各種受災體價值應按評估當年價統一進行核算。
2.受災體損毀程度按本報告易損性評價中劃分的損毀等級確定。其損毀數量按不同損毀程度分別核算;價值損失按本報告易損性評價中提出的方法進行核算。
3.地質災害易損性分布圖主要反映評價區受災體分布情況、價值密度分布情況、損毀程度和價值損失分布情況。如果圖面內容過多,負擔過重,可作成2~3張圖,分別反映不同方面的分布情況。
4.在區域災情評估中,受災體無法准確進行分類統計時,以社會經濟指標代替受災體要素。社會經濟指標主要包括人口密度、工程建築密度、耕地豐度、產值密度等。這些要素可以分單元調查統計。易損性分布圖主要反映易損性區劃和主要要素的分布情況。
(四)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與防治工程評價圖表欄目說明
1.破壞損失評價主要反映評價方法和評價結果。其中:評價模型指的是用於該評估項目的模型類型和具體的核算公式;評價參數指模型的各種要素或因子的數值;期望損失額、期望損失模數指單位面積的期望損失額;相對損失率指期望損失額與同期、同地區國民生產總值(或其它產值指標)的比值;損失分布指不同損失區的損失額和損失比例。
2.防治工程評價主要反映已建防治工程情況和規劃防治工程效益分析與可行性評價。其中:防治工程類型指防治工程形式和種類;數量指防治工程的多少,如植樹面積、修堤長度、建壩座數等;防治效能指防治工程的主要作用,如護坡、導流、排水等;防治投資指以貨幣形式反映的投資數量;直接經濟效益指防治工程的直接收益和災害損失的減少數;投保比指直接經濟效益和防治工程投資的比率;為了便於對比,防治工程投資和經濟效益應折算成評估當年值,除列出數額外,應列出年平均數;技術分析指對防治工程科學先進性的分析評價;可操作性是根據現實科學技術水平、施工條件等對防治工程實施難度進行的分析評價;可行性綜合評價是根據經濟效益、技術先進性、可操作性對防治工程可行程度的綜合評價。
3.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與防治工程評價圖主要反映地質災害破壞損失程度和防治工程分布情況。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受災體損毀分布、期望損失模數分布,已建防治工程分布、規劃防治工程分布及可能效益分布等。如果內容繁多,圖面負擔過重,可分為二張圖分別反映地質災害期望損失分布和防治工程分布情況。
在大面積的區域性地質災害災情評估中,難以獲得圖表中的評價要素時,可用風險指數代替期望損失,防治區劃代替防治工程;評價要素和評價圖可主要反映災害風險分布情況和重點防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