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災責任書
⑴ 怎麼簽訂企業地質災害目標責任書
看看你當地有什麼具體要求:土地佔補平衡;基本農田保護:新農村建設與空心村治理,農村綜合整治;地質災害防治;礦業秩序;主要是這幾方面吧。
⑵ 市(地)、縣級防災預案
主要應參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對本地區地質災害的趨勢預報和防災專要求,圈定重點防範區段;屬對重要災害隱患點,作出中長期預報,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內容的預防措施,防災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鄉(鎮)、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具體負責人;作出群測人員培訓計劃和重要隱患點巡迴檢查計劃。
(1)簡要說明上年度地質災害的災情(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重要設施的破壞情況),汛後各隱患點的穩定性變化情況。
(2)參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對本地區地質災害的趨勢預報和防災要求,圈定重點防範區段。
(3)對重要災害隱患點,作出中長期預報,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內容的預防措施,防災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鄉(鎮)、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具體負責人。
(4)作出群測人員培訓計劃和重要隱患點巡迴檢查計劃。
⑶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人為因素的作用或影響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的地質作用(現象)。
地質災害的形成是致災地質作用與受災對象(人、財、物、設施)相遭遇的結果。沒有致災地質作用,災害無法發生;而若致災地質作用遇不到有價值的受災對象,造不成損失,也不稱為災害。致災地質作用是主導因素,受災對象是被動客體。地質災害的類型常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特點進行劃分,而災害大小則以受災對象的損失大小進行評估。我國地質災害種類很多常見的有10類30多種。
地質災害可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類。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進程,有的是逐漸完成的,有的則具有很強的突然性。據此,又可將地質災害分為緩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兩類。緩變性地質災害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緩變性地質災害常有明顯前兆,對其防治有較從容的時間,可有預見地進行,其成災後果一般影響范圍大,只造成經濟損失,不會出現人員傷亡。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然,可預見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其成災後果常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對象。
【地質災害易發區】是指容易產生地質災害的區域。易發區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且可按照災害種類劃定,不同災種其易發區范圍不同,有點、帶、區域性易發區。一般說,崩塌、滑坡易發區為點狀;地裂縫易發區為條帶分布;地面沉降、泥石流易發區呈區域性分布。易發區的劃定要通過專業隊伍進行地質災害專門調查,按照易發區劃定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劃定,並經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認定。
【地質災害危險區】是指致災地質作用處於臨界穩定狀態或不穩定狀態,有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造成較多人員傷亡和較大經濟損失的地區。危險區需進行監測和應急調查,提出預防措施,危險區范圍一般較小,且多指突發性災害,即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災害所影響的范圍。危險區劃定要通過專業隊伍進行專門調查或勘查,對致災地質作用的穩定性作出評價後劃定,並經縣(市)人民政府地礦主管部門審查認定。危險區應有明顯預警牌和告示,以防災害發生,造成人員傷亡。
【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每年汛期前必須編制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這是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的一項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主要對省內重要城市、重點礦山、重要交通干線等災害作出初步評價預測,對其防治提出原則建議;對影響特別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財產損失的隱患點,盡可能提出較為具體的預報意見,提出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建議;作出汛期突發災害陷患巡迴檢查計劃。
市(地)、縣級防災預案,主要應參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對本地區地質災害的趨勢預報和防災要求,圈定重點防範區段;對重要災害隱患點,作出中長期預報,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內容的預防措施,防災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鄉鎮、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具體負責人;作出群測人員培訓計劃和重要隱患點巡迴檢查計劃。
【地質災害預報制度】地質災害預報制度是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為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針對不同地質災害實行事先預報的一項基本制度。防治地質災害應該是「預報」重於「治理」。預報的內容主要包括: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成災范圍、影響強度。預報分為長期、中期、短期和臨災預報。
地質災害長期預報,是指5年以上的地質災害危險性的預報,包括地質災害區劃和易發區的圈定;地質災害中期預報,是指幾個月到5年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地質災害短期預報,是指幾天到幾個月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地質災害臨災預報,是指幾天之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
地質災害各期預報按有關規定分別由縣以上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發布。
【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1998]15號《關於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中,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速報制度,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發生地質災害後,要把准確情況迅速上報,其要求如下:
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及時向地區(市)主管部門上報,並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發生較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48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同時越級上報省主管部門,由地區(市)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將詳情上報省主管部門;發生重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24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並同時越級上報省主管部門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由省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並將詳情上報國務院主管部門;發生特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24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並同時越級上報省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或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在24小時內提交的速報報告,應根據已獲得信息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並盡可能說明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所採取的對策和措施。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結束後,應及時提交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①發生位置,包括行政區、縣、鎮、鄉、村等;②發生時間、傷亡人數;③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的間接經濟損失;④地質災害類型;⑤地質災害規模;⑥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誘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⑦發展趨勢;⑧已經採取的防範對策、措施;⑨今後的防治工作建議。
【地質災害險情巡視制度】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1998]15號《關於加強汛期地質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等文件中,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完善險情巡視制度,要求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汛期要組織技術力量對重點危險區進行地質災害巡迴檢查,發現危險點和群眾提供的險情線索,要作現場調查、迅速作出危險性、危害性判斷,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督促當地政府採取必要的應急防災措施。特別要加強連續降雨後或暴雨後的險情巡迴檢查,防患於未然。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地質災害嚴重的縣(市),當地人民政府要在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過程中,進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建設。初步建立起群眾監測網路、群專結合的預報預警系統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的防災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危險區管制】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縣(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國土資源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開展建設。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地質災害防治原則】從我國國情出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要求,促進經濟發展和地質環境保護的綜合決策,保障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要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著重落實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包括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監督管理體系、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的防災體系;堅持各級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制度,依靠地方政府組織,形成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體系;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因地制宜,東、中、西部防治重點各有側重的原則。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要求】查明災害險情是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前提。地質災害實施防治工作前,為工程措施的選擇、工程布置、結構設計和施工要求等提供依據。必須做好勘察工作,准確查明地質災害的險情狀況,包括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原因、變形機制、邊界、規模、活動狀態、穩定狀況及危險程度,以及所處的地質環境條件,並預測評價可能造成的危害。
要合理確定防治目標。防治工程的防治目標包括形象目標和安全目標。形象目標指防治對象的范圍、部位;安全目標指經過工程防治所應達到的安全標准。
要多方案比選防治工程方案。方案比選的依據是地質有效性、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
要妥善確定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實行信息法施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於順利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務,又要不因施工擾動而對變形的質體造成新的破壞。對每種新的或較有破壞性的施工方法,採用之前都要進行方法(工藝)試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階段進行,以便根據前期效果修改後期工程設計。在施工中遇有地質情況與設計圖所預計的不同或發生新的變化時,應及時修改。
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中的監測工作。通過監測才能較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果。監測內容依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而定,監測網一經建立,就要按預定期限,堅持連續監測,並須及時整理分析監測資料,做出定期動態評價;發現險情要及時上報。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資質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非標准化特殊的地質工程。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上述幾項辦法明確規定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三級資質單位應具備的具體條件。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對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進行調查、監測、分析、評估工作,主要評估地質災害的破壞能力。地質災害危險性通過各種危險性要素體現。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歷史災害性是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要素有:災害活動強度或規模、災害活動頻次、災害分布密度、災害危害強度。其中危害強度指災害活動所具有的破壞能力,是災害活動的集中反映,是一種綜合性的特徵指標,只能和災害等級進行相對量度。
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指未來時期將在什麼地方可能發生什麼類型的地質災害,其災害活動的強度、規模以及危害的范圍、危害強度有多大的一種分析、預測。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受多種條件控制,具有不確定性。地質災害活動條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氣候條件、水文條件、植被條件、人為活動條件等。歷史地質災害活動對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具有一定影響。這種影響可能具有雙向效應,有可能在地質災害發生以後,能量得到釋放,災害的潛在危險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動特點,災害發生後其活動並未使不平衡狀態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災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條件下將繼續發生。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資源毀壞以及社會經濟系統失控等一系列社會——經濟現象稱為災情。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是指對由於地質災害造成的自然環境惡化,人類生命財產損毀或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資源、環境發生嚴重破壞的現象進行調查統計、分析、評估的工作。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要素包括:致災環境要素、地質災害活動要素、受災體要素、破壞損失要素。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有多種類型:根據評估時間分為災前預評估、災中跟蹤評估、災後總結評估;根據評估范圍分為點評估、面評估、區域評估。
災前預評估是對一個地區或一個潛在地質災害事件的危險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壞損失程度(期望損失)的預測性評估,它的目的除了為減災決策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據外,還可對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城市建設規劃以及土地利用規劃等提供依據;災中跟蹤評估和災後總結評估都是在災害發生後,對已經出現的災害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其目的是為及時、有效地進行抗災救災提供依據;點評估是指對一個地質災害體或一個具有相同活動條件和特徵的相對獨立的災害群的災情進行評估;面評估是對一個具有相對統一特徵的自然區域或社會經濟區域進行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區域評估是指跨流域、跨地區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
【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中都明確規定,建設用地審批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所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就是對在進行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可能導致工程建設場地及其附近地質災害發生的危險性,或者在已知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評價和估量,提出切實可行的防止地質災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或減輕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之所以會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基本有兩種情形:一是工程選址不當,將居民點、重要工程選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威脅的地方;二是不適當的工程活動誘發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從而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危害。如果在工程建設前進行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避免因工程選址不當或不恰當的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減輕損失,這是做好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最有效的手段。
進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規范、約束人類工程經濟活動,減少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評估結果必須經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審查批准手段時,必須持經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凡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要具有專門資質的單位按統一的技術要求進行評估工作。
⑷ 群測群防在農村地質災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概述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
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
組織應當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迴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地質災害防治
條例》規定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制度,這也是當前農村地質災害減災防災體系的重要組
成部分。為了鞏固多年來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取得的工作成果,
2013
年
1
月
28
日,
雲南省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的通知》
(雲政發〔
2013
〕
20
號)
,
對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
這是我們開展地質災
害群測群防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
一
)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概念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群眾性預測預防地質災害工作的統稱。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相
對於重點地質災害專門性防治而言的。
專門性防治是指由政府或企業專門投入經費
,
委託
專業部門、採用專業技術進行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是地質災害
易發區內廣大人民群眾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直接參與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和預防,及
時捕捉地質災害前兆、災體變形、活動信息,迅速發現險情,及時預警自救,減少人員
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一種防災減災手段。
「群測群防」
的基本含義是開展群眾性的災害預
測和群眾性的災害防禦工作,主要是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做到
廣為人知,在此基礎上依靠當地人民政府組織群眾和群眾自發組織,開展廣泛的群眾性
防災抗災工作。實踐已證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是減少人員傷亡的最有效
的方法之一。
(
二
)
群測群防的主要做法
汛期前根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趨勢,確定地質災害監測點,落實監測點的防災
預案,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同時,縣、鄉、村層層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從縣、鄉政府的管理責任人一直落實到村(組)和具體監測責任人,從而形成了一級抓
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管理格局。通過這種責任制形式,明確了隱患點的具體責任人和監
測人,保證各隱患點的變化特徵能及時被捕捉,有效地指導當地政府和受威脅群眾防災
避災工作。
(
三
)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建立完善情況
起源:
陝西省安康市平利縣八仙鎮,開創先河,群眾自發組織、落實監測人和責任
人、制定具體的預警方式。
雛形:
江西省
1998
年全省范圍開展宣傳和培訓。對已調查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危險區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
推進:
1999
年開展縣(市)地質災害區劃調查以來,開始有組織、有計劃地探索推
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與運行模式。
⑸ 附錄二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廣大基層幹部群眾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出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防災減災工作方法,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取得圓滿成功的基礎上,部研究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十有縣」建設,計劃利用5年時間,將全國絕大多數重點山地丘陵縣(區、市)建設成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通過開展「十有縣」建設,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深化縣級地質災害防災機制和體制建設,提高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內容要求
(一)有組織:成立了以分管縣(區、市)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有專門的辦事機構。縣、鄉兩級簽訂了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二)有經費:每年都有穩定的經費投入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對隱患點的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對受威脅的群眾進行搬遷避讓。
(三)有規劃: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經縣(區、市)政府批准實施。每年都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經縣(區、市)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四)有預案:對本縣(區、市)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制定了應急預案,包括險情發生時受威脅群眾的撤離信號、路線和安置場所。
(五)有制度:有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制度。
(六)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有針對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七)有預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聯合開展了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預警預報信息在當地電視台中播出,或通過其他媒體、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八)有監測: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都已有落實到人的監測員和行政責任人,有完整的監測記錄,已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鄉鎮國土所中有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簡易監測儀器等,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有警示牌、貼有宣傳畫,地質災害隱患出現發生前兆時,群眾能及時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建設內容要求,組織縣(區、市)開展建設活動。每年10月20日前,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完成「十有縣」建設的縣(區、市)開展驗收,並將通過驗收的縣(區、市)名單報部。部以通報形式公布「十有縣」名單。
三、政策措施
(一)為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部將在地質災害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地質災害詳細調查項目及經費安排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縣(區、市)被通報命名為「十有縣」之後,部將不定期開展檢查、抽查,以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推廣先進經驗,促使各地提高建設質量,加快建設步伐。
⑹ 「8·」新疆瑪納斯縣蘆草溝礦區泥石流
1 引言
2013年8月14日17~19時,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瑪納斯縣蘆草溝礦區突降暴雨,形成洪水泥石流災害。洪水泥石流對礦區內天安煤礦、園豐煤礦造成一定破壞,但因預警預報及時准確,在該次山洪泥石流爆發前,礦山值班人員立即啟動防災應急預案,對受威脅人員實施了應急轉移,未造成人員傷亡,成功避免50人、100萬元財產損失。
此次洪水泥石流對礦區內的工業廣場、職工宿舍、庫房及電器設備等造成一定毀壞,估算直接經濟損失約40萬元。
接到災情報告後,瑪納斯縣國土資源局領導等一行5人於8月15日早上10點趕赴蘆草溝礦區調查災情。要求礦區在清理礦區堆積物的同時需密切關注天氣變化,要做好進一步防範措施,建在溝谷的宿舍不允許居住工人,必須全部搬遷至辦公樓安全地帶,同時要加強對礦區上游溝谷的監測。
2 地質災害災情概況
2.1 基本情況
蘆草溝為瑪納斯河上游支流,補給來源主要為冰川融雪水和大氣降水,溝谷僅在春季融雪或夏秋雨季有短暫水流匯入瑪納斯河。此次產生泥石流災害的溝谷為蘆草溝支溝,海拔1000~2000m,溝向正北,溝谷縱坡降為270‰,流域面積約4km2。平時為干溝,降雨或融雪時溝內形成匯流。
礦區地層主要為二疊系和侏羅系的礫岩、砂岩、泥岩及煤層組成。泥石流物質來源多為坡積物、沖溝兩側風化崩塌墜落形成的碎屑物質和塊石,兩側溝谷坡度在25°~45°,植被較發育。
8月14日瑪納斯南山礦區降水量在6~12mm,為中量降雨。由於山區多有局地強降雨,據查此次暴雨量為近10年來歷史最大。災害發生後,天安煤礦只是工業廣場部分被洪水沖毀,損失較小。洪水泥石流堆積體將園豐煤礦礦區食堂南部80m長、5m寬、2m多深的泄洪溝填平,泥石流沖開礦區食堂附近的截洪壩沖入食堂北側花園、職工宿舍、職工活動室等房屋,房間內進水達1m深(含大量泥沙)。洪水沖刷道路形成1.5m深的溝渠。洪水泥石流過後在職工宿舍區、工業廣場平緩處堆積1~2m厚泥砂石塊,粗略估計在1500m3左右,為小型水石流型災害。
2.2 成因分析
瑪納斯縣南部山區位於天山山脈北坡,降水較豐富,蘆草溝泥石流災害較發育,屬地質災害高易發區,泥石流災害多發生在春季融雪和降水較為充沛的4~9月,此次暴雨量為近10年來歷史最大,是引發泥石流災害的主要因素。溝谷較狹窄,兩側山體坡度較大,十分容易形成匯流。礦區地層岩性為易風化的砂岩、泥岩,泥石流物質來源為沖溝兩側岩層風化剝落形成的碎屑物質坡積物和溝谷內以往堆積體。此次泥石流形成區和流通區界限不明顯,受災地點溝谷既有堆積也有侵蝕,溝谷既是流通區也是形成區。礦區溝谷地形地貌、地層岩性有利於泥石流的形成,強降雨是導致此次泥石流災害發生的最重要因素。
圖1 溝谷內泥石流堆積體
圖2 溝谷內受威脅的職工宿舍
圖4 礦區及周邊地貌(向南)
3 地質災害巡查監測
3.1 日常巡查監測
瑪納斯縣蘆草溝礦區是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段,每年瑪納斯縣國土資源局都要協助政府和礦山簽訂《地質環境保護責任書》,向礦區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對各礦區人員開展地質災害防災避險知識宣傳教育,增強礦區工作人員的防災避災意識。針對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新疆國土資源廳在今年汛期專門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開展了在建工程和礦區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工作,並進一步落實了礦山的防災責任,在汛期雨季24小時值班監測,並保持信息暢通,做好值班、動態監測記錄等,確保了地質災害防災預警工作的正常開展,保障了礦區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3.2 災害應急預警機制
自治區、昌吉州、瑪納斯縣三級國土資源和氣象部門均聯合開展了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2013年8月13日縣國土資源局和氣象局聯合發布了降雨氣象過程和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信息,隨後縣國土資源局及時將預警信息通知了地質災害預警區域內的相關鄉鎮場和礦區。8月14日17~19時,瑪納斯縣蘆草溝礦區突降暴雨,在該次降雨前,該礦值班人員立即啟動防災應急預案,對受威脅的50人實施了應急轉移,遷至礦區辦公樓等安全地帶。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瑪納斯縣國土資源局領導等一行5人於8月15日早上10點趕赴蘆草溝礦區調查災情。根據現場勘查的情況要求礦山企業進一步做好防範措施,安排人員繼續做好監測、值守工作。
4 地質災害避險安置
因預警預報及時准確,在此次泥石流爆發前,礦山對受威脅的50人實施了應急轉移,避讓至礦山辦公區安全地帶,搬運部分生產資料。由於提前預報,防災避險措施得力,泥石流災害未造成人員傷亡。
災情調查後,瑪納斯縣國土資源局給天安煤礦和園豐煤礦下發整改通知,要求礦山聘請有關專家對礦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科學規劃,在清理礦區堆積物的同時仍需密切關注天氣變化,要進一步做好防範措施,建在溝谷中的宿舍不允許再居住,必須全部搬遷至辦公樓安全地帶,同時要求加強對礦區上游溝谷的監測,一旦發現有發生地質災害跡象,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5 經驗與啟示
此次成功避險說明平時較扎實的地質災害預防基礎工作是關鍵。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更是我們今後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
(1)扎實的地質災害預警基礎工作是關鍵。此次地質災害發生前,縣國土資源局和氣象局進行了較准確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並及時通知相關人員,礦山值班人員能夠立即啟動防災應急預案,將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從而避免了人員傷亡,減少了財產損失。平時較扎實的地質災害預防基礎工作是此次成功避險的最主要原因。
(2)要落實礦山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人員並加強培訓。隨著經濟發展,礦山開采活動日益增加,礦區地質災害是近幾年來新疆乃至全國地質災害發生的重點區域。進一步加強礦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意識和防治避險知識培訓是避免礦山人員傷亡的重要途徑和手段,也有助於逐步完善預案、增強預案的實效性、可操作性的。
⑺ 如何填寫地質災害防治監測責任書
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防治責任制、防災預案編制制度、地質災害登記制度、地質災害值班制度、「三查」制度、報告制度、應急處置制度、群測群防監測制度)
⑻ 新疆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
第一節 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現狀
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現狀
新疆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工作起步較晚。截至2005年,主要工作內容為以下5個方面:
(一)群測群防系統建設與運行
本項工作始於2000年以來開展的《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項目,截至2005年,已開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的縣(市)共計33個,主要開展的工作內容包括:
1.以縣為單位建立了監測網
一級網—縣級監測網;二級網—鄉(鎮)級監測網;三級網—村級監測網。
2.主要工作內容
(1)定期巡視,汛期來臨前強化監測,主要對災害體的變形量和位移量進行測量。
(2)出現險情時採取預警、避讓等應急處理措施,以及其他緩解災害發生的措施。
(3)以居民點為防治對象,明確監測范圍和監測人,主要任務是目測災害體變化,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4)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
(5)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並廣而告之於民眾。
(6)對監測網點的管理和運行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簽訂責任書;監測信息的及時反饋、分析處理、指導性意見的再反饋;落實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制度等。
(二)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應急調查和速報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疆共出動300餘人次進行險情巡查和應急調查工作,提交調查報告40餘份。
僅2003年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先後共派出8個巡查和檢查組,33人次,行程22100餘千米,歷時49天,並於3月31日~4月13日專門派出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巡查組,重點對伊犁地區、塔城地區、博爾塔拉州、昌吉州4個地(州)的新源縣、鞏留縣等9個縣(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了巡查檢查。上述工作的開展避免了已發生災害點人員傷亡增多、財產損失加重、災情擴大;及時發現了新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及鄉、村領導制定出預防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減少了生命財產損失。
通過巡查檢查我區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域的防治工作情況,採取與當地政府座談等形式,提高了當地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視程度,保障了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目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開展了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工作,遇有災情都能及時進行調查和上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以不定期工作簡報形式及時向自治區領導和國土資源部報告災情。
(三)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主要開展的工作有:確定了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災害種類為區域群發突發性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採用空間預報預警類型;劃分了預報預警等級、時間段及區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區劃及預報預警模式;制定了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程序。
2003年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首先在伊犁至托克遜後溝天山南北麓區域試運行發布。由於新疆地質災害預報預警開展較晚,預報判據還未分析建立,採用專家分析方法進行預報。2003 年9 月15日~2003年9月30日,利用氣象局內部信息系統進行了試運行發布,資料傳送通過撥號進入氣象局網路設置的上傳下載專用文件夾,下載24小時降水預報等值線圖,上傳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圖。
(四)全面落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編制
年度汛期防災預案編制制度始於1998 年,近年來覆蓋面逐步擴大。2005年全疆14個地(州、市)均於2月上旬完成了本轄區「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編制工作,並報當地政府,預案編制覆蓋率達到了100%。防災預案對全區14個地區、46個易發區段、百餘處隱患點進行了預測,並提出了防禦措施。成功預報地質災害典型實例包括:鞏留縣莫乎爾鄉小莫乎爾溝孔格亞夏東側山體滑坡、新源縣別斯托別鄉恰普河牧業村別拉西滑坡,避免了24 人死亡、19萬元的經濟損失,並總結出了一套成功預報減災的經驗。
(五)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建設
根據已開展的地質災害調查專項調查及相關調查成果,建立了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
(六)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了治理工作
主要包括: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煤礦、阿勒泰將軍溝泥石流;西溝煤礦、哈密硫磺溝煤礦、昌吉五宮煤礦、哈巴河賽都金礦、富蘊喬夏哈拉金銅礦、伊犁伊能煤礦、巴音郭楞州石棉礦、烏市老君廟煤礦等礦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及防治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在管理上、技術上尚存在較多不完善之處,有待進一步提高。
第二節 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
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
(一)群測群防系統建設與運行
根據地質災害發育分布特點,按照「分步建立、逐步完善」的原則,建立自治區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十一五」期間,完成52個縣(市)群測群防網路體系的建立。與此同時,建立專業監測骨幹網路,對於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由專業技術人員採用專業設備進行監測;因工程建設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由建設單位安排專人負責地質災害監測,形成自治區專業監測骨幹網路體系,實現監測數據傳輸、自動處理。「十一五」期間,首先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經濟帶兩個區域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專業監測骨幹網路,之後,完成北疆、東疆重要地質災害點的專業監測骨幹網路的建設。
(二)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建成以自治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為指揮核心、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為主體的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指揮中心,建成以各地(州、市)、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為指揮核心、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和各地勘單位為主體的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構成全疆的應急反應系統。配置必要的專業設備,每年汛期前進行險情巡查,重點檢查各級防災預案、群測群防網路、汛期值班、監測責任的落實情況,並對主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期中對監測工作加強監督管理,接到險情或災情報告及時組織技術力量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調查災害原因、發展趨勢,協助當地政府採取應急措施,並提出處理對策,汛期後進行復查,總結經驗,部署下一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三)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1)正式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主要區域為烏魯木齊以及西天山南北地區。
(2)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的災種崩塌、滑坡、泥石流3種類型。
(3)預報等級按國土發 〔2003〕 229 號文件統一劃分為5 級:1級為可能性很小;2級為可能性較小;3級為可能性較大;4級為可能性大;5級為可能性很大。其中3級在預報中為預報級(注意級);4級在預報中為預警級;5 級在預報中為警報級;1、2 級為不發布級。
(4)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的許可權:發布警報(5 級)由廳領導審批;發布預報信息(3、4 級)由廳地環處處長審批;不發布預報預警信息(1、2 級)由廳授權新疆維吾爾自治地質環境監測院主管領導審批。
(5)發布對象為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廣大社會民眾。
(6)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發布程序以及地質災害和氣象數據信息的傳輸、採集、匯總、分析和處理系統,引用最新的數據信息技術處理手段和方法,提高預報准確度。
(四)全面落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編制
對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編制防災預案,並落實實施。對已編制防災預案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五)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建設
通過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的建設,建立比較完善的自治區地質災害資料庫、礦山地質環境資料庫、地質災害防治決策支持系統和信息管理系統,建成地質災害監控空間信息網路系統。對地質災害進行信息採集、匯總、分析和處理,及時反映地質災害綜合研究成果及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快速准確地將這些成果和信息提供給政府決策並傳播給廣大公眾,為新疆的經濟建設服務。
「十一五」期間完成52 個縣(市)地質災害資料庫建設,建成自治區地質災害監控中心站。通過互聯網實現區級中心站與國家中心站信息數據共享,及時為政府和社會提供服務,為國家防災減災提供基礎信息。建成14 個地(州、市)級監控站。實現國家、自治區中心站與地、州、市級監控站的網路互聯和信息數據共享。建立相對完善的基於地理信息系統(GIS)和互聯網的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實現地質災害監測信息採集、存儲、傳輸、處理及成果發布等全過程的有效管理與監控,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和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六)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示範區建設
建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鞏留縣滑坡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示範區。通過詳細的地質環境調查、災害歷史和降水歷史資料分析、滑坡和氣象水文監測等,研究滑坡災害的形成機制,掌握滑坡災害主要誘發因素,特別是融雪水和降雨在災害發生中所起的作用,確定發生滑坡的臨界降雨量、降雨強度和積雪深度,充分運用「3S」等現代化的技術手段開展滑坡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完善鞏留縣滑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示範區建設,建成鞏留地質災害防治示範縣;遠期推廣滑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經驗。
二、地質災害防治
根據新疆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結合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劃分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Ⅰ)、次重點防治區(Ⅱ)和一般防治區(Ⅲ)。結合致災的災種不同和區域性地質災害的危害特點,在重點防治區內進一步劃分出4個防治亞區,在次重點防治區內劃分出2個防治亞區。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放在易發程度高的經濟發達區、人口相對密集區和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分布區。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全面推進」的原則,進行工作部署。
(一)重點防治區(Ⅰ)
1.伊犁谷地山區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1)
分布於伊犁谷地黃土覆蓋的中低山丘陵區和煤系地層區,面積21632.24平方千米。滑坡、泥石流災害在新源縣、鞏留縣、尼勒克縣和特克斯縣尤為發育,地面塌陷災害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8縣1市均有分布。「十一五」期間,制定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8縣1市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體系,新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質環境監測站,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對受重要地質災害隱患嚴重威脅的學校、農牧民實施移民搬遷工程。
嚴禁已遷出危險區域的居民回遷。限制在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范圍內從事各類工程建設;確需建設且又無法避讓的,必須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線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2)
該區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 國道山區段、南疆鐵路魚兒溝至和靜段、蘭新鐵路了墩至十三間房段等,面積20598.30平方千米。
完成217、312、314國道山區段的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劃定危險區,建立警示標志,制定防災預案,完成217國道獨—庫公路山區段、312國道果子溝段地質災害勘查。
在重要交通沿線兩側200米范圍內,嚴禁露天采礦活動,限制地下采礦活動;嚴禁誘發或加劇地質災害的其他人類活動。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爾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帶地面塌陷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3)
該區包括准噶爾盆地西、北、東部、吐—哈盆地北部、塔里木盆地南部及天山南北麓的低山丘陵煤礦區分布段等。面積36353.38平方千米。
完成天山北坡經濟帶11縣(市)的以地面塌陷災害為主的礦山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工作,完成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煤礦地面塌陷區治理示範工程,出台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實施辦法,全面推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編審制度和新建礦山准入制度,嚴格執行礦產資源儲量壓覆佔用制度。
嚴禁威脅城鎮及重要工程設施安全的采礦活動,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險區進行其他人類活動。
4.大河流域山區段及西昆侖高山區以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4)
主要包括克蘭河阿勒泰市區段、葉爾羌河山區段(以暴雨泥石流為主)、喀拉喀什河、西昆侖高山區及天山南北麓大河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為主),總面積25601.87平方千米。
完成克蘭河阿勒泰市區段、葉爾羌河山區段以泥石流為主的專項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完成阿勒泰市將軍溝泥石流治理和葉爾羌河、開都河山區段和庫車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瑪納斯河等出山口段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和重要工程設施安全的以泥石流、滑坡為主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治理工作。
嚴禁從事誘發對人民生命財產和重要工程設施安全構成威脅的泥石流、滑坡災害的人類工程活動。
(二)次重點防治區(Ⅱ)
1.中高山、極高山以崩塌、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亞區(Ⅱ1)
分布在天山、昆侖山西段和阿爾泰山林帶以上的中高山、極高山地帶,面積135993.50平方千米。雪線以下的高山草甸多為良好的夏季牧場,局部地段存在采礦活動。通過分期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設立警示標志、實施避讓措施、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科普宣傳等預防工作,以避讓為主,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亞區(Ⅱ2)
主要分布在阿爾泰山南坡、天山、昆侖山—阿爾金山北坡的中低山區等,面積105898.74平方千米。人類經濟活動主要為礦業開發和牧業生產。
通過分期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科普宣傳,採取以避讓為主的防治手段,達到防災減災目的;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編審制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對礦業開發誘發的地質災害,採用工程、生物等多種措施進行治理。
(三)一般防治區(Ⅲ)
包括全疆除重點防治區和次重點防治區以外的所有地區,面積1322012.15平方千米。低山丘陵區多為小型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地段存在滑坡;盆地平原區存在沙漠化、鹽漬化。
分期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採取避讓和生物工程措施對低山丘陵區地質災害進行防治,保護地質環境;通過科學規劃、合理開發利用水土等自然資源,保護並逐步改善生態環境;採取退耕還林、還牧、還草、植樹造林等措施,防治土地沙漠化;採取豎井排灌、井排與渠排相結合等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防治土壤鹽漬化。
⑼ 大家有這個(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方案)嗎急需~!
***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46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進一步提高我縣地質災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標准,結合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創建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通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推進我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地質災害機制和體制。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國土資源部《通知》建設地質災害「十有縣」要求,必須做好以下十項工作。
(一)成立組織(有組織):成立以分管縣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局國土資源局礦管科(聯系人:**,電話:********)。每年汛期前與各鎮政府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二)落實經費(有經費):每年安排穩定的經費投入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對隱患點的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對受威脅的群眾進行搬遷避讓。
(三)編制規劃(有規劃):及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縣政府批准後實施。認真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經縣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四)完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應急預案(有預案):對縣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逐一制定應急預案,包括險情發生時受威脅群眾的撤離信號、路線和安置場所。
(五)更新制度(有制度):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制度,包括: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制度。
(六)廣泛宣傳(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有針對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七)及時預報(有預報):國土和氣象部門要緊密配合,及時發布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並將預警預報信息在當地電視台中播出,或通過其他媒體、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八)加強監測(有監測):對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工作必須落實到人的監測員和行政責任人,做好完整的監測記錄,並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國土部門要在各鎮國土所安排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九)增設監測儀器(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簡易監測儀器等,監測人員配備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十)埋設警示標牌(有警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牌、張貼宣傳畫,以便地質災害隱患出現發生前兆時,群眾能及時得到警示信息。
二、創建工作的方法與步驟
創建工作時間為2*****年*月至****年****月分四個階段完成。
(一)准備階段(*月**日-*月**日)
1、成立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動員會議,研究部署創建工作各項任務。
2、收集有關資料,對照「十有縣」建設標准,盡快確定需要補充或完善的工作任務。並根據各項工作的難易程度和用時的長短,確定下一階段工作的重點和先後順序。
(二)建設階段(6月21日—8月15日)
認真對照「十有縣」建設標准,具體完成創建各項工作任務。
(三)自查和申報資料編制階段(8月16日—8月31日)
總結前階段創建工作,按照「十有縣」建設標准逐一查找不足,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並編制申報「十有縣」資料。
(四)申報階段(9月1日—9月15日)
逐級上報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申報資料,並做好迎檢工作。
三、創建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做好創建工作也是大幅度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的契機,因此,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籌劃,精心組織,切實落實人員、經費,確保創建的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加快進度、確保質量
省國土資源廳將於10月上旬對「十有縣」建設情況組織驗收,目前我縣在「有規劃」、「有手段」等方面對照 「十有縣」標准還有較大差距,這也是創建工作的難點,因此,趕在9月底前完成創建,時間緊、任務重,必須立即行動,一刻不能鬆懈。同時,在實施各項任務中,要做到認真細致,全面鋪開,不留盲點,遇到疑難問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聘請有關專家幫助解決。各鎮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位置、規模、威脅對象和應急措施等情況。重大隱患點安裝的監測設備必須定期觀測,定期維護。各隱患點設置的警示標牌要求做到醒目、耐用和通俗易懂。
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點多面廣,工作繁雜,必須克服困難,扎實工作,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力爭做到驗收一次性通過。
(三)發揮「十有」作用,建立我縣地災群測群防長效機制
將「十有」標准作為今後地質災害防治體系、體制建設標准模板,地災防治的各項工作圍繞「十有」開展,在實踐中不斷查找不足,不斷完善「十有」體系,保持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新鮮血液,發揮其長效作用。
水平有限,拋磚引玉。
⑽ 「十有縣」建設驗收要求
(1)有組織領導機構
1)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2)有專門的辦事機構和辦公場所。
3)每年度地質災害防災工作責任書(縣與各鄉鎮簽訂、鄉鎮與各村簽訂)。
(2)有「一規劃兩方(預)案」
1)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2)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3)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4)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礦山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預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視情況定)。
5)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旅遊景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視情況定)。
6)縣級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縣國土資源局編制)。
(3)有穩定的經費渠道
1)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經費預算、可研設計文件、竣工驗收報告。
2)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資金申請、應急費用財務明細表。
3)撥付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員監測經費的簽名。
4)縣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威脅戶搬遷工作的通知》(縣、鄉鎮政府文件)。
5)縣國土資源局關於因地質災害需整體搬遷安置用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文件)。
(4)有落實到人的監測體系
1)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責任人通訊錄(專人值班並24小時電話暢通)。
2)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監測記錄(多年記錄)。
3)防災工作明白卡(防災單位蓋章)。
4)防災避險明白卡(受威脅居民簽字)。
(5)有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聯絡員
1)鄉鎮及國土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名單。
2)鄉鎮地質災害隱患台賬。
3)鄉鎮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
4)鄉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表。
(6)有排查巡查報告決策等制度
1)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工作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2)縣國土資源局《關於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檢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文件)。
3)縣國土資源局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期間值班安排表(4月—9月)。
4)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災情速報制度。
5)地質災害隱患防治督導書。
6)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等地質災害防治制度。
(7)有宣傳畫警示牌
1)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置警示牌、貼有宣傳畫。
2)地災隱患點所標示的轉移路線。
3)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配備喇叭、銅鑼等預警設備。
4)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演練。
5)在「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圖冊、照片等。
6)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8)有地質災害氣象預報
1)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值班人員和辦公場所。
2)地質災害氣象預報產品。
(9)有報警簡易器材
1)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簡易監測儀器。
2)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10)有對相關人員的培訓
1)縣、鄉(鎮)國土資源幹部工作的專業培訓。
2)培訓教材和舉辦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