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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質環境公報

發布時間: 2021-01-31 03:49:43

⑴ 我國資源環境形勢與地質工作需求

一、我國礦產資源形勢與需求

據統計,過去15年間,我國累積消費的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總量占歷史總和的80%以上。2009年我國消費石油4.08億噸,煤炭30.2億噸,鋼材5.7億噸,水泥14.7億噸,各種礦產品消耗量超過70億噸。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上煤炭、鋼鐵、氧化鋁、銅、水泥消費量最大的國家,石油消費量居世界第二位。

(一)國內礦產資源需求急劇增長

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總體需求持續增長。盡管受世界金融危機和國內連續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的不利影響,我國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基本態勢沒有改變。據國家有關部門預測,我國人口2020年將達到14.7億人,GDP將達到15萬億美元以上。今後10~20年是我國工業化進程的重要時期,以機械、鋼鐵、石化為核心的重化工業和以「住行」為特徵的建築業、汽車工業是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按照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消費的基本規律,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需求總體上仍將持續增長。近年主要礦產供需分析見表7。

表7 我國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供需分析表

表8 我國探明儲量的45種主要礦產對2020年需求的保證程度

按照現有查明礦產資源儲量與預測需求量分析,石油、鐵、銅、鋁、鉀鹽等大宗礦產品對外依存度仍將處於較高位,資源短缺對我國經濟發展的約束將進一步增強。據對45種主要礦產可采儲量保證程度分析預測見表8,到2020年,有25種礦產將出現不同程度的短缺,其中11種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礦產;各類資源的對外依存度和依存量將分別達到:一次能源總量20%(7億噸油當量),石油68%(4.1億噸),天然氣32%(800億~1000億立方米),鐵礦石56%(3.4億噸標礦),銅63%(480萬噸),鋁50%(960萬噸),鎳80%(87萬噸)。

(二)國外礦產資源利用困難加大

按照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方針,我國礦業在「走出去」上取得了長足的進展,為緩解我國部分礦產資源的緊缺做出了重要貢獻。境外地質礦產工作初見成效,初步建立了全球礦產資源信息系統,援外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取得初步進展,為後續境外勘查開發創造了工作條件。但是,隨著全球競爭加劇和國家經濟利益博弈,境外資源利用成本陡增,風險加劇。

從國際供需格局來看,西方主導的資源供應格局和資源市場體系造成資源價格持續大幅度攀升,對我國的資源安全和經濟利益構成嚴重威脅。2002~2008年,石油、鐵礦石、銅、鎳價格分別上漲了300%、460%、345%和448%。僅2008年我國石油進口因價格上漲就比上一年多支出2800多億元;6年間我國鋼鐵企業因鐵礦石價格上漲多支出7000多億元,相當於同期我國鋼鐵企業利潤總和的2倍多。礦產品價格上漲加大了我國製造業成本,削弱了我國產業競爭力,帶動了物價上漲,加大了國內通脹壓力。

我國作為資源消費大國,在國際市場上的每一個大的行動,都會對國際市場價格產生較大的沖擊。國際資本炒作、國際政治幕後操作和寡頭壟斷等造成的國際資源價格劇烈波動,使我國大量進口礦產資源的經濟成本和在政治上、軍事上的付出不斷加大。

由於我國「走出去」起步晚,短時間內難以沖破國際礦業既得利益集團壁壘,取得礦產開發的主動權。我國礦業企業缺乏國際競爭力,風險防範措施不到位,抗風險能力弱,對資源風險、法律風險、政治風險等方面的評估不足,對國際慣例和通行規則不夠通曉,難以適應復雜的國際形勢。因此,我國對外磋商中的大部分資源開發項目進展不大,執行中的資源開發項目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

作為13億人口的大國,我國在實現工業化對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的巨大需求方面是剛性的,將資源供應完全寄託在國外市場,既不現實也不可能。隨著資源對外依賴種類增多、程度越來越高、數額巨量增長,資源壟斷、控制與貿易摩擦日益增多,利用境外資源的風險急劇加大。能源與重要大宗礦產資源受制於別國,嚴重地影響了我國的經濟安全。所以,立足國內,加強國內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保障,對於維護我國的資源安全、經濟安全意義重大。

二、國內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潛力

我國大陸地域遼闊,地處環太平洋、古亞洲和特提斯三大成礦域交匯處。綜合研究表明,油氣、煤炭、鈾礦等能源礦產有較大找礦潛力,重要礦產資源在重點成礦區帶成礦條件良好。通過加大加強地質礦產勘查力度,可以實現找礦突破,顯著增加我國的礦產資源儲量。

(一)地質找礦仍有巨大空間

我國陸域成礦條件優越,過去地質勘查工作主要在東部和淺表。隨著勘查技術方法水平的不斷提高,西部和深部找礦潛力大。占國土面積2/3的西部,目前已發現的礦床數量僅佔全國的14%,勘查程度極低,找礦遠景十分可觀。研究表明:如果西部能夠達到東部的地質勘查程度,將新發現數以百計的大中型礦床,可使全國查明資源儲量增加1倍以上。東部雖然地質工作程度較高,但以往的找礦勘探深度較淺(300~500米),新的鑽探與地球物理探礦成果顯示地下500~1000米乃至更深的部位仍有巨大的找礦前景。專家預測:如果將勘查評價深度延伸到地下2000米,我國金屬礦儲量會大幅度增加。

(二)能源礦產潛力可觀

(1)油氣資源有較大潛力。截至2008年底,石油預測資源量765億噸,累計查明資源儲量289億噸,資源查明率37.8%;天然氣資源潛力35萬億立方米,累計查明資源儲量7.8萬億立方米,資源查明率22.4%。科學評價預測表明,東部有一半石油潛力尚未探明,西部和海域3/4石油資源潛力有待發現。

(2)煤炭資源遠景可觀。根據煤炭資源預測與評價結果分析,預測資源量3.9萬億噸,累計查明資源儲量1.3萬億噸,資源查明率24.9%。煤炭資源總量很豐富,但是煤炭保有資源儲量中尚未規劃利用的資源儲量達6732億噸。尚未利用的精查、詳查儲量主要集中分布在晉陝蒙地區。西部地區地質工作程度低,資源條件好,特別是新疆,探明程度低,找煤的前景較大。

(3)鈾礦潛力較大。根據核工業地質局對全國鈾礦資源總量預測,預測資源量×萬噸,累計查明資源儲量×萬噸,查明程度為20%。鈾總體資源潛力較大。從鈾礦成礦地質條件分析,世界上兩條跨洲際的巨型鈾成礦帶均貫穿我國境內,宏觀成礦環境十分優越,潛在鈾資源豐富。已知礦床的外圍和深部、新區帶、新類型鈾礦是今後鈾礦找礦的重要方向。

(三)重要礦產資源潛力巨大

我國重要礦產資源潛力可觀,查明程度平均為35%。與查明資源儲量相比較,在待查明資源中,鐵、銅、鋁土礦、鉛鋅、金等約有2~3倍的潛力(表9)。

鐵:預測資源量1770億噸,累計查明資源儲量714億噸,資源查明率28.7%。待查明鐵礦資源集中分布於遼寧鞍山-本溪、河北冀東、四川攀枝花等地區。

銅:預測資源量22649萬噸,累計查明資源儲量9949萬噸,資源查明率30.5%。待查明銅礦資源主要分布於西藏岡底斯、西南「三江」、新疆天山等地區。其中,西藏岡底斯成礦帶具有5000萬噸銅資源潛力,西南「三江」的普朗有望形成1800萬噸的銅礦資源基地。

鋁土礦:預測資源量163億噸,累計查明資源儲量32億噸,資源查明率16.5%。待查明資源潛力巨大,主要集中於山西、河南、廣西、貴州、雲南、重慶等地區。

金:預測資源量22529噸,累計查明資源儲量9911噸,資源查明率30.5%。待查明金礦資源分布於山東、陝甘川相鄰區、青海、滇黔桂相鄰區、秦嶺、河北冀東、遼寧、西藏岡底斯等地區。

鉀鹽:預測資源量20.7億噸,累計查明資源儲量8.9億噸,資源查明率30.1%。研究表明,我國具有找到更多鉀鹽資源的成礦地質背景依據。除羅布泊、柴達木含鉀盆地以外,還存在滇西南古近紀鹽盆地、鄂爾多斯奧陶系鹽盆地、四川盆地三疊系富鉀鹵水和雜鹵石礦床、柴達木西部新近紀含鉀油田水、青藏鉀鋰硼特種鹽湖等鉀鹽資源遠景區。

表9 我國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潛力一覽表

(四)難利用礦產資源盤活潛力大

我國已探明儲量的159種礦產中,鐵、銅等重要礦產的已探明儲量的礦床大多數是貧礦,其中已探明的鐵礦中有1/3是難選的赤鐵礦。鋁土礦98%以上是加工能耗很大的一水硬鋁石型資源。部分鉛鋅礦中相當一部分為氧化物礦石,難以有效利用。共生、伴生礦產多,選冶難度大,綜合利用效率低。

我國有一批低品位、難選冶的礦產尚未利用。如鐵礦石平均品位為33.5%,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0個百分點以上;我國的鋁土礦大多為中低品位,品質很差;銅礦平均品位僅為0.87%。在已查明的資源儲量中,難利用鐵礦85.8億噸,占總儲量的18.7%;銅礦1100萬噸,占總儲量的17.5%;鋁土礦2240萬噸,占總儲量的10.8%。

礦產資源的利用效率普遍較低。45種主要礦產的平均利用程度僅占探明資源儲量的57.9%,其中鋁土礦利用率為23%,鈦為24%,鐵礦為45%,鉑族金屬為48%。資源的稟賦特徵,加上技術裝備水平相對落後,導致長期以來已探明資源的利用率十分低下,資源浪費相當嚴重。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尾礦、廢石已成為最大的工業固體廢棄物,約占固體廢棄物總量的80%。全國共有尾礦庫2700多座,其中較大規模的尾礦庫400多座,各類金屬礦尾礦的堆存總量約60億~80億噸,且每年以3億噸的數量增加,而尾礦的綜合利用率僅有8.3%左右。

雖然這部分資源稟賦較差,但隨著科技進步,在現有的經濟技術條件下,只有進一步加強技術攻關並在政策上給予支持,才可以逐步實現資源節約集約與綜合利用。通過加強管理、推進科技進步和發展循環經濟,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效率有較大的空間。因此,提高礦產資源節約集約與綜合利用效率,可以將現有潛力轉變為資源產能。

三、我國地質環境形勢

(一)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呈加劇趨勢

從目前情況看,國家和地方的基礎設施建設方興未艾,大型工程建設不斷上馬,礦山開發活動加劇,城鎮化發展進程不斷加快,新一輪農村建房高潮已經顯現。一系列大型交通、水利、能源、電力、通訊工程,如三峽水庫、青藏鐵路、青藏公路、川藏公路、西氣東輸、西電東送、南水北調西線工程等的建設都位於或穿過地質災害多發區、易發區。因此,未來一段時間,我國的地質災害形勢仍十分嚴峻。在自然和人為因素的共同影響下,人為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正處於快速上升階段,損失不斷加重,這種趨勢還會持續相當長一段時期;地面沉降范圍不斷擴大的趨勢難以在短期內扭轉,多數地區的沉降速率還處在較高水平,伴生的地裂縫災害逐漸加重;岩溶塌陷向城鎮和礦區集中,規模越來越大,影響日益突出;海水入侵綜合防治措施在一些地區取得明顯成效,但總的形勢不容樂觀。據中國地質環境公報(2004)統計結果,2004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3555起,其中造成人員傷亡或5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地質災害976起,全年共造成人員傷亡1407人,其中死亡734人,失蹤124人,受傷549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0.9億元。人為因素已成為引發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重要原因,全國地質災害發生次數和死亡人數中有50%以上與人類工程經濟活動有關。例如,廣東省2001年人為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達50起,占災害發生總數的64.1%,2002年達到83%,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54%;廣西壯族自治區2001年有70%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是人類活動造成的,2002年達到83%,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92%。

(二)地下水資源形勢日趨嚴峻

我國的水資源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現階段中等乾旱年份灌區每年缺水量約300億立方米,工業與城市每年缺水量約58億立方米,全國5萬多個鄉鎮中供水不足者約佔一半左右。隨著經濟發展,工業和城市用水迅速增長,農業用水不斷被擠占,在很多地區地下水大量超采。目前,全國已有56個區域性降落漏斗,其中絕大部分發生在北方平原地區,部分含水層已趨於疏干態勢,儲存資源明顯減少。地下水超采最直接的後果是可利用地下水資源的明顯減少,從而導致地下水資源儲備不足,嚴重威脅供水安全。如果遇到長時間旱災或其他突發事故,不僅農業會因為缺水發生大幅度減產甚至絕收,大中城市的供水也將受到嚴重影響。例如,2005年東北地區松花江、廣東北江相繼發生突發性污染事件,沿線城市供水不得不中斷。由於地下水的不易污染特點,地下水應急供水的作用凸顯。隨著我國能源和礦產資源的持續開發,地下水在城市供水、居民生活供水的比例將不斷提高,在應急供水中具有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隨著我國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對住房、汽車等新一代高檔耐用消費品的需求日益增加,不斷刺激化學工業、製造業的迅猛發展,城市化速度加快,工業垃圾和城市垃圾也隨之大量增加。據世界銀行估算,目前我國製造業每年產生約55億噸無害廢物和7億噸有害廢物;因環境污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相當於GDP的3.5%~8%。有害廢物和地下水污染形勢日趨嚴峻,在個別地方已威脅到了當地居民的身體健康。例如,遼寧省海城市污水排放造成五道河沿岸大面積地下水污染,近些年來大莫村村民血栓病、甲亢病高發,死亡人數達160人之多。珠江三角洲地區土壤污染直接威脅到地下水水質安全,由於土壤與地下水污染,農產品中氟、鉻、鎘、鉛、鋅等有害元素超標嚴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威脅著農田農產品質量安全,致使農產品有害殘留物含量增加,在影響居民健康的同時,也降低了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三)區域地質環境質量不斷下降

目前,我國的荒漠化土地面積約為293萬平方千米,佔全國國土面積的30.5%,有近4億人口生活在荒漠化地區。隨著人類經濟活動的急劇增加,北方荒漠化有逐年增長的趨勢。據統計,每年3436平方千米的速度遞增,造成的沙化年直接經濟損失達540億元。開展北方荒漠化成因和演化的地質調查,對在荒漠化地區實施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措施的水土資源適宜性進行調查評價,探討荒漠化防治所需的臨界地下水位和土壤條件,是治理工作重要措施之一。西北地區生態環境脆弱,地表水和地下水共同支撐著綠洲生態系統。無論是地表水利工程還是地下水取水工程都是對整個流域水資源進行地域上的重新分配利用,勢必造成地下水環境的變化,這種變化直接影響到天然綠洲生態的存亡。水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可能導致不可逆轉的環境災難。西南岩溶地區石漠化嚴重。據中國地質調查局2005年報告顯示,西南岩溶地區石漠化面積占調查區面積的14.2%,自上世紀末以來年均增長1650平方千米,年增長率為2%。近10年來,有效治理了5000平方千米石漠化面積,但是由於地質條件的復雜和人為不合理的活動,石漠化加劇的面積增加了2.5萬平方千米,石漠化加劇和改善面積比為5:1。

四、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地質工作提供全方位寬領域服務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地下水資源開發、國土規劃與主體功能區劃、農林發展、生態環境保護、重要經濟區建設、全球氣候變化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地質工作提供基礎支撐。

(一)防災減災需要加快地質災害調查速度與提升監測預警能力

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為主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涉及我國近50%國土面積,人為引發的地質災害呈增長趨勢,每年造成千人左右死亡和數十億元財產損失。地面沉降與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在中東部平原和沿海地區迅速發展,對道路橋梁、防洪設施、地下管線、房屋等基礎設施造成嚴重破壞,每年經濟損失數十億元。目前我國地質災害調查精度低,監測工作起步晚,不能滿足防災減災的要求,迫切需要提高地質災害調查精度和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

(二)重大工程與城鄉建設需要地質工作提供基礎保障

今後5~15年,我國基礎設施建設需求旺盛,工程建設處於高峰時期。三峽工程、南水北調、西氣東輸、西電東送等重大工程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高速公路、鐵路、河流航運、城市地鐵軌道等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規模在不斷加大;港口、跨海大橋及海底隧道建設規劃;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與運行安全對基礎地質工作,特別是活動斷裂調查和區域地殼穩定性評價、地下水資源勘查、山體及高陡斜坡地質災害防治和實時監測預警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搞好農業地質,促進農業結構調整,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城鎮化建設,要求做好城市地質工作,為城市規劃、市政建設、地下空間利用、廢棄物處置等提供地質信息。今後一段時期,各項建設任務很重,必須以地質勘查為基礎,避免決策失誤,盡量不走或少走彎路。

(三)礦產開發與礦山環境保護需要地質工作提供基礎支撐

隨著我國東部資源基地資源儲量的減少,我國的資源接替基地將逐漸西移。這些資源接替基地大多位於地質環境脆弱區和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丘陵山區。一方面,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大量礦山工程設施建設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對礦產資源安全生產和人居環境安全構成巨大威脅;另一方面,資源開發過程中,將無疑對地質環境產生很大沖擊,人為破壞岩土體自然平衡,礦業生產「三廢」的不合理處置,均會造成水土污染,環境惡化。應對這些問題,保障采礦活動安全和礦產資源開發區地質環境可持續利用,迫切需要地質工作提供全過程的基礎支撐。

(四)保障人民生活、改善生存環境需要加強地質工作

礦產資源開發、地質環境保護,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用油、燃煤燃氣、家居建材等消費需求日益增長,需要做好地質勘查,增加能源和原材料供給。解決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問題、防治有害元素超標引發的地方病,亟待加強水文地質勘查,加快找水改水步伐。開展國土整治,防治地面塌陷、廢棄物佔地等礦山環境問題,也要求做好環境地質工作。

(五)國土規劃和主體功能區劃需要地質工作提供基礎地質依據

國土規劃和主體功能區劃必須依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而水土資源、能源資源、礦產資源、岩石結構、地質構造等地質要素是資源環境的基本組成。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需要大量翔實的基礎地質數據,但是,當前我國完成的區域性地質與環境調查工作精度低,難以滿足服務於國土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與建設的要求,亟須提高基礎地質工作程度。

⑵ 吉林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

地下水水位和水溫自動記錄儀

(二)地質環境信息網建設

截至目前,吉林地質環境信息網正在籌備之中。

(三)地質環境資料庫建設和數據管理

目前總站已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管理信息系統、1:20萬水文地質空間資料庫、地質環境空間資料庫。其中,地下水動態監測管理信息系統、大部分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資料庫、1:20萬水文地質空間資料庫較完善,數據管理情況正常。地質環境空間資料庫正在建設中。

2005年5月,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給全國各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下發了地下水動態監測管理信息系統軟體,同時進行了操作和使用培訓,現已形成了1990~2008年地下水動態監測資料庫。

五、主要監測成果和服務

2004年7月,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和省氣象局聯合開展了吉林省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2004年以來,通過吉林電視台發布三級以上地質災害預報40次,四級以上地質災害預報8次,為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提供了更具時效性的地質災害預防信息,防災減災效果顯著。

地下水動態監測工作,經過30年的積累,基本查清了不同地貌單元地下水水位、水質的動態變化規律及影響動態變化的因素。國家級點監測資料,上報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為編制中國環境狀況公報提供原始資料。吉林省監測分站曾為延吉、吉林、松原、白城、通化、白山等市的地方政府開展了地下水動態監測工作,為在地下水開發利用中遏制由於地下水開發產生的環境地質問題提供了有效、可利用及具有連續性的基礎資料,為保護和改善地下水環境提供了科學依據。目前仍有延吉和吉林兩分站在為當地建設提供地下水監測服務以及城市水文地質勘察等方面的服務。

六、法制建設

1.1999年1月11日,經吉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頒布《吉林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修訂版於2009年3月24日通過並將於2009年6月1日實施。

2.2007年1月1日頒布《吉林省飲用天然礦泉水資源保護條例》。

⑶ 生態環境變化地質指標體系研究

一、內容概述

(一)項目背景

在1987年和1992年兩次地球環境峰會之後,世界各國相繼建立了「環境狀況公報體系」,包括大氣、水和生物指標在內的生態環境指標,用於監測環境變化,保障可持續發展。但其中普遍忽視了土壤、基岩、地下水等各種地質因素。為此,國際地科聯(IUGS)通過其地學為環境規劃服務委員會(COGEOENVIRONMENT)建立了一個專門機構——國際地質指標工作組(IWGEOIN),負責研究和編制用於環境公報或報告和生態系統管理的地質指標(Geoindicator),並於1996年發布了包括27個地質指標在內的地質指標清單(Geoindicators Checklist)。

我國復雜、多變、脆弱的地質生態環境以及經濟發展和人為活動加劇了生態環境地質問題的危害,研究產生這些生態環境地質問題的原因、自然作用與人為影響之間的關系以及對生態經濟和人類健康的影響,建立快速評價生態環境變化的指標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國的管理者和環境地質工作者高度關注國際地質指標工作組的研究成果,並試圖引入到我國環境地質調查和管理中。同時,也認為國際地質指標工作組所建立的地質指標都是分散的、獨立的,未構成統一的體系,這在某種程度上也阻礙了地質指標的推廣和應用。因此,在2004年9月中國地質調查局啟動了「生態環境變化地質指標體系研究」立項論證工作,並於2005年正式開展工作。

(二)取得的主要成果

項目吸收借鑒了國際地質指標研究成果和理念,對國際地質指標研究成果進行系統地研讀、譯校和綜述。在全面分析國內外地質指標研究進展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確定了我國環境地質指標體系構建和應用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形成了以「影響-狀態-後果」模型和「壓力-狀態-響應」模型為理論框架分別構建調查指標體系和監測指標體系的基本思路,並結合我國主要生態環境問題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針對石漠化、沙漠化、草地退化、濕地退化、海岸線變化、城市水土環境變化等6大類生態環境問題,分別構建了環境地質調查指標體系和環境地質監測指標體系,為科學評價地質環境變化和完善環境地質調查監測體系提供了技術支撐。

(三)主要創新點

1.首次深入介紹了國際地質指標研究成果,提出了環境地質指標的概念

通過對國際地質指標概念和27個地質指標的分析,將地質指標表述為在百年或更短尺度上描述地球表層地質作用和現象的變化幅度、頻度、速率和發展趨勢的一系列參數。借鑒國際地質指標研究成果,結合我國地質環境狀況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提出了環境地質指標的概念。環境地質指標是在百年或更短尺度上描述地球表層地質作用和現象的形成條件和影響因素、發育分布狀態和變化(形態、規模、尺度、幅度、頻度、速率和發展趨勢)以及產生的後果和給人類造成的危害的一系列地質環境參數。

2.研究建立了環境地質指標體系構建思路,豐富了地質指標的內容,同時為地質指標的應用探索了有效途徑

在研究、借鑒國際地質指標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從各種生態環境問題的形成和演化規律出發,首次提出了「影響-狀態-後果」模型(CSR模型)和以此為依據構建環境地質調查指標體系框架,進而從地質環境管理的視角出發,以國際廣泛應用的「壓力-狀態-響應」模型(PSR模型)為基礎,建立了環境地質監測指標體系框架。

3.構建了石漠化環境地質指標體系,提出了石漠化治理技術和模式

在統一的CSR模型和PSR模型框架下,建立了石漠化環境地質調查和監測指標體系。通過對石漠化環境地質響應指標研究,提出了石漠化治理技術和模式,為石漠化治理提供了科學的地質標准。

4.構建了沙漠化環境地質指標體系,彌補了沙漠化指標體系中缺乏地質指標的不足

分析和研究了沙漠化的形成條件、存在狀態及引起的環境變化,依據CSR模型建立了沙漠化環境地質調查指標體系,依據PSR模型建立了沙漠化環境地質監測指標體系。彌補了沙漠化指標體系中缺乏地質指標的不足,為今後沙漠化評價提供了更為科學的地質標准和監測依據。

5.構建了草地退化環境地質指標體系,深入分析篩選了草地退化重要環境地質指標

在對草地退化生態環境問題的形成條件、發育分布現狀、發展趨勢、後果與危害等進行系統分析的基礎上,深入分析了造成草地退化的主控因子,在統一的CSR模型和PSR模型框架下,建立了草地退化環境地質調查和監測指標體系。從草地賴以生存的地質環境角度,全面地分析和研究了表徵草地退化的各種環境地質指標,對於評價我國草地資源的安全性,制定合理的區域生態保護和經濟開發決策、保護和恢復草地資源效用具有重要意義。

6.構建了濕地退化環境地質指標體系,遴選了出不同濕地退化類型的環境地質指標

掌握了我國各種類型濕地的分布、動態變化特點及其退化過程、退化原因和機制。在CSR模型和PSR模型框架下,構建了濕地退化的環境地質指標體系框架,並遴選出不同濕地退化類型的環境地質指標。系統研究了濕地退化的過程和機制、濕地演化規律,建立的濕地退化的地質指標,可為濕地管理以及濕地恢復和重建提供理論依據。

7.構建了海岸線變化環境地質指標體系,研究了不同海岸帶類型的環境地質指標

研究了南、北方海岸的形態與特徵、海灘的形態和沉積特徵等,分析了造成海岸線變化的主要環境地質因子。應用CSR模型和PSR模型,建立了海岸線變化環境地質調查和監測指標體系,並進行了實地考察校驗。成果可應用於海岸帶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為政府制定政策和科學管理服務。

8.構建了城市水土環境變化環境地質指標體系,形成了典型城市地質環境調控方案

針對當前國際環境地質指標研究缺乏系統性以及在我國適用性不強的特點,根據CSR模型,提出了一套描述城市水土環境變化的地質環境調查指標體系;在此基礎上,從演化趨勢和防治對策中抽取主控因子,以PSR模型框架為主線構建監測指標體系。選擇能源礦產典型城市———大慶市進行指標敏感性計算,對指標進行賦權和瓶頸因子的識別,確定了引起大慶市水土環境變化的主要驅動因子,確定了大慶市地質環境調控方案。

二、應用范圍及應用實例

(一)成果應用范圍

項目成果可應用於國土、環保等相關部門的規劃和技術標準的起草和制定,可服務於地質環境管理和地質環境保護,完善地質環境調查監測體系,並能在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中得以推廣應用。

(二)成果推廣應用實例

1.項目成果為國土資源部履行地質環境管理職責提供了參考依據和技術支撐

項目成果在編制《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十二五」規劃》和起草修訂環境地質調查評價技術標准中被引用,為國土資源部部署環境地質調查評價工作、履行國土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職能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和技術支撐。

2.項目成果在生態建設規劃、環境規劃及環境保護中發揮了科技支撐作用,環境效益及社會效益明顯

中國地質科學院環境工程技術設計研究院在組織開展的地學及生態系統污水處理技術研發,城市生態環境規劃及新農村建設城鎮環境規劃,工業園區規劃及大型礦山生態環境影響評價中均不同程度利用了「生態環境變化地質指標體系研究」成果。

3.項目成果為各省地質環境管理和地質環境保護提供了重要技術支撐

內蒙古地質環境監測院在編制「十二五」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防治規劃、內蒙古自治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劃等相關規劃的前期研究工作中及2011年完成的「河套平原地下水資源及其環境問題調查」中,引用了「生態環境變化地質指標體系研究」項目成果,為規劃的編制和項目的研究提供了技術支撐。

4.項目成果為完善我國環境地質調查監測體系提供了技術參考和科學借鑒

針對我國生態環境變化顯著且與人類生存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生態環境問題,所建立的環境地質調查和監測指標體系,為實施環境地質調查監測工作,可提供很好的借鑒及理論依據。目前,在我國華北平原開展的水土環境地質監測工作,已應用該體系實施監測網路建設。

三、推廣轉化方式

媒體宣傳、會議交流、咨詢服務、技術培訓等。

技術依託單位: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

聯系人:褚洪斌李瑞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大慧寺20號

郵政編碼:100081

聯系電話:010-6217961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⑷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

1:25萬立體地形地貌電子地圖庫

五、主要監測成果和服務

與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台密切合作,將地質災害預報信息在內蒙古電視台播出。2005年至2008年共發布三級地質災害氣象預報53次,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了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全國地質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完成了《2005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快報、年報》、《內蒙古自治區2005—2008年地質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匯交》、《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公報(2005,2006,2007,2008年度)》、《內蒙古自治區主要城市地下水環境監測綜合報告(2001—2005年)》、《內蒙古自治區主要城市地下水環境監測年度報告(2005—2008年)》等的編制與出版工作。

六、法制建設

1.《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於2003年7月25日公布,2003年9月1日施行。

2.《內蒙古自治區地熱資源管理條例》於2000年10月15日發布並施行。

3.《內蒙古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管理辦法》於2008年5月8日發布,2008年8月1日施行。

⑸ 雲南省地質環境監測院

地下水水情通報、預報

六、法制建設

雲南省現已頒布、實施的地質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及文件如下:

1.《雲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由雲南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01年7月28日審議通過,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雲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54號)。

本條例對包括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地質環境監測,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工程、水文等地質環境治理,地質遺跡和古生物化石保護等方面的地質環境保護工作作出了相應規定,並要求在省轄行政區域內從事與地質環境有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本條例。

2.《雲南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由雲南省人民政府於1998年9月11日頒布,實施日期為1998年9月11日。

本規定要求,在省轄行政區域內開發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本規定,對開發礦產資源所涉及的地層構造、岩石、土壤、地下水、地形地貌等地質環境要素加以保護。

3.《雲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由雲南省政府於2006年7月2日發布,實施日期為2006年7月2日。

為了保證采礦權人在采礦過程中以及礦山停辦、關閉或閉坑時,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義務,本辦法要求由采礦權人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交納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

4.《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通知》,由雲南省國土資源廳於2003年4月11日頒布,實施日期為2003年4月11日。

近年來,因人類經濟、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擾動日益頻繁,影響強度和效應積累增大,使雲南省地質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地質災害發展勢頭趨於嚴重。為進一步加強對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防範地質災害、保護地質環境的意識,宣傳、普及相關科學知識。根據國土資源部的要求,結合雲南省實際情況,本通知中對地質環境保護宣傳工作作出了具體要求,並提出了地質環境保護宣傳口號。

⑹ 全國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等級劃分與基本災情

2.1.1 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本書所指的地質災害種類主要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

根據地質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或環境造成明顯破壞的速度,通常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稱為突發性地質災害,將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稱為緩變性地質災害。

2.1.2 地質災害的等級劃分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共分為4個等級。其主要依據是: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具體分級如下: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災害等級的劃分只是以致災地質體所造成的災害損失為依據的。它與致災地質體的規模,比如: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的變形岩土體的數量為依據進行劃分的規模,並沒有直接的必然聯系。巨型滑坡體造成的災害並不一定就是大型或特大型的。但是致災地質體的規模與災害受體(廠礦、市鎮和基礎設施等)的人口密度、經濟價值、人群的防災減災意識和措施等,也有著密切的關系。在大型或巨型致災地質體分布的地區,如果人口稀少、沒有重要的工程設施,也不一定會造成高等級的地質災害。但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這樣的地區畢竟具有高地質災害風險,或者說具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值得人們在進行經濟建設規劃中,在防災減災方面給予充分的注意。反之,在中小型致災地質體分布的地區,如果人口較為集中、工程設施的經濟價值較高,也有可能造成中、高等級的地質災害。因此,在這些地區,對那些中小型致災地質體也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2.1.3 全國地質災害的基本災情

2.1.3.1 總體損失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發育、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在我國31個省(區、市)均有分布。

據不完全統計,1995~2003年,全國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共造成10499人死亡和失蹤、65356人受傷、575億元的財產損失,平均每年死亡和失蹤1167人、財產損失64億元(圖2.1,圖2.2)。

全國有21個省(區、市)82個城市存在較嚴重的地面沉降。其中,有監測資料的14個城市的地面沉降面積已經超過6.4萬km2。據估算,這14個城市由於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800億元,平均每年27億元以上。1921~2000年的80年間,僅上海市區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達176.6億元,平均每年2.2億元;間接經濟損失達2943.07億元,平均每年36.8億元(據上海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資料)。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24個省(區、市)已發現地裂縫1232多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7.5億元以上。

圖2.2 1995~2003年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據2002年和2003年《中國地質環境公報》資料)

2.1.3.2 區域分布情況概述

我國地質災害的區域分布情況如圖2.3所示。

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具有區域性分布規律。就全國來說,西南地區的雲南、四川、重慶、貴州等省(市),中南地區的湖南、廣東、廣西等省(區),西北地區的陝西、甘肅等省,以及華東地區的江西、湖北、福建、江西等省,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發生頻度最高,危害程度也最為嚴重;西南、西北地區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規模往往較大,而東南部地區多發育小規模和淺層的滑坡。

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我國東部平原地區,其中又以沿海城市和華北平原等地區最為嚴重。發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區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則密集成群或斷續相連形成大面積的地面沉降區(帶)。黃淮海平原的天津-滄州-衡水-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地區和長江三角洲的嘉興-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地區,就是地面沉降十分嚴重且密集分布或斷續相連已形成地面沉降區(帶)的地區。

地面塌陷在岩溶地區和礦山開采地區廣泛分布。其中,岩溶塌陷在中南和西南地區的岩溶地區廣泛分布,且以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和重慶5個西部省(區、市)最為嚴重,這5個省(區、市)內岩溶塌陷的數量可佔全國岩溶塌陷總數的78%;礦山開采塌陷則以黑龍江、遼寧等省礦山分布區最嚴重。

地裂縫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東麓平原、大別山東北麓平原地區,已形成3個規模巨大的地裂縫密集帶。

2.1.3.3 地質災害主要成因簡述

(1)自然條件是決定地質災害發生的基本條件

區域性和地區性的地質、地貌、氣候等自然條件,控制著災害性地質作用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發育的程度和特點。

岩土體鬆散破碎的山地丘陵區,地形起伏、溝壑縱橫,具有孕育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有利地形地質條件。而其中的降水集中分布區,又往往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多發的地區。

暴雨、強降雨或連續降雨是誘發上述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據統計,我國由於降水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佔全國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總數的65%,而其中由暴雨誘發的又在降水誘發的災害中佔到66%以上。這使得我國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主要分布區也大多與年降水量較高、特別是暴雨集中的地區相一致。

具有厚度較大的鬆散沉積物、且其中蘊涵豐富地下水的平原、盆地與河谷地區、岩溶發育的可溶性岩石分布區,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災害的多發區。這是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對地質災害控制性的又一表現。

(2)人類活動越來越成為引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

誘發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災害的人類活動,突出表現在工程開挖(如修路、切坡建房)、礦山開采、不合理抽取地下水和石油開采等方面。

在山地和丘陵區,修建鐵路、公路、房屋等工程,經常採用切坡、削坡等手段整理工程場地,採石、采礦開挖山坡和堆棄尾礦,都改變了原有的地形地貌,在很多情況下破壞了地面與斜坡的穩定性。這種變化本身,以及在其他有關因素的作用下,往往足以引發上述災害。據統計,全國由於上述各種人類活動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佔全國上述災害總數的50%以上。

不合理的地下水抽取、石油開采和礦山地下采空,改變了這些地區的地質結構,是引發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的重要原因。

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上述人類工程活動的范圍和強度正在不斷加大,而且在發展過程中,對於規劃布局與地質災害的關系認識不足,使得人類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不斷增多,形成了地質災害日益嚴重的局面。

⑺ 中國南北方遭遇的地質災害損失多少每年

建議看一下每年的《中國地質環境公報》,裡面都有很詳細的介紹

⑻ 我國最近每年地質災害損失

建議看一下每年的《中國地質環境公報》,裡面都有很詳細的介紹

⑼ 海南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

監測人員在測地下水水位

四、信息化建設情況

(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系統建設

為了更好地推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效地減輕和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2003年底,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與海南省氣象局合作,委託海南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開展了海南省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為滿足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需求,2004年海南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專門成立了項目組,配置了設備及軟體,並建立了值班制度及會商機制,為預報預警工作開展提供了信息傳輸、發布、會商、產品製作的理想平台。

(二)地質環境資料庫建設

目前,海南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已建立地下水動態資料庫、市(縣)地質災害調查資料庫、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資料庫及廢棄礦井調查資料庫等。其中,地下水動態監測信息系統、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資料庫、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資料庫較完善,數據管理情況正常,廢棄礦井調查資料庫正在建設中。

五、主要監測成果和服務

多年來,總站地質環境監測工作取得了大量的監測數據和綜合研究成果,為全省國民經濟建設發展提供了寶貴的基礎資料和科學的決策依據。

總站每年向各級政府地質環境管理部門和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提交《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總結》、《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下水監測年度報告》、《地下水水情通報》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資料庫》、《地質環境公報》、《汛前地質災害檢查工作總結》、《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總結》及其他臨時報送的資料。

2004年6月,海南省國土資源廳和省氣象局聯合開展了海南省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2004年以來,通過海南省電視台發布三級以上地質災害預報30次,為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提供了更具時效性的地質災害預防信息,防災減災效果顯著。

六、法制建設

1.1997年9月29日,經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57次常務會議通過《海南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同年11月21日以政府令第107號發布施行。

2.2007年11月,完成了《海南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送審稿),並報送省法制辦,目前已列入海南省政府法規建設立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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