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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質大學章程

發布時間: 2021-01-30 14:55:18

A.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工會委員會章程》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20號)

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現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工會委員會章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工會委員會章程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2年6月13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工會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工會在學校改革、建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工會委員會(以下簡稱「工會」)在校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遵循黨的基本路線和工會工作指導方針,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履行維護職能,發揮黨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第三條 工會是教職工自願參加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工會及各級工會組織代表教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工會要堅持學校黨委的領導,協助和支持學校黨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要在維護學校總體利益的同時,維護教職工的具體利益和民主權利。

第五條 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暨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雙代會」)合並召開,代表具有雙重身份。工會組織按照校、院、科室,分別設置校工會、分工會(直屬工會小組)、工會小組三級組織。

第六條 密切聯系全體會員,堅持把工作重點放到基層,全心全意為基層、為教職工服務。

第二章 任務和職責

第七條 團結、教育教職工學習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參與學校的改革和建設。堅持改革創新,堅持以人為本,深入開展「教職工之家」建設和升級工作。

第八條 加強「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宣傳,配合學校完成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師德評選表彰等工作。做好工會范圍的評選表彰工作。

第九條 了解和反映廣大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支持教職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第十條 各級工會組織根據需要,參加同級行政有關會議,討論制定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規章制度、條例、辦法等。

第十一條 做好「雙代會」籌備工作,宣傳貫徹大會決議。

第十二條 加強組織建設,做好各級工會幹部培訓工作,定期召開工作研討會,指導各分工會開展工作。

第十三條 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活潑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校園文化,增強教職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四條 貫徹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維護女教職工的利益。

第十五條 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做好特困、患病教職工的送溫暖工作,組織好教職工的休養、青年教職工社會實踐活動。

第十六條 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

第十七條 各級工會幹部應努力做到: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職業道德。

(二)了解工會知識,熟悉業務,認真調研,勇於創新。

(三)既要反映廣大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又要把學校黨政的要求和決定帶到群眾中去,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

(四)顧全大局,維護團結,堅持原則,不謀私利,聯系群眾,熱心服務,廉潔奉公,作風民主。

第三章 工會組織建設

第十八條 工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九條 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是校工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為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

第二十條 工會委員會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由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組成應注意委員的學歷、專業、年齡、性別的合理性,委員任期與代表任期相同。

第二十一條 工會委員會負責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大會閉會期間日常工作,設主席1人,常務副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兼職副主席3~5人,委員按分工會單位數確定人數。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工會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的審查監督,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若幹人。

第二十二條 工會委員會負責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教學科研、生活保障、青年、女教職工,以及工會文體、宣傳、福利、女工等專門委員會日常工作。校工會下設辦公室、教代會辦公室、宣傳部、組織部、福利部和文體部,根據工作發展需要,工會委員會對上述機構可以進行調整。

第二十三條 有會員25人以上的,建立分工會;不足25人的,建立直屬工會小組。

分工會委員會委員由本單位會員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選舉產生,委員會成員5~6人。委員會選舉主席1人,副主席1人;分工會主席由黨政副職以上或具有副高級技術職稱的同志擔任。

分工會設福利、青年、女教職工、文體、宣傳委員會,根據需要可增設提案、教學科研委員會。各委員會工作由分工會委員擔任(可兼任)。

工會小組以教研室、科室等職能部門為單位組建,工會小組長由會員直接選舉產生。

分工會委員、主席、副主席、小組長任期與分工會代表任期相同。

第二十四條 各級工會幹部任期內因工作調動,應按以下程序進行補選:

(一)校工會主席、副主席,由校黨委和校工會提名候選人,由校工會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報上級工會審批。

(二)分工會主席、副主席,由分黨委、黨總支提名候選人,提交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報校工會審批。

(三)分工會委員,由工會小組提名,分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

(四)分工會小組長,由其工會小組全體會員選舉產生。

第二十五條 分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所在單位應給予一定的酬勞。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印發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工會委員會工作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B. 中國地質大學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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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9號)

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現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2年6月13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促進學校依法治校,依據《教育法》、《教師法》、《工會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第32號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

第三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認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和教職工的利益關系。

第五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在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職權

第六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學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參與評議學校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做出。

第七條 學校管理機構應當全面聽取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合理吸收採納,不能吸收採納的,應當對代表做出說明。

第三章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第八條 凡與學校簽訂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關系的教職工,均可當選為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第九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以分工會、直屬工會小組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可以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並推選出團長。

第十條 代表名額應為教職工總人數的10%~20%,教師代表不得低於代表總數的60%,青年教師代表、女教師代表、少數民族代表應當佔有一定比例。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接受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督,必要時選舉單位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調整、撤換和增補本單位代表意見,並報教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審批。

代表在任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及時更換:

(一)調離本學校的。

(二)停薪留職離開學校的。

(三)不能正常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活動的。

(四)失去群眾信任的。

(五)行政處分、留用察看或開除公職的。

第十一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連選連任。代表在校內調動工作,應保留其代表資格。代表退休、調離本校或自然減員,其代表資格自行停止。

第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

(三)提出提案並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

(四)就學校工作向學校領導和學校有關機構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五)因履行職責受到壓制、阻撓或者打擊報復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第十三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努力學習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黨和國家關於教育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積極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認真宣傳、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任務。

(三)辦事公正,為人正派,密切聯系教職工群眾,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四)及時向本部門教職工通報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評議監督。

(五)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 組織原則

第十四條 學校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

第十五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1次。遇有重大事項,經學校、校工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第十六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3年或5年為一屆,期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

第十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出席。

根據需要可以邀請離退休教職工等非教職工代表作為特邀或列席代表參加會議。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不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十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應當根據學校的中心工作、教職工的普遍要求,由校工會提交校黨委研究確定,並提請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總數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按屆設主席團,主席團成員在代表中推選。主席團應當由學校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學校、學校工會主要領導,教師代表應佔多數。

主席團成員實行任期制,任期與代表任期相同。主席團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成員若幹人。設秘書長1人,秘書長一般由工會負責人擔任。

第二十一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職責是:

(一)主持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處理大會期間的有關事宜。

(二)審議教職工代表大會議題和日程,研究決定大會需要通過的事項、大會決議草案及其他重大問題。

(三)會議期間聽取各代表團匯報,負責解答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問題。

(四)審查大會選舉候選人名單。

(五)聽取專門工作委員會的工作匯報,研究處理專門工作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

(六)提名更換主席團成員,應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通過。

第二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設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中,教師代表應佔多數。

執行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任期與代表任期相同。執行委員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2~4人,委員若幹人。設秘書長1人,秘書長一般由工會負責人擔任。

第二十三條 在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執行委員會行使教代會相關職責,與學校有關機構協商處理相關事宜。其結果向下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二十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有關任務。

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若幹人,任期與教職工代表大會同步。專門委員會的人選,在代表中產生,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教職工參加。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二十五條 校工會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

第二十六條 校工會承擔以下與教職工代表大會相關的工作職責:

(一)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徵集和整理提案,提出會議議題、方案和主席團及執行委員會委員建議人選。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傳達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精神,督促檢查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組織協調各代表團及專門委員會的活動。根據需要組織召開執行委員會會議。

(三)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培訓,接受和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建議和申訴。

(四)就學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學校黨組織匯報,與學校溝通。

(五)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七條 學校為校工會承擔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各單位應建立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在本單位范圍內實行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九條 學校各單位可根據本章程,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的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印發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D. 中國地質大學 北京章程說地球物理對色弱沒要求,但轉專業時老師卻不給轉,該怎麼辦

章程說地球物理對色弱沒要求,轉專業時老師卻不給轉?這個應該屬於學院來管的事情,普通老師沒有權力。

E. 關於印發《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6號)

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的意見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

2012年6月4日

附件: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的指導方針,落實中國工會十五大精神、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和市教工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工會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工會、教代會在學校改革發展,促進和諧校園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現結合學校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工會、教代會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和改進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

加強和改進工會、教代會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的方針,以密切黨同教職工群眾的血肉聯系為核心,以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為主線,以加強基層工會及基層教代會建設為基礎,進一步發揮工會在組織職工、引導職工、服務職工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方面的作用,團結動員廣大教職工為學校的改革、建設與發展貢獻力量。努力建設貼近教職工、服務教職工、不斷創新的教職工之家。

二、進一步加強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

工會是黨領導下的群眾組織,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學校將切實加強領導,把工會、教代會工作作為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大局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委常委會每年要至少1次專門研究工會、教代會工作。學校黨政根據工會工作的實際需要,定期聽取工會工作匯報,專題研究解決工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工會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認真貫徹黨在新時期對工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支持工會在黨委領導下,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開展工作,把黨政所需、職工所急、工會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給工會組織去辦,不斷擴大工會組織的影響,堅定不移地把黨的路線方針貫徹落實到工會工作中。

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單位工會、教代會工作的領導,支持分工會、基層教代會在服務大局、服務職工中發揮作用,進一步完善「黨政工共建教職工之家」和基層民主管理的制度,積極為教職工之家建設提供經費和場地等支持。校黨委將各單位加強和改進對工會工作領導的成效列入二級單位工作業績考核的內容。

三、進一步完善教職工民主管理制度

積極推進學校的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不斷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制度建設。按照學校教代會的章程,進一步探索和發揮教代會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途徑,堅持每年向教代會報告學校工作和年度財務決算執行情況,堅持每年不定期向教代會通報學校重大事項,認真對待教代會代表的工作提案,並將其中可行的提案,努力轉化為學校為職工辦實事工作中。

建立學校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和重大改革措施聽取教代會代表意見制度,積極探索學校教代會閉會期間教代會代表發揮作用的機制與方法,充分行使教代會代表對學校全面情況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進一步深化校務公開工作,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行政組織實施、工會積極協調、紀委、工會監督檢查、職能部門各負其責、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校務公開上升為學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要通過教代會、教職工大會、校務公開欄、網路、廣播電視、報紙等多種形式公開學校事務,接受社會和師生員工的監督。

進一步推進學校二級教代會的建設,健全二級教代會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監督的機制。各單位每年至少要召開1~2次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二級教代會代表應參加本單位領導班子述職述廉的民主測評,二級教代會主席可列席本單位的相關院務會議,有條件的學院可建立二級教代會提案制度。

四、深入開展「建設教職工之家」活動

要深入開展「黨政工共建教職工之家」活動,完善黨建帶工建、工建服務黨建、黨政工共建教職工之家的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工會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工會服務能力,使建家活動不斷取得新成績,創造新經驗,實現新突破。隨著學校的發展和辦學條件的改善,要為工會建家活動創造更好的環境和條件。

五、發揮工會作用,著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各級工會要積極為教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著力解決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了解教職工困難,建立特困教職工檔案,建立送溫暖工程和提供幫扶的長效機制,開展教職工的愛心互助工作。

建立健全工會參與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機制,進一步完善工會和人事部門工作聯系與溝通機制,幫助和指導勞動者依法訂立與履行勞動合同,加強對勞動合同簽訂、履行情況的動態監督。積極發揮學校各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作用,建立有工會、人事部門、法律顧問、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的勞動爭議調處聯動機制,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支持工會開展勞動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對工會反映的侵犯教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有關單位要及時採取措施,認真加以糾正,並向工會反饋處理結果。

六、認真做好工會組織建設

加強工會領導班子配備,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學校工會主席和教代會執委會主任,二級工會組織(分工會)的工會主席由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兼任。加強工會幹部隊伍建設,要把工會幹部的培養、使用、交流納入學校組織人事工作中。廣大工會幹部要始終保持奮發進取的精神狀態,解放思想、勇於探索、勤於學習、善於思考,甘於奉獻,當好教職工的貼心人,努力成為組織教育職工的能手、協調勞動關系的專家,關心服務教職工的模範。

重視並積極做好非事業編制的職工入會工作,各級黨組織和分工會要明確責任,採取有效措施,探索非事業編制人員的入會工作。努力擴大工會組織的覆蓋面。

七、為工會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在學校發展建設中,努力為工會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提供必備的工作條件。按規定足額向工會劃撥經費。

根據學校的現實狀況和發展規劃,積極為教職工建立室內活動場地,學校體育場館定期對教職工開放,支持和幫助教職工文化體育協會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進一步滿足教職工的精神文化需要。

F. 中國地質大學的保研要求是什麼

1、選拔對象為本科所在學校是重點院校或重點學科。

2、學習成績優良;通過內英語六級容考試,或托福、雅思通過留學資格。

3、具有一定科研經歷並有科研成果。

中國地質大學申請推免生的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資格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並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申請人本科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6)中國地質大學章程擴展閱讀:

保研推免生的選拔程序:

1、推薦免試學校公布推薦免試的標准、名額和選拔程度。

2、應屆畢業生本人根據推免條件提出申請。

3、學校組織評審委員會或工作組對申請人資格進行評審,確定推薦免試生名單。

4、獲得該校的推免資格的畢業生,向研究生招生單位(該校或外單位)提出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復試申請。

5、接收單位向申請人發出復試通知書。復試合格者,發給接收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研

參考資料來源:研招網--中國地質大學(武漢)2018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G. 所有的211大學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211部協辦[6]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9月8日起,增補合肥工業大學等12所高校列入國家正式211工程建設行列,這12所大學是: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東北林業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合肥工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貴州大學、廣州中醫葯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北京
(23所)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計劃)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計劃招生章程)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計劃招生章程)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招生章程)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上海
(9所)
上海外國語大學
復旦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天津(3所)
南開大學(章程)
天津大學(章程)
天津醫科大學
重慶(2所)
重慶大學(章程)
西南大學
河北(1所)
河北工業大學
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1所)
內蒙古大學(計劃
章程)
遼寧(4所)
大連理工大學
(計劃
章程)
東北大學
遼寧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3所)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延邊大學
黑龍江(4所)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江蘇
(11所)
南京大學(章程)
東南大學(章程)
蘇州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計劃
章程)
河海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計劃
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浙江(1所)
浙江大學
安徽(3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安徽大學(章程)
合肥工業大學
福建(2所)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江西(1所)
南昌大學
山東(3所)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河南(1所)
鄭州大學
湖北(7所)
武漢大學(章程)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3所)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5所)
中山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州中醫葯大學
廣西(1所)
廣西大學
四川(5所)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雲南(1所)
雲南大學
貴州(1所)
貴州大學
陝西
(6所)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甘肅(1所)
蘭州大學
新疆(1所)
新疆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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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中國地質大學學費多少

中國地質大學學復費,制
各專業不同。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顯示:
少數民族預科班4500元/年,
軟體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專業5500元/年,
英語專業6000元/年,
產品設計專業10000元/年,
其餘各專業均為5000元/年。

I. 跪求中國地質大學 北京章程說地球物理對色弱沒要求,但轉專業時老師卻不給轉,該怎麼辦

色弱貌似可以的吧?你成績不達標?還是?

J.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保研需要什麼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資格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並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版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權,材料齊全;

2、申請人本科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10)中國地質大學章程擴展閱讀:

申請人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外校申請人請在復試前到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復試時將體檢證明交招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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