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安置
❶ 什麼人可以列為地質災害搬遷對象
政府首先是做好地質災害避讓工作,就是通過實地她看劃定危險退讓區域內,動員區域內的容居民從房屋中搬遷,尋找臨時避讓安置地點,給居民安裝帳篷暫時居住。
一般地方政府的財政也不寬裕,就想您所說的情況,政府已經幫助尋找也徵收了一塊土地用於安置建設,也幫助做好了土地的平整。應該說,政府做的還是不錯的。
對於您說的缺少建設費用,一是可以通過繼續爭取上級資金補助,二是可以做一些商鋪來補充資金不足的問題。
❷ 人為地質災害移民安置
地質災害與人的因素有關,是這意思嗎?因為行為人的行為導致了地質災害,專或者行為屬人的行為使受害人不能躲避災害,是這意思嗎?那應由行為人承擔責任啊。如果是意外的災害,就看你買了意外傷害保險沒有了?否則政府會幫你搭個帳蓬,還幫你運幾口袋大米來,這已經是很不錯的了。
❸ 農村地質災害安置房每戶多少錢一平
6000
❹ 國家對滑坡搬遷的政策
由山體滑坡造成搬遷補償標准一般由地方政府制訂的,國家沒有統一的標准,要依據地區的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情況而定。
以重慶市為例:
根據《北碚區區級地質災害搬遷避讓管理辦法》和《北碚區區級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區級搬遷避讓安置補助採取定額方式。
按照每1戶2萬元(以房屋所有權證為分戶依據)的標准對搬遷避讓群眾進行補助。搬遷戶可按程序自願向澄江鎮政府申請地質災害搬遷避讓,由澄江鎮報批准後,按照2萬元/戶標准給予地質災害搬遷避讓補助。
(4)地質災害安置擴展閱讀
根據《《北碚區區級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的實施
(一)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勘查、施工圖設計項目承擔單位的確定以及項目技術成果和概算審查,並下達治理工程項目任務書。
(二)省財政廳負責項目預算審查。各項目以經審定的預算作為確定招標控制價和合同簽訂、工程結算辦理的依據。
(三)由市、縣組織實施的地質災害勘查、施工圖設計項目,符合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項目要求的,可依照相關程序,直接轉入下一階段工作。
(四)設計變更。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預算。確需變更的,應由具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設計變更報告並經監理單位認可,由相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審查通過並經原施工圖設計審核單位審核合格後批准。
其中,對Ⅰ類變更按程序經市國土局初審同意後轉報省國土資源廳批准,省財政廳負責投資額變動的審查確認;對Ⅱ類變更按程序經相關區(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轉報市國土局批准,市財政局或市發改委負責投資額變動的審查確認。施工圖設計變更類型劃分見附件2。
(五)結(決)算審查。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完工並經初驗合格後,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向省財政廳申報工程結算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
省級地質災害搶險治理工程的實施參照上述程序執行。
第十二條跨區(市)縣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的實施
(一)市國土局負責勘查、施工圖設計項目承擔單位的確定以及項目技術成果和概算審查,並下達治理工程項目任務書。
(二)市財政局或市發改委負責項目預算審查。各項目以經審定的預算作為確定招標控制價和合同簽訂、工程結算辦理的依據。
(三)設計變更。跨區(市)縣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預算。經監理單位認可確需變更的,應由具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設計變更報告,由區(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審查通過並經成都市地質環境監測站審核合格後批准。
其中,對Ⅰ類變更按程序經相關區(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轉報市國土局批准,市財政局或市發改委負責投資額變動的審查確認;對Ⅱ類變更按程序由區(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區(市)縣發改或財政主管部門負責投資額變動的審查確認。施工圖設計變更類型劃分見附件2。
(四)結(決)算審查。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完工並經初驗合格後,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向市財政局或市發改委申報工程結算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
市級地質災害搶險治理工程的實施參照上述程序執行。
❺ 地質災害拆遷安置政策
你好:
你這種可按當地的標准來享受地區優惠待遇,另一戶只能再補報。
❻ 國家一般對地質災害的農戶補助資金多少
這個沒有具體答案。
現在的國家政府對於這類情況一般都是給於搬遷的做法比較多,很少補助錢的,有補助的項目名稱叫「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搬遷安置工程」,受災戶自己拆除舊房還耕,異地重建房屋,經驗收合格後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助,具體金額按當地政策文件執行。
❼ 地質災害安置房稅收優惠政策
免稅
❽ 陝西對於地質災害移民安置有哪些政策
根據《來陝西省人民政源府關於印發陝北移民搬遷安置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陝西對於地質災害移民安置的政策有:
1、集中安置點住房按每戶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種類型建設,搬遷戶按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標准選定戶型,分別負擔1萬元、25萬元、4萬元建房費用,其餘資金通過各級財政補助並整合扶貧移民搬遷、保障性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易地搬遷試點、生態移民、地質災害治理和土地治理等項目資金統籌解決。
2、經審核批准,集中安置點建房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住戶,超出面積費用由搬遷戶負擔,最大面積不超過125平方米。
3、分散安置搬遷戶的建房資金,財政按每戶3萬元的標准補助,補助資金省上承擔50%,市、縣承擔50%。
4、特困戶由政府免費提供住房,面積控制在30-50平方米,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安排解決。
5、搬遷安置的五保戶和孤寡老人原則上納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不再重復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