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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地質災害防治

發布時間: 2021-01-17 23:58:16

Ⅰ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3〕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武警黃金指揮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以下簡稱《決定》),實施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就做好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地質災害隱蔽性強、突發性強、破壞性大、動態變化大,防治難度大,我國地質災害點多面廣、威脅人員財產多,防治任務十分繁重。地質災害防治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和恢復地質環境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新的戰略高度。為此,各地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負責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扎扎實實做好防治工作。

二、認真履行防治工作職責

各地要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積極推進本地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盡快建立完善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繼續加強防治機構建設

《決定》發布實施以來,防治機構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各地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繼續大力推動本地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建設,盡快完善行政管理、事業支撐兩條線。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省份,務必要在2013年全面建立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通過進一步充實配備管理和技術人員,緩解當前防治人員不足與防治任務艱巨的矛盾。解決工作經費不足、技術水平落後等問題,努力提升防治機構管理和技術支撐能力。

四、加快落實防範治理任務

加快落實《決定》、《規劃》確定的任務落實。各地要積極推動本級財政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確保詳細調查、專業監測、重要隱患勘查、工程治理等工作經費,對群測群防監測工作給予必要的補助。要按照規定報送本地區上一年防治經費投入及項目執行情況、防治工作績效、中央財政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資金及項目執行情況、本年度計劃安排項目情況以及上一年中央財政按項目補助的專項資金執行情況。申報2013年中央財政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的工程治理項目,原則上應完成勘查工作,並提交初步設計方案。

五、切實提升基層防治能力

基層能力建設是地質災害防治關鍵環節。部將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基礎上,適時啟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從機構、制度、經費、監測、預警、評估等方面推動縣級防治能力建設。各地要認真總結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取得的經驗,通過相互交流和學習示範,繼續扎實推進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確實提升基層防災水平。

六、努力做好重點防治工作

各地要精心做好年度工作部署,明確防治重點災種、重點區位、重點時段和手段措施。一是汛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動態監控威脅人員財產安全隱患點變化情況。二是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及時派出專家指導和駐守。三是全面開展督促檢查,推動相關管理部門和防治主體落實防災責任和防治措施,特別是督促生產建設單位做好生產和工程建設區域內的防治工作。四是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等,要將防治工作作為國土資源工作第一要務來抓,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

七、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各地要完善應急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專業技術隊伍和專家作用,積極主動協助地方政府做好災情、險情應急處置工作。一是加強應急值守,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報送信息。二是做好應急處置,接到險情和災情報告後,要盡快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搶險救災工作。三是積極主動做好災情、險情調查評估工作,協助地方及時劃定危險區,撤離人員,盡力避免群眾和搶險救災人員二次傷亡。四是加強宣傳演練,使隱患點周邊群眾熟悉撤離信號、路線和避險場所。五是做好與武警黃金部隊等應急救援的溝通聯絡,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增強應急能力。

八、積極支持防治行業發展

積極推進建立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發揮其在行業監管、自律等方面積極作用。目前已經成立的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和部分地區省級行業協會,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升防治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方面正逐步發揮作用。各地要大力支持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發展,積極推動建立省、市兩級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為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要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和指導,提升行業機構服務防治工作的能力。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貫徹落實《決定》和《規劃》的重要一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系全局,意義重大。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務必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國土資源部

2013年4月1日

Ⅱ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0〕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今年以來,我國氣候極端異常,南方持續強降雨,部分地區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死群傷事件時有發生。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強地質災害隱患巡查和預警預報,及時轉移受威脅群眾,認真做好排險防治工作,強化應急搶險處置,落實各項防範應對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

當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期,特別是南方岩土體含水偏飽和、部分地區前旱後雨,西北地區黃土穩定性脆弱,三峽庫區水位明顯漲落,汶川、玉樹地震災區岩石破碎,再遇強降雨極易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深刻了解地質災害的隱蔽性、復雜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進一步細化、實化、深化各項防災措施,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各級政府要把防治地質災害作為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進一步部署和落實各項防範應對工作。

二、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

各地要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組織開展「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95號)的要求,重點針對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城鎮、鄉村等人員聚集區,公路、鐵路等交通要道沿線地區和重大工程項目施工區等,在專業技術隊伍的指導和幫助下,依靠基層政府和組織,發動群眾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工作,確保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一登記造冊,落實防範和治理措施,納入群測群防工作體系。

三、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

對所有威脅群眾和重要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採取有針對性的監測手段和方法,切實落實巡查人員和責任,並將防災負責人和監測責任人公開、公示。要加大汛期巡查監測頻率,對重大隱患點實行24小時監測,一旦發生險情要及時發出預警。各地要重視和加強群測群防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裝備,組織廣大群測群防員上崗到位。同時,要關心他們的安全和生活。

四、強化臨災避險和應急處置

凡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基層政府和單位要迅速組織群眾轉移並做好安置工作,對危險區域要設置警戒線,防止群眾在轉移後擅自再次進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地質災害發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和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強化技術指導,進一步組織開展災害點周圍的隱患排查,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要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做好物資、資金、設備等各項應急准備工作。

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

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特別是要加強縣鄉兩級責任制的落實,把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和人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並會同氣象部門加強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水利、交通、鐵道、建設、安全監管、旅遊、教育、電力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指導做好相關領域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監測預警和排危除險工作。

六、加大防災知識宣傳普及力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通過開展貼近實際、簡便易學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全面普及預防、辨別、避險、自救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知識,提高幹部群眾的臨災自救和互救能力。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立警示牌和宣傳欄,及時向受威脅群眾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明確險情發生後撤離轉移的路線和避讓地點。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Ⅲ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2011〕2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嚴重、受威脅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地質條件復雜,構造活動頻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災害隱患多、分布廣,且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強,防範難度大。特別是近年來受極端天氣、地震、工程建設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為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個環節,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為核心,強化全社會地質災害防範意識和能力,科學規劃,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明確地方政府的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做到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運用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等多種手段,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堅持專群結合、群測群防,充分發揮專業監測機構作用,緊緊依靠廣大基層群眾全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堅持誰引發、誰治理,對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明確防災責任單位,切實落實防範治理責任; 堅持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在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協調推進山洪等其他災害防治及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標。「十二五」期間,完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災害調查任務,全面查清地質災害隱患的基本情況; 基本完成三峽庫區、汶川和玉樹地震災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 對其他隱患點,積極開展專群結合的監測預警,災情、險情得到及時監控和有效處置。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威脅,使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減少。

二、全面開展隱患調查和動態巡查

(四)加強調查評價。以縣為單元在全國范圍全面開展山洪、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重點提高汶川、玉樹地震災區以及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區、東南沿海等地區的調查工作程度,加大對人口密集區、重要軍民設施周邊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價力度。調查評價結果要及時提交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為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

(五)強化重點勘查。對可能威脅城鎮、學校、醫院、集市和村莊、部隊營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及飲用水源地,隱蔽性強、地質條件復雜的重大隱患點,要組織力量進行詳細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發展變化規律,並逐點制定落實監測防治措施。

(六)開展動態巡查。地質災害易發區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組織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迴檢查,對重點防治區域每年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並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人民政府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部門進行現場核查確認。

三、加強監測預報預警

(七)完善監測預報網路。各地區要加快構建國土、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

(八)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重點加強農村山區等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並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逐戶通知等方式,將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受威脅群眾。

(九)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對群測群防員給予適當經費補貼,並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等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

四、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十)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強化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與監管,開展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切實避開危險區域。

(十一)快速有序組織臨災避險。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台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隱患發展變化,緊急情況下,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並在原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人員進入造成傷亡。在安排臨時轉移群眾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對災害隱患進行安全評估,落實監測預警等防範措施。

(十二)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與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土地整治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要加強對搬遷安置點的選址評估,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並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

五、綜合採取防治措施

(十三)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地區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隊伍作用,科學設計,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治理項目的支持和指導監督。

(十四)加快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針對汶川、玉樹等地震對災區地質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在全面開展地震影響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對重大隱患點進行嚴密監測,及時採取搬遷避讓、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組織實施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妥善解決二、三期地質災害防治遺留問題,重點加強對水位漲落引發的滑坡、崩塌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

(十五)加強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 (氣)設施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經評估論證需採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在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時,實施地質災害防護工程。各施工企業要加強對工地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預警,制定防災預案,切實保證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員安全。

(十六)積極開展綜合治理。各地區要組織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安全監管、林業、氣象等相關部門,統籌各方資源抓好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水土保持、山洪災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尾礦庫隱患治理、易災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等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水平。要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適當提高山區城鎮、鄉村的地質災害設防標准。

(十七)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防控機制。建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責任制,完善重點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實行地面沉降與地下水開采聯防聯控,重點加強對長江三角洲、華北地區和汾渭地區地下水開采管理,合理實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範區,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縫進一步加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劃定地面塌陷易發區、危險區,強化防護措施。制定地下工程活動和地下空間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序,防止礦產開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設以及地下空間使用不當等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

六、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十八)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專業設備,形成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嚴密、科學的應急工作流程。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用品儲備,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九)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鄉、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迴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並於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避險演練。

(二十)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快速高效做好人員搜救、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範等應急處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醫療和心理救助,全力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七、健全保障機制

(二十一)完善和落實法規標准。全面落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抓緊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法制體系。抓緊修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危險性評估與風險區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規范標准,完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危險性評估等技術要求和規程。

(二十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二十三)加大資金投入和管理。國家設立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實施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勘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支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根據本地實際,增加安排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同時,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十四)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 (基金、專項)等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對復雜山體成災機理、災害風險分析、災害監測與治理技術、地震對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等方面的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二十五)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 市、縣、鄉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二十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市、縣、鄉級政府分管領導及主管部門負責人任職等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檢查防災責任落實情況。對在地質災害防範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十七)加強溝通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與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溝通聯絡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 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衛生、安全監管、電力監管、旅遊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十八)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格局。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緊緊依靠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公安消防隊伍等搶險救援骨幹力量,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群眾、宣傳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要給予表揚獎勵。

國務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Ⅳ 如何預防地質災害

1、加強宣傳,提高全社會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
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內容可包括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地質災害的種類、防治、預報、報告制度,如何安全選擇村民住宅用地防範地質災害,在雨季如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理,災害發生時如何處置及應急救災等內容。各地可按當地實際情況,適時公開進行專題學習和培訓活動,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張貼宣傳畫等效方式,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災減災的相關知識,努力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防災意識和搶險救災能力。
2、建立氣象預報預警制度。
地質災害的發生大多與強降雨有關。建立氣象預報預警制度,主要起警示作用,提醒被預警區的人員在下雨的時候提高警惕,注意防範降雨引發的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其作用類似於雨天提醒大家帶把傘。為此,很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的建設與維護工作,強化地質災害監測,開展實際降雨量監測,一旦發現實際降雨量將要達到地質災害發生的臨界值,立即通知地質災害危險區的居民採取措施,及時預防避讓,減少損失。
3、建立群測群防體系。
群測群防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也是實踐證明的、現階段我國最直接、最有效的防災減災手段。必須動員民間力量,也就是發動群眾搞好群測群防,及時發現災情,及時上報災情,及時處理災情。群測群防如同在地災危險區增加了成千上萬個「災害預警器」,有利於地災防治工作的全方位開展,有利於提高防災減災效率和效果。要著手建立災害預防體系,逐級落實責任,明確遇到什麼情況要上報、報到哪兒。遇到緊急情況,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比如敲鑼打鼓或高聲吶喊,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4、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
不少地質災害由降雨誘發,為此由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聯合開展的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是對地質災害進行區域性的預測預報。因此,根據降雨氣象預報,結合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條件,可以對那些主要由降雨誘發的地質災害進行預測預報。由於氣象部門的監測點多集中在市區和平原,在山區的監測點相對少。而地質災害多發在山區,建立地質部門自己的降雨監測點迫在眉睫。
5、加強地質災害工程實踐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適用條件及方式:大多數房後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選用滑坡後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較為適應。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應用范圍廣、投資省,能促進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根據調查區地質災害特點和自然經濟條件,泥石流區,地面塌陷區及水土流失區應採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防治措施,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經濟損失。
(3)避讓措施
①雨天避讓措施。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採取雨天臨時避措旌,各鎮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雨天對受威脅戶。一作轉移地點安排。應根據就近原則、轉移地(接受戶)不受地質災害或其它災害威脅的原則進行操作。
②搬遷避讓措施。對一些危險性大、危害性嚴重的地質災害,防治費用超過搬遷費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採用搬遷避讓措施。調查區需搬遷避讓或已搬遷的災點。

Ⅳ 如何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的應急能力

1、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的調查工作,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2、建立地質回災害預報答制度,提高預報水平;

3、在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扎實進行工程建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完善評估制度制度;

4、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

5、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6、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經常演練;

7、強化地質災害科普知識的普及,提高公眾防災、避災能力。

Ⅵ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幹部群眾科學防災意識薄弱,存在僥幸心理;二是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嚴重不足,部分地區地質災害危險點和隱患點勘查治理與搬遷避讓工作進展緩慢;三是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交通工具和防治技術等無法滿足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四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還不夠健全,管理人員嚴重不足,技術力量薄弱等。
一是繼續加強領導,落實防災責任。充分認識做好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將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報預警責任分解到村、到戶、到人。二是加強排查,消除災害隱患。重點抓好丘陵山區和重大工程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的全面排查,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消除隱患,落實監測預報預警措施和避險場所。會同氣象、水文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擴大預報信息發布的覆蓋面,增強時效性,確保及時將預警預報信息發送到相關管理人員。出現暴雨、特大暴雨的地區,要對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密監測頻率。三是加強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嚴格遵守汛期值班、災情速報和專報制度,保證汛期24小時輪流值班,確保災情險情信息及時、准確。四是加強保障,提高反應能力。切實加強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確保地質災害應急人員、車輛、經費和相關設備的到位。充分發揮地勘單位的技術優勢,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隨時參與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應急調查等工作。五是加強監督,減少人為災害。加強對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引發地質災害活動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防止開采礦產資源和地下水資源引發地質災害,減少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六是加強宣傳,增強防災意識。充分發揮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手機簡訊的作用,進一步做好丘陵山區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和科學防災救災能力。

Ⅶ 淺談如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4

一、完善地質災害隱患點基本信息、日常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地質災害應急納入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從鄉鎮國土所到縣局的信息化管理網路。完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平台,村級監測員、地災威脅戶的手機號納入縣局E信通平台,使險情發生時預警信息直接及時發送到受地質災害區威脅群眾的手機上,保障信息平台網路暢通,做到地質災害險情預警全覆蓋。
二、汛期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針對即將汛期到來面臨的防災嚴峻形式,做好各個隱患點和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的監測和汛前隱患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消除治理,做到關口前移,發現在初始,消滅在萌芽。
三、強化地質災害監測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群測群防要構建到位,使其成為防災減災的中堅力量,不能只是名單列在表上,制度掛在牆上,要充分調動監測人員積極性,勤觀勤查,做到無死角,無漏洞。落實適當的監測補助,及時表彰有功人員,嚴格按照監測網路運行,依託信息技術支撐,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信息交換機制和共享機制,及時捕捉地質災害的特徵信息,做到突發災害險情前置預警,防災於未然,把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四、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和預警監測體系構建,做好群測群防體系和相關職能部門的銜接,解決「單打獨斗,各自為陣」的格局,地質災害防治是國土部門的主要職責,但水利、交通、住建、財政等相關部門也有相應職責,我們要根據職責分工,主動與各部門溝通聯系,強化配合協作,督促落實各自職責,建立「信息共享、職責明確、協同一致、反應迅速」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監測體系工作人員專業知識的學習培訓,正確掌握監測、防治等一系列科學防災手段。
五、把礦山地質災害詳查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深入礦山企業,做好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規定整改時限,跟蹤督促整改。狠抓對礦山企業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日常監管,把此項工作作為我縣地環整體工作突破口,抓出成績,抓出亮點,從而改變地環管理弱勢於全局地政、礦政管理的格局。

Ⅷ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11〕5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011 年 9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 〔2011〕94 號),要求牽頭部門加強協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並組織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措施,確保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領會 《決定》精神

國發 〔2011〕20 號文件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視,是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重大舉措,是指導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國發 〔2011〕20 號文件提出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等方面的精神。

二、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分工方案

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實際情況,積極主動協助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細化和分解重點工作,明確本地區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將具體任務、目標和措施落實到單位,落實責任人,要提出具體時間要求,確保國發 〔2011〕20 號文件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並將省級貫徹落實決定的意見和分工方案於 2011 年 11月底前報部。

三、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各地要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職能,全面開展隱患調查評價和動態巡查,在此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加強監測預報預警,提高群測群防水平; 加快實施搬遷避讓,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災害的防控機制,加大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力度。

四、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各地要加強溝通協調,與氣象、水利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共享平台; 密切與工信、廣電等部門合作,加強預警信息發布; 要求相關部門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內容,在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加強人口密集區、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努力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聯防聯動、協同防災」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五、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各地要以學習貫徹國發 〔2011〕20 號和國辦函 〔2011〕94 號文件為契機,將督促檢查各地、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作為今後一段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Ⅸ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9)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Ⅹ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

國土資源部成立以來,大部分監測機構在交通設施、信息系統建設方面有較大改善,但目前從總體來看,監測工作的基礎設施薄弱,技術方法還不夠先進和現代,監測設施仍主要是幾十年前採用的測繩、測鍾、羅盤,較為先進的是手持遙感定位儀,基本沒有滑坡監測儀、地裂縫監測儀等精密而現代的監測儀器。各級監測站之間,監測站與管理部門之間還沒有建立網路系統。現有的監測機構物質基礎及技術方法科技含量還不高,遠遠不能滿足實現《規劃》目標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改善監測機構的監測、交通、信息設施,實現監測隊伍「精兵」加「現代化裝備」。

國土資源部保定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技術方法研究所等單位做過大量的監測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國際上也有較為先進的監測技術方法。但主要是由於同目前國家的投入及監測機構的經濟能力相比,價格昂貴,監測儀器在性能方面可能也還存在一定問題等原因而沒有被普遍使用。今後要加強成本低、方便有效的監測儀器的研製,加以推廣。

國土、鐵道、科學院、院校等的有關專家都在滑坡、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形成原因、形成機理方面做過大量研究,也有相當多的成果,為提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目前的研究成果形不成理論和體系,地質災害防治中關鍵的技術問題、難題,如斜坡穩定性、岩溶分布區地面穩定性判別的宏觀標志、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判據等諸多問題沒有解決。

應立足於「穩定隊伍、提高素質、改善裝備、提高成效」,不斷地加強我國地質環境監測隊伍建設。要逐步實現監測隊伍「精兵」加「現代化裝備」,重點是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儀器、交通工具、通訊設備、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監測質量、預警預報水平與應急處置的能力,通過市場競爭等機制,促進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單位不斷完善自我,提高防治工程技術水平。

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質災害綜合防治的能力。特別要做好致災地質體的綜合勘查、評價和評估,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提高災害信息採集和快速處理水平;發展信息網路、數字化等新技術,建立災害防治信息系統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災應急能力。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特別是要分輕重緩急解決地質災害防治中的關鍵技術問題、難題。近期首先要通過專門的研究,總結出斜坡穩定性、岩溶分布區地面穩定性判別的宏觀標志等,迅速提高群測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資料積累的基礎上,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判據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監測技術從試驗階段逐步過渡到實用階段;第三要逐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理論研究、致災地質作用過程模擬與過程式控制制研究,加快成本低而方便有效的地質災害監測儀器的研製與推廣,積極推廣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

充分發揮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科技攻關,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難題。

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吸收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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