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常見工程地質災害
『壹』 我國常見的主要地質災害有哪幾種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地質作用、人為地質作用使地質環境惡化,並造成人類生命財產損失或人類賴以生存的資源、環境遭受破壞的災害事件。它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一、泥石流是介於流水與滑坡之間的一種地質災害。典型的泥石流由懸浮著粗大固體碎屑物並富含粉砂及粘土的粘稠泥漿組成。在適當的地形條件下,大量的水體浸透山坡或溝床中的固體堆積物質,它們在自身重力作用下發生運動,就形成了泥石流。泥石流是一種災害性地質現象。泥石流經常突然爆發,來勢兇猛,可攜帶巨大的石塊並高速前進,具有強大的能量,因而破壞性極大。
二、裂縫
是堤防工程中常見的一種險情,它有時很可能性是其他險性(滑坡、崩岸等)的前兆。而且由於它的存在,洪水或雨水易於侵入堤身,常會引起其他險情,尤其是橫向裂縫,往往會造成堤身土體的滲透破壞甚至更嚴重的後果。
三、滑坡是指斜坡上某一部分岩石在重力(包括岩土本身重力及地下水的動靜壓力)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結構面(帶)產生剪切位移而整體向斜坡下方移動的作用和現象。
四、地面塌陷
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種地質現象。當這種現象發生在有人類活動的地區時,便可成為一種地質災害。形成塌陷的主要原因,可分為自然塌陷和人為塌陷兩大類。前者是地表岩、土體由於自然因素作用,如地震、降雨、自重等向下降落而成,後者是由於人為作用導致的地面塌落。在這兩大類中,又可根據具體因素分為許多類型,如地震塌陷、礦山采空塌陷等。
『貳』 我國工程地質的研究現狀
我國的工程地質學經過近50年的發展,今天已成為一門研究內涵豐富、理論體系嚴謹,具有中國特色的綜合性學科,並且是國際工程地質界的重要一員。
縱覽中國工程地質學的研究領域,是相當廣闊的。主要的有以下幾方面:
一、岩體工程特性研究和岩體工程地質力學的創立
大量的岩體工程實踐遇到的是地基、邊坡和地下工程圍岩的變形破壞問題,促使工程地質學家與岩石力學家、土木工程師們關注對岩體介質特性的研究,認識到岩體與岩石是既有著本質區別又相互聯系的介質。著名工程地質學家谷德振和他的同事們在一系列岩體工程勘察中,發現岩體的力學性質和行為主要受控於軟弱結構面的展布,包括層面、斷裂面、節理、片理等,使岩體成為非連續、非均質、各向異性的介質。他們首先從地質建造著手,劃分工程地質岩組,運用地質力學理論方法,研究結構面的形成機制和空間分布規律,進而研究岩體結構特性,劃分岩體結構類型。再按不同結構類型和工程建築要求進行岩體力學試驗及測試,最後再根據岩體結構特徵和力學屬性,建立力學模型作數學模擬和穩定性分析。將工程地質學與地質力學、岩石力學有機地結合起來,創立了岩體工程地質力學。它的理論體系、研究思路和方法,在國際上獨樹一幟。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在中國科學院地質研究所設立了工程地質力學開放研究實驗室,吸收國內學者共同協作,開展工程地質前沿課題和生產上需要解決的問題的研究工作,每次學術委員會上都要討論工程地質學發展的趨勢和應制定的科研方向。無形中成為我國工程地質學的研究中心,推動著我國工程地質學的不斷發展。
二、區域工程地質和區域地殼穩定性研究
我國地域遼闊,受地質和自然地理條件制約,區域工程地質條件復雜。因此,區域工程地質研究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工程規劃布置以及地質環境保護等意義重大。早在20世紀50年代末,老一輩工程地質學家劉國昌、張咸恭、姜達權等就開展了此項研究工作,出版專著和編制全國工程地質分區圖。幾十年來,各大河流域、部分省區和西南、西北山區都開展了較系統的區域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研究,積累了豐富的資料。經過數年的努力,於1990年首次出版了由任國林主編的1∶400萬《中國工程地質圖及說明書》,並附有全國工程地質分區圖;1992年出版了由段永侯主編1∶600萬《中國環境地質圖系》,圖系以工程地質內容為主。標志著我國區域工程地質環境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區域地殼穩定性」的術語是由原蘇聯工程地質學家最早提出的,但未作說明和專門研究。在20世紀50年代末,我國學者谷德振和劉國昌倡導此項研究工作。它的涵意是指岩石圈內正在進行的地質、地球物理作用對地殼表層及工程建築安全的影響,即地殼現代活動對工程安全的影響程度。其研究思路是以地質力學理論為指導,強調以地質構造研究為基礎,以斷裂活動性、現代地應力場和地震活動性為主要研究內容,最終進行區域穩定性分級,分區和評價。在該研究領域,胡海濤等依據李四光的「安全島」思想,指導重大工程場址的選擇,取得了重要成果。例如,二灘水電站和大亞灣核電站的成功選址即是。區域地殼穩定性研究對我國工程地質勘察來說,具有特殊的意義,這也是具有中國特色,且在國際上處於領先地位的研究領域。
三、環境工程地質和地質災害的研究
環境工程地質是現代工程地質學的一個分支,是研究由於人類工程—經濟活動所引起的區域性和危害人類及工程安全的工程地質作用。這些有害的工程地質作用是誘發地震、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土地荒漠化、滑坡、泥石流等,它們常導致地質災害。環境工程地質就是研究這些作用(或問題)產生的機制和條件,進行預測和防治,其目的為了合理利用和保護地質環境。我國正式研究環境工程地質始自20世紀60年代的新豐江水庫誘發地震和上海的地面沉降。80年代初以來,共召開了四次全國性的環境工程地質學術討論會,涉及的內容豐富多采。有些研究成果在國際上處於先進地位。例如,上海地面沉降的防治,區域性滑坡預測模型。1995年出版了第一本由劉傳正著的《環境工程地質學導論》,全面論述了環境工程地質理論體系,基本研究內容以及各類環境工程地質作用研究的內容和方法,展示了環境工程地質的前景。
與環境工程地質相關的地質災害的研究,也主要由工程地質界承擔的。近十多年來,對危及人類和工程安全的各種地質災害,都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在1989年1月召開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議期間,成立了主要由工程地質學家參加的全國地質災害研究會,次年又創辦了《中國地質災害及防治學報》,對地質災害的研究起了促進作用,對地質災害的分類,形成機制、分布規律,預測方法及防治對策與措施等研究成果,及時在學報上開展交流。90年代還編制了中國地質災害類型圖,出版了段永侯等的專著《中國地質災害》。眾多的研究成果及著作,還有具體防治工程的成功,確立了我國在這一領域的國際地位。
四、特殊土結構和工程特性的研究
藉助於測試技術的現代化,我國在特殊土的微觀結構及其工程特性的研究方面也有了長足的發展。所謂特殊土,指的是成分和結構特殊,其工程(地質)性質也特殊的土類。我國幾乎所有的特殊土皆有分布,諸如淤泥土、黃土類土、膨脹土、鹽漬土、紅粘土,多年凍土等,它們的分布都具地域性,因此也可稱之為區域性土。由於特殊的不良工程性質,對當地工程建設以及生命財產的安全意義重大,因而促使學者們開展了這方面的研究。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張宗祜、高國瑞、黃熙齡、孔德坊、李生林等學者長期以來對黃土類土、膨脹土和淤泥類土所進行的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有關它們的微結構特徵和分類、物質成分、工程特性及指標,建築穩定性評價以及處理措施等,都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五、工程地質勘察的理論和技術方法
工程地質學為工程建設服務是通過勘察工作來實現的。工程建築與其所在的地質環境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約的矛盾關系,要通過工程地質勘察才能搞清楚。50年來,難以計數的大大小小各類工程建築通過勘察,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經驗和教訓。總地說,我國的工程地質勘察經歷了三個歷史階段:第一階段是1966年以前,勘察工作體制由全盤學習蘇聯到自主獨立發展,勘察工作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為國家基本建設的一批重大工程項目提供了地質依據。當時在工程選址和場地評價中,著重於工程地質條件的闡明和定性評價為主。第二階段是1966年到1978年,「文革」期間工程地質勘察受到嚴重干擾而很不正常,破壞了基本建設程序,一些大工程搞了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方針,盲目簡化勘察程序,有的重大工程實際上搞了一次性勘察,造成嚴重損失。如葛洲壩水利樞紐、焦枝鐵路、第二汽車製造廠等工程即是。第三階段1978年以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改革開放年代,形成了較完整的工程地質勘察體制,制定新的勘察規范,與國際接軌,勘察質量大大提高。在土木工程中又引進歐美國家的岩土工程技術體制,兩種技術體制並存。一些重大工程採取國際招標方式,以引進國外先進的勘察技術和資金。工程地質勘察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經過數十年實踐和理論研究,逐漸形成和完善了我國工程地質勘察的理論體系,即「以工程地質條件的研究為基礎,以工程地質問題的分析為核心,以工程地質勘察技術方法為手段,以工程地質評價決策為目的。」這一理論體系在由張咸恭、王思敬和張倬元主編的《中國工程地質學》中得到了充分體現。可以無愧地說,我國的工程地質勘察事業在上述勘察理論體系的指引下取得了巨大成就,令世人囑目。例如,三峽、小浪底、二灘、劉家峽、龍羊峽等一批巨型水利樞紐和水電站工程;大亞灣、秦山核電站;寶成、蘭新、成昆、南昆、大秦、京九等鐵路干線;還有許多新興的城市、礦山等等。所取得的優質勘察成果,保證了工程的順利設計、施工和運行,也得到了國際同行們的贊許。在勘察基礎上,形成了「水利水電工程地質」、「鐵路工程地質」、「礦山工程地質」和「城市及房屋建築工程地質」等專門工程地質系列。
當前,新技術方法在工程地質勘探中被推廣應用,已取得了較好效果。例如,遙感圖像(航衛片)在工程地質測繪填圖中的應用;大口徑鑽進和小口徑金剛石鑽進在水電工程地質勘探中的採用,砂卵石層鑽探與取樣新技術,套鑽和岩芯定向鑽進技術;聲波探測、地質雷達、地球物理層析成像技術(CT)、鑽孔彩色電視錄像及圖像處理系統等物探技術的使用;計算機技術在工程地質勘察中普遍採用,各種專用軟體的開發等。
50年來我國的工程地質教育一直興旺不衰。至今全國有十餘所高等學校設置有培養工程地質專業人才的院系,為國家培養輸送了大批研究生和本科生。此外,在中國科學院地質研究所等多所科研機構專門培養工程地質專業研究生。形成了一支宏大的工程地質專業隊伍。在教學實踐中,編寫出了各具特色的系列工程地質專業教材。高校和科研院所還承擔了一些重大的生產和科研課題,既完成了生產、科研任務,又培養了優秀專業人才。
中國工程地質界與國際工程地質協會的聯系密切,在20世紀80年代初不少同行加入了國際工程地質協會,建立中國國家小組,隨工程地質專業委員會一起活動。中國工程地質界積極參加國際工程地質協會組織的學術活動。自1983年起我國組團參加了歷屆國際工程地質大會,所提交的論文數都位居前列。現任國際工程地質與環境協會主席,是我國工程院院士王思敬教授,他是1998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的第8屆國際工程地質大會上被推選擔任此職的,這是中國工程地質界的驕傲!
『叄』 我國山區主要地質災害概述
地質災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地質災害發生的動力是地球的內動力、外動力和人類工程、經濟活動作用於地殼表部的力。地球的內動力發生於地球內部,非常強大並無法控制;外動力產生於地表和地表鄰近的空間,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的,如風化作用和侵蝕作用;而人類本身作用於環境的不合理的工程以及經濟活動是可以控制的。伴生的各種災變事件是指地殼發展演化過程中同時發生的對自然環境、人為環境產生破壞,對人類本身的財產、生命造成危害的事件。
廣義的地質災害可分為:①地球內動力作用為主產生的地質災害,如地震、火山和海嘯等;②以地球外動力作用為主產生的地質災害,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陷、地裂縫和地面沉降等。
針對我國實際情況,火山、海嘯災害不突出,地震災害歸屬國家地震局管理,所以《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歸為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形成、發生的條件很多,主要有地形、地層岩性、地質構造、新構造活動、地震、岩體結構、節理裂隙、降雨、地表溝河水沖刷、地下水侵蝕、水庫、湖水浪擊和眾多的不合理的人為工程、經濟活動等。不同的災種,形成、發生的基本條件也不盡相同。如滑坡形成的基本條件是地形、地層岩性及地質構造等內部條件,加上降雨、河流沖刷以及人為開挖坡腳等1~2個外部條件就會發生;泥石流發生的基本條件是高陡的地形(溝床比降)、豐富的鬆散固體物質和強降雨(動力條件)等。
地質災害主要分布於山區溝、河兩岸陡坡地形,有少數分布在丘陵緩坡地形,並受地層岩性的控制;黃土地面塌陷受黃土性質、降水分布、黃土分布的控制;大部分地面塌陷發生在石灰岩分布區的岩溶發育帶和地下采空區;滑坡發生在軟岩、易滑地層分布區。
山區危害油氣管道的主要地質災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和山洪沖刷等類型,其中又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災害為主。
『肆』 我國常見的地質災害類型和分布有哪些
一、我國常見的地質災害類型
我國是地質災害多發國家,災害類型多樣,其中地震是最主要、危害最大的地質災害。通過對中國地震發生記載次數的統計發現,我國的地震發生頻率和強度都居世界之首。歷史時期我國有文字記載的地震就有8000多次,地震發生十分頻繁。同時,我國又較多發生強震,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就先後發生7級以上地震50餘次,而6級以上地震,僅20世紀90年代以來,就發生了近千次,涉及范圍幾乎遍布全國,但貴州、浙江和港澳等省(區)除外。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在我國也頻發,是除地震外最嚴重的地質災害。根據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室發布的全國地質災害通報2004~2009年資料(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的地質災害月報和速報資料匯總)統計(表1-1;圖1-1),這3種地質災害占的比例高達95%,其次是地面塌陷、地裂縫和地面沉降,而其他地質災害居於次要地位。
表1-2 2005~2009年地質災害高發地區統計
斜貫中國中部的遼、京、冀、晉、陝、甘、鄂、川、滇、貴地區,由於地處中國西部高原山地向東部平原、丘陵過渡地帶,地形起伏切割特別劇烈,同時許多地區暴雨強烈,加上人為破壞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動廣泛而又嚴重,所以崩滑流特別發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動特別頻繁,是我國崩滑流災害嚴重的地區。在以下地區形成崩滑流密集區(帶):1)長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帶。主要以泥石流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遼寧的鳳城、寬甸、岫岩,河北的青龍,北京的懷柔、密雲等地區。
2)黃土高原密集區。主要為黃土滑坡,其次為泥石流。以西部的隴中高原和中部的陝北高原最嚴重,特別是在黃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鐵路沿線尤為發育。
3)秦嶺-大巴山密集區。以泥石流、滑坡為主,其次為崩塌。以白龍江和漢水流域最發育。
4)長江三峽密集帶。以滑坡和崩塌(危岩)為主,其次是泥石流。廣泛發育在宜昌—重慶之間的長江沿岸。
5)龍門山、橫斷山、五蓮峰、烏蒙山密集區。以滑坡、泥石流為主,崩塌(危岩)次之。鮮水河、大渡河、安寧河、雅礱江、金沙江、瀾滄江流域最發育。
6)雲貴高原密集區。主要為滑坡、泥石流,其次為崩塌(危岩)。以瀾滄江、元江流域最發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連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華南和東南沿海的仙霞嶺、武夷山和台灣山脈的一些地區崩滑流災害也比較嚴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活動主要是在20世紀70年代後,伴隨一些地區過量開采地下水而急劇發展,目前已廣泛分布在我國大城市、城鎮、礦區與鐵路沿線。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帶,引起地面下降與裂縫,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已有96個城市和地區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時引發不同程度地裂縫。據鄭柏舉(2010)資料,目前我國的沉降總面積約9萬平方千米,而且仍然處於蔓延趨勢,其中約80%分布在東部地區。地面沉降從地質角度看,容易發生在3種區域:三角洲和濱海平原、沖洪積平原及內陸盆地。體現在我國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條主要的地面沉降區(帶):下遼河平原的沈陽-營口地面沉降區、北部黃淮海平原的天津-滄州-衡水-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地面沉降區、長江三角洲的嘉興-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地面沉降區、汾渭溝谷的太原-侯馬-運城-西安地面沉降帶。其中黃淮海平原和長江三角洲是全國地面沉降最為嚴重的地區。
我國岩溶塌陷災害十分嚴重。據全國地質災害普查資料統計,全國有岩溶塌陷3000多處,塌陷坑約33200個,塌陷總面積330平方千米。中國岩溶塌陷廣泛發育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廣西、湖南、貴州、廣東、河北、江西、雲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從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長白山—燕山—呂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東區域。該區域內可劃分為兩大岩溶塌陷分布區:秦嶺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遼東半島、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間盆地。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東山地、雲貴高原和幕阜山、九嶺山、羅霄山、南嶺、粵北山地。
我國地裂縫類型復雜,除伴隨地震、滑坡、凍融以及特殊土質的脹縮或濕陷活動產生的地裂縫外,主要是伴隨構造蠕變活動而產生的構造地裂縫。構造蠕變地裂縫的分布十分廣泛,在華北和長江中下游地區尤其發育。在該區域中,地裂縫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東麓平原、大別山東北麓平原地區,形成3個規模巨大的地裂縫密集帶。此外,在豫東、蘇北以及魯中南等地區,還有一些規模較小的地裂縫發育帶(區)。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鹽鹼化
地面的剝蝕、侵蝕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嚴重的侵蝕形式以表層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帶,雖然它總的水土流失、侵蝕面積所佔比例不大,但其危害嚴重。
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別嚴重的國家,據調查統計,至20世紀末,全國水土流失總面積367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38%。長期以來,我國水土流失呈持續發展態勢,其面積、侵蝕強度和危害程度不斷加劇,全國平均每年擴展約1萬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廣泛,以黃土高原地區最嚴重,長江、珠江中上游和山東半島、遼東半島等地區比較嚴重。其中黃土高原地區水土流失面積43萬平方千米,年均侵蝕模數約8000噸/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總量為1316億噸。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積為56萬平方千米,年侵蝕土壤為24億噸。
我國現有荒漠化土地共計262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27%,廣泛分布在西北、華北、東北等區域,以新疆、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陝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全國荒漠化面積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斷上升趨勢,近年來平均每年擴展2460平方千米。
全國現有各類鹽漬土地99萬平方千米,其中現代鹽漬化土地37萬平方千米,殘余鹽漬化土地45萬平方千米,潛在鹽漬化土地17萬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乾旱地區、黃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區。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最嚴重。
(五)火山災害
火山災害目前僅屬於次要的,我國大多數火山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雲南、黑龍江與台灣等邊緣省份。目前我國有危險的活火山有3處,即長白山、騰沖和台灣的陽明山。
『伍』 我國地質災害營救體系怎麼樣
到目前為止,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我國已基本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國特點、符合中國國情、措施配套完善的地質災害營救體系。其主要內容如下: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國家、國土資源部總體預案框架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市(地、州)、縣(市、區)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二、災害災情速報制度
建立災害災情速報制度。按照《全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相關預案報告災害,確認災害方向位置。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公開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三、災害災情分類體系
為更好地應對地質災害,有序組織營救工作,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將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4級,以作為制定應急救援響應預案的依據。此外,在《縣市地質災害地質調查實施細則》中還詳細劃分了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的分級標准。胡廣韜(1988)對滑坡動態的階段性差異進行了總結。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災害應急響應預案
災害應急響應預案是實施災害營救行動的重要指導。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2006年1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009年5月11日國務院新聞辦發布了《中國構建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和災害信息發布機制》白皮書。白皮書指出,在長期的減災救災實踐中,中國建立了符合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減災救災工作機制。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定應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區)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五)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五、災害營救行動啟動
災情發生後,災區自動緊急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上級部門按照災情和預案響應方案,啟動不同級別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實施災害營救行動。
國土資源部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Ⅰ級)、B(Ⅱ級)、C(Ⅲ級)、D(Ⅳ級)和E(常規方案)5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部長、副部長、地質環境司司長、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和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部長帶隊組成部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專家組由院士帶隊,7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等。專家組由正高職級專家或院士帶隊,5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3.C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有關人員等。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4.D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等。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5.E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處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有關人員等。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必要時,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並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架設遠程通信設備,實施遠程會商,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並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快速了解災情以及搶險救災工作進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價災情,預測險情,擴大范圍調查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必要時,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咨詢建議,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並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架設遠程通信設備,實施遠程會商,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歸檔。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後方工作人員。前方(現場)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後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信、設備和後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前方(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專家組由地質環境司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徵,從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應急結束後做好裝備清查和登記入庫工作。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而定。
調查監測裝備包括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電子羅盤、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手持GPS、激光測距儀、三維激光掃描儀、無人駕駛飛機或輕遙飛機(配置到災害多發省市)。
通信裝備包括遠程視頻會商系統、衛星電話、對講機。
相關軟體包括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體、快速模擬演示軟體、智能方案系統軟體、地質工程設計軟體。
車載發電機、車載應急系統、帳篷、野外工作服裝、醫葯和勞保用品、野外作業安全裝備、攜帶型計算機(帶無線網卡)。
資料保障: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應急響應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酌情而定。重點是背景信息和基礎地質災害資料。背景信息包括行政區劃圖(MpaGIS和JPG)、地形圖(MapGIS和JPG)、地質圖(MapGIS和JPG)。基礎地質災害資料包括地質災害分布、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pa-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歷史災害情況(Word)、發災點及其周邊災害發育情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其他資料包括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四)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啟動各級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預案,國土資源部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地質環境司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
六、應急營救(處置)具體實施
(一)解救、轉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員
主要是對受災人員進行現場搜索、營救、撤離和現場醫療。災情發生後,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重點是保障災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災民的生活保障,災民心理的測知。保護重要目標安全及搶救、運送重要物資。
(二)災害現場勘查、評估和趨勢判斷
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對災情進行勘查、評估,對災害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提出應急治理措施。
1.災情預判和速報
提供具體位置、類型、級別;確定地質災害危險點的威脅對象、范圍;確定響應級別;為啟動應急反應及救援決策服務。
2.災區環境判斷
進行地質環境調查,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地質構造、水文地質、不良地質現象等調查。對死傷人員救護處理與受災人員轉移安置;受災財產轉移路線確定,同時根據地質環境的特點,依據不同的地貌特徵為提供物質保障做好准備。
3.地質災害隱患排查、防範及監測
主要由專家隊伍負責指導排查現場隱患。預防二次災害傷及救災人員和周邊地區地質災害隱患的應急排查及防範。要熟悉災害的主體情況,拿出方案,落實責任人。同時,查清原因,判斷哪裡有險情,需不需要撤離,向何處搜救,等等。
4.分析災害成因
主要是調查災害發生原因,分析災情發展趨勢,在此基礎上指導協助救災工作。
5.災害危險性評估
進行致災地質體分析,針對不同地質災害類型分別進行評估。
(1)滑坡
應調查滑坡要素及變形特徵,分析滑坡的規模、類型、主要引發因素及滑坡影響范圍,評價其現狀及不利工況下的穩定性。
(2)危岩崩塌
應調查陡崖的形態、岩性組合、岩體結構、結構面性狀、危岩體被裂隙切割的程度、基座變形情況,分析危岩的形態、類型、規模及崩塌影響范圍,評價其穩定性。
(3)泥石流
應調查泥石流形成的物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水文條件、植被發育情況、人類活動的影響,分析泥石流形成的條件、規模、類型、活動特徵、侵蝕方式、破壞方式及泥石流影響范圍,預測泥石流的發展趨勢。
(4)地面塌陷
對岩溶塌陷和黃土濕陷應調查塌陷形態、邊界、形成的地質條件和地下水動力條件、洞穴充填、建築變形及處理情況。對采空塌陷和地下挖掘塌陷應調查塌陷所處地下采(挖)空區的位置、邊界、埋藏深度、開採挖空時間、處理方法、積水等情況。應分析重力和地表荷載作用、震動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及塌陷影響范圍,地面塌陷的影響范圍。
(5)地裂縫
調查地裂縫的幾何特徵與活動特徵,單個地裂縫與群體地裂縫的規模、性質及分布,地裂縫對地面、地下建築物的破壞特點,現有防治措施和效果。劃分地裂縫成因類型,判斷引發因素,預測發展趨勢,分析與同地區其他地質災害的關系。
(6)地面沉降
調查地面沉降區的位置、原因、歷史、地下水采灌情況,累計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區內的岩土組成及均勻性,各類土層的性狀及厚度、地面沉降的危害。分析產生沉降的原因,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圍和判定地面沉降累計量及沉降速率,預測沉降發展趨勢。
(三)應急處置工程實施—地質災害營救基本方法
根據災害現場勘查、評估和趨勢判斷的情況,組織應急處置工程施工。應急處置工程針對不同災害和人、設備、環境等破壞程度,包括應急教育、避險、撤離、疏導、施救、處置、修繕、善後等內容。為有效組織應急處置工程,營救人員應了解並掌握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發生時或發生後營救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根據互聯網(見主要參考文獻及資料所列)及有關災害處理、處置資料等總結,不同類型地質災害應急營救和處理(處置)基本方法如下:1.發生崩塌時的應急處置
(1)視險情將人員物資及時撤離危險區
當崩塌、滑坡由加速度變形階段進入臨滑階段時,崩滑災害在所難免,不是人力在短時間內可以制止的,此時,應及時將情況上報當地政府部門,由政府部門組織將險區內居民、財產及時撤離險區,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及時制止致災的動力破壞作用
為爭取搶險、救災時間,延緩崩塌、滑坡發生大規模破壞,監測技術人員應立即分析資料,及時制止致災動力破壞作用,如因采礦而誘發的崩塌,應立即停止采礦活動;如因開挖坡腳而誘發的滑坡,應立即停止開挖活動;如因渠道漏而誘發的滑坡,應立即停止對渠道進行放水。
(3)事先有預兆者,應盡早制定好撤離計劃
崩塌、滑坡災害在大規模崩、滑前,往往事先有前兆,在此種情況下,當地政府部門應盡早制定好險區人民疏散、撤離計劃,以防造成混亂而發生不必要的人員傷亡事故。
2.發生滑坡時的應急處置
1)當處在滑坡體上時,首先應保持冷靜,不能慌亂。要迅速環顧四周,向較安全的地段撤離。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動迅速,都有可能逃離危險區段。跑離時,向兩側跑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動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都是很危險的。當遇無法跑離的高速滑坡時,更不能慌亂,在一定條件下,如滑坡呈整體滑動時,原地不動,或抱住大樹等物,不失為一種有效的自救措施。如1983年3月7日發生在甘肅省東鄉縣的著名的高速黃土滑坡——灑勒山滑坡中的倖存者就是在滑坡發生時,緊抱住滑坡體上的一棵大樹而得生。
2)當處於非滑坡區,而發現可疑的滑坡活動時,應立即報告鄰近的村、鄉、縣等有關政府或單位。例如,群測群防站或縣、市、地區及省級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該機構應責無旁貸地擔當此項責任,並立即組織有關政府、單位、部隊、專家及當地群眾參加搶險救災活動。
3)政府部門應立即實施應急措施(計劃),迅速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及可能的影響區,並通知鄰近的河谷、山溝中的人們做好撤離准備,密切注視災情的蔓延和轉化。如滑坡常在暴雨、洪水中轉化為泥石流災害(次生災害)。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到的某些生命線工程(如水庫、干線鐵路、干線公路、發電廠、通信設備、干線渠道等)所引發的次生災害或第三次災害的發生,例如,火災、洪水等。注意調查滑坡是否有間歇性活動特點,盡可能確定其再次活動的可能性和時間。如果必要的話(需經有關專家或科技人員論證),應迅速設立觀測點(站)或觀測網,密切注視其變化動態,「亡羊補牢,猶未為晚」。
3.發生泥石流時的應急處置
1)當處於泥石流區時,應迅速向泥石流溝兩側跑離,切記不能順溝向上或向下跑動。當處於非泥石流區時,則應立即報告該泥石流溝下游可能波及(影響)到的村、鄉、鎮、縣或工礦企業單位。
2)有關政府部門應立即組織有政府、單位(村、鄉、鎮)、專家及當地群眾參加的搶險救災活動。
3)擬定並實施應急措施(或計劃)。例如,酌情限制車輛和行人通行;組織危險區群眾迅速撤離等。
4)密切注視該泥石流災害可能引發某種生命線工程(如水庫、鐵路、公路等)的次生災害甚至第三次災害,如火災、洪水、爆炸等。
5)建立觀測站(網)進行長期動態監測,掌握災情的變化發展趨勢,並做出決斷。
4.發生地裂縫時的應急處置
1)地裂縫發生後對臨近建築物的塌陷坑應及時填堵,以免影響建築物穩定性。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鋪砂卵石,再上鋪砂,表面用粘土夯實。
2)對嚴重開裂的建築物應暫時封閉,不許使用,等進行危房鑒定後才能確定採取的措施。
5.發生地面塌陷(沉降)時的應急處置
1)塌陷發生後對臨近建築物的塌陷坑應及時填堵,以免影響建築物的穩定。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鋪砂卵石,再上鋪砂,表面用粘土夯實,經一段時間的下沉壓密後用粘土夯實補平。
2)對建築物附近的地面裂縫應及時堵塞,地面的塌陷坑應攔截地表水,防止其注入。
3)對嚴重開裂的建築物應暫時封閉不許使用,待進行危房鑒定後才確定應採取的措施。
6.發生地震時的應急處置
地震的應急處置詳見第三章第一節,本章不再贅述。
7.火山爆發時的應急處置
火山爆發活動多有相對長時間的預兆,即使是突然爆發的火山,其對人員和財產的損害也有一定的時間間隔,因此,人們可以充分利用這段時間開展應急處置。在火山爆發時,常見的應急處置工程主要包括:①應對熔岩危害。在火山的各種危害中,熔岩流可能對生命的威脅最小,因為人們能跑出熔岩流的路線。②應對噴射物危害。如果從靠近火山噴發處逃離時,建築工人使用的那種堅硬的頭盔、摩托車手頭盔或騎馬者頭盔將給予你一定的保護。在更廣闊的區域,逃離也許沒有必要。③應對火山灰危害。戴上護目鏡、通氣管面罩或滑雪鏡能保護眼睛(但不是太陽鏡)。用一塊濕布護住嘴和鼻子,如果可能的話,用工業防毒面具。到庇護所後,脫去衣服,徹底洗凈暴露在外的皮膚,用干凈水沖洗眼睛。④應對氣體球狀物危害。如果附近沒有堅實的地下建築物,唯一的存活機會可能就是跳入水中,屏住呼吸半分鍾左右,球狀物就會滾過去。⑤火山在噴發之前常常活動增加,伴有隆隆聲和蒸汽與氣體的溢出,硫磺味從當地河流中就可聞到。刺激性的酸雨、很大的隆隆聲或從火山中冒出的縷縷蒸汽都是警告的信號。駕車逃離時要記住,火山灰可使路面打滑。不要走峽谷路線,它可能會變成火山泥流經過的道路。
(四)後勤生活保障
災區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的維護與修復;災區治安保障、災區衛生防疫及災區基本生活保障。
(五)組織災後重建工作
編制地質災害防治的方案、規劃,開展災後重建工作,一般由專門的部門組織實施。
『陸』 影響我國的主要地質災害
我國地質災害主要有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乾旱、洪澇、台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屬於氣象災害,水土流失、大氣污染屬於環境問題.
故選:C.
『柒』 我國的地質災害里最嚴重的有哪些
中國是一個地抄質災害嚴重的國家,因襲為在中國幾乎有著地球上全部的地貌類型,所以各種地貌單元當中常見的地質災害在中國幾乎都有發生,中國最嚴重的地質災害是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其次還有地面沉降、冰崩、雪崩(但這些一般發生在人煙稀少的地區,所以災害性比較小)、歷史上還有河流遷徙改道(如黃河)引發的大洪水,等等。水旱災害一般是氣象因素引起的,所以水旱災害大部分都是氣象災害而不是地質災害。
『捌』 我國地質災害營救現狀怎麼樣
我國是地質災害多發和頻發的國家,黨中央、國務院特別重視地質災害的營救工作。經過20多年的努力,特別是經過國內外多次重大地質災害營救工作,我國地質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取得了顯著進步,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國國情、適應中國地質災害特點的規章、規范和根本制度,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救援行政管理體系和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設計、施工和監理專業隊伍體系。通過體系的運轉,不僅成功規避了許多特大型地質災害,避免或減輕了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也積累了針對不同類型地質災害開展營救工作的寶貴經驗。總體上看,我國地質災害營救工作深得國際好評,營救工作水平在國際上處於領先地位。
一、營救政策法規
1988年,國務院首次賦予地質礦產部地質環境管理職責,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開始起步;1998年和2008年,國務院進一步明確了國土資源部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的職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斷得到加強。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初實行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監理和施工資質准入制度,1999年開始推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自1999年以來,我國先後出台並實施了以下主要有關地質災害防治和營救的法規或條例。
1999年:國土資源部出台《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2004年:國務院頒布並實施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2007年:國家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此外,還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與地質災害相關的法律、法規。
《基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建委和國務院環境領導小組聯合發布(1981)。
《水土保持工作條例》,國務院發布(1982)。1991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後,《水土保持工作條例》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1989)。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198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發布(1991)。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1984),1998年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1985),2002年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2002)。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1997),2008年修改。
《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1988),等等。
根據以上有關法規和條例,2006年,國務院專門制定和發布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國家法規和相關預案框架基礎上,2009年,國土資源部出台了《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縣(市、區)編制了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應對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建設比較齊全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救援走向法制化軌道,在我國地質災害營救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營救指揮系統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體系和職責規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出現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根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國務院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參照國務院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按照要求,各級政府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尤其是領導機構。
三、應急救援隊伍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國務院、國土資源部要求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後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目前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願者組織等。
(一)應急救援主體
廣大人民群眾是地質災害營救隊伍的主體。根據從1999年以來的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全國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4萬多處。目前,最有效的方法還是群測群防,就是廣大基層幹部群眾通過接受培訓,有組織地參與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和預防,及時捕捉地質災害前兆、災體變形、活動信息,迅速發現險情,及時預警,迅速組織疏散、轉移,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一種防災減災手段。目前,我國已逐步建立了適合中國國情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
從2009年開始,國土資源部為了進一步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水平,特別是規范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專門下發了有關通知。一是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的「十有縣(有組織、有規劃、有經費、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建設(國土資發[2009]46號),首批已有321個「十有縣」達標(國土資發[2009]174號),2011年1月14日,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又公示了第二批527個縣(市、區)名單。二是開展基層國土所地質災害「五到位」建設。就是對轄區內居民建房,地質災害隱患簡要評估到位;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員聯繫到位;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巡查到位;對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發送到位;發生地質災害災情險情預案和人員到位。總結來講就是要做到評估、巡查、宣傳、預案和人員到位。三是建設地質災害防治「五條線」。即行政管理、事業支持、應急處置、專家咨詢、中介服務五條線。第一,努力改變國土資源系統地質災害管理力量上下「倒三角形」結構的現狀,督促市、縣兩級增加人員配備,加強行政管理一條線。第二,在已有的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縣(市、區)地質環境監測站基礎上,推進各級地質環境監測站的全面建設,建實事業支持一條線。第三,完善部級應急中心組織建設和支撐機構建設,細化應急響應工作各項規章制度,推動省級應急中心建設,建立應急處置一條線。第四,建立部級和省級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隊伍,鼓勵市、縣組建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隊伍,建成專家咨詢一條線。第五,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協會,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危險性評估、勘查、設計、監理和施工各項資質的監督管理,努力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工程質量,建設中介服務一條線。
(二)專業救援隊伍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全面提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等精神,成立省級綜合應急救援總隊。2010年6月9日,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加強以公安消防隊伍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託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要求。公安部要求東部各省2010年底前建成應急救援總隊,加快和促成各省依託公安消防部隊建設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截至2010年12月,全國已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掛牌綜合應急救援總隊。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的總(支、大)隊長、政治委員一般由公安消防總(支、大)隊主官擔任,第一政委一般由各級人民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擔任。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政府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骨幹力量,接受政府的統一領導,服從政府應急管理機構的管理和調度。各地人民政府應賦予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最高指揮官在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機處置權,調動各專業隊伍和社會資源,最大限度地搶救生命,排除險情。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保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救援支隊、大隊建設也在穩步推進,截至2010年7月,153個地級政府掛牌成立了應急救援支隊,821個縣級政府掛牌成立了應急救援大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般計劃通過3年時間健全市、縣兩級救援隊伍。
新組建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救援總隊是以承擔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為任務,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的救援體系。
(三)應急救援專家
國土資源部為了充分發揮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在突發地質災害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咨詢工作中的作用,規范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的遴選和管理,提高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進一步增補了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力量,制定了《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在全國范圍內,遴選並報請國土資源部確定了36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
此外,依照群測群防體系應建立部級和省級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隊伍,鼓勵市、縣組建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隊伍,建成專家咨詢一條線。目前,省級單位正在組建過程中。
(四)其他救援隊伍
2001年以來,我國在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陸續建立了32支地震專業救援隊,約5000人,在中國地震局的直接領導下,形成了我國的救援教官隊伍。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礦山與危化救援隊等幾個國家級救援隊和一批地震救援培訓基地也相繼建設並落成。
(五)應急救援技術
2009年8月13日,作為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技術支撐單位的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地質災害應急辦公室成立,這標志著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機構建設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地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並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2009年,我國加強了地質災害應急信息平台建設,完善地質災害應急網路、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和遠程視頻會商系統。配置了單兵作業、單兵防護、專業探測、信息通信和室內作業5類應急裝備和應急設備54台(套),包括衛星應急通信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穩壓電源系統、海事衛星電話、對講機、發電機、超短波電台、手持GPS等。
2009年10月30日,在國土資源部應急衛星通信專網平台下建設的四川省巴中市南江縣突發地質災害遠程應急會商系統,通過衛星傳輸,實現了南江中心站、應急車載站、人工便攜站和縣、省、國家3級的互聯互通及與災害現場的四方視頻會商,專家們足不出戶,就可以進行會商和提出處理意見與建議。南江縣是第一個實現與國家級突發地質災害遠程應急會商系統互聯互動的縣。
不久前,由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聯合湖北省地質環境總站,在黃石市板岩山地質災害現場進行了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演練。在這次演練中,無人駕駛飛機、飛艇、三維激光掃描儀作為宏觀和定量監測裝備,在整個演練過程中發揮了高新技術性能,獲得了危岩體周邊12千米,解析度15厘米的高質量航拍影像和地面三維掃描成果。同時,無人駕駛飛機、飛艇更是實現了在遠場起飛,轉場至地質災害點上空作業並安全返航的預定目標。地質災害遠程應急會商系統實現了多點互聯互通及與災害現場的多方視頻會商。這也是我國首次採用無人駕駛小飛機、飛艇、三維激光掃描儀、多人工便攜站等綜合技術與多部門合作,通過地質災害應急遠程傳輸系統開展的地質災害特大險情會商技術演練。
(六)應急救援後勤
應急救援後勤是有效開展地質災害營救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支撐。財政部、國土資源部2009年出台了《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地質災害營救工作有關的資金管理辦法。目前,全國共設立了10個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倉庫,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縣(市、區)也建立了地方救災物資儲備倉庫(用於地震)。
『玖』 我國現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益評估
這里所指的防治工程包括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治理工程等用於減少地質災害發生所做的各方面工作。
12.3.1 經濟效益評估
(1)地質災害調查
據統計,全國共發現較大規模的崩塌3000多處,滑坡2400多處,泥石流2300多處;中小規模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達數十萬處,但災害點主要分布在廣大的農村,全國400多個縣(市)的1萬多個村莊受到這些地質災害的威脅,每年80%的地質災害發生在農村,傷亡人員中90%為農民。目前,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所依靠的主要是1∶50萬環境地質調查成果,由於精度不夠,大多數地質災害隱患點還沒有被調查出來,因而每年發生的地質災害90%以上不在我們的管理視線之內,而短期內建立一套先進完整的預警預報體系,不論是資金還是技術都有相當的難度。因此,群測群防是當前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而群測群防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是摸清「家底」,是在基本了解隱患點和危險點分布的情況下,才能進一步布設群測群防網。因此,自1999年起,國土資源部啟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對全國700個地質災害嚴重的縣(市)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強調「以人為本」的原則,專業人員與地方結合,大力推行群測群防體系。目前已完成545個縣(市)的調查工作,調查面積達150萬km2,共查出地質災害隱患點約5.4萬個,對4萬多處隱患點開展了群防群測工作。
在近兩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使我國地質災害的預報成功率總體上大大提高。據初步統計,2001年全國成功預報突發性地質災害231起,避免了4200多人的傷亡。與2000年相比,2001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數量提高了2.8倍,地質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下降了29%,受傷人數下降了80%,直接經濟損失減少約14億元。2002~2003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1111次,避免了3.6萬人的傷亡(表12.2)。
表12.2 群測群防成功預報實例
(2)地質災害監測
地質災害監測主要分為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和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兩類。
1)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監測(主要為崩塌、滑坡、泥石流)。①對於通過一定的工程措施可以消除災害隱患,並且具有明顯治理效益(治理費用與潛在損失相比)。對這類災害應及早進行勘查治理,在消除災害隱患之前必須採取可靠的監測手段對其動態變化進行實時監測,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避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②對於災害體特徵復雜、災害徵兆不十分突出、難以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避讓或治理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等出資建立專業監測點。也可接受其他部門的委託,對重大工程區(沿線)的突發性地質災害建立專業監測點。
單體監測方案:建立以GPS測量法、鑽孔傾斜儀法、地下水動態監測法等監測技術方法為主體的綜合監測技術組合體系。包括滑坡地面絕對位移監測系統,滑坡深部位移監測系統,滑坡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滑坡相對位移監測系統,滑坡誘發因素監測系統等監測體系。
目前已經對分布在13個省(區、市)的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50處(其中崩塌(岸)1處、滑坡44處、泥石流5處)在治理和消除隱患之前開展監測工作。下面為3個成功預報實例:
實例1 1985年6月12日凌晨3時45分至4時20分,湖北秭歸縣境內長江西陵峽中新灘鎮發生大型滑坡。該滑坡體的體積約3000餘萬m3,堅硬的石塊、碎石及泥土快速崩滑下來,將新灘鎮全部摧毀。滑坡體前部的土石堵塞長江江面的1/3,頓時江中激起高54m的巨浪,涌浪波及上下游共42km長的江段。由於預報及時,撤離措施果斷有效,致使首當其沖的新灘鎮475戶居民1371人無1人傷亡,使一場毀滅性的地質災害帶來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小到最低程度。
實例2 長江上游隴南、陝南片境內滑坡、泥石流災害非常發育,嚴重阻礙了地區資源開發和經濟發展。自1991年預警系統建立以來,本著「因害設防、確保重點」的原則和「防大汛、抗大災、減輕災害損失、服務於當地經濟」的指導思想,在隴南、陝南片設立了1個一級站,3個二級站,19個監測預警點,359個群測群防看守點和3個群測群防試點縣。目前已配備專業預警技術人員89人,預警設施850個,交通通訊設備32台,在監測站點建成了規范的站房、監測斷面、排樁等設施和監測預警儀器,配置了辦公設施和無線電台通訊等。監控滑坡體積達12.5億m3,監控泥石流面積達2.0萬km3,保護著40萬人口、24.5億元的生命財產安全。1991~1998年成功預報滑坡19處,避免了1085人傷亡,2920萬元財產損失;成功預報泥石流6處,避免了770人傷亡,245萬元財產損失。
實例3 重慶市於2003年5月正式啟動三峽庫區地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目前,這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預警網路監測點已密布於庫區兩岸。已確定專業監測點108個,群測群防點近1700個。該系統建成後,一旦庫區發現地質險情,就可以立即上報,為適時作出應急處理贏得時間。2003年重慶市成功預報地質災害489起,避免了4000餘人的傷亡和6600多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2)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主要為地面沉降和地裂縫)。全國有16個省(區、市)、82個城市存在較嚴重的地面沉降,其中,有監測資料的14個城市沉降面積已經超過6.4萬km2。據估算,14個城市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800億元,平均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7億元。1921~2000年的80年間,僅上海市區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176.6億元,間接經濟損失達2943.07億元,平均每年直接經濟損失2.2億元,間接經濟損失36.8億元(據上海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據估算,2004~2010年,我國僅14個城市由於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將達到260億元,2010年當年經濟損失約為50億元。
僅就上海市而言,每年投入地面沉降監測網的費用為1500萬元(投入),以保證上海市年下沉量控制在2mm范圍內,可避免年均直接經濟損失2.2億元(產生的效益)。投入效益比(即投保比)約為1∶14.7。
(3)地質災害治理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2年底,全國已完成重大地質災害前期勘查可行性論證273處,完成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22處。我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大多分布在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國家重點文物區、風景名勝區、機關學校部隊駐地、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居住地、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和用於保護交通干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通過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實施,保護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保障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參見表3.9和表3.10)。
例如:雲南永勝縣城泥石流治理工程。在2年的前期勘查、可行性研究和設計的基礎上,2001年4~12月實施的治理工程總投資約500萬元,可保護永北鎮12270萬元的固定資產免遭泥石流的危害,投保比為1∶24.6。
又如:廣東恩平市洪滘中學滑坡治理工程。國家投入80萬元,恩平市洪滘鎮政府籌集20萬元,總投資100萬元用於滑坡綜合調查、勘探和試驗以及滑坡體治理。由於滑坡體正對洪滘中學主教學樓,直接威脅著4層教學樓和數百名師生的安全,投入少量資金進行治理可確保600餘名師生的安全,同時節省洪滘中學整體搬遷所需費用650多萬元,可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十分顯著。
12.3.2 社會效益評估
社會效益是考核以國家投資為主的滑坡災害治理工程的重要指標,所謂社會效益就是指工程實施後對國家和地方社會發展目標的影響和貢獻,包括工程本身及其對周圍地區的影響。由於社會效益的復雜性和難以量化的特點,採用邏輯框架分析方法,如表12.3所示。
表12.3 我國部分滑坡治理工程社會效益指標分析
12.3.3 環境效益評估
環境效益的分析主要側重分析項目實施後對環境的影響,包括區域環境質量改善、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對生態平衡的影響和貢獻等。
如浙江永嘉縣甌北鎮嶼塘山滑坡治理工程完工後,美化了環境,已成為一個休閑場地。
甘肅文縣關家溝泥石流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在實現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投保比1∶23)的同時,增加水保持治理面積1萬畝,加上穩定的溝道和山坡,新增治理面積共計1.5萬畝,摺合10km2,占總面積的26%,占水土流失面積的54%。加上原來已治理的土地面積,治理程度可達到78%;從關家溝流域每年將減少進入白水江的泥沙為8.7萬m3,這不僅對延長下游尚德和碧口電站的壽命具有重要意義,而且還能大大減輕對下游農田、村鎮和公路的危害,有利於長江流域的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