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管理
A.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年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3〕29號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加強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將2013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庫區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三峽庫區地質條件復雜,地質環境脆弱,在庫水位大幅漲落和降雨、工程建設等因素綜合作用下,崩塌、滑坡等突發地質災害防治難度大。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新的戰略高度。兩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充分認識防治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在認真總結三峽工程試驗性蓄水地質災害現狀、特點及規律的基礎上,夯實巡查排查、專家駐守、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督查督辦「五道防線」,精心組織開展防治工作。
二、認真編制實施年度項目實施方案
兩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安排以及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年度實施指導意見,認真組織編制年度工程防治項目和搬遷避讓實施計劃(年度項目實施方案)並提出年度資金預算申請並及時上報。年度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工程治理項目(含工程後期維護及效果監測)、監測預警項目(含監測能力建設、日常安全監測與防範)、應急能力建設、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項目以及科學研究項目等。列入年度實施方案的工程治理項目,應具有經審查的勘查報告、初步設計和概算。
三、加強防治項目監督管理
兩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防治項目實行資質管理,承擔勘查、設計、施工、監理、技術評估的單位必須具有部頒發的相應資質。要加強對項目的指導、監督,確保設計合理、質量可靠。建立健全項目統計信息報告和檔案管理制度,及時收集、整理、統計有關信息,於每季度第三個月向部報告有關情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技術要求,做好檔案管理工作,資料信息採集入庫統一使用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軟體。
四、全面開展隱患巡查排查
兩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結合往年試驗性蓄水情況,充分利用前期調查監測、巡查排查等工作成果,全面開展汛期和試驗性蓄水期間的隱患巡查排查工作。重點針對城鎮、鄉村、旅遊景點等人員聚集區,庫岸、公路等交通要道沿線和重大工程項目施工區。對發現的隱患點要逐一登記造冊,納入群測群防工作體系,落實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員,重大隱患要在開展勘查、科研的基礎上加快落實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等措施。
五、加強監測和預警預報
兩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與水利、氣象等部門的合作,實時掌握雨情水情和趨勢,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要強化專業單位技術人員分片駐守庫區各區縣工作機制,加強技術指導和專業監測工作。要將應急預案和減災措施落實到縣(區)、鄉(鎮)和村組負責幹部、群測群防監測人員和受威脅群眾。對新發現有變形跡象的隱患點,要盡快落實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措施,掌握變形發展動態。對尚未實施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受威脅人員的隱患點,要加強監測。完善預警預報信息發布渠道,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為防治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六、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
兩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完善值班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值守,明確信息報送責任,規范報送程序,確保信息報送及時、准確、暢通。充分利用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信息與預警指揮系統進行信息報送。發現險情,要及時按規定上報並啟動應急預案,劃定危險區並設置警戒線,協助地方政府組織群眾避險,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遇有險情威脅航道的情況,要及時通報航運部門。災害發生後,要強化技術指導,協助地方政府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七、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
兩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通過開展貼近實際、簡便易學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全面普及預防、辨別、避險、自救等知識,提升幹部群眾臨災自救互救能力。要在所有隱患點設立警示牌和宣傳欄,及時向受威脅群眾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組織所有隱患點周邊群眾開展簡便實用的應急演練,明確險情發生後撤離轉移的路線和避讓地點。充分發揮駐守庫區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優勢,通過集中培訓、現場指導等方式對群測群防監測員、基層管理幹部開展培訓,提高防災減災骨幹力量專業水平。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三峽後續工作地質災害防治任務的關鍵之年,請務必立足防大災、應大急、救大險,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國土資源部
2013年4月1日
B. 淺談加強重要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
於順然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南京210029)
摘要 本文結合江蘇省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的實際,在對「 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類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進行了細化的同時,並對其匯交人、匯交時間、匯交數量及內容、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細化,意在引起廣大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人、地質資料管理者及其同仁們,高度重視該類成果資料的匯交管理,使地質資料在國民經濟建設中,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關鍵詞 建設項目;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
地質成果資料的統一匯交是手段,社會公開利用是目的。不該匯交的而匯交了是浪費,該匯交的而未匯交則是違法。《地質資料管理條例》附件:「地質資料匯交范圍」中對「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形成的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規定得既籠統又原則,有的甚至只是其條目式的,在具體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的實踐過程中,其可操作性比較差,從而給該類成果資料的匯交管理工作帶來諸多麻煩和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對「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管理,根據國務院《地質資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土資源部《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江蘇省地質資料管理辦法》,筆者結合多年對江蘇省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實際,在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供有關領導及同仁們參考。
1 匯交細目
在國務院《條例》目前尚未修訂之前,可以國土資源部或省廳規范性文件的形式,進一步細化「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細目。「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在《條例》附件「地質資料匯交范圍」的十大類中占兩大類,江蘇省的具體規定為:
1.1 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成果地質資料匯交范圍:
農水方面:水利、水庫工程(受益面積大於5萬畝的灌溉工程和容量大於1000萬立方米的水庫工程)。
交通方面:長度超過10千米的鐵路;長度超過500米的隧道;長度超過500米的橋梁年吞吐量大於100萬噸的港口、碼頭;二級以上的公路、火車站及機場。
電力方面:核電站、抽水蓄能電站,容量大於10萬千瓦的水電站、火電站。
工業方面:年產量大於20萬噸的鋼鐵廠、水泥廠,用地大於200畝的工業、企業建築。
其他方面:放射性設施、軍事設施、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處理廠等重要小型工程勘察資料。
1.2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
(1)按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分級,被定為「一級」(需報省廳備案)的項目。
(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程度為復雜(地質災害發育強烈;地形與地貌類型復雜;地質構造復雜、岩性岩相變化大、岩土體工程地質性質不良;工程水文地質條件不良;破壞地質環境的人類工程活動強烈等)的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料。
(3)本文上述1.1所屬「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資料匯交范圍」項目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資料。
1.3 地震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范圍
1.3.1 地震地質資料包括自然地震地質調查(測量、觀測)
①地震地質調查、宏觀地震考察、地震烈度考察(活斷層、地震地質、大地構造、地震研究)。②地震地質前兆觀測、地形變測量、地磁測量、地電測量、地應力測量、重力測量、斷層位移測量。③地下水位(地下流體)觀測、地溫觀測等。④建築工程抗震、地震災害防治、地震安全性評估資料。
1.3.2 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
國務院《條例》規定,項目出資單位(人)是其項目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①由國家出資的項目,其工作項目的承擔單位是該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國家出資:江蘇省將其界定為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市級財政、縣鄉級財政均為國家出資)。②非國家出資的項目,項目出資人可以以協議、合同等形式,委託承擔項目單位代為匯交該類成果地質資料。③由中外合作開展的項目,其參與合作項目的中方為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
1.3.3 匯交時間、數量及內容
本規定所涉及的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時間為:自工作項目驗收結束之日起180日內匯交(江蘇省將其規定為本勘察、評估項目驗收結束的時間,而非整體項目結束時間)。
上述勘察、評估項目成果地質資料復制後,按國務院《條例》及《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向省地質資料館匯交紙質資料兩份,電子文檔一份(其電子文檔製作及質量要求同地質礦產類)。
1.3.4 法律責任、行政處罰
(1)未按照本辦法規定時間匯交地質資料的,由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向其發出催交通知書,責令在60日內匯交成果地質資料,逾期仍不匯交的,按國務院《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2)匯交成果地質資料經驗收不合格,匯交人逾期拒不按要求修改補充匯交的,視為拒匯交地質資料,由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依照國務院《條例》按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1.3.5 幾點認識及體會
(1)江蘇省省土面積100500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積100000平方千米,是礦產資源小省,每年能夠匯交的地質礦產類成果地質資料只有30種左右。近些年來,江蘇省地質資料館每年接收匯交的成果地質資料數量在100種左右。這其中有近三分之二的成果地質資料是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類成果地質資料。由此可見,加強和規范該類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與管理工作,在江蘇省地質資料的匯交與管理工作中佔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2)近年來,通過我們的積極工作,匯交到省地質資料館的「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類成果地質資料有:南京長江大橋、二橋、三橋、江陰長江大橋、潤楊長江大橋、蘇通長江大橋、南京地鐵等。蘇通長江大橋、連雲港核電站的工程地質勘察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工作正在交涉過程之中。
(3)有關江蘇省地震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的匯交問題,早在計劃經濟時期,江蘇省地震局曾經向江蘇全省地質資料處匯交過一些地震地質調查方面的成果資料,自20世紀90年代起,江蘇省地震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的匯交工作則處於停滯狀態。近來此項工作仍在協調過程之中。
向國家匯交合格的成果地質資料是廣大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人應盡的法律義務。筆者將近些年來江蘇省「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類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中的有關規定、做法、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及認識體會羅列於本文,並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意在引起廣大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人、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者及其同仁們,高度重視該類成果資料的匯交,使地質資料在國民經濟建設中,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C. 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等有關規定,中央財政設立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為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用於因自然因素引發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大型地質災害的防治。特大型地質災害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造成人員死亡30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三)威脅人員超過1000人;
(四)潛在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
第三條 以下地質災害防治不納入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
(一)應由鐵路、公路、航道、水利、市政等相關主管部門負責治理的地質災害;
(二)應由廠礦企業負責治理的地質災害;
(三)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
第四條 專項資金採取因素法和項目補助兩種分配方式,其中70%部分按照因素法分配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由各省落實到具體項目;30%部分按照項目補助方式下達給各省。
第五條 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
第二章 按因素法分配專項資金的管理
第六條 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特大型地質災害的調查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工程施工以及為實施治理工程所需的搬遷等支出。
第七條 專項資金分配的因素包括:地質災害現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和工作績效。各因素所佔權重分別為70%、20%、1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一)地質災害現狀
以全國上一年地質災害情況為依據,按以下指標核定:
1.地質災害隱患點數量及其佔全國的比重(20%);
2.地質災害威脅群眾數量及其佔全國的比重(20%);
3.山地丘陵區縣數量及其佔全國的比重(15%);
4.地質災害損失數額及其佔全國的比重(15%)。
分省測算數A=預算總指標×[(各省地質災害隱患點數量/∑各省地質災害隱患點數量)×20%+(各省地質災害威脅群眾數量/∑各省地質災害威脅群眾數量)×20%+(各省山地丘陵區縣數量/∑各省山地丘陵區縣數量)×15%+(各省地質災害損失數額/∑各省地質災害損失數額)×15%]。
(二)經費投入
以各省上一年年度財政決算中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為依據,即各省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數額(不含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及其佔全國的比重(20%)。考慮東、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確定不同的調整系數,分別為1、1.5、2。
分省測算數B=預算總指標×[各省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數額×調整系數/∑(各省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數額×調整系數)]×20%。
(三)工作績效
指各省上一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效,按以下指標核定:
1.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率(5%),指各省已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數量占應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數量的比重。省、市、縣各級規劃所佔權重為4∶3∶3。
如某省轄20個市、100個縣,已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包括省本級、10個市和40個縣,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率為67%(即1×40%+10/20×30%+40/100×30%)。
2.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率(5%),指各省已納入群測群防監測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數量佔地質災害隱患點數量的比重。
分省測算數C=預算總指標×[(各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率/∑各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率)×5%+(各省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率/∑各省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率)×5%]。
各省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資金=A+B+C。
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可根據需要適時對上述分配因素和權重進行調整。
第八條 每年3月31日前,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本省上一年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及項目執行情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績效、中央財政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資金及項目執行情況以及本年度計劃安排項目情況,以正式文件上報國土資源部,同時抄報財政部。
各省對上報的數據負責,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嚴禁弄虛作假。
第九條 國土資源部對各省上報的數據進行核實後,於當年4月30日前將相關數據報送財政部,作為按因素法分配專項資金的依據。
第十條 財政部根據國土資源部報送的數據測算按因素法分配給各省的專項資金數額,並與國土資源部聯合下達預算。
第十一條 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具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項目,並組織實施。
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下達預算之日起60日內,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項目安排情況報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備案。
第三章 按項目補助專項資金的管理
第十二條 按項目補助的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對當年因汛期降雨等因素引發或可能引發特大型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勘查設計以及工程施工等支出進行補助。
第十三條 每年9月30日前,各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國土資源部門將本省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情況以及上一年中央財政按項目補助的專項資金執行情況以正式文件上報財政部、國土資源部。
申報文件應包括項目名稱、災害規模、威脅對象、主要工作量、總經費及資金來源、項目承擔單位等,並附有關預算申報表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本。
第十四條 國土資源部會同財政部對各省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根據項目評審情況,國土資源部提出項目立項建議報送財政部,財政部審核後按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下達預算。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對各省上報的有關數據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稽核和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對各省上報的有關數據經查實確屬弄虛作假或未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專項資金的,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可視情況扣減或取消該省當年或下一年專項資金預算指標,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對未按第八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及時報送有關數據和項目情況的,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可視情況扣減該省當年或下一年10%左右專項資金預算指標。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省級財政、國土資源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管理辦法,並報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備案。
第十九條汶川地震災區和長江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所需資金按照現有資金渠道安排。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D. 地質災害管理信息系統
地質災害管理信息系統是進行災害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是在廣泛收集和整理研究區已有的地質災害調查、勘查、防治信息,社會經濟環境狀況,統計信息等資料的基礎上,形成為決策提供服務的資料庫系統。該系統具有信息錄入功能、檢索查詢功能和列印輸出功能等模塊。
一、系統結構設計
(一)運行環境
1.硬體環境
IBM-PC/XT、AT486以上微機,至少一個高密軟碟機動及一個硬碟,VGA以上顯示方式。
輸出設備為各種型號列印機。
2.軟體環境
DOS環境:6.2以上DOS版本。
漢字環境:25行漢字操作系統,如UCDOS、XSDOS或其它漢字圖形卡。
(二)系統結構
1.系統界面
啟動DZPX後,屏幕上出現系統界面。
2.菜單
在主窗口的頂層,主要由信息錄入、檢索查詢、項目管理、代碼標准、列印輸出等五項主菜單構成(圖10-1)。在每個主菜單,有各自的下拉式菜單。本系統的功能均通過這些菜單完成。
3.下拉菜單的主要內容
信息錄入:信息錄入、信息修改、信息恢復。
檢索查詢:普查查詢、勘查查詢、防治查詢、當年查詢、環境查詢、統計查詢。
項目管理:項目錄入、文檔錄入、項目修改、文檔修改、項目查詢、文檔查詢。
圖10-1地質災害管理信息系統菜單框圖
代碼標准:代碼錄入、代碼修改、代碼查詢。
列印輸出:專用表、匯總表、任意表。
(三)系統功能
DZPX系統的功能設計應當與地質災害的管理需要緊密結合,經設計人員與管理部門的多次蹉商,擬定系統功能如下。
1.功能框架設計
地質災害管理信息系統的幾大模塊為一個整體,其基本結構如圖10-2:
圖10-2地質災害管理信息系統結構圖
2.系統功能
(1)信息錄入功能它主要包括信息錄入、信息修改和信息恢復三個功能模塊。
①信息錄入模塊本系統將地質災害普查信息、勘查信息、防治信息、當年地質災害發生信息、重要地災點評價信息、重要地災區域評價信息、社會經濟環境狀況信息和地災統計、地災分布數統計、地災災種分布統計、地災分級數統計、地災頻次統計、地災項目數統計、地災項目類型統計、地災項目災種統計共八種統計信息錄入,需要錄入的管理數據還有地災項目管理數據、地災文檔管理數據、圖例代碼、圖形代碼、信息代碼等資料庫。
②信息修改模塊在對以上信息錄入的數據進行檢查時,若發現錄入的信息有誤或需追加一些內容,可用此模塊根據屏幕對數據進行操作。
③信息恢復模塊為保證數據存貯的安全性,該系統對數據實行備份和恢復操作。
a.數據備份可以對資料庫逐個備份或成批備份。
b.數據恢復將備份文件恢復到指定資料庫中,指定資料庫將被覆蓋。
(2)檢索查詢功能可以進行單筆記錄查詢和多筆記錄同屏查詢。查詢條件可以是單一條件也可以是復合條件。
(3)列印輸出功能系統提供了兩種數據輸出方式:
①屏幕顯示輸出屏幕顯示輸出是數據輸出的一種最基本的形式,為用戶提供隨機查詢和瀏覽查詢兩種方式。
②報表列印輸出數據信息的列印輸出按預先設計好的報表格式輸出。
二、資料庫設計
地質災害管理信息資料庫建庫的主要目的是為地質災害的管理提供基礎資料。所以,在資料庫的設計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系統對信息資源的要求。
(一)地質災害管理的數據信息
在進行地質災害宏觀管理、預測防治的研究中,需要大量的信息數據作決策支持。下面按地質災害的管理、預測、防治來分析所需要的數據信息資料,將信息源共分為七大類:
1.行政區劃資料
包括所在省(市)的城市規劃(居民用地、工礦用地、交通用地等)、社會經濟概況(工農業經濟、人口、國民總產值等)資料。
2.地質背景資料
包括地質災害體的物質成分、結構、構造、地層等方面的基礎地質資料。
3.氣象資料
指氣象觀測站觀測的年平均降水、年平均溫度、氣候類型等氣象資料。
4.水文地質資料
包括河流的水文觀測資料、地下水類型及水位隨季節的變化特徵,為地質災害防治研究過程中水的優化管理提供基礎數據。
5.各災種的地質資料
指發生的為何種災害;災害體形態、估算面積、體積、范圍及其成因;災害發生後如何處理、穩定性分析、適宜性評價及防治建議等資料。
6.各種統計資料
包括:①全國、各省地質災害數量的統計;②災種分布(種類、面積、體積、數量等)統計;③災害分級數量統計(大中、一般災害的比例);④全國、各省地災發生頻次的統計(發生次數,所佔比例);⑤全國、各省所立項目數統計;⑥全國普查、勘查、防治項目費用及所佔比例的統計;⑦各災種項目費及所佔比例的統計。
7.項目、文檔資料
(二)地質災害資料庫的建立
在確定系統數據信息源基礎之上,我們本著反映地質災害屬性(自然屬性、社會屬性)、時間(歷史災害、正在發生和尚未發生災害)、空間(點或區域性災害)、災害防治工作流程(普查-勘查-防治)幾個方面特徵的設計原則,建立如下17個災害體資料庫。即:①地質災害普查信息資料庫;②地質災害勘查信息資料庫;③地質災害防治信息資料庫;④當年地質災害發生信息資料庫;⑤重要地質災害點評價信息資料庫;⑥重要地質災害區域評價信息資料庫;⑦社會經濟環境狀況信息資料庫;⑧地質災害統計資料庫;⑨地質災害分布統計資料庫;⑩地質災害災種分布統計資料庫;⑩地質災害分級數統計資料庫;(12)地質災害頻次統計資料庫;⑩地質災害項目數統計資料庫;⑩地質災害項目類型統計資料庫;⑩地質災害項目災種統計資料庫;⑩地質災害項目管理資料庫;(17)地質災害文檔管理資料庫。
除上述資料庫外,根據資料庫系統的需要,還建立了信息代碼、圖形代碼、圖例代碼等資料庫。
(三)地質災害資料庫的結構
在反復醞釀,不斷修改的基礎上,以盡量簡單,減少庫中多餘數據,方便數據檢索為原則,給出了20個資料庫的庫結構,包括有欄位名稱、欄位類型、欄位寬度、小數位數等內容。各資料庫結構一方面要與實際相結合,合理地確定各欄位名稱、欄位類型、欄位寬度、小數位數;更為重要的是,設計各庫結構時必須反映出該資料庫為方便實用於災害管理所必須包括的欄位內容。從這兩個方面出發,我們確定出各資料庫的結構。限於篇幅,僅以地質災害普查資料庫為例(表10-5)。
表10-5地質災害普查資料庫數據結構設計表
三、系統實現
利用雅奇MIS Ver 3.0及Fox25B FOR DOS(中文版)實現上述功能設計和資料庫設計。按照設計,通過多級下拉菜單分次實現各功能,各數據也按預先設定內容及格式建立。在此基礎上,我們錄入了部分實際資料進行系統測試。
四、應用示範研究
在建立地質災害信息資料庫的基礎上,我們以重慶市為實例,進行了初步的應用。錄入了五個資料庫的信息資料。
(一)地質災害普查信息資料庫
在這個庫中,根據調查所填的卡片,對重慶市各區縣所發生的共計86個災害的災害種類、形態、估算面積、估算體積、地質背景、災體成因、規劃情況、穩定性分析、適宜性評價及建議措施等信息進行了摘錄、整理。
(二)地質災害勘查信息資料庫
本庫根據重慶醪糟坪滑坡的勘查錄入了勘查范圍及面積、形態,災害面積、體積、穩定性評價和防治措施。
(三)地質災害防治信息資料庫
在本資料庫中,摘錄了四川重慶醪糟坪泥石流、滑坡群的防治原則及防治方案,防治效果論證,以及防治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分析。
(四)社會經濟環境狀況信息資料庫
根據重慶95年統計年鑒,對重慶市共計20個區縣的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資料進行了整理,錄入了重慶市各區縣的自然地理情況,土地、耕地面積、居民、工礦、交通用地、人口、人口密度、企業數及工農業總產值、固定資產投資等信息數據。
(五)地質災害統計信息資料庫
根據對重慶市各區縣災害的統計卡片,記錄了重慶各區縣所發生的地質災害共計627處。統計了地質災害的災害類型、面積、體積、主要特徵、穩定性及建築適宜性。
以上幾個資料庫基本上覆蓋了運用該系統進行災害管理的主要內容。在此基礎上,我們對系統功能進行了全方位的測試,認為該系統具備以下幾個特點:①針對地質災害管理的需要,設計出合理而充實的資料庫系統;②各資料庫結合當今地質災害調查的實際情況,結構設計合理;③系統功能完備,運行流暢,基本能滿足地質災害管理的需要;④整系統界面具備較好的用戶友好性。
E.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是指地礦行政管理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和各行業都有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義務。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②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並對其監督管理;③管理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工作;④制定有關標准、規范;⑤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⑥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的資質管理;⑦進行地質災害責任鑒定和糾紛調處。
(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廣泛,災情嚴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涉及很多方面,開展這一工作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為了避免工作重復、交叉和相互脫節,需要統一規劃,分級、分部門實施。所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各時期的工作重點,各地、各部門的職責,應該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一定時期內需重點發展的防災技術手段等。
地質礦產部曾於1989年組織編制了《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1990~2000年)》,1990年,地礦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轉發了這個綱要。1991年地礦部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分省區的1:50萬以地質災害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環境調查、區劃工作。這一工作將於2000年基本結束。屆時將重新組織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各級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調查,掌握地質災害的發育、分布規律,圈定地質災害多發區,查明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點及其可能的危害程度、目前災害體的穩定狀況等。在此基礎上,結合上一級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按各地質災害點的危急程度、可能的危害大小,區分輕重緩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按照「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益,誰出資,人為引起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將防治工作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時報上一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監督。
(二)劃定、管理地質災害危險區
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對危險區進行建設限制和人為活動限制並編制必要的防災預案,是世界各國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為足以抵禦地質災害威脅,方可開展建設。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工程建築遭到已有地質災害的威脅。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如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都應禁止。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防災預案必須明確:災害體動態監測機構和人員、防災預警的判據、預警發布機構及負責人、預警信號、撤離路線等。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
由於建設工程選址不當和人類活動對地質環境的破壞,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外動力地質現象,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例如湖北省巴東縣城新址曾幾次出現滑坡,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主要原因就是縣城搬遷選址時未進行地質災害勘查,將新縣城選在一古滑坡體分布區。1994年四川省武隆縣由於小煤礦開挖崖腳引起雞冠嶺岩崩,造成烏江斷流,經濟損失高達8億元。所以,必須在工程建設前進行地質災害勘查評價,以防工程選址不當或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因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核心內容。只要抓住這個環節就等於從災害發生的「源頭」上把住了關。實現真正的「以防為主」。
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即承擔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具備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資質。
(2)勘查、評價報告管理。沒有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報告,不能作為建設依據,有關部門不得批准該建設項目。
(3)監督防治工程和實施。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必須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和設施。而且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使用。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負責建設項目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驗收工作。
(四)制定有關標准、規范
為了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章可循,嚴格監督管理,制定和頒布有關標准、規范是十分重要的。這些標准和規范主要包括:①地質災害勘查技術標准;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標准;③地質災害災情統計標准;④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標准;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技術要求。
(五)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
我國政府現有的財力不可能對所有地質災害體都進行治理,對大部分地質災害體,只能加強監測、預報,以避免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盡可能減輕經濟損失。所以,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尤為重要。各省(區、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管理辦法;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確定各自的監測、預報重點。然後,根據災害體所在的位置、威脅的對象,將災害監測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單位。對危害很大,可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危害點,要由專業隊伍進行監測;其他災害點,由災害點所在鄉、鎮設立地質災害監測組,由鄉鎮負責,選派工作認真,有一定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責任心強的村民為監測員,對每個監測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制定崗位責任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開展群眾性簡易監測。
鑒於地質條件本身的發展變化以及降雨、人類活動等影響,每年都會出現新的災害和隱患,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力量在每年汛前對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進行調查,汛期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核,及時掌握災害體的變化情況,提高預報的准確性、預防的實效性。
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事件時,市(地)、縣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在24小時內向省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特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同時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發生地質災害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了解災害的形成原因、發展趨勢,提出治理對策。
(六)審定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不同於一般道路、橋梁及城市建設的特殊的地質工程。必須在充分掌握地質災害的形成機制、發生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實施治理工程才可能對症下葯,取得有效的治理效果。所以,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務院賦予地礦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的職能。地礦主管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目前,正在制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資質實行年度審核制度;除對單位的資質管理以外,還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的資質審批工作。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資質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承擔與其資質不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七)地質災害責任鑒定、糾紛調處
對地質災害防治,實行「以防為主」的方針。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實行「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即受災害威脅,開展防治工作後能受益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出資開展防治工作。對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由責任者負責治理。由於地質災害成因十分復雜,很多情況下,不易分清是自然成因還是人為誘發,實際上不少情況是兩種因素的疊加作用。所以,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許可權進行地質災害的責任鑒定。在充分調查、勘查的基礎上,弄清災害發生的真正原因,各種因素在災害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大小,進行災害糾紛調處。
注釋
F. 年度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2014年1月14日)
2013年,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三峽地質災害監測中心(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三峽中心」)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這一中心工作,堅持對上支撐、橫向指導,堅持長遠防治能力建設、日常監測應急指導兩手抓,有序推進各項工作。三峽中心全體同志齊心協力,認真履職,圓滿完成了項目管理、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重點工作,實施了能力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等基礎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年三峽庫區未發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失蹤,連續11年保持庫區地災無傷亡的良好局面。同時,對以往工作進行了梳理,初步確定了2014年重點工作。
一、強化業務支撐,指導落實防治措施
三峽中心認真履行庫區地災防治專門技術機構的支撐、指導職能,全面落實司、院的工作部署,加強調查研究、協調聯絡和監督檢查,確保防治目標科學合理、防治措施落到實處。
(一)組織開展防治趨勢預測,明確年度防治任務。在部組織下開展了庫區地災防治趨勢會商工作,會同兩省市國土部門對2013年三峽庫區滑坡、庫岸崩塌等災害發生趨勢進行了研判,指導庫區市縣對全年防治工作趨勢做了深入研判,進一步明確了防治重點。
(二)做好行政管理支撐保障,督促落實防治要求。協助地質環境司做好姜大明部長巡庫工作以及在此期間召開的庫區地災防治工作會商會,提前准備了豐富的技術資料。會後,與部應急中心、重慶市局和湖北省廳共同完成了巡庫檢查工作。
(三)多次組織全面巡查排查,指導強化防治措施。6月,組織開展了第二輪庫區地質災害防治檢查指導工作。7月,配合部派出的2個工作組分別赴兩省市開展第三輪檢查指導工作。派員參加了國務院三峽辦175米試驗性蓄水水位消落期巡庫工作和2013年三峽工程試驗性蓄水安全巡查。
(四)指導開展地災隱患排查,全面掌握隱患情況。指導兩省市按照部要求,在汛前開展全面排查,在重要時點巡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排查成果資料進行了整理,入庫26個區縣10821處(段)再排查數據1.6萬條。在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中使用了這些成果。
(五)積極承擔規范編制任務,推動提升工程質量。參加了地災防治行業標准規范框架體系、目錄和實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作為牽頭單位組織開展地質災害信息系統、監測、施工、監理、綜合管理等類型共24項標准規范的編制工作,並作為主編單位承擔其中21項的編制工作。
二、強化項目管理,全面完成工作任務
按照三峽後續工作總體規劃要求,如期完成了後續地災治理年度項目實施方案組織編制、項目審核,完成了三期治理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
(一)順利完成三期地災治理工程質量國家級行政驗收。協助地質環境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了三期地災治理工程竣工國家級行政驗收,包括國家級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和最終驗收鑒定書等資料匯編整理,行政驗收意見起草,重大地災治理工程現場檢查組織等。
(二)完成二、三期治理工程檔案歸檔與信息化成果驗收。根據峽庫區二期三期治理工程檔案及信息化終驗成果意見,驗收通過重慶庫區22個區縣中18個。達到匯交標准並已辦理成果資料移交的區縣有6個。按照年度計劃推進治理工程信息化驗收,建立了工程資料庫。
(三)完成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科學研究成果驗收。組織專家完成了三峽庫區地災防治科學研究項目共七個專題20個課題和監測預警工程專業監測的「滑坡預報模型和預報判據建立項目」驗收。
(四)有序推進後續工作防治項目組織實施。一是完成地災防治項目初步設計。二是組織專家完成地災防治項目初步設計技術審查。三是編制完成地災防治2013年實施方案,配合部向國務院三峽辦報送方案。
三、強化監測預警,有效避免人員傷亡
堅持群專結合的工作格局,在幫助指導地方落實群測群防措施的基礎上,對重要隱患進行專業監測,輔以地災氣象預警預報信息服務,使近庫區隱患周邊60萬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2013年庫區地災繼續保持零傷亡。
(一)加強專業監測網路建設。完成了200多處專業監測的復測與驗收,收集分析225處滑坡監測資料,預警滑坡14次。開展了122個滑坡預報模型研究。召開了專業監測工作會,建立數據採集和傳輸系統,採集入庫信息約12萬條。
(二)指導群專結合的監測工作。在汛前下發了關於加強庫區地災監測預警工作的通知,召開庫區地災防治工作會議,指導兩省市構建和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匯總分析每月群測群防監測資料,製作科普宣傳片1部,出版宣傳畫冊一本。
(三)加強氣象預警預報。充分利用氣象等部門資源,實現了庫區降雨誘發地災精細化預報,形成系列預報產品,有效服務於庫區。在2013年底地災氣象預警預報現場會,匯報展示了庫區地災氣象預警預報平台,效果良好。
(四)完成地質環境公報。完成了三峽工程生態與環境監測公報——《三峽工程生態與環境監測系統藍皮書》(2012年)涉及的地質環境專項報告,宣傳了庫區地災防治成效,為有關方面提供了可靠的地質環境信息。
四、強化應急處置,提高應急工作效率
三峽中心高度認識應急工作的重要性,緊密聯系環境司、地調局、監測院,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認真謹慎做好突發災情險情和輿情的處置工作。
(一)加強應急值守,及時報送防治信息。嚴格執行全年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和應急調查處置制度,與兩省市、26個縣區建立了通暢的信息傳送渠道。全年上報信息50多次,中辦國辦採用6篇次,部採用19次,及時報告了防治工作成效、防治工作進展等。
(二)完善指揮系統,確保應急工作效率。完成了應急會商視頻會議系統維修升級及其與應急指揮系統的集成。完善應急監測指揮車和應急通信平台,升級了視頻會議系統,實施15次應急演練和野外訓練,編寫10期應急演練報告,時刻為應急提供穩定可靠的設備保障和熟練的技術支撐。
(三)及時啟動響應,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共組織開展了重慶武隆巷口鎮木林危岩、鴨江鎮白果樹滑坡、白馬鎮二台坪泥石流、羊角場鎮慶口危岩,雲陽縣外郎小學滑坡等近10起地災應急調查,提出了險情應急處置建議。3名專業技術人員被聘為部地災應急專家,按要求報送專家工作情況。
五、強化能力建設,努力提升防治水平
從基地建設、科學研究、科普宣教、信息化建設等著手,軟硬結合,全面提升三峽中心的防治技術能力,樹立三峽庫區地災防治技術排頭兵的良好形象。
(一)地災防治科學研究成績突出,防災認識不斷深入。一是建立了地災預報模型判據。二是全面展開三峽工程環保驗收的地質環境影響專題調查工作。三是啟動三峽水庫日降幅對防治工程影響調查評價研究。四是編制完成滑坡泥石流監測技術標准,提交了初步研究成果。
(二)全面建成地災防治信息系統,信息服務顯著提升。完成了年度中心計算機網路系統和兩省市、區縣地質環境監測站計算機廣域網系統維護等工作,保證了網路系統、視頻會議系統、衛星傳輸系統和專線網路的正常工作,為防治工作正常開展提供了穩定的網路服務。
(三)推進監測試驗示範基地建設,示範作用逐步增強。基本完成了基地大樓改造工程施工,構建了氣象監測網、地災氣象預報預警平台建設,完成了滑坡預報模型與判據試用驗證評估,監測預警示範作用進一步增強,試驗基地的硬體設施條件將得到進一步改善。
(四)系統整理地質災害成果資料,規范檔案資料管理。整理地災工作成果資料5000餘冊,完成檔案立卷1000盒,電子文檔上傳伺服器,實現辦公資料共享查閱,並建立了成果資料收交、借閱、發送程序,建立了檔案台帳,進一步規范了檔案資料管理。
(五)積極申報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拓寬科普宣傳渠道。成功申報第三批國土資源科普基地,獲部命名科研實驗類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按要求編制了科普工作規劃計劃,加強科普能力建設。編制了《百年圓夢——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史詩畫冊》,彰顯防治工作成就。
六、強化隊伍建設,積極提升管理能力
三峽中心著力打造一支思想過硬、業務精通、作風扎實的高素質人才隊伍,著力建設一個制度完善、責任明確、獎懲分明的高效率管理體系。
(一)加強隊伍建設,規范技術管理。引進技術人員3名,通過實施「給壓力,挑擔子」工程,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安排12人次參加部、院培訓。加強了技術質量管理,基本實現了技術業務管理制度化。
(二)推行目標管理,完成防治任務。按照院要求,圍繞三峽庫區地災防治中心工作,推行了目標管理,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完成了年度防治任務。
(三)強化安全生產,嚴防事故發生。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全年車輛安全行駛,安全生產實現零事故的目標。加強保密工作監督和檢查,整改隱患,沒有發生泄密事件。
(四)規范經濟管理,強化資產管理。以預算管理為核心,逐步規范預算管理和經濟活動等,使經濟管理與業務管理協調推進。
(五)加強黨建和文明創建,促進中心工作。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院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被院黨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編制了2013年工會工作計劃和活動安排,大力推進文明創建活動,促進了中心工作上新台階。
七、把握工作要點,為三峽做出新貢獻
2014年,三峽中心將緊密結合部關於全國地災防治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庫區防治工作的具體要求,繼續保持高度警惕,戒驕戒躁,兢兢業業做好庫區地災防治工作。
(一)工作思路。一是不斷加強三峽庫區地災防治後續規劃項目實施的協調、指導、監督和檢查,認真履行職能,支撐部、局、院工作。二是進一步推進三峽庫區地災監測預警實驗基地建設,繼續推進三峽庫區地災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培養人才,改善基地條件,系統總結三峽庫區地災防治技術,在試驗研究、技術培訓和推廣應用等方面建成全國地災防治試驗示範創新基地。三是建立和完善三峽庫區地災防治信息中心,支持防治管理和決策。
(二)工作重點。一是年初開展趨勢分析,形勢研判,確定防範重點地區,明確主要防治措施,配合部做好工作部署。二是配合部開展巡庫指導工作,在汛期、大范圍強降雨、175米蓄水等期間,組織專家開展巡查指導,督促地方加強防治措施。三是督促指導兩省市提前完成2014年開展項目的前期工作,做好年度防治實施方案的編制報送。四是指導地方實施好防治工程,保持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體系高效運行。五是加強應急值守,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指導地方政府做好突發災情險情的應急處置。六是完成三峽工程竣工驗收涉及地災的各項工作,按時提交防治工程驗收報告。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三峽地質災害監測中心(指揮部)
2014年1月14日
G. 中鐵四局是什麼行政級別
中鐵四局行政級別為副部級。
(7)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管理擴展閱讀
①中國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是版具有綜合施工能權力的大型建築企業,是世界500強企業-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幹成員、標桿企業。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經營宗旨是:遵約、守信、保質、重義。
②中國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是具有綜合施工能力的大型建築企業,是世界500強企業-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的骨幹成員,持有鐵路工程總承包特級資質,公路、市政、房建、機電安裝工程總承包一級資質,橋梁、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鐵路鋪軌架梁、鐵路電務工程、鐵路電氣化工程、電信工程、建築裝修裝飾、鋼結構工程、消防設施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環保工程甲級資質,國外承包工程資質和對外經營權,同時涉足建築勘察設計,新型建築材料製造,鐵路運營服務,施工機械租賃、修理,汽車檢測,設備及材料出口等多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