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特點
1. 地質災害的基本特點
地質災害勘查不同於一般建築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點至少包括如下幾方面。(1)重視區域地質環境條件的調查,井從區域因素中尋找地質災害體的形成演化過程和主要作用因素。(2)充分認識災害體的地質結構,從其結構出發研究其穩定性,(3)重視變形原因的分析,並把它與外界誘發因素相聯系,研究主要誘發因素的作用特點與強度(靈敏度)。(4)穩定性評價和防治工程設計參數有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現為較強的離散性,應根據災害個體的特點與作用因素綜合確定,進行多狀態的模擬計算。(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適性的穩定性計算方法(也許並不存在),現有的方法都有較多的假定條件。(6)勘查階段結束不等於勘查工作結束,後續的工作如監測或施工開挖常常能補充、修改勘查階段的認識,甚至完全改變以前的結論。因此,地質災害的勘查有者延續性特點,即使是非常認真詳細的工作,也不能過於希望畢其功於一役。(7)地質災害勘查方法選擇是強讕應用經驗與技巧,尋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資,獲得最佳的勘查效果,(8)勘查工作量確定的最基本原則是能夠查明地質體的形態結構特徵和變形破壞的作用因襄t滿足穩定性評價對有關參數的需求,而不拘於一般的勘察規程。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設備越簡單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據地質災害體的規模、復雜程度和勘查技術方法的效果綜合確定。(9)勘查隊伍是實現勘查目標、選擇合理勘查方法和優化勘查工作量的關鍵。從事地質災害勘查的工作實體應在地質技術^才,勘查設備和室內分析試驗等方面具備條件,井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2. 地質災害的概念及特徵
(1)地質災害的概念
聯合國減災組織(UNDRO)(1984)對災害的定義是:一次在時間和空間上較為集中的事故,事故發生期間當地的人類群體及其財產遭到嚴重的威脅並造成巨大損失,以致家庭結構和社會結構也受到不可忽視的影響。
災害也就是地球表面因自然變異、人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發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生活生產和生存發展條件造成的危害。災害的種類很多,根據主導成因可分為自然災害、人為災害、自然人為災害、人為自然災害,每一類災害又可進一步劃分出多個災種。
地質災害(GeologicalDisaster)是指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
地質災害包含了致災動力條件和災害事件的後果兩個方面的含義。動力條件包合了外營力、內營力及人為活動的影響。災害事件的後果強調的是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產生影響或破壞。若某種地質過程僅僅改變地質環境,並沒有破壞人類生命財產或影響生產、生活,則不是地質災害。
(2)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
地質災害既有自然屬性,又有社會經濟屬性。自然屬性是指與地質災害的動力過程有關的自然特徵,如地質災害的規模、強度、頻次以及孕育條件,變化規律等。社會經濟屬性主要指與成災活動密切相關的人類社會經濟特徵,如人口和財產的分布、工程建設活動、資源開發、經濟發展水平、防災能力等。
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主要有:①地質災害的必然性與可防禦性;②地質災害的隨機性和周期性;③地質災害的突發性和漸進性;④地質災害的群體性和誘發性;⑤地質災害的成因多元性和原地復發性;⑥地質災害的區域性;⑦地質災害的破壞性與「建設性」;⑧地質災害影響的復雜性和嚴重性;⑨人為地質災害的日趨顯著性;⑩地質災害防治的社會性和迫切性。
3. 中國地質災害分布與我國地形地勢特徵有什麼關系
我國地形類型多樣,山區面積廣大;地勢西高東低,在地勢階梯的交界處,坡度大,地形崎嶇,容易發生地質災害。
我國地震多發,主要分布在板塊交界處;西南地區多地震滑坡泥石流。
4. 地形地貌特徵對地質災害的影響
地殼活動強烈的地區,山體斷裂發育,岩石破碎,鬆散的地表堆積物容易為泥石流滑坡提版供物質條件,也較為容易權發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
地形的話,一般就是山地,尤其是植被覆蓋不高、水土流失嚴重的山地容易發生滑坡泥石流
5. 貴州省地質災害有哪些特點
貴州省地質地理條件特殊,地質環境脆弱,按照國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分,全省均為地質災害易發區,是全國地質災害的重災區之一,具有「全、重、多」的特點。根據貴州省已完成的74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資料分析研究結果,全省有高易發區8個,面積3.8萬km2,中易發區16個,面積11.5萬km2,低易發區10千,面積2.3萬km2。目前己查明地質災害點8905處,其中,對人和財產構成威脅的隱患點6618處。據統計,2003~2007年,貴州全省共發生地質災害1933起,直接經濟損失約2.65億元。成功避讓了71起地質災害,避免3429人傷亡和8292萬元的經濟損失。
貴州省是一個地質災害嚴重多發的地區,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種類多:由於貴州省地處雲貴高原向廣西丘陵平原過渡的斜坡地帶,地質災害中常見的類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而貴州的地裂縫常常是崩、滑、塌在地表的一種反映。其中,對人民生命財產危害最嚴重的地質災害類型主要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貴州省地質災害以中小規模為主(佔90%以上),大型或巨型較少。但幾乎每年都有重大級以上的地質災害發生。一般情況是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災害規模較小,而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產生的規模則相對較大。1993年以來全省共發生重大級以上的地質災害58起,其中死亡3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l000萬元以上的特大級災害有18起,而且或多或少都有人為因素的影子。
(二)分布廣:在地域的分布上,貴州全省9個地(州、市)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質災害發生,但最頻發的主要集中在遵義、畢節、六盤水、黔西南和銅仁地區,其分布與地理地貌、地質構造、岩土結構、氣候等有著密切的關系。經統計分析,全省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5—9月,平均每月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40—60起,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35—90%,是地質災害高發期;其次是4月和10月,平均每月發生地質災害10起左右,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5—l0%左右,是地質災害中發期;1—3月、11—12月兩個時段,每月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1—3起,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0.5—1.0%,是地質災害低發期。
(三)易誘發:根據資料統計,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誘發因素有大氣降水自然因數和人類工程活動影響的作用。由於貴州境內多屬山地,受地形地貌的影響,降雨在區域和季節上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性。除普降暴雨誘發群發性地質災害以外,因為局地暴雨而誘發的突發性地質災害也是貴州省的一大特徵。在工程施工建設中,由於防災意識不強,人們在工程建設中常不自覺地出現一些不合理的工程活動,例如不合理的規劃選址、不切實際的工程設計、不合理的切坡、采砂、採石、地下水開采等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現象也較為突出;隨著礦產資源開發強度的增加,采區內地表移動變形迅速發展;再加上陡坡墾植,植被破壞等原因,導致地質體失穩因素增加或加劇,地質災害隱患呈高速增長的趨勢。特別是貴州省煤炭等礦產資源豐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對資源開發力度高速增長,采空區導致的地面不均勻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日漸突出,甚至還進一步導致邊坡失穩,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產生。在各大礦區各種地質災害在迅速增長,無論在災害隱患點的數量、規模、危險性、危害性都在呈指數級增長的趨勢,受脅人口、受脅的工程設施和財產在不斷增多,危害很大。
(四)影響大:一是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據不完全統計,自1993年以來,貴州全省共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5012起,其中造成有人員傷亡的237起,造成1090人死亡,29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達23.98億元。平均每年發生地質災害358起,造成人員傷亡的約17起,死亡80人左右,直接經濟損失接近2億元。二是破壞城鎮、礦山、企業。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摧毀了大量城鄉建築設施、耕地、工廠和交通干線。如烏江源頭的大方縣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石阡、沿河等縣城滑坡,印江縣城的岩口、杉樹完小滑坡,赤水大同滑坡等,滑坡體規模大,危害嚴重。三是破壞鐵路、公路、航道,威脅交通安全。如1996年6月1日,黃平縣重安江泥石流致死22人,失蹤13人,毀橋1座,經濟損失1000萬元;2003年5月11日1時55分,黔東南州三穗縣台烈鎮台烈村三穗至凱里高速公路平溪特大橋3號橋墩附近發生滑坡,造成35人死亡,1人受傷,16間工棚被毀,直接經濟損失大於1000萬元;2003年12月14日13時05分,黔西南州望謨縣在建的岜饒鄉鄉村公路在岜饒鄉頂棚村隴逛組梨樹坪路段發生山體滑坡,造成民工死亡10人,重傷7人,輕傷12人。四是破壞水利、水電工程。如1996年9月19日凌晨1時,印江縣岩口發生山體滑坡,方量260萬m3,造成3人死亡,2人失蹤,滑體阻斷印江河,形成堰塞湖,上游10餘公里的朗溪鎮l座小型電站、2個提水站、4個村1830戶居民房屋及3000畝良田被淹沒,直接經濟損失達1.5億元。五是影響資源開發,阻礙山區經濟發展。隨著經濟工程建設活動的加速發展,與工程建設活動有關而發生人員死亡的地質災害有加劇的趨勢。如2003年發生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地質災害死亡人數較2002年上升了4.7倍(2002年5起13人,2003年是8起62人)。2004年12月3日凌晨3時40分左右,貴州省納雍縣騌嶺鎮左家營村岩腳組N側400米處陡崖臨空面發生一起山體基岩崩塌事件,造成44人死亡,13人受傷的特大地質災害。造成騌嶺一帶煤礦停采達半年,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6. 請問地質災害有哪些前兆特徵
地質災害發生是有前兆的,不同的地質災害其前兆特徵各異。
滑坡發生的版前兆特徵有:滑坡前緣出權現裂縫,土體隆起,出現小崩小塌;滑坡後緣裂縫急劇加大加寬;岩體因摩擦錯動出現聲響,裂縫冒熱氣或冷氣;泉水復活或乾枯,水位突變;動植物有異常,例如螞蟻、老鼠搬家、蛇出洞、狗叫、雞鴨不回籠等現象。
崩塌發生前的前兆特徵包括:1、有小崩小塌發生;2、裂縫加大加寬,或出現新的裂縫;3、岩石崩塌前有時可聽到摩擦聲、撕裂聲、錯碎聲;4、出現熱、氣、水等異常;5、動植物異常。
泥石流發生的前兆特徵:1、河(溝)床中正常流水突然斷流或洪水突然增大並夾有較多的柴草、樹木;2、上游山谷中傳來轟鳴聲;3、有輕微的振動感;4、動物有異常。
地面塌陷發生的前兆特徵:1、井、泉水位驟升或驟降,突然渾濁或翻沙、冒氣;2、地面出現環狀裂縫並不斷擴展,局部產生地鼓或下沉;3、地下有響聲。
但是,有的現象並不一定都是地質災害發生的前兆,需要進行科學認真的分析。
7. 什麼是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的基本特點與分類
地質災害,地來質學專業源術語,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地質災害的分類,有不同的角度與標准,十分復雜。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就其成因而論,主要由自然變異導致的地質災害稱自然地質災害;主要由人為作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稱人為地質災害。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8. 地質災害及其基本特性
地質災害指給人類生命財產、生產活動和生存與發展造成危害的地質事件。由地質作用引起或地質條件惡化導致的自然災害都劃歸為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既具自然屬性,又具社會屬性。自然屬性是指地質災害都是一種自然地質現象,社會屬性是指地質災害必須對人們的生命財產或資源、環境造成危害,否則,稱其地質現象。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如下:
1)地質災害的必然性和可防禦性。地質災害是地球物質運動的產物,是伴隨地球運動而生並與人類共存的現象。但通過科學調查、研究,揭示並掌握地質災害發生、發展的條件和分布規律,進行科學的預測預報和採取適當的防治措施,就可能對地質災害進行有效防禦。
2)地質災害的隨機性和周期性。地質災害是在多種動力作用下形成的,其發生時間、地點和強度等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可以說,地質災害是復雜的隨機事件。受地質作用周期性規律的影響,地質災害也表現周期性特徵,多具有季節性規律。如每年的雨季往往是地質災害多發季節。
3)地質災害的突發性和漸進性。突發性地質災害大都以個體或群體形態出現,具有驟然發生、歷時短、爆發力強、成災害快、危害大的特徵,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漸進性地質災害是指緩慢發生的,以物理的、化學的和生物的變異、遷移、交換等作用逐步發展而產生的災害,主要有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地面沉降等。
4)地質災害的群體性和誘發性。地質災害常常具有群發的特點,如在山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往往成群體發性。也可能一種地質災害的發生,是後一種災害的誘因或災害鏈中的一環,如崩塌、滑坡往往是泥石流形成區固體物的主要來源。
5)地質災害的成因多元性和原地復發性。每一次地質災害的成因均不相同,並都是多元因素作用的結果。某些地質災害具有原地復發性,如泥石溝復發頻繁。
6)地質災害的區域性。地質災害的形成通常受地質條件的控制,因此,其空間分布也呈現區域性的特點。受我國地形、地質條件的限制,我國地質災害可劃分為4個大區:東部平原沉降區,以地面塌陷和礦井突水為主;中部山地崩滑區,以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災害為主;西部高原凍土區,主要災害是凍融、泥石流;西北部草原沙漠區。
7)地質災害的破壞性與建設性。地質災害對人類的主導作用是多種形式的破壞,但有時地質災害對人類會產生有益的建設性作用。如山區斜坡帶發生的崩塌、滑坡堆積為人類活動提供了相對平緩的台地,人們常在古滑坡體居住或耕作。
8)地質災害影響的復雜性和嚴重性。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有其自身復雜的規律,對人類社會經濟的影響還表現出長久性、復合性等特徵。重大地質災害常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使基礎設施遭受破壞,生產停頓或半停頓,社會經濟遭受巨大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9)人為地質災害日趨顯著。由於人口的急劇增長,各種經濟開發活動愈演愈烈,許多不合理的人類活動使地質環境日益惡化,導致大量次生地質災害的發生。如過量開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和地下水污染,礦業活動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水資源枯竭、水質污染,過度放牧導致土草地退化、土地荒漠化等。
10)地質災害防治的社會性和迫切性。地質災害除了傷害人員,破壞房屋、鐵路、公路、航道等工程設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外,還破壞資源和環境,給災區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9. 地震災害的特點有什麼
地震災害是群災之首,它具有突發性、成縱性和續發性等特點,並產生嚴重次生災害,對社會也會產生很大影響。
(1)突發性
地震一般是在平靜的狀況下突然發生的自然現象。強烈的地震可以在幾秒或者幾十秒的時間內造成巨大的破壞,嚴重的頃刻之間可使一座城市變成廢墟。尤其是發生在夜間的地震,後果更為嚴重。如唐山大地震發生在凌晨3點42分,當時人們正在酣睡,事先毫無警覺,結果傷亡慘重,造成經濟損失上百億元以上。
(2)成縱性
在一個區域,或者一次強烈地震發生後,為調整區域應力場或岩石破裂的延續活動,往往在某一時間內的地震活動呈成縱性出現,連續造成災害。
(3)續發性
強烈的地震不僅可以直接造成建築物、工程設施的破壞和人員的傷亡,而且往往引發一系列次生災害和衍生災害,造成更大的破壞。如由地震災害誘發的火災、水災、毒氣和化學葯品的泄漏污染,以及細菌污染、放射性污染,還有滑坡、泥石流、海嘯等次生災害,此外還包括上述災害所造成的社會各種損失。
地震直接災害是地震的原生現象,如地震斷層錯動,以及地震波引起地面振動所造成的災害。主要有:地面破壞、建築物與構築物的破壞、山體等自然物的破壞(如滑坡、泥石流等)、海嘯、地光燒傷等。
(1)地面破壞
強烈的地震容易造成地裂縫、地面塌陷、沙土液化等地表震害現象。
①地裂縫:由地下岩層斷裂或斷層錯動在地表形成的裂縫稱為構造地裂縫,常與地下斷裂帶的走向一致,一般規模較大且成帶狀,帶寬幾米至幾十米,帶長可達幾千米,但一般都不深(多者1~2米)。地震時,地表受到擠壓、伸長、旋轉等力的作用,形成了這類有規律的地裂縫。對處於古河道、河湖堤岸、坡道和田地等土質松軟、潮濕的地段,在地震時會出現震陷並形成所謂的重力地裂縫。其規模小,形狀不一,縱橫交錯。
②地面塌陷:造成地面結構物的不均勻沉降,嚴重時可使大量建築物下陷。地面塌陷多發生在岩溶洞、采空的地下礦井以及在松軟而富有壓縮性的土層中。
③沙土液化:在地震的持續震動之下,建築物基地富含空隙水的沙土趨向密實,迫使空隙水壓力上升、沙礫間的壓力和摩擦力減小,進而使沙土失去抗剪能力,形成液態,失去穩定和承載力。宏觀上表現為平地噴沙冒水,建築物沉陷、傾倒或滑移、堤岸滑坡等。1964年美國阿拉斯加地震、1964年日本新潟地震、1975年中國海城地震和1976年中國唐山地震都有飽和沙土的液化現象。
(2)建築物與構築物的破壞
在強烈地震中,各類建築物將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如房屋和橋梁倒塌、水壩開裂、鐵軌變形等。一次強烈地震造成的工程結構破壞現象可能是千差萬別,但是它們都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結構本身強度或承受力不足、結構發生共振、結構構造和布置不合理、非承重構件承載力不足、基礎差異變形過大及多點輸入地震導致結構內力重分布或應力集中、地基失效。地震即便尚未使工程結構產生倒塌性破壞,它也會使結構構件產生裂縫和其他內部損傷,繼而將影響結構的使用壽命或耐久性。
(3)山體等自然物的破壞
強震之後發生大量的滑坡和崩塌,滑坡、崩塌為形成大型的泥石流提供了物質來源。泥石流在流動的過程中對河床進行下切,兩岸進行沖刷和刮挖,這樣使邊坡又失去平衡,產生新的滑坡。這樣循環反復互為因果,因而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延續時間長,從地震開始,一直延續到次年乃至於數年之內。
①山崩:是指陡峻山坡上的岩塊、土體在地震和重力作用下,發生突然的、急劇的傾落運動。崩塌的物質,稱為崩塌體。崩塌體為土質者,稱為土崩;崩塌體為岩質者,稱為岩崩;大規模的岩崩,稱為山崩。崩塌可以發生在任何地帶,山崩限於高山峽谷區內。
②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岩體,受地震影響,在重力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者軟弱帶,整體地或者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的自然現象。
③泥石流:因地震造成的崩塌滑坡等固體物質(泥、沙、石塊和巨礫)集中於溝谷中或坡地上,直接與湍急的水流相互作用而成不均質的特殊洪流。在空間分布上,泥石流主要形成於斷裂構造發育或新構造運動活躍、地震頻發、降水集中且多局地性暴雨和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它暴發突然,來勢兇猛,具有很大的破壞力。
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死亡或失蹤者中,估計有三分之一的死亡和失蹤人員是由地震造成的山崩、滑坡等次生地質災害造成的。
(4)水體的震盪
水體的震盪包括海嘯、湖震等。
①海嘯:是一種具有強大破壞力的海浪。當地震發生於海底,因震波的動力而引起海水劇烈的起伏,形成強大的波浪,向前推進,將沿海地帶一一淹沒的災害,稱之為海嘯。日本是全球發生地震海嘯並且受害最深的國家。2004年12月26日於印度尼西亞的蘇門答臘外海發生里氏8.9級海底地震,引發的海嘯襲擊了斯里蘭卡、印度、泰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孟加拉、馬爾地夫、緬甸和非洲東岸等國,造成包括歐美和其他國家的大批旅遊者在內的30餘萬人喪生。
造成海嘯的初始擾動,可發生在離岸很遠的地方,初始波數也不多,但經過傳播路徑上的大陸架和海岸等的多次反射和干涉,波數增多,形成若干個很大的波,相互的時間間隔為數分鍾或更長一些。通常第二個或第三個波為最大。在第一個大的波動到來前數分鍾(或甚至達半小時),海灣中可觀測到異常的海水倒退現象。環太平洋地震帶淺源大地震最多,深海海溝的分布也最廣泛,故地震海嘯多發生在這一海域。據統計,世界上近80%的地震海嘯發生在太平洋四周沿岸地區。
(5)地光燒傷
地光對人體的危害包括燒、灼、電擊等不同情況,致傷程度和部位也各不相同。這方面的資料以前文獻中記載數量較少,但對災區人民的心理、精神上的消極影響頗深。
除直接災害外,地震還會引發一系列次生災害。地震次生災害是直接災害發生後,破壞了自然或社會原有的平衡或穩定狀態,從而引發出的災害。主要有:火災、水災、毒氣泄漏、瘟疫等對生命財產造成的災害。其中火災在次生災害中最常見、最嚴重。
(1)火災
由房屋倒塌造成煤氣泄漏或其他明火引起,也可由化學工廠易燃易爆氣體泄漏或爆炸而引起。據地震歷史資料,火災是一種最容易發生的地震次生災害,造成的損失往往也比較大。例如,1906年4月18日美國舊金山地震(8.3級),火爐翻倒引起大火,供水系統破壞,大火持續三天三夜。10平方千米的市區化為灰燼。
(2)水災
由地震引起的水壩決口或山崩壅塞河道形成堰塞湖繼而垮壩等引起。
1933年中國四川疊溪7.5級地震,造成6 865人死亡,地震時山崩堵塞岷江形成堰塞湖,45天之後大水沖決了堰塞壩,造成洪水,淹死下游2 500多人。
(3)核泄漏或毒氣泄漏
由核設施或有毒物質儲存設施在地震中破壞引起。
(4)瘟疫
由震後生存環境的嚴重破壞所引起。地震發生後,人畜屍體腐爛,污水、糞便和垃圾缺乏管理,形成大量傳染源,導致水源、空氣污染嚴重,再加上臨時避難地人口密集,衛生條件差,容易寄生蚊蠅、病菌。災民在精神上受到打擊,正常生活規律被打亂,肌體抵抗力下降,所以容易產生疾病流行。歷史上就有「大震後必有大疫」的說法。
影響地震災害大小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其中有震級、震中距、震源深度、地質條件、發震時間和地點、建築物抗震性能、地區人口密度、經濟發展程度和社會文明程度等。地震災害是可以預防的,綜合防禦工作做好了,可以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
(1)地震震級和震源深度
震級越大,釋放的能量也越大,可能造成的災害當然也越大。在震級相同的情況下,震源深度越淺,震中烈度越高,破壞也就越重。一些震源深度特別淺的地震,即使震級不太大,也可能造成出乎意料的破壞。
(2)場地條件
場地條件主要包括土質、地形、地下水位和是否有斷裂帶通過等。一般來說,土質松軟、覆蓋土層厚、地下水位高、地形起伏大、有斷裂帶通過,都可能使地震災害加重。所以,在進行工程建設時,應當盡量避開那些不利地形,選擇有利地段。
(3)人口密度和經濟發展程度
地震如果發生在沒有人煙的高山、沙漠或者海底,即使震級再大,也不會造成傷亡或損失。1997年11月8日發生在西藏北部的7.5級地震就是這樣的。相反,如果地震發生在人口稠密、經濟發達、社會財富集中的地區,特別是在大城市,就可能造成巨大的災害。
(4)建築物的質量
地震時房屋等建築物的倒塌和嚴重破壞,是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直接原因之一。房屋等建築物的質量好壞、抗震性能如何,直接影響到受災的程度,因此必須做好建築物的抗震設防。
(5)地震發生的時間
一般來說,破壞性地震如果發生在夜間,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可能比白天更大,平均可達3至5倍。唐山地震傷亡慘重的原因之一正是由於地震發生在深夜3點42分,絕大多數人還在室內熟睡。有不少人認為,地震往往發生在夜間,其實這是一種錯覺。統計資料表明,破壞性地震發生在白天和晚上的可能性是差不多的,二者並沒有顯著的差別。
(6)對地震的防禦狀況
破壞性地震發生之前,人們對地震有沒有防禦,防禦工作做得好與壞,將會大大影響到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多少。
知識點地光
地光是指地震時人們用肉眼觀察到的天空發光的現象。地光在文獻中有不少記載。震前的地光現象非常突出。地光出現的時間大多與地震同時,但也有在震前幾小時和震後短時間內看到的。其形狀有帶狀光、閃光、柱狀光、片狀光等。顏色也是多種多樣的。低空大氣中出現的片狀光、弧狀光和帶狀光等多為青白色,地面上冒出的火球、火團則多為紅色。
10. 中國地質災害主要成災特點
地質災害是自然災害中的一個重要類型。它與乾旱、洪水、台風、風暴潮、地震等自然災害相比,雖然具有許多共同之處,但由於形成條件、活動過程、破壞方式等的不同,使之具有獨特的成災特點。認識這些特點,對於分析地質災害災情構成,進行災情評估是非常必要的。
一、地質災害數量特別多,但單點災害的危害范圍都比較小,因此是屬於漫布的「星點狀」災害
如前所述,經調查確認,我國大陸發生過活動或具有明顯潛在活動危險的各種地質災害體數以萬計,如果加上那些發育在人口比較稀少的偏僻邊遠地區的地質災害體,則可能達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處。
這些災害雖然並非每年全都活動,但它們廣泛分布在各個地區,每年至少有幾千或上萬處活動,其中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比較嚴重破壞的達幾百處到上千處。同其它自然災害相比,地質災害的數量佔有優勢。
雖然地質災害的數量多,但其影響的范圍和成災規模一般都比較小,在眾多種類的地質災害中,只有地面沉降等少數環境型災害的影響面積可達幾百平方公里以上,其它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的規模都比較小。據一些地區調查結果,最大規模的崩塌、滑坡體體積為幾千萬立方米。它們的破壞范圍一般在1km2以下,最大不超過10km2。一般泥石流主溝長度為幾公里到十幾公里,泥石流總量為幾萬到幾十萬立方米,除大規模群發性泥石流外,一般破壞范圍不超過幾十平方公里。岩溶塌陷和地裂縫災害分布的局限性更大,其破壞范圍一般在1km2以下。從成災的行政范圍看,一般單點災害僅危害幾個村鎮,一般群發性災害危害十幾個鄉鎮,大規模群發性災害危害幾個縣(市)。這與其它自然災害相比,成災范圍要小得多。特別是洪澇、乾旱、台風等災害,一般危害范圍達幾個縣(市),大規模災害危害范圍達幾個省或十幾個省,更是地質災害難以對比的。
基於這一成災特點,在進行災情評估時,深入分析災害活動的危險性,根據災害規模確定危害區是十分重要的。具體途徑是:在對單一的或局部的地質災害災情進行點評估時,在確定災害危害區後,就可以比較准確地調查統計受災體數量和受災體價值,進而核算期望損失;在對一個地區或區域地質災害災情進行面評估或區域評估時,採用抽樣調查方法,根據評估區災害點數量、單點平均危害范圍、平均受災體價值密度以及災害平均活動概率等參數,就可核算地區地質災害的年均期望損失。
二、在一定條件下,某些地質災害與其它自然災害同時或連續發生,形成破壞比較嚴重的災害群或災害鏈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災害的這一特徵表現得最為突出。這幾種災害的誘發因素主要是地震和暴雨,因此在強烈的地震或暴雨的同時,常常引發大量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裂縫災害。例如1976年5月29日雲南龍陵7.3級、7.4級地震誘發的大規模滑坡活動,造成了2萬人傷亡,毀壞房屋9間,耕地12000多畝、森林5000多畝。1988年11月6日雲南瀾滄-耿馬7.6級地震導致嚴重的地裂縫、崩塌、滑坡等災害,在極震區出現長達幾十公里,寬幾厘米到幾米的地裂縫和大量的崩塌、滑坡體,因此4.8萬公頃農田和上千畝森林以及大量水利工程被毀壞,175個村莊、5032戶居民因受危岩、滑坡的嚴重威脅而被迫搬遷。1976年7月23日,北京市密雲縣東北部地區因暴雨促使23條溝谷暴發泥石流,造成104人死亡、20491畝耕地和3574間房屋被沖毀。
地質災害除了受地震、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控制,與之相聯發生外,不同的地質災害也有時因具有密切的成生聯系而相聯發生。其中比較經常出現的現象是在泥石流溝谷流域內,通常還發育有大量的崩塌(危岩)體、滑坡體,暴雨後首先發生嚴重的崩塌、滑坡活動,而後由此形成的大量碎屑物融入洪流,轉化成泥石流災害。這種類型的災害,在我國西南的川、滇等地區非常普遍。本項目中作為典型實例的四川省漢源縣、重慶市北碚區醪糟坪滑坡-泥石流災害都是這種類型的災害。
在災情評估時注意地質災害的這一特徵是非常必要的。因為首先關繫到災情的界定。例如,我國大部分泥石流災害是由暴雨洪水造成的,所以其活動過程常常和山區洪水同步發生,在絕大多數災情報告中,對洪水災害和泥石流災害沒有界定區分,籠統歸於泥石流災害;甚至還有的把只含有少量泥砂碎屑固體物質,但尚沒有達到泥石流標準的洪水災害也作為泥石流災害。這些偏差,顯然擴大了泥石流災害的災情。此外,在進行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分析某種地質災害危險性的時候,需要充分分析某一災害在災害鏈中的位置,這對於確定災害的發生概率及規模是十分必要的。
三、地質災害分布廣泛,但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發育水平和成災規模不同
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地質災害幾乎覆蓋了中國大陸的所有區域。但由於地質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差異,使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的發育程度和破壞程度顯著不同。
從全國范圍看,地質災害的區域變化具有比較明顯的方向性:從西向東、從北向南——從內陸向沿海,地質災害不斷趨於嚴重。這種變化把中國陸地分成特點顯著不同的兩大地質災害區域,大致以長白山、燕山、賀蘭山、巴顏喀拉山、念青唐古拉山一帶為界,其西北部區域地質災害輕微,東南部區域地質災害嚴重。
我國西北部地區主要由高山、高原和一些大型內陸盆地組成,氣候寒冷乾燥,人類活動微弱。該地區主要地質災害為土地沙漠化、凍融等。雖然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但大部分地區發育種類單一,加上人口密度和經濟密度低,所以破壞程度低。
東南部地區主要由沿海平原、低山丘陵及其與西北部高山、高原過渡的山地組成。區域的氣候冷暖和降水豐枯變化劇烈,歷史時期和近年來人類活動也相對頻繁而強烈,大部分地區發育有三種以上比較嚴重的地質災害。與此同時,該區域人口稠密,城鎮和大型企業及骨幹工程密布,所以地質災害破壞強烈。受地質自然條件的影響,該區內地質災害亦有一定的地區性差異。地質災害特別嚴重的地區除分布在台灣島外,還集中分布在黃淮海平原、黃土高原和川滇山地地區,斜貫中國東南區域,成為中國大陸內地質災害發育種類最多,發生頻度最高,危害最嚴重的地區。
這一特點通過中國區域地質災害風險分析與區劃,得到明顯反映。
四、地質災害時間分布具有不規則的周期性和不斷嚴重化趨向
地質災害的時間分布亦很不均勻,不同類型地質災害時間變化特點不一。
我國崩滑流災害具有比較明顯的周期性變化特點。45年來,形成了1951~1962年、1963~1975年、1976~1987年和1988年以後的4個周期性變化過程。每個周期延續時間為11~13a。前3個周期的災害峰值分別出現在1957~1958年、1971~1972年、1981年。其它類型地質災害的周期性變化不突出。
除一些災害具有周期性變化規律外,大部分地質災害十分突出的共同特點是在不同形式的反復消長變化中不斷發展而日趨嚴重。其具體表現就是災害發生的頻次越來越高,強度越來越大,造成的損失越來越重。
崩滑流災害雖然發生周期性消長,但各周期並不是等強度的交替,而是以一波高於一波的逐期高漲的形式不斷發展。在以10a為單位的不同時段中,自50年代到80年代,其發生頻次以3.3~4.8的速率呈階梯狀增加。地面沉降災害的日益嚴重化趨向更加突出。在中國地面沉降發展歷史中,50年代屬於初始階段,60年代屬於發展階段,70年代以後進入急劇發展階段。全國約70個地面沉降城市中,有80%是70年代中期以後才形成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縫也是在70年代以後在我國迅速發展,並成為影響廣泛的重要地質災害;在此之前雖然也有發生,但多屬於局部性活動,並沒有形成嚴重危害。濱海地區的海水入侵也是在70年代以後才迅速發展成災的。
地質災害日趨嚴重的原因除自然條件影響外,主要是由於近年來我國人口不斷增長,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等活動迅速發展,對地質自然環境的破壞日益嚴重所造成的。
根據地質災害的這一特點,在進行預測評估時,需要將歷史分析與趨勢分析結合起來,才能得出可靠結論。
五、中國地質災害具有比較嚴重的潛在危險性
今後時期,盡管一些局部地區的地質災害可望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和治理,但就全國范圍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看,將繼續延襲幾十年來的發展勢頭,進一步趨於廣泛化和嚴重化。這種形勢是地質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的進一步變化所決定的。從地質自然條件看,國內外許多科學家從不同角度預測了未來全球環境的發展趨勢。大部分專家認為,在今後一個時期,地球以至更大系統的天體運動有可能進入一個更加復雜的變異階段。在這種形勢下,地殼運動可能更加活躍,全球氣候可能出現更加強烈的異常,因此人類面臨著環境進一步惡化的嚴重挑戰。從我國社會經濟條件看,今後一個時期,人口將進一步增長,城市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劇,更大規模的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活動,不僅在沿海地區繼續進行,而且將逐步向中、西部地區發展。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大部分地區地質災害的發育程度和破壞程度均將不斷提高,從而使我國地質災害達到前所未有的嚴重程度。
根據控制我國地質災害發展的各方面條件分析,未來幾十年內,在全國性地質災害普遍發展的背景下,一些地區有可能急劇發展。這些地質災害急劇發展地區主要分布在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中上游的黃土高原、川滇山地以及海南和閩粵沿海的部分地區,其次在天山、青藏高原的局部地區。目前這些地區的地質災害比較嚴重,但由於人口和經濟密度較低,所以造成的危害尚不十分突出,今後一旦進行大規模經濟開發,就會出現嚴重的地質災害威脅。
根據地質災害的這一特點,在進行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時,要有充分的前瞻性,就是既要深入認識歷史災害過程,又要充分考慮地質災害的潛在危險。
六、人類活動和社會經濟條件是地質災害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各種地質災害並不是孤立存在的。不同災害之間以及地質災害與其它多種相關因素之間密切相聯,構成復雜的地質災害系統。這個由多方面變數組成的復雜系統,具有相對完整的獨立性。從更廣闊領域看,它是自然災害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地質災害系統的內部組成看,其主體系列由各種地質災害組成;相關系列由有關的地質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組成。所有這些內容組成地質災害系統內部的不同子系統或不同層次。
社會經濟條件之所以是地質災害系統中的重要內容,是由於社會經濟條件與地質災害具有十分密切的相互作用機制:一方面人類的各種社會經濟活動,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地質環境演化和地質災害的形成與發展;另一方面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直接或間接地制約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綜觀中國幾十年地質災害的發育情況,其范圍、頻度、強度和破壞程度等與我國人口和經濟發展具有大致同步消長的正相關關系。因此幾十年來中國地質災害的發展史,實質上是地質自然歷史與社會經濟歷史的綜合反映。未來時期,隨著各項事業的發展,社會經濟條件與地質災害的相互影響還將進一步加強,因此社會經濟條件在地質災害系統中的地位將會顯得更加重要。
基於這一特點,在進行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時,應充分考慮人類活動和社會經濟條件對災情的影響。具體而言,在分析地質災害活動危險性時,要研究人類資源開發、工程建設和防災活動的作用;在分析地質災害的破壞效應和損失程度時,要研究受災體價值密度和不同受災體對災害的抗禦能力;在地質災害防治分析時,要研究地區防治能力和可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