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和防汛通知
『壹』 關於進一步加強主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函
國土資應急辦函〔2013〕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入汛以來,我國降水總體偏多,共出現7次區域性暴雨過程。截至本月23日,今年強降雨誘發了大量地質災害,已造成214人死亡、30人失蹤。中國氣象局預測,今年主汛期(6-8月),吉林東南部、遼寧、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山西大部、山東、河南東北部、江蘇東北部和南部等地區降雨偏多。其中,遼東半島、天津、河北東部、山東半島等地區偏多2-5成,陝西北部、甘肅河西、青海大部、四川西北部、西藏東北部易發生山洪地質災害。蘆山地震災區雨量充沛、誘發災害可能性大。根據6月19日《國家減災委員會關於切實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通知》(國減電〔2013〕3號)要求,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形勢,請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一步落實責任,細化各項工作,扎實完成汛期防災減災任務。具體要求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防災救災責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把防災減災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防大災、抗大災、救大災,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災救災責任制,進一步加強溝通協作,健全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機制。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切實保障抗災防災工作的有力有序推進。
二、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預報,認真做好災情管理
密切關注雨情、水情,加強與氣象部門聯系,及時獲取雨情趨勢分析與預判報告。完善災情會商與協同預警機制,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重點加強地震災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需要採取措施的必須措施到位。加強災情數據管理,做好災情統計匯總和會商核定工作。
三、強化巡查排查和臨災避險,加強督促檢查
進一步組織力量加強巡查、排查、復查,對所有排查出來的隱患點,全部納入群測群防和預警體系。要加強對中小學、衛生院、敬老院、建築工地、旅遊景點、避災場所等人員密集區的排查。要抓緊完善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演練,加強專業培訓與科普宣傳,加強應急隊伍和裝備建設。要特別加強外來務工人員及農村留守老人兒童管理,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四、做好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
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值守,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報信息,啟動應急響應,果斷撤離危險區內所有人員。第一時間派員趕赴現場,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力求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如有重要情況,請及時上報。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2013年6月24日
『貳』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台風引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1〕66 號
河北、遼寧、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省(區)國土資源廳 (國土環境資源廳):
近日,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印發了 《關於進一步加強台風災害防禦工作的意見》,對進一步做好台風災害防禦提出了要求。為貫徹落實國家防總意見精神,切實做好台風降雨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相關省 (區)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要完善本地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全面開展隱患的巡查排查,加快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和搬遷避讓工程,加快建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全面提升防治能力。
二、切實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按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各部門、各單位的防災責任,督促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做好宣傳,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的新局面。
三、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要結合當地實際,針對台風天氣及其降雨過程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根據預警預報信息,及時將防災信息和防災要求傳達到市、縣、鄉鎮、村負責同志以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加強防範工作的督促檢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員的作用。
四、強化汛期巡查排查和應急避讓。進一步組織力量加強巡查、排查、復查,消除防範盲區。一旦發現險情災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撤離危險區內所有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人員,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極端降雨條件下,要果斷撤離隱患點周邊受威脅人員。
五、做好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相關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送信息,啟動應急響應,以最快的速度趕赴險情和災情現場,指導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力求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0〕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今年以來,我國氣候極端異常,南方持續強降雨,部分地區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死群傷事件時有發生。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強地質災害隱患巡查和預警預報,及時轉移受威脅群眾,認真做好排險防治工作,強化應急搶險處置,落實各項防範應對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
當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期,特別是南方岩土體含水偏飽和、部分地區前旱後雨,西北地區黃土穩定性脆弱,三峽庫區水位明顯漲落,汶川、玉樹地震災區岩石破碎,再遇強降雨極易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深刻了解地質災害的隱蔽性、復雜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進一步細化、實化、深化各項防災措施,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各級政府要把防治地質災害作為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進一步部署和落實各項防範應對工作。
二、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
各地要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組織開展「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95號)的要求,重點針對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城鎮、鄉村等人員聚集區,公路、鐵路等交通要道沿線地區和重大工程項目施工區等,在專業技術隊伍的指導和幫助下,依靠基層政府和組織,發動群眾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工作,確保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一登記造冊,落實防範和治理措施,納入群測群防工作體系。
三、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
對所有威脅群眾和重要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採取有針對性的監測手段和方法,切實落實巡查人員和責任,並將防災負責人和監測責任人公開、公示。要加大汛期巡查監測頻率,對重大隱患點實行24小時監測,一旦發生險情要及時發出預警。各地要重視和加強群測群防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裝備,組織廣大群測群防員上崗到位。同時,要關心他們的安全和生活。
四、強化臨災避險和應急處置
凡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基層政府和單位要迅速組織群眾轉移並做好安置工作,對危險區域要設置警戒線,防止群眾在轉移後擅自再次進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地質災害發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和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強化技術指導,進一步組織開展災害點周圍的隱患排查,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要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做好物資、資金、設備等各項應急准備工作。
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
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特別是要加強縣鄉兩級責任制的落實,把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和人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並會同氣象部門加強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水利、交通、鐵道、建設、安全監管、旅遊、教育、電力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指導做好相關領域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監測預警和排危除險工作。
六、加大防災知識宣傳普及力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通過開展貼近實際、簡便易學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全面普及預防、辨別、避險、自救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知識,提高幹部群眾的臨災自救和互救能力。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立警示牌和宣傳欄,及時向受威脅群眾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明確險情發生後撤離轉移的路線和避讓地點。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肆』 關於對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通報的通知
國土來資電發〔2011〕122 號
各省 (區、源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為了加強地質災害信息和有關材料報送工作,經部領導同意,自 2011 年 8月份起,我辦將在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報》中對各省 (區、市)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進行通報,通報主要內容如下:
一、上報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及成功預報等信息情況。
二、抽查應急值班情況。
三、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情況。
四、落實發文情況。
五、報送文件情況。
六、其他需要通報的情況。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報》每月初印發,主要對上一月情況進行通報。希望各省 (區、市)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地質災害信息和有關材料報送工作。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辦發明電〔2003〕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今年入汛以來,全國因暴雨引發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頻繁發生,使一些地方的人民生命財產遭受了嚴重損失。國務院領導近日對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生命安全。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強協作,做好雨情、水情測報工作
汛期是地質災害的高發期,氣象、水利部門要加強與國土資源部門的協作,認真做好雨情、水情的預測工作,尤其要提高基層氣象、水利部門的預測預報能力,及時作出強降雨和洪水預報,並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地質災害防治的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遇緊急情況要以最快速度通知到各有關方面和群眾,為防止和減少地質災害創造條件。
二、加強監測,做好地質災害預警工作
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監測,特別是對地質災害高發區、危險區的實時監測。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通過監測、會商、確定危險區域,標明危險等級,發布預警通告。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執行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等制度,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系統,確保聯絡暢通。湖南、湖北、四川、貴州、雲南等丘陵山區和浙江、福建、廣東等沿海地區要做好大面積群發性滑坡、泥石流的預警工作;西北地區要做好黃土滑坡和泥石流的防治工作;礦山企業要特別注意尾礦和廢渣堆放點的安全,防止暴雨引發尾礦垮壩。
三、編制預案,妥善安置受災群眾
對已發生和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方,要根據實際情況編制防禦地質災害預案,制定緊急避讓措施,選擇好安置點,組織好緊急撤離工作,及時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千方百計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並解決好他們的生活問題,確保有住處、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醫。
四、依法管理,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法規
要認真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三同時」(工程設計同時提出地質災害防治設計要求,工程建設同時建設地質災害防治設施,工程驗收同時驗收是否符合地質災害防治要求)制度,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對建設工程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設中(後)引發和加重地質災害的可能性作出評價。對公路建設過程中形成的高陡邊坡和不穩定斜坡,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責成建設單位及時治理,避免地質災害的發生。要加大責任追究制度,對因人為因素發生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堅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調查,抓緊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結合汛期地質變化情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通過掌握地質災害的現狀、分布和發育特徵,劃定地質災害易發區,按照預防為主、避讓和治理相結合,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制定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對規劃方案確定的防治項目和工程,要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各級政府要安排適當經費,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和救助工作。
六、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地質災害防治是事關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職責。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在地質災害高發地區,政府主要領導要把防治地質災害擺到當前工作的重要議程。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質災害的分布情況,確定危險區域,加強監測預警;氣象部門負責氣象預測和預報工作,要提前做好雨情預報;水利部門要做好水情預報和水庫安全度汛工作;建設部門要全面掌握災害易發地區群眾居住分布情況,加強城鄉居民點的規劃審批和建設管理;民政部門要做好群眾轉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國土資源部要及時了解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展情況,並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三年七月十五日
『陸』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一年五月十二日
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
(2001年5月10日國土資源部建設部)
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逐漸進入汛期,部分地區進入地質災害易發期,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為切實做好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特提以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地質災害防治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大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不懈地抓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要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將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具體負責人,務必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二、加強監測,建立地質災害預警系統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的預警工作,對經常或可能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重點地區,要嚴密監測並及預報,建立預警系統,落實防治措施。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建立突發性地質災害群專結合的監測體系和群測群防的網路,切實執行地質災害年度預案編制、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等制度。要及時組織專業隊伍地重點地區進行地質災害巡迴檢查,對所有災害危險點逐點制定並落實包括監測、報警、人員疏散路線、應急搶險等內容的防災預案,防患於未然。已開展過地質災害調查的縣(市),要認真落實群測群防的措施。
三、排查隱患,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近期內對地質構造復雜的城鎮建築物的地質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排除隱患。對發現的危險點和群眾提供的險情線索,要迅速作出危險性、危害性判斷,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危險地區居民的轉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對危險大的高陡邊坡,由責任主體排查和採取防治措施。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通過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評價工作,掌握地質災害的發育、分布規律、圈定地質災害易發區,並結合地質災害易發區社會經濟及人口分布狀況制定、完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各地區應根據本地區引發地質災害的原因,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地質災害的發生。長江流域尤其是中上游地區要針對年降雨量大、山高谷深坡陡、地形復雜的特點,加強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治;要高度重視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三峽辦、國土資源部等有關部門要迅速採取有力措施,排除隱患,所需資金從三峽工程建設投資中安排;北方地區特別是西北黃土地區要警惕黃土濕陷造成的房屋開裂,做好黃土塬邊緣滑坡、溝口泥石流災害的防治;沿海地區特別是浙江、福建等山地、丘陵區,要警惕台風造成的暴雨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礦山企業要特別注意尾礦和廢渣堆放點的安全,防止暴雨引發礦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過程中,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城市總體規劃必備的組成部分;目前尚不夠完備的,要限期按照國家有關規范進行補充。對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城市,要結合地質災害調查和評價工作,對城市規劃的有關內容進行一次檢查。對城市規劃區內地質情況尚不清晰的,必須加強和補充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建設時,必須充分考慮建設用地條件;凡沒有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或者未考慮建設用地條件而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設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監督,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執法力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適時對經常或可能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地區進行跟蹤管理,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在有可能發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危險的斜坡上進行修路、建房、開礦、取土等工程活動,必須事先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工程勘查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准規范進行勘察設計、施工,杜絕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情況的發生;在平原地區從事上述活動的,也應事先了解是否存在岩溶塌陷、土洞等隱患,並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對已經修建的工程,要堅決採取補救措施,防止發生地質災害。因違反規定,發生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的責任。
國土資源部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並進一步研究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和規章,從根本上解決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
五、安排資金,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計劃和預算,確保潛在的地質災害得到及時調查、勘查和治理。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資機制,調動社會各界及人民群眾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鼓勵社會捐助,積極爭取國際資助,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
六、加強宣傳,提高幹部群眾的防災意識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扎實細致地做好宣傳、培訓工作,普及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當前要把宣傳的重點放在山區和農村,使地質災害嚴重的縣(市)的領導和廣大幹部群眾都掌握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規范,增強防災意識,提高抗災能力。
『柒』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2012年入冬以來,部分地區出現持續雨雪冰凍異常天氣。當前,由於氣溫逐漸回升,冰雪融化下滲極易引發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突發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任務艱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春節和「兩會」期間務必做好突發事件應對防範工作的指示精神,部領導要求堅決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繼續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範措施。加強指導,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監測員的作用。
二、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預報預警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做好群測群防隊伍的組織和動員,密切關注危險區、隱患點。通過各種手段,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加強偏遠地區及地災高發區預警信息的發布。
三、加強應急值守,確保聯絡暢通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春節和「兩會」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值班同志要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要進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負責同志要輪流帶班指導,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四、及時報送信息,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繼續強化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渠道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一旦出現重、特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要及時核送信息,立即報告並即時啟動應急響應,要第一時間組織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幫助和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
五、妥善處置災情,准確發布信息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信息發布工作,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周密的應急處置預案,開展應急演練,確保一旦遇有重、特大突發地質災害,要以最快速的反應,及時處置。突發自然災害會造成人員傷亡,極易造成較大范圍社會恐慌,各地應做好應急准備,要在第一時間公開相關信息,引導社會輿論,以免影響社會穩定。
國土資源部
2013年1月29日
『捌』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降雨引發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1〕54 號
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重慶、貴州、雲南、陝西省 (區、市)國土資源廳 (局):
根據氣象部門預測,2011 年 4月29日至 5月4日,我國中東部地區將有一次大范圍的降雨過程,其中南方地區降雨明顯,江南中南部、華南中北部及雲南南部有大到暴雨,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部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要求相關地區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警惕。相關省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僥幸心理,密切注意降雨過程。進一步落實各部門、各單位的防災責任,按照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的要求,嚴格執行值班、險情巡查、災情速報及應急調查等各項防災制度。
二、加密監測,預警預報。要結合當地實際,針對此次降雨天氣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根據預警預報信息,及時將防災信息和防災要求傳達到市、縣、鄉鎮、村負責同志以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加強防範工作的督促檢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員的作用。
三、加強排查,及時避讓。要組織力量加強巡查、排查、復查,消除防範盲區。一旦發現險情災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撤離危險區內所有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人員,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四、加強值班,嚴陣以待。相關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送信息,啟動應急響應,以最快的速度趕赴險情和災情現場,指導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力求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玖』 關於切實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函
國土資應急辦函〔20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2013年4月18日,國土資源部召開了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視頻會,對今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了部署並提出了新的要求。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4·20」地震發生後,地震災區引發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增大,地質災害防治形勢更加嚴峻。地震災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務必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健全群測群防體系,做好避災臨時安置點、災後重建選址和災害評估工作,為搶險救災和災後重建提供安全保障。盡最大努力防止群死群傷。在高度重視地震災區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同時,其他各省(區、市)務必保持清醒認識,加強監測預警,強化應急值守,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認識,確保工作主動
各地要分析形勢,嚴判趨勢,務必保持清醒認識,將防治地質災害這一生命任務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來抓,把問題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堅持把工作做得更扎實一些,確保更加積極主動應對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任務。
二、強化措施,確保工作落地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盡快制定實施方案,商有關部門分解細化目標任務,力爭建立長效機制,加快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的建立,確保各項工作責任到人,任務到人,措施到人。
三、強化合作,確保工作到位
各地要加強與氣象、水利部門的合作,根據雨情、水情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加強與交通運輸、鐵道、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等部門的信息共享,確實做好交通沿線、人口聚集區和學校、在建工程施工現場等周邊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四、強化避險,確保群眾安全
各地要加強應急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在汶川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地區派專家和專業隊伍駐守,及時指導地方開展工作,立足防大災、搶大險、應大急,依靠群測群防、監測預警,強化預防避讓,盡力避免群死群傷,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如有重要情況,請及時上報。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201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