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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十二五規劃

發布時間: 2021-01-24 20:38:27

『壹』 十二年地質大調查成果回顧「十二五」期間水工環地質調查工作思路及重點工作部署建議

中國地質調查局水文地質環境地質部

一、十二年地質大調查成果回顧

1999年國土資源大調查實施以來,水工環地質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獲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取得了一批豐碩成果,廣泛服務於國土資源管理和經濟社會發展。

1.水文地質調查

完成了全國新一輪全國地下水資源評價,按省區評價了地下水資源量和質量狀況,為國家水資源綜合規劃和宏觀決策提供了依據。在鄂爾多斯盆地、華北平原、松嫩平原等我國北方11個主要平原(盆地)開展了地下水資源及其環境問題調查評價,進一步查明了含水層結構和地下水循環規律,初步掌握了人類活動對地下水的影響以及環境效應,為我國地下水資源合理利用和含水層保護提供了科學的技術平台。

基本查明了西南8省(區、市)岩溶石山地區地下水資源特徵及石漠化狀況,完成了1:5萬重點岩溶流域水文地質調查15萬平方千米,建立了380處地下水開發和石漠化綜合整治示範工程,解決了30餘萬人飲用水、20餘萬畝耕地的灌溉用水問題,為2010年西南抗旱提供了地下水開發基礎資料和示範經驗,為國家實施西南岩溶石漠化綜合治理提供了技術支撐(圖1)。

啟動了全國首輪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初步完成了珠江三角洲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淮河流域平原區、華北平原區及下遼河平原地下水污染調查,面積約43萬平方千米,基本查明了調查區的區域地下水質量與污染狀況,為制定《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提供了重要依據。開展西部乾旱區、西南紅層區嚴重缺水地區和地方病嚴重地區地下水勘查,在西部乾旱和地方病嚴重地區成井470眼,為330萬人解決了飲水困難問題,通過省部合作,在四川紅層丘陵山區實施小口徑淺井180萬眼,解決了700萬人的飲水困難問題。

圖1 皮家寨岩溶大泉束流調壓壅水開發示範工程

初步建立了國家、省(區、市)、地(市)三級地下水監測網路。目前共有各類地下水監測點23800餘個,其中國家級點1422個,控制國土面積近100萬平方千米,在北京、濟南、烏魯木齊等地下水監測示範區和華北平原共有300餘個地下水監測點實現了自動監測、無線傳輸與網上發布。近年來,通過中國地下水信息網每年向社會公開發布地下水監測信息,為地下水資源評價與開發利用、地質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等提供了基礎資料。

2.地質災害調查與監測

完成了1640個山區丘陵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覆蓋面積約650萬平方千米,涉及人口約7.9億,調查並確定地質災害及地質災害隱患點10餘萬處,基本摸清了我國山區丘陵區地質災害及隱患點發育分布現狀;針對查出的重要隱患點,建立了縣、鄉、村三級責任制的群測群防監測預警體系,為國家防災減災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

在黃土高原區、秦巴山區、川滇山地區、湘鄂桂山地區、新疆伊犁谷地等地質災害高發區完成127個縣近40萬平方千米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初步建立了四川雅安、重慶巫山、雲南哀牢山等8個代表不同突發性地質災害類型的監測預警示範區,為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提供了技術支撐和示範。

初步完成長江三角洲地區、華北平原、汾渭盆地等重點地區地面沉降和地裂縫調查10萬平方千米,基本建立以基岩標、分層標和GPS、水準測量為主的區域地面沉降立體監測網路,為我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提供了基礎依據。

全國汛期突發性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成效顯著。2003年以來,成功避讓地質災害近5000起,安全轉移20餘萬人,避免財產損失近30億元。

3.環境地質調查

完成全國1:50萬以地質災害為主要調查內容的環境地質調查,基本查明了我國主要環境地質問題的分布以及危害程度,進行了地質災害的多發區、易發區的分區,獲得了區域環境地質基礎資料,為國土資源宏觀規劃管理提供了技術資料。

開展了環渤海、東南沿海等沿海地區環境地質調查,基本查明了區域地殼穩定性、海岸侵蝕和淤積、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狀況,並對重點港口和城市主要環境地質問題進行了專項調查,為制定該地區社會經濟和城市發展規劃提供了地質依據。

開展了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環境地質調查,初步查明上游源區生態地質環境變化狀況和中下游地區主要環境地質問題,為我國大江大河源區生態環境治理和中下游地區水患和地質災害治理提供了基礎資料。完成了181個地級以上城市環境地質調查評價,基本摸清了這些城市地質災害和環境地質問題的發育分布狀況,對造成的危害和經濟損失進行了評估,提出了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措施,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完成了全國以省(區、市)為單元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估,共調查礦山11萬余個,調查礦山面積580餘萬公頃,初步摸清了我國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基本查明了我國主要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及其危害,為國家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宏觀決策提供了基本依據。開展了三峽工程、青藏鐵路、南水北調、西氣東輸、西電東送等重大工程區活動斷裂調查和區域地殼穩定性評價,為國家重大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和安全運營提供了重要的地質依據。

4.應急救災和應對氣候變化

近年來,我國突發性地質災害和極端乾旱頻繁發生,在國土資源部的統一領導下,廣大地質工作者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打井找水工作。

2008年「5·12」汶川地震、2010年「4·14」玉樹地震發生後,全國地質系統迅速開展航空遙感解譯、地質災害應急排查及評估、災後重建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積極服務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在重慶武隆、貴州關嶺、甘肅舟曲等特大突發性地質災害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災、災害排查評估、應急處置等。

2010年春夏,雲南、貴州、廣西部分地區遭受百年罕見乾旱,國土資源系統緊急動員抗旱找水打井人員上萬名,鑽機上千台,物探設備上百套。經過3個多月的艱苦奮戰,完成勘探鑽孔2703口,成井2348口,總出水量36萬立方米/日,解決了520餘萬人的飲水困難。

充分利用已有資料,全面估算了我國地熱資源潛力,分析了開發利用前景,完成了北京、天津淺層地溫能調查評價和開發利用規劃,全面啟動全國省會城市淺層地溫能調查評價工作。全國陸域沉積盆地二氧化碳地質儲存潛力估算初步完成,鄂爾多斯盆地二氧化碳地質儲存示範工程進展順利。與神華集團合作在鄂爾多斯能源基地成功實施了二氧化碳地質儲存示範工程建設,首次在中國建立了深部二氧化碳地質儲存監測體系。地質碳匯調查研究得出新的岩溶和礦物碳匯能力估算數據。全球氣候變化地質記錄研究取得新認識。編制完成了中國國土資源領域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報告,為中國政府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提供了基礎資料。

二、「十二五」期間水工環地質調查工作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圍繞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資源環境問題,按照「夯實基礎,強化應用,著力構建以服務為導向的水工環地質工作新格局」的基本要求,統籌部署國家水文地質、地質災害和環境地質調查工作,依靠科技進步,加強綜合研究,構建區域地質環境綜合信息平台,進一步增強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能力和提高地質環境開發利用與保護水平,為國土資源規劃和管理提供決策支撐服務。主要工作目標如下:

(1)重點加強全國地質災害易發區、地下水主要開發利用區、重要經濟區等地區中比例尺基礎水工環地質調查,顯著提高水工環地質調查工作程度;

(2)積極推進城市地質、地熱資源調查以及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地質響應研究,進一步拓展水工環地質服務領域;

(3)完善國家地下水和地質災害監測網路,綜合集成水工環地質調查和監測資料,構建數字地質環境信息平台,進一步提升水工環地質工作對國土資源管理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和服務水平。

三、重點工作部署建議

1.重點地區基礎水文地質調查

在我國主要平原(盆地)、岩溶石山地區和國家大型能源基地,開展區域水文地質基礎調查,查明區域含水層系統的空間分布與結構及地下水補徑排條件,提出含水層保護建議,構建區域水文地質基礎資料信息平台,為國土資源規劃以及含水層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提供決策支撐服務。

2.全國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

在我國東部平原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完成中西部和東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查明平原(盆地)地下水水質和污染狀況,綜合評價地下水水質和污染程度及變化趨勢,為我國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資源保護以及保障飲水安全提供科學依據。

3.嚴重缺水和劣質水地區水文地質勘查示範

在以往嚴重缺水地區水文地質勘查工作的基礎上,開展北方缺水區、飲水型地方病區、南方紅層缺水區及水污染區水文地質勘查示範,解決450萬~550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為不同缺水類型地區提供找水方向與勘查經驗,探索地質環境與地方病關系,提出解決缺水區人畜飲用地下水開發利用區劃,為推進解決群眾安全飲水問題提供技術支持。

4.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

基本建成較完善的國家級地下水監測站網、北方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動態評價體系和國家地下水監測試驗與科學研究基地,有效提升國家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和監管水平,滿足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對地下水環境的要求,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構建提供支撐。

5.地質災害詳細調查

在我國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開展地質災害詳細調查,查清滑坡、崩塌、泥石流發生的基礎地質條件,闡明其發育、分布規律及形成機理,評價和預測其發展趨勢;結合防災規劃,推薦應急搬遷避讓新址,並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和建設適宜性初步評估;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地質災害分區評價,圈定易發區和危險區;建立和完善的群測群防的地質災害預警體系。

6.全國地面沉降、岩溶塌陷調查

繼續進行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和汾渭盆地地面沉降監測,完善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強化InSAR監測技術應用,優化基岩標、分層標和地下水分層監測孔等設施。開展珠江三角洲、東北平原等地區地面沉降調查。開展高速鐵路沿線地面沉降與地裂縫詳細調查與監測。繼續開展武漢、廣州等重點地區岩溶地面塌陷調查和監測示範。

7.地質災害防治技術研發與預警示範區建設

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儀器研發和防治關鍵技術研發工作,選擇遼東南中低山泥石流區、浙東南低山丘陵滑坡泥石流區、隴中黃土高原滑坡泥石流區、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區、滇南哀牢山滑坡泥石流區、新疆伊犁河谷滑坡泥石流區,藏東南高山峽谷區開展地質災害早期預警區建設。

8.重要經濟區和城市群地質環境綜合調查

選擇我國重要經濟區和城市群開展環境地質調查,查明區域構造格架和地殼穩定性以及城市群核心區斷裂帶活動性、工程地質條件和水文地質條件,進行重點城市環境地質安全評價,開展重大環境地質問題專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建立環境地質可視化信息平台,為我國主要城市群規劃、建設和安全運行等提供決策支持。

9.全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

開展我國重要礦產資源集中開發區和潛在的礦業基地或重要成礦區(帶)的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與評價,開展重點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示範,監測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所產生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以及閉坑後所存在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建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信息系統,為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提供基礎資料和依據。

10.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地質響應研究

繼續實施地熱資源調查與開發利用工程、二氧化碳地質儲存調查與示範工程、地質碳匯潛力評價與固碳示範工程和全球氣候變化地質記錄研究,摸清國土資源領域節能減排潛力,提高氣候變化規律認識,提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能力,服務國家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戰略。

『貳』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3〕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武警黃金指揮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以下簡稱《決定》),實施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就做好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地質災害隱蔽性強、突發性強、破壞性大、動態變化大,防治難度大,我國地質災害點多面廣、威脅人員財產多,防治任務十分繁重。地質災害防治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和恢復地質環境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新的戰略高度。為此,各地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負責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扎扎實實做好防治工作。

二、認真履行防治工作職責

各地要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積極推進本地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盡快建立完善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繼續加強防治機構建設

《決定》發布實施以來,防治機構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各地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繼續大力推動本地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建設,盡快完善行政管理、事業支撐兩條線。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省份,務必要在2013年全面建立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通過進一步充實配備管理和技術人員,緩解當前防治人員不足與防治任務艱巨的矛盾。解決工作經費不足、技術水平落後等問題,努力提升防治機構管理和技術支撐能力。

四、加快落實防範治理任務

加快落實《決定》、《規劃》確定的任務落實。各地要積極推動本級財政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確保詳細調查、專業監測、重要隱患勘查、工程治理等工作經費,對群測群防監測工作給予必要的補助。要按照規定報送本地區上一年防治經費投入及項目執行情況、防治工作績效、中央財政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資金及項目執行情況、本年度計劃安排項目情況以及上一年中央財政按項目補助的專項資金執行情況。申報2013年中央財政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的工程治理項目,原則上應完成勘查工作,並提交初步設計方案。

五、切實提升基層防治能力

基層能力建設是地質災害防治關鍵環節。部將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基礎上,適時啟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從機構、制度、經費、監測、預警、評估等方面推動縣級防治能力建設。各地要認真總結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取得的經驗,通過相互交流和學習示範,繼續扎實推進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確實提升基層防災水平。

六、努力做好重點防治工作

各地要精心做好年度工作部署,明確防治重點災種、重點區位、重點時段和手段措施。一是汛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動態監控威脅人員財產安全隱患點變化情況。二是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及時派出專家指導和駐守。三是全面開展督促檢查,推動相關管理部門和防治主體落實防災責任和防治措施,特別是督促生產建設單位做好生產和工程建設區域內的防治工作。四是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等,要將防治工作作為國土資源工作第一要務來抓,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

七、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各地要完善應急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專業技術隊伍和專家作用,積極主動協助地方政府做好災情、險情應急處置工作。一是加強應急值守,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報送信息。二是做好應急處置,接到險情和災情報告後,要盡快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搶險救災工作。三是積極主動做好災情、險情調查評估工作,協助地方及時劃定危險區,撤離人員,盡力避免群眾和搶險救災人員二次傷亡。四是加強宣傳演練,使隱患點周邊群眾熟悉撤離信號、路線和避險場所。五是做好與武警黃金部隊等應急救援的溝通聯絡,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增強應急能力。

八、積極支持防治行業發展

積極推進建立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發揮其在行業監管、自律等方面積極作用。目前已經成立的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和部分地區省級行業協會,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升防治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方面正逐步發揮作用。各地要大力支持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發展,積極推動建立省、市兩級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為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要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和指導,提升行業機構服務防治工作的能力。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貫徹落實《決定》和《規劃》的重要一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系全局,意義重大。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務必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國土資源部

2013年4月1日

『叄』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2011〕2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嚴重、受威脅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地質條件復雜,構造活動頻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災害隱患多、分布廣,且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強,防範難度大。特別是近年來受極端天氣、地震、工程建設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為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個環節,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為核心,強化全社會地質災害防範意識和能力,科學規劃,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明確地方政府的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做到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運用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等多種手段,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堅持專群結合、群測群防,充分發揮專業監測機構作用,緊緊依靠廣大基層群眾全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堅持誰引發、誰治理,對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明確防災責任單位,切實落實防範治理責任; 堅持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在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協調推進山洪等其他災害防治及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標。「十二五」期間,完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災害調查任務,全面查清地質災害隱患的基本情況; 基本完成三峽庫區、汶川和玉樹地震災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 對其他隱患點,積極開展專群結合的監測預警,災情、險情得到及時監控和有效處置。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威脅,使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減少。

二、全面開展隱患調查和動態巡查

(四)加強調查評價。以縣為單元在全國范圍全面開展山洪、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重點提高汶川、玉樹地震災區以及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區、東南沿海等地區的調查工作程度,加大對人口密集區、重要軍民設施周邊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價力度。調查評價結果要及時提交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為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

(五)強化重點勘查。對可能威脅城鎮、學校、醫院、集市和村莊、部隊營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及飲用水源地,隱蔽性強、地質條件復雜的重大隱患點,要組織力量進行詳細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發展變化規律,並逐點制定落實監測防治措施。

(六)開展動態巡查。地質災害易發區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組織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迴檢查,對重點防治區域每年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並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人民政府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部門進行現場核查確認。

三、加強監測預報預警

(七)完善監測預報網路。各地區要加快構建國土、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

(八)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重點加強農村山區等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並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逐戶通知等方式,將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受威脅群眾。

(九)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對群測群防員給予適當經費補貼,並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等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

四、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十)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強化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與監管,開展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切實避開危險區域。

(十一)快速有序組織臨災避險。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台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隱患發展變化,緊急情況下,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並在原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人員進入造成傷亡。在安排臨時轉移群眾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對災害隱患進行安全評估,落實監測預警等防範措施。

(十二)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與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土地整治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要加強對搬遷安置點的選址評估,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並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

五、綜合採取防治措施

(十三)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地區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隊伍作用,科學設計,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治理項目的支持和指導監督。

(十四)加快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針對汶川、玉樹等地震對災區地質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在全面開展地震影響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對重大隱患點進行嚴密監測,及時採取搬遷避讓、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組織實施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妥善解決二、三期地質災害防治遺留問題,重點加強對水位漲落引發的滑坡、崩塌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

(十五)加強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 (氣)設施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經評估論證需採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在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時,實施地質災害防護工程。各施工企業要加強對工地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預警,制定防災預案,切實保證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員安全。

(十六)積極開展綜合治理。各地區要組織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安全監管、林業、氣象等相關部門,統籌各方資源抓好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水土保持、山洪災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尾礦庫隱患治理、易災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等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水平。要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適當提高山區城鎮、鄉村的地質災害設防標准。

(十七)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防控機制。建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責任制,完善重點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實行地面沉降與地下水開采聯防聯控,重點加強對長江三角洲、華北地區和汾渭地區地下水開采管理,合理實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範區,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縫進一步加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劃定地面塌陷易發區、危險區,強化防護措施。制定地下工程活動和地下空間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序,防止礦產開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設以及地下空間使用不當等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

六、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十八)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專業設備,形成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嚴密、科學的應急工作流程。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用品儲備,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九)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鄉、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迴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並於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避險演練。

(二十)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快速高效做好人員搜救、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範等應急處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醫療和心理救助,全力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七、健全保障機制

(二十一)完善和落實法規標准。全面落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抓緊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法制體系。抓緊修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危險性評估與風險區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規范標准,完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危險性評估等技術要求和規程。

(二十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二十三)加大資金投入和管理。國家設立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實施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勘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支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根據本地實際,增加安排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同時,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十四)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 (基金、專項)等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對復雜山體成災機理、災害風險分析、災害監測與治理技術、地震對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等方面的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二十五)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 市、縣、鄉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二十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市、縣、鄉級政府分管領導及主管部門負責人任職等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檢查防災責任落實情況。對在地質災害防範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十七)加強溝通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與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溝通聯絡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 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衛生、安全監管、電力監管、旅遊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十八)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格局。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緊緊依靠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公安消防隊伍等搶險救援骨幹力量,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群眾、宣傳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要給予表揚獎勵。

國務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肆』 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國土資源部通報 2011 年第 71 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今年以來,國務院領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別是國務院第 157 次常務會議對全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出總體部署。2011 年 6月,國務院印發了 《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 《決定》)。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地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決定》,大力推進防治體系建設,著力加強汛期防範工作,並取得了明顯進展。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深入學習貫徹落實 《決定》的同時,認真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防治體系建設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結合相關部門和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對 《決定》貫徹落實和 2011 年地質災害防治情況進行了認真梳理總結。現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及其特徵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縫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的地質災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蹤,137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40 億元。全國共成功避讓地質災害403 起,避免人員傷亡 3.5 萬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 7.2 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與過去 5 年同期平均數相比,發生數量相當,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質災害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為主,累計 13092 起,占總數的 90%。9月份,陝西、四川等省連續出現較強降雨過程,局部地區出現多日強降雨,引發地質災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財產損失 14 億元。

二是地質災害類型以滑坡為主,全國共計發生11474 起,占總數的73%。滑坡規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強降雨條件下呈現群發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響區的南江縣受降雨影響,引發地質災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蹤,多處基礎設施受損。

三是地質災害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主要發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區,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陝西等 7 省 (區)共發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質災害多發,從 6月至 10月,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072 起,累計造成 21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96%和 79%。

各地通過組織開展排查巡查復查工作,共確認新生地質災害隱患點 1.9 萬處,威脅人員 76.4 萬人。對威脅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及時開展了應急處置,並納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體系。

二、防範工作部署早落地實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質災害防治的最高價值准則。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時。2011 年 2月召開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趨勢預測會商會,分析形勢,判斷趨勢,確定防範重點。3月下發通知,提出總體工作要求。4月召開全國汛期防治工作視頻會議,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5月啟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為社會公眾和相關部門提供防災信息。7月根據防災總體情況,召開緊急視頻會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等。今年以來,我部針對降雨、雨雪冰凍、融雪等發出防災通知 30 余次,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會議129 次,發出通知 份。

二是檢查指導突出重點。在汛期防災關鍵時期,部領導親自帶隊赴汶川、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地區指導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個由部領導、司局長帶隊的工作組,汛期啟動了 7 大片區地質災害防治專家長期駐守 18 個重點省份開展巡迴檢查。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組織開展督促檢查407 次,組織專 業 技術 人員 4.1 萬 人 指 導 各 地 開展 地質災害 隱患 排 查 巡 查 復 查工作。

三是監測預警及時准確。國土資源部與中國氣象局聯合下發文件,進一步推進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工作。共製作預警產品 153 份,通過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發布,新增國土資源手機報、微博空間等手段,向社會公眾及時發布信息。

四是應急處置科學有效。針對突發地質災害,我部派出 30 個應急工作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派出 3106 個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全年沒有出現次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堅持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參與應急值守,報送有關信息 600 多條。

三、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通過加強群測群防、預警預報、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強

一是通過開展以縣 (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 「十有縣」建設,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高。目前,全國 「十有縣」總數達到 1337 個,覆蓋 95%以上的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

二是專業技術力量不斷加強,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區、市)指導防治工作,3520 家地質災害防治資質機構共計 10 多萬人承擔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今年累計有 4.1 萬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核查、應急處置宣傳培訓工作。

三是依託專業防治機構開展防治技術研究。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試驗基地建設、地震擾動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範與生態修復、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救災關鍵技術研究、汶川地震帶科學鑽探等一批科研項目的開展,為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發揮了重要的科技支撐作用。

四是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普遍提高,通過廣泛宣傳培訓,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深入人心,進入千家萬戶,幹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得到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針對甲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開展防治施工與監理培訓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單位、8000 多人參加培訓。

五是各地加強了群測群防隊伍建設,目前,全國群測群防監測員已從前幾年的10 萬名增加到 35 萬名,他們在汛期看守著 20 萬處隱患點,不畏艱險、不分晝夜、用心監測、及時預報,在最困難、最危險的環境中執行著最崇高的生命任務。2011年全國成功避讓地質災害 400 多起,避免 3.5 萬人傷亡。

(二)綜合採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質災害威脅

我部積極指導各地在扎實做好監測預警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實施工程治理和搬遷避讓手段,徹底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威脅,通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建設工作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一是通過工程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各地通過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共實施2260 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脅 87.8 萬人的地質災害隱患,可保護經濟財產240 多億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應對今年汛期地質災害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發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綿竹市清平鄉文家溝,通過實施科學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還復雜的情況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災害再次發生。

二是通過搬遷避讓有效規避地質災害。各地結合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等開展受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工作。今年全國共實施 6438 處 28.1 萬人的搬遷避讓。福建省將 「造福工程」搬遷避讓與地質災害防治相結合,計劃通過兩個階段的努力,實現 13 萬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的搬遷任務。陝西省則結合陝南地區生態移民工程,計劃用 5 ~10 年左右時間,將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 60 萬群眾逐步搬遷至安全地帶。

三是積極探索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各地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機構和責任管理制度創新,技術力量和保險制度引入等方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廣西梧州市積極探索治理與搬遷避讓相結合的辦法,將地質災害防治與舊城改造、新農村建設、土地開發利用、市政建設、城市景觀改造、城鄉增減掛鉤相結合,由點及面,化被動防災為主動防災,既消除了地質災害隱患點百姓所受的威脅,又通過建立新的社區讓百姓安居樂業。江蘇鎮江、甘肅蘭州、重慶、山西靈石等地政府積極引導、吸引社會技術力量和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

《決定》作為新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得到各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貫徹落實工作深入推進。

(一)地方黨委政府狠抓落實

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狠抓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的貫徹落實工作,加大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力度,加強具體防治任務部署,加強演練培訓等手段運用。一是從組織機構上,全國已有 24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7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機構,224 個市及近1000 個縣加強機構建設。山東、陝西、甘肅等省已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領導年度考核內容。二是從經費投入上,省級財政累計投入資金 50 多億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雲南、陝西、重慶、廣西、山西等省財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實上,各地加緊部署調查工作,廣東省提出開展全省山區重點縣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威脅 100 人以上及飲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詳細勘查目標。四是應急演練上,2011 年全國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地質災害演練 2563 次,參加人數達到 100 多萬人。通過演練示範,險情出現時,地方決策果斷,避險路線場所明確,防災減災效果明顯,對今年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減少發揮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訓教育上,各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大力開展防治知識宣傳與培訓。四川省在汛期培訓群眾 200 多萬人,浙江省組織專家深入基層開展 「送一套書、貼一幅畫、放一部片、講一堂課」的地質災害防治 「四個一」活動,對 10000 多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開展培訓。安徽省開展 「六個一」貫徹學習 《決定》活動,編制 《學習問答30 題》,對 《決定》 進行深入解讀和宣傳。

(二)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各相關部門全力支持,認真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內的地災防治,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和技術力量投入力度,部門分工協助的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一是中編辦積極支持,我部在相關司局和直屬事業單位分別加掛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牌子,配備專門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二是財政部進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億元增加到 25 億元; 交通運輸、鐵路系統分別投入資金 16.6 億元和 10 億元,開展 6585 公里國省干線公路和鐵路沿線山洪地質災害防治; 民政部、財政部加大地質災害救災資金投入。三是發展改革、教育、科技、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旅遊、能源等部門在制定實施有關規劃和工程建設過程,重點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易災地區生態環境評估和監管,國務院三峽辦積極推進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實施。四是水利部先後派出 19 個檢查組赴各地督促檢查山洪災害的防禦及非工程措施項目建設工作; 氣象部門在重點地區建設 1300 個鄉鎮自動氣象站、5000 個暴雨監測站,加強雨情動態監測; 鐵道部組織開展鐵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重點排查。五是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積極參加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援,共出動兵力 10526 人、民兵預備役 11972 人、車輛機械 1420 余台、直升飛機 11 架,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累計轉移、解救群眾 2.9 萬人。

五、精心謀劃,扎實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質災害具有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且我國地質地貌復雜,全球極端氣候事件頻發,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還需一段時間,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們將在謀劃長遠的同時,扎實做好當前工作。

一是繼續做好 《決定》的貫徹落實,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繼續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積極主動指導、督促各地制定相關貫徹落實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將目標、任務、措施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 《決定》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配合國辦開展 《決定》貫徹實施的督促檢查。繼續開展以提升縣級防治能力為目標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規范化建設,開展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修編和調查評價、防治工程等技術規范編制工作,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技術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是編制實施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加強防治項目的實施。《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已上報國務院,《全國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已徵求相關省和部門意見,將盡快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報國務院,同時我部將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三峽辦組織實施好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和綜合治理總體規劃》、《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

三是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防治,扎實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過會商、動員、檢查等部署開展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好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在做好常規性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對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導力度,指導各地做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區、市)地質災害防治情況統計表 (略)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伍』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11〕5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011 年 9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 〔2011〕94 號),要求牽頭部門加強協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並組織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措施,確保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領會 《決定》精神

國發 〔2011〕20 號文件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視,是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重大舉措,是指導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國發 〔2011〕20 號文件提出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等方面的精神。

二、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分工方案

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實際情況,積極主動協助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細化和分解重點工作,明確本地區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將具體任務、目標和措施落實到單位,落實責任人,要提出具體時間要求,確保國發 〔2011〕20 號文件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並將省級貫徹落實決定的意見和分工方案於 2011 年 11月底前報部。

三、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各地要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職能,全面開展隱患調查評價和動態巡查,在此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加強監測預報預警,提高群測群防水平; 加快實施搬遷避讓,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災害的防控機制,加大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力度。

四、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各地要加強溝通協調,與氣象、水利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共享平台; 密切與工信、廣電等部門合作,加強預警信息發布; 要求相關部門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內容,在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加強人口密集區、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努力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聯防聯動、協同防災」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五、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各地要以學習貫徹國發 〔2011〕20 號和國辦函 〔2011〕94 號文件為契機,將督促檢查各地、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作為今後一段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陸』 國家為什麼制定《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

剛需。。。。

『柒』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8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 (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現就做好 2011 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的嚴峻形勢

地質災害具有隱蔽性強、突發性強、破壞性強等特點,防範難度極大。近年來,受極端氣象、地震、工程建設加劇等因素影響,我國地質災害頻發群發,造成的群死群傷事件時有發生。各地要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緒,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以更加昂揚的精神狀態、更加務實的工作作風、更加有力的防災措施,做好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抓緊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要求,要加快建立地質災害易發區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加大重點區域地質災害治理力度。近期,國務院將公布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總體規劃》,計劃用 5 年時間,開展調查評價、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等工程。《全國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也正在加緊編制。各地要認真謀劃本地區的各項目標和任務,抓緊編制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並報部備案。

三、切實加強機構建設

中編辦批准我部成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並增加司局級領導職數,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也即將掛牌成立。各地要以此為契機,大力推動本地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建設,將其作為 2011 年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努力建立健全我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體系。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省份,務必要在 2011 年取得突破性進展,已建立省級地質災害應急機構的省份,要向地市延伸。

四、強化特大型防治項目管理

近年來,中央財政逐年增加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預算資金。各地要積極推動加大本級財政對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並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 《關於印發 〈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建 〔2009〕463號)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關於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管理的通知》(國土資廳發 〔2009〕81 號)的要求,加強資金、項目管理,按規定上報資料。對存在數據弄虛作假、未按規定管理使用專項資金、未及時向部報送等情況的省份,部將扣減或取消下年專項資金預算指標,並予以通報批評。

五、繼續提高基層防災能力

推進防災能力建設,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範的意識和預警預報、組織協調、應急避險、軟硬體支持等方面能力。一是要繼續扎實深入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十有縣」、地質災害防治 「五條線」、基層 「五到位」建設,部將繼續邀請 100 名特別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來京進行經驗交流。二是會同氣象部門,進一步將預警預報工作向縣 (市、區)延伸,未開展此項工作的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市 (地、州)、縣(市、區)應在今年完成。三是開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演練。要通過演練明確受威脅群眾撤離的信號、路線、應急避災場所等,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要求。四是繼續完善地質災害應急平台。按照國土資源應急平台體系建設標准,整合已有資源和基礎,更新數據,實現地質災害應急防治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

六、做好汛期防治工作

各地要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重點做好排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一是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前開展一次全面的隱患排查工作,將所有威脅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及時納入防範體系,加強對在建施工場所防災工作的監督指導,特別要注意上游發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壅塞體,後期降水使壅塞體突然潰決,形成高落差、大體量、快速度的特大泥石流災害。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動態監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二是做好值班和信息報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根據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特別重大和重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在事件發生後 4 小時內向部報告。對尚未抵達現場、無法核實的災情險情,要將已掌握的情況通過傳真、電話等多種方式報部。三是做好應急處置,遇有災情、險情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地方政府開展搶險救災,重點要做好受威脅人員轉移和二次災害的防範。

七、強化重點地區防治

三峽庫區要做好庫水位漲落期間的地質災害防範,尤其是高水位以及汛前降水條件下庫岸的穩定性監測,做好三峽庫區後續規劃中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工作。汶川及玉樹地震災區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區,應充分依託以群測群防為主的監測體系做好日常防範工作,重點時段要派駐專業隊伍指導協助地方做好防災工作,確保安置點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東南、華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區要著重防範台風和強降雨引發的點多面廣的突發性災害,要特別防範引發人員傷亡崩塌、泥石流災害。華北、西北黃土地區要做好黃土塬邊緣崩塌、滑坡、溝口泥石流災害的防治。

八、探索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

各地要積極探索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訂鼓勵政策,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加大統籌力度,推動地方整合地質災害防治與山區脫貧、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小流域整治、土地整治、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的政策,請各省 (區、市)於4月底前將本地區在地質災害防治好的做法和經驗報部地質環境司。2011 年,部將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調研活動,並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經驗交流會,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2011 年,是 「十二五」 的開局之年,又是建黨 90 周年,做好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我國經濟平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意義深遠、責任重大。各地務必要立足於抗大災、應大急、救大險,切實將各項防災措施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聯系人: 地質環境司 卓弘春

電話及傳真: 010 -66558322,010 -66558316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捌』 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投標文件中的質量保證措施怎麼寫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質量控制 [摘要]地質災害一般發生在西部廣大山區,治理工程施工質量控 制也跟普通的建築工程有較大區別,本文主要從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的影響因素,施工過程式控制制,重點工序等方面介紹地質災害治理工 程施工質量控制要點。  [關鍵詞]地質災害;施工;質量控制  2008 年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一進入汛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 災害在地震災區頻頻發生,每次地質災害的發生,都給當地人民群 眾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面對地質災害現場的慘烈場景,對地 質災害治理施工質量的控制顯得尤為重要。治理施工質量的好壞直 接影響到地質災害發生時的破壞影響力,只有切實做好了地質災害 施工的質量控制,才能達到設計預期的防治效果,才能保護好人民 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文結合實際施工經驗就地質災害治理施工 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總結以下幾點。  1 地質災害治理措施  遵循「信息法」施工,「動態設計」的原則,在安全可靠、科學經 濟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特點的地質災害應分別採取相應的治理措 施。  治理滑坡地質災害一般採用:混凝土擋牆、錨索、抗滑樁等;治 理危岩、崩塌地質災害一般採用:錨桿、錨索、掛網噴射砼護面、 主、被動網、攔石牆等;治理泥石流一般採用:鋼筋混凝土攔擋壩、 鋼筋石籠攔擋牆、防護提等。各項治理措施中以錨索、抗滑樁的施 工質量控制難度最大。  2 影響質量因素  2.1 人的因素  (1)人的技術水平  人的技術水平、操作技能直接影響施工質量,因此,一些主要技 術工種和崗位施工人員,如鑽工、焊工、鋼筋工等都須經技術培訓 取得崗位證書,而且還須具備一定的地質災害施工經驗和熟練的操 作技能。  (2)人的質量意識  人的質量意識是指對工程質量的重視程度,為保證工程質量應加 強施工人員、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全員質量意識,增強 工作責任心。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造福災區群眾的民生工程,施工 人員責任重大。  2.2 原材料的質量控制  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 就不可能符合標准。所以,加強水泥、鋼筋、鋼絞線的質量控制, 是提高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  2.2.1 材料質量控制要點  (1)水泥、鋼筋、鋼絞線等主要外購材料,進場時必須具備正式的 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否則不準進入工地現場。  (2)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水泥砂漿配合比設計等,所採用水泥、砂、 石、等材料,都必須按有關試驗規程規定的方法現場見證取樣。  (3)要使施工人員對施工准備使用材料的性能、質量標准、適用范 圍必須充分了解清楚,慎重選用,嚴禁亂用、錯用。  2.2.2 材料質量控制內容  (1)材料質量檢驗的目的,是通過檢測手段,將所取得的材料質量 數據與材料的質量標准相比較,藉以判斷材料質量的可靠性及材料 能否用於工程施工中,同時,還有利於掌握材料質量信息。  (2)材料質量檢驗的取樣必須有代表性,即所采樣品的質量應能代 表該批材料的質量。在採取試樣時,必須按規定的部位、數量及采 選的操作要求進行。材料的檢驗取樣應按規定進行,隨機抽樣法、 二次抽樣法、分層抽樣法等方法取樣。  (3)材料的選擇不當和使用不當,均會嚴重影響工程質量或造成質 量事故。為此,必須針對工程特點,根據材料的性能、質量標准、 適用范圍和對施工要求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慎重地選擇和使用材 料。  2.3 機械設備的控制  鑽機、灌漿機是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施工設備,對工 程項目的施工進度和質量均有直接影響。為此,在工程施工階段, 必須綜合考慮現場條件、機械設備性能、施工工藝和方法、技術經 濟等各種因素制訂機械化施工方案。使之合理裝備、配套使用、有 機聯系,以充分發揮機械設備的效能。從保證工程施工質量角度出 發,應著重從機械設備的選型和機械設備的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 加以控制。  2.3.1 機械設備的選型  機械設備的選擇,應本著因地制宜,符合地災治理施工條件,按 照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生產上適用、性能上可靠、使用上安 全、操作和維修上方便等原則,突出機械與施工相結合的特色,使 其具有工程的適用性,具有保證工程質量的可靠性,具有使用操作 的方便性和安全性。  如預應力張拉設備,根據錨具的形式,對於錐錨式千斤頂,適用 於張拉鋼筋束的ovm 型錨具。從保證質量和可靠地建立預應力值出 發,則必須使千斤頂的張拉力大於張拉程序中所需的最大張拉值, 且對千斤頂和油表一定要定期配套校正、配套使用,在使用中,若 干斤頂漏油嚴重,油表指針不能回到零,更換新油表時,均須重新 校正。  2.3.2 機械設備的使用、操作要求  合理使用機械設備,正確進行操作,是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的重要 環節。應貫徹「人機固定」原則,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 「三定」制度。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操 作規程,防止出現安全質量事故。  2.4 環境因素的控制  影響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的環境因素較多,如場區溶洞較多, 節理裂隙發育,錨索灌漿量大,要特別注意錨索注漿這工序的控制; 如遇低溫天氣,則應加強對現澆混凝土的保溫控制。往往前一工序 就是後一工序的環境,前一分項、分部工程也就是後一分項、分部 工程的環境。因此,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應對影響質量的環 境因素,採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  3 施工質量控制措施  3.1 施工准備過程中質量控制  (1)施工方案正確與否,是直接影響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質量控 制、投資控制三大指標能否順利實現的關鍵。為此,在制訂和審核 施工方案時,必須結合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實際,優化施工方案,積 極採用先進的施工工藝,科學安排施工進度,合理調配勞動力,對 總體計劃要有周全、細致的安排,對施工中易碰到的技術問題要有 詳細的針對性措施。  (2)治理工程開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召集有關技術人員共同進 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對於推廣應用的新技術、新工藝要組 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對於特殊工種人員操作前要進行技術培訓, 經考核持證上崗。  (3)建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成的質量檢查監督機構,定期對工程 質量進行檢查。  (4)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以項目經理部為核心的qc 領導小組, 負責領導該工程的全面質量管理工作,各小組均應制定自己的管理 目標,以便遵照執行與檢查。  (5)降低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的損傷,從材料出廠至材料最終使 用,其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嚴加控制,保證材料完好無損地送到施 工人員手中。  3.2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 (1)每道工序施工前,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治理設施的 位置、標高進行全面復核,確認無誤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 (2)加強現場聯系,定期召開協調會,協調交叉施工中的相互關系。 事前以工程聯系單書面通知對方。施工期間必須遵循先後原則,後 者不得強行施工。  (3)為了實現質量目標就要調動每個管理人員的積極性,搞  好壓力傳遞,管理人員做到目標明確、指揮分工、管理到人。現 場施工控制線、材料供應控制線、內業管理控制線、現場文明施工 管理控制線。每條控制線由若幹人組成,指定專人負責,並分別與 項目經理簽訂責任狀,與經濟利益掛鉤。  (4)採用質量預控法中的因果分析圖、質量對策表、「五合一」記 錄表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掌握質量動態。追蹤「病灶」,對症「下」 葯。  質量管理小組在每月月底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議。活動過程嚴格 按照pdca 循環有秩序地開展,即按p(計劃)、d(實施)、c(檢查)、 a(處理)工作程序進行。  各分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實行質量程序控制。根據設計及規范 要求,編制各主要分項工程質量控製程序圖,並按各質量控製程序 圖進行施工。  3.3 重點工序質量控制  3.3.1 錨索施工質量控制  (1)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穩定,對緊固體的緊固必須有人復核,搭 設位置必須根據錨索孔的位置確定。  (2)鑽機在腳手架上必須固定牢固,避免因鑽機固定不牢而導致孔 位出現偏差。  (3)若遇坍孔,應立即停鑽,進行固壁注漿處理,注漿24 小時後 重新掃孔鑽進。  (4)錨孔要清洗干凈,空中不得留有岩粉和水。  (5)錨索的編制要確保每一根鋼絞線始終均勻排列、平直、不扭不 叉,銹、油污要除凈,對有死彎、機械損傷及銹坑者應剔出。  (6)錨索下科長度允許誤差不應超過規范,並對錨索按孔號相應編 號。  (7)錨索的張拉要在注漿體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後方可進行。  (8)張拉前必須對張拉設備進行標定,保證各級張拉的穩定時間。 張拉到位後用機械切除多餘鋼絞線,嚴禁電割、氧割。  (9)樁上錨索的張拉必須按張拉程序進行,即:從上到下的原則進 行張拉、鎖定。  3.3.2 抗滑樁施工控制  (1)抗滑樁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核對滑動面情況,及時進行岩性資 料編錄,當其實際情況與設計不符時,應進行處理。  (2)施工宜在旱季進行,當雨季施工時,孔口應搭雨棚,做好鎖口, 孔口地面上加築適當高度的圍堰。  (3)施工前應准備備好各項工序的施工機具和井下排水、通風、照 明設備。  (4)施工時整平孔口地面、設置地表排水、截水及防滲設施。應對 滑坡變形、移動進行監測。  (5)開挖及支護應分節開挖,分節應嚴格按照規范和設計要求,不 宜過長,不得在土石層變化處和滑床面處分節,挖一節應立即支護 一節。  (6)開挖應在上一節護壁混凝土終凝後進行,護壁混凝土模板的支 撐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能保持護壁結構不變形後方可拆除。  (7)開挖樁群應從兩端沿滑坡主軸間隔開挖,樁身強度不低於設計 強度的75%時可開挖臨樁。  (8)鋼筋籠搭接接頭不得設在土石分界和滑動面處。  (9)抗滑樁樁身混凝土澆築前,應檢查斷面凈空,混凝土護壁應清 洗干凈。混凝土澆築必須連續進行,樁間支擋結構及與樁相鄰的擋 土、排水設施,均應按要求與抗滑樁正確連接、配套完成。  3.4 成品保護措施  對已經施工完成的防護結構,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受損、 從而才能保證結構物的質量。加強養護,使成品盡快達到設計強度; 加強覆蓋,以免成品受損;設擋保護;增設標識;建立責任區,落 實到人,實行損壞賠償制度。  3.5 工程質量竣工驗收  建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初步驗收機制。治理工程完工後,由監理 單位組織施工單位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初步驗收。 初步驗收由業主邀請有關單位和專家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實體 和資料進行檢查驗收。待初步驗收合格,通過一年的治理效果監測 後再進行最終驗收。只有達到預期治理效果的,才能辦理最終驗收 相關手續。

『玖』 2010年國務院提出十二五規劃重點是

三、關於「十二五」時期經濟建設的主要任務

《建議》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一項重大任務進行了專門闡述,強調要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增強針對性和靈活性,提高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預見性,把短期調控政策和長期發展政策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各項政策協調配合,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這主要是考慮,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是「十二五」時期的重要任務。要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和管理通脹預期的關系,防範各類潛在風險,避免經濟大的起落。這里,重點說明以下幾個問題。

(一)堅持擴大內需戰略,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擴大內需特別是居民消費需求,是我國的一項長期戰略方針。充分挖掘我國內需的巨大潛力,著力破解制約擴大內需的體制機制障礙,是促進我國經濟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關鍵所在,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方面。《建議》提出,要把擴大消費需求作為擴大內需的戰略重點,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這是把居民消費潛力有效轉化為現實消費需求,促進持續穩定擴大消費的必然要求。從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看,「十二五」時期構建擴大消費需求的機制,必須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完善收入分配製度,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積極促進消費結構升級,合理引導消費行為。做好這些工作,不僅有利於從根本上消除制約消費需求擴大的因素,也有利於解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堅持擴大內需戰略,必須調整優化投資結構。我國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投資需求有較大增長空間,但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問題越來越突出。我們既要保持投資合理增長,又要不斷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質量和效益,有效拉動經濟增長。

(二)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十二五」期間,必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對我們這個有13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來說,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解決糧食問題,始終是頭等大事,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這幾年自然災害頻發、農產品價格波動加劇的嚴峻形勢警醒我們,農業基礎薄弱、糧食安全保障能力不強仍然是現代化建設的瓶頸。另一方面,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大的結構問題,是城鄉二元結構。解決「三農」問題,縮小城鄉差距,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及現代化建設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也是關鍵所在。沒有農業農村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沒有農民全面小康就沒有全國人民的全面小康。在新的發展階段,我們必須更好地統籌城鄉發展,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力度,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和農民生活水平。要突出抓好以下幾個重點:一是加快建設現代農業。我國人均耕地、淡水擁有量大大低於世界平均水平,農業受自然資源約束日益凸顯,靠增加自然資源投入來提高農產品產出的空間越來越小。根本出路在於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抗風險能力、市場競爭力。二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我國仍將有幾億人口生活在農村。我們必須按照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要求,搞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加快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特別要以水利為重點,大幅度增加投入,全面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要加大扶貧投入,逐步提高扶貧標准,採取多種方式,推進扶貧減貧取得更大進展。三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農民增收難,主要在外出就業難、務農效益低。必須提高農民職業技能和創收能力,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四是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要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完善城鄉平等的要素交換關系,促進土地增值收益和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村。深化農村綜合改革。認真總結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經驗,積極探索解決「三農」問題新途徑。

(三)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這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和主要內容,是適應國際需求結構調整和國內消費升級新變化,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效益和國際競爭力的戰略重點。《建議》對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提出了明確要求和全面部署。主要是:改造提升製造業,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服務業,加強現代能源產業和綜合運輸體系建設,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發展海洋經濟。這里,我重點說明三個問題:一是改造提升製造業。我國製造業規模已經很大,在製造業行業分類的30多個大類中,已有半數以上行業生產規模居世界第一,但是製造業總體水平還比較低,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十分迫切,提升空間很大。必須優化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合理引導企業兼並重組,淘汰落後產能,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增強新產品開發能力和品牌創建能力,全面提升製造業的水平和競爭力,促進製造業由大變強。二是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這是搶占經濟科技制高點的重要舉措。我們必須抓住機遇,有所作為,盡快使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先導性、支柱性產業。三是加快發展服務業。服務業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和巨大的需求潛力,但由於長期發展滯後,服務業對拉動產業發展、擴大就業、帶動消費的優勢沒有完全發揮出來。要把推動服務業發展作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把發展服務業與擴大城鄉居民消費有機結合起來,與擴大就業緊密結合起來,使服務業發展邁上一個新台階。

(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戰略任務。《建議》從四個方面進行了全面部署。主要是: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態,加強城鎮化管理。這里,我重點說明三個問題:一是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是「十二五」時期的重要戰略任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進一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重在發揮各地比較優勢,有針對性地解決各地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重在扭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增強發展的協調性;重在加快完善公共財政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推動形成東中西互動、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更好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在改革開放中先行先試的重要作用。要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加快經濟社會發展。二是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與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相輔相成,共同構成我國國土空間開發的完整戰略格局。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是尊重自然、因地制宜謀發展的必然要求。要抓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和利益補償機制,引導各地區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定位推進發展。三是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加強城鎮化管理。城鎮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和強勁動力。必須遵循城市發展的客觀規律,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一要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態,以大城市為依託,以中小城市為重點,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要重視和解決城鎮化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一些大城市中心功能區過於集中、人口增長過快、土地佔用過多、交通擁擠、環境惡化等問題。二要把符合落戶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大城市要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根據實際放寬外來人口落戶條件。要注重從制度上解決好農民工權益保護問題。三要完善符合國情的住房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住房問題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形成合理的社會預期和有效的調控體系。要強化各級政府職責,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給。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抑制投機需求,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五)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是我們的基本國策。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議》從五個方面進行了全面部署,包括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這里,我就兩個問題作點說明。一是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氣候變化是人類社會面臨的重大挑戰,需要國際社會合作應對。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力度,是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去年,中央提出了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並決定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我們付出艱苦的努力。《建議》提出「十二五」規劃綱要把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並就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部署。這些都是根據我國國情採取的主動行動。我們要在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下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二是加強生態保護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建設生態文明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也是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重要保證。近幾年我國重特大自然災害頻發,給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發展造成重大損失。這使我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生態環境惡化不僅影響發展,而且威脅到人類生存。我們必須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恢復為主,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建議》明確提出了以防洪和防治地質災害為重點的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要求推進大江大河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推進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我們必須以高度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做好這些工作。

四、關於「十二五」時期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的主要任務

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任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擴大國內需求的重要途徑。「十二五」時期必須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在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新的更大進展。這里,重點說明以下幾個問題。

(一)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建議》圍繞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科技、教育、人才規劃綱要,對科技、教育和人才改革發展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一是增強科技創新能力。科技創新的關鍵是增強共性、核心技術突破能力,為當前和未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這就必須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把技術進步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改善民生緊密結合起來,著力在一些重點領域取得新突破,攻克一批核心關鍵技術。把握科技發展趨勢,加強基礎前沿研究,搶占未來科技競爭制高點。二是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有效解決科技與經濟脫節問題,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開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地激發廣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會的創新活力。保護知識產權,對鼓勵自主創新、優化創新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三是加快教育改革發展。這是國家現代化建設的根本大計。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必須始終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要按照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要求,推動教育事業發展,提高現代化教育水平。教育要發展,根本靠改革。要創新人才培養體制、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改革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質量評價、考試招生制度。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起點,要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資源,健全國家資助制度,加快縮小教育差距。要繼續推進和完善免費師范生教育制度,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水平。四是建設人才強國。人才是第一資源。更好地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必須大力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二)加強社會建設,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議》提出逐步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為「十二五」期間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提出了總體要求。符合國情,就是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要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需求相適應,把握好盡力而為與量力而行的關系;比較完整,就是這一體系應該包括涉及基本民生保障的各個主要領域;覆蓋城鄉,就是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既覆蓋城鎮居民,也覆蓋農村居民,特別是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社會救助要實現城鄉全覆蓋,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和個人賬戶跨省可接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可持續,就是制度的設計和財力的保障,要形成一種常規的、長效的機制,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隨著國力的提高而不斷增強。《建議》從六個方面進行了具體部署:一是促進就業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我們都必須堅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要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促進充分就業。要加強政策支持和就業指導,著力做好重點人群就業工作。要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作用,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建立和諧勞動關系。二是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這是群眾呼聲最強烈、全社會十分關注的問題。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收入分配製度不斷完善,形成了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同時也出現了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問題。黨的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要更加註重公平。這對我們完善收入分配製度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要充分認識到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必須堅持不懈地發展社會生產力;同時要充分認識到,改革開放、發展經濟,根本目的是要讓全體人民過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必須始終堅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我們的分配製度和政策既要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率,不斷增加社會財富;又要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十二五」時期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確定的方向,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扭轉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趨勢。我們不僅要通過發展經濟,把社會財富這個「蛋糕」做大,也要通過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把「蛋糕」分好,讓全體人民都能夠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三是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作為一項基本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網」和「穩定器」。讓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無後顧之憂,是黨和政府的重要職責。經過多年努力,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已初步建立,但總體上看還不完善,主要是城鄉社會保障發展不平衡,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蓋面還比較窄,基本統籌層次低,保障水平不高,與全體人民的期待相比還有不小差距。「十二五」時期,要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基本方針,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在擴大覆蓋范圍、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統籌層次和實現制度統一等方面邁出更大的實質性步伐。四是加快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我國醫療衛生服務供給總量相對不足,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均衡,城鄉醫療保障水平差距較大,「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比較突出,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對生活質量和健康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中央已經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這是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從理念到體制的重大變革,也是一個逐步的、長期的甚至是艱苦的過程。為此,中央提出在2011年底前,要重點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等五項改革。「十二五」時期,我們既要完成近期任務,也要向長遠目標邁出堅實的重大步伐。《建議》對未來五年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我們一定要把這些工作落實到位,讓人民群眾享受醫改工作的重大階段性成果,增強他們對醫改的信心和對政府的滿意度,確保醫改工作順利推進。五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形式、社會利益格局發生深刻變化,必須創新社會管理機制,提高社會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強社會管理法律、體制、能力建設,完善社會管理格局,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六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逐步完善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

(三)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文化建設是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發展、民族振興,不僅需要強大的經濟力量,更需要強大的文化力量。《建議》提出了三方面的任務。一是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沒有全民族文明素質的提高,就不可能真正實現現代化。要加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理想信念教育,倡導愛國守法和敬業誠信,構建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要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和行為規范。二是推進文化創新。要適應群眾文化需求新變化新要求,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使精神文化產品和社會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多彩。三是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文化的社會效益是第一位的,但隨著現代經濟與文化因素的融合,文化的經濟效益也越來越明顯。政府要履行好發展公益性文化體育事業的責任,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需要和權益。同時,要在政府引導下發揮市場機制的積極作用,繁榮社會主義文化市場,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五、關於「十二五」時期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主要任務

改革開放是決定中國命運的重大決策,是實現國家強盛、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中國過去30多年的發展進步,靠的是改革開放,未來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仍然要靠改革開放。我國生產力總體水平還不高,影響生產力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性障礙還不少,必須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開放,最大限度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不竭的動力。《建議》強調要加快改革攻堅步伐,以更大決心和勇氣全面推進各領域改革,大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使上層建築更加適應經濟基礎發展變化,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科學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建議》根據「十二五」期間面臨的新形勢,對深化體制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進行了全面部署。這里,我著重說明幾個問題。

一是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要營造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制度環境。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加快國有大型企業改革,深化壟斷行業改革,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配製度。要從多方面採取措施,放寬市場准入,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二是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改革。這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點任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必須完善重要商品、服務、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健全土地、資本、勞動力、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使各類要素價格真正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三是深化財稅和金融體制改革。改革的方向是,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積極構建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加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繼續完善稅制,逐步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許可權等。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是防範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要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進外匯儲備經營管理。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預警體系和處置機制。四是深化政府自身改革。這些年,政府自身改革雖然取得一些進展,但與人民群眾的期望相比差距仍然不小。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對微觀經濟主體干預過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比較薄弱;一些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不強;一些領導幹部脫離群眾、脫離實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必須通過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和加強制度建設,從制度上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約的問題,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要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用法律法規調整政府、市場、企業之間的關系,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推進政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要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繼續優化政府結構、行政層級、職能責任。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把政府該管的事情切實管好,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健全決策程序,強化決策責任。要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對權力的有效監督和制約,堅決懲治和預防腐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高政府公信力。五是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十二五」時期,我國對外開放的國內外環境和條件發生深刻變化,對外開放進入由出口為主向進口和出口並重、由吸收外資為主向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並重、由注重數量向注重質量轉變的新階段。我國國際地位進一步提高和內外聯系更為密切,也對我國與國際社會實現良性互動和互利共贏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二五」時期,要適應新變化、新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創造我國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的新優勢,擴大和深化同各方的共同利益,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建議》明確了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重點任務。一要優化對外貿易結構,繼續穩定和拓展外需,促進出口結構轉型升級,積極擴大進口,促進進出口平衡發展。二要提高利用外資水平,進一步優化結構、豐富方式、拓寬渠道、提高質量,更好地滿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需要。三要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引導各類所有制企業有序到境外投資合作。維護我國海外權益,有效防範各類風險。四要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區域合作,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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