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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地質災害治理

發布時間: 2021-03-15 10:27:25

地質災害治理設計內容

1.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防治

中國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十分嚴重的國家之一,在全國,除了上海及個別省區外,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危害。斜貫中國中部的川滇山地、鄂西山地、秦嶺、黃土高原、燕山山地、遼東山地等是受災最為嚴重的地區,西部和西北部的阿爾泰山、天山、祁連山、青藏高原部分地區,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的多發、易發地區。已有資料表明,崩塌、滑坡、泥石流是我國常見地質災害中分布最為廣泛、影響最大的災種,全國共發育特大型崩塌51處、滑坡140處、泥石流149處;大型崩塌3000多處、滑坡2000多處、泥石流2000多處;中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達40多萬處。全國有350多個縣的上萬個村莊、100多個大型工廠、55座大型礦山、3000km以上的鐵路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嚴重危害。

作為地質災害的主要災種,崩塌、滑坡、泥石流具有突發性強,分布范圍廣,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已成為國民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的嚴重製約因素。據統計,因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災害造成的損失約占常見地質災害損失的70%~80%。國土資源部2008年發布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中劃分的16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中,除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以外,其餘13個重點防治區均要求對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災害進行重點防治。

根據我國地質災害發育特點,以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本著教學為生產服務的宗旨,本教材在安排地質災害治理設計案例時,擬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的防治案例作為學生實訓的基本要求,要求學生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能運用所學的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理論、方法、手段,進行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的治理工程設計。

2.其他地質災害防治

我國地質災害發育具有地區之間的差異性,表現為地勢階梯特徵明顯:第一階梯(海拔4000m以上),凍融、泥流等災害發育;第二階梯(海拔為1000~2000m)與第一階梯過渡地帶,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為主;東部廣大平原、盆地為第三階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淤積等災害為主。

考慮到我國地質災害發育的上述地域性差異,有的學生畢業後可能在非滑坡、泥石流高發區工作,因此,在安排地質災害治理技術實習時,可作如下調整:

1)針對我國第一階梯地質災害發育特點,凍融災害屬於特殊土災害問題,特殊土災害在《地基處理》課程的教學中,對各種地基處理方法的設計進行了較詳盡的介紹,可供參考。

2)針對我國第二階梯的地質災害發育特點,即以地面沉降、塌陷、淤積等災害為主,由於地面沉降災害的防治重在預防、治理難度大、且效果並不明顯,實際工作中對於地面沉降的治理任務較少,因此,為適應第二階梯廣大地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有必要考慮的實訓主要是地面塌陷的治理。各院校在安排實訓時,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另行考慮是否增加地面塌陷治理設計的實訓。

② 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料員做些什麼工作

就做資料唄,施工過程中留存影像資料,填寫施工日誌,記錄隱蔽工程數據,施工完工後做竣工資料……

③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3)青海地質災害治理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④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今年災情及我部防範工作情況

今年,我國氣候極端異常,部分地區前旱後雨,瞬時暴雨,持續強降雨,導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發。1至6月,全國發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8.61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932.3%、177.8%和190%。

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為我們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年初開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檢查、早落實,採取多種手段嚴防嚴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後8次召開全國和重要地區的汛期防範工作會議,多次發文和聯合相關部門發文,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二是檢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檢查指導。三是強化應急,派出88名專家長期駐守18個重點省(區、市),指導排查、監測預警和群測群防等。多次啟動應急響應,在玉樹地震和關嶺滑坡等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協助和指導防範次生災害。四是重點防範,把地震災區和三峽庫區作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專家協助四川、青海、重慶、湖北四省(市)開展排查和巡查,並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人口密集地區、交通幹道和重要工程周邊災害點再排查。五是聯控聯防,加強與氣象、水利、鐵路、交通運輸、教育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發揮部門優勢,落實防災責任,提升防控能力。

通過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質災害防範取得了顯著成效。轉移受威脅群眾20多萬,成功避讓477起,避免人員傷亡14839人。僅6月一個月,全國共成功預報320起,避免人員傷亡11014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1.38億元,為歷年來單月最多。與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增長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員死亡失蹤人數同比大幅減少。

重點地區防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預報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質災害。三峽庫區已連續7年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汶川地震災區2年多來,雖然地質災害多發頻發,但災民安置點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實現了主汛期地質災害無重大群死群傷的目標。玉樹地震災區隱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隱患均被嚴密監控或應急排危除險。

二、以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問題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地質環境隊伍(工程地質隊、水文地質隊)作為地勘隊伍的組成部分連同地勘費一並下放地方。地質災害作為地質環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機構改革之後的10年來逐步成為一項重要職能,越來越受到重視,三定規定我部的職能是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近年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歷了調查、普查、工程治理從無到有的過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以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為重點的,少數隱患點實施專業隊伍監測,絕大多數採取群測群防監測,逐步開始重大隱患點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區縣地質災害調查基礎上形成了群測群防體系

從2003年至2008年,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部署完成了1640個縣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於此項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測群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體系。現在全國24萬處隱患點均已納入群測群防體系,有10萬群測群防員。實踐證明群測群防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創舉,是在現行條件下最為有效的監測體系,創造了無數的奇跡,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個縣的調查評價程度很低,每個縣只安排20萬元經費,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觀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後小開小裂小縫,但對較遠距離的、具有隱蔽性的、比較復雜的地質災害隱患還沒有查清楚。群測群防體系不健全,主要依靠兼職,缺少必要的經濟待遇和設施配備。原因是地質災害多數分布在山區,大多數都是貧困縣,縣鄉政府在財政上都比較困難。

2、組建了部級和省級及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機構

目前全國已形成了由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組成的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初步建立了三峽庫區滑坡崩塌專業監測網。在典型地區開展了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示範工作。

問題是全國地質災害行政管理人員太少,越到基層越少,絕大多數縣一個專職人員也沒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處有700多人從事地質災害管理,我們全國都算上專職管理人員也不到他們的一半。市、縣級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建立的還很不普遍,絕大多數市、縣沒有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現有的機構也還存在著人員少,技術人員更少的問題。經費普遍沒有保障,少數機構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多數是自收自支,與其公益性服務機構性質很不相宜。

3、法規規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強

國務院於2003年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頒布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國務院先後發布《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各省(區、市)和大部分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均發布實施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年我部印發了《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建立了部省兩級應急專家隊伍。2009年,在全國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 「十有縣」 (有組織、有規劃、有經費、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建設,已建成321個。在全國推進地質災害防治行政管理、事業支撐、應急處置、專家咨詢、中介服務「五條線」建設,努力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來,在全國先後開展「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縣、鄉、村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培訓基層幹部、監測人員和群眾、學生300多萬人。2010年,正在在全國開展針對基層國土所和群測群防員的地質災害防治評估、巡查、宣傳、預案和人員「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培訓10萬人。

4、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強

從2003年起,我部與氣象局合作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截至2009年,國家、30個省(區、市)、223個市、1035個縣開展了這項工作。今年我部與氣象局又共同研究進一步提高預警預報的精度,聯合發文要求所有市、縣都要開展這項工作。我部與建設、交通、鐵道等部門聯控聯防,相關部門對建設工程區、交通幹道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強。今年我部與交通部、鐵道部聯合發文,就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請10多個部委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共同開展汛期檢查,取得較好效果。

三、今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強的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地質災害防治已經是中央領導高度重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人民群眾充滿期盼的大事。我們一方面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加強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一方面積極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

1、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

為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必須加大基礎工作力度。全國應開展全面的地質災害調查,重點地區(300萬平方公里)詳查工作應加快進度,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應做到普查,排查工作應納入基礎工作由專業隊伍承擔,並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員集中區附近2000米范圍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

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等都需要監測,各地的監測機構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特點有所側重。監測機構承接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成果,可以根據成果、根據群測群防員分布,劃定每個群測群防員的監測區域、監測隱患點、巡查路線等,使地調成果發揮作用。

3、以村支部書記、村長、村民小組長為主加強群測群防員隊伍

實踐證明村支部書記、村長和村民小組長擔當群測群防員是最合適人選,他們了解當地情況、熟悉村民、富有責任心。他們當群測群防員遇有災情險情最方便報告鄉鎮政府,立即就能使基層政府直接組織搶險救災。應該給這支群測群防員隊伍統一的經濟待遇,應由中央財政承擔他們的補助經費,這樣就能把群測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現階段最高水平。

4、國家級和市、縣級地災防治指揮協調能力建設是當前應該加強的兩個重要環節

地質災害現在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自然災害,今年暴雨導致人員傷亡90%屬於地質災害。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國家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我部作為辦公室單位,組建地質災害防治應急中心。

地質災害防治關鍵在基層,而我們基層最為薄弱。要加強市、縣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形成中央出資由專業的地勘單位進行地質災害調查,成果由市、縣兩級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承接,群測群防員使用,發現災情險情報告市縣、鄉政府應急處置的防災體系。

5、進一步加大重大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投入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由中央和省級政府負責特大和重大地質災害治理,現在用於面上的治理資金中央每年出資僅9個億,與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車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個億治理進度會大大加快。三峽庫區、地震災區之所以防災工作做得好,與國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關的。現在有些省級政府也出一些資金,但不普遍,也沒有形成制度。各省都應該每年有專項納入財政預算。市、縣兩級的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工作經費也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⑤ 青海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

一、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基本情況

青海省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名稱為青海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始建於1986年,原名為青海省環境水文地質總站。2000年地勘單位屬地化後,青海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劃歸國土資源廳的直屬事業單位,編制33人,現有在職職工33人,各類專業技術人員22人。其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及高級工程師14人,工程師6人,助理工程師2人(見表)。經青海省國土資源廳批准,總站下設辦公室、地下水環境監測室、地質災害監測室、綜合研究室和地質環境調查院5個科級內設機構。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乙級資質。其主要職責是:

青海省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及隊伍現狀

全國地質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1.參與編制地質災害監測、調查與防治規劃;組織宣傳和普及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減災防災知識;參與組織建立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防災預警預報站網系統;組織實施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地質災害隱患體的險情監測;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提出應急救災方案,編報險情專報或地質災害調查報告。

2.參與編制地質環境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城鎮、礦山生態地質環境、地質遺跡、地熱、礦泉水、地下水等地質環境資源勘查、評價規劃;參與編制地質環境監測工作規程和技術標准。

3.組織實施城市、礦山生態地質環境和鹽湖(礦鹵水)、地熱、礦泉水等礦產資源,以及區域地下水資源及其過量開采與污染的動態監測、預報;編制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地下水資源及其他地質環境資源開發利用等監測調查的專報、年報。

4.承擔全省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和資料的匯總、分析和地質環境信息系統以及地質環境監測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並向省國土資源廳提交各類監測成果及政策建議。

5.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環境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二、監測網點建設情況

(一)地下水環境監測網點建設

青海省地處青藏高原東北部,海拔高,氣候寒冷,環境惡劣,工業發展和人類經濟活動主要集中在河(黃河)、湟(湟水河)谷地、柴達木盆地綠洲帶。地下水監測網點相應建立在湟水流域河谷區、青海湖盆地周邊、柴達木盆地南緣格爾木河沖洪積扇及盆地中心部位的察爾汗鹽湖首采區等8個監測區,共有地下水監測點162個。其中,國家級監測點16個,省級監測點146個。監測項目有水位、水質和水量及地下水污染情況。監測主要控制第四系鬆散岩類孔隙潛水和鹽湖晶間鹵水,監控含水層總面積3599.65km2

(二)地質災害監測網點建設

在滑坡監測方面,重點在西寧市區開展了以滑坡監測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工作,從1998年9月開始對西寧市危害較大的林家崖、王家莊、北山寺、南川東路4處滑坡採用全站儀進行定期監測。

在礦山環境監測方面,重點對因采礦造成的西寧市大通縣煤礦地面塌陷區和海北藏族自治州祁連縣默勒煤礦地面塌陷區採用巡查的方法每年監測3~5次。

三、監測裝(設)備配備現狀

(一)地下水環境監測裝(設)備現狀

完全依靠人工監測,監測設備為鋼尺和測線。

(二)地質災害監測裝(設)備現狀

目前唯一使用的地質災害監測設備為1995年購置的一套全站儀。

四、信息化建設情況

初步完成了可供公眾上網查詢的「青海省東部、中部地質災害資料庫查詢系統」,「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系統」正在建設中;已完成的資料庫系統有地下水動態監測資料庫。

五、主要監測成果和服務

(一)監測業績

在地質環境監測與保護方面取得了地下水監測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績有:

1.格爾木—拉薩輸油管線泄漏污染格爾木沖洪積扇地下水問題監測。1997年在格爾木沖洪積扇地下水中發現有油污染存在,1998~1999年針對該區石油類污染展開了專項調查。

調查發現格爾木—拉薩輸油管線存在嚴重的油泄漏問題,1998年以專項報告上報了青海省國土資源廳、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2001~2002年對管線及泵站的油污染源進行了治理,基本切斷了油污染源。河流恢復了天然背景值,地下水環境中污染暈已逐漸縮小,至2005年,地下水環境中的石油類物質含量已低於檢出限值。

2.青海省某化工廠鉻污染問題監測。1999年4月調查和監測發現,某工廠排污造成周圍地下水污染嚴重,於5月27日上報原青海省地礦廳和國土資源部。經1999~2001年連續2年的監測發現,污染仍持續加重。2001年7月6日再次上報省政府,省政府在接到上述情況報告後,於7月20日由省政府督查室、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三方前往污染地進行專題督查,並立即制訂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任務。

3.西寧市王家莊、北山寺、南川東路等危岩體治理。削除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危岩體3萬m3,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4.2000年起地質災害巡查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險情專報,緊急避讓和搬遷受威脅群眾650餘戶3250餘人。

(二)項目成果

編制完成《青海省環境地質調查報告》、《青海省礦山環境調查報告》、《青海省各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報告》、《青海省尖扎縣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報告》等國土資源地質大調查項目報告。

2005年~2006年,青海省曲麻萊縣縣城地下水位大面積上升,縣城下半部一片汪洋,房屋倒塌。2006年,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及時安排了「青海省曲麻萊縣縣城地下水升災害勘查」項目,該項目查出地下水上升的原因,並選定了災民搬遷安全地質,為災害治理和群眾搬遷安置提供了依據,收到良好的社會效益。

2000年以來作為中國鉀肥基地的柴達木鹽湖,由於過量開采和尾鹵無序排放,造成資源枯竭和液體鉀礦污染,國家鉀礦資源安全受到威脅。2005年,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及時安排,總站承擔並完成了「柴達木盆地鹽湖鹵水資源保護監測方案」項目,為柴達木盆地鹽湖鹵水資源保護監測提供了依據。

青海省水資源缺乏,有限的、可供開採的地下水資源又受到工業等污染源的嚴重污染,地下水資源安全受到嚴重威脅。2008年,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及時安排了「西寧市及周邊地區地下水環境污染調查與評價」項目。

2003年汛期開始,由省國土資源廳和省氣象局聯合在全省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為青海省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通過青海電視台衛視頻道和手機簡訊形式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為各級政府和社會提供了具有時效性的地質災害預防信息。

六、法制建設

2003年11月18日頒布了《青海省地質環境保護辦法》。2007年發布並組織實施《青海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6—2020年)》。

⑥ 地質災害治理有哪些好處

保護地質環境,利於人們生產和生活,能避免人民的財產受到損害和人員的傷亡。

⑦ 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恢復治理

李小林1吳國祿1馬建青2趙吉梅1童金慶1

(1青海省環境地質勘查局,西寧,810007;2江西九江工程地質勘察院,九江,332000)

摘要本文在闡述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及生態重建概念及產生條件的基礎上,認為開展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恢復治理迫在眉捷,並依青海省砂金礦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經驗,指出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步驟是:修復河道、復坑平整、引水淤灌、回填表土、播撒種子、封育圍欄。

關鍵詞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1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概念

礦山地質環境是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引發的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礦山周邊一定范圍內的地質環境。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是指礦業生產活動中,為保護礦山環境和防治礦產資源開發引起的環境地質問題,諸如土壤侵蝕、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地面開裂、沉降、塌陷、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和廢渣、廢氣、廢水排放對水體、土壤、空氣的污染及野生動植物和自然地質地貌景觀的破壞,危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災害所採取的恢復治理工作。礦產資源與礦山地質環境是在地球形成及人類工程活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客觀存在的綜合體,利用礦產資源,就必須掌握資源形成演化規律,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就必須了解環境演化的自然規律,而這些規律都與地質作用相關。因此,掌握這些規律,首先要掌握地質作用的規律,這就離不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在調查中,又必須確立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並密切關注人類生存與礦產資源開發中的各種問題,做到服務於社會經濟發展。在調查的基礎上探索礦山環境變化因素,正確預報礦山環境質量及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的發生、發展,從而尋求改善環境、治理環境、恢復資源功能的方式方法。

2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引發生態重建的產生因素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資源的利用與需求急劇增長,尤其是礦產資源的需求尤為顯著。這就勢必加大了礦產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以獲取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巨大推動作用。這種推動作用既給社會經濟及人類文明歷史進程注入了動力,同時又對全球環境產生了重大影響,使人們不得不發出「救救地球,救救人類」的呼聲。眾所周知,礦產資源是地質歷史時期地質作用的產物,是深藏於地下,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不可避免地要佔用和破壞大量的土地,並由此造成原有土地或草場等原有地質環境的嚴重破壞並引發一系列的環境問題。例如,原有河道及沉積物結構特徵改變,平原變成高低不平的尾礦堆或塌陷坑,肥沃的農田或草地變沼澤,粉塵飛揚,廢水、廢氣滲溢,礦區地下水位下降,含水層枯竭,水體消失,井、泉乾涸,山體滑坡,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加劇,水土涵養能力急劇降低等。這些環境地質問題主要起因於礦區人為生態環境的破壞,主要表現在礦山開發與生產過程中對地表土壤、地形及植被的破壞以及礦區及其鄰近一定范圍內的生物生存條件的破壞,並減少生物種群量,降低生存環境質量。縱觀我省礦區生態環境的破壞因素中,草場的破壞是最直觀,也是大量的。據資料,我省各類礦山企業585家,開采業工業總產值35.99億元,礦產資源開發已成為促進青海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份,但由於採金修路和礦產資源開發等活動,已造成三江源區土地沙化面積6000km2,次生裸地面積2500km2,每年仍以132km2的速度遞增,從而嚴重地破壞了三江源區草原生態系統,造成土地資源的嚴重損失,加劇了人地矛盾。此外,礦區產生的大量廢氣、廢水、廢棄渣,嚴重污染了礦區的空氣和水系,致使礦區大氣和水中的有害物質及懸浮物超標,嚴重影響了礦區職工和附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礦區動植物的正常生長。因此,為了既能有效地利用與開發礦產資源,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又能保護礦區生態環境,滿足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土地復墾與生態重建就成為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最重要的任務。

3生態重建對礦山環境地質調查的需求

礦區生態環境破壞中,最直接、最明顯的破壞是土地生態系統,所以,土地復墾與生態重建就成為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最重要的目標。因此,土地復墾及生態重建是緊緊圍繞破壞或退化的土地這一獨特的對象,其核心問題是破壞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態系統的恢復。要完成這一核心問題,勢必涉及破壞或退化土地資源本身的研究,即通過調查,分析研究因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引起土地破壞或退化的原因、形式、影響因素、破壞或退化機理、破壞程度以及對破壞或退化土地種類,破壞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態系統恢復的可行性,優化復墾方法及恢復和提高復墾土地生產能力技術可能性,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三統一。這就向人類社會提出了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價需求。通過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調查,摸清礦山基本現狀及其開發利用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查明已存在的主要環境地質問題,並初步分析預測其潛在危害,為合理開發礦產資源、保護礦山地質環境、礦山環境整治及生態重建,實施礦山地質環境監督管理提供基礎資料和依據。

4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現狀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目標

4.1礦山資源儲備現狀及開發利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青海省地域遼闊,自然環境復雜多樣,礦產資源十分豐富,系資源型大省。據資料,現已發現各類礦產125種,產地2630餘處,其中探明儲量的105種,編入《青海省礦產資源儲量表》的有89種,產地589處。已開采利用的礦種46種,礦區149個,礦山企業585家。礦產資源保有儲量潛在價值17.25萬億元,佔全國13.6%。在已探明的礦產保有儲量中有54種居全國前十位,其中居前三位的23種。此外,石油資源含油麵積147km2,儲量超過2億t,天然氣地質儲量近30億m3。鐵路運營總里程1100km。公路有國道5條,省道23條,數萬余公里,形成以西寧市為中心,輻射全省的公路運輸網。礦產資源的儲備帶來了我省上世紀80年代以來礦產資源開發熱潮,砂礦開采、鉛鋅開采、鹽礦資源開采、煤碳、石油開采熱潮一浪高過一浪,為我省經濟發展注入了新機,目前我省礦產資源開采工業總產值達35.99億元。然而,由於青海省屬欠發達地區,自然條件惡劣,基礎設施落後,自我投資能力差,發展後勁不足,加之勞動者素質相對偏低,造成礦業開發方面存在較大的問題。

(1)資源開發規模水平低:絕大多數礦山企業規模小,大多數生產能力僅幾千噸,未形成規模化經營;

(2)浪費嚴重:開採回收率普遍較低,如有色金屬綜合回收率不及50%;

(3)技術水平低:礦產資源中共伴生有益元素多,而生產加工設備技術含量低,導致礦產資源利用程度不高;

(4)地質環境惡化: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不合理的開采和「三廢」排放,加劇了環境惡化,引發多種地質災害,如地表水污染、礦山選冶過程中大量粉塵導致空氣污染,亂采濫挖砂金,造成草場退化,生態環境惡化。

上述問題反映了青海省省礦產資源開發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會導致礦山環境地質問題與日俱增,礦山環境形成日趨嚴峻。因此,進行礦山環境地質條件,制訂科學可行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措施,對礦山環境進行恢復治理已成為當務之急。

4.2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現狀及問題

自上世紀五十年代以來,青海省地礦系統主要從事區域地質調查及固體礦產調查工作,直至上世紀70年代中期才開始進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及環境地質工作。其工作內容主要涉及1∶20萬區域水文地質普查工作,普查面積約37萬km2,占青海國土面積的53%,其餘部份精度僅為1∶100萬。1∶50萬精度工程地質評價面積近30萬km2,占省國土面積的40%強。大、中比例尺的環境工程地質、環境地質、供水水文地質勘查工作僅集中在青東地區,近年做過的生態環境地質、水文生態環境地質僅在黃河源區及柴達木盆地北緣帶進行,面積僅為省國土面積的15%左右,可以說絕大多數地區仍為環境地質工作空白區。但青海省特有的高原隆升與新構造運動機制以及特殊的地理環境、冰川退縮與水環境變化、湖泊、沼澤、濕地萎縮、荒漠化等生態環境敏感因子變化歷史與現狀均缺乏實際調查資料。而且,在西部大開發的熱潮中,為促保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仍在繼續加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力度。這種無限制的對礦產資源進行開發,將加重青海省生態環境災難。而且由於青海省位於我國大江大河源頭獨特的地理位置,其後果將不可避免地延伸到江河中下游我國經濟發達、人口密集的中心地區。因此,為推動青海省礦山環境地質科技水平,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加速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及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重建工作,進行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工作勢在必行。

4.3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目標

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最終目標就是為合理開發礦產資源、保護礦山地質環境,為礦山環境整治、土地復墾與生態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數據資料。其意義是有利於盡快了解和掌握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便於決策部門盡快制定解決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對策,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有效的管理,遏制礦山地質環境不斷惡化的趨勢,為國土資源部門進行國土整治、恢復和治理遭到破壞的礦山環境提供基礎資料,有利於引導礦業開發與礦山環境保護相互協調發展,使青海省的礦業開發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促進青海省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可見,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目標就是對災難性礦區進行土地復墾與生態重建工作,使礦區地質環境生態退化得以遏制,生態功能得到恢復,從而消除因礦業開采引發環境工程地質問題的潛在危害。

5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實施過程及經驗

5.1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由來

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及恢復治理工作起步較晚,在國土資源部「爭取2004年完成全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及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青海省於2003年12月底在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地環處領導下組織有關專家僅對果洛州班瑪縣多卡吉卡砂金礦區及玉樹州稱多縣扎朵金礦區進行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可行性調研,並由青海省環境地質勘查局編寫兩礦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在中央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的支持下,青海省獲取中央財政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支出補助費600.00萬元,開創了青海省礦山環境治理示範工程的先河。

5.2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實施方案及技術方法

項目實施目的:通過對20世紀80年代末期群眾性開采砂金礦過采區修復河道,覆坑平整,引水淤灌,回填復土、播種草籽、圍欄封育、驗收交付使用等土地復墾生態重建工作,恢復草地植被,遏制江河源區礦區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進程,改善當地牧民的生存條件和礦區生態環境,起到促進民族團結和當地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示範作用。

項目實施總體目標:通過礦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的實施,恢復示範區草場生態環境,使草場植被蓋度達到50%以上,礦區河道基本恢復原狀,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有效地推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消除因礦區開采引發環境地質問題的潛在危害,實現礦山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生態安全效益三統一,推動青海省礦山地質環境生態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項目實施方案及技術方法:依上述兩砂金礦區地質環境問題及現狀特徵,兩礦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步驟如下:

(1)修復河道:整修河道時,新建河道走向、寬度、深度等盡量按原河床進行整修,其橫斷面、縱坡等應與原河床大致相同。對原地貌改變較大的過采區無法確認原河床時,應根據河性及演變規律與造床作用特點,因勢利導,使新河道更趨合理。

(2)復坑平整:用推土機、裝載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將過采區進行回填、整平尾礦砂,整平剝離砂礫石。回填整平必須平順,以利上層腐植土的覆蓋和種草。

(3)引水淤灌:尾礦砂堆推平後先引水淤灌,以便於形成新的地下逕流和尾礦砂的自重壓實,保持復土後的土壤濕度,並在砂土表層形成一層淤土。

(4)回填表土:上述工作結束後即可進行覆蓋表土,選擇富含有機質的砂粘土進行土層回覆工作,土層厚不得小於20cm。

(5)播撒種子:選擇適宜高寒氣候環境條件生長的長穗披鹼草種籽進行消毒侵種後播撒,並進行淺耕操作,確保土層與種籽緊密接觸。種子量5~7kg/畝。

(6)圍欄封育:用圍欄將示範區圍封養護。

(7)組織驗收:交付牧民使用,依設計要求進行上述工作達到礦區生態恢復重建工作要求後進行,周期一般3年。

6結語

從上世紀80年代「發展是硬道理」到今天的「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道出了青海省乃至整個世界資源與環境協調發展的歷程,也標志著我黨在領導和駕馭經濟社會發展方面日趨成熟。礦產資源為國家所有,環境屬於全人類共有,為了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保障環境不被破壞的前提下,進行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這就是實行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生態重建的戰略目標。因此,可以說加強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是遵循科學發展觀的基礎性、公益性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工作。

⑧ 國土資源部關於通報表揚青海玉樹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排查參與單位和個人的決定

國土資發〔2010〕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青海玉樹地震發生後,部迅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視災情為命令,視人民生命高於一切,快速行動,全力組織投入支持開展抗震救災和防範次生地質災害。國土資源系統抗震救災工作及時、有力、有效,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在部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青海省國土資源系統的多支隊伍第一時間趕赴災區開展抗震救災、次生地質災害防治、安置點地質安全評價、應急找水打井等工作,並服務災民救助和安置,參與災後重建,至今仍在災區辛勤工作。陝西、甘肅省國土資源系統抽調精兵強將,自備裝備給養,奔赴災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排查和調查評估工作。中國地質調查局及下屬單位及時趕赴現場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斷裂帶調查與研究,獲取解譯遙感資料並提供給相關部門。

在前方災區工作的同志,克服高原缺氧、餘震不斷、交通不便、低溫雨雪等多重困難,風餐露宿、忘我工作、連續作戰,圓滿完成了各項任務,為災區恢復重建提供了可靠依據,為防災減災工作奠定了扎實基礎。在後方工作的同志,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為災後恢復重建貢獻力量,取得了明顯成效。在此過程中,充分體現了國土資源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的戰鬥力和凝聚力,贏得了地震災區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為總結和弘揚抗震救災工作中的好思想、好作風和成功經驗,推動工作,部決定通報表揚青海省國土資源廳等27個參與青海玉樹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排查的單位、劉山青等794名參與青海玉樹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排查的個人。

國土資源系統廣大幹部職工要向受表揚的單位和個人學習,學習他們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責任感,學習他們心系災區、無私奉獻、忘我工作的思想境界,學習他們恪盡職守、不畏艱險、頑強拼搏的優秀品格,更加盡職盡責,團結奮斗,開拓創新,努力開創國土資源事業新局面。

希望受到表揚的單位和個人再接再厲、努力工作,把在抗震救災工作中培育和體現出來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精神長期堅持下去,為奪取青海玉樹地震抗震救災的全面勝利和國土資源事業的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參與青海玉樹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排查單位和個人名單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參與青海玉樹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排查單位和個人名單

一、青海省(9個單位518人)

青海省國土資源廳

劉山青、王建斌、宋建國、李志勇、徐衛東、劉紅星、汪明道、王德瑜、劉長義、史德、昝明壽、王峻鑫、徐世福、康進軍、康維海、李傑、劉國元、蒲毅、王平、姚剛、李成龍、張俊茹

青海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

趙家緒、畢海良、隋嘉、呂寶倉、呂文斌、顏元東、王軍、吳國福

青海省環境地質勘查局

吳國祿、邊純玉、李兆鈞、胡貴壽、李小林、馬曉強、張曉、劉勇、魏剛、寧永春、張隆壽、崔發全、王貴慶、崔發鵬、汪恩福、於曉軍、白雲、劉鈺、武新寧、王占巍、江旺升、楊世新、高立華、曹德雲、陳金賢、陳明亮、甘斌、薛建球、周成福、劉應斌、童金慶、張運海、張啟、張書珍、姚春海、馬良峰、曹千紅、馬轉運、馬良元、張運康、王其紅、馬吉福、李西寧、李慶祝、張永善、宋顯祥、周得榮、齊衛兵、楊全有、薛生勤、陳滿壽、陳止壽、黃滿成、王生滿、王生福、瓦永吉、牛萬輝、趙永興、余占忠、陳武仁、余占明、張占榮、陳元壽 黃溫家保、白范祿、祁福全、白壽財、白萬壽、黃六十三、黃五十九、黃文家保、雷友德、趙文強、賈君、雎建國、張勇、張新榮、王豐成、賈全福、魯占才、李孝清、劉孝林、張占清、曹德成、張占海、汪雨德、沈士學、夏超忠、崔岩新、王世滿、蘇海增、孔德玉、張萬壽、李建軍、王丙丙、張虎、張洪慶、黃進才、趙慶忠、王廣宇、王超、宋國財、寧國治、桓秦幫、苗衛生、王廣成、王仁青、李得其、王永柱、馮國森、魏順祥、李春衛、王祖業、崔成林、張科善、楊軍、才讓旦智、魯仁軍、李發夏、高建慶、孔祥寬、王興文、陶廷雄、李小澤、孔林孝、莫尚明、孔祥永、韋勝紅、余祥德、李玉業、張永福、鐵勇、杜彩虹、張常青、董柴琦、何永紅、姜年元、馮德忠、丁光業、馬成芳、陳清軍、余效貴、岳鵬、李希發、劉偉、樊慶業、張海威、楊小輝、柴曉然、李躍峰、劉紅軍、劉滿成、王世民、夏雨普、吳進萍、李有實、喬永順、劉加學、王傑、常學良、曲娟、魏太明

青海省地勘局

高學忠、劉永恆、張春化、朱賢、高慶、張京平、段仰東、艾宏

青海省水工環調查院

嚴維德、馬興華、陳錫慶、杜建寧、張洪銀、童彥文、哈文錄、雷海智、候殿海、李兵、韓江濤、薛慶林、孫滿超、王小年、王仲復、彭亮、袁時祥、馬鳴、張盛生、田成成、杜文學、耿海深、李育昆、李永國、戰輝、賈小龍、黃勇、馬還援、宋源祥、朱紅

青海省核工業地質局

趙世勇、宗瑞玉、原義剛、申占洪、王文華、易文斌、梁江義、郭岐山、吳統一、石雲、張雲飛、李水芸、黎明、曾國壽、戴瑜、羅友弟、吳英波、金文藝、鄭少軍、高瑞濤、董國輝、張利軍、馬文太、喬小龍、楊旭偉、陳富春、朱傑、祁俊良

青海省有色地勘局

孫占科、張興利、劉文、楊發源、隋源、楊小平、李瑤、嚴喜、謝治國、劉向陽、李偉、魏振傑

青海省測繪局

唐千里、劉海平、李強、張新聲、劉凌霄、陳德理、梁海波、王波、孔繁煜、陳家瑞、萬勇治、蘇占邦、吳析楚、紀曉東、楊傑、嚴晶功、張生軍、應九臣、孔繁寧、蔣英俊、周建軍、張廣華、白春平、馬生財、馬強、馬有文、黃太平、李名、楊勇、劉國、岳小勇、李建明、竇超、雒成元、張健、陳岷、丁延榮、戚一鳴、劉玉章、熊占興、姚剛、鄭耀輝、孫劍鋒、井厚青、楊海鵬、李文虎、莫龍剛、楊占青、劉宏鵬、龔克、霍景龍、王延、馬國福、曾學宏、保長金、吳元文、郭韓勇、陳偉學、李得基、張生成、史占成、李延、劉雲、喬華桑、童成寶、易力、丁鵬輝、謝克敏、汪永堂、金躍順、陳豐田、包東海、王宏偉、劉俊、伊萬仁、孫玉華、馬學明、解占林、崔天彪、何旭東、王建虎、王國俠、馬剛、康福寧、劉海世、范曉明、趙春祥、鄧林、陳立飛、李良、劉海玉、吳壽忠、劉維才、汪順林、杜發澤、梁有山、霍永瑜、楊貴勇、劉書謙、高迎瑞、陳有輝、代永發、王海鵬、李友、趙積昌、孫棟、馬明金、馬國金、李永海、孟武潮、張萬森、陳生全、趙文淵、吳銀橋、趙永芳、呂登申、趙得錄、馬國寶、蔡邦兵、張乃功、歐陽永健、楊德芳、徐喜峰、何志強、宋海珍、汪治權、馬成、趙廷寶、蔡洪海、杜國梁、李樹安、徐江明、田曉程、陶金、王建、熊元森、鄒慶華、史晨星、孟超、萬玉輝談永邦、韓有文、楊元軍、侯雲、杜國豹、張峰生、馬成彪、馬永才、楊小平、楊海賢、韓有文、楊海東、張萬成、李廷海、韓富財、梁俊傑、李玉偉、陳生權、安萬金、祁順傑、祁偉山熊換新、盧本森、劉延平、陳小項、丁春、左奎、鄒仁斌、嚴繼平、熊勁峰、艾楊權、陳雷雷、艾海軍、熊書健、肖洪強、肖世剛、李林壽、魏國章、王全德、李雲、季增奎、張玉佳、陶國欣、高再良、陳忠、熊永合、張銀建、張曉俊、侯燕傑、張厚祿、閻宏亮、包曉虎、魏巍、蒲秉永、焦信博、冶存璽、朱斌、李田龍、張占鰲、蒲正軍、韓志清、楊曉英、王恆東、王祖順、劉盛慶、張斌、張海青、張斌、張建軍、李智明、施生壽、盧世偉、姜明偉、曹祥廷、王亮、孫青山、王海崗、楊正青、紀曉東、周敬平、楊生田、張學剛、張里南、李啟才、徐家祿、浮超、米利、閻寒、李財風、何君、惠海寧、包明相、王劍、喻傑、杜成璽

青海省地質調查院

盧青建、魯海民、程忠琳、金長城、王兵、孫海軒、張志青、桑盛毅、溫得銀、崔建華、霍志強、蘇立、孫延成

二、陝西省(7個單位114人)

陝西省國土資源廳

喻建宏、李強、朱利平、肖平新、孫長安、王雁林、高剛強、湯鵬超、郭長安、王文昭、劉伯敏、韓東方、侯曉宇、劉衛峰

陝西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

寧社教、高建軍、康金栓、滕宏泉、肖志傑、張新宇、支源、李憲、王靜、王培林、婁月紅、亢宏偉

陝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齊文、蒙曉記、羅乾周、王天明、李益朝、王友林、穆根胥、任娟剛、藺新望、金光、司國輝、井延泉、賀斌、王寧、侯威、耿戰輝、馮曉強、石衛剛、楊平、陳文生、陳凱、高峰、曾忠誠、秦臻、楊志軍、張凱、王天佑、王龍傑、楊曉鵬、魯洪深、唐學林、李國富、謝宏濤、邢寶珠、王占龍、范志勇、張雷

西北有色地質勘查局

李文忠、湯振宇、常喜順、鄭崔勇、魚康平、張富國、黨勘峰、高關軍、姚學軍、杜成濤、宋濤、李貴桓、於鳳鳴、穆方

陝西省核工業地質局

郭三民、左文乾、魏東、齊普榮、姜方明、張彥紅、張俊、李輝、陳希民、程德進、李宇飛、王瑞華、謝昌貴、劉濤、李建華、張江、蔡偉、竇有航、魏躍文、李建華

陝西省煤田地質局

李智學、張建、傅宏科、常光鋒、賈海平、師千勝、冉百濤、張耀、李姜勇、楊磊、楊金才、將申偉、齊進寶、張國華、年鑫

陝西電視台

鄭原、楊景茂

三、甘肅省(6個單位58人)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

張力學、張國華、趙玲房、王永超、王景輝、李建偉、劉星、王蘇麗、何金花、陳春良、杜四喜

甘肅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陳漢、馬秉虎、苟少峰、王發明、王玉貴、余艷萍、馮曉迪、程群、鄭家龍、宋啟波、金春、李小軍、楊宇明

甘肅省地質環境監測院

黎志恆、趙成、姜才文、張永軍、張川、李軍、何雲峰、樊憲明、蔣永智、胡正軍、王廣林、陳傳玉、董成憲

甘肅省地礦局第二地質礦產勘查院

龐招平、李文彥、朱建武、王洋、張弘、張玉龍、董毅、張永生、張寶鵬

甘肅省地礦局第三地質礦產勘查院

翟向華、王有權、陳偉彪、黃超、楊華奎、滕宏偉、李文東、秦慶峰、袁致富、王俊卿、李鳳儀

甘肅省地質礦產報社

劉崇貴

四、中國地質調查局(5個單位104人)

中國地質調查局機關

王學龍、劉延明、庄育勛、殷躍平、文冬光、張作辰、張開軍、李曉春、夏鵬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

侯金武、康戰、田廷山、徐萬忠、劉傳正、李鐵鋒、陳紅旗、曾青石、李媛、唐燦、邢雁鷹、李香菊、王燦峰、周萌、溫銘生、劉艷輝、連建發

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王平、王殿琦、熊盛青、方洪賓、郭大海、楊清華、姜德仁、詹世富、鄭雄偉、張微、鍾昶、吳芳、李進來、武興、陳紅根、齊建偉、李景華、安娜、曹文玉、李友綱、陳穎、王懿哲、韓旭、孫禧勇、王建超、晉佩東、徐宏根、童立強、李小慧、張曉坤、李麗、李曼、楊蓓、邵帥、周硯文、胡桂英

西安地調中心

李文淵、張茂省、王佳運、李林、徐友寧、李建星、李瑛、王冬、張成航、高波、馮衛、張江華、喬崗、張俊、李金皋、湯科、席曉鵬、趙哲

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力學研究所

龍長興、何長虹、侯春堂、馬寅生、張永雙、胡道功、楊農、吳樹仁、張春山、孟憲剛、譚成軒、安美建、馮梅、姚鑫、廖椿庭、王連捷、彭華、馬秀敏、雷偉志、余佳、楊健、高衛、王津、李躍輝

⑨ 地質災害治理設計需要什麼資質要求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於工業工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根據工程規模和資金不同,所需資質也不同。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1.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9)青海地質災害治理擴展閱讀:

影響或控制地質災害形成與發展的基礎環境和總體條件。它與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既存在密切聯系又有一定區別。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指的是造成地質災害的直接因素;地質災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響地質災害的更高層次的基礎條件。地質災害背景由兩個系列組成:

①以地球動力活動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核心的社會經濟背景。地質災害背景雖然不能直接決定一個具體災害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但從宏觀上控制了一個地區一種或多種地質災害的成災程度和變化的總體趨勢。因此研究地質災害背景條件是進行地質災害宏觀評價的重要內容

地質災害勘查不同於一般建築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點至少包括如下幾方面。

(1)重視區域地質環境條件的調查,井從區域因素中尋找地質災害體的形成演化過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認識災害體的地質結構,從其結構出發研究其穩定性;

(3)重視變形原因的分析,並把它與外界誘發因素相聯系,研究主要誘發因素的作用特點與強度(靈敏度)。

(4)穩定性評價和防治工程設計參數有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現為較強的離散性,應根據災害個體的特點與作用因素綜合確定,進行多狀態的模擬計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適性的穩定性計算方法(也許並不存在),現有的方法都有較多的假定條件。

(6)勘查階段結束不等於勘查工作結束,後續的工作如監測或施工開挖常常能補充、修改勘查階段的認識,甚至完全改變以前的結論。因此,地質災害的勘查有者延續性特點,即使是非常認真詳細的工作,也不能過於希望畢其功於一役。

(7)地質災害勘查方法選擇是強讕應用經驗與技巧,尋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資,獲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確定的最基本原則是能夠查明地質體的形態結構特徵和變形破壞的作用因襄t滿足穩定性評價對有關參數的需求,而不拘於一般的勘察規程。

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設備越簡單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據地質災害體的規模、復雜程度和勘查技術方法的效果綜合確定。

(9)勘查隊伍是實現勘查目標、選擇合理勘查方法和優化勘查工作量的關鍵。從事地質災害勘查的工作實體應在地質技術^才,勘查設備和室內分析試驗等方面具備條件,井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⑩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是干什麼的

什麼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回、地答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

勘查就是實地查看、現場調查的意思。勘查就是專門從事勘查的部門或人員利用現代科學原理、現代科技知識和方法,對需要取證的事實進行勘驗、檢查、調查訪問、尋找、發現、固定和提取與有關的痕跡、物品等證據材料和信息,為科技鑒定、綜合分析判斷提供服務。如:現場勘查。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 就是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的前期准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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