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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大綱

發布時間: 2021-03-14 20:19:22

⑴ 注冊土木工程師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4個方向(工程地質、工程規劃、水土保持、水工結構)區別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合格後方可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分為兩個半天,分別進行公共基礎、專業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分為兩天,分別進行專業知識、專業案例考試。基礎考試、專業知識考試不分執業類別,專業案例考試分執業類別進行。2019年注冊土木工程師考試時間是10月19-20日。

注冊土木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並從事該工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土木工程師分為岩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道路工程四專業。

為加強對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人員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國家對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准入制度,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制度於2005年9月起正式實施。

今後,在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活動中形成的勘察、設計文件,必須由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後方可生效。專業技術人員經考試合格並注冊後方可以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名義執業。根據執業崗位需要,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崗位劃分為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5個執業類別。


⑵ 水利方面的注冊工程師報考條件

1、取得本專業 ( 指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專業等) 或相近專業(指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注冊土木工程師分為岩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道路工程四專業。注冊土木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2)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大綱擴展閱讀

考試方式

考試分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基礎考試合格方可報考專業考試。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其中《專業知識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專業案例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

⑶ 注冊土木工程師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知識考試要復習哪些科目


注冊土木工程師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知識考試要復習科目:10個
1、高等數學
第一節空間解析幾何
第二節微分學
第三節積分學
第四節無窮級數
第五節常微分方程
第六節線性代數
第七節概率與數理統計
2、普通物理
第一節熱學
第二節波動學
第三節光學
3、普通化學
第一節物質的結構與物質狀態
第二節溶液
第三節化學反應速率與化學平衡
第四節氧化還原反應與電化學
第五節有機化學
4、理論力學
第一節靜力學
第二節運動學
第三節動力學
5、材料力學
第一節拉伸與壓縮
第二節剪切與擠壓
第三節扭轉
第四節截面的幾何性質
第五節彎曲
第六節應力狀態與強度理論
第七節組合變形
第八節壓桿穩定
6、流體力學
第一節流體的主要物性與流體靜力學
第二節流體動力學基礎
第三節流動阻力和能量損失
第四節孔口、管嘴、管道流動
第五節明渠恆定流
第六節滲流、井和集水廊道
第七節相似原理和量綱分析
第八節流體運動參數的測量
7、計算機應用基礎
第一節計算機系統
第二節信息表示
第三節常用操作系統
第四節計算機網路
8、電氣與信息
第一節電場與磁場
第二節電路
第三節變壓器與電動機
第四節信號與信息
第五節模擬電子技術
第六節數字電子技術
9、工程經濟
第一節資金的時間價值
第二節財務效益與費用估算
第三節資金來源與融資方案
第四節財務分析
第五節經濟費用效益分析
第六節不確定性分析
第七節方案經濟比選
第八節改擴建項目經濟評價特點
第九節價值工程
10、法律法規

注冊土木工程師考試分三個專業: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資格考試專業分為: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1)水利水電工程規劃
2)水工結構
3)水利水電工程地質
4)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5)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資格各專業考試科目分為:
(一)專業知識考試
(二)基礎知識考試
(三)專業案例考試

⑷ 關於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類)

  1. 上午的公共基礎都一樣,下午的專業基礎,五個專業的題有部分不一樣,有一部分還是一樣的

  2. 我當時考試是看的黃河水利出版社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基礎》,這套也有公共基礎的,還有配套習題,記得大概70幾塊一本教材,我是11年7月畢業,9月考試的,只看了一個月的專業基礎,公共基礎」高數物理化學什麼的「都沒買書,然後剛剛好壓線過了。

  3. 12年7月畢業,12年9月的考試都能考。。。其實這個很多人都是有誤區的,把最容易考過的一年給錯過了。其實剛剛畢業考是最容易過的,很多知識還都記得。越晚越不容易考過。

  4. 我11年考試時候是會發一個小冊子,裡面各種公式和某些概念可查,仔細找的話很多題直接可以找到,但是據說12年以後這個小冊子就不發了。只能說我趕上最後一班快車了。上午120分,120個題,下午120分,60個題,都是選擇題,考試時間都是3小時,時間綽綽有餘。我記得我一個半小時就出考場了。合格線一般是132,反正我考的那年和前後一兩年都是132過線。

  5. 基礎過了會有合格證的,以後就到了工作年限後就可以考專業了,沒有保質期的。還有基本上本科畢業的第四年就可以考專業了,比我我11年畢業,15年就可以報考專業的了。不過有寫學校是不可以的,最好問問自己的師兄

  6. 主要還是看學習能力了,就像高考一樣,有些人玩玩就上重點了,有寫人拚死拼活考兩年都不一定能靠上本科,,,,

  7. 雙專業的我就不懂了,不敢亂說了~呵呵

⑸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考試的條件,考試的內容!這關繫到我一生的幸福,非誠勿擾!謝謝,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一個專業。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英文譯:Registered engineer of Civil engineering (Water resources &Hydropower)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依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注冊執業證書》(以下簡稱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基礎考試合格並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專業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個小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為2個半天,每個半天均為3個小時。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
(二)符合基本條件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專業,詳見附表1,下同)或相近專業(指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詳見附表1,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三)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 ,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
成績管理
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考試人的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合格證書
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部、建設部、水利部委託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和水利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
注冊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建設部、水利部為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注冊審批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注冊的審查機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每一注冊有 效期為3年。
考試內容與形式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分為公共基礎和專業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考試。基礎考試不分執業類別,專業考試分為工程規劃、水工結構、工程地質、工程移民、水土保持五個執業類別。具體考試實施辦法、報名條件及相關文件請登錄「中國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網>勘測設計協會>執業注冊」網頁查詢(網址:www.giwp.org.cn)。

今年的考試時間已過,需要考試。請明年登陸此網站或相關網站查詢考試時間www.giwp.org.cn

⑹ 水利水電工程管理的第二章 移民安置規劃

第六條已經成立項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由項目法人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按照審批許可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在審批前應當徵求移民區和移民安置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見。
沒有成立項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移民區和移民安置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按照審批許可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審批。
第七條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應當根據工程佔地和淹沒區實物調查結果以及移民區、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情況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編制。
工程佔地和淹沒區實物調查,由項目主管部門或者項目法人會同工程佔地和淹沒區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實施;實物調查應當全面准確,調查結果經調查者和被調查者簽字認可並公示後,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實物調查工作開始前,工程佔地和淹沒區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應當發布通告,禁止在工程佔地和淹沒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並對實物調查工作作出安排。
第八條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應當主要包括移民安置的任務、去向、標准和農村移民生產安置方式以及移民生活水平評價和搬遷後生活水平預測、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淹沒線以上受影響范圍的劃定原則、移民安置規劃編制原則等內容。
第九條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應當廣泛聽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區居民的意見;必要時,應當採取聽證的方式。
經批準的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是編制移民安置規劃的基本依據,應當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或者修改;確需調整或者修改的,應當報原批准機關批准。
第十條已經成立項目法人的,由項目法人根據經批準的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編制移民安置規劃;沒有成立項目法人的,項目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移民區和移民安置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經批準的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編制移民安置規劃。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移民安置規劃,按照審批許可權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審核後,由項目法人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報項目審批或者核准部門,與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項目申請報告一並審批或者核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移民管理機構審核移民安置規劃,應當徵求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及移民區和移民安置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見。
第十一條編制移民安置規劃應當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遵循本地安置與異地安置、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政府安置與移民自找門路安置相結合的原則。
編制移民安置規劃應當尊重少數民族的生產、生活方式和風俗習慣。
移民安置規劃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相銜接。
第十二條移民安置規劃應當對農村移民安置、城(集)鎮遷建、工礦企業遷建、專項設施遷建或者復建、防護工程建設、水庫水域開發利用、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措施、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概(估)算等作出安排。
對淹沒線以上受影響范圍內因水庫蓄水造成的居民生產、生活困難問題,應當納入移民安置規劃,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妥善處理。
第十三條對農村移民安置進行規劃,應當堅持以農業生產安置為主,遵循因地制宜、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保護生態的原則,合理規劃農村移民安置點;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結合小城鎮建設進行。
農村移民安置後,應當使移民擁有與移民安置區居民基本相當的土地等農業生產資料。
第十四條對城(集)鎮移民安置進行規劃,應當以城(集)鎮現狀為基礎,節約用地,合理布局。
工礦企業的遷建,應當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結合技術改造和結構調整進行;對技術落後、浪費資源、產品質量低劣、污染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應當依法關閉。
第十五條編制移民安置規劃應當廣泛聽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區居民的意見;必要時,應當採取聽證的方式。
經批準的移民安置規劃是組織實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據,應當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或者修改;確需調整或者修改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重新報批。
未編制移民安置規劃或者移民安置規劃未經審核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其建設,不得為其辦理用地等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依法應當繳納的耕地佔用稅和耕地開墾費以及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的森林植被恢復費等應當列入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概算。
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居民點遷建、城(集)鎮遷建、工礦企業遷建以及專項設施遷建或者復建補償費(含有關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移民個人財產補償費(含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和搬遷費,庫底清理費,淹沒區文物保護費和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第十七條農村移民集中安置的農村居民點、城(集)鎮、工礦企業以及專項設施等基礎設施的遷建或者復建選址,應當依法做好環境影響評價、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第十八條對淹沒區內的居民點、耕地等,具備防護條件的,應當在經濟合理的前提下,採取修建防護工程等防護措施,減少淹沒損失。
防護工程的建設費用由項目法人承擔,運行管理費用由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單位負責。
第十九條對工程佔地和淹沒區內的文物,應當查清分布,確認保護價值,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實行重點保護、重點發掘。

⑺ 我想考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方向的,請問有什麼書籍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基礎知識

⑻ 關於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基礎知識考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機構,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總專後基建營房部注冊工程師管理屬機構: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水利部《關於印發<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58號)的文件精神,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大綱已經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審定,現予以公布。
本大綱范圍:
1.1 水靜力學
1.2 液體運動的一元流分析法
1.3 液體的流動型態(層流、紊流)及水頭損失
1.4 恆定有壓管道均勻流動
1.5 恆定明渠均勻流動
1.6 明渠恆定非均勻流動
1.7 堰流及閘孔出流的水力計算
1.8 泄水建築物下游的水力銜接與消能
1.9 隧洞的水力計算
1.1 0滲流
1.1 1高速水流

⑼ 關於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的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關於印發、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58號)和《關於印發的通知》(國人廳發[2005]116號)文件精神,從2005年9月1日起,國家對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准入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一個專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英文譯:(Waterresources&Hydropower)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依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執業證書》(以下簡稱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一、組織領導建設部、水利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承擔考務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行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二、適用范圍適用於從事水力水電工程(包括水利樞紐、水電站、抽水蓄能電站、引調水、灌溉排澇、城市防洪工程、圍墾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等)勘察、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三、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基礎考試合格並符合本法規定的專業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個小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為2個半天,每個半天均為3個小時。四、報考條件(一)基本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二)符合基本條件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1、取得本專業(指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專業,詳見附表1,下同)或相近專業(指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詳見附表1,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三)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四)截止2002年12月31目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0年。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2年。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5年。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0年。註: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報考條件中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7年年底。五、考試報名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法六、成績管理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考試人的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七、合格證書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部、建設部、水利部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和水利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八、注冊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建設部、水利部為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注冊審批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注冊的審查機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

⑽ 水庫堤壩岩土工程勘察

一、深圳水利工程建設現狀

深圳市自建市後,水利事業蓬勃發展,特別自1992年以來,新建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引東江上游水入深、全市供水體系形成網路、興建調蓄水庫和戰略儲備水庫、開展雨洪利用、整治河道提高河道防洪和景觀功能等等,為深圳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水資源保障。

深圳市常見的水利工程主要有:水庫、樞紐建築物、輸水或泄水隧洞、堤防、泵站、水閘、渡槽和輸排水管等。水庫大壩依其材料不同可分為混凝土壩、砌石壩、堆石壩和土壩等。

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172座水庫,其中在建的公明水庫總庫容1.5×108m3,為大(二)型水庫,壩體總長4.6km,最大壩高54m;正在勘察擬建的清林徑水庫,總庫容為1.8×108m3,總壩長1.8km,最大壩高44.2m;已建的東部供水水源工程,全長56.3km,其中7.2km為隧洞;已建供水網路干線工程,全長472km,其中80%為隧洞。

在建設和使用這些水利工程的過程中,曾遇到了大量的工程地質問題,它們大多與地表水、地下水有很大關系,這是水利工程地質專業的主要特點。由於有了水,岩土體飽和軟化,抗剪強度降低,水頭壓力抬高,滲流作用加強;由於有了水,水工建築物岩土設計計算變得復雜,運用工況多樣化;由於有了水,岩土工程勘察需採用綜合勘探方法,各類試驗項目繁多,地質參數的取值和地質評價結論需要綜合判斷確定。對於水利工程,由於勘察水平不高而導致相關工程地質問題未查明,其後果是嚴重的,要麼導致整個工程失敗(如潰壩、決堤、水庫無法蓄水);要麼工程建成後問題很多,影響正常運行;或者由於相關地質參數和評價結論過於保守而導致大量的投資浪費。

因此,水利岩土工程勘察是一項復雜而重要的專業性較強的地質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除了嚴格執行行業規程規范之外,地區性工作經驗亦很重要,尤其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階段或者勘探工作量不足的一些中、小型工程顯得尤為突出。

二、水利水電工程常見工程地質問題

根據深圳地區所處的地質背景和水文氣象條件,修建水利工程後常見的工程地質問題有:

1.區域構造穩定性

深圳地區地震基本烈度為Ⅶ度,區域構造穩定性相對較好,各工程研究對象主要指活動性斷裂對水工建築物長期運行的影響。以深圳斷裂帶為代表,重點關注水庫誘發地震、地應力集中、斷裂構造的年位移量等。

2.水庫庫區滲漏

蓄水水庫產生永久性的過量的滲漏,不僅影響水庫的效益,同時還會因滲漏引起其他一些不良後果。羅屋田水庫的岩溶滲漏是一典型例子,由於水庫滲漏嚴重,水庫始終無法正常蓄水。

3.庫岸穩定性

水庫蓄水後,庫岸自然地質環境發生急劇變化,岩土體飽水及強度降低,庫水漲落引起地下水位波動變化,波浪沖刷作用加劇變化等,使得原來處於平衡狀態的岸坡發生破壞,達到新的平衡,其破壞形式包括:崩塌、滑坡、塌岸等。庫岸失穩破壞的後果將直接危及濱岸地帶居民及建築物安全,淤塞庫區,高位能的快速崩滑體還可以造成巨大涌浪,危及大壩及壩下游安全。

4.水庫浸沒

水庫蓄水後,引起庫岸周圍一定范圍內地下水水位抬升(壅高),當壅高後的地下水位接近或引出地面時,將可能導致農田沼澤化、土地鹽鹼化、建築物地基飽和惡化等不良後果。深圳地區一般多為山區性水庫,庫容面積有限,水庫浸沒問題不嚴重。

5.壩區滲漏

壩區滲漏包括壩基滲漏和繞壩滲漏,分別產生於壩基和壩肩。壩基滲漏是現有水庫大壩普遍的地質現象,滲透量過大將影響水庫的效益,或者滲透水流作用危及壩體的安全。深圳地區常見的壩區滲漏方式有建基面滲漏(接觸面滲漏)、淺層風化岩滲漏、斷裂構造帶滲漏、沖洪積砂礫層滲漏和岩脈帶滲漏等。

6.壩基岩土體的壓縮變形與承載力

不同類型的壩對壩基壓縮變形與承載力要求不同,其共同點均要求建壩後不致產生過大的沉降變形和不均勻沉降變形,以免引起壩體開裂或剪切滑移而導致的破壞。對中低土石壩而言,深圳地區常見的高壓縮地層主要包括人工鬆散填土、軟黏土、淤泥和泥炭等。

7.壩基(肩)岩土體的抗滑穩定

對於土石壩而言,壩基如有抗剪強度低的軟弱地層(如軟黏土、淤泥、鬆散填土等),則壩基不僅存在沉降變形問題,亦有沿軟弱層滑動問題;對混凝土壩、砌石壩而言,根據滑動破壞面位置的不同,壩基岩體滑動分為表層滑動(通常指混凝土與岩石接觸面)、淺層滑動和深層滑動(軟弱結構面滑動);對於壩肩抗滑穩定主要體現陡地形狀況下的結構面滑動問題。

8.水工隧洞圍岩穩定與變形

地下隧洞開挖以後,洞壁圍岩由於失去了原有的岩體的支撐而向洞內松張變形,如果變形超過圍岩本身所承受的能力,圍岩將產生破壞。圍岩的變形破壞程度常取決於圍岩應力狀態、岩體結構及洞室斷面形狀等。竣工後的水工隧洞往往要承受內外水壓力的長期作用。深圳地區隧洞淺埋段較多,斷裂構造發育,岩性岩相多變,地下水位高,隧洞施工遇塌方、冒頂現象相對較多,施工後縱向與橫向裂縫也時有所見。

9.隧洞涌水

隧洞涌水問題包括隧洞段涌水量預測、掌子面突水、突泥預測和地面沉降預測等,因其影響因素多,各項參數准確取值較難,隧洞涌水預測大多帶有經驗性質。盡管如此,隧洞涌水仍是一項重要而復雜的水文地質工作內容。以往的工程實例表明,隧洞涌水預測不可靠,施工措施不到位,往往會導致嚴重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甚至一定范圍的社會安定問題。

10.天然建築材料

深圳地區水庫一般適合建當地材料壩,以土石壩最多,黏性土料和壩殼料用量也最為龐大。例如公明水庫大壩實際用量達1100×104m 3,勘察儲量為其2~3倍。既要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並盡量減少征地費用。又要尋找足夠儲量的、質量好的、開采方便的、運距近的料場,是水庫工程建設期突出的工程地質問題,也是一大前期勘察難點。

11.深基坑支護

深圳地區地下式泵站較多,大多涉及深基坑問題,有的基坑深達30~40 m,這些泵站一般建在地勢低窪處,軟土層和砂礫層較厚,地下水豐富,地下水位普遍較高,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基坑支護體系需要考慮隔水、淺層支護、深層支護、上下水工建築物平面布置及基坑內方便輸水隧洞施工等要素。

其他的一些工程地質問題,如隧洞施工岩爆問題,放射性污染問題,閘、壩建築物的抗沖刷問題等等,因一般不常見這里不單獨列出。

三、水庫庫區岩土工程勘察評價工作經驗

限於自然條件,深圳地區擬建和已建水庫規模有限,絕大部分為中、小型水庫,壩高15~50m,水庫周邊區域以花崗岩類和砂頁岩類為主,地形地貌多為低丘陵和台地,植被覆蓋良好,岩體風化一般較深厚,斷裂構造較發育,物理地質現象不發育,工程地質條件一般屬於中等復雜。

水庫庫區岩土工程勘察與評價工作一般應注意:

1.勘察工作

勘察工作應以水文地質、測繪、調查訪問、資料收集為主,勘探工作為輔。注意研究地形地貌特點,河床變遷歷史,泉水露頭情況,區域性自然邊坡和人工邊坡失穩現象,周邊水庫群常見的水庫地質問題等。當基岩露頭較好時,重點調查斷層和裂隙發育特點;當基岩露頭不好時,重點調查風化土和覆蓋層的工程特性與分布狀況。

2.勘察方法

針對水庫滲漏問題,首先根據水文地質成果確定可能的滲漏形式,然後根據不同的滲漏形式採用適當的勘察方法。單薄分水嶺滲漏一般較為常見,分水嶺岸坡一般分布有一定厚度的殘坡積土和全風化土,勘察工作以調查上部土層作為天然防滲鋪蓋的厚度、平面范圍和滲透特性為重點,均衡布置淺鑽孔或探坑,並進行注水和試坑滲水試驗。對於下部基岩的滲透特徵,需選擇代表性位置布置勘探剖面,各勘探點進行分段壓水、注水、抽水(提水)試驗。對於斷層或裂隙密集帶滲漏問題,可先布置物探工作,再布置鑽探與現場試驗工作。此外有些水庫發現也有風化岩中岩脈帶滲漏問題,在花崗岩類地區應重視。從目前已建水庫的運行情況來看,大多數水庫滲漏問題並不嚴重,未超過水庫設計滲漏量,這與深圳地區岩土層的弱透水性有關,也與庫水深度較淺、斷裂構造的密閉性較好等有關。但應注意的幾點是:

1)庫外未見有滲水溢出點並不代表水庫沒有滲漏,從有些水庫常年觀測資料來看,仍有相當一部分滲流量是通過潛流作用形成的。

2)強風化岩全段、弱風化岩上段部分試驗段滲透系數較大,鑽孔鑽進中常有涌水或失水現象,但大部分試驗段滲透系數為弱透水,將這兩層視為相對隔水層或相對透水層時應慎重,需根據滲透系數大值的平面位置、埋深、上部地層滲透性、地下水的徑流排泄方式以及水庫防滲級別等綜合確定。

3)峽谷區和台地區水庫滲漏評價方法有區別。

4)水庫滲漏除了定性評價外,還要盡量進行定量計算評價。

5)在可能滲漏部位布置水文地質長期觀測孔,可有效判斷水庫滲漏情況。

6)龍崗岩溶地區水庫滲漏問題很復雜,評價結論需特別慎重。

3.邊坡勘察

深圳地區庫岸坡度一般較平緩,庫岸穩定問題常表現為淺層滑坡或滑塌,主要產生於殘坡積層中,方量有限,一般為數十立方米至數百立方米,對水庫運行安全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但有些供水水庫在某些時段可能取水量很大,存在庫水位驟降的情況,應注意大面積淺層邊坡穩定問題。另外在深圳東部沿海地區所建水庫存在高陡岩質邊坡問題。邊坡勘察工作仍以地質測繪為主,在初步確定有問題的地段才布置勘探工作量。邊坡勘察與評價應注意的事項:

1)定性與定量評價互為補充,且有側重點,對於小規模的對水庫安全影響不大的邊坡問題應以定性評價為主,反之,則以定量評價為主。

2)砂頁岩地區常有淺層滑塌現象,坡積層偏厚,顆粒組成多為粗粒,易降水入滲和導水,也易浸水軟化,岸坡較陡時常有邊坡穩定問題。

3)計算邊坡穩定性,應有正常運行、庫水位驟降、地震作用等多個工況的組合計算。

4)對於環庫公路的邊坡問題,因其位於庫水位以上,一般按公路勘察設計規范進行評價,但應注意高位能的不穩定體坍塌,可能產生大的涌浪問題。

5)對於庫盆內開采建壩材料的水庫,需有合理的開挖斷面和坡度。

4.地下水勘察

現有水庫正常蓄水位水邊線周邊大多為斜坡地形,庫內無農田,少居民,少建築物,鑒於廣東地區的氣候條件,一般不存在浸沒現象。對於庫外水位雍高引起的浸沒問題,主要根據水庫防滲條件,可能浸沒區的水文地質條件和危害性質進行評估。地質勘察工作應重點置於庫水沿單薄分水嶺和斷裂構造帶徑流排泄方式和滲流量評價,注意可能浸沒區地形地貌特徵和地下水位,是否有較低的排水條件差的窪地地形,必要時布置勘探剖面,並進行地下水雍高值和地下水臨界深度的試驗和計算。

5.判定標志

水庫誘發地震的形成機理十分復雜,目前的判定方法往往根據工程實例進行類比,一般採用的判定標志有:

1)壩高大於100m,庫容大於10×108m3

2)庫壩區存在構造斷裂帶,活動斷裂呈張(扭)性或張(壓)扭性。

3)庫壩區為中、新生代斷陷盆地或其邊緣升降明顯。

4)深部存在重力梯度異常或磁異常。

5)岩體深部張裂隙發育,透水性強。

6)庫壩區有溫泉。

7)庫壩區歷史上曾有地震發生。

深圳地區沒有修建高壩大庫的條件,區域地質地震條件表明,一般產生破壞性地震(M s>4.7級)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產生小震的可能。已有工程實例顯示,有些中低壩水庫也會產生誘發地震,因此一般對大、中型水庫的誘發地震問題亦要進行評價。工作方法以搜集分析區域地質地震資料為主,適當布置一些專門性勘探工作(常採用地球物理勘探和深鑽孔),必要時需委託地震研究單位在進行地震危險性評估的同時,對水庫誘發地震問題進行專門論證。

四、堤壩勘察方法、經驗與工程地質條件評價

深圳地區堤壩類型大多為土石壩,有少量混凝土壩和堆石壩。不論哪種壩型,壩體、壩基均存在穩定、變形、滲流三大問題。其中土石壩出現問題的最多,一般以壩體或壩基滲漏與不均勻沉降最為常見,個別堤壩也曾產生壩後坡嚴重滑坡,而滲透穩定問題多見於水閘。

因大壩產生破壞性質是災難性的,因此水庫工程勘察的重點在於壩址,前期勘察工作標准要求高,歷時長。限於篇幅,這里僅介紹新建壩壩址的一些勘察方法與經驗。

1)對於壩址區(含附屬建築物)勘察方法,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GB50287-1999)和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SL55-2005)各章節有明確規定,內容涵蓋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技施設計各個階段,包括不同壩型、不同壩基以及不同建築物。總體來講,水利行業勘察規范比較簡明寬泛,具體實施過程中需要地質人員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根據場地地質條件,靈活掌握規范精神,既要達到「查明」的精度,又不浪費勘探工作量,也不能死搬硬套規范。

2)在工作開展之前,需要編制勘察工作大綱,內容盡量詳盡,必要時還可編制單項作業指導書。勘察工作大綱首先應根據前期勘察成果確定該工程可能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質問題,或應重點查明的地質要素,然後圍繞這些工程地質問題或地質要素布置適用的勘探工作,確定勘探工作的重點、要點、難點。

3)工作當中需根據實際地質條件變化,及時調整計劃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布置,這就要求地質人員隨工程進度及時跟進分析,以免野外作業結束後才發現問題,導致關鍵地質問題未查明,需要進行補充勘察。

4)壩址常用的勘探方法有鑽探、物探、坑探、現場試驗和室內試驗,其中關於岩土滲透試驗的方法種類較多,精確度不一,如何較准確地確定各地層滲透系數並劃分相對隔水層、相對透水層是技術人員的一大難點,這些參數的可靠性關繫到工程安全,亦關繫到大量的工程投資。例如公明水庫壩基防滲工程,設與不設混凝土防滲牆相差工程投資達1.5億元人民幣。弱、微風化岩一般進行壓水試驗,按壓水試驗規范操作即可。強風化岩一般難於進行壓水試驗,深圳地區的經驗是:當地下水較高時,選擇抽水試驗或提水試驗;當地下水位較低時選擇注水試驗,並注意鑽進中回水量的變化;當需要初步確定灌漿效果時,應設法進行壓水試驗,可將栓塞置於先期預設的混凝土孔壁即可,但成本較高。強透水的砂礫石層常用抽水試驗。對於中-弱透水的殘坡積土層、全風化岩(土),常根據注水、提水、試坑滲水、室內滲透試驗成果綜合確定滲透系數值,前3種方法的計算公式為近似性質,測值有一定誤差,但可反映整個試驗段的透水性,室內試驗測值雖較准確,但反映某一點的滲透性,代表性具局限性。

5)評價地基的工程地質條件,除了有足夠數量的試驗數據支持外,尚需根據地區經驗,岩心鑒別、地質測繪成果綜合給出定性評價結論和定量地質參數。例如,對於花崗岩殘積土或全風化岩(土),室內試驗往往顯示其為高壓縮性土,對於土石壩需要進行大面積的壩基處理,而根據工程經驗,該類土一般為黏土質砂礫,屬中壓縮性土,可不進行處理。再如,如何看待總體弱透水性地層中滲透試驗滲透系數大值(i×10-4cm/s或i×10-3cm/s)問題,是關繫到劃分為相對透水層還是相對隔水層的大問題,僅憑試驗數據是難以給出准確結論的,需要根據其上、下地層的滲透特徵與分布情況,以及蓄水後地下水的滲透形式等因素綜合判定。

五、天然建築材料勘察方法與評價

深圳乃至華南地區土石壩建築材料大多採用風化岩料,主要利用殘積土、全風化岩和強風化岩,其中前二者一般作為黏性土料,後者作為壩殼料使用。工程實踐表明,風化料易於壓實,具有較高的壓實度、抗剪強度和較低的滲透性,非常適合於修建中低壩。但風化料也有其缺點,由於岩性相變、地形起伏和地質構造等原因,風化料往往顆粒組成不均一,含水率等物理力學性質差異較大,壓實控制指標選擇較難,針對風化料的這些特點,前期勘察階段應注意:

1)勘察方法宜選擇鑽孔、探坑(井)、洛陽鏟,勘探密度除執行規程規范要求的以外,應切實結合地形地貌特徵布置勘探點,坡頂、斜坡、坡腳和台地均應有足夠的勘探點控制。選擇每個微地貌代表性位置連續取原狀樣,主要測其含水率和粘粒含量等基本物理指標。選擇每個微地貌代表性位置取擊實樣(結合未來立面開採的深度)進行擊實和擊實後試驗,每個勘探點均應測靜止地下水位。

2)室內試驗類別應齊全,勿漏項。原狀樣主要測含水率、天然密度、土粒密度、塑液限、顆粒分析(至小於0.005mm);擊實樣主要測最大幹密度、最優含水率、水溶鹽含量、倍半氧化物含量、有機質含量、pH值、自由膨脹率和燒失量等;擊實後試驗控制壓實度為0.96~0.98(與工程等級有關),試驗項目有滲透系數(水平和垂直)、剪切試驗(飽和與非飽和)、壓縮固結試驗(飽和與非飽和),剪切試驗具體類別應根據設計計算工況具體確定,一般應進行三軸剪切試驗,直剪試驗可作為參考,新建壩應測不固結不排水剪、固結不排水剪、固結排水剪,同時測孔隙水壓力系數。

3)根據風化料原岩變化情況和試驗成果進行料場分區,主要依據顆分、塑性指數與壓實特徵進行劃分。不同類型的風化料如果不分區,往往難以確定土壩控制指標,難以選擇碾壓設備和碾壓參數,並使大壩處於不安全狀態或滲漏量過大。

4)風化料地質參數應在充分統計分析的基礎上慎重選擇,對其質量評價根據大壩不同填築部位的具體要求區別對待,一般分均質壩土料、防滲體土料和壩殼料3種類型。具體分析的項目有:含水率變化規律分析、粘粒含量變化規律分析、擊實曲線特徵分析(寬或窄級配)、滲透系數特徵分析和剪切試驗成果分析(不同類型剪切試驗成果對比分析)等。針對料源的特徵,提出建議開採的季節、開采設備、開采方式和碾壓試驗與上壩填築的一些注意事項。根據已建水庫的勘察資料,深圳地區上壩風化料原岩大部分為花崗岩和砂頁岩,風化料的主要工程特性指標較好,但pH值往往偏低,倍半氧化物含量不能滿足規程要求,經分析認為,對於深圳地區中低壩而言,這兩個指標對工程影響不大,上壩料質量評價可不作為控制性指標。鑒於水庫大壩的重要性,風化料室內擊實和擊實後試驗宜選擇兩家以上試驗單位進行平行試驗。

5)料場儲量計算應採用平均厚度法、平行斷面法和三角形法,選擇一種方法計算,取另一種方法校核。

六、水工隧洞勘察方法、經驗與工程地質條件評價

1.前期勘察工作布置方法和原則

水工隧洞常用的勘察方法有衛星遙感、地質測繪、物探、鑽探、水文地質試驗、原位測試和室內試驗等方法相互印證的綜合勘探方法,勘察工作主要布置於淺埋段、過溝段、斷層位置、岩層分界位置及洞口位置,具體做法為:

1)洞口位置布置縱向勘探剖面,重要洞口還布置橫向勘探剖面。

2)埋深小於50 m洞段大體等間距布置勘探鑽孔,兼顧溝谷負地形位置、正地形丘頂位置、斷層位置、岩性界線位置、隧洞拐彎和交叉位置。

3)埋深大於50 m洞段有選擇性布置勘探點,主要布置於深切溝谷、斷裂構造、岩性分界和其他用途段:埋深大於100 m鑽孔,當下部岩心完整段較長時可不要求鑽孔打到洞身,這種鑽孔常見於花崗岩地區。一般隧洞埋深大於100 m地段重型勘探工作量布置很少。

4)斷裂構造位置、溝谷地段、傍山地段宜布置地震法和電法物探,一些重要鑽孔進行聲波測井,這些工作可大體給出不同深度、不同地貌單元各種波速值和物性參數,利於圍岩分類和地質參數的提出。

5)水文地質工作方面,關注水位變化和鑽進用水量變化,有選擇地在富水孔段進行抽水(提水)試驗,大部分鑽孔在洞身附近進行壓水(注水)試驗。

6)重視輕型勘探工作,包括地質測繪、槽探等;重視收集資料和研究已有資料,特別關注區域地貌發展史和第四紀地質。這些工作花錢不多,但往往可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對跨城市區域隧洞,因原始地貌已遭破壞,應特別注意收集舊的地形圖和地貌圖。

7)其他方面,如地應力水平和放射性測試等,可先初判,根據初判結果確定是否進行野外測試工作。按《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GB50287-99)和《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SL55-93)靈活運用。

8)對於長距離引調水工程,因其穿越地貌類型多,勘察工期緊,野外施工困難,不同的業主對勘察的工作的重視程度不一,有些業主對前期勘察工作經費投入不足,針對這些特點,在規范中應強調前期勘察工作抓關鍵地質問題,不要求每個工程段都達到查明精度。現在許多隧洞採用新奧法施工,邊掘進施工邊設計支護形式,充分利用圍岩拱的作用,施工單位也多採用單價合同,但其前期條件是對關鍵性地質問題要查明,如大斷層、地應力總體狀態、放射性、膨脹岩、易溶岩、鬆散體、軟弱岩、喀斯特化岩層等,此外施工過程中要有選擇地進行超前預報。

2.關於圍岩類別劃分與評價

對於圍岩類別的劃分,不同部門不同規范有不同的劃分方法,根據深圳地區工程經驗,提出如下建議:

1)對於預測可研究勘察階段或勘探資料不足的隧洞,應主要採用《工程岩體分級標准》(GB50218-1998),因該規范劃分的方法既有定量指標,亦有定性指標,易於操作。

2)對於可研究-初設勘察階段,各種勘察資料比較豐富,可分別採用《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規范》(GB50287-1999)、《工程岩體分級標准》(GB50218-1998)、地質力學分類法(RMR法)、Q系統分類法進行分類,綜合判定圍岩類別;所依據的地質要素不同,所以分類結果有差別。對於涉外工程,岩體分類最好用後兩種方法;對於國內工程,採用前兩種方法較好,對於土洞,按《土工試驗規程》(SL237-1999)分類法。

3)對於施工地質階段,圍岩劃分最適宜用《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規范》(GB50287-1999),此階段地下水狀態、結構面狀態、主要結構面產狀均比較清楚,岩體強度和完整性狀態可取樣試驗和波速測試進行確定,工作性質較簡便。

4)目前的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規范圍岩分類採用五級制,這樣的分法在圍岩狀態較差時,不利於支護形式的確定。例如,同為V類圍岩,有些自穩時間較長,有些自穩時間很短,有些用普通鋼拱架支護,有些要用加強的鋼拱架支護,甚至還有其他的加強措施。因此,建議在Ⅲ類、Ⅳ類和V類圍岩中增加細分的內容,可定根據工程需要具體確定,初擬各類圍岩分兩級,分別為Ⅲ-1、Ⅲ-2、Ⅳ-1、Ⅳ-2、V小V -2。深圳地區中小型水工隧洞圍岩類別與主要物理力學參數見表2-3-40。

表2-3-40 中小型隧洞(直徑<5m)圍岩主要物理力學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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