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地質工程 » 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

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

發布時間: 2021-01-24 13:52:24

1. 中國地質學會的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本學會名稱為中國地質學會,英文譯名為「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縮寫為gsc。第二條 中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由中國地質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發展我國地質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本會代表中國地質學界參加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及其下屬學術組織。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團結廣大地質科技工作者遵守憲法,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指導下開展活動;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積極倡導獻身、求實、創新、協作的精神和優良學風;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推廣,促進地質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地質科學技術與經濟相結合,促進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為我國地質事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以及掛靠單位國土資源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庄大街26號(中國地質科學院內),郵政編碼:100037。第二章 業務范圍第六條 本會圍繞我國地質科學技術與相關領域開展以下業務活動:一、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加強同國內外地質科技團體和地質學家的聯系;二、組織和承擔地質科學技術研究工作;三、編輯、出版、發行本會主辦的地質科技期刊;四、向社會普及地質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方法和科學思想;五、開展繼續教育,組織和承辦各類技術培訓或技術研討班、研討會等,推廣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六、受掛靠單位國土資源部委託,負責中國注冊地質師的資格認證的相關日常管理工作等;七、開展地質科技咨詢服務和地質科技開發工作;接受委託,對國家地質科技發展戰略、政策和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技咨詢;開展地質科技項目論證、成果鑒定和獎勵評審、文獻和標準的編審、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評定等;八、發現和舉薦地質科技人才,表彰、獎勵在地質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科技工作者;九、向黨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地質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十、承擔上級單位交辦的相關事宜和開展為會員服務的其他活動。第三章 會員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兩部分。第八條 個人會員包括:榮譽會員、會員、學生會員、通訊會員和外籍會員。一、入會條件凡承認本會章程,並符合下列不同類型會員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入會申請,按審批程序批准後,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會員。(一)會員1、獲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地質科技人員;2、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或具有相當技術職務的地質科技人員;3、從事科技、教育、生產等地質科技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並熱心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具有一定業務管理水平的管理人員。(二)學生會員1、高等院校地質類專業本科二年級及以上;2、在校碩、博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生)。(三)榮譽會員凡年齡在70周歲及以上,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可授予本會榮譽會員。1、為地質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2、為地質學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四)通訊會員現居住在港、澳、台地區或旅居國外並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學術成就的中國籍地質科技工作者。(五)外籍會員在地質專業領域有較高造詣,並熱心參與和協助組織本學科學術交流的外籍專家、學者。二、入會程序(一)會員、學生會員,本人應向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由所在省級地質學會審批後報中國地質學會備案,頒發中國地質學會會員證。(二)榮譽會員,經本人同意,由學會分支機構、省級學會、常務理事單位提名,常務理事會批准,可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榮譽會員。(三)通訊會員、外籍會員,由本會會員兩人書面推薦、本人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後頒發中國地質學會會員證。外籍會員報中國科協備案。三、權利和義務:(一)權利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國際、國內學術交流、考察、培訓等活動,並享有優惠的會議注冊費;3、免費或優惠獲得本會相關資料和主辦的出版物;4、享有申請本會有關獎勵或推薦有關獎勵資格的權利;5、享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二)義務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3、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4、按規定繳納個人會員會費。四、會員資格及會籍管理(一)本會榮譽會員、通訊會員、外籍會員的會籍由本會直接管理;本會普通會員、學生會員由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管理。(二)會員調離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時,應及時到原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辦理會籍轉移手續;(三)會員應自覺繳納會員會費,在會員資格有效期滿六個月後仍未能及時繳納會費的將自動取消其會員資格;(四)會員被剝奪政治權利者,自動取消其會員資格;(五)會員退會或被取消會員資格後要求重新入會的,按原審批程序重新進行審批。第九條 單位會員一、入會條件凡承認中國地質學會章程,與本會行業領域有關,願意參加和支持本會組織的學術交流、科學普及、技術咨詢、人才舉薦、教育培訓等有關活動的,並具有一定科技隊伍和一定比例的本會會員,從事科研、教學、生產、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教學機構、社會團體。二、入會程序向本會提出書面入會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團體會員申請表」,經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三、權利和義務(一)權利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理事會換屆選舉時,擁有理事候選人的提名權;(新增)3、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國內外學術交流與科學考察、科技咨詢、科技培訓等;4、擁有申請本會有關獎項、獎勵的資格;5、優先和優惠訂閱本會主辦的學術期刊或有關資料;免費獲得本會內部刊物;6、免費在學會網站和內部刊物上刊登團體會員單位的人才、科研、教學、生產等成果有關信息;7、擁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8、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二)義務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2、及時向本會提供相關學術動態,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及科學普及活動;3、按規定繳納團體會員會費;四、會員資格和會籍管理(一)團體會員單位會籍由本會統一管理;(二)不能按期繳納會費的團體會員單位將取消本會團體會員單位資格,取消會員資格後需重新入會的,需按原審批程序進行重新審批。第十條 會員會費的管理與使用一、本會各類會員會費應按財務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專款專用;二、收取會費需向繳費人開具由財政部門監制、民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團體會費收據」;三、個人會員會費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負責收繳與管理使用;團體會員單位會費和學會理事會費、通訊會員和外籍會員會費由本會負責收繳及管理使用;四、會員會費主要用於為會員服務性支出和補貼本會工作支出;五、本會按年度會費繳納標准收取會費,可一次性繳納五年會費,也可按年度繳納;六、會費繳納和使用情況每年向常務理事會報告,並接受會員監督。第十一條 團體會員單位應設立1-2名聯系人,負責本單位的會員發展申報、團體會費繳納及日常事務管理;第十二條 本會遵循中國科協制定的會員統一編碼規則,對個人會員進行統一編碼;第十三條 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個人和單位,不得參與本會各項獎項的評選、不得擔任本會理事。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第四章 領導機構和負責人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一、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一)制訂、修改本會章程;(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四)制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五)決定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宜。二、會員代表的產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按規定分配的名額,由會員單位民主選舉產生,部分代表可由團體會員單位推舉產生,理事會現任理事和新擬任理事候選人為當然代表。三、工作程序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應由常務理事會議決定後,報中國科協批准,但提前或延期召開一般不得超過一年。第十六條 理事會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一、理事選舉程序和條件(一)程序理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各專業委員會、研究分會、工作委員會,各團體會員有關部門及單位按規定分配名額推薦候選人,經上屆常務理事會議審議後,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提出理事候選人名單,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理事。(二)條件理事人選年齡應在70周歲以下,且在本行業領域有一定學術造詣、學風正派的專家、學者;在產學研第一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熱心學會工作並具有一定業務管理水平的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企事業管理人員,理事可以連選連任,但不能超過兩屆,隔屆可再任。二、理事會行使的職權(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四)制定本會發展規劃;
(五)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
(六)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七)決定會員的入會和除名;
(八)決定副秘書長和各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九)向國家推薦重大學術成果和優秀人才;決定本會表彰和獎勵事項;
(十)審定內部管理制度、籌集學會活動經費;
(十一)審議、決定本會其他重要工作。
三、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通訊方式舉行。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理事的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會,可委託代表參加,並有委託投票權。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第一、四至十條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一、由理事會提出常務理事候選人名單(常務理事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3),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法,選舉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常務理事若干名、秘書長一名組成常務理事會;理事長可委託一位副理事長擔任常務副理事長。
二、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通訊方式舉行。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學會負責人
一、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權威性;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任職時年齡一般不超過62周歲且為專職;
(四)熱心學會工作,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學會換屆後一般不增補或變更秘書長以上負責人,確需增補或更換的,需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議,向中國科協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按學會章程規定進行選舉,並到民政部辦理備案等相關手續。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對任期內業績突出的秘書長,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可再延長一屆任期。
四、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特殊情況下,經理事長委託、理事會同意,報中國科協審查並民政部批准,可由秘書長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五、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理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權,可委託常務副理事長代行職權。
六、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監督、檢查各機構開展工作情況;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九條 名譽理事
名譽理事只授予對本會工作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士,且已退離本會工作崗位,經理事長提議,常務理事會審批,方可授予。
一、條件
名譽理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授予:
(一)曾任本會常務理事、年齡60周歲及以上並已退離工作崗位;
(二)曾連任兩屆本會常務理事;
(三)曾連任三屆副秘書長且曾任本會理事。
二、名譽理事除享有會員的權利外,還具有以下權利:
1、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國際、國內學術交流、考察、培訓等活動,並享有低於其他會員的會議注冊費;
2、免費獲得本會相關資料和主辦的出版物;
第五章 辦事機構
第二十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處理日常事務。辦事機構是在本會常務理事會領導下,日常工作由秘書長具體負責的常設專職業務機構。
辦事機構設在中國地質科學院,工作人員由中國地質科學院派出。
第二十一條 本會由常務理事會聘任的專職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會可對社會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員實行流動的動態人事管理,建立流動人員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其人事檔案、社會保險、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等委託北京(或部委)有資質的中介公司代為管理。
第二十三條 本會對社會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按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根據學科專業的發展及業務活動的需要,設置若干分支機構(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研究分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分支機構是理事會領導下的非法人學術工作機構,承擔組織本專業學術交流、科學普及、咨詢服務、人才舉薦、培訓及專業研究等方面的任務。
第二十五條 分支機構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數人、秘書長一人和委員若幹人。主任委員和成員由有關方面協商、推薦,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聘任。
第二十六條 分支機構應按學會章程規定每五年換屆一次,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得超過兩屆。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上幹部兼任學會分支機構主任委員的,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批。
第二十七條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注銷,需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同意,報中國科協審查並民政部批准。
第七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國內外個人、團體和單位的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撥款;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 本會開展表彰獎勵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會合法收入享有法人財產所有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
本會財產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第三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第三十五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需依法接受民政部和中國科協認可的審計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建議,報國土資源部審查同意後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審查批准。
第三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需在中國科協和國土資源部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會在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國科協、民政部和國土資源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在通過後15日內報中國科協審查,經同意,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於2011年11月1日經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2. 收到賀信目錄

黨和國家領導人

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

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

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

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陳至立

國內機構

教育部

國土資源部

中國工程院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中國科學院人事教育局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黃金指揮部

中國地質調查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東北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浙江大學

石家莊經濟學院

北京服裝學院

東北師范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中國戲劇學院

河海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

首都師范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東南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同濟大學

北京聯合大學

西南科技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北京物資學院

國際關系學院

武漢理工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建築工程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

北京外國語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江南大學

復旦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哈爾濱工業大學

北京農學院

廈門大學

中國科學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華東師范大學

華北林業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中國地質科學院地球物理化學勘查研究所

北京信息科技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山大學

西南石油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中央美術學院

太原理工大學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長江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外交學院

中南大學

中國地質學會

大連理工大學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中國政法大學

蘭州大學

西安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山東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武漢科技大學

石河子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首都醫科大學

山東科技大學

香港校友分會

天津校友會

廣西校友會

江西校友會

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

西南交通大學

東華大學

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安徽建鑫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南京大學

中國教育報刊社

內蒙古校友會

湖北校友分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西南財經大學

美南校友會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河南石油勘探局/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

中國地質調查局水文地質環境地質調查中心

中國地質圖書館

川渝校友分會

武漢大學

成都理工大學

福建校友會

北京大學

甘肅省白銀市人民政府

北京協和醫學院

吉林大學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黃金地質研究所

中共德陽市委、德陽市人民政府

黑龍江校友會

北京青年政治學院

陝西省地質調查院

北京林業大學

遼寧校友會

中國石化校友分會

中央民族大學

北方工業大學

同濟大學海洋與地球科學學院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中國大洋協會

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

青海省國土資源廳

西北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中國石油冀東油田公司

深圳珠寶校友會

西藏校友分會

深圳校友會

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

清華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山大學地球科學系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北京印刷學院

中央財經大學

東華理工大學

甘肅校友分會

境外機構

納米比亞大學

紐西蘭奧克蘭大學

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

美國佛羅里達州立大學

美國德克薩斯農工大學

美國邁阿密大學

美國南達科達礦業大學

美國密蘇里理工大學

香港大學

韓國忠南大學

英國斯旺西大學

英國愛丁堡大學

英國杜倫大學

莫斯科國立大學

莫斯科石油天然氣大學

德國弗萊貝格工業大學

美國內華達大學

國際數學地質學會

加拿大滑鐵盧大學

3. 中國地質大學 礦產資源經濟學研究生好考嗎

好考不好考,拿什麼來做參考。。。你准備充分實力夠當然好考!當然我相信對於你來說會好考,畢竟明年沒有所謂的公費,競爭應該是會不那麼激烈。

4. 我國礦區生態恢復重大問題的思考

此文原載《中國礦業》2007年第16卷12期

摘要 本文指出了我國礦山生態恢復積累的眾多問題,測算出環境恢復需要的巨額投入;在分析現行法律法規的缺陷及多部門分別做出礦山生態恢復規劃的情況下,提出了化解上述問題的建議。

關鍵詞 礦區生態恢復;規劃;資金投入

生態環境是經濟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基礎,生態恢復是實地改造一個地點,竭力仿效生態系統的結構、功能、多樣性和動態,建成一個確定的、本土的、歷史的生態系統的過程。生態恢復與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惠及子孫的偉大事業和宏偉工程,是保證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需要。在經歷了新中國成立前各時代的礦產開發以及解放後50多年的大規模礦業生產之後,我國的礦山生態環境漸成積重難返之勢。對此,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各級政府十分重視礦山生態恢復問題,2005年,國務院在《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中提出了「要完善生態補償政策,盡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戰略方針;2006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了「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佔用制度和礦山環境恢復補償機制」的任務,同年4月,國土資源部進一步提出了「加快礦山環境恢復和治理,加大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力度」的工作部署。生態恢復問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幾代人不懈的努力才能完成,而且要限制新的環境破壞。下面就當前礦山生態環境恢復問題談幾點看法,以期引起各界關注。

1 長期生態損失積累與治理資金投入有限問題

據初步統計,截至2005年底,全國因采礦形成的采空區面積約134.9萬公頃;采礦活動佔用或破壞的土地面積約238.3萬公頃;采礦活動每年產生的廢水、廢液數量約61.9億噸,年排放量約48.6億噸;采礦活動每年產生的尾礦或固體廢棄物量約17.6億噸,年排放量約15.3億噸。尾礦或固體廢棄物的累計積存量約221.8億噸;礦山廢水排放造成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加劇了礦區工農業生產用水和人畜飲水的緊張矛盾;而尾礦、固體廢棄物的堆放,不僅佔用了大量土地,損壞地表,而且還會造成水土環境的嚴重污染。此外,地下水均衡系統因礦產資源的開采破壞,導致區域性的地下水位下降。在某些地方地下水下降數十米甚至上百米,形成了大面積疏干漏斗,造成泉水乾枯、水資源枯竭以及污水入滲等,破壞了礦區的生態平衡。例如,山西省因採煤造成18個縣26萬人吃水困難,30多萬畝水田變成旱地,井泉減少達3000餘處。

據世界銀行資料,發展中國家要徹底改善本國的礦山環境狀況,需要拿出佔GDP的2%~3%資金用於環境保護,2005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82321億元,照此推算,徹底改善我國礦山環境現狀的投入需要3600億~5400億元。顯然,我國不可能短期內拿出大量的財政資金用於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生態的恢復。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統計,2001年~2005年,共達礦山環境治理項目456個,累計投資17億多元,2006年中央財政投入礦山環境治理項目資金10.6億元,共安排項目341個,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和10多家中央企業的各類礦山,涵蓋40多個礦種,治理速度和投入力度明顯加大。以2006年為例,中央財政和地方配套投入資金29.6億元,恢復治理礦山環境面積44841公頃,平均投資強度為6.6萬元/公頃,全部治理采空區面積和采礦活動佔用或破壞的土地面積約373.2萬公頃,需要投入2463億元,如果考慮到目前治理的一般是較容易的礦山,剩下的會更加難以治理,投入會更多。這里還沒有考慮到因采礦導致的其他三廢危害的整治。

由上述分析測算可以看出,我國礦山生態恢復問題很是嚴重,治理需要的投入是巨大的,如果按照目前的國土資源部的投資速度,完成全國的礦山生態恢復工作將延續200年以上。

2 權威性法規缺位與現行制度不完善問題

我國有關生態恢復、環境保護的第一個綜合性的行政法規是1973年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批準的《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在全球生態退化日趨嚴重,生態恢復的呼聲越來越高的背景下,我國還陸續簽署了一系列與生態保護與恢復有關的國際公約,如《關於特別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濕地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防治荒漠化公約》等。關於礦山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包括《礦產資源法》、《土地復墾規定》和《地質環境管理辦法》,綜觀我國所有生態保護法律法規,不難發現,這些生態保護立法仍存在不少缺陷,與我國目前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缺乏綜合性的自然資源保護法律。受自然規律支配,資源開發利用具有整體性綜合性的特徵,這必然要求有綜合性的資源保護法對其加以調整。憲法中雖有多個條文規定了自然資源保護,但過於原則、空洞;《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在體例上將自然資源保護規定為環境保護的兩大內容之一,但並沒有明確規定自然資源保護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監督管理機制,再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並非憲法所規定意義上的「基本法律」,所以無法適用資源綜合性保護的要求;而已頒布的各種資源法則強調了各種具體資源的開發和保護,缺乏對資源整體性和綜合性開發和保護的法律呵護。

(2)各部資源法之間缺乏整體配合,部門利益沖突嚴重。我國現行立法體制實際上受行政體制的制約,各部資源法是由相應的資源管理行政部門負責起草,負責起草的部門往往不能從全局考慮,而是較多地考慮本部門、本系統的利益,從各自的角度管理、保護和開發相關資源,各部自然資源法非但未形成協調統一的保護和合理開發資源的規范體系,相反卻成為擴展部門權力,維護部門利益的工具。

(3)存在立法漏洞。盡管我國現行法律基本涵蓋了整個自然資源保護領域,但在生態恢復仍然存在著無法可依的狀況。如生態效益的補償、生態恢復的法律保障,現行法律均沒有做出規定,依然存在空白。

令人欣喜的是,近年來,我國關於礦區生態恢復方面的立法或規劃制定方面的有了較大進展。2006年8月24日召開「生態補償機制國際研討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葉如棠在會議上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起草的自然保護區域法,擬把生態補償問題作為重要的法律制度肯定下來。他還建議,在生態補償機制相關法律、法規正式出台之前,中央政府可以先行出台一些指導性文件,來指導地方的生態補償實踐。

國土資源部大力推動礦山生態恢復保證金制度的建設,早在2001年,浙江省政府出台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備用金收取管理辦法》,初步建立了「誰開發、誰治理」、「誰治理、誰得益」的多元化投入機制。近年以來,河北省、福建省等國土資源廳,聯合省財政廳、省環保局先後制定並出台了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管理辦法,規定凡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采礦權人必須編制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與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協議書,並繳納保證金。

2006年,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總局制定出台了《關於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財建〔2006〕215號),要求礦山企業按銷售收入分年預提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保證金按「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項專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國家林業局繼2007年2月國務院第133次常委會決定在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後,提出了開展全國礦區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工程規劃意見和建議,並決定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國礦區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工程規劃。2007年9月11日,國家環保總局為推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公布了《關於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由上可以看出,我國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工作已經如火如荼的開展起來,這更需要相關綜合性法律的出台予以指導。首先,加強生態保護立法,為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提供法律依據,這是建立和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根本保證。另一方面,為了確保能長期、穩定地通過政府間的財政轉移支付,來加強對貧困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的支持,也需要法律給予明確規定。其次,需要制定專項自然生態保護法,對自然資源開發與管理、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生態環境投入與補償的方針、政策、制度和措施進行統一的規定和協調,以保障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很好地建立。再次,需要通過立法確立生態環境稅的統一徵收、管理制度,規范使用范圍。

3 管理職責劃分與規劃實施問題

國外礦山生態恢復、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可以歸並為三類體制模式:即環境部門主導型;環境、礦業及其他部門分工協作型和礦業部門主導型。第一種類型是指環境管理部門在礦山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與管理計劃、礦山環境恢復計劃、監督與強制執行各個階段發揮主要作用,迦納、菲律賓、印度、巴西、馬來西亞等國大致屬於此種類型。環境、礦業及其他部門分工協作型是指環境管理部門、礦業主管部門、土地管理及規劃部門在礦山環境管理流程中實行分工管理,如加拿大、澳大利亞、巴布亞紐幾內亞和泰國等國家。例如: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礦山環境管理中,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均由該省環境部負責,對於金屬礦山環境影響監測是由加拿大聯邦政府環境部下屬的環境影響監測辦公室會同各省環境部共同完成,而礦山恢復則由礦業管理部門「北方發展礦業部」負責。第三種類型是礦業主管部門在礦山環境管理的主要環節發揮重要作用,如印度尼西亞、美國科羅拉多州、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等。在印尼,礦山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監督檢查與強制執行均由該國礦山能源部負責管理。

我國礦山環境、生態恢復工作是3個部門協同管理,至少從規劃方面體現出來。但又不同於國外的管理體制,國土資源部從區域發展的角度,以土地復墾為核心,完成基本的功能恢復;林業局從育林的角度,以植樹造林為核心,以綠化、提高森林覆蓋率為主要目的;環保局則是從改善流域生態環境的角度,以減少治理污染為核心,恢復或再造生態環境為目標。這些部門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均站在國家高度、以中央財政籌資為主考慮規劃的制定與實施,未充分考慮發揮地方積極性問題。如何在國土資源部2003年出台的《全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國家林業局2007年編制的《全國礦區植被保護與生態恢復工程規劃》、國家環境保護局今年9月頒布的《關於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基礎上,融合各方意見,形成統一的具有全面協調能力的綜合規劃,分頭實施。

一是成立部際聯絡小組,制定統一的規劃共同實施礦山生態恢復規劃,採取定期會商的辦法,解決實施中發生的各種問題,溝通進展;二是制定統一評價指標體系、技術標准;三是共推立法,加快立法速度;四是發揮地方積極性,共同推動生態恢復規劃的實施。

參考文獻

[1]周進生.我國礦區土地復墾理論與政策研究,[D],2005年博士論文.

[2]江峰.礦產資源稅費制度改革研究,[D]2007年博士論文.

[3]趙成功等主編.資源·環境·和諧社會,[C]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2007年年會論文集.

5.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的介紹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1雜志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主管、中國地專質礦產經濟學會和中國國屬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共同主辦的、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以刊載國土資源經濟領域最新研究成果的學術性期刊,是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會刊。

6. 國家一級協會都有哪些越多越好

1、中國兵工學會

中國兵工學會(CHINA ORDNANCE SOCIETY,COS),成立於1964年。是由中國兵器科學技術工作者組成的全國性學術性社會團體,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

2、中國草學會

中國草學會(Chinese Grassland Society)原名為中國草原學會,成立於1979年12月,2002年9月更為現名。該學會是中國草業科技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學術性群眾團體,1991年經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成為全國學會,秘書處掛靠於中國農業大學。

7. 主要參考文獻

中國地質學會 2000 年中國地質研究會. 1999. 中國地質工作發展戰略. 北京: 地質出版社

中國地質學會2000 年中國地質研究會. 2003. 21 世紀初中國地質工作改革與發展. 北京: 地質出版社

中國地質學會 21 世紀中國地質研究分會. 2005. 中國地質工作改革與發展. 北京: 地質出版社

中國地質調查局公益性地質工作戰略研究組. 2006. 公益性地質工作定位與發展方向. 北京: 地質出版社

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 2005. 地質工作戰略問題研究. 北京: 中國大地出版社

張炳熹. 2001. 張炳熹院士文選. 北京: 地質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06 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 2005. 北京: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08 年政府預算收支分類科目. 2007. 北京: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孫文盛等編. 2006. 大光———孫大光紀念文集. 北京: 地質出版社

朱訓,陳洲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礦產史 ( 1949 -2000) . 北京: 地質出版社

李富春傳. 2001. 北京: 中央文獻出版社

肖琪編. 2005. 宋應同志文集. 北京: 地質出版社

孫大光. 2001. 孫大光文選. 上海: 上海文藝出版社

張同鈺. 2002. 張同鈺文集. 北京: 地質出版社

程裕淇. 2005. 程裕淇文選. 北京: 地質出版社

《地球科學大辭典》編委會編. 2006. 地球科學大辭典. 北京: 地質出版社

中國地質調查局. 2003. 地質勘查隊伍體制改革文件資料匯編.

8. 國內外地質工作績效評價情況概述

一、國外地質工作績效評價狀況

20世紀70年代以來,英國、美國、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在政府績效評估方面進行了理論和實踐探索,取得了重要進展。國外學者在公益性地質工作的效益評價方面也作過長期探索,形成了一些值得借鑒的評價思路和方法。如在地質填圖的經濟價值方面,有關學者從成本效益角度出發,探討了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分別估算的方法,對區域地質填圖的經濟價值進行了定量化評估和分析,認為地質填圖的凈收益是非常可觀的。同時也指出了效益量化的困難,地質調查局和其他公益性團體越來越需要顯示其工作必須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指出了評價項目的角度要依項目的遠景和所評價的效益性質來定。

1.英國地質調查局的經濟效益研究

英國地質調查局委託RogerTym研究組和其合作夥伴進行旨在評價英國地質調查局對英國經濟的作用,喚起政府、科學界和普通公眾對地調局活動的實際用途與價值的認識和了解;促進英國地質調查局的科學與商業發展,使它在保持提供科學、公開信息的傳統優勢的基礎上,拓寬服務領域,增加更多的實際應用和增值業務的專題研究。

該項研究於2003年11月提交了「英國地質調查局的經濟效益」研究報告。報告對英國地質調查局產品和用戶進行了分類和分析。通過對8項地質工作項目、17個地質工作的案例來說明其在各領域提供的價值,並指出英國地質調查局所服務的范圍。這些工程包括:大陸架和海岸邊界工程、經濟礦產和地球化學基線工程、可持續能源和地球物理調查、地下水體系和水質量工程、全球地震和地磁學研究工程、沿海地球科學和全球發展機遇工程、國家地質科學信息服務工程等。

根據用戶(產品和服務接受者)對英國地質調查局在經濟和社會效益方面的評價,對用戶提出的意見進行有效分析。最後,分析了英國地質調查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成本及其增值。報告從成本效益角度來分析英國地質調查局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並將效益分為直接和間接效益兩部分。報告將英國地質調查局的產品服務對象的評價作為參考,主要是由於地質工作的公益性特點,往往無法採用量化、貨幣化指標來評定。

研究表明,英國地質調查局在2001年為英國所作的貢獻相當於其年度總營業額(既包括政府撥款,也包括市場運作收入)的850~1525倍。這個估算雖然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但可以肯定地說,英國地質調查局的投入產出比大於850。由此看來,地質調查機構可以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英國地質調查局經濟效益評價中所用的案例分析方法、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評估法等方法都具有借鑒意義。

2.美國地質調查局的績效管理

美國地調局是美國內政部所屬的8個局之一,但它屬財政單列局,其預算通過內政部上報,由國會直接批准。美國地調局戰略計劃的制定、產品質量和業績的考核都受GPRA的約束。

(1)戰略計劃。美國地調局在經歷「撤銷」的危機後,在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基礎上,於1996年制訂了《美國地調局戰略計劃(1996~2005)》。此後美國地調局召開了200多次定期的利益相關者會議,發動公眾和雇員積極參與戰略計劃的修訂。USGS收到內政部的其他局、其他國家機構、USGS雇員、私營企業、大學社團、環保機構、其他非政府組織以及個人對戰略計劃所作的書面意見。在USGS內部,戰略小組和其他管理人員也對戰略計劃進行了廣泛而詳盡的討論。USGS將戰略計劃某些子計劃如「礦產資源調查子計劃」提交給國家理事會進行評估,為其戰略計劃的修訂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年度績效報告與計劃。美國地調局每年都要提交上一年度執行情況報告及下一年度的計劃,例如,2000年美國地調局提交了《美國內政部USGS 1999年度執行報告及2001年度計劃》。據稱,該報告是內政部遞交給國會的第一份官方計劃,其中,1999年度的執行報告是內政部第一次向國會報告USGS的成就。

內政部(DOI)的監察總局(IG)、管理與預算局(OMB)、審計總局(GAO)、國會研究所的「報告卡」以及對內政部《政府績效與成果法》第一個戰略計劃、1999年財政年度計劃和1999年財政年度預算的討論,都強調要減少目標和考核的復雜性和數量,提高業績信息透明度,改善撥款與業績和戰略實施的聯系。內政部負責政策、管理和預算的副部長JohnBerry於1998年4月22日在眾議院資源委員會GPRA聽證會上表示,內政部對USGS取得的成績承擔會計責任、考核和報告責任。隨後,USGS根據法案對戰略計劃作了修訂。USGS戰略計劃的調整,使目標和業績考核數量銳減。這一減少表現為,以前的八項業務活動合並為兩個任務目標,67個「業績考核」合並為兩個長期目標。

修訂後的《美國地調局戰略計劃(2000~2005)》是一本簡明指南,其目的在於幫助內政部及其合作夥伴與用戶開展綜合性科學研究活動,開發質量好且易於理解和使用的信息產品、數據以及評估報告。在新版戰略計劃中,USGS原先的目標和使命已被改寫,以便更清晰地陳述地調局的核心價值與使命,其戰略方向也得到進一步的明確。第一個USGS戰略計劃中的八項業務活動被合並為兩個任務目標,並附有完成這些目標的明確戰略。另外,還討論了影響目標實現的關鍵因素以及與其他部門和機構的交叉關系。

(3)成果評估。USGS為公眾提供客觀、公正和可靠的信息。但地調成果是不可預計的,而且科學往往不是與戰略決策有關的唯一因素。地質調查信息可為提供可供選擇的方案及成果的預測服務,但科學再好,它本身也不一定能達到預期成果。這就要求科學信息的使用者在決策時,甄別這個信息對決策是否有用,衡量決策所取得的成果,最後確定科學成果對達到期望成果的有用性。如果USGS提供的科學成果由於無用或不合時宜而未被利用,USGS需要而且應當承擔責任。這就是為什麼USGS的研究成果要繼續接受內外同行評審,繼續接受客戶和有關方面的調查,USGS項目要進行定期評價,以保證科學成果的質量和及時性。這也是為什麼USGS把戰略和年度工作目標的重點放在為客戶提供科學成果上,從而讓他們能解決國家復雜的土地和資源管理問題,並把自然災害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同行評審已作為USGS科學出版物的質量標准,並記錄了USGS所有政策歷史。

美國地調局的政策規定,評審分內部和外部兩種,分別由美國地調局和非美國地調局的科學家、技師或專家進行,但前提是他們「都沒有參與所評審的議案、設計、項目或產品」。評審政策規定,對正在進行的項目進行獨立的同行評審,約每5年一次,但其間要與較頻繁的獨立內部管理評審相結合。評估是為了達到以下幾個目的:一是提高項目的會計責任和質量;二是辨別和填充項目的缺口;三是改變或肯定項目方向;四是確定和建議縮減非優先項目;五是確定開展新的優先項目的時機並為其提供相關指導;六是提供能夠用來激勵管理者和科學家的信息。

據了解,美國地調局常常邀請美國國家科學院國家研究理事會(NRC)對其實施計劃進行評估或對其發展方向開展戰略研究,其中最典型的實例是國家研究理事會2001年出版的《美國地調局未來作用與機遇》、2003年年底出版的《美國地調局礦產資源項目的未來挑戰——對美國地調局礦產資源項目的評述》。這種報告既是一種咨詢報告,為美國地調局未來發展或項目實施提供思路,同時,也擴大了美國地調局在美國國內的影響。

二、國內地質工作績效評價狀況

1.中央經濟建設部門預算績效考評管理辦法

2004年底,財政部先後下發《中央經濟建設部門預算績效考評管理辦法(試行)》、《中央經濟建設部門項目績效考評管理辦法(試行)》兩個關於部門績效考評和項目績效考評管理辦法的文件。兩個文件是為適應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支出改革的要求,加強項目支出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規范財政預算管理而制定的。文件對績效考評的評價依據、評價內容、指標、方法、評價原則進行了規定和說明。其中,部門預算的績效考評是對部門職責完成情況和預算經費使用情況的考評;項目績效考評是對財政資金項目執行情況和效果的考評。作為國家財政專項的國土資源大調查專項,也在執行項目績效考評的范圍之列。目前,國土資源部也已經下發專門文件,要求開展績效考評工作。隨著改革試點的深入,未來大面積推廣公共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勢在必行。

文件的頒發,對今後績效評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但是兩個文件關於績效評價內容和指標只是框架性的規定。由於地質工作具有效益後續性、效益的非直觀性、效益的長遠性和效益的難量化性等特點,導致地質調查項目的立項評價和績效評價工作存在很大困難,迫切需要結合地質工作實際和特點,研究建立具體的評價方法、評價指標和標准。

中央經濟建設部門項目績效考評,是指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由各種專項資金安排的行政事業類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和其他類項目,運用一定的指標、方法,對項目投產運行後的績效目標、運營情況和效益情況進行綜合考評。項目績效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對項目實施內容、項目功能、資金管理效率、經濟效益、公共(或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考評。其考評重點是項目預算完成後,對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以及項目經濟性、效率性、效用性和社會需求的滿足程度等進行考評。一個單位項目績效考評結果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這個單位部門績效考評結果,尤其是以承載項目為主的單位,更要注重項目績效考評工作。

項目績效考評的典型方法有:成本一效益分析法、最低成本費用法、綜合指數法、模糊數學模型法、打分法、使用價值考評法等方法。針對項目考評中的項目類型,考評重點及管理要求,設置不同指標,具體考評分值和權重可進行調整,以進行綜合性考評。根據文件要求,項目績效考評指標包括:項目實施內容績效、功能績效、資金管理績效、經濟效益績效、公共效益績效等指標。中央經濟建設部門項目的績效考評指標內容歸納後,見表9-1。

表9-1 中央經濟建設部門項目績效考評指標表

續表

資料來源:《中央經濟建設部門項目績效考評管理辦法(試行)》

2.我國地質領域的效益評價探討

地質領域的效益評價問題一直是一個非常重要而又難以解決的課題。公益性地質工作產品具有公共產品的特點,產出難以貨幣化,且具有重復使用、效益後續等特點。礦產地質工作具有高風險性、長周期性、效益在開發階段才能體現等特點。導致地質工作效益評價存在很大難度。長期以來,我國在效益評價方面做過很多探索性研究,對地質項目的效益評價有很多積累性成果。

我國在礦床技術經濟評價中借鑒了西方的礦床開發效益評價思路和方法,結合我國實際,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礦床技術經濟評價方法體系。我國80~90年代中期開展了礦床技術經濟評價理論和方法研究,大規模開展了評價實踐,在礦床和區域礦產資源技術經濟評價方面積累了很多經驗。在地質科技進步定量評價方面也做了有益探索。

近幾年,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開展了「地質調查項目技術經濟評價、社會評價方法研究」課題,提出了地質調查項目的社會作用及其貢獻和公益,特別是提出了地調項目公益的概念,以區別一般評價中效益的概念。提供了地質調查項目公益的度量方法,公益的測算時間、范圍和數學模型,建立了一套地質調查項目立項評價的指標體系和地質調查項目後評價指標體系。但是該成果通過實例分析表現出其指標體系在實際工作中的合理性、可操作性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開展了「公益性地質工作社會效益研究」,通過對西安、成都、宜昌、天津、南京等地質調查中心以及部分廳局的實地調查,分析地質工作社會效益。該成果側重於案例評述,缺少相應的量化指標,也沒有提出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

綜上所述,在地質工作效益評價方面,主要進行了以下探索:

(1)用實物工作量,反映地質工作的產出。如:填圖的圖幅數,鑽探工作量等。

(2)用潛在價值反映地質工作的產出。如探明儲量的潛在價值等,後來進一步測算了提取價值等。

(3)通過測算地質工作的後續效益反映地質工作的效益。如:礦產勘查的效益與礦產開發的效益綜合測算,再按比例分配。對於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通過計算減少的損失,反映地質工作效益等。

(4)將礦產勘查和開發統一考慮,對礦床進行技術經濟的評價。在這方面,有一整套比較成熟的評價方法和參數。

(5)通過典型案例的評價反映地質工作的效益,包括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

(6)運用多層次分析法,綜合確定地質工作的效益等。

(7)專家打分法。

當前,地質工作效益評價方面還存在如下問題:一是我國目前缺乏一套系統的地質工作績效評價依據、評價辦法、評價指標體系;二是缺少從用戶角度的評價方法和實踐;三是缺少簡單易行,可操作性強的評價方法和評價示範;四是缺少評估地質調查項目的專業組織。

在原計劃經濟體制下,地質工作的成果無償提供後續部門使用,地質工作內部工作程序也是按照計劃分工開展工作,這種體制決定了每個生產鏈條都通過計劃安排緊密連接,生產者只需按照計劃完成生產任務即可,無須關心後續效益。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原有的地質工作體制也在進行相應的改革探索,公益性地質工作與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開運行的體制框架已經確立,地質工作必須更加緊密地與經濟建設相結合,更加主動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才能更好地生存和發展。因此,新形勢下的地質工作不僅僅是提供地質產品,而更要突出地質產品如何為後續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服務。對地質工作效益的評價,也必須向後延伸,結合地質產品的後續使用情況評價其效益。因此,無論從理念上,還是地質成果的表現形式,評價思路和方法,評價指標的設置等都需要創新。

9. 新時期地質工作目標定位和體制機制研究

錢麗蘇譚文兵王志剛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北京,101149)

一、基本概念

1.地質工作

本研究所提的地質工作是指「大地質」概念,即是在資源、環境並重前提下的多目標、多功能的地質工作。主要包括基礎地質、礦產勘查、水工環地質、礦山地質、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和其他地質等。

2.地質工作分類

在大地質概念界定下,可將其劃分為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兩大類。劃分的依據是視地質工作提供物品的屬性、經營目的(贏利與否)以及工作是否可以計量。凡是提供公共物品、又不以贏利為目的且可以計量的地質工作,均屬公益性地質工作范疇;反之則屬商業性地質工作范疇。

3.地質工作體制

地質工作體制是指地質工作管理機構的設置、地位、職責和內部權責關系及其相關的規章制度的總和。地質工作體制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一般包括地質工作管理機構及其職能體制、領導體制、層級管理體制等內容。其核心是各機構間的職、權、責的配置問題。

4.地質工作機制

地質工作機制是指能使地質工作正常、健康有序運行的方法、手段、環節的總和。如地質工作經濟運行機制,反映的是地質工作投入產出關系;地質工作項目機制,反映的是項目的運作方式。在本研究中,地質工作新機制是按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類分別進行的。

二、我國地質工作體制、機制改革進展綜述

1.地質工作新體制的建立為地勘隊伍改革與發展提出了明確的思路和運行空間

地質工作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確立了政企分開的原則,進一步轉變了政府管理職能,特別是在宏觀調控和公共服務方面得到了強化;同時,充分發揮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推動了地勘隊伍自我發展,主動融入地方經濟,在市場中求生存、求發展。

2.舊體制帶來的弊端和問題已逐步得到解決

一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觀念得到普遍重視,只是在微觀運作上,政事分開程度不一,效果不明顯;二是突破了原有部門體系的局限,地質工作在國民經濟和地方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備受重視,財政資金支持地質工作的力度逐年加大;三是地勘單位市場化程度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市場觀念、競爭意識和增強自我發展動力與壓力有了明顯改變;四是「兩性」地質工作分開管理,在宏觀上得以實現,但在微觀上大部分仍然混合運作。

3.地勘經濟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長,地勘隊伍總體上處境有所改善

據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對24個地勘局2003年地勘經濟指標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地勘經濟5年增長45%,,地勘隊伍人均收入有所提高,只是提高的幅度不一。

4.國家給予的各項優惠政策為解決地勘單位實際困難提供了保障

國務院在1999年地勘隊伍改革方案中明確給予地勘費扶持等6項優惠政策,這對繼續深化地質工作體制改革,轉換機制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從6項政策落實情況看,各地情況不一,有些政策在落實和執行中還缺少相關部門的配合和協調。

5.地質工作受到國家、社會的關注程度提高了,地質工作領域越來越廣闊,已涉及國民經濟全過程的方方面面

地質工作新體制建立以來,受到國家領導人的重視和關懷,溫家寶總理曾多次對地質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去年,資源已成為我國經濟建設與發展的一個瓶頸,這與地質工作進展密切相關。為此,國務院提出起草「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的意見,充分說明了地質工作對國民經濟增長的支撐有多重要。當然,也正是這種相關性,使得地質工作擁有發揮作用的廣闊空間和領域。

三、地質工作目標定位、體制框架及運行機制

(一)地質工作新體制的目標定位

1.基本定位

地質工作必須符合當今世界發展潮流,必須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大環境中。建立地質工作體制既要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共性規律,又必須考慮地質工作自身的特性和地質規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實現側重於內涵式發展的新戰略轉變。地質工作要面向國內、國際,參與到世界地球科學的大潮流中,建立一個統籌兼顧的開放的地質工作體制。地質工作組織、勘查技術和方法與世界接軌,達到技術一流,裝備先進,處於領先地位。

2.近5年改革目標

基本完成政企、政事分開;地質勘查市場體系初步建立,實現投資主體、勘查經營市場主體多元化;地質勘查成為礦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一體化試點;地質工作投資、融資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政府職能轉變基本到位,公共服務體系建立;中介組織逐步規范,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3.遠期(終極)目標

建立完全由市場主導的地質工作體制和完全競爭的市場運行機制;地質工作投資多元化;健全、完善地質工作市場體系;政府完全退出市場,公共服務完全到位;中介機構規范,行業自律,服務到位。

(二)地質工作新體制框架設計

1.指導思想

本著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原則設置地質工作管理機構,明確各項職能;公益性地質工作由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商業性地質工作在政府宏觀調控引導下由市場主導,完全以競爭機制運作。

2.改革思路

分開運行,這主要是從國家層面提出的體制設計上的客觀要求,但在機制運行上不作硬性要求。比如,在地質工作項目運作上,不同性質的經濟組織既可以承擔公益性地質工作項目,也可以承擔商業性地質工作項目。在項目投資上,國家也可以投資商業性地質工作項目,但投資重點要放在戰略性礦產勘查項目上。當然,政府對地質工作的投入,必須要作為投資或是一種政策性補貼,決不能再像過去計劃經濟時期那樣給予核銷。

分級管理,指的是將地質工作分為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進行管理,地方層面又可分為幾個級次。不同層面分別設置不同的管理機構,履行不同的管理職能。比如,國家公益性地質工作由中央財政投資、國土資源部統一管理,具體組織實施機構是中國地質調查局。而各級地方政府公益性地質工作則由地方政府財政投資,由省級資源管理部門即國土資源廳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機構是各省地調院。但從地質工作新體制、新機制建立的要求講,無論是哪一級政府投資,公益性地質工作都要以項目經費形式,採取國家訂貨方式向全社會發布,然後通過招投標形式確立項目實施單位,以提高國家財政投資的使用效率,確保項目質量。

商業性地質工作完全由市場運作。這一市場主要由4類市場構成,即礦業資本市場、礦權市場、勘查勞務市場和礦產品市場。市場主體主要有3方:投資方(投資主體)、產業組織(包括地勘企業、礦山企業和一些私人勘探者等)和中介組織(如探礦權采礦權評估機構、儲量評估機構、勘查設計單位以及行業協會等)。當然,在新舊體制轉型時期,政府仍是市場主體之一,其作用一方面是投資者,另一方面又是市場的監管者。但隨著市場經濟完善程度的逐漸提高,政府將逐步退出市場,主要以監管者身份履行其管理職責。因此,在深化地質工作體制改革中,必須考慮如何形成或建立政府退出機制問題,以確保市場充分發揮基礎作用,同時又要保障社會穩定和事業的發展。

3.地質工作新體制框架設計

地質工作新體制框架設計既要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又要符合我國礦產資源形勢、地質工作規律和特點。設計原則:一是政府宏觀調控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作用的原則;二是確保國家資源安全和資源保障的原則;三是公眾利益最大化原則;四是促進地質工作穩定發展的原則。根據以上定位和原則,地質工作體制基本框架是按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結合地質工作改革實踐以及未來發展趨勢設計的,是客觀的、現實的,也較具科學性。

具體框架是:縱向上,地質工作行業管理實行分級的垂直管理,即國土資源部負責國家地質工作行業管理、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等職能;各省國土資源廳履行本省地質工作行業管理職能,各地市縣國土資源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其轄域內地質工作。橫向上,一些工業部門和油氣公司也有部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職能,如煤炭、有色、化工、建材等部門和3大油氣公司。按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開管理的原則,公益性地質工作由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組織實施,目前已在運行機制和項目管理上自成體系(見圖1)。

圖1地質工作管理體制框架圖

(三)地質工作運行機制框架設計

地質工作運行機制的建立是在地質工作體制框內分別從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兩個方面設計的(見圖2)。

圖2地質工作機制運行圖

圖2說明如下:

(1)地質工作分為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兩大類,分別運行,即投入產出機制不同。

(2)從機制上講,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工作的運作方式不同。公益性地質工作由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級,分別由各自的負責部門組織實施。商業性地質工作由市場主導,企業運作,政府只起引導和調控作用,不再直接進行干預。

(3)商業性地質工作市場體系構成:礦產勘查勞務市場、礦產勘查資本市場、礦權市場和礦產品市場。政府的功能主要是政策引導、宏觀調控、市場監管、信息服務等。

(4)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主體構成:投資主體(商業性地質工作的投資者,包括政府投資)、經營主體(包括國有地勘單位、礦山企業地質勘探隊伍、私人企業、個人)、中介(勘查資本中介、礦權和儲量評估中介、勘查技術服務中介、咨詢公司等)。

(5)中介機構受政府引導和監管,同時也履行部分管理職能,但主要是服務。如公益性地質工作的立項評估、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階段評價、成果評估和各類咨詢活動等都由中介機構完成,不再由政府承擔。

作者簡介

[1]錢麗蘇,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員。

[2]譚文兵,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3]王志剛,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

10. 地學科普網站的網址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http://unit.cug.e.cn/xxzx/2004/index.asp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http://www.cugb.e.cn/

吉林大學地球科學學院http://geo.jlu.e.cn/new/index.php

成都理工大學http://www.ces.net.cn/

石家莊經濟學院http://www.sjzue.e.cn/

長安大學http://www.xahu.e.cn/

中國礦業大學http://www.cumt.e.cn/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http://web.bjpeu.e.cn/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http://3w.hdpu.e.cn:8080/www/

西安石油大學http://www.xapi.e.cn/index.jsp

北京大學地球與空間科學學院http://sess.pku.e.cn/

北京大學地質博物館http://museum.pku.e.cn/index.asp

南京大學地學院http://jw.nju.e.cn/ab/dili/NJ-Geoscience.htm

西北大學地質學系http://202.117.105.63/jxyd/models/cn/index.htm

中山大學地球科學系http://gs.sysu.e.cn/

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暨研究所http://www.gl.ntu.e.tw/

台灣師范大學地球科學系http://www.geos.ntnu.e.tw/home/

中南大學地學與環境工程學院http://202.197.67.197/dxy/index.asp

昆明理工大學國土資源學院http://gzy.kmust.e.cn/

同濟大學海洋與地球科學學院http://mgg.tongji.e.cn/chs/

中國海洋大學http://www.ouc.e.cn/index.htm

浙江大學理學院http://www.css.zju.e.cn/chinese/index.php

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http://geoscience.lzu.e.cn/

長江大學--地球科學學院http://dqkx.yangtzeu.e.cn/

雲南大學資源環境與地球科學學院http://crees.ynu.e.cn/o/

中科院南京地質古生物研究所http://www.nigpas.ac.cn/new/index.asp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http://www.igsnrr.ac.cn/index.jsp

中國科學院遙感應用研究所http://www.irsa.ac.cn/

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http://www.igcas.ac.cn/

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 http://www.ivpp.ac.cn/ivpp/

中國科學院青藏高原研究所http://www.itpcas.ac.cn/default.asp

中國科學院http://www.cas.cn/index.htm

中國工程院http://www.cae.cn/

中國地震局地質研究所http://www.eq-igl.ac.cn/

中國地震局地震預測研究所http://oa.seis.ac.cn/BalanceOA/nets/index.asp

各地震局、中心、所網站http://oa.seis.ac.cn/BalanceOA/nets/html/link.htm

地質力學研究所http://igm.cags.ac.cn/

中國地科院地質研究所http://igeo.cags.ac.cn/ciog/c_index.htm

北京礦產地質研究院http://www.bigm.com.cn/

桂林礦產地質研究院http://www.rigm.ac.cn/

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http://www.karst.ac.cn/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http://www.ccri.com.cn/index_zhuye.asp

長春黃金研究院http://www.ccgri.com/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http://www.calre.net.cn/

中國科學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http://www.gig.ac.cn/

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http://hbgt.zsxx.e21.e.cn/

二、地調局系統

中國地質調查局http://www.cgs.cn/

中國地質局發展研究中心http://www.drc.cgs.gov.cn/

宜昌地質礦產研究所http://www.yichang.cgs.gov.cn/

天津地質礦產研究所http://www.tianjin.cgs.gov.cn/

成都地質礦產研究所http://www.cheng.cgs.gov.cn/

西安地質礦產研究所http://www.xian.cgs.gov.cn/

南京地質礦產研究所http://www.nanjing.cgs.gov.cn/

沈陽地質礦產研究所http://www.shenyang.cgs.gov.cn/

中國地質科學院http://www.cags.net.cn/

中國地質環境信息網http://www.cigem.gov.cn/

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http://www.gmgs.com.cn/

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http://www.qimg.cgs.gov.cn/

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http://www.agrs.cn/cms/website/AGRSOUT/index.jsp?siteId=1

中國地質調查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技術方法研究所http://www.ffs.cgs.gov.cn/

中國地質科學院勘探技術研究所http://www.cniet.com/

中國地質科學院探礦工藝研究所http://www.cgiet.com/allinone.asp

鄭州礦產綜合利用研究所http://www.chinaimm.com/news/

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綜合利用研究所http://www.gjkc.com/

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http://www.bjiee.com.cn/shouye.htm

中國地質博物館http://www.gmc.org.cn/

中國大陸科學鑽探工程http://www.ccsd.org.cn/

三、地質信息

中國地質學會http://www.geosociety.org.cn/index1.htm

中國地質圖書館http://www.cgl.org.cn/

地質出版社http://www.gph.com.cn/

全國地質資料館http://nga.mlr.gov.cn/

地質礦產資源信息共享系統http://www.sdinfo.net.cn/gmrs/

中國地質科學數據網http://www.wdcgeo.net/

地質調查成果信息服務http://www.drc.cgs.gov.cn/chengguoc/GeoProct/Default.htm

全國地質資料目錄查詢http://nga.mlr.gov.cn/search.htm

湖北地質資料目錄查詢http://www.hblr.gov.cn/CGML/SEARCH.HTM

超星數字圖書館http://www.ssreader.com/

中國期刊網CNKI數字圖書館http://210.45.97.5/jx/gycnki/bao/cnkibao5/cnkiGNW01.htm

萬方數據資源系統http://www.wanfangdata.com.cn/index.asp

國家科技圖書文獻中心http://www.nstl.gov.cn/index.html

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網http://infos.mlr.gov.cn/infocenter/depzykj/index.aspx

中國金屬商務網http://www.ldmetals.com/

中國西部礦業市場http://www.westmineral.com/

中國礦業聯合會礦產勘查分會網http://www.chinaexplore.com.cn/home1.shtml

中國非金屬礦信息網http://www.chinanmm.com/

中國礦權交易市場http://www.chinamineral.cn/

中國礦產資源網http://www.chinamr.net/

上海有色金屬網http://www.smm.com.cn/

中國礦業網http://www.chinamining.org/

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http://www.calre.net.cn/xh/index.htm

中國農業地學網http://www.caeg.org/

世界地質公園http://www.worldgeopark.org/Chineseindex.html

四、管理部門

科學技術部http://www.most.gov.cn/

國土資源部http://www.mlr.gov.cn/GuotuPortal/appmanager/guotu/index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http://www.hblr.gov.cn/

襄樊市國土資源局http://www.xfgt.gov.cn/

黃石國土資源局http://dkj.huangshi.gov.cn/

武漢市國土資源管理局http://www.digitalwuhan.gov.cn/index.asp

荊州市國土資源局http://www.jzgt.gov.cn/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http://www.yclr.gov.cn/

十堰市國土資源局
http://gtzy.shiyan.gov.cn/

荊門市國土資源局http://www.jmlr.com/

黃岡市國土資源局http://www.hggtzy.cn/

鄂州市國土資源局http://ezguotu.ezhou.gov.cn/

河南省國土資源廳http://www.hnblr.gov.cn/

陝西國土資源廳http://gtzyt.shaanxi.gov.cn/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http://www.gdlr.gov.cn/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http://www.sddlr.gov.cn/index.htm

五、地勘單位

湖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http://www.hbdk.gov.cn/

河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http://www.hndkj.org.cn/

陝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http://www.sxdkj.gov.cn/

海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http://geo.hainan.gov.cn/

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http://www.hndk.hunan.gov.cn/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http://www.nmgmr.gov.cn/lsyg.htm

青海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http://www.qhsdkj.com/

山西地礦http://www.sxdkj.com/

江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http://www.jxdkj.gov.cn/

北京市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http://www.bjdkj.gov.cn/

甘肅地礦局http://www.dkj.gansu.gov.cn/

湖北省地質調查院http://ddy.hbdk.gov.cn/

有色金屬礦產地質調查中心http://www.chinaexplore.com.cn/kx/YouSeDZi.htm

河南省地質調查院http://www.hnddy.com/h-hang/suzi-8.htm

陝西省地質調查院http://www.sxsddy.com/

青海省地質調查院http://www.qhsddy.cn/index_cn.asp

寧夏地質調查院http://www.nxgs.com.cn/

上海市地質調查研究院http://www.sigs.com.cn/cn/

江蘇省地質調查研究院http://www.jsgs.com.cn/

山東省地質調查院

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院http://www.bjdkj.gov.cn/ddy.htm

廣東省地質調查院http://www.ggs.gov.cn/

浙江省地質調查院http://www.zjgs.cn/

福建省地質調查院http://www.fjddy.com/INDEX.htm

gov.cn/

陝西省核工業地質調查院http://www.sxnu-geo.com/

四川省核工業地質調查院http://www.scjgxx.gov.cn/company/mobon2/index.asp?ep_id=258&mb=1

中國煤炭地質http://www.ccgc.cn/index1.htm

中國冶勘http://www.chexenb.com.cn/main/main.php

中國冶金地質勘查工程總局二局http://www.chinaykej.com/aboutus.asp

核工業地質局http://www.bog.com.cn/

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http://www.cags.net.cn/cshweb/

湖北省鄂西地質基礎工程公司http://www.exjc.net/

六、相關領域

中國遙感衛星地面站http://www.rsgs.ac.cn/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http://nfgis.nsdi.gov.cn/default.asp

國家測繪局http://www.sbsm.gov.cn/

國家海洋局http://www.soa.gov.cn/

中國氣象局http://www.cma.gov.cn/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http://www.nsfc.gov.cn/nsfc/desktop/nsfcc20052.aspx@tabindex=450&modelid=258.htm

中國地理信息系統協會http://www.cagis.org.cn/

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http://www.casm.ac.cn/index.php

中地數碼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mapgis.com.cn/

北京超圖地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http://www.supermap.net/

七、地學期刊

吉林大學學報(地球科學版)http://202.98.18.60:86/

地球科學http://www.earth-science.net/

八、其它地學網站

世界各國地質調查機構網址http://www.cgs.gov.cn/Netscape_web/F-Netscape.htm

地學網站大觀http://www.gszj.org/geoweb/geomag.asp

多來米中文網地學網頁http://dir.myrice.com/science_technology/geography/

網站大全地球科學http://www.oa18.com/wz/science_technology/geoscience/
夠了嗎?

熱點內容
鹿特丹港國家地理 發布:2021-03-15 14:26:00 瀏覽:571
地理八年級主要的氣候類型 發布:2021-03-15 14:24:09 瀏覽:219
戴旭龍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發布:2021-03-15 14:19:37 瀏覽:408
地理因素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發布:2021-03-15 14:18:30 瀏覽:724
高中地理全解世界地理 發布:2021-03-15 14:16:36 瀏覽:425
工地質檢具體幹些什麼 發布:2021-03-15 14:15:00 瀏覽:4
東南大學工程地質考試卷 發布:2021-03-15 14:13:41 瀏覽:840
中國地質大學自動取票機 發布:2021-03-15 14:13:15 瀏覽:779
曾文武漢地質大學 發布:2021-03-15 14:11:33 瀏覽:563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地球物理勘察院官網 發布:2021-03-15 14:10:10 瀏覽: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