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獎學金
『壹』 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62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2012年8月修訂)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
(2012年8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激勵我校全日制本科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0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財〔2007〕2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教財廳函〔2010〕16號)及《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第二章 評審組織機構管理
第三條 為加強對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規范國家獎學金評審行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確保評審結果的權威性,結合我校實際,決定成立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
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全面領導評審工作,研究決定有關評審工作的重大事項,成員如下:
組長:劉志方
副組長:王果勝
成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紀檢辦公室、教務處、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
評審委員會具體負責評審工作,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評審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成員如下:
主任:劉志方
副主任:王果勝
成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紀檢辦公室、教務處、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
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黨委學生工作部(處),具體負責國家獎學金評選的日常事務等。
第四條 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應遵循以下職責:
(一)嚴格按照評審標准和規定程序認真審閱材料,聽取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提出中肯的評審意見。
(二)發現與評審對象存在直系親屬關系、直接經濟利益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的情形,應當主動向評審委員會申請迴避。
(三)受理評獎過程中的爭議事項,接收申訴和組織復議。
(四)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獲獎提供便利。
(五)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和相關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獎勵標准與評選條件
第五條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六條 國家獎學金評選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本科學生。
(五)參評年度內學習成績優異,平均成績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5分,且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排名均在本年級本專業位於前10%。
(六)對於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測評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於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兩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兩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第四章 評審程序及要求
第七條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根據教育部下達指標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每年9月1日前下達我校的國家獎學金名額,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於每學年初按各學院學生人數比例將獎學金名額分配給各學院。
第九條 每學年開學後兩周,凡符合第六條基本申請條件的學生均可以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各學院召開由學生代表、輔導員、學工組長等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對本學院學生申請情況進行充分討論,根據下達名額進行擇優推薦,並在本學院事務公告欄的顯著位置公示一周,無異議後將推薦學生名單、申請表及學院推薦意見上報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室匯總整理各學院上報推薦名單及相關資料,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研究審定,提出評審意見,形成評審報告,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在校內進行一周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評選結果立即生效。學校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
第十一條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五章 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根據上級撥款情況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十三條 各學院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並引導獲獎學生用好所獲獎學金。
第十四條 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獎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中地大京發〔2010〕63號)同時廢止。
『貳』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什麼時候發放獎學金
我去年開的那個表彰大會好像是11月底12月初,記不清了,大概那時候就發了吧
『叄』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可以連續兩年拿國家勵志獎學金么
不能吧,學校規定,同一獎學金不準申請兩次
『肆』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MBA項目各專業的招生人數和獎學金大概是多少
共計招生100人,其中全日制20人,非全日制80人。其中,珠寶商務方向僅招生非全日制學員。凡是內將人事檔案關系轉入容的全日制學生,均可享受每年6000元的助學金待遇(最長享受三年)。此外,無論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學生均可享受學院設置的第一志願獎學金,獎學金為3萬元(總成績第一名)、2萬元(總成績第二至第四名)、1萬元(總成績第五至第十名)、8千元(總成績第十名以下,前50%以內)、5千元(總成績50%之後)。
『伍』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地質類研究生的學費是多少,獎學金及覆蓋率是多少,前輩們來解答一下
目前,該學校碩士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也正在制定中,將於2011年實施獎回學金制度,具體方案還不清楚答。目前,碩士生按入學考試成績高低排名決定是否享受公費待遇,公費指標約60%。 有自籌經費碩士生,公費和自費的比例是6:4,按碩士生入學考試成績排名決定。至於地質學具體學費嘛,好像不超過1萬元,聽說是6000元
『陸』 關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的獎學金比例是多少
你考研考的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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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有雲
『柒』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哪六們院士捐資設立了獎學金
共兩名院士設立了獎學金:
翟裕生獎學金
翟裕生獎學金是由翟裕生院士的弟子回聯合發起設立,共74萬余元,答由翟裕生院士出資20餘萬元,其餘由弟子出資。主要用於激勵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全日制在校的優秀學生,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3000元。
趙鵬大獎學金
趙鵬大獎學金是由趙鵬大院士的弟子聯合發起設立,首期110萬元,由趙鵬大院士出資10萬元,其餘由其弟子出資。主要用於激勵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和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的學生勤奮學習,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奮發成才。獎勵標準是每人每年5000元。
『捌』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地學院的研究生每月補助多少有獎學金么今年住宿怎麼樣
你是什麼專業的啊
不同專業的錢不一樣啊
土木, 礦產 珠寶 各個行業的 補助都不一回樣啊
住宿答還行,800 6個人一起是普通 1200 4個一起 是比較好的 獎學金 一般在3000左右。
這個要看行業來定
『玖』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2012〕115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12月28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促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激勵在讀學生勤奮學習、專心科研,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342號)和《關於做好201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優秀研究生設立的最高榮譽獎項,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於獎勵我校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及委培研究生)。
第二章 獎勵標准與評選條件
第三條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2萬元。
第四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規定正常學習年限內,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研究生;
(五)按規定完成課程學習,無補考科目,且學位必修課程成績優異;
(六)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如下情況優先考慮:攻讀當前學位近一年期間(上一年度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屬單位必須為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獲批國家發明專利。其中:
1.二年級碩士生至少發表中文核心期刊學術論文1篇;
2.三年級碩士生至少發表三大檢索論文1篇;
3.二年級博士生至少發表三大檢索論文1篇;
4.三、四年級博士生至少發表SCI檢索論文1篇。
(說明:國家發明專利等同於SCI檢索論文進行界定)。
第三章 評審組織機構管理
第五條 為加強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規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行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確保評審結果的權威性,結合我校實際,決定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全面領導評審工作,負責制定、完善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制定名額分配方案,統籌領導、協調、監督全校評審工作,研究決定有關評審工作的重大事項,成員如下:
組長:劉志方
副組長:王訓練
成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院、紀檢辦公室、科技處、教務處等部門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
評審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黨委學生工作部(處),具體負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的日常事務等。
各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教學副院長、學工組長、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教學秘書、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未申報當年國家獎學金)任委員,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評審委員會名單應於評審前向全院公布。
第四章 評審程序及要求
第六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根據教育部下達指標實行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所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資格。
第七條 教育部每年5月31日前下達我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我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於每學年初按各學院學生人數比例將獎學金名額分配給各學院,如本學院符合優先評選條件第四條第(六)項的研究生人數大於分配名額,則不受分配名額限制。
第八條 學校評選通知下發後,凡符合第四條申請條件的研究生均可以向本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同時提交學習成績單並附所有成果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碩博貫通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或已經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
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註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第九條 各學院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負責組織委員會委員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進行初步評審,評審過程中應充分尊重本學院學術組織、研究生導師的推薦意見。對本學院學生申請情況進行充分討論,擇優推薦,並將推薦學生名單進行排序,在本學院事務公告欄的顯著位置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後將推薦學生申請表、名單匯總表及學院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上報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室匯總整理各學院上報推薦名單及相關資料,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差額評審,產生獲獎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評選結果立即生效。學校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
第十一條 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所在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如學生對學院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第五章 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根據上級撥款情況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十三條 各學院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確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並引導獲獎學生用好所獲獎學金。
第十四條 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加強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拾』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研究生的獎學金的問題
今年還是公費,並且保研的全公費,明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