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治理申請
1. 辦理地質災害治理資質需要什麼流程
一、地質災害防治有關資質分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乙、丙級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審批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乙、丙級資質的審批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辦理。
二、申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報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6.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7.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8.技術設備清單。
三、申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請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勘查、設計、施工),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監理);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勘查、設計、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6.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勘查、設計、施工),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監理)7.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勘查、設計、施工),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監理);8.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9.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四、每年受理資質申請具體時間見省國土資源廳公告。
2. 如何申報國土資源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監理丙級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回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答令第29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的規定,省國土資源廳擬於2014年11月5日至10日受理2014年11月14日到期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乙、丙級資質單位的延續、升級申請。
申報單位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點擊「行政審批」、「省國土資源廳」欄目,選擇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審批事項統一申報,在線填報表格和上傳電子件,紙質件向省國土資源廳窗口提交。所需申報材料見浙江政務服務網「申報材料」欄目。
具體事項請登錄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辦事服務》常見問題欄目,詳見《地質災害防治資質申報常見問題解答》咨詢。
3. 地質災害治理設計需要什麼資質要求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於工業工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根據工程規模和資金不同,所需資質也不同。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1.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3)地質災害治理申請擴展閱讀:
影響或控制地質災害形成與發展的基礎環境和總體條件。它與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既存在密切聯系又有一定區別。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指的是造成地質災害的直接因素;地質災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響地質災害的更高層次的基礎條件。地質災害背景由兩個系列組成:
①以地球動力活動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核心的社會經濟背景。地質災害背景雖然不能直接決定一個具體災害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但從宏觀上控制了一個地區一種或多種地質災害的成災程度和變化的總體趨勢。因此研究地質災害背景條件是進行地質災害宏觀評價的重要內容
地質災害勘查不同於一般建築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點至少包括如下幾方面。
(1)重視區域地質環境條件的調查,井從區域因素中尋找地質災害體的形成演化過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認識災害體的地質結構,從其結構出發研究其穩定性;
(3)重視變形原因的分析,並把它與外界誘發因素相聯系,研究主要誘發因素的作用特點與強度(靈敏度)。
(4)穩定性評價和防治工程設計參數有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現為較強的離散性,應根據災害個體的特點與作用因素綜合確定,進行多狀態的模擬計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適性的穩定性計算方法(也許並不存在),現有的方法都有較多的假定條件。
(6)勘查階段結束不等於勘查工作結束,後續的工作如監測或施工開挖常常能補充、修改勘查階段的認識,甚至完全改變以前的結論。因此,地質災害的勘查有者延續性特點,即使是非常認真詳細的工作,也不能過於希望畢其功於一役。
(7)地質災害勘查方法選擇是強讕應用經驗與技巧,尋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資,獲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確定的最基本原則是能夠查明地質體的形態結構特徵和變形破壞的作用因襄t滿足穩定性評價對有關參數的需求,而不拘於一般的勘察規程。
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設備越簡單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據地質災害體的規模、復雜程度和勘查技術方法的效果綜合確定。
(9)勘查隊伍是實現勘查目標、選擇合理勘查方法和優化勘查工作量的關鍵。從事地質災害勘查的工作實體應在地質技術^才,勘查設備和室內分析試驗等方面具備條件,井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4.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單位資質申請的相關問題
需要相關專業或相近專業
5. 廣東地質災害資質在哪裡申請,如何申請地質災害資質
申請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向國土資源部申請。
專申請乙級和屬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再延長十日。
審批機關受理資質申請材料後,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內。
對經過評審後擬批準的資質單位,審批機關應當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七日。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予以批准,並頒發資質證書;對公示有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對其申請材料予以復核。
審批機關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媒體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的乙級和丙級資質,應當在批准後的六十日內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6.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條件中的設備是有哪些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條件中的設備有三個等級,分別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三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十名;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3、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十五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五名;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3、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三)丙級資質
1、單位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三名;
2、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於2005年5月12日國土資源部第1次部務會議通過,2005年5月20日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發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6)地質災害治理申請擴展閱讀: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資質申請表;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
7. 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如何申請
直接接轉包的活不就行了,現在資質很難申請
8. 西安市地質災害治理資質需要在什麼部門申請
應該是在陝西省國土資源廳辦理,具體你可以打廳里電話聯系
9. 地質災害治理資質怎麼辦理,多少注冊人員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應
當在審批機關公告確定的受理時限內向審
批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請表;
(二)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
批准文件;
(三)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
記的證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
者聘任文件;
(五)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
上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
明、職稱證明;
(六)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
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
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
(七)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
(八)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
料;
(九)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並附電子文檔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