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移民搬遷選址現場辦公會召開
㈠ 非貧困戶有地質災害隱患的危房可申請移民搬遷嗎
非貧困戶有地質災害隱患的危房時,可以申請搬遷的,符合國家規定。
㈡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的召開會議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共召開了17次全體會議,對三峽樞紐工程、輸變電工程建設和庫區移民進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作出了正確決策,保證和推進了三峽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會議次數 主題 時間 第1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有關問題 1993年4月2日 第2次 審查《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初步設計報告(樞紐工程)》 1993年7月26日 第3次 研究三峽工程移民問題 1993年12月25日 第4次 研究三峽工程正式開工問題 1994年11月17日 第5次 研究三峽工程有關問題 1995年11月1日 第6次 審議批准《長江三峽工程大江截流前驗收報告》 1997年10月13日 第7次 研究三峽二期工程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的有關問題 1998年1月12日 第8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移民等有關問題 1998年4月30日 第9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庫區移民等有關問題 2000年6月16日 第10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外遷移民等有關問題 2001年5月31日 第11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明渠截流等有關問題 2002年10月29日 第12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庫區移民、右岸機組招標等問題,批准國務院長江三峽二期工程驗收委員會的驗收意見 2003年5月29日 第13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庫區移民、地質災害防治、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等問題,部署三峽三期工程建設任務和重點工作 2003年9月5日 第14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移民和庫區經濟社會發展等問題 2004年12月24日 第15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庫區移民安置、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等問題,批准三峽水庫2006年汛後蓄水至156米 2006年5月12日 第16次 研究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移民安穩致富、庫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等問題 2008年7月17日 第17次 研究三峽工程建設及三峽後續工作等問題 2010年11月30日
㈢ 安康市漢濱7.18災後的移民政策有哪些急急急急!!
漢政發[2010]15號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漢濱區7.18災後農村民房恢復
重建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
《漢濱區7.18災後農村民房恢復重建方案》已經區政府審定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一日
漢濱區7.18災後農村民房恢復重建方案
7.18、7.24特大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災害,致使農村民房大量倒塌和損壞,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為切實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根據《安康市7.18特大暴雨洪水災害毀損農村民房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安政發[2010]19號)和區政府《關於7.18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實施意見》(漢政發[2010]14號)的精神,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原則,充分發揮受災群眾的主體作用,分類引導,科學規劃,精心組織,量力而行,加大投入,加快進度,確保受災群眾盡快住進經濟、實用、安全新居,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適當補助的原則。受災群眾是民房重建的主體,要克服困難,自力更生,自籌資金,互幫互助。在此基礎上,政府予以適當補助,並通過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政府給予貼息支持。
(二)堅持科學規劃、安全選址、擇優房型、提高質量的原則。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因地制宜,尊重科學,尊重自然,切實做到規劃先行,方案具體,體現安全性、適用性、操作性。要在交通、用水、供電、通訊方便,地勢平緩、地質基礎好的地方選址,堅決避開溝口、河道、斷層、陡坡等危險區,堅決禁止在原址建房。要大力提倡採用建設部門推薦的陝南民居戶型設計,特別是在公路沿線、風景區周邊要嚴格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風格建房,提高新建民房質量和設防標准。
(三)堅持恢復重建與農村危房改造、廉租房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整村扶貧移民、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統籌城鄉的要求,制定建房優惠政策,統籌安排建房資金,鼓勵低收入農戶下山、有條件的重建戶進城入鎮,改變人居條件,促進城鎮化建設。
(四)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救助的原則。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要求,補助資金適當向重災鄉鎮、重災村、重災戶傾斜,對無自救能力的重建戶優先予以救助。要根據房屋受損情況、家庭經濟情況、勞力狀況和親友幫扶能力,分類排隊,分類救助,分步實施。
(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確定救助對象,合理確定救助標准,嚴格執行政策,堅持公示制度,杜絕暗箱操作、以權謀私等現象發生。
三、重建方式、補助范圍、標准及申報程序
(一)房屋倒塌需重建的受災戶,以及處於高山、深溝、低窪地、河溝旁、滑坡點等危險地帶的房屋嚴重損壞不能居住戶,全部納入災後恢復重建范圍予以補助。
1、集中安置。有條件的地方要盡量實行集中安置。對在統一規劃地,按統一建築風格和要求分戶建房的,每戶補助1.7萬元,可申請3萬元以內3年期貸款,政府給予貼息補助,免收建房相關費用。
對不單戶劃宅基地、統建或聯建多層樓房、實行套房安置的,除享受以上優惠政策外,每戶再獎勵1萬元。
2、進城居住。凡自願舉家到縣城以上城市居住、戶口轉為城市居民的,每戶補助1.7 萬元,獎勵1 萬元,可申請3 萬元以內3年期貸款,政府給予貼息補助,免收購房契稅,且在就業、住房、社保、子女就學和醫療救助等方面享受同城居民待遇。
3、入鎮定居。凡自願到集鎮建房的,由鄉鎮政府協調宅基地,每戶補助1.7萬元,可申請3萬元以內3年期貸款,政府給予貼息補助,免收建房相關費用。對在城、鎮購房居住,不再劃宅基地建房、仍享受農村居民政策的,每戶補助1.7萬元,獎勵1萬元。
4、分散建房。凡在農村分散建房的,也要按照統一的建築風格建設,由鄉鎮選址、國土部門審定、村組調劑宅基地,每戶補助1.7萬元,免收建房相關費用。
5、購置農房。凡購買農房、不再劃宅基地建房的,每戶補助1.7萬元。自願將農村住房轉讓給受災重建戶而進城入鎮定居的農戶,給予1萬元獎勵,並享受農民進城定居優惠政策。
6、投親靠友。對投親靠友且戶隨人走、不再劃宅基地建房的,每戶補助1.7萬元,獎勵1萬元。
(二)一般損壞房屋通過加固維修還能居住的,列入修繕補助范圍,視其毀損程度,給予每戶最高不超過1900元的補助。
(三)對房屋倒塌的「五保戶」和「三孤人員」,原則上不再重建,由民政福利供養機構集中供養。
(四)對多年無人居住的空置房屋倒塌毀損的,有兩處以上住房、其舊房倒塌毀損的,臨時用房、簡易房、圈廁和獨立廚房毀損的不予補助。處於高山、危險地段不宜居住的農戶,由計劃、國土、建設等部門負責,進行長遠規劃,按5--10年逐步實施搬遷,不列入災後重建范圍。
(五)提倡和鼓勵通過市場運作的方式,解決毀損農村民房恢復重建問題。
(六)重建戶申報審批程序:
1、受災群眾申請。屬於重建對象的受災群眾需要建房補助的,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智障人員由村委會代為申請。
2、依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進行評議、公示。由村委會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對受災群眾的申請進行民主評議,初步確定享受補助的對象和對象類別,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上報鄉鎮人民政府。
3、鄉鎮核實初審。鄉鎮人民政府對村委會上報情況,組織調查核實,核定重建對象,並填寫《漢濱區7.18特大暴雨洪水災害農村民房恢復重建審批表》,編制恢復重建花名冊。對核定的對象,經張榜公布無異議後,上報區民政局。
4、區民政局審查、區政府審定。對鄉鎮上報確定的補助對象和類別,區民政局審查後,報區政府審定。同時對審批對象進行張榜公布。
5、簽定承諾書。審批後,建房戶要與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簽寫承諾書,保證按期動工建房,在規定時限完工。
四、資金籌措
要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捆綁使用、各記其功」原則,將農村民房恢復重建、農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整村移民扶貧、移民後期扶持、對口援建幫扶、金融信貸、社會募集等資金整合起來,集中用於農村民房恢復重建。民政部門、慈善機構等接收的社會募集資金要全部納入政府統一管理,重點用於農村民房恢復重建的資金補助。
若中省市補助政策優於本方案補助政策的,以中省市政策為准。全區農村民房恢復重建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由區7.18防汛救災領導小組研究,作為補充規定予以實施。
五、實施步驟
(一)核准對象,落實到戶(2010年9月1日前)。由民政部門牽頭,財政、建設等部門配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按照農戶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核實初審、區上審定的程序,對倒塌房屋、損毀房屋全面排查,摸清因災倒房和損壞房屋需重建、加固維修數量,逐戶建檔立卡,建立專門台賬,確定受災農村民房恢復重建對象。
(二)細化方案,加快建設(2010年9月底前)。農村民房恢復重建工作實行邊建設邊報批。鄉鎮政府要按照統一政策、分類指導的原則,細化方案,逐戶確定重建方式。分散重建的由鄉鎮、村組負責選址並協調宅基地,國土部門牽頭組織選址審定後建設。集中重建的由建設部門牽頭,鄉鎮政府組織,從現在開始到8月31日前,按照「三避一高」的原則完成新址選點,國土部門作出地質災害評估,9月20日前完成規劃、民居設計等工作,報區重建辦備案後,確保9月底前開工建設。重災村大竹園鎮七堰村的重建工作要在重建指揮分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區建設局要抓緊與市上包抓部門銜接,盡快選點規劃;受災群眾新建房屋要充分考慮其經濟能力,搞好戶型、外觀和結構設計,做到整體安全、經濟適用、風格美觀、大方統一;要多渠道整合資金,加大對七堰村民房重建的支持力度,確保建成全區乃至全市重建的亮點工程、示範工程。
(三)確保質量,如期建成(2011年4月30日前)。按照避災、防災、抗災的要求,加強受災群眾建房的施工管理、指導和培訓;要選擇具有資質的建築隊施工,保證受災群眾建房進度和質量,確保分散重建的年底前竣工,集中搬遷重建的2011年4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區政府成立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民政局、建設局、計劃局、國土分局局長任副組長,區監察、財政、扶貧、交通、水利、移民、林業、農業、供電、審計、文化、教育、衛生、體育、通訊、農行、信用聯社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7.18災後農村民房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災後農村民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區重建辦),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負責災後農村民房恢復重建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兼任,從區計劃局、民政局、建設局、國土局、扶貧辦各抽一人集中辦公。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災後農村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二)分級負責,強化服務。災後農村民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上統籌協調,鄉鎮組織實施,鄉鎮是第一責任人,各相關部門給予支持。對重災鄉鎮、村組,實行區直部門和單位的幫扶責任制;對自救能力弱的重災戶,實行鄉鎮、村組幹部包幫。鄉鎮政府要搞好宅基地調整工作,確有困難的,引導群眾樹立「救災第一、安居為重」的思想,打破行政區劃,為災民建房提供支持。區重建辦要依據本方案,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職責,督促相關部門盡快開展工作。區計劃部門牽頭,會同建設、交通、水利、文化廣電、供電等部門實行資金、項目捆綁,集中搞好重建點的道路、供水、供電、通訊、廣電網路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國土部門負責地質災害評估和建設用地報批等工作;建設部門負責災民建房規劃、設計和集中重建的選址;財政部門負責制定補助資金、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下撥和監督使用各類災民建房補助資金,設立專戶、專賬,專人負責,打卡發放到戶;審計部門要對建房資金進行審計監督;物價部門負責做好價格監管,禁止哄抬建材價格;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要主動上門服務,通過簡化手續、優惠利率等辦法,盡力為受災重建戶提供貸款支持。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抓緊與省市部門銜接,為我區爭取更多的重建資金;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涉及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能減則減,能免則免,原則上實行「零收費」。
(三)加強督查,確保進度。區直各包聯部門、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強對恢復重建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恢復重建工作按期完成。區委區政府督查室、監察、民政、計劃、財政、建設、扶貧、審計等部門要分片掛鉤,督導檢查鄉鎮倒房重建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處理。各鄉鎮辦事處要每隔10天上報一次倒房恢復重建情況,直到全部完成重建任務。
(四)明確政策,嚴肅紀律。建房補助資金根據建房進度分3次進行撥付,其中搞好「三通一平」的兌付50%,房屋主體完工一半的兌付30%,房屋竣工經驗收後兌付20%。對確定的受災群眾建房對象,要建立完整檔案(包括圖片資料),做到區有台賬(重建戶台賬)、鄉有花名冊(重建花名冊)、一戶一表一卡一證(建房審批表、建房登記卡、集體土地使用證)。要加強對災後重建資金的使用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切實幫助倒房群眾重建家園。各鄉鎮辦、各包抓單位和幹部要認真履職盡責,嚴格按程序搞好民主評議和村組公示,認真化解恢復重建工作的各類矛盾,嚴防走過場、搞平均、吃回扣、暗箱操作等違規現象發生,嚴禁優親厚友,挪用、貪污、截留救災救助款物。對工作敷衍了事、違規操作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災後恢復重建措施不力、工作遲緩的鄉鎮辦事處,在年度目標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主題詞:民政 救災 建房△ 通知
送:市政府辦公室,市民政局。
區委各工作部門,區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人武部。
區法院,區檢察院。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8月21日印發
㈣ 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的實施原則與主要任務
9.6.1 實施原則
搬遷避讓是傳統而有效地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在廣大農村地區地質災害點多面廣,而且突發性地質災害分布較多的地區是老、少、邊、窮地區,以及工程治理投入大於搬遷避讓投資的災害點,結合小城鎮建設和山區脫貧致富,實施搬遷避讓工程。
實施搬遷避讓工程的原則如下:
1)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工程治理投入大於搬遷避讓投資,而且具備搬遷避讓條件的災害點,實行搬遷。
2)經濟不發達、地質災害點多面廣的地區,實行搬遷避讓。對受到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居民點要及時安排村民避災、搬遷;有條件的地方應推行「移民建鎮」,使受到地質災害危害與威脅的居民點永久性地遷離危險區。在安置群眾搬遷的工作中,必須重視居民地選址中的地質環境評價工作,科學地進行場地規劃,落實地質環境保護措施。
3)對有明顯變形跡象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處的居民點,優先安排搬遷避讓。對那些災害徵兆已較明顯、面臨災難威脅的村莊,盡早選擇搬遷地點,組織群眾主動撤出危險區,以免臨災條件下陷於被動局面。
4)搬遷避讓與國家扶貧開發相結合。結合國家易地扶貧(生態移民)計劃,將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需要搬遷避讓的居民搬離地質災害危險區。
5)搬遷避讓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根據全國小城鎮建設規劃,對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的分散居民實行移民搬遷,將城鎮建設與地質災害減災結合起來。
9.6.2 主要任務
根據縣(市)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對不同類型地質災害大區,統計、類推各大區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口數,確定需要搬遷避讓的人口數和經費數,中央財政對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工程按搬遷費用的1/3給予財政補貼。
(1)近期(2006~2010年)
結合國家扶貧開發和全國小城鎮建設,對有明顯跡象直接威脅分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有計劃的搬遷避讓工程。優先安排威脅人員較多,且工程治理投資大於搬遷避讓投入、治理綜合效益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搬遷避讓工程。原則上應完成急需的搬遷避讓工程。
根據全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成果,對不同類型地質災害大區,統計、類推各大區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口數,確定需要搬遷避讓的人口數。2006~2010年,因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全國實施搬遷避讓人口約160萬人,其中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人口約70萬。
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經費主要由地方政府投入,中央財政對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工程按搬遷費用的1/3給予財政補貼。2006年至2010年,全國地質災害搬遷工程費用約29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貼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工程費用35.2億元。各省(區、市)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規劃搬遷避讓人數和投資額見表9.2。
表9.2 2006~2010年搬遷避讓工程規劃表
續表
1)突發性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①對邊遠貧困山區受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②在經濟發達區,工程治理投資遠大於搬遷避讓投入、治理綜合效益差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點的搬遷避讓。
2)緩變性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①汾渭盆地地裂縫區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②環渤海地區地面沉降災害嚴重地區的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③山西煤礦礦區采空塌陷災害嚴重的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④淮北礦區采空塌陷災害嚴重的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
(2)遠期(2011~2020年)
對遭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的居民點全部實施搬遷避讓,搬遷人口約226.1萬人,其中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人口96.5萬人(表9.3)。
表9.3 2011~2020年搬遷避讓工程規劃表
㈤ 汪民副部長在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視頻會議上的講話
國土資源部內部情況通報 (2011 年第 53 期)
(2011 年 4月12日,根據錄音整理)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視頻會議,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部署,總結 2010 年工作,研判形勢,全面部署安排今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剛才,廣東、四川、雲南、甘肅四省廳的同志分別發言,總結了本地區 2010年地質災害防治情況,提出了今年的工作任務,明確了防控措施,我都非常贊成。2010 年地質災害嚴重,但是我們的應對成效明顯,展示了國土資源系統良好的精神風貌。在重大地質災害面前,廣大國土資源系統幹部、職工和群測群防監測員,發揚不畏艱險、勇於奉獻的可貴精神,表現出了應急響應、快速處置的過硬作風,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貢獻。藉此機會,我代表國土資源部黨組,代表徐紹史部長,向長期奮戰在地質災害防治崗位上的廣大幹部職工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受徐紹史部長委託,我代表部黨組講四點意見。
一、2010 年地質災害防治取得顯著成效
2010 年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一年。全國共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30670 起,造成 2915 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損失 64 億元,分別比2009 年增長 1.8 倍、5.0 倍和 2.6 倍。
去年全國地質災害有四個特點: 一是泥石流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全國共發生泥石流 1988 起,佔地質災害總數的 7%; 造成 2300 多人死亡失蹤,占人員傷亡總數的 80%。二是人員傷亡集中在西部局部地區。5 至 9月,在甘肅、陝西、雲南、四川和貴州等地,降雨引發地質災害 5283 起,造成 2492 人死亡失蹤。三是群發性地質災害數量較多。6 ~8月,廣西、福建、陝西、四川先後發生近 2000 起,造成近200 人死亡失蹤和大量的財產損失。四是地質災害發生范圍增加。除西南、西北、東南等往年易發區外,海南、吉林等地發生的地質災害數量分別超過當地前數年甚至數十年的總和。
2010 年災情極其嚴重,但防災成效也非常顯著。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國土資源系統各級管理部門積極努力,全國共成功預報地質災害 1166 起,避免人員傷亡近 10 萬人、直接經濟損失 10 億元,這是 1998 年以來成功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多的一年。
成效的取得,主要得益於以下四個方面。
(一)部署及時周密,貫徹落實堅決有力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10 年,中央領導同志170 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並親臨抗災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專門研究部署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搶險救援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為我們指明了工作的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土資源部黨組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地災防治,徐紹史部長親自帶隊先後多次赴災害現場指導搶險救災,深入災害多發區開展調研和督促檢查。徐紹史部長在 2010 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場會議等多個重要場合,多次強調思想上要更加重視,把重點放到防災減災上來; 工作上要更加主動,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生命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部署; 措施上要更加有力,要確保落實到位。國土資源部機關相關司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和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堅決貫徹落實徐紹史部長的指示要求,積極組織,周密安排,綜合防災體系得到進一步加強。
一是早研判、早安排、早部署,精心謀劃全年工作。國土資源部黨組在 2010年初就認真分析研究地質災害防治面臨的形勢,對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過13 次視頻會、50 多次發文發電,對防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各省(區、市)共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會議近 300 次、發文部署防治工作近 600 次。
二是再排查、再巡查、再檢查,突出汛期地質災害防範。120 余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負責同志帶隊的工作組檢查指導,組織 238 名專家長期駐守 18 個重點省份。部領導多次赴災害多發區深入調研,指導推動各地工作。各地充分發揮群測群防體系作用,組織專業力量長期駐守地質災害易發區指導防災工作,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累計派出督促檢查組 500 余次。
三是強化落實,推進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部多次召開會議、派出工作組,加強對地震災區、泥石流災區和三峽庫區等的幫助和指導。汶川地震災區國土資源部門加強監督指導,在重災區派駐應急搶險小分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部指導青海省開展了玉樹地震災區隱患排查和勘查、應急處置、地災危險性評估、資源環境承載力與恢復重建選址評估、地災防治專項規劃編制等工作,指導甘肅省在舟曲泥石流災區開展了隱患排查、防治規劃編制和災後地質災害工程治理,為抗災救災和恢復重建作出了積極貢獻。三峽庫區充分發揮監測預警系統和綜合立體監測網的作用,強化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確保了 175 米蓄水的順利進行。
四是加強管理,在建工程地質災害防範成效顯著。針對 2009 年水電等施工現場發生地質災害造成嚴重人員傷亡的情況,通過對建設項目和礦山企業地質災害評估情況進行公示和督導、發現問題限期整改等措施,不斷加強防範工作。2010 年水電等施工場所基本未因地質災害造成大的人員傷亡。
(二)應急反應迅速,搶險處置有力有效
一是健全應急防災機制,完善應急支撐體系。擴大了部級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建成省級應急專家庫,部省應急專家達 1688 人。派出 7 個區片巡查組駐守重點省份,累計 1000 餘人次開展巡查指導。採集國土資源系統應急裝備信息,全國12 個省配備應急視頻會商設備 27 套。研究制定了 《應急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方案》、《應急值班制度》、《專家管理辦法》、《應急處置技術要點》等文件和技術標准。抽調人員成立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 (臨時)應急辦公室,建成了 17 個省級地質災害應急中心。
二是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嚴防造成二次災害。70 多次派出工作組赴現場協助地方進行應急處置,部領導 30 餘人次緊急趕赴搶險一線,徐紹史部長先後赴貴州、甘肅、四川、雲南等地指導搶險救災。在開展搶險救災的同時,組織做好隱患點應急排查,防止造成更大的傷亡,全年未出現二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事件。各地共組織應急工作組超過 600 次,累計組織 7000 餘人次開展督促檢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是提高監測預警能力,狠抓臨災轉移避險。進一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對發現的隱患點及時落實監測責任和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對一些已出現變形跡象的隱患點提前組織轉移受威脅的群眾,避免了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2010 年 8月,四川綿竹清平鄉發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由於監測預警到位、預案啟動堅決,3000 多人成功避險。我聽說後,既感到非常高興,也感到壓力很大。這是臨災避險最成功的,但如果沒有成功,後果將不堪想像。去年,發生重大災情造成損失的,主要是大災。進行地災防治,主要應立足防大災、應大急、救大險。中國這么大,大災有可能在哪裡發生呢? 除了做好調查、勘查,摸清情況,完善體制機制,做好基礎工作之外,就是要大打一場人民戰爭,把群眾動員起來,強化監測預警,狠抓臨災避險,確保哪裡有情況發生,那裡就有及時反應,最大程度減輕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四是密切關注災情險情,強化信息收報工作。為及時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部著力增強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採集、報送的能力和效率,接到報告和信息後,及時了解情況,保持動態跟蹤。2010 年,共向國務院上報各類文件 33 次,向國務院總值班室報送值班信息 169 期。未發生信息誤報、緩報、漏報的情況。各地加強值守,及時報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及後續處置工作情況,向部報送各類防災信息數千份。
(三)積極主動服務,著眼長遠精心謀劃
一是夯實基礎,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成 847 個群測群防有組織、有規劃、有經費等 「十有縣」。升級了全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信息系統,實現群測群防點全覆蓋。聯合中國氣象局,在全國 30 個省 (區、市)、253 個市、1265 個縣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同時在中央電視台天氣預報節目中加播啟動應急響應信息等內容。
二是消除隱患,開展隱患點工程治理。2010 年,中央財政投入 14 億元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專項資金,投入 8 億元支持甘肅舟曲開展災後重建地質災害防治。目前,中央財政已初步形成在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甘肅舟曲等重點地區投入防治專項和面上開展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的點面結合、重點突出的資金安排格局。在此帶動下,各地的資金投入也大大增加。
三是加強宣傳,增強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針對基層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評估、巡查、預案、宣傳、人員 「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和重點地區應急管理培訓,累計培訓 10 萬餘人。通過各大媒體現場報道、系列追蹤、專家訪談等多種形式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益。部聯合河北、重慶開展多點連發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指導各地共開展應急演練 371 次,參與人數達 4 萬多人。以桌面推演的形式模擬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應急處置過程,總結完善應急流程並向全國推廣。
四是謀劃未來,推進防災減災長效機制。推進建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積極建議國務院出台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在重慶、北京組織多領域院士、專家召開 「西部復雜山體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學術研討會」和「全球災變事件與重大地質災害戰略研究會」,分析重大地質災害異常多發的原因,研判趨勢,為防治決策提供依據。各地也根據區域情況,加強成災條件、機理和模式的研究。
(四)抓住關鍵,充分發揮群測群防作用
各地積極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按照部要求,深化縣級地質災害防災體制和機制建設,多方爭取工作經費,不斷提高隊伍素質,進一步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骨幹群眾的地質災害防範主力軍作用。我們大約有十多萬個群測群防監測員,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群測群防監測員不畏艱險,不分晝夜,准確監測,成功預報,在最危險、最困難的環境中執行著最崇高的生命任務,他們踐行著服務人民群眾生命權利的最高價值准則,守護生命,守護家園。2010 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 1100 多起,避免了約十萬人的傷亡。國土資源部及時召開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場會,總結工作,交流經驗,並以通報表揚、頒獎晚會等形式,大力弘揚群測群防監測員踐行服務於人民群眾生命權利最高價值准則的核心理念。
二、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的嚴峻形勢
2011 年,影響我國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地貌條件、地震、乾旱和降雨等極端氣候等多方面因素仍然存在,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
(一)我國特殊的地質條件和頻發的極端氣象導致地災多發
我國地形地貌復雜多樣,山地丘陵分布廣泛,地質不穩定區域大。地震發生頻率高,汶川和玉樹特大地震造成山體松動、岩體破碎,加劇了地質不穩定性,盈江地震對地質環境的影響也可能在汛期顯露。受地理、經濟等條件制約,不少地方特別是西部地區部分群眾仍居住在深山峽谷中,受到地質災害的直接威脅。近年來,我國極端氣候異常,乾旱、暴雨時有發生,極易誘發雨洪地質災害。據氣象部門預測,2011 年夏季我國黃淮、江淮等地區降水較常年偏多,登陸的熱帶氣旋同期偏多,局地強降雨發生的頻率增加、強度增大。從 2010 年的情況看,主汛期雨情、水情異常復雜,引發的地質災害問題十分突出,既有排查出來的老隱患點成災,也有不在群測群防體系中的新地災點成災,還有一些如貴州關嶺、四川漢源、甘肅舟曲等大規模、高速度、遠距離的滑坡、泥石流或多種災害疊加並發的重大地質災害。這些災害常常突如其來,猝不及防。
(二)防範意識還不強,防範措施還不足
當前,還有一部分幹部群眾缺乏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對地質災害的辨識能力和避讓意識薄弱。地質災害防治還沒有完全成為各項規劃和建設的前置條件,大量城鄉和工程建設單位往往只重視工程施工,不重視地質狀況勘查和地災隱患排查,工程往往選址在地質災害隱患點上,劈山修路、切坡建房、造庫蓄水等工程施工誘發了大量滑坡等地質災害。一些山區的縣城、鄉鎮和村莊由於地理條件和歷史因素所致,本身就建在了滑坡體或者泥石流沖洪積扇上,由於種種條件尤其是經濟條件限制,暫時沒有能力全部實施搬遷,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極易造成重大損失。
(三)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設仍然不足,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環節
目前,國土資源部門地質災害防治專職管理人員很少,越往基層人員越少,部分縣 (市)甚至一個專職人員都沒有; 現有的監測機構對地質災害防治的技術支撐能力不足,全國還有大量市、縣沒有設立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由於機構、人員以及經費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地質災害調查和監測預警覆蓋面窄、空白區大,許多地質災害隱患點該搬遷的沒有搬遷,該治理的沒有治理。全國已經開展的地質災害調查的精度也不高,已查出的隱患點往往因防治經費限制而無法實施防治工程,而已治理的工程又普遍沒有維護費用,即便三峽庫區也是如此。我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很不健全,僅對三峽庫區等少數地區和個別重點工程實施了專業監測,其餘大部分地區只能實行群測群防監測。群測群防員絕大多數是兼職人員,沒有必要補助,沒有配備基本裝備,工作條件艱苦,風險也很大,承擔了遠遠超過其能力的監測任務。
總之,對於當前防災形勢的嚴峻性和任務的艱巨性,我們始終要保持清醒認識,關於 2011 年地質災害防治,總的要求就是要始終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堅持做好抗大災、應大急、搶大險的各項充分准備,堅持把問題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實一些,牢牢把握防災的主動權,堅決避免重大人員群死群傷事件,最大可能避免和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三、重點做好防災減災的幾項工作
(一)做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地質災害易發區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加大重點區域地質災害治理力度。4月6日,國務院通過了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和綜合治理總體規劃》,力爭用 5 年時間,基本解決防災減災體系薄弱環節的突出問題,其中,對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治理均作出了重點安排。此外,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列入國務院審批計劃,目前正處於完善階段。《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也在抓緊報批。
這些都是黨中央、國務院對我國防災減災體系建設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我們務必要認真學習、深刻理解,切實做好貫徹落實。一是要加緊編制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專項規劃的實施方案,前三年著重開展調查評價、重點集鎮勘查,完善縣級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群測群防體系,後兩年著重開展搬遷避讓和治理工程。二是要積極准備,做好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出台後的貫徹落實。三是要抓緊編制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並爭取把主要防治內容納入到本地區的 「十二五」規劃中去。重點考慮四方面,一是全面加強調查評價,提高工作程度,特別要加大對人口密集區、重要基礎設施周邊區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價力度,安排必要的工程勘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二是突出抓好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監測預報網路,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提高群測群防水平。三是加快構建綜合防治體系,統籌各方資源,同步開展地質災害、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力度,著力消除隱患。四是強化臨災應急避險,建立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完善應急避險各種手段,提高臨災避險能力。
(二)切實加強機構建設
中央編制辦公室已經批准部成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並增加司局級領導職數,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也已經中央編制辦公室批復,即將掛牌成立。各地要大力推動本地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建設,要將機構建設作為今年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省份,要力求在今年取得突破性進展,已建立省級地質災害應急機構的省份,要著力向市級延伸。
(三)強化特大型防治項目管理
近年來,中央財政逐年增加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預算資金,力度還將進一步加大。各地要積極推動加大本級財政對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籌集防治資金,並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 《關於印發 〈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 〔2009〕463 號)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關於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管理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 〔2009〕81 號)的要求,加強資金、項目管理,按規定上報資料。對存在數據弄虛作假、未按規定管理使用專項資金、未及時向部報送等情況的省份,部將扣減或取消下年專項資金預算指標,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查處。
(四)繼續提高基層防災能力
推進防災能力建設,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範的意識和預警預報、組織協調、應急避險、軟硬體支持等方面能力。一是會同氣象部門,進一步將預警預報工作向縣(市、區)延伸,未開展此項工作的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市 (地、州)、縣 (市、區)要努力在今年完成。二是要大力開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演練。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於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避險演練。通過演練明確受威脅群眾撤離的信號、路線、應急避災場所等,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要求。三是繼續完善地質災害應急平台。按照國土資源應急平台體系建設標准,整合已有資源和基礎,更新數據,實現地質災害應急防治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
(五)突出群測群防
進一步提升群測群防能力,發揮群測群防體系的重要作用。一是繼續扎實深入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十有縣」、「五條線」和基層 「五到位」建設,著力解決群測群防體系中存在的經費不足、技術含量低、監測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二是要大力宣傳群測群防體系的作用,大力宣傳成功避險的典型案例,鼓舞士氣、提振信心。地質災害宣傳工作不僅要宣傳地質災害造成的重大損失,更重要的是宣傳我們群測群防監測員在政府的領導下,不畏艱險,守護生命,成功預報,應急避險,避免更大人員傷亡的成績。今年,部將繼續邀請 100 名特別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來京進行經驗交流。
(六)扎實做好防範工作
一是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前各地都要開展一次全面的隱患排查工作,將所有威脅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及時納入防範體系,加強對在建施工場所防災工作的監督指導,特別要注意上游發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堰塞體,後期降水使堰塞體突然潰決,形成高落差、大體量、快速度的特大泥石流災害。要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動態監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
二是做好值班和信息報送,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根據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特別重大和重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在事件發生後的 4 小時內迅速向部報告。對尚未抵達現場、無法核實的災情險情,要將已掌握的情況通過傳真、電話等方式及時報部。
三是做好應急處置,遇有災情、險情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地方政府開展搶險救災,重點要做好受威脅人員的轉移和二次災害的防範。
四是強化重點地區防治工作。三峽庫區要做好庫水位漲落期間的地質災害防範,重點是開展全面的巡查排查,落實隱患點的群測群防監測或專業監測,尤其是汛前水位消落以及高水位條件下庫岸的穩定性監測,要做到定人、定點、定時進行巡查和監測。要充分發揮專業技術隊伍的支撐作用,做好預案的落實和應急處置工作,努力保障百萬移民生命財產和航運安全以及三峽工程正常運行。汶川及玉樹地震災區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區,應充分依託以群測群防為主的監測體系做好日常防範工作,重點時段要派駐專業隊伍指導協助地方做好防災工作。東南、華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區要著重防範台風和強降雨引發的點多面廣的突發性災害,要特別防範引發人員傷亡的崩塌、泥石流災害。華北、西北黃土地區要做好黃土塬邊緣崩塌、滑坡、溝口泥石流災害的防治。新疆等地要密切關注氣溫變化情況,做好積雪融水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
四、總結經驗,探索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
各地要在認真總結近兩年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和切實可行的一些經驗的基礎上,把它上升為制度或者規范,進一步完善防災減災的體系建設。要積極探索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訂鼓勵政策,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加大統籌力度,推動地方整合地質災害防治與山區脫貧、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小流域整治、土地整治、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的政策。請各地於 4月底前將本地區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好的做法和經驗報部地質環境司。部將派出部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赴各地進行防治新機制調研、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督促檢查和抗旱找水打井現場回訪,並通報有關情況,適時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經驗交流會,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同志們,今年是 「十二五」的開局之年,又是建黨 90 周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我國經濟平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意義深遠、責任重大。各地務必要立足於抗大災、應大急、救大險,切實將各項防災措施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我相信,有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有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視,有相關部門的鼎力支持,有全系統齊心協力的工作,我們一定能夠把地質災害防治這個崇高的生命任務完成好,努力向中央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㈥ 農村低保戶人口地質災害移民置每平方米補償多少錢
你好!
你想問農村低保戶人口地質災害移民安置補償標準的問題。回這樣的問題屬於政策性問答題,是由政府掌握的,而且不同地區這個補償標准還有差異。因此這里的網友可能無法給出你權威的回答。建議你跟你們當地的鄉鎮政府部門進行聯系,到那裡去咨詢,他們會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給出你滿意的答復。
㈦ 寧夏生態移民區地質資料的開發利用
林向軍
(寧夏國土資源地理信息中心)
摘要 本文針對寧夏的現狀情況,充分利用地質資料,開發生態移民服務產品,為政府生態移民建設工程提供科學依據。
關鍵詞 生態移民 地質資料 開發利用
地質資料是地質工作形成的重要基礎信息資源,有可重復利用、不斷開發、能夠長期提供服務的功能。寧夏館藏各類成果地質資料3453種(截至2013年底)和資料庫,其蘊藏著巨大的潛在價值,通過對各類地質資料的發掘,開發出豐富、多元的服務產品,為改善民生、生態移民區選擇和生態環境保護建設提供科學依據。
0 前言
寧夏生態移民工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保障改善民生、構建和諧富裕新寧夏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為加快中南部地區扶貧開發進程,從根本上解決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群眾的生存和發展問題,實施中南部地區生態移民。中南部地區包括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等9個扶貧開發重點縣(區),以及沙坡頭區、中寧縣的山區。這一地區處於我國半乾旱黃土高原向乾旱風沙區過渡的農牧交錯地帶,生態脆弱,乾旱少雨,土地貧瘠,資源貧乏,自然災害頻繁,水土流失嚴重,不適合人們的生存和生活。為改善生態環境,解決人民的生存問題,對貧困地區群眾實行生態移民。
生態移民工程科學選址是關鍵。選址包括遷出區和遷入區的選擇。遷出區的選擇主要考慮落後貧困地區、乾旱地區、自然災害多發區;遷入區選擇適宜生活和經濟產業相對發達地區。自然災害和地震斷裂帶是遷出區、遷入區選擇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自治區地質資料館館藏了豐富的環境地質、水文地質、地震地質、礦產地質等資料,根據資料進行區域分析,研究和開發寧夏生態移民服務產品,對於搬遷出入區,查明區域地質結構,排查地質災害險點,為移民遷出區和遷入區的選擇提出可靠的依據,為生態移民建設提供可靠的建議。
1 生態區地質資料的開發利用情況
利用生態移民區內的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地質災害、中南部缺少地區地下水勘查等相關地質資料,收集生態移民區的分布范圍、人口數量等基本情況,疊加1:25萬寧夏基礎地理地圖,編制寧夏生態移民區總體分布圖、生態移民區水資源分布圖和生態移民區地質災害狀況圖等圖件,為生態移民工程的規劃,提供決策性指導意見。
1.1 編制生態移民區總體分布圖
在1:25萬基礎地理地圖上疊加生態移民區工作底圖、水資源、地質災害、礦產分布地質資料專題要素,以圖、表為主的,錄入相關屬性,包括規劃移民項目區、所屬行政區、項目區面積、移民人數、土壤含水量、礦產資源量等,編制寧夏生態移民區總體分布區圖和屬性資料庫。
通過對寧夏生態移民區總體分布圖中移民區的分布范圍、所處的地理環境、生態移民遷出區、遷入區的地質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可以看出寧夏生態移民工程總體規劃100個項目區(遷入區),分布於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固原市。生態移民遷出區地處乾旱地帶,礦產資源貧乏,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現象;遷入區所在地理位置都地處水資源分布豐富,地勢平坦,沒有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現象,有便利的交通設施,適合人民的生存和發展。
1.2 生態移民區水資源分布產品
水是人賴以生存和生活必需資源,是生態移民區選擇的關鍵因素。利用館藏1:20萬數字地質圖空間資料庫(19幅),對數據信息進行綜合研究,提取水文地質信息,經過拼接、整飾,集群成全區的水資源分布狀況圖。將水資源狀況圖與生態移民工作底圖、地理地圖疊加,加工成生態移民區水資源分布圖。
通過對水資源分布圖進行綜合分析發現,寧夏中南部地區,尤其是固原市的原州區和彭陽縣、西吉縣的全部及海原縣的部分地區,屬於缺水區,乾旱少雨,蒸發強烈,水資源嚴重匱乏,時空分布不均,地下水資源奇缺,水質很差。人口和牲畜的飲水十分困難,更不要說農田灌溉,群眾的生活、生產長期沒有穩定可靠的水源保證,不適合人居住,需要搬遷移民到有降雨量大、水質優質、水資源豐富的地區。生態移民區水資源分布圖為生態移民工程遷入區的選擇提供參考。
1.3 生態移民區地質災害分布產品
用寧夏地質災害點資料庫為數據源,提取不穩定斜坡災害點、地裂縫災害點、地面塌陷災害點、泥石流災害點、崩塌災害點、滑坡災害點和易發程度分區等屬性信息,用ArcGIS軟體將地質災害信息投影疊加到生態移民工作底圖上,開發製作地質災害分布區圖。對地質災害分布區進行分析查詢發現,寧夏的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分布在寧夏南部黃土丘陵山區和中北部礦區。生態移民區的選擇,就是考慮把貧困落後、易發地質災害的地區居住區遷往不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區,避開地質災害多發地,使移民能夠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生活。
1.4 生態移民區礦產資源分布產品
使用ArcGIS軟體把寧夏礦產資源分布圖疊加到生態移民區工作底圖上,對自治區的生態移民區的礦產資源分布情況做統計分析,可以看出自治區南部多有小型銅礦,中部太陽山和北部大武口多有中大型的煤礦。礦業開采可以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對促進地區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帶動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將會產生極大的產業波及效應。但是礦業開采多會造成山體滑坡、泥石流和地質塌陷等地質災害。生態移民工程,尤其是遷入區的選擇,一方面要考慮到礦業區礦業開採的經濟效應,另一方面還要考慮經濟發展帶來的生態效應,礦業發展兼顧經濟效應和生態效應,才能使生態移民能夠住得長,住得穩。
2 結束語
收集整理寧夏生態移民區的地質資料,對其進行有效的整合、聚集,進行信息的採集與集成處理,形成了寧夏生態移民區專題信息產品,並利用專題產品進行綜合研究分析,為寧夏生態移民工程提供數據支撐。
㈧ 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地震災後農房重建的實施意見
廣元市人民政府
關於「5·12」地震災後農房重建工作的意見
廣府發〔2008〕1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廣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國務院《關於支持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8〕21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災後農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電〔2008〕96號)精神,及早規劃、抓緊實施,有力有序有效地搞好災後農房重建工作,幫助受災群眾早日重建家園,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結合廣元實際,現就「5.12」地震災後農房重建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災後農房重建工作要以《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為准則,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自力更生,統籌兼顧,把災後農房重建擺在突出位置,統籌規劃、精心組織,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充分發揮受災群眾的主體作用,通過政府組織、群眾自建、社會支持,扎實開展災後農房重建工作,確保受災農戶盡快住進經濟、實用、安全的永久性住房,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災後農房重建必須做到規劃先行、科學選址、規范建設,在全面准確掌握房屋倒塌和嚴重損壞的基礎上,科學制定重建規劃和實施方案。規劃和方案要體現科學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在出台重建規劃的前提下盡快啟動分步實施。
(二)農民自建,政府補助,社會扶持。災後農房重建必須在當地政府的組織下有序進行。各級政府要做好農房重建的科學選址、規劃設計、建設管理、資金補助、政策扶持、社會動員等方面的工作。要調動受災農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充分發揮其自力更生、自主建房的主體作用。
(三)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災後農房重建必須依據統計台賬,結合農房損毀具體情況,因地因戶制宜,做到統籌兼顧,除因災無法在原址重建的外,原則上應在原址建設,要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的規定,建新必須拆舊。異地重建的,宅基地可新舊折抵、一戶一宅。要注意集中與分散相結合,並要注意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傳承農房民族文化特色。在重建農房的同時,要把建圈、建沼氣池等同步考慮。
(四)整合資源,搞好結合。災後農房重建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與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相結合,與高山和工程移民搬遷相結合,與扶貧、以工代賑項目建設相結合,使各項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
(五)技術指導,強化質量。災後農房重建應按照國家、地方建築技術和抗震設防標准進行建設,切實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做到「安全、經濟、適用、省地」,降低建設成本。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任務。力爭用1年半時間,全面完成因震倒塌和嚴重損毀農房重建任務,保證受災群眾在2009年12月底前住進新房。
(二)階段目標任務。
1、2008年,除青川縣外,其他受災縣(區)全部完成災後農房重建任務;青川縣完成災後農房重建任務60%。全市力爭完成災後農房重建任務60%。
2、2009年12月底前,全市完成災後農房重建任務100%。
四、災後農房重建方式
要結合新農村建設、基礎設施建設恢復等工作,城鄉統籌安排,統一規劃和組織。受災農戶可選擇原址或新址重建、異地搬遷重建、購房、投親靠友、自謀出路等多種方式進行住房重建,一戶一宅。符合規劃原址或新址分散重建的,農房重建戶宅基地點位符合災後重建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可按震前已合法取得宅基地面積原址或新址重建;按照規劃集中自建的,按照集中規劃的布點,可由農房重建戶自建或與他人合作建設。對在規劃確定的城郊社區、經濟園區和農村新型社區重建的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對購房、投親靠友、自謀出路和外遷安置建房的,政府給予建房補助。對有創業能力、自願舉家搬遷異地重建的災毀住房農戶,允許其自願放棄宅基地異地安居置業,不再申請宅基地。災後農房重建房屋結構應選擇適合當地自然條件和生活環境的結構,以符合川北民居特色的磚木結構為主,有條件的可建設磚混、框架等結構。
五、政府補助對象和標准
根據省政府的規定,對恢復重建永久性住房的農戶,政府按以下政策給予建房資金補助。
(一)補助對象和范圍。
政府對因震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家可歸(含地質災害必須搬遷)的農戶重建住房,給予補助。
其中:對前述對象採用購房、投親靠友、自謀出路和外遷安置建房的重建戶在出具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後,給予補助。
1、購房重建戶應出具的相關證明:
(1)公證處出具的購買房屋公證書;
(2)房屋所有權證明書。
2、外遷安置戶應出具的相關證明:
(1)被安置地戶籍證;
(2)遷出地的遷移證;
(3)在被安置地出具房屋修建開工證明。
3、投親靠友、自謀出路的重建戶應出具的相關證明:
(1)被安置地戶籍證;
(2)遷出地的遷移證;
(3)被安置地政府出具的住房證明。
對因災造成的農村「三孤」人員(孤兒、孤老、孤殘)和無房的散居五保對象不單獨重建住房,通過納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規劃統籌解決。
以下情況不屬於補助對象:
(1)按照「一戶一宅」的規定,原建新房未拆舊房的,在本次地震災害中,舊房倒塌或成為D級危房的不屬補助對象。
(2)凡未經批准、不符合規定違法亂建的房屋在本次地震災害中其違法構建建築物倒塌或成為D級危險建築的不屬補助對象。
(二)補助標准。
全市平均補助標准為每戶2萬元。根據受災農戶的經濟狀況和家庭人數實行分類分檔補助,對不同人口家庭適當予以區別,對建卡絕對貧困戶和低保戶兩類農戶給予適當照顧。具體補助標准分為兩類三檔:
農戶類別
1-3人家庭
4-5人家庭
6人及以上家庭
一般農戶
16000元
19000元
22000元
困難農戶
20000元
23000元
26000元
在上述補助標准中,對農戶家庭人數的認定,一律以2008年5月11日戶口記載為准;對建卡絕對貧困戶和低保戶兩類困難農戶的認定,一律以2008年5月11日的檔案記載為准。
各縣區必須嚴格執行上述補助標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准。援建單位和部隊可在規劃設計、場地平整、提供建材、人力等方面給予幫助。
(三)恢復重建永久性住房的政府補助資金中地方承擔的部分,由市、縣(區)共同分擔,具體辦法另定。
(四)在上述恢復重建永久性住房補助標準的基礎上,自建過渡安置房的農戶,對每戶給予2000元建設過渡期安置房的資金補助。所需資金仍按四川省「5.12」抗震救災指揮部《關於鼓勵農村居民自建過渡期安置房的通知》(川指〔2008〕104號)的規定執行。具體補助方法仍按廣元市「5.12」抗震救災指揮部《關於「5.12」地震災害農村居民自建過渡房享受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廣指〔2008〕222號)的規定執行。
六、災後農房重建有關政策
(一)凡涉及災後農房重建的收費,一律實行「零收費」。
(二)凡涉及災後農房重建的行政性審批事項,一律從簡,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報批材料。各職能部門要主動服務,依法、依規、從快辦理。
(三)災後農房重建用地選址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環境影響評價且要避開地質災害危險區,確實無法避讓的,必須採取工程治理措施,通過驗收評價後方能使用。凡未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未採取工程措施治理的,對地質環境有較大影響的一律不得批准用地和建設。
(四)災後農房重建用地標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其用地按照每人20-30平方米的標准,由各縣區人民政府依據本地的資源環境承載力確定,但不得超過震前農房建設審批面積。凡災後異址新建住房的,對舊房必須拆除,原宅基地收回統一組織復耕。
(五)凡符合災後農房重建政策的,在確定選址後即可放線先行建設。不涉及農用地轉用的,及時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涉及農用地轉用的,可以邊建設邊報批。
(六)按照規劃集中建設農房的基礎設施建設,實行招投標管理。
(七)因資金緊缺需要貸款的農房重建戶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各級金融機構要大力支持,主動取消住房建設貸款擔保。
(八)凡涉及災後農房重建的物資運輸,憑各級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運輸途中市內各收費站免收過路過橋費用。
(九)災後農房重建涉及的運材價格按2008年5月11日的價格執行。
七、工作程序
(一)登記建卡。縣(區)人民政府要從民政、國土資源、規劃和建設、扶貧等部門抽調力量,核准、查實農房因災倒損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逐戶建檔立卡。按照災民申請、群眾評議、村組公示、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確定重建對象。
(二)制定規劃。縣(區)人民政府要根據調查核實的農房倒損情況,抓緊編制完整的受災農戶住房重建規劃和實施方案,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科學選址和房屋設計等工作。
(三)實施重建。縣(區)人民政府要採取農民自建、政府補助、社會扶持等形式,整合各方面資源,周密組織,指導督促災後重建新民居。按照《城鄉住房建設規劃》、《農村建設規劃》和《民政部災區民房恢復重建管理工作規程》要求,對災後農房重建實行全程跟蹤、指導督促和質量監管,加快建設工程進度。
(四)工作驗收。災後農房重建完工後1個月之內,縣(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民政、規劃和建設、國土資源、財政、監察、農業、扶貧等部門,對重建農房進行檢查。要建立完整的農村房屋檔案,做到「一戶一表一卡一證」(建房審批表、建房登記卡和集體土地使用證)、「一鄉一冊」(恢復重建花名冊)「一縣一帳」(農房重建戶台帳)。
八、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建立地震災後城鄉住房建設安置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職責,配備工作人員,健全工作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門要做好毀損農戶恢復重建補助工作;規劃和建設部門要做好建房選址,免費提供農房戶型設計,技術指導災後農房重建工作;財政部門要及時籌集撥付補助資金;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用地審批等;農業部門要做好土地調整等工作;水利部門要負責農民建房采砂點的設置,供農房重建戶免費採用;林業部門要依法、依規、從快保障建房佔用林地和林木採伐需求;經委要組織好建材企業生產,並配合商務部門做好受災群眾建房所需建材的供應銜接工作;工商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督;物價部門要加強對建材價格監測監管,認真實施鋼材、水泥、磚瓦、砂石等建材臨時價格干預,嚴防建材格暴漲;交通運輸部門要做好重建物資調運工作;扶貧、以工代賑等部門要極積做好農房重建戶有關扶持工作;金融部門要做好農房重建信貸支持工作。
(二)技術指導。地震部門應根據我市實際,按最新設防標准對災後農房重建提供抗震技術指導。規劃和建設部門要制定農房建設技術政策,做好戶型設計、技術指導和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重建住房應滿足《四川省農村居住建築抗震設計技術導則》(2008修訂版)和《四川農村居住建築抗震設防構造圖集》的相關技術要求。各地要迅速啟動一批原地重建的農房建設試點,起到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
(三)民主議事。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廣泛集中民智,尊重群眾意願,進行民主決策。對每個重建戶建立檔案,准確記載重建戶的基本情況和照片資料;要召開農戶會議,對重建對象、重建方式、具體問題的處理進行民主討論,形成「一事一議」決定書。總之,要把農房重建各項工作一件一件地商量決定,並將結果公開張榜公示,進行陽光操作。
(四)督促檢查。各級民政、財政、規劃和建設、扶貧、審計、監察等部門要深入到村、組、農戶,對重建工程進度、建房質量、政策落實和建房資金分配使用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確保災後農房重建任務圓滿完成。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