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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环境对宗法制的影响

发布时间: 2021-02-17 07:23:59

Ⅰ 自然地理环境对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影响

中国古代大多数城市都处在气候良好的河流两岸或平原 例如黄河和华北平原(都是温带季风气候).有些城市在盆地或易于防守的地方 如关中盆地 四川盆地.这些都促成了政治中心的形成..最基本的就是古代的政治经济中心:中原地区,正是因为地处华北平原,黄河中下游,而其它地方因土壤、水源等原因而落后于中原地区.
东方文化的源头——古代中国,其地理环境的特征——偏居一方和相对封闭.中国位于亚欧大陆的东端,北面是常年冰封的西伯利亚荒原,西面和南面环绕着大漠荒沙,高耸入云的昆仑山、阿尔泰山及号称世界屋脊的喜马拉雅山,东面是浩瀚无限的太平洋.内陆幅员辽阔,资源丰富,分布有大规模的江河流域和肥沃平原. 这种辽阔的平原大河及近乎封闭状态的地理环境,非常有利于形成一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农耕文明的形成,诱发封闭文明的产生.封闭的生存空间,不仅无法借助外部力量,且由于生产工具的落后,古代中国人为了生存发展,为了同恶劣的自然环境作艰苦的斗争,为了兴修水利,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就建立了血脉相连的大共同体进行有效的统治和管理,这样建立在血缘关系和宗法制基础上的专制统治就逐渐形成了. 同时,辽阔的大平原,也是的统治着极易通过军事征服实现统一,建立一个专制主义的大帝国,将每个人都纳入某种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之中,因此,统一、专制、中央集权就成为中国古代政治的特色. 封闭保守的地理环境也是中华文明与其它文明的联系和影响很少,处于一种与世隔绝的状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形成了中国人一系列独特的文化观念如知足者常乐、中庸追求平稳、和平的社会环境及“家国一体”的宗法制和专制等官本位思想,形成了中国文化传统和特色. 中国农耕经济和专制统治的稳定性、持续性,又使得中国文化重视历史经验的总结而忽视逻辑推理,包括许多发明创造都是经验所得,如火药就是道学家在炼丹时发明的,许多历法、医术都是对观察、经验的描述和记录.这些都是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并没有进行科学推论和分析,更没有形成科学的理论. 中国是一个素称“以农业立国”的国家,各朝统治者都是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究其原因,地理环境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以农业立国”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古代文化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文化.
中国有极为广袤的疆土,其内部平原广阔,特别是黄河,长江两流域平原毗连,没有明显的天然的屏障,因此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军事上都易于统一,所以历史上强悍的游牧民族南侵,中国纵使丧失了首当其冲的黄河流域,仍有广大的退路可供周旋.其他古文明地区沦亡于外族的入侵,即一蹶不振,独中国能对边族潜移默化,始终保持着自己文化的独特风格和完整系统,并使之绵延不绝. 中国复杂的地形和多样的气候,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缘文化和区域思想观念.早在先秦时代就形成了各具特色、对后世影响深远的齐鲁文化、燕赵文化、三秦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及岭南文化等.中原地区由于对农业的重视而养成重土安迁的观念;东南沿海一带由于耕地有限,重视海外贸易,思想观念开放,西北的绿洲地区因土地限制和地处交通要道,商业发达较早;北方游牧民族由于环境恶劣,不得不以频繁的迁徙和战争来对付环境的压力.中国的区域文化虽然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但又并存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体多元结构.随着中国农耕经济向周边的扩张,中国传统文化固有的包容性又促使区域文化的相辅相成、渐趋合一.儒、道、佛三教的并行而立,盛唐时的胡汉交融,都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种多样性及包容性,中国传统文化始终保持着生机与活力. 地理环境的开放与封闭是相对的,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生产力对环境有不同要求,也会产生不同结果.中国有较易于隔离的地理环境.东面临海,西北横亘漫漫沙漠,西南有世界上最大的青藏高原.这些都是地理上的阻绝地带,给予农业民族无法突破的限制.这种一面临海,其它三面陆路交通极不便利,而内部回旋余地又相当开阔的环境,形成一种与外部世界半隔绝的状态,使中国没有向外部拓展的野心,养成了独自经营,和平温顺的国民性格.所以,中国文化大体上是在本土独自酝酿成长,虽偶有外来文化成分由西域或海上传入,皆能雍容消纳,使中国文化的发展稳定而富于自信. 由此可见,中国在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制度、文化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特色,体现了地理环境对人类历史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Ⅱ 宗法制的影响(在当时的影响,对后世的影响,对现在的社会的影响)

在当时的影响:

1、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

2、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

对后世的影响:

1、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

宗法理论及宗法社会有“出妇”之道,汉代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还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汉儒又总结了“妇女七出”,这七条都是因为违反了宗法原则。

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后连姓氏都要随夫,因此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在某些专业技艺、技巧方面有家规行规,如“传子不传女,传媳不传女”。

2、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

3、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

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家国同构的共同性具体表现为“家是小国,国是大家”。

对现在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1、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

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2、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

(2)地理环境对宗法制的影响扩展阅读:

宗法制的特点:

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

父权家长制家庭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庶。据《独断》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况是这样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

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Ⅲ 宗法制度的影响

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宗法理论及宗法社会有“出妇”之道,汉代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还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汉儒又总结了“妇女七出”,这七条都是因为违反了宗法原则。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后连姓氏都要随夫,因此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在某些专业技艺、技巧方面有家规行规,如“传子不传女,传媳不传女”。《礼记·郊特牲》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政治权利方面体现,则是不允许母系成员染指且也不传给女性的后代,因此,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在历史上一直被看作不正统,遭到满朝官吏的非议,史家的谴责,但在欧洲、印度,女皇、女王是很普遍的。 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对祖先的祭祀是最重要、最严肃、最重的礼制,“礼有五论,莫重于祭”。祠堂也是宗族的祭场所,还是向宗族成员灌输家规、族规的场所,所以祠堂起强化家族意识、维系家族团结,在精神上起到训导家族尊宗的作用。家谱是家庭的档案、经典、家族法规,主要起到止战乱、流动所导致的血缘关系的紊乱,防止家族瓦解的用,还是解决家族纠纷,惩戒不孝子孙的文字依据。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最主要标志是族权,族权对中国历史影响颇深,成为套在中国人民脖子上的四个枷锁之一。
族权对中国历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族权在宣传封建伦理,执行封礼法上有独特的功能。族权凭借自己的血缘宗法制的特点,比政权赤裸裸的灌输显得更加有效更容易起到管摄天下人心的作用。 族权在强制执行封建礼法方面,其威力往往在地方官员之上。因为族长与家族成员有着血缘关系,所以他们比官吏更贴近家族成员,他们可以对家族成员毫无顾忌地施加教化,甚至对违规的成员实行处罚。 族权在维护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方面,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职能。如:农民发动起义时,族权就起到补充政权的功能。东汉末年的部曲,清朝的团练、乡兵就是族权维护封建统治的表现。 族权以血缘亲属关系掩盖阶级关系的优势,有效地粉饰封建政权阶级压迫的本质。如从东汉末到南北朝这段历史,中国出现了四分五裂的状态,这种状态显然与族权的强大有密切的关联:社会上出现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宗主、壁主等族权组织形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自治的乡土社会,就像古代所言“山高皇帝远,村落犹一国”。 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家国同构的共同性具体表现为“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在家庭或家族内,父亲地位尊,权力最大;在国内,君主的地位至尊,权力至大。所以,家长在家庭中就像君主一样,即“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而君主就是全国指名的严父,各级行政长官也被百姓视为父母,所谓“夫君者,民众父母也” 。对此,马克思说:“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各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所以,家国同构可以看作父亲为一家之君,君为国父,君与父互为表里,国与家是彼此沟通的。因此,中国古语有“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 的说法。这种结构表明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它掩盖了阶级关系、等级关系,家国同构直接导致了家庭或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的统一,这就是忠、孝同义,也即“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之说。忠的内容和孝一样都是对权力的绝对顺从,所不同的仅仅在于他们所顺从的对象不一样。中国古代《孝经》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忠和孝成为中国的道德本位和伦理本位。 宗法制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处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

Ⅳ 简述地理环境对古代中国,古代希腊文化的不同影响。

(抄1)古代中国发祥袭于中原地区,属于辽阔地域农耕经济,长期以来血缘纽带不能突破,由于治水、对外战争等公共事务的需要,更容易形成专制集权的体制。
(2)古代希腊多山地、港湾,山脉把陆地分割成小块,有利于小国寡民形成,不易建立领土广大的中央集权国家。同时人们可以早出晚归,一切国家政务比较简单,易于在公民大会中讨论和表决。土地贫瘠,生产力不发达,促使人们产生积极、勇敢和富于进取的精神。多种经济形态并存,人员频繁交往流动,导致地缘战胜血缘,形成“个体导向”为倾向的文化渊源,有利于民煮制的发展。海外贸易兴盛,以平等交换为原则,有助于人们平等观念的形成与民煮政治的建立。爱琴海地区气候宜人,人们喜欢在露天进行政治活动,直接或间接促成了希腊民煮政治的建立。

Ⅳ 宗法制带来的消极影响

其对当时影响:
①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结合。保证王权的稳定,保证贵族的特权;
②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建立封建等级政治结构
其对现在社会的影响: 时至今日,宗法制已经消亡,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影响是太过于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识多少有些违背。 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解决贵族之间矛盾。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
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 西周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国内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产生了众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无数大小的禄田。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直接转变成了“氏”(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关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于是,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骤然增多。——这就是宗法制度对中国姓氏产生的根本影响。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法制的社会形态对国人的正面影响不容忽视。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社会,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随之而来的“忠”“孝”观念深入民心。另外,受宗法制社会的长期熏陶,使国人养成了谦和忍耐、温良恭敬、勤劳俭朴的社会美德和尊老爱幼、夫妻相敬、兄弟相亲的社会公德。

Ⅵ 宗法制在当时社会产生了哪些影响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
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区别与贵族等级里的层层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说分封制从政治结构方面建立了贵族间的等级秩序,那么,宗法制则以注入了特定内容、贯彻了崭新原则的宗族传统观念使这个等级秩序得到稳固。文献和彝铭记载中屡有“宗周”的记载,《诗经·公刘》说:“食之饮之,君之宗之。”从宗法系统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逐渐及于中、小贵族,以至士与庶民之间,具有了普遍性质。如此,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就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
以周王为首的姬姓贵族,在整个贵族阶级中占居首要的地位。但是这并不排斥异姓贵族。一方面,宗法制度的原则,通行于所有的百姓贵族;同时,在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之间,还要通过婚姻关系,结成亲戚之国,用以加强联系。这种通婚关系,是对宗法关系的补充。

宗法制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宗法制成为我国数千年来封建统治者享受特权的凭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积极表现——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消极表现——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社会强调平等和法制的意识多少有些背离

Ⅶ 宗法制对后世的影响

当时影响:①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结合。保证王权的稳定,保证贵族的特权; ②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建立封建等级政治结构

对现在社会的影响:
时至今日,宗法制已经消亡,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影响是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识多少有些违背。

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解决贵族之间矛盾。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

西周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国内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产生了众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无数大小的禄田。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直接转变成了“氏”(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关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于是,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骤然增多。——这就是宗法制度对中国姓氏产生的根本影响。

"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族之法,也称族规。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西周初期,周公"制礼作乐",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统化,并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夫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Ⅷ 宗法制对后世有什么影响请分点答。

1、社会上出现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宗主、壁主等族权组织形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自治的乡土社会,就像古代所言“山高皇帝远,村落犹一国”。

2、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它掩盖了阶级关系、等级关系,家国同构直接导致了家庭或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的统一,这就是忠、孝同义,也即“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之说。

3、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现代社会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

(8)地理环境对宗法制的影响扩展阅读:

宗法制对后世影响表现:

1、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政治体系。春秋战国以后,宗法分封的政治体系被打破,但是,宗法制度文化却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皇权配置基本坚持嫡长子继承制。

民间组织中,血缘关系始终是一条坚韧的纽带。大族成为一方政治势力,是皇权在地方上的补充。地方大族对封建法纪、封建社会秩序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2、以尊卑等级为标准确立权利义务。宗法制度文化的核心是按照尊卑等级确立权利义务。周朝开始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表明嫡长子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拥有承继王、公、大夫、士大位的资格和权利,其他子弟只能向大宗承担纳贡,帮助出兵征伐的义务,士、卿大夫和诸侯公层层向周天子负责。

3、以伦常纲纪为准则处理人际关系。宗法血缘关系将政治体系与伦理秩序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使宗法文化既是一种政治文化,又是一种伦理文化。

处理政治关系尤其是处理伦理关系都依赖于宗法为根本的伦常纲纪,伦常纲纪成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Ⅸ 宗法制度在现代中国社会有什么影响

一、宗法制度的产生与确立
1
、由于自然环境和各地居民生活方式的不同,血缘关系在居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表现形态也有很大的差异。地中海沿岸国家较早从事海上的工商业贸易活动,形成了以地域和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城邦社会。中国人则过着与世隔绝、聚族而居的生活,较多地保留了血缘家族的社会组织形式。
2 、宗法制度是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演化而成的,产生于商代后期。主要内容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封邦建国制和宗庙祭祀制。
3 、西周宗法制度的创立者是周公。
二、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
1 、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有四:一是家天下的延续,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家族统治史;二是封国制度不断;三是家族制度长盛不衰;四是家国同构。
2 、战国时期,一些不同于西周礼制的新制度不断产生,而且已经相当成熟,如郡县制、官僚制、俸禄制、符玺制、上计制、耕田制等。
3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施中央集权,废分封制,行郡县制,实行编户齐民。
4 、宗法制度一直深深影响中华民族的主要原因是小农自然经济生活方式的一直延续。
5 、宗法制度的本质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
6 、中国封建时代,统治和束缚人民的有四权:政权、神权、夫权和族权。族权是从父系社会家长制演化而来的,即是政权的补充,又能起到政权无法起到的特殊的社会作用。宋代以后族权膨胀与宋明理学学发展宗法制度的推波助澜是分不开的。
7 、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共同性。中国传统社会家与国的组织系统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受中国长期以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影响,中国的国家结构一直有着很深的家族结构的印记。家与国的组织系统与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
8 、宗族和宗法关系在中国长期存在,导致了“家国同构”的格局。
9 、商鞅制定连坐法,把百姓按5 家一伍,10家一什的户籍办法编制起来。
三、专制制度与中国社会政治结构
1 、欧州政治与文化源于地中海沿岸国家,主要有古代埃及、两河流域和古希腊。
2 、欧州封建皇权的专制一直受到宗教力量的抗衡,宗教势力一直制约着皇权。
3 、中国从迈向文明开始,统治者就凭借武力使神职人员成了它的奴仆,形成了以个人为核心的权力专制体制。
4 、中国君主专制的阶级基础是奴隶主和地主,所依赖的经济基础是小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统治者普遍采取对工商业和贸易压制的态度,重农抑商成为历代统治者的基本国策。
5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有四:一是以武力为先导,控制宗教势力,专制时间漫长;二是经济基础稳固,土地国有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维护了专制者的统治;三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走向极端,以皇帝与以丞相为首的百官共同决策的机制逐步被皇帝独断所取代;四是对人身控制严密。
6 、从春秋时期开始,以郡县制为其外在形式的君主官僚政体产生,这种新的专制一直持续到封建社会末期。
7 、以宗法色彩浓厚和君主专制度高度发达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有三:一是社会结构的宗法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其正面价值是使中华民族凝聚力增强,注重道德修养,成为礼仪之邦;其负面影响是使三纲五常的伦理说教,“存理灭欲”修身养性和排外心理等成为中国文化健康发展的障碍。二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专制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形成政治型范式。其正面价值是造就了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念、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和民族心理上的文化认同;其负面价值是使国人存有严重的服从心态,对权威和权力迷信,缺乏个人自信心。三是宗法与专制相结合,在政治上表现为儒法合流,在文化上反映为伦理政治化和政治伦理化,突出地表现为内圣外王的心态,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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