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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2-12 15:08:22

Ⅰ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征求意见表 怎么写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回,抓住当前行政管理体答制改革、机构更名以及数字城市建设、地理国情监测、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有利时机,整合、充实、加强现有的执法力量。
依法有据、权责一致、执法重心下移。

Ⅱ 地理信息产业的产业前景

近年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保持了高速发展态势。2010年,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规模已从2007年的400亿元快速增至1000亿元,年均增速达36%,一些地理信息技术与产品已达到或接近当前国际先进水平。即使在金融危机期间,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仍然保持了高速发展态势,绝大多数地理信息企业做到了增产增人增效益。数据还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全国有200多所高校、20多所职业学校、200多个研究机构开展地理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教育和研究工作。
在政府政策的保驾护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技术的推动下,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在“十二五”期间有望保持高速增长势头。
地理信息产业是当今国际公认的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世界各国纷纷看好这一市场,快马扬鞭,大力发展。早在1990年地理信息系统及其相关产品的世界年销售额就达到15亿美元。目前,全球地理信息产业的年增长率已达35%以上,成为现代服务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地理信息产业已经得到广泛应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并带来便利。电子地图、卫星导航、遥感影像,这些地理信息产业链上的新生事物正在创造奇迹,效益已经显现。地理信息系统(GIS)集地球数字化于一身,能装下整个地球的超量信息,可谓换个角度看世界。目前,全球GIS这一新技术产业的年增长率已达35%以上。
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电子地图代替了纸质地图,地理信息技术造就了地理信息系统。如今,地理信息技术正在走向成熟,地理信息系统也在不断完善。我国的地理信息系统市场潜力很大。以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RS(遥感)为代表的地理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服务领域不断延伸。据专家介绍,全国各地都加大了对地理信息产业的资金投入,加快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并已初见成效。
我国加快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号角已经吹响。黑龙江省政府、国家测绘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建的黑龙江地理信息产业园区,在一期工程竣工后,一批颇具实力的地理信息企业即进驻园区。不久前,随着产业园的正式开园,更是群贤毕至,龙腾虎跃,他们立志将产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国地理空间信息产业的发展。据统计,仅黑龙江地理信息产业园一期工程建成后的2006年,地理信息的服务产值已超过2亿元,国际空间数据加工业务达400多万美元。专家预计,到2010年,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年总产值将超过8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增长5000亿元以上。
2014年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从五个方面推动重点领域快速发展,分别是提升遥感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发展测绘应用卫星、高中空航摄飞机、低空无人机、地面遥感等遥感系统;振兴地理信息装备制造,带动相关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提高地理信息软件研发和产业化水平,结合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大力推进地理信息软件研发;发展地理信息与导航定位融合服务,加快推进现代测绘基准的广泛使用;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推进面向政府管理决策、面向企业生产运营、面向人民群众生活的地理信息应用。

Ⅲ 测绘法对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作了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
第九条国家设立和采用全国统一的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其数据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会商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和重力测量系统,确定国家大地测量等级和精度以及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系列和基本精度。具体规范和要求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国务院确定的大城市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第十二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汇总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情况,并定期向军队测绘部门通报。

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的优惠政策

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行业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将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打造成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硅谷”,推动我国测绘地理信息强国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入驻园区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本规定所列的优惠政策。
第三条 对入驻园区的测绘地理信息高新技术企业列入重点发展目录的专业领域,实行适度灵活的准入政策。对园区内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申请测绘资质升级、开展复审换证,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办理。对园区内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进行测绘资质注册的周期予以适当延长。
第四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顺义区委区政府与国测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共同设立地理信息人才培养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奖励园区内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第五条 支持园区内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争取重大科研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
第六条 为园区内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创造条件和提供指导,为其参加相关培训提供必要便利。
第七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园区设立办事窗口,优先受理园区内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的地图审核、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等事项。
第八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实施的基础航空摄影、测绘装备软硬件等政府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园区内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实施的重大测绘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园区内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第九条 支持园区内规模大、效益好、管理规范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与市场竞争。为园区内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科研骨干参加国际知名院校的研习和开展其他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提供优先机会。
第十条 对园区内优秀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给予积极支持、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企业扩大发展、做大做强。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解释。

Ⅳ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意见”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如近期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等。

Ⅵ 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意义

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战略信息资源,在政府管理决策、产业发展、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基础测绘条例》,持续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积极探索现代化地理信息服务方式、大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国家测绘局做出了建设平台的重要决策,目的就是要大力提高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平台是针对政府、专业部门和企业对地理信息资源综合利用、高效服务的需求,依托测绘部门现有地理信息生产、更新与服务架构,以及国家投入运行的涉密与非涉密广域网物理链路,联通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地理信息资源,实现全国不同地区宏观、中观到微观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开放与7×24小时不间断的“一站式”服务,在此基础上形成有效的分建共享、联动更新、协同服务的高效运维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化条件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是实现跨地区多尺度地理信息数据资源集成应用。建成全国互联互通的一体化地理信息数据资源,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消除因分级管理、各部门信息资源难以共享造成的信息孤岛、数字鸿沟。
二是改变地理信息服务方式,提升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地理信息资源的方式从数据变为“一站式”在线地理信息服务,将解决用户使用地理信息资源过程中技术难度大、建设成本高、开发周期长等难题。
三是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通过建设公众版平台,向普通公众提供权威公益性地理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增值开发环境,消除因数据涉密造成的地理信息应用瓶颈,将极大地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四是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分建共享机制,将推动测绘部门、专业部门、企业及社会团体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协同服务。

Ⅶ 地理信息产业的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GIS 应用正在朝着企业应用方向发展,如自来水、电信等行业在内的许多企业开始大 量采用GIS 和遥感技术。而在卫星导航应用中,企业已经成为做大地理信息产业的主体,如导航、监控、航海和信息服务领域。近年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日趋繁盛。据悉,“十一五”期间,以为百姓提供车载导航、手机移动定位、互联网位置服务和智能交通等服务为代表的卫星导航产业,整体每年以近34%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我国导航产业的总产值将达到500亿元。国产数字城市软件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打破了前几年国外软件一统天下的局面。全国近200所相关院校,每年地理信息专业毕业生逾万人,就业率高达98.7%。2006年以来,地理信息产业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迅猛增长,2010年产业总产值有望突破1000亿元。据国家测绘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呈现出企业大扩张的局面,几乎每天都在诞生新的地理信息企业,一些IT企业也涉足地理信息业。武汉、哈尔滨、西安等地的地理信息产业园已经发挥良好效益,山东、江苏、浙江等多个省市也正在积极筹划或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基地,积极推动地理信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预计到“十二五”末,我国地理信息产业有望超越2000亿元总产值。
政策的支持、技术的创新、市场的扩大、企业的成熟、教育的跟进都为我们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无数机遇,然而,在激烈国际竞争的,我们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与挑战主要表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遥感数据方面,我国目前使用的卫星遥感数据90%以上来自美国、法国、加拿大
等国家。高空间分辨率和高光谱卫星、全天候雷达卫星数据我国尚属空白。提升技术创新
能力,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已显得非常迫切。此外,基础数据不完善也是影响我国地理
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地理信息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空间信息框架数据库、综合信息数据库、行业专题信息数据库。在信息化社会里,地理信息服务方式呈多样化,这些数据库又可派生出许多子系统,比如面向政府的电子政务系统、面向百姓的公众服务系统,林业、旅游等专题应用系统,基于位置服务的GPS导航定位系统等。
然而,虽然这些系统的市场空间很大,但是由于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利用不够,共享机制不完善,信息服务社会化程度低,我国的地理信息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地理信息产业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地图标准的不统一、不规范,带来的麻烦有时让人哭笑不得。例如,当你正常行驶在公路上,GPS却发出错误的信息,提示你正在河中行走;更糟的是,如果地图网站报错地理位置的话,有可能你要多跑几十公里的冤枉路了;更有甚者,两个县之间对着建一座桥,两个县的建设单位各按各的图纸来造,结果因为使用的地图坐标系不同,最后导致大桥合不上龙,损失巨大。
就城市建设来说,城市建设需要建立从项目选址、拨地、规划方案报批、建筑方案审查、红线放样、建设工地管理、竣工验收、房产管理的一条龙服务和管理系统。但整个流程涉及多个部门,各选各的图纸,各按各的方式行事,这种信息隔离必然造成管理上的脱节和信息化建设上的重复投资。
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除了统筹协调和监管力度不够外,基础设施薄弱,信息资源自主保障能力不强,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也是问题所在。目前,各界对于加快建立地理信息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消除信息孤岛,推进产业化发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需要政策、数据、应用和技术的高度集成,需要解决地理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管理、更新、分发与服务的一系列问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以政务网、专网、互联网为基础,结合电子政务,在测绘成果和专业信息保密的范围内,为政策管理,行业应用,社会公共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首先要在技术上实现统一。专家认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标准问题。地理信息的整合,要以测绘部门为主体,通过与各个行业相关部门合作完成,其前提是标准要统一,才能编制相应的共享交换软件,实现与各类数据库的共享与交换。同时,要建立网络环境下的地理空间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分布式数据库快速、实时共享。由各部门对自身生产的地理空间信息进行动态维护,以实现全部空间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随着共建共享机制的建立,地理空间信息的社会服务能力才会显著提高,如地图导航、数字营销、网上地图、数字街区等。地理信息生产的目的就是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这些新技术产业也使测绘市场发生了许多变化,从生产型市场逐步过渡为服务型市场,测绘人员从重复的地理信息生产转向地理信息的挖掘,从简单的地理信息销售走向高科技含量的地理信息服务。针对一边是信息资源严重缺乏,另一边是对已有信息利用不充分的矛盾,有关专家指出,要立足现有条件,尽快实现已有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的集成,统一平台,统一建库,统一管理,实现内部信息集成和共享,外部提供综合服务,真正搭建起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框架体系,包括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和取费等政策,软件平台和规划、国土、城建、民政、公安等重要节点的应用系统建设。
同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努力,一是自上而下的政策协调与支持;二是自下而上的市场推动,主动与各行业,各部门沟通,通过行业和区域试点,将地理信息应用于数字行业,数字社区和政府信息化管理,促进地理信息在共建共享方面达成共识。 地理信息出自不同部门的不同标准,地图产品良莠不齐的现状也将很快得以解决,到201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体系。国家测绘局已陆续同交通部、民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签署了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协议,以进一步促进基础地理信息的广泛应用。在数据库建设标准方面,目前国家小比例尺的地理空间数据库标准已经形成。GIS 标准化的滞后、GIS 教育与产业发展的不适应,都是我们需要积极面对,努力应对的。

Ⅷ 地理信息数据属公共资源是否必须收费

地理抄信息数据属公袭共资源不是必须收费。在我国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政策。
根据《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按照不同使用部门、单位和不同使用目的实行无偿使用或者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2014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将实施基础地理信息免费或低收费政策,同时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

Ⅸ 如何促进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事业快速发展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日前印发了《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目标是到2015年,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和信息化测绘体系。规划还提出,争取把地理信息产业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
统计显示,截至“十一五”末,我国地理信息产业总值突破1000亿元;而到“十二五”末,这一数字有望突破2000亿元。倍增的规模将给地理信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推进地理信息资源整合
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和数字城市建设。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国数字城市建设试点和推广城市已达130个。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王春峰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在全国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力争完成全部333个地级市和部分有条件的县级市的数字城市建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日前发布的2011年测绘工作要点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快数字城市建设步伐,力争在2011年完成100个以上、启动100个以上数字城市建设,使数字城市覆盖全国2/3以上的地级城市。业内人士指出,基于这样的建设速度,未来3-5年,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市场容量将超过1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十一五”末,公众版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开通并产生重要影响。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天地图”服务功能延伸到省级和市级,并加大“天地图”推广应用工作力度,将其打造成为互联网内容服务的中国自主品牌。
争取纳入新兴产业规划
规划还表示将继续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争取把地理信息产业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鼓励地理信息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应用,努力实现重大测绘工程中国产装备使用比例超过50%。
规划还提出,要深入挖掘基于位置的地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市场潜力,大幅度提高地理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和市场盈利水平。其中包括加大地理信息技术与有关技术的集成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地理信息技术和位置服务产品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的应用;开发基于地理信息的电子游戏产品、地理信息电视频道以及基于物联网的位置服务产品等。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多项引导性政策的出台,地理信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将迎来巨大的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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