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壹』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的理事成员
第一届理事会(1996-1999年)
会 长 张 挺 电子工业部原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常务副会长 冯孟华 国家测绘局副局长
副 会 长 陈毓川 地质矿产部总工程师
王小牧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长
杨文鹤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王志刚 电子工业部司长
葛治洲 国家地震局副局长
艾长春 国防科工委科技部五局局长
宋春华 原建设部总规划师
杨燕生 航空工业总公司机载局局长
郑立中 国家遥感中心副主任
何福祺 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二届理事会(2000-2003年)
名 誉 会 长胡启立 全国政协副主席
会 长 王志刚 电子工业出版社社长
副 会 长 张洪涛 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
钱荣钧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长
倪岳峰 国家海洋局司长
岳明生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
王兆耀 总装备部电子信息部航天科技装备局副局长
洪立波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总工
刘祥林 中航总公司设备系统工程局局长
陈如明 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郑立中 国家遥感中心副主任
张志凯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副董事长
第三届理事会(2004-2007年度)
名誉会长 胡启立 全国政协副主席
会 长 王志刚 电子工业出版社社长
副 会 长 王兆耀 总装备部电子信息基础部航天科技装备局副局长
钱荣钧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
邵建平 首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洪涛 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
岳明生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
朱三保 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王 殿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副司长
陈品祥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郑立中 国家遥感中心副主任
黄云康 国家测绘局原副局长
(第四届)理事会(2008-2011年)
名誉会长: 徐冠华 科技部原部长、中科院院士
会 长 常志海 国家测绘局原副局长
副 会 长 阴朝民 中国地震局副局长
张洪涛 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
杨长风 总装备部电子信息部副部长、中国卫星导航工程中心主任
邱志高 国家海洋局科技司副司长
郝会民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
高卫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副所长
陈品祥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薛贵江 总参谋部测绘局副局长
第五届理事会(2012-2015)
名誉会长:
徐冠华 科技部原部长、中科院院士
孙家栋 原航空航天部副部长、中科院院士、国家两弹一星元勋
徐德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
会 长:
张荣久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常务副会长:
苗前军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博士
副会长:
阴朝民 中国地震局 副局长/研究员
范艺华 总参谋部测绘导航局 副局长
蔡兰波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 总工程师/副主任
李金发 中国地质调查局 副局长
康 健 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 副司长
景贵飞 国家遥感中心 副主任/博士
孙承志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副主任
徐枫 国家信息中心空间地理中心 主任
温宗勇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院长
程鹏飞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研究员
高 卫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九院七零四研究所 副所长/研究员
敖 然 电子工业出版社 社长兼党委书记
闫忠文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李京伟 天地图有限公司 副总裁
成从武 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总裁
孙玉国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郭信平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宋关福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博士
高建波 北京天安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裁
张全升 北京星通联华(集团)公司 总裁
谭超 吉林普华科贸有限公司
周儒欣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韩绍伟 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总裁/教授
周建辉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 管委办主任
尤源 嘉兴佳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工
李建成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院长/院士
廖定海 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家同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张文星 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教授
何占国 西安煤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教高
胡 莘 西安测绘研究所 副所长兼总工
『贰』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怎么样,待遇、发展好不好感谢!
国家级事抄业单位,待遇、发展前景都很不错,前景技术岗要优于其他岗位。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兼国家测绘档案资料馆)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150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全国测绘成果资料和档案资料;负责国家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更新、开发以及有关研究工作,承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下达的专题数据库的建库工作;承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交办的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是全国甲级测绘资格单位,可向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多比例尺模拟和数字地图;可提供国家天文大地网、GPS网、重力网、大地水准面等多精度空间基准成果;可提供处理后的多分辨率航空和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可提供测绘成果档案服务。在专题地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电子地图制作、数据库建设及其相关软件的开发应用、NFGIS标准研究、技术咨询等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和较雄厚的实力。并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叁』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主管单位是哪里
北斗地基增强来系统是自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联合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有关单位共同实施的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项目,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共建共享”的原则,构建全国一张网,实现部门间、地区间和用户间资源统筹、数据共享。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2015年底前将建成框架网和部分区域加密网基准站网络,并投入运行,提供米级精度的定位服务;2018年底前将建成全国范围区域加密网基准站网络,提供米级、分米级、厘米级和后处理毫米级的高精度位置服务。
会上,建立了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两条指挥线,聘请了专家顾问组,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研究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武汉大学及北斗高精度终端厂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肆』 服务机构及内容
(一)服务机构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兼国家测绘档案资料馆,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围绕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基础框架这一目标,主要从事全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料的汇集与处理、建库与维护、分发与服务、应用与开发以及重大测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等。其职责是负责管理全国测绘成果资料和档案资料;负责国家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更新、开发,以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下达的专题数据库的建库;承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交办的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负责航空摄影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国测绘网的应用和维护。具有建设和维护国家级地图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大地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和测绘档案资料馆等“四库一馆”,建设和运行地图数据库管理系统、大地测量数据库管理系统、国家遥感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系统和业务信息化系统等八个业务运行系统的功能。目前,中心基本上形成或具有向社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总窗口、国家基础测绘成果集成管理、设计和实施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项目、进入国家信息高速公路网络主节点的功能,是基础地理信息工程建设、技术研究、应用开发代表国家水平的国家队,实现了以卫星定位系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网络通信等为主体的数字化测绘技术对传统模拟测绘技术的改造,正在向信息化测绘体系的方向发展。
测绘信息服务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广义的测绘信息服务是指测绘信息管理服务、测绘信息产品服务和公益性测绘服务等的总称。一是进行规范、协调、高效的测绘信息管理,包括提供完善的测绘信息政策、法规和标准以及信息事务管理服务等;二是提供丰富、可靠、适用的测绘信息产品,包括提供模拟地形图产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产品以及其他标准或非标准的测绘信息产品;三是开展灵活、便捷、多样的测绘公益性服务,更全面、更有效、更公平地向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公益性测绘保障。目前,一般所指的测绘信息服务主要是包含后两方面内容的狭义的测绘信息服务。
测绘信息服务主要强调政府职能。以信息化测绘体系为手段,以数字地理空间框架为资源,由政府以及非营利事业单位和组织提供,也可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授权企业提供。主要任务是:构建完善的测绘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基本地理要素数据库、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等信息产品服务;发展网络化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系统、测绘成果目录和元数据发布系统、公益性地图/地理信息网站等信息服务平台;为政府管理和决策提供公益性测绘保障支持等。
(二)服务内容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和测绘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测绘信息服务正朝着集成化网络化的方向发展,将从以往专门的数据提供服务提升为基于公共地理信息平台的综合测绘信息服务,其主要内容包括:需求程度高、有影响力、权威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产品,基于全国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整合开发的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测绘法规政策标准以及测绘政务信息等。
1.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产品
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产品主要包括公众版地形图和区域地图集。公众版地形图是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面向国民经济发展、部门与行业信息化建设、社会大众物质文化生活等的实际需求,由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开发编制的适合公众公开使用的系列标准化测绘成果。区域地图集是以基础地理信息为基础,以地图形式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人文、历史等信息进行可视化综合表达。根据区域范围的不同,主要分为世界地图集、国家地图集、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图集、市(地、州、盟)地图集、县(市、旗)地图册或挂图等,每个图集都涵盖了区域范围内自然、历史、经济、农业、地理等综合信息。
2.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1)针对社会经济信息挂接和在线浏览、标注、定位等对地理信息载体的专门需求,在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产品的基础上,制作以面向地理实体、分层细化为重要特征的,可满足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评估与监测、经济和社会信息统计与分析、新农村建设、国土资源调查管理、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监测、突发信息事件应急、车载导航、移动定位、现代物流以及社会大众等基本需要的地理信息数据。主要包括地理实体、地名地址、地图、影像、高程等五类可扩展的基本数据类型,以及能满足全国各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个性化需要且可扩展的专题数据类型。
(2)建设广域网络接入、数据存储备份与安全保密的软硬件环境,建成基于电子政务内、外网的网络化运行环境,实现国家、省、市(县)三级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同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纵向上实现1个国家级、31个省级以及333个地市三级节点的互联互通与协同服务,横向上能够向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3)建立较为完善的一体化地理信息资源体系,将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地理信息资源有机连成一体,形成逻辑上集中、物理上分开的统一基础地理信息服务资源,实现面向环境监测、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等的纵横向互联互通和多级互动、分建共享的格局,为跨部门(地区)的生态环境监测、突发事件处置等提供基于网络的在线地图与地理信息协同服务。
此外,为有效提供地理信息在线服务,构建基于统一服务注册和分级授权管理的平台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对各级地理信息服务资源的注册、发现与状态监测,以及顾客信息注册、认证与使用管理等;提供二维地图、三维地图、空间数据、地理编码和数据应用分析等基本服务功能,以及相应的系列标准服务接口,各级平台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基本服务类型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建立平台门户网站,为各类顾客提供使用指南、综合服务窗口以及标准的权威的可视化地图系列产品网上预览和部分免费下载服务。
3.法规政策标准信息服务
测绘法规政策和标准信息服务也是测绘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测绘法规政策信息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测绘活动界定、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使用规定、基础测绘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报批程序、基础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及汇交有关规定、测量标志保护管理规定、地图编制出版程序、各等级测绘资质申请条件,以及进行各种违法违规活动应负的法律责任等信息服务。
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国家基本比例尺航空摄影测量作业规范、各级比例尺地形图数字化规范、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等测绘与地理信息国家标准信息;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信息平台技术规范等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标准信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1:5万数据库建库工程标准、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建库技术标准等测绘与地理信息内部标准信息。
4.测绘政务信息服务
测绘政务信息服务是宣传测绘工作、推动测绘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构建信息化测绘体系和现代测绘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新时期下,主要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级测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及时发布行政公文、行政许可、统计数据、干部任免、公务员管理、政府采购与招标、党建工作等方面的全面、及时的政务信息,提供在线办理、在线咨询、在线访谈等在线办事服务,以及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测绘论坛等互动交流服务,为全社会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服务。
『伍』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保卫、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
指导、协调测绘新闻宣传工作;
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司主要职责
归口管理测绘发展战略研究和测绘规划工作;
组织编制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基础测绘规划、重点测绘项目规划及测绘生产技术更新改造规划;
拟订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草案和国家测绘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管理国家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负责测绘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工作;承担测绘部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测绘综合统计工作。
三、国土测绘司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国基础测绘、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起草国家基础测绘和国家航摄规划,管理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立项工作,组织编制国家基础测绘、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及航天遥感影像订购年度计划;
负责国家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管理、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承担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建立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民用测绘航空航天摄影与遥感的监督管理;
归口负责测绘卫星数据获取的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全国测绘质量和测绘计量检定工作;
负责局属单位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测绘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测绘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征求意见反馈和立法协调工作;
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
承办全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和甲级测绘资质行政许可;
拟订测绘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指导测绘行政执法;
承办全国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工作,指导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负责测绘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测绘成果管理司)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地理信息产业、测绘成果及地图管理的政策;
负责组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应用服务;
承办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全国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与使用的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地理信息与地图市场、测绘成果汇交及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指导测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承办地图编制及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等管理工作,核准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负责地图统一监管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拟订国界线和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样图;
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立项提出意见;
承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地图审核及编制中小学教学地图的审批。
六、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测绘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测绘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管理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项目及测绘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拟订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规划,管理全国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
拟订测绘外事管理规章制度、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计划和对外合作交流协议,组织管理对外双边合作项目,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事宜;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
七、人事司主要职责
拟订测绘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测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承担社团管理和职称改革的有关工作。
八、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审计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和测绘文化建设的有关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协助做好统战、侨务工作;承办上级党的机关和局党组、党组纪检组交办的事项。
九、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实施办法。
2、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对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
4、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和外出考察。
5、承担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站)的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7、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8、具体承担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登记、信息统计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中国地图出版社
测绘出版社
中华地图学社(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上海地图制印管理处)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中国测绘宣传中心(中国测绘报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庆测绘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服务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北戴河休养院
『陆』 资源三号卫星的最新动向
资源三号测绘卫星为天地图提供第一幅国外影像数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回用中心在完成答资源三号测绘卫星影像与天地图的顺利对接和提供了多幅覆盖国内的影像后,针对资源三号测绘卫星成像时间和覆盖范围,又为天地图提供了覆盖国外的第一幅影像。
该影像位于墨西哥的托卢卡地区,范围为西经99.40度至100度,北纬18.90度至19.45度。由于天气的原因,该幅影像上有部分云层。
截至目前,资源三号测绘卫星影像已经成功为天地图第11至16级地图提供了约1万平方千米的自主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包括辽宁大连地区、浙江钱塘江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区,后续将根据资源三号测绘卫星的覆盖情况,持续不断地为天地图提供更多最新的高分辨率影像。
2015月02月06日,张过科研误入测绘学殿堂 把青春献给“资源三号”。
『柒』 测绘管理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管理,在组织建设、依法行政建设、基础测绘建设、推进测绘科技进步,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获有新的业绩。
一、测绘管理组织建设
(一)测绘管理机构
2000年12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 〔2000〕 153 号),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改为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管理的事业局。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室)、3个工作部门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行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国土测绘技术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部工作处。
(2)直属事业单位有:新疆第一测绘院、新疆第二测绘院、自治区测绘技术中心、自治区测绘档案资料馆(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自治区测绘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05年11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测绘局机构编制的批复》(新机编字 〔2005〕 70 号),将测绘局由事业机构调整为行政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行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国土测绘技术监督处、人事教育处和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部工作处、增设地图管理处(加挂自治区测绘执法办公室牌子)。
(二)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地方性测绘法规草案。制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并依法监督实施;制定全区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区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
(2)按规定负责测绘资质的核准和发证工作,依法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外国组织和个人来疆测绘,组织对外测绘合作交流;依法查处全区性或重大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管理自治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全区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审核、发布自治区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全区测量标志的保护。
(4)制定基础测绘、地籍测绘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确认测绘成果。
(5)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和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6)依法监督实施测绘技术标准,指导监督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7)组织并指导全区测绘技术人员培训及测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指导测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测绘行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8)监督管理自治区测绘事业费和专项资金。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测绘管理体制改革
2002年,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开始向地(州、市)、县(市)延伸。截至2005年底,全区14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落实了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其中,4 个地(州)和石河子市单独成立了测绘行政管理机构,3 个地(州、市)设立了测绘行政管理内设机构;全区90个县(市)中,53个县(市)落实了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四)测绘管理队伍
2005年末,自治区测绘局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在册的工作人员35人。其中,在职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16人,大专学历18人;另有工勤人员 2 人。直属事业单位在册职工 542 人。地(州、市)、县(市)两级测绘管理人员67人。
二、测绘行政管理
(一)测绘法制建设
2004年7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办法》,并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列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行将制定的立法调研和论证;此外,自治区测绘局依据国家自治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测绘资质审查认证管理、地图行政审核管理和测绘成果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测绘地方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二)测绘市场管理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局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测绘市场经济秩序、地图市场秩序、测绘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房产测绘质量专项检查、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测绘基准清理整顿等工作,同时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测绘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测绘市场进一步规范。
“十五”期间,全区共依法受理地图行政审核近 2000 幅(件);累计抽检各类测绘产品619 批次;严格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共审批拆迁A级GPS点1个、一等水准点1个、二等水准点3个、二等三角点1个、四等三角点5个;完善了建立相对独立坐标系统的审批程序,共审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申请4个。
2003年,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测绘基准的清理工作,掌握了多年来测绘基准采用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进一步密切了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合作关系。其中,协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相继制定了加强自治区测绘市场管理、加强自治区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加强广告经营活动中使用地图图形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协同自治区物价局制定了测绘工程价格、房产测绘价格、绘图产品检验价格等管理规定;协同自治区党委外宣办、新闻出版局、旅游局、乌洽会大会办公室等单位相继制定了加强自治区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旅游市场经营活动和乌洽会上编制、印刷、展示、使用地图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和相关厅、局建立了有效的协作机制。
三、测绘行业管理
“十五”期间,全区测绘行业队伍不断壮大,测绘持证单位从2001年的120多个增加到2005年末的233 个;测绘从业人员8009人,跨近20个行业,见表6-1及图6-1。
表6-1 自治区测绘行业从业人数一览表
图6-1“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资质等级构成图
全区测绘管理,既注重了资质管理,又注重了测绘市场规范化管理,严格测绘市场准入审查。相继制定了《自治区实施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细则》、《自治区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考核规定》、《自治区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与测绘仪器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批准、发证等环节及测绘单位资质等级升降、业务范围调整等方面作了规范化的严格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测绘资质审查认证制度。同时将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测绘单位的市场行为。
四、测绘行政执法情况
“十五”期间,测绘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测绘执法机构健全,测绘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5年内,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测绘行政执法责任制》、《测绘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测绘行政执法公示制》和《测绘执法评议考核制》,测绘行政执法工作从立案到结案,基本做到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行政处罚适当,努力做到文明执法。
“十五”期间,共查处各类地图违法案件23 起,没收各类违法地图2.5万张,查处非法测绘案件2起、擅自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案件1起和破坏测量标志案件4起。
五、基础测绘和测绘科技工作
(一)基础测绘工作
“十五”期间,自治区1∶1万比例尺地形图基础测绘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基础测绘列入自治区19 个重点发展领域,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基础测绘的投入,其中,国家投入资金约4800 万元,完成基础航空摄影面积约48 万平方千米;自治区投入资金4900 余万元,测制1∶1万比例尺地形图近5000 幅,面积约12 万平方千米。“十五”期间基础测绘资金投入及工作量完成情况见表6-2及图6-2。此外,为伊犁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塔里木河干流、博斯腾湖、艾比湖综合治理、天山北坡经济带开发建设、重点区域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提供了及时、可靠的基础测绘保障服务。
表6-2“十五”期间自治区投入测绘工作的资金和完成的工作量
(二)测绘科技进步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科技水平不断取得进步和提高。其中:通过实施国家基础测绘设施建设新疆单位工程,建成了新疆最大规模的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全区测绘行业全面实现了从传统测绘技术体系向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的转型;以空间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测绘生产工艺,在测绘系统得到普及;运用遥感影像处理技术为自治区多条待建公路的选线提供了测绘保障,节约国家建设资金上亿元;利用高分辨率立体卫星影像技术,编制完成了库尔勒市城市影像图、喀纳斯景区遥感影像图;采用现代制图技术,编制出版了汉、维吾尔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编制完成了大幅面盲文语音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和新疆县市挂图工程。
图6-2“十五”期间自治区基础测绘资金投入对比图
“十五”期间,推进测绘科技进步,有一批测绘科技成果获得国家、自治区奖励。其中主要有:
(1)汉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获得中国测绘学会2005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参与国家1∶5 万地名数据库建设的新疆地名数据采集与建库项目,并获得中国测绘学会2005年度优秀测绘工程金奖;
(3)新疆第二测绘院承担的奎屯市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西气东输管线测量项目、新疆水利水电勘测院承担的新疆供水南干渠测量项目,均获得中国测绘学会优秀测绘工程铜奖;
(4)全国1∶25万数据库更新工程的新疆分项目,获得了中国测绘学会2004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5)中国西部县(市)挂图工程的新疆县(市)挂图,获得国家测绘局优秀成果奖;
(6)2004年,《新疆国土资源环境遥感综合调查项目》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
六、社会化测绘服务工作
(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成果
“十五”期间,累计向自治区全社会各行业提供基本比例尺地形图4.7万多幅,数字地图8800多幅,各类成果点8447个,数据1380千兆;向自治区领导、各行业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6000余本,地图册1.2万余册,《新疆概况》多媒体演示光盘点400多张和各种挂图4600多幅。
与此同时,还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无偿提供1∶5万比例尺、1∶50万比例尺、1∶25 万比例尺数据服务于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2002年版全疆1∶25万地理信息数据库、2002年版全疆1∶100万地理信息数据库、2000国家重力网等一批基础测绘成果。
(二)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情况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成果保密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不断健全,管理工作逐年规范。
(1)会同自治区保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密局、国土资源局,成立了自治区测绘成果保密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和支持各地州(市),从组织、制度建设上落实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全区形成了以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测绘成果保密工作的组织机构;使测绘成果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2)制定了《自治区各级测绘主管部门权限内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办法》,规范了测绘成果审批工作程序。
(三)测绘成果资料馆藏情况
“十五”期间,随着自治区测绘事业发展,馆藏测绘成果日益增多,目前,馆藏各类各种图件主要有:
(1)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包括纸图和数据)有:1∶100 万16幅、1∶50万48幅、1∶25 万153 幅、1∶10 万1192 幅、1∶5 万2836幅、1∶1万6897幅(20世纪70~90年代)。
(2)1∶1万基础测绘更新图幅共计5800余幅(含数据)。
(3)航片及扫描数据4万余片、底片16 万余片(1969~1990年)。
(4)覆盖全疆和局部区域不同分辨率的影像数据约600景。
七、其他
(一)新疆测绘学会工作
“十五”期间,新疆测绘学会坚持实事求是,依靠广大会员单位支持,通过开展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服务、为测绘科技服务等活动,增强了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1.学术活动
举办了《“数字新疆”与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研讨会》、《地理信息系统西部行乌鲁木齐报告会》;举办了《虚拟地理环境及其应用》、《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设计》、《干旱区、半干旱区环境监测中的遥感与GPS技术》、《地理信息商务在中国西部的机遇和挑战》、《地理信息服务与西部开发》、《地图与符号》等专题学术报告会;组织了《现代GIS发展策略与建设的报告》、《X-Function测量新境界》、《徕卡测量机器人在大坝变形观测工程中的应用》的专题报告。
2.获奖情况
“十五”期间,选送中国测绘学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测绘项目分别获测绘科技进步奖1 个,获优秀测绘工程项目银奖2 个,获优秀测绘工程项目铜奖3个。
3.出版刊物
共编辑出版《新疆测绘》20 期,累计刊登学术论文192 篇、测绘管理类文章27篇、政策法规类11 篇、简讯报导类32 篇、其他类26篇。
4.测绘优秀工程评选
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会同自治区科协联合举办了自治区“测绘行业优秀测绘工程(项目)”评选活动。
(二)科技信息工作
“十五”期间,测绘科技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加强和密切了与国内同行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1)先后参加了2000 年在西安市、2002 年在兰州市、2004年在西宁市召开的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届“西北地区测绘科技信息交流大会暨科技论坛”,组织测绘科技工作者参加了在云南省景洪市举行的2003年全国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研讨交流会暨中国测绘学会科技信息网分会成立大会。
(2)参与了《中国地理信息产业机构指南》、《中国测绘学会科技信息网分会工作手册》的编撰工作;参与了《全国测绘科技信息网章程》修改草案的修订工作和《全国测绘科技信息网西北分网章程》的修订工作。
(三)测绘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十五”期间,坚持每年开展测绘法宣传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咨询点,在媒体上刊登宣传文章、讲话,发放宣传册、宣传画、地图等,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测绘工作性质、任务,以及社会化服务功能,借以提高工作的社会地位。同时,以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为契机,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解剖典型案例,向社会普及测绘法律法规知识,借以提高民众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十五”期间,接待社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房产测绘、测绘资质申请、测绘成果购买、非法测绘行为线索等情况,共接待来访人数达200余人次。
(五)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5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文明委和区直机关工委文明委的部署,坚持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一齐抓。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测绘局的中心工作,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主线,以公民道德建设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2001年12月自治区测绘局机关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05年底自治区测绘局机关及驻乌鲁木齐各事业单位均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六)政务信息化建设
“十五”期间,起始于2003 年,每年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发布测绘成果目录,每半年更新一次,目录信息包括:测绘基准、航天航摄、数据范围、地形范围、专题图种类以及其他类型的成果目录。同时,还公布了测绘法律法规、测绘管理规范性文件、测绘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等内容,较好地向社会提供了测绘社会化服务。
(七)获国家和省部级表彰情况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委宣传部、科学技术协会授予新疆第二测绘院2002年“自治区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授予自治区测绘局2003 年“自治区科技兴新先进单位(厅局)”荣誉称号;
人事部、国家测绘局授予新疆第一测绘院2003 年“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测绘局计划财务处2005 年“先进财会工作集体”荣誉称号;
国家测绘局授予新疆第二测绘院“‘十五’测绘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国家测绘局授予自治区测绘局、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全国测绘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测绘局宋春玉获“2001~2005 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第一测绘院彭建国、新疆测绘档案资料馆(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李自典2004 年“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第一测绘院李少军2005 年“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十五”期间,有20 多人分别获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局授予的“国土资源系统‘十五’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国家测绘局授予的“测绘奖章”、“自治区语言文字先进个人”、“‘十五’测绘科技工作先进个人”、“2001~2005 年度中国测绘学会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测绘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科技兴新贡献奖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财会工作个人”等荣誉称号。
『捌』 省测绘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这个单位如何测绘局和国土局的关系
1、省测绘局的性质:省测绘局是省国土资源厅的下属单位属于事业编制,通常由财政拨款,应该是收入比较稳定的单位;
2、和国土局的关系:测绘局进行的是国土及相关工程测绘,不负责任国土管理事宜;国土局机关属于行政编制,主要职能则是履行国土管理职责。
3、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测绘地方性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本省测绘事业发展规划、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省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健全和管理本省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组织实施“数字湖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拟订地籍测绘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确认地籍测绘成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市县基础测绘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
(三)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审核并根据授权发布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查处重大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鄂测绘。
(四)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承担地理信息管理的职责,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地理信息的获取与开发应用,管理测绘航空摄影。
(五)负责组织重大测绘科研项目及测绘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测绘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管理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实施测绘成果的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保密安全。
(七)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本省地图市场,承办地图编制管理相关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八)负责管理省级测绘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8)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扩展阅读:
省测绘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保卫、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
3、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
4、指导、协调测绘新闻宣传工作;
5、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司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测绘发展战略研究和测绘规划工作;
2、组织编制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基础测绘规划、重点测绘项目规划及测绘生产技术更新改造规划;
3、拟订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草案和国家测绘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4、管理国家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5、负责测绘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工作;承担测绘部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指导测绘综合统计工作。
三、国土测绘司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国基础测绘、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组织起草国家基础测绘和国家航摄规划,管理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立项工作,组织编制国家基础测绘、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及航天遥感影像订购年度计划;
3、负责国家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4、管理、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承担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建立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民用测绘航空航天摄影与遥感的监督管理;
5、归口负责测绘卫星数据获取的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全国测绘质量和测绘计量检定工作;
7、负责局属单位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玖』 国家测绘局所属单位有哪些
直属单位:陕西测绘局 黑龙江测绘局
四川测绘局 海南测绘局
中国地图出版版社 测绘出版社
中华地图学权社(国家测绘局上海地图制印管理处)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测绘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中国测绘宣传中心(中国测绘报社) 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
国家测绘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国家测绘局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 国家测绘局机关服务中心
国家测绘局北戴河休养院
『拾』 划重点丨测绘地理信息“十三五”规划说了啥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
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确立了“全力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大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尽责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发展定位,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总体发展思路。
发展基础更为坚实。统筹建成2200多个站组成的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基本形成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实现我国陆地国土1:5万基础地理信息全部覆盖和重点要素年度更新、全要素每五年更新,基本完成省级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资源三号”卫星影像全球有效覆盖达7112万平方千米,后续星研建进展顺利。“天地图”实现30个省级节点、205个市(县)级节点与国家级主节点服务聚合,形成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合力。333个地级城市和476个县级城市数字城市建设全面铺开。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形成了天空地一体化的数据获取能力。测绘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机载雷达测图系统、大规模集群化遥感数据处理系统、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等方面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研制的30米分辨率全球地表覆盖数据产品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
全面改革扎实推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取消和下放1/3行政审批事项。政企分离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积极引导地理信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科技创新平台。修订印发《地图管理条例》,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地图市场特别是互联网地图市场更加规范。
服务成效日益彰显。形成1000多个基于“天地图”的业务化应用。累计开发数字城市应用系统超过5600个。为APEC会议、第三次经济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不动产登记等重大事项和各级政府决策、环境治理等重要方面提供高效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产品服务。地理信息产业形成千亿级的产业规模。
(二)“十三五”发展形势
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提出新需求。“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为创新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全方位做好支撑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测绘地理信息覆盖范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多规合一”,需要加快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落实“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促进大数据发展”等行动计划,为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总体国家安全观赋予测绘地理信息新使命。地理信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一个时期,为应对地缘政治压力、保障边境地区稳定、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全球战略利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海洋、边境地区乃至全球的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建设。
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为测绘地理信息发展注入新动力。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融合,催生各种地理信息新应用、新产品和新服务。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机载雷达、无人机、倾斜摄影等新型技术装备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将极大地提升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加强基础测绘、监测地理国情、强化公共服务、壮大地信产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测绘强国”的总体发展思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
——坚持法治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机制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等协同发展的公益性保障服务体系,显著提升地理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使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整体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新格局。
——地理信息资源更加丰富。统筹建成2500个以上站点规模的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陆海一体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获取“一带一路”沿线及重点区域的地理信息资源。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地理信息、地理国情信息、应急测绘保障信息等资源实现有效融合。
——公共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基础测绘成果供给更加有效。向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高精度位置服务的能力全面形成。地理国情监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监测业务常态化。基本建成4小时抵达80%陆地国土和重点海域、覆盖全国的应急测绘体系。“天地图”具备全球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建成一批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体制改革、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等取得重大突破,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更加健全,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协同创新,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自主创新效率显著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产业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地理信息产业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2020年总产值超过80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较好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三、重点任务
打造由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等“五大业务”构成的公益性保障服务体系。
(一)推进新型基础测绘建设
按照陆海兼顾、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的要求,构建以北斗卫星以及自主技术装备为主要支撑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
1、加快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实现我国地心坐标框架的动态维持与更新,形成覆盖全国的分米级实时位置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准和位置服务水平。统筹开展全国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建成新一代全国统一的厘米级似大地水准面。完善国家重力基准,开展重力空白区航空重力测量,构建新一代高阶重力场模型。建立国家测绘基准数据库,提升测绘基准成果的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强化国家、行业及地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统筹管理、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加强测绘基准服务机构建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一体化管理和协同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拓展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业务范围、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
2、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
扩大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覆盖范围,实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对陆地国土必要覆盖,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对全国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全面覆盖。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联动更新机制,持续做好国家级基础地理信息重点要素年度更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按需更新,城市重点区域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边疆地区、农村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基础测绘工作。持续推进我国海岛(礁)测绘工作。组织开展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沿海地区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沿海滩涂、近海海域等测绘工作。持续开展极地测绘工作,提升服务极地考察活动能力。继续推进内陆水体水下地形测绘。加快开展地下管线测绘,构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3、开展新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优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模型与结构,丰富数据内容,拓展社会、经济、人文、资源、环境等要素,建成综合性强、应用面广、标准化程度高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形成全国基础测绘成果“一个库”。选择合适地区开展新型基础测绘试点。探索建立基于地理实体的成果采集和管理模式,逐步推动现有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向地理实体数据库的转型,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集成应用和联动更新。
(二)开展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
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监测成果。
1、开展基础性和专题性监测
对我国陆地国土范围的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自然地理要素以及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人文地理要素开展基础性监测。适时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及国家级新区建设格局、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空间格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海岸带保护利用状况等专题性监测。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于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和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
2、形成常态化监测支撑体系
充分利用各种对地观测技术手段,建立空天地多方位、立体化的地理国情监测网络。构建地理国情信息时空数据库,建立地理国情信息在线服务平台。开展统计分析、数据挖掘和开发应用,形成多样化的监测成果。完善地理国情监测的内容指标、技术规范、工艺流程,形成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能力。逐步完善地理国情监测组织实施、部门协作及信息发布等机制。推动各地将地理国情监测纳入年度计划和部门预算管理。
(三)加强应急测绘建设
1、建立应急测绘业务体系
根据国家应急规划和应急体系建设要求,完善应急测绘体制机制,重点加强联动响应、资源统筹、数据服务以及日常运维等机制建设。按照上下协同、部门协作、军民融合的原则,合理划分保障区域,明确保障职责,布局国家应急测绘业务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测绘标准。加强应急测绘业务机构以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增强国家和省级应急测绘专业力量。
2、强化应急测绘综合保障
加强国家航空应急测绘能力,建设12个国家航空应急测绘保障区,重点装备高性能无人机航空测绘应急系统。增强国家应急测绘现场勘测能力,建设3支国家应急测绘保障分队,重点装备多功能、集成化的地面采集与处理设备。提升国家应急测绘数据处理能力,重点加强数据快速处理、制图、存储和服务等系统建设。提高国家应急测绘资源共享能力,建成国家应急测绘资源数据共享网络及平台,丰富国家应急测绘基础底图数据库。各地针对当地特点和需求,开展区域性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协作,实现军地、部门、区域应急测绘资源的高效共享和协同服务。
(四)统筹航空航天遥感测绘
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航空航天测绘遥感影像资料获取的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多种类、多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对重点区域的及时覆盖,对陆地国土的全面覆盖,以及对境外区域的有序覆盖。
1、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和管理
实现优于2.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每年全面覆盖陆地国土一次。获取我国500万平方千米优于1米分辨率影像。加大城市地区优于0.2米分辨率的航空影像获取力度。推进机载激光雷达、倾斜摄影、航空重力等新技术生产应用。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的统筹规划,建立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定期分区更新机制、航天遥感影像数据分级分区获取机制。完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的保管、提供、使用制度以及资料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2、强化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应用服务
建立和完善系列测绘卫星应用系统,提升卫星测绘数据获取、处理、提供的业务能力。完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产品体系,加大立体测绘影像产品、专题应用产品及增值产品的开发力度。推进多传感器、多视角、多时相遥感影像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基于倾斜航空摄影测量、卫星立体测绘等技术,建设高识别度、高容量、高现势性的三维实景中国影像数据库及信息服务系统,形成常态化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产品生产和分发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测绘卫星用户委员会机制,理顺卫星用户与卫星运营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卫星测绘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五)推进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
建立全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管理与在线服务一体化的生产技术支持体系。
1、加快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
加强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的顶层设计,确定建设重点、细化建设内容、明确技术路线。加快形成全球多尺度地理信息数据快速采集与处理能力,逐步拓展全球地理信息资源的覆盖和更新范围。完成“一带一路”沿线及重点区域约4500万平方千米多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数字地表模型及地理名称等数据生产,开展中巴经济走廊、东盟非盟等重要区域的数字高程模型、核心矢量要素、多时相地表覆盖等数据生产。加快建立多分辨率、多时相的全球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多尺度、多类型、多样式的全球地理信息产品。
2、强化全球地理信息服务应用
依托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境外分布式数据中心,形成全球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强化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集成,完善边境地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形成高精度位置服务能力。构建国产卫星海外接收站及处理系统,提高全球卫星资源接收处理能力。制定全球地理信息数据产品、生产工艺及应用服务标准规范。构建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快速处理、高效管理、动态更新与实时服务的技术装备体系。
四、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基础设施装备保障能力、地理信息产业竞争能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协调融合发展能力。
(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构建以“五大业务”为支撑的公益性服务体系,建立起保证基本公共需求和增强按需定制服务相协调的服务架构。
1、加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面向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的基本公共需求,深化供给侧改革,强化新型基础测绘和航空航天遥感测绘等普惠性服务的有效供给。扩展基础测绘成果内容,发展以地理实体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公共产品。推出标准化的三维实景影像产品,拓宽应用领域、提高应用频次。加强服务流程信息化建设,简化成果提供审批程序,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开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区域性地图产品、反映国家辉煌成就地图产品、国家大地图集、城市地图集等系列专题地图编制工作。
2、拓宽公共服务的发展空间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的多样化需求,拓展定制化专题服务的领域。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国土空间开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开展重要地理国情监测,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事项的落实。强化城市地下、水体水下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做好基于地理空间的孕灾环境分析和监测服务。拓展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应用服务领域。在继续做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基础上,健全数字城市维护更新和管理应用的长效机制,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试点示范应用,提升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支撑能力。探索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强政府与企业在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服务中的合作。
3、提升网络化综合服务水平
强化“天地图”公益性服务的战略性地位。建设“天地图”国家数据中心、区域数据中心,融合集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国情信息时空数据库、国家应急测绘基础底图数据库等信息资源,整合政府部门权威信息和全球热点地区重要信息,加强地理信息大数据开放共享和深化应用。加强涉密版、政务版“天地图”的统筹建设,发挥其以地理信息聚合部门数据、促进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基础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公众版“天地图”建设,惠及群众生产生活。推出覆盖全行业、一站式的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
(二)提升基础设施装备保障能力
以加强重大技术装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推动生产、服务技术体系的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满足“五大业务”协同发展的迫切需要。
1、加快装备现代化
积极推动“资源三号”后续光学卫星和雷达卫星、重力卫星等的立项、研制和发射,逐步形成多源航天遥感数据获取体系。加快建设多分辨率、多传感器、全天候综合航空遥感体系,大力发展长航时航空遥感平台,促进无人飞机、轻型飞机、浮空器等新型平台和机载激光雷达、重力仪、倾斜摄影仪等新型传感器的推广应用,配套建设数据传输和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地理信息地面获取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水下、地下测量装备水平。
加强数据规模化快速处理系统建设,提高多源海量数据综合处理的自动化、智能化和实时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和测绘仪器计量检测体系。探索建立卫星测绘应用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推进生产服务体系信息化
加快生产流程的信息化改造,提升生产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整合核心技术、重大装备、资料数据等方面资源,建设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形成生产原始资料数据集中管理、分布式处理、生产质量统一监管和生产成果集中入库管理的信息化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布局。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外网资源,构建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的测绘地理信息传输网络。
3、增强安全防护能力
建设国家互联网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形成由国家级互联网地图监管中心和省级互联网监管分节点组成、上下联动的监控网络。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相关安全基础设施。加快开展网络基础设施核查分类,完成网络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大力推进行业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加强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完善地理信息定密和新技术测绘成果公开使用政策,加强新型地理信息成果保密处理技术研究,促进地理信息安全使用。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地理信息安全维护的意识和能力。
(三)提升地理信息产业竞争能力
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1、发展地理信息产业重点领域
大力发展测绘遥感数据服务,开展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的商业化获取和增值服务,建成较为完整的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数据获取、处理、服务产业链,培育3-5 家测绘遥感数据服务龙头企业。推动地理信息系统通用软件开发应用,推进高性能遥感数据处理软件以及行业领域应用软件的产品化和产业化,培育2-3家以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和集成为核心业务的龙头企业。引导和推进现代高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的资源整合,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遥感技术装备和高端地面测绘装备生产制造企业。推进地理信息与导航定位融合服务类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链各环节均衡发展。支持面向中亚-西亚、俄蒙日朝韩、东盟的北斗产业化应用。
加快推进地理信息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融合,支持发展以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和车联网为支撑,融合实时交通信息、移动通信基站信息等的综合导航定位动态服务。积极发展测绘基准服务业。繁荣地图出版业,发展地图文化创意产业,形成地图文化产业集群。
2、优化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环境
适度放宽地理信息成果使用许可和增值开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以及安全保密监管等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加快国产测绘遥感卫星数据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推进遥感数据的商业化应用。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继续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分类标准、产业单位名录库和统计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学会、协会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产业基金、产业基地等支持企业创新创业。
(四)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水平,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1、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公示、成果转移转化统计和报告等制度,健全科学研究、信用评价、创新团队认定、科技人才评价等方面的政策。优化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布局,加强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科研基地(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创新联盟、协同中心、创客或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参与制定科技规划、政策和标准,支持申报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牵头实施国家科技项目。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型地理信息企业。支持野外观测台站、检校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等科研条件平台的建设与共享。加强地理信息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2、加强科技攻关和标准化
以支撑重大工程和成果广泛应用为重点,统筹优势科技力量,着力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海洋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地下空间测绘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移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应用研究,支持对大地测量基准、位置智能感知、遥感机理、数据挖掘与地理信息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原始创新。加快测绘地理信息新型智库建设,加强发展战略研究。构建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建立跨部门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协调机制。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程序,重点研制地理国情监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等方面的标准,促进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和重大工程的相互转化,发挥标准的技术考核作用。加强科技标准宣传贯彻。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综合试点。
3、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推动地理信息技术、装备、标准、服务“走出去”,积极接纳发达国家的地理信息产业外包业务,开拓非洲、南美、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市场,深度融入全球地理信息产业链、价值链。继续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深化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及人才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全球及区域性测绘科技合作计划和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订,争取主导编制4项国际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1)主导的30%以上国际标准。根据受援国意愿和我对外战略需要,研究推动向相关国家提供测绘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援助。
(五)提升协调融合发展能力
促进各地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打破军民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技术、标准和行业壁垒,加强军民测绘融合发展。鼓励各有关领域、行业根据需要加强测绘能力建设与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协调融合发展水平。
1、推进区域测绘协调发展
围绕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推动形成西部、东北、中部、东南沿海和京津冀等五大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协调发展格局,支持建立五大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联盟。加大跨行政区域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统筹力度,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跨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等方面合作,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发达地区对相对落后地区进行帮扶,为贫困地区提供精准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援助力度,在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强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支持。
2、深化军民融合发展
加强国家层面的宏观统筹与顶层设计,做好规划衔接和项目、需求对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军民力量整合、资源聚合、信息融合。推进国家空间基准、航天遥感测绘、海洋测绘以及高精度位置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统筹共建,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北斗系统、地理信息、科技资源等方面的共享应用,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地理信息资料成果通报汇交和位置服务站网共享机制,以及应急保障、国防动员等方面平战结合机制,形成军民兼容的测绘技术标准体系。按照国家军民融合示范要求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多种力量参与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富有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地方立足实际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五、实施保障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全力抓好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以及不动产测绘、地下管线测绘、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等方面职责职能的落实。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健全地理信息安全、地理国情监测、地理信息共享应用、应急测绘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完善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的挂钩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和制度,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承接主体多元化。健全卫星测绘应用政策,推动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与国土资源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力量和效能。
(三)优化生产服务组织结构(略)
(四)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略)
(五)抓好规划组织实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