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地理学
① 重庆市江北区耕地与基本农田变化分析
王兆林 杨庆媛
(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重庆,400715)
摘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造成较为强烈的冲击。为了提出更为有效的耕地保护措施,本文从数量、质量上分析了 1997~2004年重庆市江北区耕地与基本农田变化概况后,认为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土地市场秩序的不完善是制约江北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耕地保护政策的思路。
关键词: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约因素;重庆市;江北区
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造成较为强烈的冲击。随着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区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和耕地保护政策目标要求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迫切需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对其结构和用地布局进行重新审视。
1 耕地保护的一般原则及模式
1.1 耕地保护的概念及内涵
1.1.1 耕地保护的概念
耕地保护缘起于城镇扩张中优质农田的过快损失和土地生产能力的退化及无公害食品生产的环境保护需求,虽早已提出,但并无严格的、公认的统一定义。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耕地保护的侧重点不一。20 世纪60、70年代,黄土高原、西北区蚀区和南方红黄壤丘陵山区的耕地保护主要针对农田生态环境的改善;20 世纪80、90年代初期,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耕地保护主要针对耕地数量上的过快损失;20 世纪90年代后期,耕地保护逐渐重视质量保护。国外耕地保护不但考虑农田的自然背景特征,更多是考虑立地条件和机会成本,诸如农田连片性、农业发展相关因子、土地利用有关规定、税收激励机制、可择利用方式、综合开发计划和区位等[1]。
一般认为,耕地保护是为了满足国家计划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维持区域人地关系在一定时间内、一定的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人民生活水平下协调发展,所必须保有的具有较高的生产能力,适宜的生态环境,优越的立地条件,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农田以及立法、管理、监测等手段的总和。
1.1.2 耕地保护的内涵
从耕地保护的定义可知,耕地保护包括3个方面:①有适当的量,即根据区域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必须维持在农田数量和质量的动态稳定。采取立法、行政、经济手段,防止农田资源的滥用和破坏,降低耕地资源的消耗,保证利用方向的合理,维护耕地资源及依存的生态环境质量。②科学的利用模式,即对耕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适度扩大的经营规模,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户收入,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③监测和管理,即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对现有农田环境、基础设施、土壤肥力与利用方式进行监测和管理。同时,利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对具体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测和管理[1]。
1.2 耕地保护的一般原则及透视
1.2.1 耕地保护的一般原则
(1)供给与供求平衡原则
耕地保护的实质是为了满足未来人口对食物的需求,这对指导当前保护工作中实施动态平衡和农业结构调整有重要意义。保护耕地并不是一味强调耕地数量不减少,重点是为养活未来人口。然而,未来人口的饮食结构会随经济发展、城市化等发生变化,科学技术也不断进步,因此,耕地保护必须考虑科技进步的贡献、饮食结构变化及区域食品贸易等因素,耕地保护的目标函数 F[1]:
F=f(P,B,C,D)
式中,P是区域内最高峰时期人口总数;B是区域耕地生产潜力函数;C是消费需求函数;D是区域粮食调动函数。
(2)土地可持续管理原则
将技术、政策和旨在同时关心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的活动结合在一起,即同时考虑保持和提高生产力、降低生产风险、保护自然资源的潜力和防止土壤与水质的退化、经济上可行和社会可以接受几个方面。在可持续土地管理指导下,一是保障足够的农田面积,维持农产品的产量稳定和提高;二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重视农田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护耕地自然生产力潜力,防止土壤退化;四是查清耕地后备资源,合理规划,保障耕地生产能力总量的相对稳定。当然,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利用规划和保护措施应当体现经济上可行、社会上可接受。因此,建立以可持续土地管理为基础的保护模式是实现保护目标的根本保证。
1.2.2 耕地保护原则的透视
(1)从资源不可再生性角度分析耕地的可持续利用 一定意义上耕地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利用方式发生转变,这种转变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是很难逆转的。为持续利用耕地这一宝贵资源,维持农业生产的稳定,在发生非农化转变之前,应当寻找足够的后备资源来补充被占用耕地损失的土地生产力。
(2)维持稳定的实际现存量(质量、数量两个方面),以此达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标。当一个地区的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其他地区不能够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情况下,为了保持耕地的长久存在价值,必须保护现有的实际存量。
(3)保护耕地资源的理论现存量 可持续土地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既寻求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需求能力的资源利用方式。从理论上,评估和预测后代人(高峰期人口总量)对耕地资源的需求量,并在当代人利用耕地资源的同时,保护这个需求量。因此,耕地保护必须首先预测区域人口状况和消费需求。
1.3 耕地保护的一般模式[1]
模式的目标是保护耕地,在可持续土地管理原则指导下,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经济原则,借助人地关系均衡的有关模型,采用计算机辅助及GIS、RS、ES和DSS等技术途径,对耕地保护量划定、监测和管理等有关环节进行科学论证,达到对区域耕地数量、质量、农田环境与利用状况实时调控和管理,维护农田功能现存量,实现耕地有效保护与持续利用。具体见图1。
图1 耕地保护的一般模式
2 重庆市江北区 1997~2004年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概况
2.1 耕地变化状况
2.1.1 耕地减少情况
据调查,1996年末,全区实有耕地面积 7673.7hm2,1997~2004年累计减少耕地1533.8hm2。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306.6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85.2%;生态退耕减少耕地102.2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6.67%;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14.4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7.46%;灾毁减少耕地10.6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0.07%,可见,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是江北区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农业结构调整及生态退耕也是耕地减少不容忽视的因素(图2)。
图2 重庆市江北区 1997~2004年耕地减少因素分析
从区域布局看,江北区原有资料中显示,各街道(镇)耕地减少情况如表1 所示。1997~2004年江北区耕地减少主要集中于建设用地占用。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主要集中在石马河、寸滩及唐家沱街道,此3个街道累计建设占用耕地 978.3hm2,占耕地占用的71%;生态退耕减少耕地只分布在郭家沱、鱼嘴、复盛及五宝4个街道(镇),累计减少耕地108hm2,占该项耕地减少的94.4%;灾毁减少耕地只分布在寸滩、鱼嘴、复盛、五宝4个街道(镇)。
表1 1997~2004年全区耕地减少的行政区域分布
注:数据来源于1997~2004年江北区耕地调查表(华新街和江北城没有耕地,因此表中未列出)。
2.1.2 耕地补充情况
1997~2004年江北区累计补充耕地256hm2。其中,整理补充耕地82.9hm2,占耕地补充总量的32.3%;复垦补充耕地168.1hm2,占耕地补充总量的65.5%;其他补充耕地5.6hm2,占耕地补充总量的2.18%。可见,耕地补充主要来源于土地复垦,其次为土地整理,二者占耕地补充总量的97.82%。
1997~2004年江北区耕地补充主要集中于复垦补充。复垦补充耕地主要集中在鱼嘴、复盛、五宝,占该项耕地补充的87.5%;生态退耕建少耕地只分布在郭家沱、鱼嘴、复盛及五宝4个街道(镇);整理补充耕地只分布在复盛镇;此外,其他方面补充耕地分布在复盛和五宝(表2)。
表2 1997~2004年耕地补充的行政区域分布一览表
注:数据来源于1997~2004年江北区耕地调查表(表中不包括没有耕地补充来源的乡镇)。
2.1.3 耕地增减变化情况
1997~2004年江北区耕地净减少1369.8hm2。根据《耕地调查表》中情况,各街道(镇)耕地变化情况如表3 所示。与《重庆市江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标控制值相对照,至 2010年,石马河、大石坝、观音桥、五里店、华新街及江北城不再保有耕地。其他街道(镇)中,只有五宝镇的耕地面积还在《规划》控制指标之内[6]。
表3 各街道 (镇) 耕地变化情况的行政区域分布单位:hm2
注:数据来源于1997~2004年江北区耕地调查表(华新街和江北城不涉及耕地变化,表中未列出)。
2.1.4 耕地质量状况
根据江北区耕地相关资料,2004年江北区实有高产田4151.2hm2,占耕地总面积的65.8%;中产田1910.2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0.35%;低产田242.7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85%。2004年江北区耕地总体质量相对较高,中高产田在耕地总量中,高达96.15%,低产田仅占耕地总量的3.85%。
具体各街道(镇)耕地质量情况见表4。石马河和大石坝街道耕地都属高产田;观音桥和五里店街道耕地中只有高产田和中产田,以中产田为主。由于鱼嘴、复盛及五宝镇属于全区农业用地区,高、中、低产田大部分都集中分布在这三个镇。此外,寸滩和郭家沱街道的低产田面积也较大,分别占全区低产田总面积的12.94%、11.17%。
表4 各街道 (镇) 耕地质量情况的行政区域分布
注:数据来源于1997~2004年江北区耕地调查表(华新街和江北城不涉及耕地变化,表中未列出)。
2.2 基本农田变化情况
1996年年末,江北区基本农田4980hm2,2004年江北区基本农田实有4883hm2,净减少98hm2。其中,建设占用1.8hm2,占基本农田减少量的1.84%,集中在鱼嘴镇。生态退耕90.8hm2,占基本农田减少量的93.6%,主要集中在复盛镇和五宝镇。农业结构调整4.4hm2,占基本农田减少量的4.56%,集中在鱼嘴镇。
从地区构成来看,江北区的基本农田集中在郭家沱、鱼嘴、复盛、及五宝4个街道(镇),其中鱼嘴、复盛、及五宝三镇的基本农田占总面积的97.63%。从地类构成来看,江北区基本农田全部为耕地。
3 重庆市江北区耕地及基本农田变化特点与原因分析
3.1 耕地及基本农田变化特点与原因分析
从上述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分析可知,江北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体现出几个特点。
3.1.1 耕地总量减少幅度较大
1997~2004年实际减少耕地1369.8hm2,与《规划》相比较,至2010年耕地减少的控制指标为1330.1hm2,截至目前已经超出此指标39.7hm2,如果按照此《规划》的控制指标,未来5年江北区已经没有占用耕地的指标。在耕地减少的项目中,建设占用耕地1306.6hm2,《规划》控制指标为 766.7hm2,8年实际建设占用的耕地比规划预计的到2010年13年间要求控制指标超出 539.9hm2。生态退耕同期共退耕 102.2hm2,比《规划》的控制指标633.3hm2 要少531.1hm2。
3.1.2 耕地减少的去向主要是城市建设占用
1997~2004年江北区耕地减少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306.6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85.2%。
3.1.3 耕地减少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城乡结合部
寸滩和唐家沱街道耕地减少量最多,其次是石马河、鱼嘴、复盛及五宝。其中,石马河、寸滩和唐家沱街道主要是建设占用耕地,鱼嘴和复盛的耕地减少包括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及农业结构调整三方面,而五宝镇耕地减少的主要方面是生态退耕及农业结构调整。
3.1.4 优质耕地减少较多
耕地减少集中的区域正好是城乡结合部耕地质量较高的区域,全区高中产田的比例达96.2%,江北城街道以西的范围内全为高产田。
3.2 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的原因分析
3.2.1 耕地总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占用
1997~2004年实际减少耕地 1369.8hm2,在耕地减少的项目中,建设占用耕地1306.6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95.4%。近年来,江北区经济发展迅速,相应对建设用地需求加大。造成建设用地需求加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阶段因素(城市化阶段因素、工业化阶段因素)、目标因素(城市发展定位、城市主要职能、全面小康及现代化的要求)及市场与政策因素,由此,建设用地扩张必然导致耕地面积的减少,且在耕地面积减少中占重要地位。
3.2.2 城乡结合部耕地减少主要是由于城市扩张占用
近年来,江北区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江北区城乡结合部(石马河、五里店、寸滩、唐家沱街道)是城市建设快速扩张的重点地区,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到这些街道,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工业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同时也带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加剧了建设用地需求,另外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也使耕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种种原因导致了近年来江北区城乡结合部耕地非农化速度加快。1996年全区耕地面积7673.8hm2,1997~2004年8年间全区耕地共减少1533.8hm2,其中包括建设用地占用1306.6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85%,具体到各个街道(镇) 1997~2004年辖区内耕地减少最多的乡镇是唐家沱405.6hm2,其次是寸滩减少388.5hm2,前者建设占用403.1hm2,占其耕地减少总量的99.4%,后者建设用地占用388.5hm2,占其耕地减少总量的98.7%。
3.2.3 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复盛镇及五宝镇耕地减少的主要影响因素
按目前采用的统计口径,生态退耕主要是指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主要是指耕地改为园地、坑塘或其他农用地[5]。1997~2004年生态退耕102.2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6.5%;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14.4hm2,占耕地减少总量的7.4%;两者就占到耕地减少总量的13.9%。耕地减少主要有四方面,即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及其他原因。在具体乡镇方面,复盛镇和五宝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很小。而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是该区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五宝镇1997~2004年耕地减少107.7hm2,其中生态退耕53.5hm2,农业结构调整32.8hm2,两者就占到该镇耕地减少的80.1%。
3.2.4 生态退耕是基本农田数量下降的主体
2004年辖区内基本农田总量为4883hm2,1997~2004年8年间基本农田共减少总计97hm2,其中生态退耕面积90.8hm2,占7年耕地减少量的93.6%,主要集中在复盛镇和五宝镇。由于《规划》在编制时,将>25°的坡耕地划入基本农田范围。在《规划》实施中发现了问题,通过法定程序将 90.8hm2 坡耕地合法退耕。其次,建设占用基本农田1.8hm2 属违法用地,已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再次,农业结构调整4.4hm2,主要由耕地转变为坑塘、养殖水面。
4 重庆市江北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中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4.1 江北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的变化及若干新特点的出现,反映了当前江北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客观需求,是江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尖锐化的具体体现。
4.1.1 城乡结合部规划滞后,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粗放,耕地数量急剧减少
由于地方政府以前对规划重视不够,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完全衔接,加上地方经济实力不足、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点改造滞后及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管理较为薄弱等因素的影响,城乡结合部除已形成规模的大型企业外,家庭作坊式工商企业零散分布,许多企业分布于城市对外交通干道两侧,且类型多样,规模各异,土地资源浪费现象突出[2~3]。像石马河、大石坝、观音桥、五里店这些街道、乡镇1997~2004年耕地减少的原因全部为建设占用。
其他乡镇如寸滩2004年耕地总面积为304.5hm2,《规划》要求其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574.1hm2,也就是说寸滩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补充耕地269.6hm2,按照《规划》的控制值,唐家沱要补充274.7hm2。在未来6年内,同样复盛要补充36.7hm2,也有一些乡镇、街道像郭家沱、鱼嘴、五宝虽然2004年耕地面积没有超出2010年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但未来6年中保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稳定,任务艰巨。
4.1.2 土地市场秩序不够完善,加大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难度
(1)现行法规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限制,不利于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盘活和集约利用。现行法规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如何规范和管理,目前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财产权还没有完全实现的途径,土地管理权与土地所有权间界限的模糊性等,都限制了农民集体对其所拥有的土地行使最终的处分权,从而也限制了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使城乡结合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得不到充分的盘活,不利于推动城乡结合部土地的集约利用,因此必然会加剧新增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不利于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2)由于土地管理及交易政策的不完善,导致本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建设用地的优化配置造成困难,从而可能导致耕地和基本农田得不到高度保护[4]。
4.1.3 耕地保护有关政策不能完全适应江北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近年来由于农产品供求形势已发生变化,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对农用地利用提出新的要求。江北区粮食播种面积逐年减少,全区已经在近8年内通过农业结构调整要调减耕地114.4hm2,具体到各乡镇、街道:五宝通过农业结构调整耕地减少32.8hm2、复盛31.5hm2、鱼嘴26.9hm2、郭家沱16.8hm2、唐家沱2.5hm2、寸滩3.9hm2。面对土地利用方式变化频繁的情况,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改果园、改养殖用地和设施农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耕地减少的考核、补充耕地的标准等政策不明确,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4.1.4 一些乡镇完成补充耕地任务面临诸多困难,影响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实现
(1)补充耕地的途径受到限制 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需要,几个耕地后备资源较丰富的乡镇,如鱼嘴、复盛、五宝等,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发,已规划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能开发成耕地,加上资金限制,又没有更多资金搞土地整理,给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带来困难。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有关政策还不十分明确,国家和地方对确保耕地保有量问题还缺乏具体的考核办法,对耕地总量的统计,包括减少和增加耕地的统计口径虽有原则性意见,但还没有出台可操作的规定。
4.2 促进江北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建议与对策
当前江北区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方面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的需要。对于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从江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管理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要加强本区《规划》的实施管理,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管理中,在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规划的实施[5]。
(2)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乡镇的规划指标问题
对本区内规划指标不足的,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法规规定的程序,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对因经济快速发展已经提前完成耕地指标的街道(镇),应严格检查和考核其规划实施工作,并对其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进行科学评价;对通过检查和考核,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了合理利用的地区和城市,应允许其在经国土资源部同意的前提下,按照兼顾经济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原则,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7]。
(3)规范本区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流转,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稳定耕地数量对本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转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地。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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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余庆仁.耕地保护的对策思考.浙江社会科学,1998,6
[5]李萌.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思考.农村经济问题,2004,6
[6]重庆市江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7]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28 号,2005,9
② 农村转移人口土地流转意愿的发展趋势
仅供参考: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配置的格局不仅关系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与农村增福,而且关系到城乡资源优化配置的格局与和谐社会机制的构建。以“三种流转模式”演化的最新地理与经济特征为对象,并以政府主导型的演化机制为主线,重点分析有利变量与不利变量对具有“大跃进”特征的政府主导型演化趋势的影响,最终得出土地流转未来格局是:政府主导型短期扩张难以替代长期衰落的趋势,农户主导型短期停滞并不意味长期衰落,集体主导型依附特征将随政府主导型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一、问题提出
2009年成都市发生的“唐福珍事件”使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再次成为社会焦点。事实上,土地拍卖制度在国内早已有之。在20世纪80年代,中央为了解决深圳发展的资金瓶颈,通过土地拍卖使其发展获得“第一桶金”。自此以后,地方政府为弥补本地城市的发展资金缺口,深圳市的征地拍卖制度被日益成为仿效的对象。不可否认,早期的土地拍卖制度对于盘活城镇国有土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功不可没,但很少涉足到农地国有化流转,因而在城乡引起的官民纠纷较少。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财税制度改革深入,地方政府的财源日益萎缩,为弥补巨额赤字,深圳市的农地卖地制度成为仿效的热点。到21世纪初,随着城市存量土地日益枯竭与城镇化加速,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增量土地日益盛行,于是全国出现层出不穷的“唐福珍事件”。面对政府暴力征地的弊端,中央政府对此虽然屡禁而不止,最终会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妨碍和谐社会。
虽然学界对土地流转的研究源远流长,但多数研究以土地的规模经营为切入点,重点分析土地收益的资产化、股权化、债权化问题[1,2];而国外学者对中国土地研究以土地聚集、组织创新、空间依附等交叉学科或实证分析为主[3]7882[4,5]。但是,由于政府拍卖制度形成的历史惯性思维,人们对土地流转的弊端,要么熟视无睹,要么视为理所当然,因而很少从流转主体视角研究土地配置。虽然于传岗从土地流转利益相关者视角把国内土地流转归结为政府主导型、集体主导型、农户主导型三大类型(简称“三种模式”),并进行了初步的定性分析[6],但是缺少对此进行系统的演化分析研究。一是缺少从流转利益相关者(政府、集体、农户)的视角研究政府主导型的流转特征;二是欠缺对政府介入流转的动力机制与演化趋势的研究;三是缺少对农地流转演化趋势分析。显然,此类研究欠缺,不仅有悖于中央流转政策的初衷,而且不利于土地最佳配置;不仅难以协调各方利益,而且最终有损社会和谐;不仅关系到各流转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而且关系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福机制的构建。
③ 请问下有关土地的核心期刊有哪些~他们投稿方式谢谢啦!
不知道你问的是关于农业方面的还是地质地理方面的
2008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回览》里,农业基础科学答类的核心期刊如下:
农业基础科学类核心期刊表
土壤学报
水土保持学报
土壤
土壤通报
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
水土保持通报
水土保持研究
土壤肥料(改名为:中国土壤与肥料)
生态环境
中国水土保持
中国生态农业学报
④ 如何实现土地的科学流转
当前福建省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积极扶持,政策驱动。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土地的承包权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8]103号),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正确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农经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福建龙岩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建立耕地流转示范片所需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此后,市政府又印发了《2008年大田农作物生产十条措施》,提出“市在每个县(市、区)扶持3-5个连片300亩以上规模经营示范片,每百亩补助5000元,并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市政府措施要求,制定相应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三明市在认真组织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意见》,沙县政府也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沙政[2007]158号),并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经营沙县小吃,一些乡村出现了“农民荒”和部分耕地抛荒等现象,为引进外来劳动力到该县从事农业生产,弥补其农村劳动力不足等问题,县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吸引外来务农人员到沙县发展现代农业的鼓励措施》,从外来务农人员的户籍管理、子女就学、医保社保、金融贷款、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六个方面,制订了16条鼓励措施。各乡(镇、街道)也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吸引外来务农人员的配套措施。晋江市安海镇根据《晋江市扶持农业产业建设优惠政策》(晋委[2004]15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制定了配套扶农措施,加大对土地流转的扶持力度。 对流转土地连片100亩以上,期限10年以上,一次性给予每亩补贴50元;连片建设标准大棚(6×30米)8个以上,发展反季节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每个大棚补贴2000元。通过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大大降低了土地流入方的生产经营成本,充分调动了农村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2.招商引资,项目拉动。 土地能否顺利、长期流转,关键要靠大项目、好项目的带动。福建省沙县在引进项目这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具体是:(1)策划包装一批农业项目。各乡(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内的农村土地使用现状,围绕招商引资、土地流转等工作,科学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按照产业规划包装了一批农业项目。(2)明确招商引资任务。县政府把农业招商引资任务下达给各乡(镇、街道),要求6个土地流转试点镇(街道)2007年内完成农业储备项目3个以上,投资300万元以上的落地项目3个以上;其余6个乡(镇)年内完成农业储备项目2个以上,投资300万元以上的落地项目2个以上,对任务完成情况年终进行考核评比。(3)组织专场招商。2007年8月8日,县政府在漳州市举办了农业专场招商暨项目推介会。这场推介会共邀请了220多名海内外客商参加,达成合同项目30个,总投资8.73亿元;达成意向项目10个,总投资0.82亿元;推介项目21个。 3.试点示范,全面带动。 为全面推开土地流转工作,2007年龙岩市农业局下发了《龙岩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方案》,在各县(市、区)耕地抛荒较为突出的乡镇选择2-3个点开展土地流转试点,鼓励承包户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组织等单位或个人到示范片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强了百亩以上县级耕地流转示范片和300亩以上市级示范片的建设工作。据统计,目前该市连片经营耕地规模在100亩以上的253片,流转耕地面积5.5万亩,其中300亩以上的55片,流转面积2.4万亩。全市建立300亩以上市级流转示范片28个,100亩以上县级流转示范片80个
⑤ 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应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1、指导和服务要规范。加强指导,搞好服务,是促进土地规范流转的重要措施。首先作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其次强化流转前指导、流转后服务、流转中管理的工作力度。主观部门要对流转双方进行流转程序、合同签订、流转方式、有关费用等方面的指导,协助双方顺利完成土地流转;流转后要跟上各种服务,及时组织签订合同,指导鉴证,填写有关表、证;期间要注意搞好管理,定期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大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力度,保护好双方合法权益。
2、流转程序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一般是欲流转双方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后,流转双方订立土地流转合同即可。担保流转的,应提供财产担保或质押,并签订担保合同;对于招商以资等建设项目需要改变流转后土地用途的,应经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再流转。对目前没有按程序流转的,管理部门要搞好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并协助其补办手续,减少纠纷隐患。
3、流转合同要规范。强化路转合同管理是规范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对流转合同要同其他农业承包合同一样重要。要科学编号、分类、归档,纳入乡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统一合同式样的基础上,集中时间抓好土地流转合同的补签、分类、档案整理等工作,使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在较短时间有较大的改观,尽快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4、管理方式要规范。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方式,利于促进和规范土地流转。一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健全土地流转情况台账,对流转双方的姓名、地理位置、等级、流转时间、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情况及时登记,掌握真实情况。二是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家尼龙健全土地流转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杜绝违法流转。三是要注重培养土地产权市场,在稳定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引导土地承包权、经营使用权市场化,真正建立起市场引导、制度指导、服务督导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⑥ 土地流转有什么好处,对农民有好处吗
您好:
土地流转的的好处如下:
1.有利于资本进入农村,通过大规模收购或租用土地,进回行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答,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这使得离开农村去城镇务工或经商的农民通过转让土地获得补偿,有利于他们在城市安家立业。对于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他们可以通过土地承包权入股农业企业,取得土地租金与分红收入。
3.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随着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流通权问题得到解决,一部分农民将离开农村,转变为城市人口,并为城市和工业发展提供充足、低廉的劳动力。
4.农村宅基地改造为耕地、扩大耕地面积。农村现有的宅基地一般占地较多,随着农民转移到城市,宅基地可以改造为耕地,这会缓解耕地资源紧张的情况。
5.随着农民搬迁到城镇,城市化进程加快,将会推动房产、交通、医疗、教育及其他配套生活设施的建设,可以继续确保经济高速发展。
⑦ 当前,哪位学者编的《土地管理学》最权威
朱道林.土地管理学
朱道林简介:
朱道林,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8#信箱
E-mail:[email protected] 考
现任职: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理事
中国土地学会土地经济分会副秘书长
中国生态经济学会资源与环境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
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办公室特聘研究员
北京市土地出让地价评审专家
研究领域:
土地制度与土地行政管理
土地经济
不动产估价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承担课程:
不动产估价(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专业课)
土地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专业课)
土地行政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专业课)
土地资源管理(MPA研究生专业学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方向课)
已完成主要科研项目和学术成就:
1、
2004—2005年,主持完成了“沈阳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沈阳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2004)”项目,该成果已于2005年5月23日由沈阳市政府发布实施;
2、 2004年,主持完成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课题“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在征地补偿制度改革中的应用”。
3、 2002—2003年,主持国土资源大调查第三批试点项目“唐山市城市土地价格调查研究”项目。
4、
2003年,主持完成了“全国土地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方案设计研究”项目,该方案已被“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所采用。
5、
2003年,主持完成“全国土地开发整理战略研究”子课题“粮食安全与土地开发整理战略的关系研究”、“生态环境建设与土地开发整理的关系研究”。
6、 2002—2003年,主持完成了“赤峰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估价研究”项目。
7、 2002—2003年,参加国土资源部专项研究课题“城乡结合部土地价格调查研究”项目。
8、 2002—2003年,主持国土资源部专项研究课题子课题“全国基准地价平衡技术规范研究”项目。
9、 2002年,参加国土资源部专项研究课题“征地制度改革研究——征地补偿标准改革研究”项目。
10、 2002年,主持完成了全国国土资源大调查试点项目“拉萨市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研究项目。
11、 2002年主持完成了“山东省临沂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研究”项目。
12、 2001至2002年,主持完成了“土地收购价格内涵界定及测算方法研究”项目。
13、
2000年至2002年,作为主要参加人,先后完成了“加入WTO后我国土地资产管理政策研究”、“土地流转中的经济关系研究”、“我国土地市场体系与地价体系研究”等项目。
14、
1999年至2002年,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了“《农用地估价规程》的研究与编制”项目,该规程作为部颁标准已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中实施。
15、
1999年主持完成了“承德市基准地价修订评估研究”,探讨了城镇基准地价修订的技术和方法,对我国新一轮基准地价修订研究具有重要的探索价值。
16、 1994至1995年主持完成了“云南省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课题。
17、
1995年主持完成了“土地管理系列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改革研究”课题。该研究成果已编入中国农业大学“125计划”成果汇编,所提出方案已在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改中实施。
18、
于1992年至1996年,先后主持完成了“山东省临沂市基准地价评估研究”、“北京市通县基准地价评估研究”、“海南省临高县基准地价评估研究”等课题,研究探讨小城镇地区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与方法,提出地价分级理论,其中“山东省临沂市基准地价评估研究”项目于1994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主要在研项目:
1、 主持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全国农用地定级估价成果汇总与建库总体方案研究”项目
2、 主持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中心专项课题“土地价格内涵研究”;
3、 主持德州市平原县、禹城市、临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4、 参加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全国重点城市地价变化及房地价关系研究”项目;
5、 主持“沈阳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2005)”项目;
6、 主持“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修编”项目。
主要著作:
1、 朱道林执行主编,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理论方法实践,北京:地质出版社,2004年
2、 朱道林著,改革与发展中的中国土地市场,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
3、 国土资源部,农用地估价规程,朱道林(第4完成人),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
4、 朱道林编著,土地行政学,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
5、 朱道林编著,不动产估价,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
6、 朱道林副主编,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7、 朱德举 朱道林等编著,西部土地资源保护基本知识,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1
8、 朱道林执行主编,土地估价报告选编,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2
9、 参加编写,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统编教材),北京:地质出版社,2000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
1、 朱道林,董玛力,地价和房价关系的经济学分析,中国土地,2005(7),20-21
2、 朱道林、曲长令、邰志勇,王霞,沈阳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分析,国土资源,2005(7)
3、 朱道林. 高延娜. 郧文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概念与构成,中国土地,2005(5)
4、 强真、朱道林等,城镇近郊农地征用价格评估方法研究,农村经济,2005(5)
5、 张明鸣,朱道林,我国土地出让收益的代际关系分析,农村经济,2005(4)
6、 强真、朱道林等,城市基准地价合理性判别方法研究,中国土地科学,2005(1)
7、 蒋芳,朱道林,基于GIS的地价空间分布规律研究——以北京市住宅地价为例,经济地理,2005(2)
8、 强真、朱道林等,农用地转用生态补偿价格评估理论初探,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5(2)
9、 张明鸣,朱道林,浅谈“圈地热”的诱因,乡镇经济,2004(12)
10、 王霞,朱道林,地统计学在都市房价空间分布规律研究中的应用——以北京市为例,中国软科学,2004(8)
11、 王霞,朱道林等,城市轨道交通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以北京市轻轨13号线为例,城市问题,2004(6)
12、 沈飞,朱道林,政府制度性寻租实证研究——以中国土地征用制度为例,中国土地科学,2004(4)
13、 Shen Fei,Zhu Dao-lin.Governmental Institutional Rent-Seeking
under Land Requisition System.In:Lan Hua.Proceedings of 2004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Harbin,P.R.China:Press of 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2004(Collected by ISTP)
14、 沈飞,朱道林,毕继业.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对农村集体的经济福利影响.农村经济,2004(8)
15、 沈飞,朱道林.政府和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实证研究——以我国土地征用-出让过程为例.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4,17(8)
16、 朱道林,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五大误区,国土资源,2004(6)
17、 董德坤,朱道林,城乡结合部农地转用的驱动力分析——以唐山市城乡结合部为例,农村经济,2004(6)
18、 朱道林,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研究进展——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学术研讨会综述,中国土地科学,2004(2)
19、 季勇,朱道林,我国不动产税收政策的拉弗曲线分析,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3)
20、 董德坤,朱道林,农地非农化的外部性分析,经济问题,2004(4)
21、 季勇,朱道林,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研究综述,当代财经,2004(5)
22、 蒋芳,朱道林,住宅地价的区位模型研究——以北京市为例,乡镇经济,2004(3)
23、 袁弘. 朱道林. 耿春华,由临街地价推算区片价的方法探讨,经济地理,2004(2)
24、 朱道林,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理论思考,农村经济,2003(6)
25、 柯刚 朱道林,试析“习惯亩”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的不合理性——以贵州六盘水市为例,农村经济,2004(2)
26、 朱道林,段文技,政府与市场——兼论房地产泡沫的防范,中国土地,2003(3)
27、 朱道林,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协议出让——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国土地,2003(7)
28、 朱道林,蒋芳,土地整理的产权经济关系与土地价格评估,中国土地科学,2003(2)
29、 朱道林,制度变迁理论与我国不动产估价师体制改革,国土资源,2003(3)
30、 毕继业 朱道林等,政府内部土地收益分配的博弈分析,中国土地科学,2003(2)
31、 毕继业 朱道林等,国内土地收购价格确定方法,中国土地,2003(8)
32、 毕继业 朱道林等,建立土地证券化的理论思考,农村经济,2003(9)
33、 朱道林,探求风险运行规律——房地产估价行业风险的规避与防范,中国房地产师,2003(4)
34、 朱道林 毕继业 董为红,土地收购如何界定价格内涵,中国土地,2002(7)
35、 朱道林 董为红,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如何适应WTO,中国土地,2002(2)
36、 朱道林 季勇,土地抵押价格内涵及产权经济特征,中国土地,2002(4)
37、 朱道林,点土成金的秘诀——浅谈土地投资与土地基金,国土资源论坛,2002(1)
38、 朱道林 沈飞,土地征用制度国际比较及其借鉴,研究征地问题探索改革之路,中国大地出版社,2002
39、 朱道林 沈飞,土地征用的公共利益原则与制度需求的矛盾,国土资源,2002(11)
40、 张辉 朱道林,土地投资与土地基金,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2(5)
41、 Daolin Zhu, Land system reform in rural areas of China after
WTO, Asian real estate society the Fifth
Annual Conference, July 27, 2000
42、 朱道林,土地基金何去何从——我国建立土地基金的有关问题探讨,中国土地,2001(10)
43、 朱道林,上市公司土地资产处置与评估等10余篇,中国证券报,1999-2001
44、 朱道林,我国地产市场如何面对入世,中国国土资源报地产周刊,2001(36)
45、 朱道林,利用市场机制发展存量土地市场,中国土地,1997(11)
46、 朱道林,土地用途变更机制探讨,中国土地,1997(9)
47、 朱道林,论市场机制和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中国土地科学,1996(S1)
48、 朱道林,试论土地增值,中国土地科学,1992(6) 考研共济网
⑧ 土地流转起来对农村的发展有什么好处
广州增城区中新镇五联村曾经是个贫困村。中新镇党委书记陈一敏介绍,村民分到几分地,种菜、种粮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因为贫困,很多村民都外出打工了。
“由于五联村总体规划里既没有房地产,也没有工商业的规划,所以只能老老实实把农业和农村做好。”陈一敏说道。
陈一敏介绍,这些(基地内的)农活都是农民擅长的。一些需要照顾家庭的、没法外出打工的妇女,就可以就近在基地做产业工人。劳动强度不大,劳动环境也舒适,一个月还可以拿到3000多块钱。
在基地内,记者还品尝到了用山泉水种植的水培番茄。大棚里,这些番茄大小不同,颜色各异。而最贵的番茄品种,一斤也可以卖到60元,甚至已经走上了不少发达国家人们的餐桌。
农旅结合让村民有的种,游客有的玩
罗浮山下,绿树掩映,河塘清澈见底。惠州市博罗县的松树岗村就坐落于此。作为广东省新农村示范点之一,松树岗村充分利用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进行农业招商和引导村民种植无公害农业产品,同时发展农业旅游观光。
在松树岗村“生机立体农业园区”内,记者团看到了“空中田园”农业区。该项目负责人蔡海璋通过引进“向天借地”等新型种植模式,使得一亩地的效益是普通种植方式的8~10倍。
不仅如此,“空中田园”内,果蔬在种植过程中遵循“零污染、零容忍”原则,完全不使用农药、激素、化肥、转基因工程技术。
目前,该村建立现代农业生产基地3000多亩,主要种植水果、花卉和特色农作物等。除了“空中田园”,还有葡萄园、火龙果园等,形成了连片的生态观光农业带。
有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有的农业基础,松树岗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据了解,2016年,全村共接待游客约15万人次,增长88%,旅游综合收入达500多万元;村集体收入为29万元,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580元,增长25.1%。
乡村旅游发展起来了,村民腰包鼓起来了,松树岗村在乡村旅游发展和探索上又有了新愿景:待条件成熟时,将会引进专业的旅游管理服务公司,对整个村的旅游项目进行管理运营,提高旅游经济效益,把该村的乡村旅游做大、做强、做出特色,真正实现环境美、集体强、村民富的发展目标。
文明建设让城中村实现美丽大转身
通过“文化+”的方式,将文明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使得过去“脏乱差”城中村变成了“文化村”,惠州市观背村可谓一个生动的新农村建设样本。观背村总面积0.3平方公里,人口大约1025人。这个背靠东江的村如今成了一个壁画村庄。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500多幅壁画逐步装点了原本斑驳脱落的村道墙,主题内容从法德共治到中国梦、从客家文化到中华传统故事;空置的房屋资源盘活租赁给文化团队、社会组织作为创作场所,秀美别致的院落代替了原本破败的房屋;老旧的房屋则装点成村民学习充电的文化驿站。
此前平庸的村庄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更是吸引了多家文创团体和机构的入驻。这些机构和团体又对村内房屋资源进行了活化利用,美丽的观背村更添文化魅力。
村容村貌的改变也进一步影响了观背村的乡风文明建设。老党员孙伍有对记者说:“跟以前大不同了,现在在村子里,车子不上锁都没有问题。”
看着眼前的观背村,谁能想到,这个村子曾经被贴上“人心涣散、污水横流、治安恶劣、人见人弃”的标签?
无论是五联村、松树岗村还是观背村,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让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来自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希望。同时,新农村建设是个进行时而非完成时,不仅仅是这三个南粤大地上的农村,新时代新农村建设的探索还依旧在路上。
增城好地方。
⑨ 集体土地流转的要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形式等一系列制度的改革,需要一项一项抓落实,一点一滴去完善。
(1)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
明晰的产权界定是进行市场交易的基础性条件。当前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界定不清、权利设置不完整以及权利内容不全,从根本上限制了集体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行使设定权利。因此,依法明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及权能也就成为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是保障产权主体产权和利益的凭证。因此,我们可以借鉴苏州等地试点的经验,切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步伐。通过发证工作,明确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增强农民对土地财产权的控制、流转以及收益的行为能力,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公开、公平、公正”流转。同时要加强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2)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前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一方面可以为集体土地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提供地价标准和宏观导向;另一方面也是实现地产公平交易、合理征收土地税费的基础。当前集体土地市场正处于蓣步阶段,有意识的根据当前国有土地流转市场的经验,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创造条件是当前准备工作必不可少的内容,同时也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在总结现有估价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与当前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估价技术规范与规程相适应的估价规则体系,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建立构建基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时,应由具备资质的地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对于不同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应区别对待。
(3)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与利用规划
土地用途管制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耕地,国家以管理者身份对土地采取保护性措施而行使的一项管理职能。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由于点多面广,土地管理部门往往无力顾及,由此造成的多占、乱占、占而不用的现象普遍存在。所以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量因市场的开放而骤增无疑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土地管理部门在搞好产权发证工作的同时,必须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和地位,发挥规划在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在科学规划的引导下,配合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严格控制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的数量和速度,确保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
(4)改革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监管体系
在这方面,一是要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用地招、拍、挂制度,集体建设用地凡是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或租赁;二是要建立完善土地交易许可管制制度,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准入要坚持维护农村稳定的原则,防止农村集体组织负责人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审批,甚至擅自处置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要求在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前必须由土地所有权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经2/3以上代表同意并形成决议后,方可办理。三是对各类违法违规形成的集体建设用地要进行清理和处理,严格限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只有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性质合法、用地手续齐全、不存在权属争议的集体建设用地,才能经交易许可后依法流转。不符合条件的违法违规用地、用地手续不全的用地、不符合规划的用地等,在进行处理前一概不准流转。
除此之外,还需要农村经管部门积极配合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的合法、合理使用进行监督,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正确引导,严格规范,才能促使其依法流转,为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发展后劲。
集体土地流转:把好用途管制关-----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状况调研 集体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加速流转、合理利用和配置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对于支持和推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以及加快新农村建设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基本情况及现存问题,更好地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进言献策,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分别对南方地区的广州市、深圳市,中部地区代表省份河南省的郑州、洛阳两市、河北省的石家庄市,北方地区北京和吉林的长春市,以及作为我国未来推进城乡一体化典型试点区域天津市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状况进行了调研。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状况天津市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化的模式进行区域建设和开发。
在2006年3月发布的《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进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由此掀起了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大潮。天津市滨海新区为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已于2006年向国土资源部上报试点方案,重点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天津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模式具体是通过农民宅基地换房和土地置换的形式进行的。这种流转模式需要解决的两大关键性问题是:资金和土地。天津市具体的解决方法是:农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的住宅,实现土地置换;同时以土地升值预期作为担保,由政府成立融资公司向开发银行贷款。 从调研中了解到,华明镇现有12个村已经完成搬迁,并建立华明示范镇。农民人均置换面积为30平方米,5年之后可以出租出售。按照标准置换的住房不用自己掏钱。华明示范镇作为天津市土地流转的主要试点单位,在流转过程中不仅很好地解决了农民的生计问题,而且通过国有化的土地流转推动了区域产业的发展。华明镇现有面积8.5平方公里,人口10万人,包含有4个区。经济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发展第二产业,面积296.3公顷,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居住区面积233.3公顷,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区面积192.2公顷,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商务区主要进行第三产业的经营,面积132.3公顷,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在原有宅基地上复耕240公顷,占应该完成复耕任务的56.2%。 这种模式有一定的特殊性,就是天津滨海新区发展的机遇导致地区建设用地升值空间大,升值部分可以用来给农民建筑住房。另外可以把自然村向一地集中,实现组团化规划,很多自然村即将撤销,剩余土地用于复耕或开发。在拆迁之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不再依靠种地为生,区域内二、三产业发展较为迅速,可以为农民的城镇化提供就业保障。经济落后地区并不适合此种模式。 除天津以外,此次调研的北方诸省市的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情况主要是以基层“农村集体组织”为主导的模式。通过在北京周边区县、河南省郑州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城乡接合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调研,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的潜在收益使农村基层组织成为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主体。城乡接合部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大部分是“土地出租”进行工业开发,另一部分是从事“小产权房”的开发。 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用于“土地出租”,比较典型的是北京怀柔大中富乐的集体土地和厂房“联合出租”、通州小堡村农村集体土地“反租倒包”、昌平区郑各庄的农村建设用地产业开发等形式。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另外一种状况,就是农村集体组织主导的“小产权房”开发。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古城村调研发现,当地城乡接合部小产权房一般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主导开发,以“旧村改造”、“村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利用存量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住房,满足当地农民的居住需求后,将其余部分进行销售。所获收益归集体所有,向村民分红。在小产权房开发过程中村委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村委会进行土地供应,并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代言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进行谈判和交易。 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广东等南方地区的省份的土地较为稀缺,同时南方地区已经较早地实现了工业化,城乡接合部农民的收入较高,因此南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和北方相比有其鲜明的特色,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主要以“农户”为主导。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包括宅基地开发)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当地农民称,他们从改革开放前“种地”到改革开放初期“种工厂”,现在已经过渡到“种房”。由于城乡接合部土地的巨大增值收益和目前城乡土地管理制度二者的矛盾,导致规模巨大的宅基地和私有房屋的隐形交易,非本村村民私下购买村民宅基地房屋或向村组购买集体土地后自建楼房出租出售的现象比较频繁。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地方政府和村集体主导的利益模式,导致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失灵。 虽然国务院从“8·31”大限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土地监管的文件,但是集体土地用途管制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地解决。
符合用途管制要求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额度并不大,“以租代征”逃避用途管制而形成的集体土地流转问题十分严重。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土地的工业用途和农业用途之间存在巨大的利益差别,以及发展地方经济的冲动所致。这种现象大量存在,其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以租代征”扭曲了“集体土地流转”的本来意义,对农村耕地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如何处理好土地用途管制下的耕地保护与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经济二者的关系是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城乡二元土地管理制度造成农村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身份不平等。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身份地位的不平等,阻碍了土地功能的扩展和土地价值的实现。《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只有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才能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法律长期以来不是从土地用途上对土地进行严格监管,而是从土地产权形式上对土地进行限制。由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和农村的界限从地理上已经不能严格区分,传统的土地管理制度已经阻碍了土地功能的拓展。 城乡二元的土地管理制度从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地方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对土地的“掠夺性”开发。农村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权利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具备完整的资产性功能,可以进行抵押、融资;而农村建设用地从某种程度上仅具有使用功能,而不具有资产功能。正是基于这种产权权能设置的不对称,形成了“两种产权,两个市场”,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不统一,同地不同价。这种状况不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使用和优化配置。 国家有关土地制度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法规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 首先,《宪法》中有关城乡土地所有制二元结构的规定与公益性征地的规定之间存在着二律背反:一方面,《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凡是城市化和工业化新增的土地需求,无论是公共利益的需要,还是非公共利益的需要,都必须通过国家的征地行为来满足;而另一方面,《宪法》又强调,国家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对农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很明显,要满足前一种要求,就会违反后一种规定;而要坚持后一种规定,又不能满足前一种要求。由此,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征地范围过宽,其中大多属于违宪行为,另一方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不同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进入市场,以至于所有试点单位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法规都在一定程度上与《宪法》相抵触。其次,《物权法》赋予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而《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则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及其交易行为给予了过多的限制。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城乡统筹战略的顺利实施。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建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我国改革开放30年之际,再次以重大决议的形式提出了解决农村问题的重要性,其中指出最根本的问题是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制度建设的核心,也是关系到城乡统筹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根本因素之一。根据调研,我们认为今后我国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主要应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制度和体制建设问题。 在城乡统筹战略思维下实行国有土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同权、同价。 实践证明,城乡土地的二元管制并没有达到合理有效地利用农村土地的政策目标,相反,由于土地的二元管制导致农村土地资源在市场利益的诱导下被滥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作为公有制的两种表现形式,共同参与中国的城市化建设,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集约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同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的市场统一,更有助于土地的监管。进行城乡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关键在于赋予城乡集体建设用地相同的权益,即城乡土地权利的平等是根本。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则,在农村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的原则下,搞好农村建设用地作为“不动产”的确权、登记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制度突破,决议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在同权同价的市场交易规则下,作为工业开发的农村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成本今后将显著提高,这有利于我国的工业企业摆脱低价竞争模式,转变经营模式,走创新性道路。同时,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同权同价,有助于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功能的拓展,通过建立以农村土地流转中土地使用权交易功能和资产抵押功能为核心的土地资本制度,形成农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相同的土地市场环境,最终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流动机制。 进一步严格强化中央对土地用途的宏观管理。
中央今后的土地政策要进一步深化对土地用途的监管,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的行为。第一,自上而下的管理。实行更加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避免地方政府通过“以租代征”形式逃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用途管制”、私自转用大量耕地的违法行为发生。对于在集体农用地上违法兴建的小产权房,要严厉禁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二,自下而上的管理。通过提高征地成本,来遏制地方政府的土地需求。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将会有效地遏制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卖地行为和土地财政。 尽快修订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精神,建议修改《物权法》,赋予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以抵押权能,从而提高农民的融资能力,扩大其财产收入的渠道,进一步强化农民承包土地的长期行为。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消其中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诸多限制,从而使下位法与上位法一致起来,促进农村建设用地依法有序地进入市场。土地流转:把好用途管制关
⑩ 城市地理的研究热点有哪些
城市地理研究热点;城市地理学是近年来世界和我国地理学科中发展速度最;1.城市化与乡村城市化机制和体制创新研究;2.城市体系与城市群(都市区、都市连绵区)的研究;90年代后半期以来,城镇体系研究在“三结构一网络;3.大城市空间扩展与社会空间、感应空间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应用价值,是我国城市地理学应开拓;4.信息化与城市发展研究;5.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
城市地理研究热点
城市地理学是近年来世界和我国地理学科中发展速度最快、应用性最强、学术思想最活跃的分支学科之一。城市地理学研究历来有两大走向:一是把城市作为“点”,研究区域的城镇体系;二是把城市作为“面”,研究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从应用角度看,两者均是为城市和区域规划发展服务。目前的研究热点与学术前沿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1.城市化与乡村城市化机制和体制创新研究。城市化与乡村城市化研究历来都是城市地理学的重点,内容涉及全国及区域城市化的特征、地域类型、发展机制、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相关关系、乡镇企业与乡村城市化的关系、小城镇与乡村城市化的关系等方面。90年代后半期以来,开始对城市化研究进行理性思考与理论总结,并对城市化研究中的难点,即城市化机制进行深入探讨。1998年宁越敏的“新城市化进程----90年代中国城市化动力机制和特点探讨”,是对宏观城市化机制创新性研究的代表性成果;郑弘毅主编的《农村城市化研究》一书,是对乡村城市化的基本理论、小城镇扩散与集聚的机制,指标体系以及地域差异,的系统研究。90年代末,我国政府对城市化和小城镇建设问题有了更为积极的认识,实施城市化战略被确定为我国“十五”
时期的一大重要任务,但城市和区域发展中存在的诸如人口城乡转移渠道不畅、城市经济结构趋同、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衔接和协调、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缺乏联合行动、统一规划缺乏实施和监督机制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化的推进,这就要求从制度创新的角度、从因地制宜的角度研究城市化问题。因此,对城镇规划、人口管理、经济组织、土地流转、资金筹集等经济社会体制创新和对小城镇发展的地域模式的研究形成新的研究热点。
2.城市体系与城市群(都市区、都市连绵区)的研究。城市体系的传统研究领域主要是“三结构一网络”,即规模结构、职能结构、空间结构和联系网络。“三结构一网络”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近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不同区域、不同地域类型的因地制宜的应用研究、二是用新的方法技术对城市体系的空间结构进行定量分析、三是对联系城市的航空、信息等网络系统结构的研究。
90年代后半期以来,城镇体系研究在“三结构一网络”基础上,向更深层次研究推进,即对城市群、都市区和都市连绵区等城市体系的特殊形态进行理论与实践(规划)两方面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证研究方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沿海城镇密集地区经济、人口集聚与扩散的机制与调控研究”成果(2000),代表着国内研究的前沿;在应用研究方面,周一星主持的“济宁---曲阜都市区发展战略规划”(2001)、“南京都市圈规划”(2000)代表着国内研究的前沿。对城镇密集地区(都市区、都市圈和都市连绵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也是今后城镇体系研究的前沿领域。
3.大城市空间扩展与社会空间、感应空间的研究。大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研究主要包括CBD、边缘区、城市空间扩展、城市市场空间、城市社会空间和感应空间5个方面。其中,最新成果主要集中于城市空间扩展研究领域,包括土地利用空间扩展动态研究和大城市郊区化研究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土地利用空间扩展动态研究从土地利用角度对扩展规模、特征、动力和模式进行探讨;大城市郊区化研究主要对中国大城市郊区化的表现形式、动力机制和现象结果进行中西方、不同城市的比较研究。周一星的“北京的郊区化及其对策研究”(2000)代表了这方面的前沿。社会空间和感应空间研究是我国城市地理研究的薄弱环节,研究成果相当有限,代表性成果有王兴中的“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研究”(2000)和柴彦威的“中日城市结构比较研究”。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在国外开展较多,并且对城镇规划和建设实践
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应用价值,是我国城市地理学应开拓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
4.信息化与城市发展研究。信息产业与城市发展是城市地理学的一个新领域,研究面还较窄,成果数量还很少,代表性成果是阎小培的“信息产业与城市发展”(1999)。基于信息化迅猛发展,信息网络对中国传统的城市等级体系、经济活动区位决策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信息化对城市与城镇体系的影响、信息网络与城市体系的互动关系,信息网络与大城市地域结构的互动关系是城市地理今后应开拓的新的研究领域。
5.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可持续发展研究已成为地理学研究的一个新“增长点”,相比之下城市地理学对这方面研究较少,仅有一些理论综述、评价指标和土地利用的文章。随着地理学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的深化和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实践问题的日益关注,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也会逐步深化。城市人居环境既包括人工环境,也包括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今后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将侧重城市人工环境的研究。研究城市人居环境的社会经济空间结构的调整和重组及其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研究可持续发展观念下的城市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