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国家地理标志品牌
① 地理标志驰名商标都有哪些呀
地理标志驰名商标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批中国驰名商标
首批“中国驰名商标”于1991年9月20日产生。这次活动由法制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举办。这批“驰名商标”共10件,分别是:茅台(酒)、凤凰(自行车)、青岛(啤酒)、琴岛-利勃海尔(电冰箱)、中华(香烟)、北极星(钟表)、永久(自行车)、霞飞(化妆品)、五粮液(酒)、泸州(酒)。
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到2006年初,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共计678件。其中,第13类、18类、38类、45类商品或服务上,驰名商标数量为零;拥有驰名商标最多的类别是第25类,使用商品为服装、鞋、帽。
这678件中还包括不少外资企业的商标,例如,2005年6月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的“Nissan”和“尼桑”两件商标就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
从2001年7月到2005年10月,我国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总计认定驰名商标72件,其中福建地区认定18件,山东地区认定9件,湖北地区认定7件,广东和浙江地区各认定5件,北京、江苏、河南地区各认定4件,辽宁、云南、安徽、海南、河北各2件,上海、重庆、黑龙江、甘肃、江西、天津各1件。
此外,2005年2月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ZTE中兴”,成为第38类中第一件驰名商标。
惟一一件被撤销的驰名商标
2004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定杭州民生药业的“21金维他”为驰名商标。然而,18个月后的2005年12月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对杭州民生“21金维他”驰名商标的认定。这也使得“21金维他”成为目前为止我国惟一一件被撤销的驰名商标。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规定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下半年认定驰名商标98件
国家工商总局在2005年下半年认定了98件驰名商标,其中77件是商标局在省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报的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10件是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11件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
在此次认定的98件驰名商标中,按照商标的种类划分,有商品商标90件、服务商标8件。其中,93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5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美国3家、法国1家、日本1家)。在93件中国企业的商标中,有涉及出口产品的商标58件,涉农的商标有18件。在93件商标所属的93家中国企业中,有国有企业9家、外商独资企业5家、中外合资企业5家、其他经济性质企业74家,内地企业92家、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1家。
在98件驰名商标中有一大批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商标。不仅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的名字命名、由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在植物用种苗上的“隆平高科”及图形商标,还有使用在餐馆服务上的“马兰拉面”及图形、使用在地板商品上的“圣象”及图形、使用在茶叶商品上的“安溪铁观音”及图形、使用在巧克力商品上“德芙”、使用在白酒商品上的“浏阳河”及图形等商标;不仅有名列世界500强的企业,如中国工商银行、中粮集团的商标,还有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的多家企业,如中国工商银行、中粮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哈药集团、人民电器集团、南山集团、青岛颐中集团、三一重工公司和海南航空公司等企业的商标。
对工商银行图形商标和海航图形商标的认定,是在银行业服务、空中运输服务等两个行业中第一次认定驰名商标。对“安溪铁观音”商标的认定,将使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数量增加到2件(前一件为“景德镇”)。
② 赫山兰溪大米是什么品牌啊
益阳市赫兰区兰溪粮食市场,赫山兰溪大米获评国家地理标志品牌的农产品。
③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要受当地政府授权吗
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地理标志保护申请;对国内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专门保护。
一、地理标志产品的概念
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范围
1、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2、原材料来自本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三、质检总局受理地理标志保护申请,对国内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专门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要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1999年8月17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确立。
2000年1月31日,绍兴酒成为中国第一个受到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
2005年6月,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这个规定的制定、发布和施行标志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中国的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专门保护制度正在成为中国保护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提升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有效手段,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④ 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内本质上取容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标志意义: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4)益阳国家地理标志品牌扩展阅读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三)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⑤ 石家庄10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看看有你们县的吗
石家庄10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看看有你们县的吗?
近日,“井陉苹果”和“藁城藁优麦”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共有行唐大枣、“晋州鸭梨JINZHOUYALI”、赞皇大枣、平山绵核桃、赵县雪花梨(包括梨、鲜雪花梨)、灵寿丹参、鹿泉香椿、井陉苹果、藁城藁优麦等10项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以下为石家庄这10种特产:
行唐大枣
行唐红枣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距今已有3000年的历史。行唐县大枣,具有个大、皮薄、肉厚、核小、色鲜、味甘等特点,对于成人保健,儿童发育、提高智力、延缓衰老具有重要作用。
晋州鸭梨
晋州被称为“中国鸭梨第一乡”,具有2000多年的栽培历史。该果呈倒卵圆形,近果柄处有一鸭头状突起,形似鸭头,故名鸭梨。因主要在天津口岸出口,又称天津鸭梨。
晋州鸭梨果形俊秀,色泽鲜艳,皮薄多汁,香味浓郁,清脆爽口,酸甜适度,素有“天生甘露”之称。其含糖量高达12%以上,并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和钙、磷、铁等营养成分,更以所含B族维生素多而全堪称各类水果中的佼佼者。此外还具有清心润肺、止咳定喘、润燥利便、醒酒解毒之功效。
赞皇大枣
赞皇大枣,别名赞皇长枣、金丝大枣、大蒲红枣。作为唯一一个枣品种中的“自然三倍体”,赞皇大枣向来凭借营养丰富、个大、含糖量高达62%的特色而闻名,为历代皇家贡枣。果实营养价值丰富,被誉为“百果之首”“天然维生素之王”。赞皇大枣的果实呈紫红色,用手掰开能拉出尺把长的蜜丝而纤连不断,核小、肉细而脆、肉厚、味甜、方便贮运。河北省赞皇县素有“中国大枣之乡”的美誉。
平山绵核桃
平山绵核桃是平山县的特产。在国内外久享盛名,与一般的核桃相比,大小均匀,外壳色泽光润,果仁饱满味美。平山镇、东回舍镇、温塘镇、南甸镇、岗南镇、古月镇等都是盛产之地。平山县更因此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
赵县雪花梨
赵县雪花梨,又名“象牙梨”,因赵县古称赵州,所以赵县雪花梨亦常被称为“赵州雪梨”。赵县栽培梨的历史悠久,可上溯到2000多年以前。早在秦汉时代始就被历朝历代选作贡品进贡朝廷。
赵县雪花梨果形长圆,色泽鲜艳,果面有浅褐色斑点,个头硕大而皮薄。果肉洁白似雪,汁多味甜,质细脆嫩,有冰糖味和怡人的香气。雪花梨除含有较高的糖分,果酸外,还含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C,矿物质和碳水化合物。雪花梨“性甘寒微酸”,具有“清心润肺,利大小肠,止咳消痰, 清喉降火,除烦解渴,润燥消风,醒酒解毒”等功效。
灵寿丹参
灵寿丹参已有两千多年的种植历史,目前该县丹参种植面积达2.65万亩,种植带主要是沿磁河两岸83公里,涉及全县160个村庄,丹参亩产值在2300元到2800元之间。2007年5月该县组织成立了邳彤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新建28个专业种植合作社。同时,积极与省药材公司、省农科院联系,为合作社提供技术资金的支持,依托本地种植优势,助力当地百姓脱贫致富。
鹿泉香椿
石家庄市鹿泉区谷家峪村四面环山,土壤肥沃,山坡地,闲散地多,无污染,无化肥、农药,独特的自然条件为香椿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经专家验证,该村“谷家”香椿属紫油椿,为椿种中极品,香味浓郁,脆嫩多汁,味甜无渣,其营养成分糖、蛋白质、胡萝卜素、硫胺素、核黄素、维生素C、芳香油的含量均高出普通香椿1~1.5倍。香椿不但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还具有可观的药用价值,香椿的煎剂有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类球菌、痢疾杆菌、大肠肝菌的作用;香椿叶煮水能治疙疥风疸;泡菜可调治水土不服。我国民间有“食用香椿不染杂病”的说法。
井陉苹果
地处太行山深处的井陉县,海拔高,昼夜温差大,空气清新,水质优良,阳光充足。独特的地理环境,赋予了苹果卓越的品质和口感。井陉苹果个大、形正,果品光洁鲜艳、肉质细腻晶莹、脆爽多汁、酸甜适口、耐储藏、糖份含量高,含有人体需要的铁、锌、锰、钙等微量元素,氨基酸含量较高,经常食用,可起到帮助消化、养颜润肤的独特作用。
藁城藁优麦
石家庄市藁城区是全国强筋麦的发源地。1992年,藁城区农科所就培育出强筋麦品种“藁8901”,这是我国第一个完全替代进口强筋面粉的品种,之后又先后培育出8个强筋麦品种。2017年,“藁城藁优麦”注册了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藁城区80%以上种植的都是强筋麦。近几年,藁城区加强产销衔接,初步形成了“育繁推、产加销”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年产值60多个亿。
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其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具有权威性。
⑥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哪些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贵州茅台酒、宜宾五粮液酒、安溪铁观音、中宁枸杞、金华火版腿、宣威权火腿、龙井茶、文山三七、云南普洱茶、山西老陈醋、库尔勒香梨、绍兴黄酒、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固城湖螃蟹、镇江香醋、陕西苹果、烟台苹果、赣南脐橙等。
(6)益阳国家地理标志品牌扩展阅读:
《保护规定内容》第二十一条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
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
⑦ 咱阜阳已有7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你家乡的吗
阜阳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量达7件。
近日,“口孜大蒜”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颍东区第一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除了“口孜大蒜”外,阜阳市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还有“颍上大米”、“会龙辣椒”、“太和贡椿”、“临泉老集生姜”、“李兴桔梗”和“界首彩陶”。目前,阜阳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量达7件。
“口孜大蒜”系颍东区知名农业特产,曾被阜阳市政府评为全市20大名牌农产品之一,分白皮和紫皮两种,因独特的空气、水质、土壤等自然条件而孕育,具有肉厚皮薄、瓣大整齐、蒜味浓郁等特点。
⑧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对当地发展有什么用处麻烦告诉我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作用。
在今年以来,在网上看到新闻报道: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地区确实不少。地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是跟当地重视商标战略分不开。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有利用对该商标的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经营范围进行有效的规范化,有利于维护地区特色品牌与产品声誉,有利于提高国内外市场知名度与附加值,有利于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荣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数量不少,都是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标志。
近年来,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为数不少。“淮南豆腐”荣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保安水芹菜”荣获中国地理标志商标、“福鼎黄栀子”荣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洲“城楼寨茶”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柳店韭菜”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这些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都是在特定的地域里具有质量品质好、声誉响亮、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标志,深受广大消费者信赖与认可。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对当地发展的作用。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在不仅仅在国内受到保护,在国际上亦受到认可和保护,随着荣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产品其附加值将会在为提升,带动当地的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将会助阵品牌农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将会维护产品的声誉,推动该产品产业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⑨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哪些
一 是 来 自 本 地 区的 种植、 养殖 产 品。 二是 原材料全部 来 自 本 地 区 或 部 分来 自其他 地区 , 并 在版 本地权区 按 照 特定工 艺生 产和 加工的 产品。以 地标 食 材商 城来举例 , 枸杞 就是 宁夏 的 ,猪 肉就 销售丹 麦 的。 这 就是地 标 产品 啦 。
⑩ 关于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设计者的权益
××××××协会(机构)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参考样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 (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 ”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 (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 第三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是“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 (地理标志注册人)审核批准。 第二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 第五条 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范围具体到乡镇及村,或者以山、河为界划定) 及该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 。 第六条 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特定品质(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 。 第七条 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在种、养殖及加工制造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产品无需加工制造的,不写此条) 。 第八条 同时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产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第三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九条 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向 “ ”(地理标志注册人)递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十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 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1、 (地理标志注册人)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及产地进行实地考察。 2、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符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事项: 1、双方签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申请领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 3、申请领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 4、申请人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 申请人未获准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通知 天内,向注册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地理标志注册人)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三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 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天内向 (地理标志注册人)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2、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 (地理标志注册人)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活动等; 4、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5、其他权利(由地理标志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十五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义务: 1、维护“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特定品质、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2、接受 (地理标志注册人)对产品品质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 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4、其他义务(由地理标志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五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 第十六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是“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下列工作: 1、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2、组织、监督按规定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3、负责对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 4、对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测; 5、维护“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 6、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 7、对违反本规则的经营者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对本规则条款的修改应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地理标志注册人)与“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签定的许可使用合同,送交双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第十八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为保证“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诚请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进行监督,同时也接受和处理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消费者的投诉。 第六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 第十九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受有关法律保护,如有假冒侵权等行为发生, (地理标志注册人)将组织收集证据材料,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二十条 对未经 (地理标志注册人)许可,擅自在 本申请包括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 (地理标志注册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