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绿芦笋是我国国家地理标志
⑴ 河南有那些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以下图片截取于河南省质监局官网:
⑵ 什么是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认证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内主要取决于自容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
⑶ 石家庄10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看看有你们县的吗
石家庄10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看看有你们县的吗?
近日,“井陉苹果”和“藁城藁优麦”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共有行唐大枣、“晋州鸭梨JINZHOUYALI”、赞皇大枣、平山绵核桃、赵县雪花梨(包括梨、鲜雪花梨)、灵寿丹参、鹿泉香椿、井陉苹果、藁城藁优麦等10项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以下为石家庄这10种特产:
行唐大枣
行唐红枣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距今已有3000年的历史。行唐县大枣,具有个大、皮薄、肉厚、核小、色鲜、味甘等特点,对于成人保健,儿童发育、提高智力、延缓衰老具有重要作用。
晋州鸭梨
晋州被称为“中国鸭梨第一乡”,具有2000多年的栽培历史。该果呈倒卵圆形,近果柄处有一鸭头状突起,形似鸭头,故名鸭梨。因主要在天津口岸出口,又称天津鸭梨。
晋州鸭梨果形俊秀,色泽鲜艳,皮薄多汁,香味浓郁,清脆爽口,酸甜适度,素有“天生甘露”之称。其含糖量高达12%以上,并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和钙、磷、铁等营养成分,更以所含B族维生素多而全堪称各类水果中的佼佼者。此外还具有清心润肺、止咳定喘、润燥利便、醒酒解毒之功效。
赞皇大枣
赞皇大枣,别名赞皇长枣、金丝大枣、大蒲红枣。作为唯一一个枣品种中的“自然三倍体”,赞皇大枣向来凭借营养丰富、个大、含糖量高达62%的特色而闻名,为历代皇家贡枣。果实营养价值丰富,被誉为“百果之首”“天然维生素之王”。赞皇大枣的果实呈紫红色,用手掰开能拉出尺把长的蜜丝而纤连不断,核小、肉细而脆、肉厚、味甜、方便贮运。河北省赞皇县素有“中国大枣之乡”的美誉。
平山绵核桃
平山绵核桃是平山县的特产。在国内外久享盛名,与一般的核桃相比,大小均匀,外壳色泽光润,果仁饱满味美。平山镇、东回舍镇、温塘镇、南甸镇、岗南镇、古月镇等都是盛产之地。平山县更因此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
赵县雪花梨
赵县雪花梨,又名“象牙梨”,因赵县古称赵州,所以赵县雪花梨亦常被称为“赵州雪梨”。赵县栽培梨的历史悠久,可上溯到2000多年以前。早在秦汉时代始就被历朝历代选作贡品进贡朝廷。
赵县雪花梨果形长圆,色泽鲜艳,果面有浅褐色斑点,个头硕大而皮薄。果肉洁白似雪,汁多味甜,质细脆嫩,有冰糖味和怡人的香气。雪花梨除含有较高的糖分,果酸外,还含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C,矿物质和碳水化合物。雪花梨“性甘寒微酸”,具有“清心润肺,利大小肠,止咳消痰, 清喉降火,除烦解渴,润燥消风,醒酒解毒”等功效。
灵寿丹参
灵寿丹参已有两千多年的种植历史,目前该县丹参种植面积达2.65万亩,种植带主要是沿磁河两岸83公里,涉及全县160个村庄,丹参亩产值在2300元到2800元之间。2007年5月该县组织成立了邳彤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新建28个专业种植合作社。同时,积极与省药材公司、省农科院联系,为合作社提供技术资金的支持,依托本地种植优势,助力当地百姓脱贫致富。
鹿泉香椿
石家庄市鹿泉区谷家峪村四面环山,土壤肥沃,山坡地,闲散地多,无污染,无化肥、农药,独特的自然条件为香椿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经专家验证,该村“谷家”香椿属紫油椿,为椿种中极品,香味浓郁,脆嫩多汁,味甜无渣,其营养成分糖、蛋白质、胡萝卜素、硫胺素、核黄素、维生素C、芳香油的含量均高出普通香椿1~1.5倍。香椿不但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还具有可观的药用价值,香椿的煎剂有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类球菌、痢疾杆菌、大肠肝菌的作用;香椿叶煮水能治疙疥风疸;泡菜可调治水土不服。我国民间有“食用香椿不染杂病”的说法。
井陉苹果
地处太行山深处的井陉县,海拔高,昼夜温差大,空气清新,水质优良,阳光充足。独特的地理环境,赋予了苹果卓越的品质和口感。井陉苹果个大、形正,果品光洁鲜艳、肉质细腻晶莹、脆爽多汁、酸甜适口、耐储藏、糖份含量高,含有人体需要的铁、锌、锰、钙等微量元素,氨基酸含量较高,经常食用,可起到帮助消化、养颜润肤的独特作用。
藁城藁优麦
石家庄市藁城区是全国强筋麦的发源地。1992年,藁城区农科所就培育出强筋麦品种“藁8901”,这是我国第一个完全替代进口强筋面粉的品种,之后又先后培育出8个强筋麦品种。2017年,“藁城藁优麦”注册了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藁城区80%以上种植的都是强筋麦。近几年,藁城区加强产销衔接,初步形成了“育繁推、产加销”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年产值60多个亿。
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其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具有权威性。
⑷ 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内本质上取容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标志意义: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4)甲县绿芦笋是我国国家地理标志扩展阅读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三)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⑸ 来广安玩,一定不能错过这四种特产,为什么是两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呢
广安,四川省地级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总面积约6344平方千米,是四川省唯一的“川渝合作示范区”和距离重庆主城区最近的地级市,纳入了重庆1小时经济圈。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等殊荣。
广安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国家A级景区16个,乡村旅游每年接待游客数百万。宝箴塞、褒先寺、肖溪古镇等遗址文化积淀丰厚,嘉陵江、金城山、御临河小山峡等景色亦是游客探古访幽、观光休闲的好去处。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几种广安的特产。
白市柚,是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的特产,享有"一果满屋香"的美誉。它还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白市柚特指白市镇柚子园的柚子,圆形,果色橙黄、果大皮厚、味甜汁多、香气浓郁、
功效:富含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特别是膳食纤维、维生素C、含糖量丰富,居全国十大名柚之首,具有调节人体新陈代谢、醒酒、预防癌症等功效,特别是对便秘患者疗效更为明显,其果皮还具有除甲醛、异味等功效。
⑹ 什么样的资质才可以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
地理标志商标是一种商品名片,表示该商品是某一地区的自然人文等因素影响产生的。它的质量,特征等标志都跟这一地区有关,是一种证明,用来作为特色产品的通行证,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充分利用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地理遗产和特色产品,促进行业和经济的发展。要取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资质,需要证明某商品的特性与它的产地息息相关,受当地特定环境影响产生,才能申请认证。无形产权的商标认证,能够让消费者有效识别商品产地和质量,具有双重的作用。
国家地理标志能够有效保护商品的专有权,不仅为产家提供了宣传,也为消费者带来了参考。它的作用很明显,申请国家地理标志要提前做好一系列准备,准备好注册的一系列材料,可以找代理公司委托代理。申请的时候要做好一系列的检测,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
⑺ 正规绿茶是否都有国家地理标志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中国六大茶类生长的地域不同,历史发展沿革多变,被收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茶品都是具有地域特色知名度的。
信阳毛尖
产自河北省五云山、金刚台、固始九华山等地,信阳毛尖的色、香、味、形均有独特个性,其颜色鲜润、干净,不含杂质,香气高雅、清新,味道鲜爽、醇香、回甘,从外形上看则匀整、鲜绿有光泽、白毫明显。外形细、圆、光、直、多白毫,色泽翠绿,冲后香高持久,滋味浓醇,回甘生津,汤色明亮清澈。
恩施玉露
产于湖北恩施市南部的芭蕉乡及东郊五峰山,其香鲜爽口,外形条索紧圆光滑,色泽苍翠绿润,毫白如玉
龙峰茶
产于湖北省竹溪县,龙峰茶外型紧细显毫,色泽嫩绿光润,整碎匀整,净度无嫩茎。龙峰茶属高香型茶叶,香气鲜嫩清高持久,滋味鲜醇甘爽,汤色嫩绿明亮,叶底细嫩成朵。
邓村绿茶
产于湖北省夷陵区邓村乡,品质优异,形美壮实,色润绿亮,栗香持久,味浓鲜爽
古丈毛尖
产于湖南武陵山区古丈县,具有紧直多毫、色泽翠绿、嫩香高悦、滋味醇爽回甘、耐冲泡等特点,具有独特的口感和芳香,被誉为“绿茶中的珍品”。
乌牛早
产于永嘉乌牛镇,外形扁平,味醇气香,色泽翠绿,为茶中珍品。
桂东玲珑茶
产于湖南省桂东县清泉镇铜锣村的玲珑组,玲珑茶紧细弯曲,状若环勾,色泽苍翠,银毫毕露,冲泡后汤色清亮,滋味醇厚。茶形如环钩,奇曲玲珑,又产于玲珑村,故有“玲珑茶”之雅称。
洞庭碧螺春,产于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太湖的东洞庭山及西洞庭山(今苏州吴中区)一带,炒成后的干茶条索紧结,白毫显露,色泽银绿,翠碧诱人,卷曲成螺,产于春季,故名“碧螺春”。
南京雨花茶
产自江苏南京,雨花茶以碧绿的茶色,清雅的香气、甘醇的滋味闻名。雨花茶冲上开水,水面顿显白毫,茶入水即沉冲泡后茶色碧绿、清澈,香气清幽,品饮一杯,沁人肺腑,齿颊留芳 ,滋味醇厚,回味甘甜,色、香、味俱全,是上等佳品,有止渴、清神、消食、治喘、除烦去腻等功效。
阳羡雪芽
江苏省宜兴南部阳羡,条索紧直有锋苗,色泽翠绿显毫。香气清雅,滋味鲜醇,汤色清澈明亮,叶底嫩匀完整。以汤清、芬芳、味醇的特点而誉满全国。
⑻ 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的知识请大侠们说明一下,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组成的某一组织的商标。集体商标可以使用于商品,也可以使用于服务。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为适应集体商标“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统一的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⑼ 关于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设计者的权益
(1)独占使用权
商标一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商标专用(zhuanyong)权人即享有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完全的独占使用权。所谓独占使用权,就是指他人未
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与该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2)许可使用权
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将他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并因此而获得报酬。根据许可人(商标专用权人)与被许可人(商标使用人)签订的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专用权人
可以保留自己对商标的使用权,也可以放弃使用权,由被许可方独占使用或者多人同时使用商标。无论是商标专用权人保留或者是放弃使用权,还是商标许可合同的
被许可方独占使用,或者商标专用权人许可多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的所有权人仍然属于原来的商标注册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条件下,仅仅是商标的使用权发生转
移,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
(3)商标转让权
转让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专用权人根据《商标法》规定的程序有偿地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商标专用权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即商标专用权人则丧
失对于注册商标的一切权利,商标所有权转移给新的商标专用权人,注册商标本身没有发生变化,而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发生了变化。
(4)续展权
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所有权人向商标局申请延长商标保护期限的权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商标专用权人希望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
⑽ 国家地理保护标志产品法律保护条款
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
(一)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各地质检机构)依照职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第五条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依照本规定经注册登记,并接受监督管理。
第六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遵循申请自愿,受理及批准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对环境、生态、资源可能产生危害的产品,不予受理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