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質大學勤工助學崗位
㈠ 大學貧困生補助每年給多少錢
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發放。
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大學貧困生補助金額及申請
1.資助標准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准,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貧困大學生每人每年補助4000元
《四川省教育與就業扶貧專項方案》在加大學生資助力度方面,從2016年春季起,將除民族地區以外的34個貧困縣幼兒保教費減免面由10%提高到20%;將除民族縣以外的132個縣貧困家庭在園幼兒全部納入保教費減免范圍,並據實免除保教費。
從2016年春季起,對未實行「9+3」免費教育政策的集中連片特困縣和全省貧困中職生,分別給予每生每年1000元和每生每期500元的生活補助。從2016年秋季起對全省貧困家庭新入學本、專科生按每年每生4000元標准給予資助,直到學業結束。
㈡ 陝西渭南地區對大學生有什麼照顧
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2015)(本專科學生)
財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財務司、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
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是國家基本教育政策。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將建立健全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保障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作為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和途徑。通過國家資助切實減輕困難家庭供應子女上學的經濟負擔,傳遞黨和政府的關懷、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通過國家資助讓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成為有用之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消除貧困代際傳遞,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通過國家資助保障每個公民的受教育權利,對於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步伐、進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這是我國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國務院出台《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得到了較大完善。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實施後,國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得以進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1.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後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後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國家還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面向高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共同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2.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准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必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見本簡介插頁附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
3.高校資助政策實施范圍
公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享受國家的資助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辦學、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也可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製訂。
二、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1.資助標准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准,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三、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3.評審和發放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
五、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支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為鼓勵金融機構承辦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財政(高校)對經辦銀行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按照學生申辦地點及工作流程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在同一學年不得重復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一)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本校學生資助部門向經辦銀行申請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
1.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3.申請金額
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4.貸款審批
學校學生資助等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5.貸款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
6.貸款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7.還款期限
學生根據個人畢業後的就業和收入情況,在畢業後的1-2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8.違約後果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③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④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3.貸款金額
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4.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5.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六、師范生免費教育
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1.享受條件
2007年開始,錄取為部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的學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也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入師范專業,並由學校按標准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2.履行義務
享受師范生免費教育的學生畢業後,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並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國家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免費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3.優惠政策
①由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補助;
②在相關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的教師崗位,確保每一個免費師范生畢業後在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③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提供便利的入學條件,任教考核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七、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
1.資助內容
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
2.資助標准
學費資助標准,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准,原則上退役士兵學生應交多少學費中央財政就資助多少,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高於最高限額部分自行負擔。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條件和資助標准,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3.資助方式
學費由中央財政按標准和隸屬關系補助退役士兵學生所在學校,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直接補給退役士兵學生本人。
4.資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制期。
八、高等學校畢業生赴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國家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畢業後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最高金額本專科生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分三年補償代償完畢。
基層單位指:
①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②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標准,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按照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
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設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一次性補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校報到的交通費及入學後短期生活費。
1.資助范圍與對象
中西部地區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
本項目所指中西部地區具體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資助標准
省內院校錄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新生每人1000元。
3.申請條件
①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④參加高考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錄取;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入學資助項目優先資助孤殘學生、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學生、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學生等。
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部門咨詢辦理。
十一、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
1.活動管理
學生在學有餘力的前提下,向學校提出勤工助學的申請,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再由學校統一安排到校內或校外的崗位上進行勤工助學活動。學校不得安排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產作業以及超過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健康的勞動。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學生打工。
2.時間安排
學生參加勤工助學不應當影響學業,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
3.勞動報酬
學生參加校內固定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月計算。每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可以適當上下浮動。學生參加校內臨時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小時計算。每小時酬金原則上不低於8元人民幣。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的酬金標准不低於學校所在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數額由用人單位、學校與學生協商確定,並寫進聘用協議。
4.權益保護
學生在開始勤工助學活動前應當與有關單位簽訂協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學生在進行校內勤工助學前,應當與學校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學生在進行校外勤工助學前,應當與代表學校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用人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協議書。協議書應當明確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三方的權利和義務,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以及爭議解決方法。
十二、其他資助政策與措施
1.學費減免
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訂。
2.輔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資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等,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對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
3.「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規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㈢ 大學不是貧困生可以申請大學貸款嗎
非貧困生也可申請貸款
最高還款期10年
UIB就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最大的區別,就是不以學生家庭或個人的經濟狀況為限制條件,凡符合UIB就學貸款相關合同規定的在校全日制大學生都可以提出申請。
彭明意說,這主要是考慮到有些家庭並不貧困的學生,在不影響家庭經濟條件的前提下,也需要資金來發展自己,提升自己的競爭力。
根據「UIB就學貸款申請學生評估標准」,UIB就學貸款額度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和保險費四項,根據當地學校收費標准和生活費標准確定,一般為每生每學年6000-10000元。借款學生支付銀行貸款本息並支付須投保的就學貸款保證保險的保費及利息。保費也由銀行貸款給學生。
而學生一旦投保並順利拿到就學貸款,意味著保險公司將承擔以下保險責任:當貸款學生發生按合同規定的保險事故時,該學生尚未歸還的貸款本息由保險公司按合同的約定賠償。主要的保險責任包括,貸款學生因意外、疾病導致身故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因道德風險與還貸能力而產生的按合同規定的欠貸本息等。
UIB就學貸款規定借款學生最長還款期為畢業後10年。
彭明意說,UIB就學貸款模式有效地轉移和降低了銀行的風險,也使得高校可以騰出更多的精力用於教學和研究,而UIB就學貸款項目也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來保證項目的健康運行,包括就學貸款風險評估標準的制定、借款學生信用體制的完善、借款學生信息資料庫的建設、借款學生安全健康的管理、借款學生就業的推進機制、就學貸款網站和借款學生畢業後的信息反饋及追蹤機制等。
他透露,這種服務於高校學子的新型商業貸款,最快將於今年9月開始在海南實施。
但是不同的地方政策也不大一致,所以:
◆3種助學貸款及其申請辦法
目前,助學貸款分為「學生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3種。
學生貸款是由學生所在學校經辦的無息貸款,對象是除去享受專業獎學金的本、專科貧困生,由家長擔保,貸款數額為基本學習、生活費用減去獎學金,力度較小,還貸期限最長為畢業後6年內,可以減免。
國家助學貸款是指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及中國銀行經辦的國家貼息50%的貸款,對象是研究生、本、專科貧困生,擔保方式分為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信用擔保4種形式,對年滿18周歲的在校大學生一般發放信用助學貸款,貸款數額為:所在學校收取的學費+所在城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個人可得收入,力度較大,還貸最長期限為畢業後4年內,可展期,不能減免。
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是指由開辦此項業務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經辦的商業貸款,對象為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校大學生、研究生,不能使用信用擔保,貸款數額一般在2000~3000元之間,期限由各商業銀行規定,不能減免。
1.如何申請學生貸款
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1)學生家庭確有經濟困難,不能支付學習期間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費用;(2)奮發向上,努力學習;(3)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道德品質良好。
學生申請貸款,應由本人向學校貸款審定機構提出申請,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一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本人的現實表現等),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提供還貸擔保人。
申請學生貸款的程序:學生本人向學校提交貸款申請報告,經院(系)審核同意後,填寫「學生貸款申請表」(一式三份)。由學生將申請表寄給家長簽署確認貸款意見並承擔還貸擔保。家長所在單位或區、鄉人民政府簽署意見蓋章後,寄回學校審核批准。
學生申請貸款每學期(年)審批一次,學校核准後按月發放。
學生貸款的額度和比例: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最高數額,由學校根據當地居民基本生活水準或本校學生學習、生活費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確定。
學生在獲得獎學金後如生活仍有困難,還可以申請貸款。其申請貸款的數額,由學校在貸款和獲得獎學金的兩項之和能夠保證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費用基本需要以內掌握。
享受貸款的學生比例:由學校根據本校本、專科學生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數,在規定的貸款經費總額內確定。
目前各高校學生貸款實際額度一般每年在1000元以上。
學生貸款償還形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的工作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2.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適用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上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③學習成績較好,能夠正常完成學業;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⑤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⑥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程序:銀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學生的貸款申請。申請貸款的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指定部門(一般為學生處)提出貸款申請,領取並如實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等有關材料。
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與其他形式貸款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允許大學生申請「無擔保助學貸款」,即「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辦理信用助學貸款不需要擔保,只需要提供貸款介紹人和見證人(見證人必須兩名),以個人信用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且介紹人和見證人不承擔連帶責任。銀行對年滿18周歲以上的在校大學生一般發放信用助學貸款;對其直系親屬既可以發放信用助學貸款,也可以發放擔保助學貸款;對法定監護人一般可以發放擔保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學生所借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的50%由國家財政貼息,50%由借款學生個人負擔。
借款學生和經辦銀行應在簽訂借款合同時約定還款方式和還款時間。採取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可提前還貸,或利隨本清,或分次償還(按年、季或月),具體還款方式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商定並載入合同。還款時間最遲在畢業後第一年開始。學生所貸本息應當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
經貸款銀行同意,國家助學貸款可以辦理展期,但逾期部分國家不再給予貼息。
3.如何申請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
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是指金融機構對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學習的學生或其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發放的商業性貸款;只能用於學生的學費、生活費以及其他與學習有關的費用。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財政不貼息,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均可開辦。
其申請辦法與商業貸款相同。
◆高校的獎學金設置
高等學校獎學金分類:(1)本、專科生獎學金分為3種: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2)研究生獎學金分為兩種: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研究生普通獎學金。目前在我國高校中,獎學金的種類形式除國家設立的獎學金外,還有學校設立的獎學金,以及經有關部門批准由社會各界設立的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是用於鼓勵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品學兼優的本、專科學生而設立的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標准、等級和評定比例:
(1)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3個等級: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此外,還可設立單項獎。
(2)國家規定的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標準是: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年150元。
由於社會物價和生活水平的變化,目前一般高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實際標准已高於上述規定標准,具體可見各校每年的招生簡章。
專業獎學金獲獎條件:
專業獎學金是為了鼓勵報考師范、農林、民族、體育和航海等專業的學生而設立的專項獎學金。
凡被錄取為師范、農林、民族、體育和航海專業的本、專科學生,均享受專業獎學金。在校學習期間,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可以獲得較高等級的專業獎學金。
專業獎學金的標准、等極和評定比例:
(1)專業獎學金分為3個等級: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另外,還可設立單項獎。
(2)為了鼓勵學生報考師范、農林、民族、體育、航海等專業,保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生活和學習基本需要,自1994年9月1日起國家提高了專業獎學金的標准。提高後的標准為:按學生人數平均計算,民族專業獎學金提高到每生每年700元,其他類專業獎學金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專業獎學金的具體等級標准、評定比例及實施辦法,由各學校自定。除專業獎學金外,上述專業學生同時享受學校所在地政府規定的高等學校學生的糧、油、副食品價格補貼。
定向獎學金獲獎條件:
定向獎學金是指有關部門和地區為鼓勵立志畢業後到邊疆地區、經濟貧困地區和自願從事煤炭、礦業、石油、地質、水利等艱苦行業的在校大學生設立的專項獎學金。
定向獎學金的評定:經本人申請,學校批准確定為享受定向獎學金的學生,按所在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評定。
定向獎學金不能與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兼得。
普通高等學校實行本、專科學生獎學金制度後,原來規定的有關享受加發40%以內的特殊專業伙食補助費用和由學校集中掌握的少數民族學生困難補助費的政策繼續執行,標准不變。
◆貧困生可在校參加勤工助學
崗位設置:高等學校的勤工助學崗位可以為參加校內的助教、助研、助管、實驗室、校辦產業的生產活動和後勤服務及各項公益勞動的崗位,不能組織學生參加高空作業、嚴重污染、輻射等極易對人體造成傷害和危險的特殊行業和專業的勞動。
教育部規定,各高等學校必須結合當前人事制度和校內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積極推進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力爭使50%以上的在校研究生能夠擁有「三助」崗位;積極引導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努力開辟、增加新的勤工助學崗位。
勞動報酬的標准和來源: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勞動報酬的標准要合理適當。學校可參照當地同類工種或崗位的酬勞標准,並結合學生的實際生活標准予以確定,原則上不低於當地同類人員的酬勞標准,也可適當提高,以充分體現資助的原則。學校按國家規定設立的「勤工助學基金」專門用於支付校內勤工助學活動中學生的勞動報酬。
勤工助學基金的經費來源:設立勤工助學基金是為了使學校勤工助學工作具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勤工助學基金的經費來源有4個:1、在教育事業費中,根據國家任務學生數,按照每生每月3~5元標准提取的費用;2、從學費收入中劃出10%的經費;3、從學校預算外收入中劃出一定比例的經費;4、基金增值。
◆特困生可享受特別困難補助
除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等方式外,特困學生還可以通過「特別困難學生補助」獲取幫助。
申請特別困難補助學生資格:對於那些在校月收入(包括獎學金和各種補貼)低於學校所在地區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準線的國家任務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請特別困難補助。
特別困難補助的標准:對於「特困生」的困難補貼的標准可參照學校所在地所需的最基本的學習、生活費用標准,由學校研究確定。
◆繳納學費有困難可申請學費減免
隨著我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收費和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深入,普通高等學校中部分學生確因經濟條件所限,繳納全部學費有困難。為幫助這部分學生(以下簡稱困難學生)不因此影響學業,在收取學費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對困難學生實行學費減免政策。
減免學費學生資格:國家對部分確因經濟條件所限,繳納學費有困難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對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種獎學金和各種補貼)已低於學校所在地區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準線,學習和生活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學生免收全部學費;對其他一般困難的學生可適當減收部分學費。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制訂。
教育部要求各高等學校要認真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6部門下發的《關於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精神,對生活特別困難的下崗職工子女就學,經企業、街道出具證明,學校應酌情減免學費。
減免學費額度:由各高等學校根據本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及本校的實施辦法,結合學生本人表現及經濟狀況,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逐一審核、研究決定,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㈣ 大學里國家特別貧困助學金有多少元
日前,財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財務司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合編印了2016年版《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本專科學生),將於高考結束後免費發放給每一位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學生。
《簡介》全面介紹了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是「三不愁」:
一是入學前不用愁。全國大多數縣(市、區)都開辦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向家庭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貸款用於支付學費和住宿費。中西部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還可以申請新生入學資助,用於支付入學報到的交通費及入學後短期生活費。
二是入學時不用愁。如有新生實在不能籌集到足夠的上學費用,可以通過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直接報到入學,緩交學費和住宿費。
三是入學後不用愁。學校對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的學生和申請資助的其他學生,將全面客觀地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資格和程度認定,採取不同的措施給予精準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解決突發臨時困難問題,以臨時困難補助等為主;解決綜合能力和生活補助問題,以勤工助學等為主。
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本專科學生)
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是國家基本教育政策。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將建立健全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保障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作為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和途徑。通過國家資助切實減輕困難家庭供應子女上學的經濟負擔,傳遞黨和政府的關懷、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通過國家資助讓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成為有用之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消除貧困代際傳遞,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通過國家資助保障每個公民的受教育權利,對於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步伐、進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這是我國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國務院出台《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得到了較大完善。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實施後,國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得以進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1.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後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後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國家還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面向高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共同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2.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准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必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見本簡介插頁附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
3.高校資助政策實施范圍
公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享受國家的資助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辦學、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也可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製訂。
二、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1.資助標准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准,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三、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3.評審和發放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
五、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支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為鼓勵金融機構承辦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財政(高校)對經辦銀行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按照學生申辦地點及工作流程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在同一學年不得重復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一)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本校學生資助部門向經辦銀行申請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
1.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3.申請金額
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4.貸款審批
學校學生資助等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5.貸款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
6.貸款利息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借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向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由經辦機構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應及時向組織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原高校提供書面證明,經辦機構審核後,報經辦銀行確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
7.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學生在校及畢業後3年期間為償還本金寬限期,償還本金寬限期結束後,由學生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8.違約後果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③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④嚴重違約的借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3.貸款金額
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4.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向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由經辦機構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應及時向組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原縣級教育部門提供書面證明,經辦機構審核後,報經辦銀行確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
5.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學生在校及畢業後3年期間為償還本金寬限期,償還本金寬限期結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六、師范生免費教育
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1.享受條件
2007年開始,錄取為部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的學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也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入師范專業,並由學校按標准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2.履行義務
享受師范生免費教育的學生畢業後,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並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國家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免費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3.優惠政策
①由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補助;
②在相關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的教師崗位,確保每一個免費師范生畢業後在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③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提供便利的入學條件,任教考核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七、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
1.資助內容
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
2.資助標准
學費資助標准,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准,原則上退役士兵學生應交多少學費中央財政就資助多少,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高於最高限額部分自行負擔。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條件和資助標准,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3.資助方式
學費由中央財政按標准和隸屬關系補助退役士兵學生所在學校,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直接補給退役士兵學生本人。
4.資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制期。
八、高等學校畢業生赴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國家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最高金額本專科生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分三年補償代償完畢。
基層單位指:
①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②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標准,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按照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
十、高等學校學生直招士官國家資助
從2015年起,國家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標准,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學生國家資助的年限,按照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
十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設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一次性補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校報到的交通費及入學後短期生活費。
1.資助范圍與對象
中西部地區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
本項目所指中西部地區具體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資助標准
省內院校錄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新生每人1000元。
3.申請條件
①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④參加高考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錄取;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入學資助項目優先資助孤殘學生、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學生、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學生等。
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部門咨詢辦理。
十二、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
1.活動管理
學生在學有餘力的前提下,向學校提出勤工助學的申請,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再由學校統一安排到校內或校外的崗位上進行勤工助學活動。學校不得安排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產作業以及超過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健康的勞動。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學生打工。
2.時間安排
學生參加勤工助學不應當影響學業,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
3.勞動報酬
學生參加校內固定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月計算。每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可以適當上下浮動。學生參加校內臨時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小時計算。每小時酬金原則上不低於8元人民幣。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的酬金標准不低於學校所在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數額由用人單位、學校與學生協商確定,並寫進聘用協議。
4.權益保護
學生在開始勤工助學活動前應當與有關單位簽訂協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學生在進行校內勤工助學前,應當與學校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學生在進行校外勤工助學前,應當與代表學校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用人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協議書。協議書應當明確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三方的權利和義務,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以及爭議解決方法。
十三、其他資助政策與措施
1.學費減免
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訂。
2.輔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資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等,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對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
3.「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規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㈤ 我今年高三,明年上大學以後想去當兵,大幾當兵好啊
進入大學之後,想去當兵,可以報國防生。
一、從在校生中選拔國防生的基本條件
選拔的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符合保送條件被保送入學的在校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其條件是: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忠於祖國,熱愛軍隊,志願獻身國防事業;
2、道德品質優良,模範執行大學生守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3、學習勤奮,完成規定的課程,主幹課程學習成績良好以上;
4、年齡條件: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時的年齡分別不超過25,30,35周歲;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黨員、學生幹部、三好學生。
6、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
享受社會義務性獎學金(已定向培養)的學生不在選拔范圍之內。
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報名,經過組織推薦,填寫《國防生資格審查登記表》,接受政審、面試和體檢。
政審、面試和體檢合格者經組織審批後確定為國防生。國防生必須簽訂《國防獎學金協議書》。
二、在校選拔招收國防生的一般程序是:
1、 發出選拔通知。
2、個人提出申請。
3、徵求學院意見。
4、進行考察考核。
5、組織面試、體檢。
6、辦理選拔手續,簽訂協議書。
三、國防生招生的學校
據不完全統計,全軍共成立後備軍官選培辦82個,簽約高校已達118所,他們分別是:
總參謀部(4所):
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南京大學河南大學
總政治部(3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總後勤部(6所):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首都醫科大學西安科技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西南大學
總裝備部(3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海軍(13所):
華中科技大學西安理工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寧波大學南昌大學河海大學
河南科技大學燕山大學南華大學江蘇科技大學南昌航空大學東華理工大學
空軍(18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山東理工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湖南大學長沙理工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春理工大學 長春工業大學蘭州大學蘭州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華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沈陽工業大學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原沈陽航空工業學院)
第二炮兵(6所):
西北工業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哈爾濱理工大學武漢科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成都信息工程大學
沈陽軍區(7所):
東北大學沈陽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大連海事大學黑龍江大學 長春工程學院
北京軍區(8所):
河北大學河北科技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山西大學中北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內蒙古大學天津科技大學
蘭州軍區(6所):
西北大學西安郵電大學新疆大學蘭州理工大學寧夏大學石河子大學
濟南軍區(6所):
山東大學鄭州大學河南理工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聊城大學 煙台大學
南京軍區(11所):
同濟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集美大學安徽大學
安徽理工大學華東交通大學 井岡山大學
廣州軍區(9所):
武漢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廣西大學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成都軍區(6所):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貴州大學
武警部隊(13所):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遼寧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湖南師范大學雲南大學中山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長安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北京林業大學 河海大學
㈥ 大學生畢業後入選國防生的條件
國防生是指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由軍隊依託地方普通高校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含符合保送條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和從在校大學生中選拔培養的後備軍官。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完成規定的學業和軍政訓練任務並達到培養目標,取得畢業資格和相應學位後,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並任命為軍隊幹部。 選拔和招收國防生的基本條件一、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國防生的條件
國防生招收對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符合公民服現役的政治條件,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在20周歲以下(截止當年8月30日)。
3、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
二、從在校生中選拔國防生的基本條件
選拔的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符合保送條件被保送入學的在校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其條件是: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忠於祖國,熱愛軍隊,志願獻身國防事業;
2、道德品質優良,模範執行大學生守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3、學習勤奮,完成規定的課程,主幹課程學習成績良好以上;
4、年齡條件: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時的年齡分別不超過25,30,35周歲;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黨員、學生幹部、三好學生。
6、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
享受社會義務性獎學金(已定向培養)的學生不在選拔范圍之內。
條件者可以申請報名,經過組織推薦,填寫《國防生資格審查登記表》,接受政審、面試和體檢。
政審、面試和體檢合格者經組織審批後確定為國防生。國防生必須簽訂《國防獎學金協議書》。 國防生的招生程序編輯本段①學生填報國防生志願(學校對報考國防生分專業設有專門的志願代碼)。
②政審、面試、體格軍檢與軍隊院校招收學員有關程序同步進行。
③國防生的錄取批次定為提前批。 國防生的權利和義務《國防獎學金協議書》規定國防生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是:
1、 熱愛祖國,熱愛軍隊,志願獻身國防事業,不參加除中國共產黨以外的民主黨派和宗教組織。
2、 自願將本人學籍檔案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作為履行義務擔保,由學校和軍隊共同保管。
3、 及時向軍隊駐高校後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匯報個人的思想、學習和生活情況。
4、 參加軍隊組織的軍政教育訓練活動,達到考核標准;在軍政訓練期間,接受軍隊實施的准軍事化管理。
5、 在學制時間內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成績良好以上,畢業時要求達到軍隊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入伍的相關規定。
6、 不得轉學和留學、退學、停學、休學。
7、 經軍隊同意,可改學專業、選修第二專業、提前畢業和報考碩士研究生(含推薦研究生)。轉學的專業、選修的第二專業應是軍區部隊緊缺和急需專業。提前畢業者在校學習時間應不低於三年,並取得學位證書。報考碩士研究生者,學習成績應達到良好以上,取得國家公共英語四級證書;報考院校應是本校、軍隊院校或與軍區簽約的其他地方高校;報考的專業應為本專業或軍隊認可軍區部隊緊缺的其他專業;學校確定錄取後,擬學專業宜補充技術崗位的,可在辦理入伍手續後,以軍隊幹部身份直接攻讀,畢業後根據部隊需要分配到部隊相應崗位;擬學專業宜補充指揮崗位的,在徵得學校為其保留研究生入學資格的前提下,應到部隊工作1至2年補充必要的任職經歷後,再繼續攻讀。
8、 畢業時服從軍隊分配,到師以下部隊指揮或技術崗位工作;在部隊工作年限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有關規定。
9、 享受國防獎學金的同時,可享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助學金。(該協議內容由南京軍區政治部幹部部後備軍官選拔培訓指導辦公室提供)
註:《國防獎學金協議書》具體由各大軍區級政治部幹部部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不同軍區制定的協議書會有所區別。
選拔在校國防生的原則和范圍
(1)從高校在校生中選拔國防生,應著眼於新型軍事人才培養的客觀要求,堅持全面衡量、保證質量、公平競爭、擇優遴選的原則,重點選拔培養部隊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適量選拔培養初級軍事指揮人才。
(2)選拔范圍以理工類專業學生為主,兼顧文史類等其他專業的學生;以設有後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簡稱選培辦)的高校為主,根據需要也可從其他簽約高校中選拔。
(3)選拔對象應是參加全國高校統一考試被錄取,或符合保送入學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從二年級學生開始選拔,研究生一般從一年級選拔。在高校享受其他定向專業等義務獎學金的學生不參加選拔。
(4)鼓勵優秀學生參加國防生選拔。在同等條件下,學生黨員、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特長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畢業後志願到邊遠艱苦地區和基層部隊工作的學生優先選拔
對國防生的體檢要求是:身體健康,原則上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檢標准。主要要求:身高男生不低於162厘米,女生不低於158厘米;體重男生不低於50公斤,女生不低於45公斤,過於肥胖(超出標准體重25%)不合格;視力標准為每一眼裸眼視力在4.8(0.6)以上,矯正視力在4.9(0.8)以上,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無紅綠色弱、色盲;無傳染性疾病等
國防生與普通大學生有何不同
抓好國防生(包括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的國防生)的在校軍政訓練和日常管理,掌握國防生的思想和學習動態,注重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完成規定的教學內容和軍政訓練任務的同時,利用寒暑假組織國防生到部隊參觀見學和實踐鍛煉,增強他們對部隊的了解。國防生畢業時應具備軍隊幹部的基本素質,能夠基本適應崗位任職的需要。
國防生在培養期間實行全程篩選。高校和選培辦進行跟蹤考察,建立培養考核檔案,填寫《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登記表》。不適合繼續培養的,應取消國防生資格。
國防生與軍校生的區別
軍校生在軍隊院校學習,入校經復查復審合格後,即取得學籍和軍籍,開始計算軍齡。在校學習期間不繳學雜費、生活費、住宿費,實行軍隊供給制,統一著制式軍裝、佩戴學員肩章,每月領取津貼費。
國防生在地方普通高校學習,在校學習期間,每年享受一定數額的國防獎學金,在不影響正常學習的情況下,由軍隊進行必要的軍政訓練(所需服裝由軍隊發放),畢業後入伍到部隊工作,任命軍官職務,軍齡自畢業後入伍報到之日起算。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除不得享受其他義務性獎學金外,享有與國家統招生同等的權利。
國防生不同於普通大學生的課程
如果你能成為一名國防生,你就有了與其他普通高校大學生不同的以下13門科,它們分別是國防建設、軍事法概論、人民軍隊導論、軍人心理學、革命軍人思想品德修養、軍隊基層文化工作、軍事體育、隊列、軍事基本技能、軍事思想、戰爭簡史、軍事高技術概述、軍事領導科學與方法。
國防生畢業入伍後的待遇
國防生畢業入伍後,第一年為見習期,軍齡自入伍報到之日算起。首次評授軍銜、評任專業技術職務、確定專業技術等級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與同期入軍校學習的畢業學員同等對待。工資待遇按照軍委、總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防生畢業入伍後與部隊同級幹部享受同等待遇。如:按照部隊幹部假期規定,家在駐地的幹部,每年可休20天軍官假;家在外地的幹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職(級)別或專業技術夠條件後,家屬或其本人為獨生子女的父母即可辦理隨軍手續,將戶口遷至幹部所在部隊駐地。按照軍隊住房改革規定,軍官可以按相應職級租住營區相應面積的公寓房,並享受住房補貼,用於自購住房。 國防生待遇編輯本段①對錄取的國防生,由招生高校、部隊和學生本人三方簽訂《國防獎學金協議書》,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隊提供的每人每年10000元的國防獎學金(若提高獎學金,按新標准執行),同時也可享西華大學其它各種非義務性獎學金。
②軍隊利用課余時間或假期安排國防生軍政教育訓練及到部隊參觀見習等。
③國防生畢業時,可在服從部隊需要的前提下,在部隊所轄的作戰部隊、研究所、院校、後勤、裝備技術保障單位選擇工作崗位,正式辦理入伍手續,任命為部隊軍官,享受同地區同職級軍官待遇。
長安大學武警國防生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備警官選拔培訓基地5月24日在長安大學成立。從2004年起,長安大學作為武警部隊依託普通高校培養幹部的學校,將採取招收國防生、從在校生中選拔國防生、直接接收應屆畢業生入伍、選送現役幹部入學深造等四種模式,為武警部隊培養幹部。今年首屆國防生班計劃招收180名。這些國防生在校期間,在享受國家計劃生同等待遇的同時,還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的國防獎學金。據了解,該基地是我國武警部隊繼雲南大學基地、復旦大學基地和湖南師范大學基地之後又一個擔負培養高頂尖武警幹部的專業定點大學。
根據協議,從2004年起,長安大學將採取招收國防生、直接接收應屆畢業生入伍、選送現役幹部入學深造等模式,為武警部隊培養幹部。武警部隊在長安大學設立後備警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負責對在校生中確定的培養對象和招收的國防生進行考核、選拔、軍政訓練和畢業後的分配輸送工作等。據悉,今年長安大學首屆國防生班計劃招生180名,其中土木工程專業140名,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40名。
今年,武警部隊將依託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長安大學等12所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1100名,其中面向我省招收國防生63名。這是記者昨日從武警部隊駐長安大學選培辦獲悉的。
據了解,武警內衛、黃金、森林、水電、交通部隊,今年計劃依託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長安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林業大學、遼寧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西南財經大學、雲南大學等12所普通高校,在我省招收國防生63名。專業涉及哲學、法學、行政管理、電子科學與技術、漢語言文學、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財務管理、地質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公路工程、資源勘察工程、勘察技術與工程等專業。
凡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組織分配,品德優良,年齡在2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檢標准》的我省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僅限男生)。
據悉,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由部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同時可享受非義務性獎學金。國防獎學金目前暫按每人每年10000元發放。考生政審、面試和體檢與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應屆畢業生混合編組、同步進行。
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達到培養目標並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政治、年齡和身體條件符合《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作若干規定》的要求,由武警部隊根據培養目標、國防生本人所學專業和個人素質特長,按協議定向派遣到武警部隊擔任警官。畢業入伍的國防生,在首次評授警銜、評任專業技術職務、確定專業技術等級以及住房等方面,與同期入部隊院校學習的畢業學員同等對待。大學本科畢業的國防生,一般定為副連職(專業技術十三級),中尉警銜。
中國最早擁有國防生的大學是復旦大學。該學校於1999年與武警部隊簽署協議並招收國防生,其體制與一般國防生有所不同。凡是復旦大學的國防生,可於入校之時取得軍籍,獲得與部隊院校學院類似的待遇。學費、書費、住宿費、水電費等一系列費用均予以免除。1999年至今,已招收新聞(1999、2003、2005)法學(2002)中文(2001、2006)哲學(2000、2007)計算機(2004)等批次的國防生,每批30-40人不等。近年來由於招收國防生的學校日漸增多,以及其它的一些原因,生源已顯不足。從2008級中文系國防生入學起,「入學即入伍」的體制被廢除,新一屆的國防生與其他學校的國防生享受同等待遇。
另外,國防生並非畢業即就業,必須要到各軍隊院校集訓10個月方可,服役期限最短按照相關規定自軍齡起算起8年。 國防生的違約處理在享受國防獎學金期間或畢業時不履行協議的學生,認定其違約。違約者必須退還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並應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處罰。因《國防獎學金發放和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二)、(三)、(四)款原因被淘汰的學生,除退回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外,還必須交納一定數額的賠償金,個別情節嚴重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或追究法律責任;因《國防獎學金發放和管理辦法》第(五)款被淘汰的學生,需退還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因《國防獎學金發放和管理辦法》第(六)款原因被淘汰的學生,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可不退還。
對違約學生的處理,由選培辦和高校共同負責,並報上級主管理部門備案。國防生可報考研究生的單位名單 一、普通高校(112所)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
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 石油大學(華東)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蘭州大學 首都醫科大學 天津科技大學 燕山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河北科技大學 河北大學 山西大學
中北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大學 遼寧大學
沈陽工業大學沈陽航空工業學院 沈陽理工大學 長春理工大學
長春工業大學 黑龍江大學 哈爾濱理工大學 華東政法學院
江蘇科技大學 南京郵電學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寧波大學
安徽大學 安徽理工大學 集美大學 華東交通大學
東華理工學院 南昌航空工業學院 南昌大學 山東理工大學
聊城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理工大學 河南科技大學
河南大學 武漢科技大學 湘潭大學 長沙理工大學
南華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東工業大學
廣西大學桂林電子工業學院 西南政法大學 成都信息工程學院
西華大學 雲南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西安科技大學 西安郵電學院 蘭州理工大學
蘭州交通大學 寧夏大學 新疆大學 新疆石河子大學
㈦ 國家對在基層就業的大學畢業生有哪些優惠政策
(1)完善工資待遇進一步向基層傾斜的辦法,健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別是困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2)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3)落實完善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允許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
(4)結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推進,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一批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優先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5)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
(6)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以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
㈧ 想去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學費不夠咋辦
想去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學費不夠可以選擇找親朋好友借、申請國家助學貸專款和屬勤工儉學這三種方式,方法還是比較多的,主要看自己選擇。
河北地質大學學費實施學分制收費制度,新生入學第一學年學費按以下標准預收,之後根據第一學年所修學分進行核算後多退少補。普通本科專業學費待定,以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准執行;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和產品設計專業學費待定,以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准執行。
金融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在國內學習三年期間17000元/人•年,在英國學習一年的費用,由英方確定並收取,預計為12000-13000英鎊。若第四年在國內攻讀,則按照非合作辦學標准收費。
㈨ 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怎麼樣
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原石家莊經濟學院華信學院)成立於2001年,是經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由河北地質大學(原石家莊經濟學院)與石家莊開發區恆達工貿中心合作,按新機制新模式創辦的獨立設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辦學類型為獨立學院,現有在校本科生10295人。2005年通過了教育部專家組對學院的合格評估。
學院位於石家莊市空港工業園區,毗鄰石家莊正定國際機場及機場高鐵站、石家莊綜合保稅區、京港澳高速公路。校園規劃佔地面積1350畝,其中一期工程佔地面積506畝,建築面積25萬平方米。學院採用歐式建築風格,校園環境優雅,配備國內領先的教學、公寓等設施,辦學條件齊備,公共服務體系健全,具備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河北地質大學是原地質礦產部(現國土資源部)專門培養經管類、地質類人才的一所部屬高校。2000年,學校管理體制由國土資源部管理轉隸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為主,2013年學校確定為國土資源部與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依託河北地質大學教育教學的優勢資源,從河北地質大學選聘任課教師和管理幹部,採用新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並繼承和發揚河北地質大學「勤奮、求實、團結、創新」的優良校風。學院倡導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以提高教學質量為目標,打造全程實踐教學體系。學院重視教育教學改革工作,大力加強學科建設,實施考試改革、課程改革、教材改革等一系列教學改革。學院能夠根據獨立學院的學生特點,以及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大膽實施個別科目「一年多考」、「實驗班」等創新教改項目。學院注重因材施教,實施互動、啟發式教學等新型實用教學方法,大膽嘗試項目教學、模擬教學等專項教學模式。學院提倡快樂學習,大力提升學生的「軟實力」,滿足學生個性化與多樣化的需求,著重培養學生的應用能力、創新能力,以培養肯吃苦、善動手、會管理、能創新的品學兼優的適應全球經濟一體化和信息化社會需求的應用型人才為目標。
學院始終堅持特色應用型本科教育的辦學理念和「以人為本,緊貼市場,突出特色、強化就業」的辦學思路。注重計算機及專業基礎知識的實踐教學,河北省計算機一級考試一次通過率保持在99%以上,設有井陘縣張河灣等30餘個野外實訓基地、海軍總醫院等三甲以上實習醫院30餘家以及會計手工、基礎護理、ERP沙盤模擬實驗室等40餘個實驗實習中心、專業實驗室,進一步強化學生的實踐能力。
學院重視就業創業工作,不斷完善大學生職業生涯輔導體系,畢業生就業率連續三年均在97%以上。部分專業採取校企合作培養模式,深化產教融合,現與慧科教育科技集團、道恆科技、中航天使教育集團、藍橋軟體、藍歐科技等二十餘家企業進行深度合作,採用「訂單式」培養,努力培養符合社會需要的高素質、高技能專業人才,學生畢業前即可高質量就業。學院大力發展創新創業教育,逐步形成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的創新人才培養體系,並與小麥公社、海爾集團等機構合作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學院建立了國際交流與合作的開放辦學體系,與韓國又石大學、全北大學、圓光大學等多所國外知名大學開展「3.5+0.5+2」等多種形式的人才培養方式及研究生教育。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獎助項目。學院注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堅持德育為先,智育為本,大力開展大學生素質教育,努力活躍學生第二課堂。嚴格的管理,一流的服務,學生的整體綜合素質不斷提高,在國內舉辦的各類賽事中,我院學生都有突出的表現。2012級環境工程專業唐建哲同學被評為「2012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並受到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中國教育報》曾對我院開展的「寸草春暉,感恩父母」感恩教育活動進行了專題報道。近年來,我院學生參加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華西急診高峰論壇、世界種子大會、北京國際女子半程馬拉松比賽等國際會議的服務工作,他們都是近年來我院畢業生的傑出代表。
學院設有經濟系、管理系、會計系、電子信息系、資源環境系、文法系、護理系等7個系。學院重視師資隊伍建設,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始終把建設高素質的師資隊伍作為學院的戰略性、先導性工作,擁有一支結構合理、學術精湛、銳意創新、愛崗敬業的師資隊伍。學院同時擁有一支由專業培訓師、企業技術專家組成的社會師資隊伍,利用他們技術經驗豐富、實踐指導能力強的特點推進學院實用型復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步伐。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55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223人,教師教學及科研水平穩步提高。
學院始終堅持為地方經濟建設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創新人才培養目標,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省委九屆一次、二次、三次全會精神,為「加快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十六年來,學院的辦學成績得到了教育行業及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展望未來,學院的辦學目標是建成一所擁有16000餘名全日制本科生規模,適應經濟全球化、現代化發展的需要,有較高辦學水平、現代化辦學設施和鮮明辦學特色的一流綜合性高等學校。
㈩ 湖北職業學生政府補助,復合哪種條件才有
2.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准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必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見本簡介插頁附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
3.高校資助政策實施范圍
公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享受國家的資助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辦學、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也可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製訂。
二、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1. 資助標准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准,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 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 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 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三、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3.評審和發放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於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
五、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支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為鼓勵金融機構承辦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財政(高校)對經辦銀行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按照學生申辦地點及工作流程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在同一學年不得重復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一)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本校學生資助部門向經辦銀行申請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
1.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3. 申請金額
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4.貸款審批
學校學生資助等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5. 貸款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
6.貸款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7.還款期限
學生根據個人畢業後的就業和收入情況,在畢業後的1-2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8.違約後果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③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④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 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 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3. 貸款金額
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4. 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5. 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六、師范生免費教育
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1. 享受條件
2007年開始,錄取為部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的學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也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入師范專業,並由學校按標准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2. 履行義務
享受師范生免費教育的學生畢業後,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並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國家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免費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3.優惠政策
①由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補助;
②在相關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的教師崗位,確保每一個免費師范生畢業後在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③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提供便利的入學條件,任教考核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七、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
1.資助內容
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
2.資助標准
學費資助標准,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准,原則上退役士兵學生應交多少學費中央財政就資助多少,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高於最高限額部分自行負擔。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條件和資助標准,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3.資助方式
學費由中央財政按標准和隸屬關系補助退役士兵學生所在學校,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直接補給退役士兵學生本人。
4.資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制期。
八、高等學校畢業生赴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國家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畢業後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最高金額本專科生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分三年補償代償完畢。
基層單位指:
①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②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標准,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按照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
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設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一次性補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校報到的交通費及入學後短期生活費。
1. 資助范圍與對象
中西部地區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
本項目所指中西部地區具體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 資助標准
省內院校錄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新生每人1000元。
3. 申請條件
①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④參加高考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錄取;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入學資助項目優先資助孤殘學生、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學生、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學生等。
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部門咨詢辦理。
十一、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
1. 活動管理
學生在學有餘力的前提下,向學校提出勤工助學的申請,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再由學校統一安排到校內或校外的崗位上進行勤工助學活動。學校不得安排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產作業以及超過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健康的勞動。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學生打工。
2.時間安排
學生參加勤工助學不應當影響學業,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
3.勞動報酬
學生參加校內固定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月計算。每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可以適當上下浮動。學生參加校內臨時崗位的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由學校按小時計算。每小時酬金原則上不低於8元人民幣。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的酬金標准不低於學校所在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數額由用人單位、學校與學生協商確定,並寫進聘用協議。
4.權益保護
學生在開始勤工助學活動前應當與有關單位簽訂協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學生在進行校內勤工助學前,應當與學校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學生在進行校外勤工助學前,應當與代表學校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用人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協議書。協議書應當明確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三方的權利和義務,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以及爭議解決方法。
十二、其他資助政策與措施
1. 學費減免
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訂。
2. 輔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資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等,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對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
3.「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規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都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