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地質局處級幹部競聘
⑴ 寧夏農墾 集團2015年副處級幹部任職公試名單
集團公司的幹部沒有處級一說,只分高層、中層、基層。
⑵ 立足寧夏作貢獻 走出寧夏做地勘 依託地勘求發展
宋新華
(寧夏地勘局,寧夏銀川,750000)
1999年寧夏地勘局實行屬地化管理後,2002年自治區政府又決定將核工業西北地質局217隊、寧夏有色地質總隊移交地勘局管理。屬地化後,地調院劃歸國土資源廳管理。截至2005年6月,全局在職職工2526人,離退休人員2479人。2003年,局新一屆班子提出了「立足寧夏作貢獻,走出寧夏做地勘,依託地勘求發展」的戰略思想,實施了產業結構調整、劃小核算單位、授權委託經營等一系列的戰略舉措,使寧夏的地勘工作和地勘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也得到了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肯定。屬地化以來,寧夏地勘局經濟運行情況證明,戰略思想正確,戰略舉措得當,地勘工作大有可為。
一、經濟運行概況
新一屆領導到任後,通過調研、摸底、研討等形式,認真總結屬地化以來地礦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了方向,調整了思路。通過一系列的戰略舉措,深化了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的改革,加快了地勘事業的發展。並始終把發展地勘經濟作為第一要務,以提高全局職工生活水平為根本出發點,堅持以地質勘查業為主導,以建築業為依託,以多種經營為輔助,堅持企業化經營。經過全局廣大幹部職工的艱苦奮斗,頑強拼搏,戰勝種種困難,使地勘經濟有了良好的發展前景,經濟運行質量明顯提高,職工收入逐年增長。據統計,1999~2004年,全局對外總收入由11636.56萬元增加到32124.2萬元(詳見圖1),增長了2.76倍,年均增長22.5%;實現生產增加值由3754.3萬元增加到7033.61萬元(詳見圖2),增長了1.87倍,年均增長13.4%;職工人均收入由0.8萬元增加到1.66萬元(詳見圖3),增長了2倍多,年均增長15.7%。
圖11999~2004年全局對外收入對比示意圖
圖21999~2004年全局生產增加值對比示意圖
圖31999~2004年全局人均收入對比示意圖
2005年上半年,全局實現對外總收入18623.7萬元,其中地勘業1888.77萬元,建築施工業10485.65萬元,多種經營6249.28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了5844萬元,增長了1.46倍,職工收入也比上年有所增長。
二、產業結構變化情況
2003年以來,寧夏地礦局以做大地質勘查業、做強工程勘察與基礎施工業、調整改造多種經營業為內容,根據全局產業結構特點、產業發展實際,實施隊伍和產業結構的調整。經過調整後的產業結構表現了生機和活力,隊伍的專業化特點更加明顯。地質勘查業、基礎施工、公路施工、房地產開發、物資貿易、實驗測試等產業獨具特色,各有各的主業,各有各的專長。減少了內耗,強化了互補,經濟效益顯著增長。有勘院、核勘院、礦調所、礦業公司等地勘單位的地勘主業顯示出了強勁的優勢,地質勘查、礦業開發全面開花。地質勘查業對外收入由2003年的908.7萬元增加到2004年的3098.3萬元,2005年上半年又達到了1888.77萬元,發展勢頭迅猛。從事工程施工的伊地公司、礦調所、公路公司過去3家在一起吃大鍋飯,分體運行以後,3家的對外收入之和達到8428萬元,比分體運行前增長了1.68倍。房地產公司白手起家,負債經營,2004年完成開發5092萬元,實現了當年起步,當年飛躍,走出了歷史性的第一步(圖4、圖5分別為2003年、2004年對外收入構成圖)。
圖42003年寧夏地礦局對外收入完成情況構成圖
圖52004年寧夏地礦局對外收入完成情況構成圖
為了改善地勘單位和企業設備陳舊、裝備落後的局面,2003~2004年局投資2362萬元,2005年計劃投資1000萬元,用於設備和裝備的更新換代和改造,極大地提高了市場競爭能力。同時對投資體制進行改革,鼓勵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體制上的突破,帶來了幹部職工觀念上的再進步,帶動了生產規模的再擴大,拉動了工作效率的再提高,促進了經濟效益的再增長。
三、對寧夏局地勘經濟工作的體會
隨著地勘隊伍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和地勘工作機制的重大調整,地勘隊伍向何處去?地勘單位干什麼?局的職能在哪裡?一系列問題一直困擾著各級地勘單位的領導和決策者。浙江、廣東、山東等沿海一些省局憑借獨特的區位優勢和發達的市場環境,率先喊出了「戴好事業單位的帽子、走好企業化經營的路子」的主調,走出了「融入地方經濟全局、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的新路子,使地勘工作和地勘經濟取得了長足發展,為全國地勘隊伍改革發展做出了有益的嘗試和表率。寧夏局在借鑒兄弟省局經驗的同時,結合自身特點,也走出了一條自己的發展道路。兩年來,寧夏局地勘經濟的快速發展主要得益於以下幾點。
1.明確的戰略思想
充分領會、准確把握國家的宏觀政策、改革意圖及改革方向,正確判斷市場狀況和未來走向,實事求是地分析、評估隊伍狀況。知道國家、地方需要什麼,我們能做什麼,應該怎樣做。如此,就會不犯或少犯方向性、戰略性錯誤。不顧自身狀況、自身實力,一味地追逐市場,或不顧市場需求,能做什麼就只做什麼都是不可取的。背離了國家的宏觀政策和改革方向,就走不下去,走不通。
「立足寧夏作貢獻,走出寧夏做地勘,依託地勘求發展」的戰略思想,是局黨委一班人在對形勢、市場、自身全面總結、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來的。
寧夏地勘局目前是全區人數最多的事業單位,有為才能有位,在依然是事業單位前提下,就必須要為地方經濟服務。「立足寧夏作貢獻」這是我們的立局之本、生存之根、發展之基。這是對地礦局職能的基本定位。
寧夏地域狹小,國土面積僅5.18萬平方公里,金屬礦產相對貧乏,地質市場容量小,地質勘查的施展空間有限,要做大、做強地勘工作就必須「走出寧夏做地勘」。
市場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是實力的競爭。長期以來的地質工作使寧夏地勘局聚集了大量的專業人才和積累了豐富的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業是寧夏地勘局最具競爭力的產業,這一優勢不能丟,是我們的看家本領,是我們最具競爭力的產業,「依託地勘求發展」就是對地勘業這一核心競爭力的認可和肯定。
2.建立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2004年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建立與局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相適應的經營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局相繼出台了《關於在局屬單位實行經營者年薪制的決定》、《關於對局屬單位經營者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的決定》、《寧夏地礦局經營者年薪制試行辦法》3個文件。經營者的收入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規模和經營業績掛鉤,使經營者的責、權、利得到了統一。經營者的年薪收入由3部分構成:基薪、風險收入、獎勵薪。確定和調整的因素有:銀川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額、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額、對外總收入、總資產額、職工隊伍總數、對外市場總收入、國有資產保增值率、經營性資產收益率、利潤、職工收入增長率、職工上崗率、職工人均培訓費、當年應收款回收率、往年應收款回收率、上繳指標、生產增加值、全員勞動生產率、安全指標、質量指標等。授權單位的其他經營者(副職)依據各人所擔負責任的大小、勞動貢獻、工作難易程度等因素,比照經營者的0.6~0.8倍自行確定,考核辦法自定。形成了一個非常細化,便於執行、操作,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職工利益、經營者個人利益互聯、互動的制度、辦法。實踐證明這一制度、辦法是成功有效的。2004年通過考核,14個授權經營的地勘單位,有13個完成或超額完成責任目標,經營者最高年薪110476元;一家沒有完成責任目標,扣除抵押金後最終年薪為-17300元。14個地勘單位的經營者平均年薪74074元。2005年經營者繼續實行年薪制,並根據各項指標進行了測算,最高者為87332元,最低者為27558元(僅為完成責任目標的風險收入,不計超額獎勵部分)。
3.實施人才戰略
能否把地質勘查業做大、做強,地勘經濟能否取得長足的發展,人才是關鍵。人才對我局來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而且涉及到今後發展的長遠大計。
近年來局選派多人到中國地大攻讀博士學位,並在局地勘費中為局培博士設立了個人項目,鼓勵局培博士的論文選題與寧夏的地質礦產研究相結合。在培養人才的同時,在留住人才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設立了局人才庫,對入庫人員發放人才津貼。其中進入核心競爭力人才庫8人,每人每月500元津貼,若年終考核為優秀者增至每人每月1000元;進入人才庫25人,每人每月300元,年終考核優秀者增至每人每月500元。對幾個以地勘業為主的單位的總工在局地勘費中設立總工項目,分別對寧夏的幾個主要成礦區塊進行專項的成礦規律研究。採取對報考地質專業的局內職工子女進行獎勵等一系列舉措。地質專業人才流失現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專業人員的能力得到了明顯的提高,分散在局其他產業領域的很多地質專業人員也相繼重新投入到地勘工作中,形成尊重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環境。
4.轉換機制,合作搞活
目前,地勘局畢竟底子薄,實力弱,能夠用於風險勘查的費用有限,勘查速度與登記速度不成比例,還會影響到今後礦業權的申請和登記工作。2005年,局拿出一個可供共同開發的煤礦產地,捆綁兩個可供風險勘查的礦業權地,引入風險勘查資金500萬元。局提供礦業權,合作方投入勘查費用,成礦後利益共享,勘查風險主要由合作方承擔。現在很多私營礦業主在嘗到了礦業開發的高回報後,已非常認同礦產勘查的高風險性,合作方主動要求投入更多的風險勘查。為慎重起見,也為開好頭,暫時只提供了兩個風險勘查項目。通過合作勘查,增加了在礦產勘查上的投入,加快了勘查速度,改變了以往只登記、不勘查,登記多、勘查少,重勘查、輕開發的局面,也有利於今後的礦業權申請和登記工作。對已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產地積極尋找合作夥伴。陝西西大科里奧光電子有限公司以650萬元取得我局「中衛腰峴子銅礦Ⅰ、Ⅲ礦體」的開發權,並投入2400萬元建成寧夏首個銅生產企業,出銅在即。
在多種經營上,通過轉換機制,合作經營的方式盤活了大量不良資產,解決了一批「老大難」問題。原來的造紙廠,大家感覺問題最多,通過轉換經營機制,引進合作投資夥伴,投入資金1818萬元進行技術改造,短短半年時間的調整改造,變化非常之大,所有產品已被內蒙古伊利集團買斷,發展形勢非常好,機制的轉換帶來了市場的巨變。經營困難的活性炭廠也已找到了自己的合作方,發展前景看好。
5.幹部交流為地勘工作注入了活力
長期以來地勘單位的幹部都是在內部交流、輪換,幹部隊伍的近親繁殖造成了思路局限,觀念陳舊。隊伍之間、幹部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瓜葛,錯綜復雜的利害關系,動一發而牽全身。形成的負面影響是:想不到,不敢想,想了不敢做,做了也做不好。有著多年地方工作經驗的地方幹部「空降」地勘行業,帶來了很多新思路、新舉措,體現了敢、硬、新的工作作風。不受羈絆,敢想敢幹;不受干擾,決定、制度一旦形成,不折不扣地落實、執行,決不手軟;不受固有觀念的支配,有新思路、新舉措、新辦法。行業精神面貌,工作狀態為之一新。地方幹部的注入還為屬地化後地勘經濟與地方經濟的融洽起到了橋梁和紐帶的作用。兩年來寧夏地勘局與地方政府的交流、溝通得到了明顯的加強,地勘工作在地方經濟建設中介入的深度和廣度得到了提升。地勘工作在地方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尤其是在寧夏這樣一個資源型省區已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和認同。這是與地方幹部參與到地勘經濟工作中的作用分不開的。
作者簡介
宋新華,寧夏地勘局副局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⑶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工程院怎麼樣
簡介: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工程院(簡稱寧夏地質工程院),隸屬於自治區地質局。主要承擔地質工程、岩土工程、地震地質、礦產及水文地質勘探、地質工程測繪、地質災害評估(設計)、綜合勘查與施工等工作。
⑷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局怎麼樣
簡介:寧夏回抄族自治區地質局成立於襲1958年。1999年5月,實行屬地化管理,成為自治區政府直屬正廳級事業單位,是寧夏地質工作最多、專業門類最全、技術力量最強、找礦實力最強的地質找礦部門,擁有一支具有「三光榮」傳統和「三特別」精神、作風優良、找礦突出、立業輝煌、建功卓著的綜合勘查和地質科研隊伍。
注冊資本:825萬人民幣
⑸ 寧夏地礦局有人貪贓枉法,領導怎麼就不知管一管的!
就是核堪院217勞人科的李鐵富,他成天游手好閑,就知坑蒙拐騙,不知貪污版了多少別人的權錢財。真是死不要臉,要是領導不管,就證明,他們都是一丘之禍,聯合起來侵吞老百姓,要不就應將李鐵富這種非人類受到處罰,斷子絕孫。
⑹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勘查行業改革發展情況調查報告
按照《關於開展地質勘查行業調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5號)要求,我廳認真組織自治區境內已取得地質勘查資質的地質勘查單位,填報了地質勘查單位情況表及相關數據。並核查了地質勘查單位各項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對各單位報送的情況表和有關情況進行了匯總,現將我區地質勘查單位調查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地勘單位基本情況
目前,我區取得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共19個,其中最高資質為甲級的單位14個,最高資質為乙級資質的單位2個,最高資質為丙級資質的單位3個。
我區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有12個,單位名單如下:寧夏煤田地質局(寧夏煤炭勘察工程公司)、寧夏核工業地質勘查院、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前身為寧夏地質調查院)、寧夏礦產地質調查所、寧夏有色金屬地質勘查院、寧夏礦業開發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院、寧夏地質工程勘察院、寧夏伊斯蘭地質工程公司、寧夏遙感測繪勘查院、寧夏地質礦產中心實驗室、寧夏黃金地質勘探工程隊。
(一)國有地勘單位基本情況
2006年末國有地勘單位職工人數為3497人,地質勘查從業人員為2146人,其中地質技術人員1088人。年末離退休人員累計為3087人。
2006年末國有地勘單位總資產為86290.77萬元。其中生產經營性資產25139.32萬元。
2006年末國有地勘單位地勘業總收入為15073.73萬元。總支出為58542.68萬元。其中地質找礦支出為8561.40萬元。
(二)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基本情況
2006年末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職工人數為3389人,地質勘查從業人員為2077人,其中地質技術人員1042人。年末離退休人員累計為3014人。
2006年末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總資產為85043.77萬元。其中生產經營性資產23941.32萬元。
2006年末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地勘業總收入為14758.73萬元。總支出為57926.68萬元。其中地質找礦支出為8246.40萬元。
二、國有地勘單位各項優惠政策核查落實情況
經核查,國有地勘單位各項優惠政策(主要是中央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反映較好的單位有寧夏地礦局和寧夏煤田地質局,具體情況如下:
(1)地質勘查費基數與年增長幅度方面。落實較好,寧夏地礦局地質勘查費基數從1999年的4146萬元增加到11017萬元,寧夏煤田地質局下劃撥款基數1022萬元,與2004年比,年增長9.55%。
(2)地勘費基數中10%和礦業權價款轉增國家資本金政策。已落實地勘費基數中10%轉增國家資本金政策。
(3)轉產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寧夏地礦局1999~2001年度、2001年度、2003~2005年度財政貼息資金已落實,2006年度落實10萬元,2002年財政貼息資金未落實。
(4)稅收優惠政策。未落實。
(5)下崗職工再就業優惠政策。1999年屬地化管理以來,一直未落實。
(6)離退休職工養老金保障政策。已落實,基本上靠財政供養,保證按月足額發放離退休職工養老金。
(7)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處置政策。寧夏地礦局已落實。並按照2003年11月11日自治區政府專題會議紀要「對寧夏地礦局及所屬地質勘查單位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按照有關規定,經評估後可以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對利用現有土地改善本單位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住房條件而改變土地用途的,可免繳土地出讓金。對向地礦局以外的單位或個人轉讓土地時,應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並嚴格按照經營性用地必須招、掛和非經營性用地協議轉讓的有關規定辦理,所得土地收益主要用於地礦局進行結構調整和職工安置」的政策執行。
(8)基本建設預算內投資補助政策。寧夏地礦局基本建設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在2001年度落實80萬元,2002年度落實100萬元,2003年度落實100萬元,2005年度落實100萬元。但在2004年度、2006年度未落實。寧夏煤田地質局落實60萬元。
(9)住房改革支出政策。寧夏地礦局1999~2006年度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月度補貼已落實,但是1998年以前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一次性住房補貼未落實。
(10)增加工資政策。各地勘單位均已落實。
(11)基本醫療保險、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政策。寧夏地礦局全局人員都已參加了醫療保險。由於該局是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一直未參加,但是全局的合同制職工參加了失業保險。寧夏煤田地質局全局人員都已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
(12)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政策。由於自治區未出台相關事業單位養老統籌政策,寧夏地礦局是事業單位所以未落實,但該局的合同制職工已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其他地勘單位合同制職工已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統籌。
(13)其他政策。無。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人才匱乏。寧夏地處邊遠地區,經濟落後,工資低,很難吸引地質院校的學生來寧工作。各地勘單位專業人員青黃不接現象也非常嚴重,造成有些項目質量下降。
二是地勘單位屬地化後,資金短缺,用於生產經營、支撐地勘單位發展的優良經營性資產太少,由於資金的短缺,在設備、裝備方面存在不足和老化,短期內很難解決,因而在走向市場時缺乏競爭力,發展潛力嚴重不足。
三是地勘單位底子薄,抗風險能力弱,無力進行風險性的礦產勘查。建議中央、地方建立風險勘查專項基金。
四是礦權設置影響了專業地勘隊伍在區域上的找礦優勢。
四、建議
第一,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改為與自治區事業單位改革同步)繼續推進國有地勘單位的改革,積極探索有利於增強地勘單位活力的改革措施。目前,要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首先解決好地勘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的社會保障問題,要集中解決國有地勘單位歷史遺留的職工住房(改為住房補貼)、基地建設、設備更新等問題,提高地勘單位改革走市場、自我發展闖市場的能力。地勘單位的住房改革所需資金應列入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住房改革制度實施方案,統一規劃,統籌安排。減免地勘單位用於解決職工住房、危舊房改造的市政、城建、消防等相關配套費用,並將住房改造納入城市危舊房改造范疇,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工資、福利與其他事業單位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加強人才培訓,建設高素質技術隊伍,保持地勘隊伍的穩定和發展。
第三,提高技術裝備水平,改善地質工作條件,提高地質找礦效率。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地勘處)
⑺ 副處級幹部提正處級幹部平均年齡限制
機關事業單位的副處級提拔除應具備規定的政治素質條件外,在年齡上沒有限制,從理論上來講,在60歲退休前都可以提拔。
在任職年限上,要有5年以上工齡、2年基層工作經歷,任副處級領導職務要擔任正科級職務3年以上(含主任科員),正處級領導職務要任副處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
副調研員要擔任主任科員或正科級職務4年以上,調研員要擔任副調研員或副處領導職務4年以上。
對於副處級幹部提正處級幹部則沒有明確的年齡設置。
(7)寧夏地質局處級幹部競聘擴展閱讀:
選拔任用條件
第七條 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自覺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經得起各種風浪考驗。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四)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密切聯系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接受黨和群眾批評和監督。
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六)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條 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二)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
(三)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的任職年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應當經過黨校、行政院校、幹部學院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培訓,培訓時間應當達到幹部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後一年內完成培訓。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資格要求。提任黨的領導職務的,還應當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黨齡要求。
第九條 黨政領導幹部應當逐級提拔。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幹部,可以突破任職資格規定或者越級提拔擔任領導職務。
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幹部,應當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幹部,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領導班子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者重要專項工作急需的;艱苦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急需引進的。
破格提拔幹部必須從嚴掌握。不得突破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八條第七項規定的資格要求。任職試用期未滿或者提拔任職不滿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不得越兩級提拔。
第十條 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黨政領導幹部可以從黨政機關選拔任用,也可以從黨政機關以外選拔任用。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注意從擔任過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