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地質局轉型發展
⑴ 寧夏煤田地質局的成果
50多年來,自治區煤田地質局完成勘探面積9100多平方公里,累計鑽探進尺230多萬米,提交各類地質報告300餘件,探明煤炭資源/儲量314.5億噸,居全國第六位,預測2000米以淺煤炭資源量1721億噸,居全國第五位,奠定了寧夏資源大省的地位,累計探明水資源量9億立方米。勘探建成了石嘴山、石炭井、汝箕溝、呼嚕斯太、寧東、王窪、炭山等重點煤礦。完成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煤田碎石井勘探區詳查地質報告》獲第三次全國煤田優秀地質報告獎;完成的《鄂爾多斯盆地聚煤規律及煤炭資源評價研究》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2003年以來,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建設的總體部署,積極參與「一號工程」建設,完成了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建設煤炭資源勘查總體規劃,承擔了基地建設全部地質技術工作和資源勘查任務。完成項目報告88個,完成鑽探進尺40萬米,產值7.2億元,探明煤炭資源量186.72億噸。其中,《寧夏寧東煤田鴛鴦湖礦區梅花井井田勘探報告》榮獲國土資源部特大型優秀地質找礦項目一等獎、《寧夏寧東煤田鴛鴦湖礦區清水營井田勘探報告》榮獲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煤炭工業第十三屆優質地質報告一等獎。在承擔自治區「一號工程」勘探任務的同時,進一步開展「攻深找盲」工作,在陶樂紅墩子勘查區提交新增探明煤炭資源量20億噸,在候家河勘查區提交新增遠景煤炭資源量190多億噸。在1993年和2005年先後兩次獲「全國煤炭工業地質勘查功勛單位」稱號。
目前,自治區煤田地質局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胡錦濤總書記「又好又快地建設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講話精神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寧夏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意見》為指導,以為寧夏跨越式發展提供煤炭資源保障為己任,以《寧夏煤炭資源潛力評價》、《寧夏煤炭資源利用現狀調查》等綜合研究項目為基礎,加大「功深找盲」力度,力爭在「十一五」期間,為全區新增煤炭資源量30~50億噸,為實現寧夏跨越式發展提供重要的煤炭資源保障。
⑵ 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與發展
一、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發展沿革與現狀
(一)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地勘隊伍的建立和發展
1.我國地質勘查隊伍的建立(1950年~1957年)
1949年,新中國誕生,開始了經濟恢復和建設,迫切需要礦產資源的支撐。1950年8月25日,我國政府決定成立中國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成為全國地質勘查統一領導機構。隨著地質工作不斷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需要,局部性的充實人力和改進管理已遠遠不夠。於是,1952年8月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1954年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負責管理全國地質勘查工作)。1953年,全國地質工作計劃會議討論制定1953年地質勘查計劃,這是我國地質工作首次納入了國家計劃的軌道。這時,還明確了地質部和有關工業部門在統一規劃全國地質工作的前提下,分工協作的比較集中的管理體制。該體制的確立,便於統一安排使用全國普查勘探力量。在國家集中財力進行經濟恢復和大規模經濟建設背景下,也推動了地質工作的發展。到1957年,全國地勘職工由新中國成立初期的800人猛增到28.62萬人,其中技術人員由300人增加到4.14萬人,建成349支野外地質隊。
2.地質勘查隊伍的調整和改組(1958年~1978年)
「大躍進」時期(即1958年~1960年),隨著中央對國民經濟管理許可權的下放,地質部門也變動了地質隊伍的建制,把專業地質隊伍分散為以專區為單位的普查勘探隊,並抽調力量建立了地、縣地質機構,省(市、自治區)地質局也下放給地方政府領導。這一變動既實現了地質勘查管理體制由高度集中向中央和地方分權的轉變,又壯大了地勘隊伍。到1960年,全國地勘隊伍規模達到34.32萬人。但是,地勘隊伍的盲目發展,也造成了隊伍結構比例失調,勘探力量增加過快,區調、普查力量沒有同步發展,而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有所下降,同時由於將一支全國統一集中領導的地質大軍分割為上千個省、專區、縣領導的地方隊伍,使地質隊伍失去了機動性,削弱了國家重點地質項目的普查勘探力量。3年調整時期(1963年~1965年),隨著國家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的提出,我國地勘管理體制也重新進行了調整。各省(市、自治區)地質局相繼把下放的地質隊收歸地質局直接領導,合並撤銷了一些地質管理機構和隊伍,精簡下放了大批職工。這時,地質部系統職工由1960年末的34萬人減少到1962年末的14萬人,全國地質隊伍由61.88萬人減少到29.26萬人。但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有所上升,由1960年的14.5%上升到1962年的29.5%。在行業管理分工方面,1965年4月國務院發出了《關於煤田地質、石油地質的分工和全國儲量委員會的通知》,明確了地質部門與煤炭、石油部門的分工。煤田地質工作(包括地方小煤礦的普查勘探工作)交由煤炭工業部負責……地質部的石油地質和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力量,逐步壓縮到6000人左右,協同石油工業部工作,並以部分技術骨乾重點搞石油地質科學研究工作。「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年~1976年),我國地質工作與整個國民經濟一樣,也遭到極大的破壞。最初幾年,地質勘查處於無政府和半無政府狀態,地質管理機構癱瘓,指揮中斷。1970年6月22日,地質部被撤銷,並入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改為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人員縮編為90人。1970年8月至12月,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將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下放,實行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主的雙重領導。直到1975年9月30日,國務院發出的《關於調整國務院直屬機構的通知》決定增設國家地質總局,同時撤銷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也相繼恢復。1972年3月~4月,還對綜合部門與專業部門進行了分工。地質部門轉向以區域地質調查和礦產普查為主;對一般礦產大體上做到初步勘探程度,確定礦床的工業價值,求出C1+C2級儲量,就可以交給有關工業部門進行詳細勘探;石油地質勘查只搞普查,不求儲量;有些礦種如水晶、金剛石等,也可以詳細勘探或者探采結合;在普查中發現的中小礦,可以連續進行勘探。採掘工業部門的地質隊伍,轉向以詳細勘探和生產礦區的開發勘探為主,根據統一計劃也可以搞一些普查。這一時期,我國地勘隊伍經歷了第三次盲目發展。全國地質勘探職工由1966年的42.01萬增加到1976年的82.55萬人,增長近一倍。而工程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卻由1966年的19.1%下降為1976年的12.5%。
3.地質勘查隊伍改革的探索(1978~1992年)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八字方針,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逐步實現四個現代化。隨著國家經濟工作的重點轉移,國家地質總局1979年1月5日召開了地質局長會議,提出「以地質—找礦為中心」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地質工作三年調整綱要》,提出「要把國家經濟建設需要同地質客觀條件結合起來,因地制宜地部署地質勘查,加強宏觀決策管理」。同時,要求著手進行地勘管理體制改革。1979年9月13日,國家決定將國家地質總局改為地質部。1980年2月,為加強對地質工作的領導,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經委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工作的管理體制改為以地質部為主的雙重領導。從1980年開始,針對地勘傳統體制的弊端,地礦系統對地勘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探索。按專業化分工的原則,改組了地質隊,把地質和勘探分開,分別成立地質調查研究所(隊)和探礦工程公司(隊)通過經濟合同組織生產協作,以利於地質隊領導把主要精力轉到地質找礦上來。這次改革跳出了過去那種只在「條條」、「塊塊」上劃分行政管理許可權的圈子,是以專業化分工改組隊伍為起步,擴大地質隊的自主權,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管理,並在改組隊伍的同時改革管理制度。1982年5月4日,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通過決議,將地質部改名為地質礦產部,除負責礦產資源和水資源等普查勘探、地質科學研究等管理外,增加了對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管理、對地質勘查全行業的活動進行協調的職能。1983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統一改稱地質礦產局,職能也作了相應調整。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有計劃的商品經濟。1984年5月,地礦部根據全國的改革要求,相應提出增強地勘單位活力是改革的中心環節,相繼出台了《關於幹部管理許可權下放的暫行規定》和《關於簡政放權,搞活地質隊的暫行規定》,賦予了地質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及計劃、財務、勞資、人事、機構設置等自主權。隨後地礦部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1985年提出了「開拓地質市場為突破口」;1986年提出了「預算內地質勘查要全面實行項目管理」,還進行了以承包制為主要內容的地勘單位經營機制改革;1987年印發了《地質礦產部地質工作體制改革總體構想綱要》,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充滿生機活力、適應有計劃商品經濟發展的地質工作體制」,「開拓和發展地質市場、推行項目管理、發展多種經營」的改革三大主體工程以及圍繞增強地勘單位活力這個中心環節的計劃、財務、物資、勞動人事、技術管理、領導體制等方面配套改革。
(二)市場經濟體制下地勘隊伍的改革探索(1992~1998年)
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作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若干決定」,充分肯定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原地質礦產部也在多年改革探索的基礎上,提出了地質隊伍要劃分為公益性和商業性兩部分的改革思路,並相繼提出了隊伍分體的改革方案,得到了國務院領導的肯定。1994年8月,朱鎔基同志對地勘隊伍劃分為「野戰軍」和「地方部隊」的批示,初步明確了地質工作改革方向。在地礦行政職能上,繼1988年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礦產部「三定」方案所明確的四項基本職能(即對地質勘查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對地質、礦產資源進行綜合管理;對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的基礎上,1993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地質礦產部聯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函,對省級機構改革中地質礦產工作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建議:實行政企(事)分開,地質礦產行政管理職能進入省(區、市)政府序列;地質礦產部直屬隊伍的主要部分組成公司,向企業轉化。1993~1994年的政府機構改革,國務院進一步明確了地礦部的四項管理職能。鄒家華副總理將地質礦產部的職能概括為找礦、管礦、護礦、地質環境管理以及國家授權的國有資產(主要是礦產資源資產)管理5個方面。1994年3月,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礦產部「三定方案」中指出地質礦產部的主要任務是:提供礦產資源和地質資料,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保護地質環境,實施地質勘查工作的行業管理。從1994年5月到年底,黨中央、國務院先後聯名發出批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對地礦行政機構部分,無一例外的明確:由地質礦產部垂直管理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工作部門。除了3個直轄市和廣東、安徽兩省外,都改稱地質礦產廳。
(三)地勘新體制的建立與完善(1998年~)
1.地質勘查新體制的建立
1998年3月,第九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5號),組建了國土資源部。主要履行對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職能。這次改革實現了政府職能轉變。一是實現了國土資源由分部門向統一、集中管理的體制轉變,有利於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統一、協調、有序、高效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二是實現了政企、政事分開的職能轉變。這次改革明確了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任務,交給直屬事業單位承擔。三是進一步明確了職能分工,理順了各種關系,強化了對國土資源特別是耕地的保護,實現了土地行政的相對統一管理,實現了地質礦產行政的集中統一管理。新「三定方案」對礦產資源管理職能進行了重新劃分:將原地質礦產部的行政管理職能、原全國礦產資源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的行政管理職能、原冶金工業部、煤炭部、化工部、核工業總公司、有色總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行使的礦產資源行政管理職能劃入國土資源部;將地下水資源行政管理職能交給水利部;將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任務交給直屬事業單位承擔。但國土資源部的「三定方案」,沒有明確對地質工作的管理職能,行業管理的職能也沒有突出,以致目前全國地質工作統一管理的格局沒有形成。
國土資源部組建後不久,即按國務院機構改革的要求開始推進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分別下發了一系列有關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文件,根據中央關於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精神以及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要求,組建了中國地質調查局,重組了中國地質科學院,改組了中國地質調查局地區地調中心和專業地調中心。在此基礎上,組織實施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同時,於1999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地勘隊伍屬地化管理的交接工作,2000 年年底,國土資源部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企業完全脫鉤,隊伍約64 萬人,其中在職約36.4萬人;留中央有關部門管理的原工業部門地勘隊伍和武警黃金部隊共約9.5萬人(其中在職職工約5.48 萬人),除武警黃金部隊之外,分別改組為企業或並入企業集團。此外,為了健全完善中國地質調查局,2001年11月,將原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地質科學院、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全國地質資料館、全國地質圖書館等單位進行了整合,健全完善了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合計在職職工約6000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地質調查院,編制合計9000人。原工業部門未屬地化的地勘隊伍在組建企業集團時,也組建了地質調查院,合計約2000人。
至此,國土資源部完全實現了地勘隊伍的政企分離,實現了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體運行的機制轉換,初步完成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地質工作新體制的構建。
2.地質勘查新體制的逐步完善
進一步完善地質勘查新體制。我國地質勘查新體制建立以來,新舊體制轉型時期,各種矛盾十分突出。我國政府順利完成地質勘查階段屬地化管理並逐步實現企業化經營的任務,解決地勘隊伍改革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在加快推進地質「野戰軍」的省級與行業隊伍建設的同時,繼續支持地勘隊伍的改革和發展。2003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3〕76號),經國務院同意,國土資源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地方和行業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土資發〔2003〕358號),明確了地方和行業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的性質、任務以及建設的目標、原則、具體要求和保障措施。2004年7月30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了中國地質調查局新的「三定」方案(中編發〔2004〕2號),將中國地質調查局升格為副部級事業單位,統一管理國家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對地方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承擔的國家地質調查工作實行項目聯系、業務指導,對項目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管理。
健全與完善地勘運行機制。2006年初,《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辦發〔2006〕4號,以下簡稱決定)出台,進一步明確健全中央與地方各負其責、相互協調的地質管理體制,建立政府與企業合理分工有機結合的地質勘查新機制。表現在:①在健全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方面,明確中央和省級政府的分工負責的工作體系。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全國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評價,全國性、跨區域、海域基礎地質和環境地質的綜合調查與重大地質問題專項調查。地方政府則主要負責為本地區經濟發展服務的基礎地質、礦產地質和環境地質勘探調查。②在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方面,提出要充分發揮中央、地方和企業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質勘查機制;要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資金投入力度,注重對社會資金的引導;建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用於支持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的前期勘查,降低勘查風險。③在完善礦產資源勘查機制方面,提出對於可以由企業投資的商業性地質勘查項目,政府原則上不再出資,政府主要運用政策調控,改善市場環境,發揮引導和促進作用。
二、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
在我國地質事業的不斷發展壯大中,形成了一支具有優良傳統和作風、技術力量雄厚的地質勘查隊伍,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現行的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政企(事)不分,責權不明;隊伍臃腫,力量分散;工作重復,效率不高。這些問題的存在,既削弱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管理,又影響了地勘單位自身活力的發揮,也使得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證。因此,必須對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進行改革。
(一)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目標
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利於礦產資源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於礦產資源嚴格管理和有效保護,政企(事)分開,統一、協調、有序、高效的管理體制。
溫家寶總理的批示指出:要「深化地質工作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富有活力的地質工作新體制」。曾培炎副總理在2006年全國地質工作會議上講話中指出:「要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繼續推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方向不動搖,步伐要加快,措施要到位。」
中央關於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基本方針是,既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和發展,又要切實解決好地勘單位的後顧之憂。屬地化的國有地勘單位要「逐步實行企業化經營」,同時地質勘查單位企業化需要有一個過程,要創造條件加快改革的步伐。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辦發 〔2006〕4號)對國有地勘單位改革進一步明確要求:「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地質勘查聯合會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推進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鼓勵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與社會資本合資、合作,組建礦業公司或地質技術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和機制靈活的找礦企業。」
(二)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主要任務
按照「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部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
(1)部分國有地勘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改革方案中明確,一是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的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單位統一劃歸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歸口管理,並逐步實行企業化經營。地質勘查單位的資產、債權債務、人事、勞動工資關系一並劃轉。地質勘查單位主要從事資源勘查、開發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時積極開展多種經營和服務創收,逐步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同時明確,地質勘查單位實行企業化過程中,要將從事資料信息、圖書檔案、博物展覽、環境與災害監測等公益性工作的單位劃出來,繼續作為國土資源管理的事業單位,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還明確在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保留一支技術素質較高、精乾的地質勘查隊伍,以滿足國家及區域經濟發展對地質勘查工作的需要。二是各工業部門所屬地質勘查隊伍要根據不同情況積極推進改革。冶金、有色、輕工、化工、建材等部門所屬的地質勘查單位,可以從各自部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改組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集團。其餘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地質勘查單位同步進行屬地化、企業化改革。
(2)組建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組建中國地質調查局,作為國土資源部所屬的組織實施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工作的事業單位。
(3)分流人員,減人增效。針對地質勘查隊伍人員過多、效益不高的狀況,要加大人員分流力度。通過改革,地質勘查隊伍要面向市場,面向區域經濟,發揮自身優勢,因地制宜,積極構築新的經濟增長點,開辟非地質勘查業生產門路,安置富餘人員和下崗職工,提高經濟效益,改善職工生活。
三、政策措施
考慮到國有地質勘查單位可用於經營的凈資產少,設備陳舊老化,離退休人員多、社會負擔重等因素,地勘單位改革需要逐步解決歷史遺留的問題。國家明確,中央和地方都要對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主要的政策措施有:
1.《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中明確的政策措施
(1)原地質礦產部和各工業部門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均以1998年預算為基數(不含一次性補貼)保持不變。劃轉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由財政部統一劃轉給各省級地方財政,在省級財政預算支出科目中單列,繼續用於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地質勘查工作和經常性費用支出等。各地應在首先確保離退休人員經費的前提下,將餘下的經費分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和地質勘查單位(地質勘查企業)經費兩塊管理,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
(2)地質勘查單位在屬地化、企業化改革的過程中,可以繼續將國家劃定的地質勘查費基數中10%左右的勘查費轉增國家資本金;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時,允許其將部分或全部價款轉增國家資本金。
(3)對地質勘查單位用於組織隊伍轉產,安排職工再就業等工作的銀行貸款,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扶持。
(4)地質勘查單位在由事業單位轉為企業的過程中,繼續享受事業單位的各項稅收政策。
(5)地質勘查隊伍實行屬地化管理後,各地應將實行企業化經營的地質勘查單位下崗職工與當地下崗職工同等對待,領取地方印製發放的下崗證,享受國家和當地有關再就業的優惠政策。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要千方百計確保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職工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尚未進入地方養老保險統籌體系的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准和有關待遇不變,費用從劃轉省級財政的地質勘查費中列支,待國家行政事業單位的養老統籌辦法出台後,再按統一辦法執行。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的政策措施
(1)維護企業化經營的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合法權益。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的探礦權、采礦權,符合規定並經批准,其價款的部分或全部轉增為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國家資本金。
(2)對企業化經營的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按照有關規定,經評估後可以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
(3)「十五」後兩年繼續保留已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中央直屬地質勘查單位基本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也要給予積極支持,努力解決已實行屬地化管理地質勘查單位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問題。
(4)認真落實住房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相關政策。已實行屬地化管理地質勘查單位的住房改革支出,按照當地的統一政策執行。地質勘查單位改制為企業的,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納入地方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職工在事業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養老保險費用。未改制為企業的,仍執行國家有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制度的統一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落實增加工資政策時,要保證地質勘查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享受同等待遇。同時,地質勘查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
(5)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未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工業部門地質勘查單位工作指導。支持其進行企業化改革,加大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力度,盡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6)切實加大地質勘查行業宏觀指導力度。國土資源部要繼續加強對地質勘查行業的綜合管理職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有關政策、法規,健全完善商業性地質工作的市場環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積極為推進地質勘查單位的改革與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條件,指導地質勘查單位進行結構調整,幫助地質勘查單位加快改革和發展。
⑶ 寧夏煤田地質局待遇如何具體的月工資是多少
首先要看你應聘的是哪個崗位,其次是看你分配到哪個單位,因為每個崗位和每個單位的工資都不同,但總的來說要比社會上很多單位待遇要高些。
⑷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環境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成效典型材料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近年來,在國土資源部的親切關懷和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寧夏地質環境管理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把以人為本、服務民生作為首要任務,有效地開展了自治區地質環境管理與地下水調查等工作,並取得了一定成效,為地方經濟發展和區域環境的改善提供了服務和支持。
一、寧夏石嘴山惠農採煤沉陷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
石嘴山市地處寧夏回族自治區北部,轄區共有6個礦區,礦區面積560餘平方千米,是國家「一五」時期布局建設的十大煤炭基地之一。隨著時間的推移,煤炭資源日益枯竭,采礦造成的地質環境問題也嚴重製約了石嘴山市的經濟社會發展。自2007年以來,石嘴山市先後被列為全國第二批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全國首批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試點、寧夏統籌城鄉發展試點。
惠農採煤沉陷區是石嘴山市目前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較為嚴重的地區之一。該礦區面積56.8平方千米,採煤沉陷區面積達43平方千米,嚴重沉陷區域面積達9.1平方千米,平均沉陷深度為8~10米,最大沉陷深度為24.39米,地表裂縫140餘條,土地、植被遭受嚴重破壞,地質災害頻發,對礦區居民構成了嚴重威脅,近2萬戶約5萬人的生產生活受到採煤沉陷的影響。
為從根本上解決沉陷區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自2004年以來,中央財政連續7年累計投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2.16億元,地方政府統籌資金1.2億元,目前已治理面積達18.3平方千米。
惠農採煤沉陷區經過連續7年的綜合治理,較大地改善了因采礦活動造成的地質環境問題,對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高當地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和深遠影響,對加快城市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通過生態建設,提高了森林覆蓋率,改善了城區氣候條件,美化了城市環境,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休憩娛樂場所,豐富了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動了旅遊產業、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具體成效體現在5個方面:一是由當地政府組織搬遷了沉陷區內的1.83萬戶居民,改善了他們的生產生活條件,保證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二是著力消除了沉陷區內6.35平方千米的嚴重地質災害隱患,保證了周邊企業和居民正常生產和生活;三是充分挖掘和展示礦山工業文化的內涵及外延,著力打造石嘴山國家礦山公園,進一步提升了惠農區的城市品位;四是充分利用廢棄土地,有效提高了沉陷土地的利用率,增加生態綠化面積18.3平方千米,切實保護和改善了生態環境,據統計,從2004年到2011年,惠農區綠地面積共增加2430公頃,其中沉陷區綠化面積1830公頃,惠農城區公園面積共增加1080公頃,其中沉陷區國家礦山公園佔地面積910公頃;五是通過實施沉陷區治理項目,增加可建設城市基礎設施用地0.8平方千米,為惠農區經濟社會發展拓寬了用地空間。通過實施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和保護工程,礦區變綠了,城市變靚了,土地變活了,這些成效,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惠農採煤沉陷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不僅挽救了一座礦山,更挽救了一座城市」。
二、寧夏地下水資源勘查
寧夏中南部嚴重缺水地區包括寧夏中部乾旱帶和南部山區,涉及西吉縣、海原縣、原州區、同心縣、彭陽縣及隆德縣等10個縣(區)、105個鄉鎮,總面積約2.5萬平方千米,佔全區總面積的25%左右。該地區乾旱少雨,十年九旱,水資源十分缺乏,苦鹹水分布面積大,水文地質條件極為復雜,造成人畜飲水極度困難,該區252.73萬人口中仍有115.6萬人的飲水安全無法保障。
幾年來,我們以解決民生問題為出發點,積極創新勘察找水新思路,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認真落實自治區「十二五」規劃中關於生態移民重大舉措。目前,由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牽頭組織,寧夏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具體實施的生態移民安置區勘察找水項目前期工作已經開展,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1.基本情況
「5·13」省部合作協議的簽署,為自治區地下水勘查奠定了基礎。2011年8月啟動的爭先創優「4+1」活動又將自治區地下水勘查工作推向了高潮。當前「寧夏中南部乾旱帶嚴重缺水地區地下水勘查」、「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水文地質及環境地質調查評價」、「寧夏沿黃經濟區水工環地質調查評價項目」以及固原鹽化基地水資源勘查等項目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並取得了新突破。
2.進展情況
寧夏中南部嚴重缺水地區地下水勘查與供水示範項目項目實施年限為2010~2012年,計劃投資6000萬元。截至目前,共投入2550萬元。截至2011年8月前,已完成年度1:5萬水文地質專項調查面積3100平方千米,2011年共設計鑽探工作量2200米/9孔,現已完成鑽孔1800米/6孔(年內可全部完成),除鑽探任務外,其他工作也基本完成。
寧東能源基地地下水勘查項目項目實施年限為2010~2012年,計劃投資3000萬元。截至目前共投入2000萬元。2011年度任務書下達工作量已全部完成。
寧夏沿黃經濟區水工環地質調查評價項目截至2011年10月,「寧夏沿黃經濟區(黃河金岸)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評價」項目,目前已完成1:5萬水、環地質調查面積2216平方千米,水文地質鑽探356.18米/3孔,完成豐水期水位統測,野外抽水試驗已結束。
2011年以來,我們還利用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項目開展了以下工作:
寧南寧東地下水勘查項目探采結合井配套工程截至2011年9月底,寧南、寧東共完成探采結合井配套共計24口,總投資646.56萬元,其中寧南探采結合井配套8口(含2口改水),寧東探采結合井配套16口,鑽探總進尺6066米,共計出水量23967米3/日,移交後預計可解決17萬人的生活飲水問題。
固原鹽化基地水資源勘查項目固原鹽化工基地地下水勘查項目設計總投資987.7萬元,目前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完成鑽探總進尺3994.48米/15孔。其中,10口探采結合井移交當地政府使用,總出水量7600米3/日,預計移交後可解決周圍5萬人的生活飲水問題。
生態移民打井工程完成了「寧夏生態移民安置區打井工程方案」並列入自治區地勘基金項目,計劃投資1500萬元,2011年內完成11口井的施工任務,投資750萬元。
根據創先爭優「9+1聯創齊爭」活動方案的要求,寧夏地礦局依編制完成了「創先爭優『9+1聯創齊爭』活動固原市地下水勘查與開發工作方案」,項目確定成井100眼,改水20處,輻射井10眼,配套100眼,投資8820萬元。
近年來,我們通過勘查找水工作,對地下水賦存規律有了新的認識與發現,創新開展探采結合井與成井配套供水相結合,勘查找水與苦鹹水改水相結合,科學研究與服務民生相結合,加快了寧南缺水區群眾飲水安全問題的解決。一是在羅山西麓、香山東麓、海原縣麻春堡、關橋地區發現蓄水構造及富水地段,有望成為集中供水水源地,向周邊缺水區及生態移民安置區供水;二是發現了固原市原州區河川鄉富水地區,為解決固原市原州區東南部及彭陽縣西北部嚴重缺水地區飲水困難提供了依據,在河川鄉政府所在地以東地區具有良好的開發前景,特別是深部灰岩岩溶水,裂隙、溶洞更為發育,富水性更強;三是查明了海原縣地下水特徵、人畜飲水情況,並提出了地下水開發利用方向;四是苦鹹水改造示範取得成功,為寧夏中南部苦鹹水改造開發利用積累了經驗。
⑸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勘查行業改革發展情況調查報告
按照《關於開展地質勘查行業調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5號)要求,我廳認真組織自治區境內已取得地質勘查資質的地質勘查單位,填報了地質勘查單位情況表及相關數據。並核查了地質勘查單位各項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對各單位報送的情況表和有關情況進行了匯總,現將我區地質勘查單位調查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地勘單位基本情況
目前,我區取得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共19個,其中最高資質為甲級的單位14個,最高資質為乙級資質的單位2個,最高資質為丙級資質的單位3個。
我區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有12個,單位名單如下:寧夏煤田地質局(寧夏煤炭勘察工程公司)、寧夏核工業地質勘查院、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前身為寧夏地質調查院)、寧夏礦產地質調查所、寧夏有色金屬地質勘查院、寧夏礦業開發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院、寧夏地質工程勘察院、寧夏伊斯蘭地質工程公司、寧夏遙感測繪勘查院、寧夏地質礦產中心實驗室、寧夏黃金地質勘探工程隊。
(一)國有地勘單位基本情況
2006年末國有地勘單位職工人數為3497人,地質勘查從業人員為2146人,其中地質技術人員1088人。年末離退休人員累計為3087人。
2006年末國有地勘單位總資產為86290.77萬元。其中生產經營性資產25139.32萬元。
2006年末國有地勘單位地勘業總收入為15073.73萬元。總支出為58542.68萬元。其中地質找礦支出為8561.40萬元。
(二)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基本情況
2006年末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職工人數為3389人,地質勘查從業人員為2077人,其中地質技術人員1042人。年末離退休人員累計為3014人。
2006年末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總資產為85043.77萬元。其中生產經營性資產23941.32萬元。
2006年末屬地化管理的國有地勘單位地勘業總收入為14758.73萬元。總支出為57926.68萬元。其中地質找礦支出為8246.40萬元。
二、國有地勘單位各項優惠政策核查落實情況
經核查,國有地勘單位各項優惠政策(主要是中央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反映較好的單位有寧夏地礦局和寧夏煤田地質局,具體情況如下:
(1)地質勘查費基數與年增長幅度方面。落實較好,寧夏地礦局地質勘查費基數從1999年的4146萬元增加到11017萬元,寧夏煤田地質局下劃撥款基數1022萬元,與2004年比,年增長9.55%。
(2)地勘費基數中10%和礦業權價款轉增國家資本金政策。已落實地勘費基數中10%轉增國家資本金政策。
(3)轉產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寧夏地礦局1999~2001年度、2001年度、2003~2005年度財政貼息資金已落實,2006年度落實10萬元,2002年財政貼息資金未落實。
(4)稅收優惠政策。未落實。
(5)下崗職工再就業優惠政策。1999年屬地化管理以來,一直未落實。
(6)離退休職工養老金保障政策。已落實,基本上靠財政供養,保證按月足額發放離退休職工養老金。
(7)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處置政策。寧夏地礦局已落實。並按照2003年11月11日自治區政府專題會議紀要「對寧夏地礦局及所屬地質勘查單位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按照有關規定,經評估後可以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對利用現有土地改善本單位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住房條件而改變土地用途的,可免繳土地出讓金。對向地礦局以外的單位或個人轉讓土地時,應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並嚴格按照經營性用地必須招、掛和非經營性用地協議轉讓的有關規定辦理,所得土地收益主要用於地礦局進行結構調整和職工安置」的政策執行。
(8)基本建設預算內投資補助政策。寧夏地礦局基本建設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在2001年度落實80萬元,2002年度落實100萬元,2003年度落實100萬元,2005年度落實100萬元。但在2004年度、2006年度未落實。寧夏煤田地質局落實60萬元。
(9)住房改革支出政策。寧夏地礦局1999~2006年度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月度補貼已落實,但是1998年以前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一次性住房補貼未落實。
(10)增加工資政策。各地勘單位均已落實。
(11)基本醫療保險、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政策。寧夏地礦局全局人員都已參加了醫療保險。由於該局是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一直未參加,但是全局的合同制職工參加了失業保險。寧夏煤田地質局全局人員都已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
(12)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政策。由於自治區未出台相關事業單位養老統籌政策,寧夏地礦局是事業單位所以未落實,但該局的合同制職工已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其他地勘單位合同制職工已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統籌。
(13)其他政策。無。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人才匱乏。寧夏地處邊遠地區,經濟落後,工資低,很難吸引地質院校的學生來寧工作。各地勘單位專業人員青黃不接現象也非常嚴重,造成有些項目質量下降。
二是地勘單位屬地化後,資金短缺,用於生產經營、支撐地勘單位發展的優良經營性資產太少,由於資金的短缺,在設備、裝備方面存在不足和老化,短期內很難解決,因而在走向市場時缺乏競爭力,發展潛力嚴重不足。
三是地勘單位底子薄,抗風險能力弱,無力進行風險性的礦產勘查。建議中央、地方建立風險勘查專項基金。
四是礦權設置影響了專業地勘隊伍在區域上的找礦優勢。
四、建議
第一,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改為與自治區事業單位改革同步)繼續推進國有地勘單位的改革,積極探索有利於增強地勘單位活力的改革措施。目前,要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首先解決好地勘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的社會保障問題,要集中解決國有地勘單位歷史遺留的職工住房(改為住房補貼)、基地建設、設備更新等問題,提高地勘單位改革走市場、自我發展闖市場的能力。地勘單位的住房改革所需資金應列入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住房改革制度實施方案,統一規劃,統籌安排。減免地勘單位用於解決職工住房、危舊房改造的市政、城建、消防等相關配套費用,並將住房改造納入城市危舊房改造范疇,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工資、福利與其他事業單位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加強人才培訓,建設高素質技術隊伍,保持地勘隊伍的穩定和發展。
第三,提高技術裝備水平,改善地質工作條件,提高地質找礦效率。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地勘處)
⑹ 一般來講 地礦局和煤田地質局哪個單位好些 PS:本人寧夏 謝謝大家
就目前形勢來看,金屬礦和煤礦都不太景氣,產能過剩,但是相對而言地礦要比煤礦要好一些,因為煤礦最近工資少了不少。
⑺ 立足寧夏作貢獻 走出寧夏做地勘 依託地勘求發展
宋新華
(寧夏地勘局,寧夏銀川,750000)
1999年寧夏地勘局實行屬地化管理後,2002年自治區政府又決定將核工業西北地質局217隊、寧夏有色地質總隊移交地勘局管理。屬地化後,地調院劃歸國土資源廳管理。截至2005年6月,全局在職職工2526人,離退休人員2479人。2003年,局新一屆班子提出了「立足寧夏作貢獻,走出寧夏做地勘,依託地勘求發展」的戰略思想,實施了產業結構調整、劃小核算單位、授權委託經營等一系列的戰略舉措,使寧夏的地勘工作和地勘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也得到了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肯定。屬地化以來,寧夏地勘局經濟運行情況證明,戰略思想正確,戰略舉措得當,地勘工作大有可為。
一、經濟運行概況
新一屆領導到任後,通過調研、摸底、研討等形式,認真總結屬地化以來地礦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了方向,調整了思路。通過一系列的戰略舉措,深化了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的改革,加快了地勘事業的發展。並始終把發展地勘經濟作為第一要務,以提高全局職工生活水平為根本出發點,堅持以地質勘查業為主導,以建築業為依託,以多種經營為輔助,堅持企業化經營。經過全局廣大幹部職工的艱苦奮斗,頑強拼搏,戰勝種種困難,使地勘經濟有了良好的發展前景,經濟運行質量明顯提高,職工收入逐年增長。據統計,1999~2004年,全局對外總收入由11636.56萬元增加到32124.2萬元(詳見圖1),增長了2.76倍,年均增長22.5%;實現生產增加值由3754.3萬元增加到7033.61萬元(詳見圖2),增長了1.87倍,年均增長13.4%;職工人均收入由0.8萬元增加到1.66萬元(詳見圖3),增長了2倍多,年均增長15.7%。
圖11999~2004年全局對外收入對比示意圖
圖21999~2004年全局生產增加值對比示意圖
圖31999~2004年全局人均收入對比示意圖
2005年上半年,全局實現對外總收入18623.7萬元,其中地勘業1888.77萬元,建築施工業10485.65萬元,多種經營6249.28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了5844萬元,增長了1.46倍,職工收入也比上年有所增長。
二、產業結構變化情況
2003年以來,寧夏地礦局以做大地質勘查業、做強工程勘察與基礎施工業、調整改造多種經營業為內容,根據全局產業結構特點、產業發展實際,實施隊伍和產業結構的調整。經過調整後的產業結構表現了生機和活力,隊伍的專業化特點更加明顯。地質勘查業、基礎施工、公路施工、房地產開發、物資貿易、實驗測試等產業獨具特色,各有各的主業,各有各的專長。減少了內耗,強化了互補,經濟效益顯著增長。有勘院、核勘院、礦調所、礦業公司等地勘單位的地勘主業顯示出了強勁的優勢,地質勘查、礦業開發全面開花。地質勘查業對外收入由2003年的908.7萬元增加到2004年的3098.3萬元,2005年上半年又達到了1888.77萬元,發展勢頭迅猛。從事工程施工的伊地公司、礦調所、公路公司過去3家在一起吃大鍋飯,分體運行以後,3家的對外收入之和達到8428萬元,比分體運行前增長了1.68倍。房地產公司白手起家,負債經營,2004年完成開發5092萬元,實現了當年起步,當年飛躍,走出了歷史性的第一步(圖4、圖5分別為2003年、2004年對外收入構成圖)。
圖42003年寧夏地礦局對外收入完成情況構成圖
圖52004年寧夏地礦局對外收入完成情況構成圖
為了改善地勘單位和企業設備陳舊、裝備落後的局面,2003~2004年局投資2362萬元,2005年計劃投資1000萬元,用於設備和裝備的更新換代和改造,極大地提高了市場競爭能力。同時對投資體制進行改革,鼓勵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體制上的突破,帶來了幹部職工觀念上的再進步,帶動了生產規模的再擴大,拉動了工作效率的再提高,促進了經濟效益的再增長。
三、對寧夏局地勘經濟工作的體會
隨著地勘隊伍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和地勘工作機制的重大調整,地勘隊伍向何處去?地勘單位干什麼?局的職能在哪裡?一系列問題一直困擾著各級地勘單位的領導和決策者。浙江、廣東、山東等沿海一些省局憑借獨特的區位優勢和發達的市場環境,率先喊出了「戴好事業單位的帽子、走好企業化經營的路子」的主調,走出了「融入地方經濟全局、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的新路子,使地勘工作和地勘經濟取得了長足發展,為全國地勘隊伍改革發展做出了有益的嘗試和表率。寧夏局在借鑒兄弟省局經驗的同時,結合自身特點,也走出了一條自己的發展道路。兩年來,寧夏局地勘經濟的快速發展主要得益於以下幾點。
1.明確的戰略思想
充分領會、准確把握國家的宏觀政策、改革意圖及改革方向,正確判斷市場狀況和未來走向,實事求是地分析、評估隊伍狀況。知道國家、地方需要什麼,我們能做什麼,應該怎樣做。如此,就會不犯或少犯方向性、戰略性錯誤。不顧自身狀況、自身實力,一味地追逐市場,或不顧市場需求,能做什麼就只做什麼都是不可取的。背離了國家的宏觀政策和改革方向,就走不下去,走不通。
「立足寧夏作貢獻,走出寧夏做地勘,依託地勘求發展」的戰略思想,是局黨委一班人在對形勢、市場、自身全面總結、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來的。
寧夏地勘局目前是全區人數最多的事業單位,有為才能有位,在依然是事業單位前提下,就必須要為地方經濟服務。「立足寧夏作貢獻」這是我們的立局之本、生存之根、發展之基。這是對地礦局職能的基本定位。
寧夏地域狹小,國土面積僅5.18萬平方公里,金屬礦產相對貧乏,地質市場容量小,地質勘查的施展空間有限,要做大、做強地勘工作就必須「走出寧夏做地勘」。
市場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是實力的競爭。長期以來的地質工作使寧夏地勘局聚集了大量的專業人才和積累了豐富的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業是寧夏地勘局最具競爭力的產業,這一優勢不能丟,是我們的看家本領,是我們最具競爭力的產業,「依託地勘求發展」就是對地勘業這一核心競爭力的認可和肯定。
2.建立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2004年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建立與局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相適應的經營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局相繼出台了《關於在局屬單位實行經營者年薪制的決定》、《關於對局屬單位經營者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的決定》、《寧夏地礦局經營者年薪制試行辦法》3個文件。經營者的收入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規模和經營業績掛鉤,使經營者的責、權、利得到了統一。經營者的年薪收入由3部分構成:基薪、風險收入、獎勵薪。確定和調整的因素有:銀川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額、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額、對外總收入、總資產額、職工隊伍總數、對外市場總收入、國有資產保增值率、經營性資產收益率、利潤、職工收入增長率、職工上崗率、職工人均培訓費、當年應收款回收率、往年應收款回收率、上繳指標、生產增加值、全員勞動生產率、安全指標、質量指標等。授權單位的其他經營者(副職)依據各人所擔負責任的大小、勞動貢獻、工作難易程度等因素,比照經營者的0.6~0.8倍自行確定,考核辦法自定。形成了一個非常細化,便於執行、操作,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職工利益、經營者個人利益互聯、互動的制度、辦法。實踐證明這一制度、辦法是成功有效的。2004年通過考核,14個授權經營的地勘單位,有13個完成或超額完成責任目標,經營者最高年薪110476元;一家沒有完成責任目標,扣除抵押金後最終年薪為-17300元。14個地勘單位的經營者平均年薪74074元。2005年經營者繼續實行年薪制,並根據各項指標進行了測算,最高者為87332元,最低者為27558元(僅為完成責任目標的風險收入,不計超額獎勵部分)。
3.實施人才戰略
能否把地質勘查業做大、做強,地勘經濟能否取得長足的發展,人才是關鍵。人才對我局來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而且涉及到今後發展的長遠大計。
近年來局選派多人到中國地大攻讀博士學位,並在局地勘費中為局培博士設立了個人項目,鼓勵局培博士的論文選題與寧夏的地質礦產研究相結合。在培養人才的同時,在留住人才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設立了局人才庫,對入庫人員發放人才津貼。其中進入核心競爭力人才庫8人,每人每月500元津貼,若年終考核為優秀者增至每人每月1000元;進入人才庫25人,每人每月300元,年終考核優秀者增至每人每月500元。對幾個以地勘業為主的單位的總工在局地勘費中設立總工項目,分別對寧夏的幾個主要成礦區塊進行專項的成礦規律研究。採取對報考地質專業的局內職工子女進行獎勵等一系列舉措。地質專業人才流失現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專業人員的能力得到了明顯的提高,分散在局其他產業領域的很多地質專業人員也相繼重新投入到地勘工作中,形成尊重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環境。
4.轉換機制,合作搞活
目前,地勘局畢竟底子薄,實力弱,能夠用於風險勘查的費用有限,勘查速度與登記速度不成比例,還會影響到今後礦業權的申請和登記工作。2005年,局拿出一個可供共同開發的煤礦產地,捆綁兩個可供風險勘查的礦業權地,引入風險勘查資金500萬元。局提供礦業權,合作方投入勘查費用,成礦後利益共享,勘查風險主要由合作方承擔。現在很多私營礦業主在嘗到了礦業開發的高回報後,已非常認同礦產勘查的高風險性,合作方主動要求投入更多的風險勘查。為慎重起見,也為開好頭,暫時只提供了兩個風險勘查項目。通過合作勘查,增加了在礦產勘查上的投入,加快了勘查速度,改變了以往只登記、不勘查,登記多、勘查少,重勘查、輕開發的局面,也有利於今後的礦業權申請和登記工作。對已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產地積極尋找合作夥伴。陝西西大科里奧光電子有限公司以650萬元取得我局「中衛腰峴子銅礦Ⅰ、Ⅲ礦體」的開發權,並投入2400萬元建成寧夏首個銅生產企業,出銅在即。
在多種經營上,通過轉換機制,合作經營的方式盤活了大量不良資產,解決了一批「老大難」問題。原來的造紙廠,大家感覺問題最多,通過轉換經營機制,引進合作投資夥伴,投入資金1818萬元進行技術改造,短短半年時間的調整改造,變化非常之大,所有產品已被內蒙古伊利集團買斷,發展形勢非常好,機制的轉換帶來了市場的巨變。經營困難的活性炭廠也已找到了自己的合作方,發展前景看好。
5.幹部交流為地勘工作注入了活力
長期以來地勘單位的幹部都是在內部交流、輪換,幹部隊伍的近親繁殖造成了思路局限,觀念陳舊。隊伍之間、幹部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瓜葛,錯綜復雜的利害關系,動一發而牽全身。形成的負面影響是:想不到,不敢想,想了不敢做,做了也做不好。有著多年地方工作經驗的地方幹部「空降」地勘行業,帶來了很多新思路、新舉措,體現了敢、硬、新的工作作風。不受羈絆,敢想敢幹;不受干擾,決定、制度一旦形成,不折不扣地落實、執行,決不手軟;不受固有觀念的支配,有新思路、新舉措、新辦法。行業精神面貌,工作狀態為之一新。地方幹部的注入還為屬地化後地勘經濟與地方經濟的融洽起到了橋梁和紐帶的作用。兩年來寧夏地勘局與地方政府的交流、溝通得到了明顯的加強,地勘工作在地方經濟建設中介入的深度和廣度得到了提升。地勘工作在地方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尤其是在寧夏這樣一個資源型省區已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和認同。這是與地方幹部參與到地勘經濟工作中的作用分不開的。
作者簡介
宋新華,寧夏地勘局副局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⑻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局怎麼樣
簡介:寧夏回抄族自治區地質局成立於襲1958年。1999年5月,實行屬地化管理,成為自治區政府直屬正廳級事業單位,是寧夏地質工作最多、專業門類最全、技術力量最強、找礦實力最強的地質找礦部門,擁有一支具有「三光榮」傳統和「三特別」精神、作風優良、找礦突出、立業輝煌、建功卓著的綜合勘查和地質科研隊伍。
注冊資本:825萬人民幣
⑼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工程院怎麼樣
簡介: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工程院(簡稱寧夏地質工程院),隸屬於自治區地質局。主要承擔地質工程、岩土工程、地震地質、礦產及水文地質勘探、地質工程測繪、地質災害評估(設計)、綜合勘查與施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