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理七大地區劃分圖
1. 中國地理的區域劃分以及所屬省份
中國一般分為七大地理地區:
1、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
2、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台灣省);
3、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
4、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6、西南(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
7、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中國地理七大地區劃分圖擴展閱讀
中國地理區劃可以認為是國家地理區域劃分的簡稱。地理區域劃分首先是把全國國土作為一個整體。就是把一個國家的全部國土區域按照其特點劃分成幾個大塊,以便進行地理、氣候、經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由於中國疆域的寬廣,從地形、氣候、人文、經濟和政治各個角度分析,有各種類型的地理區域,各種地理區域類型可以劃分為自然帶、亞地帶、自然大區、自然區等等亞區。
四大經濟分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陝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
2. 中國有哪七大地理分區
中國通常劃分為七大地理分區:華東地區、華南地區、華北地區、華回中地區、西答南地區、西北地區、東北地區。
華東——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和上海市、台灣省。
華南——廣東省(包括東沙群島)、廣西省、海南省(包括南海諸島)、香港和澳門特區。
華北——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和內蒙古自治區的部分地區。
華中——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華中地區的區域中心城市為武漢。
東北——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或說東北四省區(包括內蒙古東部)
西南——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的大部以及陝西省南部(陝南地區)。
西北——寧夏回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青海 、陝西 、甘肅三省之地。
3. 中國七大區怎麼劃分的
1、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
2、東北地區:遼寧省回、答吉林省、黑龍江省
3、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
4、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地區:廣東省、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6、西南地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7、西北地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
(3)中國地理七大地區劃分圖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由省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組成。具體情況如下:
省級行政區: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合計34個省級行政區。
地級行政區: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合計333個地級區劃。
縣級行政區:977個市轄區、1303個縣、393個縣級市、117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合計2844個。
鄉級行政區:8562個街道、20988個鎮、8102個鄉、966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1個縣轄區,合計38773個。
4. 中國地圖劃分為幾個地理區
中國通常劃分為七大地理區: 【華東·華南·華北·華中·西版南·西北·東北】 華東—權—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和上海市、台灣省。
華南——廣東省(包括東沙群島)、廣西省、海南省(包括南海諸島)、香港和澳門特區。
華北——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和內蒙古自治區的部分地區。
華中——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華中地區的區域中心城市為武漢。
東北——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或說東北四省區(包括內蒙古東部)
西南——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的大部以及陝西省南部(陝南地區)。
西北——寧夏回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青海 、陝西 、甘肅三省之地。
我國的城市按行政級別劃分,可分為: 一級市。一級市是指直轄市,與省、自治區同級,直屬國務院管轄。 二級市。二級市是指地區一級的市,直屬省管轄。 三級室。三級市是指縣一級 的市,與縣同級,屬二級市管轄。 特別行政區。與一級市同級,直屬國務院管轄。
5. 中國的七大地區
1、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
1945年至1954年中共設東北局和東北人民政府,以轄遼東、遼西、熱河、內蒙古自治區、吉林、松江省、黑龍江7個省區。
2、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台灣省);
華東地區,簡稱「華東」。建國初期,華東區曾為中國六大行政區之一,為當時一級行政區,於1954年撤銷,轄區相當於現在的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和台灣等地,江西省當時屬中南區。
1961年,華東經濟協作區成立,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東等地,1978年後撤銷。
3、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
華北地區指位於中國北部的區域。一般指秦嶺-淮河線以北,現時在政治、經濟層面上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共計5個省級行政單位。
4、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中國華中地區,簡稱華中,中國七大地理分區之一,包括河南、湖北、湖南三省(按照自北向南排序),華中國土總面積約56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國國土總面積的5.9%。截至2017年底,華中地區常住人口約2.23億人,生產總值約11.61萬億元,人均生產總值約5.20萬元。
5、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華南地區,中國大區之一,位於漢族地區南部,簡稱「華南」,包括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民國時代,華南范圍涵蓋廣東、廣西、海南、福建及雲南、貴州,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又列入台灣省,合稱「華南六省」。
6、西南(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西南地區,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南地區,西南地區,中國地理分區之一,東臨中南地區,北依西北地區。廣義上,包括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重慶市等5個省市區,有時還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北恩施州、湖南湘西州。
7、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中國西北地區,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北地區(the Northwestern District of China),又稱西北、中國西北、西北地區、西北五省,是當今中國七大地理分區之一。行政區劃上的西北地區包括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5個省、自治區。
(5)中國地理七大地區劃分圖擴展閱讀:
綜合地理位置、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的特點,可以把我國劃分為四大地理區域,即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北地區和青藏地區。其中,秦嶺、淮河一線是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的分界線。大興安嶺-陰山-賀蘭山為北方
地區和西北地區的分界線。我國青藏地區和西北地區,北方地區,南方地區的分界線,大致以第一級階梯和第二級階梯的分界線。
我國的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在地形、氣候、河流流量和植被類型等方面均有明顯差異;受自然環境的影響,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的人們,在生產方式、生活習慣、文化傳統等方面也有很大差異。
6. 中國的七個地理大區劃包括哪些
七大自然地理分區的基本依據,一是中國自然地理區劃方面眾多權威版專家多年的科研成權果,二是全國高校地理專業師生普遍使用的《中國自然地理》教材,三是根據長期以來中學地理教材《中國地理》編寫中形成的共識。
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福建省、台灣省)
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西南(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西部阿拉善盟)
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東部含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
地理教材中的劃分則有些不同,具體如下:
東北地區、華北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內蒙古地區、西北地區和青藏地區
7. 中國有哪七大地區
七大自然地理分區的基本依據,一是中國自然地理區劃方面眾多專家多年的內科研容成果,二是全國高校地理專業師生普遍使用的《中國自然地理》教材,三是根據長期以來中學地理教材《中國地理》編寫中形成的共識。
區劃:
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福建省、台灣省)
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西南(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西部阿拉善盟)
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