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七大地理分區的根據
A. 中國有哪七大地理分區
中國通常劃分為七大地理分區:華東地區、華南地區、華北地區、華回中地區、西答南地區、西北地區、東北地區。
華東——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和上海市、台灣省。
華南——廣東省(包括東沙群島)、廣西省、海南省(包括南海諸島)、香港和澳門特區。
華北——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和內蒙古自治區的部分地區。
華中——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華中地區的區域中心城市為武漢。
東北——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或說東北四省區(包括內蒙古東部)
西南——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的大部以及陝西省南部(陝南地區)。
西北——寧夏回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青海 、陝西 、甘肅三省之地。
B. 中國地理區域是根據什麼劃分的
中國國土遼闊,地理環境十分復雜,不同地域之間的差異非常顯著。無論是民眾認識國情,科研機構及專家認識區域地理格局,還是各級政府有效實施區域管理等不同方面的需要,都必需對中國區域進行區域劃分(簡稱區劃)。
地理學中的區域劃分,是立足於地域分異規律的客觀基礎上,根據一定的目的、按相應原則和方法進行的地理系統分區。它是區域研究的一項重要內容和方法。
按照所進行區劃的對象和目的的不同,區劃可以分為行政區劃、自然區劃、經濟區劃、農業區劃、綜合區劃等不同種類。
下面以圖文結合的形式,就中國自然區劃、中國行政區劃、中國經濟區劃的主要方案及其演變作一簡單介紹。
一、中國自然區劃
(一)自然區劃的概念和意義
自然地理區劃(簡稱自然區劃)是根據自然地理環境及組成成分發展的共同性、結構的相似性和自然地理過程的統一性,將地域劃分為一定等級系統的研究方法。
自然區劃是在研究地域分異規律的基礎上,探討自然地理環境及其組成成分的特徵、變化和分布規律。主要體現溫度、水分、土壤、植被等要素的地域差異,提供自然生產潛力的系統資料,是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因地制宜進行生產布局和制定各種規劃的基礎,也是認識區域生態環境的宏觀框架、改善生態環境和制定區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基礎。
(二)自然區劃的發展歷程
新中國成立後,幾代地理學家對中國自然區劃做了持續的探索性研究。綜觀不同歷史時期的區劃方案,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國自然區劃的形成和發展歷程(表1),對中國自然地理的地帶性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化。自然區劃是在研究地域分異規律的基礎上,探討自然地理環境及其組成成分的特徵、變化和分布規律。主要體現溫度、水分、土壤、植被等要素的地域差異,提供自然生產潛力的系統資料,是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因地制宜進行生產布局和制定各種規劃的基礎,也是認識區域生態環境的宏觀框架、改善生態環境和制定區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基礎。
1.羅開富方案
最初發表於1954年,兩年後由科學出版社以中華地理志叢刊第1號《中國自然區劃草案》正式出版。它首先將全國分為東西兩半壁,東為季風影響顯著區域,西為季風影響微弱或無影響區域。然後提出最冷、最熱、最乾和空氣稀薄四個相對極端的區域,其間再劃出幾個過渡區。最後將全國劃分為7個基本區,即東北區、華北區、華中區、華南區、康滇區、青藏區和內蒙古新疆區,其下再以地形為主要依據劃分為23個副區。
方案注意到自然地域分異的狀況,並對各類自然地理現象之間的相互關系、相互影響所表現的特點作了一定探討,強調基本區是按自然特徵劃分的,其含義和范圍與行政或經濟方面習慣所用不同,例如,把遼河下游平原和遼東半島劃入華北區,而不屬於東北區。
C. 中國的七大地區
1、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
1945年至1954年中共設東北局和東北人民政府,以轄遼東、遼西、熱河、內蒙古自治區、吉林、松江省、黑龍江7個省區。
2、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台灣省);
華東地區,簡稱「華東」。建國初期,華東區曾為中國六大行政區之一,為當時一級行政區,於1954年撤銷,轄區相當於現在的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和台灣等地,江西省當時屬中南區。
1961年,華東經濟協作區成立,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東等地,1978年後撤銷。
3、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
華北地區指位於中國北部的區域。一般指秦嶺-淮河線以北,現時在政治、經濟層面上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共計5個省級行政單位。
4、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中國華中地區,簡稱華中,中國七大地理分區之一,包括河南、湖北、湖南三省(按照自北向南排序),華中國土總面積約56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國國土總面積的5.9%。截至2017年底,華中地區常住人口約2.23億人,生產總值約11.61萬億元,人均生產總值約5.20萬元。
5、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華南地區,中國大區之一,位於漢族地區南部,簡稱「華南」,包括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民國時代,華南范圍涵蓋廣東、廣西、海南、福建及雲南、貴州,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又列入台灣省,合稱「華南六省」。
6、西南(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西南地區,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南地區,西南地區,中國地理分區之一,東臨中南地區,北依西北地區。廣義上,包括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重慶市等5個省市區,有時還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北恩施州、湖南湘西州。
7、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中國西北地區,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北地區(the Northwestern District of China),又稱西北、中國西北、西北地區、西北五省,是當今中國七大地理分區之一。行政區劃上的西北地區包括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5個省、自治區。
(3)中國七大地理分區的根據擴展閱讀:
綜合地理位置、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的特點,可以把我國劃分為四大地理區域,即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北地區和青藏地區。其中,秦嶺、淮河一線是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的分界線。大興安嶺-陰山-賀蘭山為北方
地區和西北地區的分界線。我國青藏地區和西北地區,北方地區,南方地區的分界線,大致以第一級階梯和第二級階梯的分界線。
我國的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在地形、氣候、河流流量和植被類型等方面均有明顯差異;受自然環境的影響,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的人們,在生產方式、生活習慣、文化傳統等方面也有很大差異。
D. 中國地理的區域劃分以及所屬省份
中國一般分為七大地理地區:
1、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
2、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台灣省);
3、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
4、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6、西南(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
7、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4)中國七大地理分區的根據擴展閱讀
中國地理區劃可以認為是國家地理區域劃分的簡稱。地理區域劃分首先是把全國國土作為一個整體。就是把一個國家的全部國土區域按照其特點劃分成幾個大塊,以便進行地理、氣候、經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由於中國疆域的寬廣,從地形、氣候、人文、經濟和政治各個角度分析,有各種類型的地理區域,各種地理區域類型可以劃分為自然帶、亞地帶、自然大區、自然區等等亞區。
四大經濟分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陝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
E. 請問中國七大地理區劃(華北,東北,西北…)屬於什麼區劃劃分依據是什麼
主要按氣候地貌劃分,依據山川河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