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國家地理標志產品
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內本質上取容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標志意義:
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1)新晃國家地理標志擴展閱讀
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
(一)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二)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三)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上述申請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審核,並經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即可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Ⅱ 御葉堂產品是新晃龍腦是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嗎
商標中有地理標志,那麼該產品必須是來源於該標志所表示的地區,地理標志是指該商品版的特定質權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索所決定的標志。一般都是馳名商標。比如貴州的茅台,山東的阿膠。所以,你出口的商品必須是來自注冊商標的企業。也就是正牌。商標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而成。也屬於知識產權。還要查一下在國外是否注冊商標。防止國外的不良商人惡意注冊簡單說,商標就是商品的身份證。[]
Ⅲ 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的申請受理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全國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各地質檢機構)依照職能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應依照本規定經審核批准。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必須依照本規定經注冊登記,並接受監督管理。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第九條 申請保護的產品在縣域范圍內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縣域范圍的,由地市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地市范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
申請人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有關地方政府關於劃定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的建議。
(二)有關地方政府成立申請機構或認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的文件。
(三)地理標志產品的證明材料,包括:
1.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
2.產品名稱、類別、產地范圍及地理特徵的說明;
3.產品的理化、感官等質量特色及其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
4.產品生產技術規范(包括產品加工工藝、安全衛生要求、加工設備的技術要求等);
5.產品的知名度,產品生產、銷售情況及歷史淵源的說明;
(四)擬申請的地理標志產品的技術標准。

Ⅳ 關於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設計者的權益
(1)獨占使用權
商標一經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核准注冊,商標專用(zhuanyong)權人即享有在一定范圍內對其注冊商標完全的獨占使用權。所謂獨占使用權,就是指他人未
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不得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該注冊商標或者與該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否則,即構成侵犯商標專用權,商標專用權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以保護自己的商標專用權。
(2)許可使用權
商標專用權人可以將他的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並因此而獲得報酬。根據許可人(商標專用權人)與被許可人(商標使用人)簽訂的使用許可合同,商標專用權人
可以保留自己對商標的使用權,也可以放棄使用權,由被許可方獨占使用或者多人同時使用商標。無論是商標專用權人保留或者是放棄使用權,還是商標許可合同的
被許可方獨占使用,或者商標專用權人許可多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商標的所有權人仍然屬於原來的商標注冊人,在商標許可使用條件下,僅僅是商標的使用權發生轉
移,所有權並沒有發生變化。
(3)商標轉讓權
轉讓注冊商標,是指商標專用權人根據《商標法》規定的程序有償地將商標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商標專用權轉讓後,原商標注冊人,即商標專用權人則喪
失對於注冊商標的一切權利,商標所有權轉移給新的商標專用權人,注冊商標本身沒有發生變化,而注冊商標的所有者發生了變化。
(4)續展權
商標續展權是指商標所有權人向商標局申請延長商標保護期限的權利。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如果商標專用權人希望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後繼續使用注冊商標,可以在商標專用權有效期屆滿前申請續展。
Ⅳ 國家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的區別
從申請的意義來說,他們是一致的。對於申請人來說有利於產地農業打造知名農產品品牌,提升產地農產品價值,對於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區域農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注冊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實施品牌化管理戰略,有利於培育地方支柱農業產業,形成地域品牌。
從區別上說
申請人的區別: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的申請人: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關於成立申報機構或指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
農產品地理標志申報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擇優確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等組織
從措辭上來說申請人是有一定區別,實際上也可以認為都是同一人。
申請條件的區別: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
1.在特定地域種植、養殖的產品,決定該產品特殊品質、特色和聲譽的主要是當地的自然因素;
2.在產品產地採用特定工藝生產加工,原材料全部來自產品產地,當地的自然環境和生產該產品所採用的特定工藝中的人文因素決定了該產品的特殊品質、特色質量和聲譽;
3.在產品產地採用特定工藝生產加工,原材料部分來自其他地區,該產品產地的自然環境和生產該產品所採用的特定工藝中的人文因素決定了該產品的特殊品質、特色質量和聲譽。
農產品地理標志
1.產品稱謂由地理區域名稱和農產品通用名稱構成;
2.產品有獨特的品質特性或者特定的生產方式;
3.產品品質和特色主要取決於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4.產品有限定的生產區域范圍;
5.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
總結一下,區別就是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在命名上不一定需要體現地理區域名稱,而農產品地理標志則必須體現,另外農產品地理標志還要求該原材料的產地必須是在申請地,而國家地理標志對原材料的要求可以有部分來自其他地區。可以理解為,農產品地理標志是初級農產品,不能進行二次加工,而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則有部分是可以進行二次加工的農產品。
申請流程的區別: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申請流程

Ⅵ 什麼是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相關的知識請大俠們說明一下,感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的規定:「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不是個別企業的商標,而是多個企業組成的某一組織的商標。集體商標可以使用於商品,也可以使用於服務。集體商標由該組織的成員共同使用,不是該組織的成員不能使用,也不得轉讓。為適應集體商標「共有」和「共用」的特點,它的注冊、使用及管理均應制訂統一的規則,並將之公諸於眾,由集體成員在公眾的監督下共同遵守。
證明商標應由某個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注冊,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冊人不能使用。它是用以證明商品或服務本身出自某原產地,或具有某種特定品質的標志。只要當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這一特定的品質並與注冊人履行規定的手續,就可以使用該證明商標,注冊人不得拒絕。證明商標是由多個人共同使用的商標,因此其注冊、使用及管理需制訂統一的管理規則並將之公諸於眾,讓社會各界共同監督,以保護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專用權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
Ⅶ 截止到現在一共獲批多少個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
需要6-10個月。 1、地理標志產品申報:(1)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應由當地縣內級以上人民指定的容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或人民認定的協會提出;(2)由提出單位組織專家考查、論證該地理標志產品的產地范圍,並由當地(縣級以上)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正式行文);(3)撰寫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產品質量特色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產品標准以及生產、銷售和歷史淵源等方面的資料; 2、受理:將上述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及相關資料呈報國家質檢總局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產品發布受理公告,公示期為2個月; 3、技術審查:對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產品,由國家質檢總局主持召開專家技術審查會,申請人做地理標志產品的陳述報告並就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專家審查組做出審查結論; 4、批准:國家質檢總局對審查合格的產品發布批准公告,即日起對所申報的地理標志產品予以保護。
Ⅷ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有哪些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有:貴州茅台酒、宜賓五糧液酒、安溪鐵觀音、中寧枸杞、金華火版腿、宣威權火腿、龍井茶、文山三七、雲南普洱茶、山西老陳醋、庫爾勒香梨、紹興黃酒、陽澄湖大閘蟹、五常大米、固城湖螃蟹、鎮江香醋、陝西蘋果、煙台蘋果、贛南臍橙等。

(8)新晃國家地理標志擴展閱讀:
《保護規定內容》第二十一條各地質檢機構依法對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實施保護。對於擅自使用或偽造地理標志名稱及專用標志的;不符合地理標志產品標准和管理規范要求而使用該地理標志產品的名稱的;或者使用與專用標志相近。
易產生誤解的名稱或標識及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圖案標志,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誤認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行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可監督、舉報。
Ⅸ 新晃侗族自治縣在那個省
懷化市新晃侗族自治縣位於湖南最西部,面積1100多平方公里,人口26萬。有「湘西明珠」之譽。交通便利 320國道、滬昆高速、以及滬昆鐵路和在建高鐵過境。新晃黃牛入選國家地理標志。
Ⅹ 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要受當地政府授權嗎
國家質檢總局受理地理標志保護申請;對國內地理標志產品實施專門保護。
一、地理標志產品的概念
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范圍
1、來自本地區的種植、養殖產品;
2、原材料來自本地區,並在本地區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
三、質檢總局受理地理標志保護申請,對國內地理標志產品實施專門保護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明確要求,世界貿易組織成員要對地理標志進行保護。1999年8月17日,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標志著有中國特色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制度的初步確立。
2000年1月31日,紹興酒成為中國第一個受到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即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產品。
2005年6月,質檢總局在總結、吸納原有《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和《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的基礎上,制定發布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這個規定的制定、發布和施行標志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制度在中國的進一步完善。地理標志專門保護制度正在成為中國保護地理標志知識產權,提升特色產品質量、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的有效手段,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