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7大地理分區
1. 中國的七個地理大區劃包括哪些
七大自然地理分區的基本依據,一是中國自然地理區劃方面眾多權威版專家多年的科研成權果,二是全國高校地理專業師生普遍使用的《中國自然地理》教材,三是根據長期以來中學地理教材《中國地理》編寫中形成的共識。
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福建省、台灣省)
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西南(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西部阿拉善盟)
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東部含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
地理教材中的劃分則有些不同,具體如下:
東北地區、華北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內蒙古地區、西北地區和青藏地區
2. 中國有哪七大地理分區
中國通常劃分為七大地理分區:華東地區、華南地區、華北地區、華回中地區、西答南地區、西北地區、東北地區。
華東——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和上海市、台灣省。
華南——廣東省(包括東沙群島)、廣西省、海南省(包括南海諸島)、香港和澳門特區。
華北——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和內蒙古自治區的部分地區。
華中——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華中地區的區域中心城市為武漢。
東北——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或說東北四省區(包括內蒙古東部)
西南——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的大部以及陝西省南部(陝南地區)。
西北——寧夏回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青海 、陝西 、甘肅三省之地。
3. 中國有哪七大地區
七大自然地理分區的基本依據,一是中國自然地理區劃方面眾多專家多年的內科研容成果,二是全國高校地理專業師生普遍使用的《中國自然地理》教材,三是根據長期以來中學地理教材《中國地理》編寫中形成的共識。
區劃:
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福建省、台灣省)
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西南(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西部阿拉善盟)
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