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切合地质灾害应急避险
A. 地质灾害应急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第二十七条 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三十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第三十二条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B.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的实施原则与主要任务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是指《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规定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所采取的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的措施,包括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应急搬迁避让和应急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的灾害种类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的具体任务随突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灾害类型、灾情大小、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
9.7.1 实施原则
(1)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快速反应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需要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各部门相互协调,有时需要武装警察和人民军队的配合。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时效性强,需要参与的部门和人员服从指挥、快速行动。
(2)分级、分部门负责
各级政府部门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行动负责,对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还需报上级政府和相关的主管部门。
对交通道路沿线、矿区和水电工程区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与工程有关的主管部门负责。
(3)因地制宜、科学合理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要简便、快捷,时效性强;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原因,危害程度,以及施工条件、施工材料的实际情况,通过科学论证,选取合理的治理技术。
(4)临时措施与长久措施相结合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所采取的措施,既要简便易行、见效快,又要考虑应急治理工程长久利用的问题。
(5)政府指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政府救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活动的义务。
9.7.2 主要任务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的工作阶段以年为单位,其具体任务随突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灾害类型、灾情大小、危害程度等而发生变化。每年平均大约150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费用纳入国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中设立的应急专项经费。
据8省市1991~2003年的统计结果,年均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2564起,其中需要开展应急治理的灾害点约1500处。因此,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的数量不少于前五年新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平均数的60%。从历史资料和未来5年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看,2006~2010年,需要国家财政给予经费补贴的重大地质灾害点约150处。
规划近期(2006~2010年)安排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150处,每处费用按800万元计,共计12.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给予1/3的补贴,中央投资4.0亿元,每年投资8000万元。
进度安排根据每年汛期地质灾害突发情况,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后开展工程治理。
C. 韶关市(乐昌)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演练方案
乐昌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电〔2011〕197号)文件要求,为检验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质量,查找漏洞,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演练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高度,提高我市临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我市群测群防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演练目的
(1)通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我市群测群防建设工作实效,检验各部门职责的分工落实、应急队伍的协调能力、技术装备的合理配置、受灾群众的防灾自救意识,发现灾害发生时应急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找出解决办法;
(2)培训参与演练的乡镇有关工作人员和群众,进一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从而能迅速、高效、有序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3)宣传教育群众,强化防灾意识,提高自救技能。
三、应急演练的原则
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部门配合、密切协作的原则。
四、应急演练现场地质背景
大源镇永济桥村高粱头组后山山体陡峭、土体风化强烈,极易受降水影响发生灾害,此前曾出现过小型滑坡,由于应对及时,未出现人员、财产损失。目前,因连日强降雨出现了地质灾害险情前兆,很大程度上可能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灾情预警等级达到4级,该组20户居民近1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根据有关气象和地质灾害灾情预警信息,大源镇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五、应急演练的组织安排
(一)成立指挥部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杰任演练总指挥,乐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伟荣任指挥长、国土资源局局长谭均伯、大源镇党委书记周杏林任副指挥长,大源镇镇长连旷怡任现场指挥,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演练所在镇、村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乐昌市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演练。
指挥部设综合联络组、宣传报道组、治安管理组、应急抢险组、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后勤物资保障组7个工作组。
参与本次演练的有上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家和兄弟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同志、乐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镇(街道办)分管领导,组成观摩指导团。
(二)各职能组及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国土资源局局长牵头,全面负责各项准备工作的协调与筹划。主要是搞好演练方案的制订,参与演练人员的组织与分工,演练现场的布置、现场解说员的落实等。
(2)宣传报道组:由乐昌广播电视台分管宣传报道工作的副台长负责,现场解说1名、2组摄像记者组成。
(3)紧急抢险组:由一名大源镇副镇长牵头,大源镇应急小分队配合。任务为:及时掌握和报告现场处置和险情处理情况,尽快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
(4)监测调查组:由乐昌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牵头负责,由地矿股、大源国土所工作人员和当地监测员组成,请韶关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参加。任务为:调查、核实险情,组织监测、预测灾害威胁,提出对策和措施。
(5)后勤保障组:由一名副镇长牵头负责,镇干部、村干部组成。任务为:模拟发放应急安置的撤离群众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物品等。
(6)医疗卫生组:由主管医疗卫生副镇长牵头,大源镇卫生院院长、医生等参加。任务为:提供现场医疗卫生安全保障,模拟抢救伤员。
(7)治安保卫组:由大源镇派出所所长负责。任务为:负责封闭进村道路,维护灾区秩序、治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演练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
8月5日上午9:00开始,详见演练流程及时间安排表
七、应急撤离演练现场布置
(1)树立标示牌:包括演练指挥部1块、应急撤离路线指示牌2~3块、应急安置点1块、危险点警示牌、应急救助点1块等;
(2)演练现场横幅:内容为:韶关市(乐昌)主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演练现场;
(3)临时安置简易帐篷2顶;
以上由大源镇政府负责。
(4)指挥、观摩现场:要求地面平整宽敞,视野开阔,便于参演人员集中和观摩演练习过程,为确保安全,需对乐昌峡左、右岸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时间约30分钟。
此项由国土资源局报市政府协调,公安交警负责。
八、应急演练的前期预备
为确保应急预案演练的成功,切实体现统一指挥、迅速、高效和部门协调的一体性,召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会议,讨论演练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为应急演练工作做准备并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演练过程顺利、目标圆满。
大源镇认真组织高粱头组参与演练的群众,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的要安排好安全照顾事宜。
2011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D.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国土资源部总体预案框架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地、州)、县(市、区)级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E.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野外工作指南
为保障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及应急指挥野外工作安全、快速响应,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切实提高应急保障与技术支撑能力,特此制定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及应急指挥系统野外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本工作指南中所列野外工作流程为通用工作流程,具体野外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总体原则情况下适当调整。
野外工作的总体原则:保证安全、快速响应、分工协作、及时沟通。
野外工作现场设现场总指挥一名,负责野外现场全面指挥协调工作,下设三个工作组:现场维护组、设备调试组、单兵工作组。现场维护组(1~2人),负责工作现场秩序及野外设备维护;设备调试组(3~5人),负责卫星通讯设备安装调试;无线单兵组(根据单兵套数确定人员,单套设备配备2人),负责无线单兵操作;各组根据实际需设组长一名。
野外现场工作组在接到应急任务后,应迅速赶往灾害现场,到达现场后,现场总指挥及设备维护组负责确定架设移动卫星通讯站地点,移动站架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避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设立工作点。
2)确保卫星天线安放位置得当无干扰物,避免因遮挡造成信号衰弱或无信号。
3)预估无线单兵活动范围,确保单兵无线传输信号稳定,避免因阻挡、距离过远造成传输音视频质量下降。
综合权衡各方因素确定现场工作地点后,由现场指挥简要部署现场工作及注意事项,野外应急现场工作开始。
现场维护组应按要求划定工作范围,设置警戒线,根据天气情况搭建防雨防尘设施,维持工作区域周边秩序,保证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作范围划定:依据现场指挥及设备调试组选定的设备架设点为中心,根据现场情况划定方圆5~10m范围为工作区域;卫星天线在卫星视线水平方向90°范围内疏散围观人员。
设备调试组负责卫星通讯设备的连接及通讯测试,工作重点是天线的寻星操作,野外工作开始后,设备调试组选派2人迅速组装天线及寻星,天线尽量选择安装在平坦开阔地面,避开风口处,且卫星视线方向无遮挡,天线的组装及寻星操作具体方法参见附件《卫星应急移动站操作手册》中1、2节内容。设备调试组其他人员负责卫星设备线路连接,包括:
1)电源连接。现场应选择安全、可靠、稳定的电源提供设备使用,如现场无法提供可根据情况采用应急车车载取力发电系统供电,若应急车无法到达,则利用便携发电机供电。
2)设备间线路连接。Modem与卫星天线连接,各自收发对应;单兵天线连接,根据单兵活动范围确定采用吸盘天线或升降天线。语音回传天线连接及话筒线连接。
3)在系统连接完成后立即与会商室机房工作人员配合,确认双向声音音量、语音质量、图像位置、图像方向、图像质量、视频流结构是否达到会商的基本要求,当条件满足后及时将系统切换到会商状态。
以上各项操作完成以后,开启设备,具体操作见附件《卫星应急移动站操作手册》中第3、4节,系统开启后,与后方主会场技术人员沟通,确定采用何种方式召开会议,原地待命。
单兵工作组负责单兵无线传输系统工作,单兵系统组装,电池电源连接,单兵与摄像机音视频线连接,卫星系统开启后,测试单兵与卫星通讯站之间音视频传输情况,测试时单兵系统与车载系统保持15~20m距离,避免产生声音混响及其他干扰,测试无问题后,进入原地待命状态,单兵操作参见附件《卫星应急移动站操作手册》第9节内容。
联调:后方会场与前方野外现场进行呼叫测试卫星链路,呼通后双方测试音视频效果,如有问题,应迅速检查各自设备进行调整;如无问题,应调节卫星系统调音设备(参考《卫星应急移动站操作手册》第5节)及视频会议系统(《卫星应急移动站操作手册》第7节),同时测试单兵无线传输系统与后方会场间通信效果,调节相关参数使图像声音质量达到最佳。
测试结束后,等待主会场会商通知,单兵系统根据部署到指定地点就位,等待会商开始。
所有设备安装,应急响应准备阶段应在半小时之内完成。
远程会商开始后,现场工作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应保持肃静,现场维护组维持现场工作秩序,注意看护天线。设备调试组密切注意会商时音视频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会商有序顺利进行,无线单兵组根据主会场需要,将现场资料传回,同时注意自身及设备安全,听从现场指挥命令,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直至会商结束。
会商结束后,现场总指挥通知各工作组任务结束,无线单兵组迅速返回,关闭相应设备,并将设备装回设备箱。设备调试组断开卫星链路,按顺序关闭所有设备,切断电源,拆卸回收卫星天线,收起其他天线及相关线缆,并将设备装车,现场维护组拆除相应设施、清理工作区域。
待全部工作结束后,现场总指挥清点设备,人员全部到齐后,所有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F. 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初探
陈向阳1戴全福2
(1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漳州,363000;2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州,362000)
摘要编制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明确要求,也是地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在编制《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过程中对应急预案的特性进行了探索,并初步提出一个较为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具有全面性和预见性、统一性和程序性、协调性和灵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的特点。
关键词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特性
前言
目前,各地都在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紧急状态订计划、做预案,以期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事件中协调、有序地采取应对行动,在事件后尽快恢复秩序。
所谓的应急,是指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而应急预案则是经一定程序事先制定的应对突发性灾害的行动方案。
泉州市是福建省地质灾害的高发区,据统计,1990~2002年平均每年发生129.1处地质灾害,共造成117人死亡,占本市因自然灾害死亡的22.33%,由于泉州市地质灾害的群发性、突发性特点表现十分明显。对泉州市特别是山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2000年6月18日,惠安县辋川镇后任村居民屋后发生突发性滑坡,造成了9死1伤的严重伤亡事故。2000年6月17日~19日安溪县发生地质灾害187处,8月23~26日发生地质灾害286处,两次灾害数量占该县灾害点调查总数的79.76%。针对泉州市地质灾害的这种群发性、突发性的发灾特点及其造成的严重灾情,泉州市今年发布了《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希望能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尽力降低灾害损失。
1应急预案的特性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认为一个较为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1.1全面性和预见性
泉州市地质灾害大都具有突发的特点,事件的发生往往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全年的各个时期都可能出现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因此在对本地区所面临的地质灾害威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应急预案》将全年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分为四种状态,见表1。
表1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一览表
在应急准备时,既要注重那些已经出现灾害前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及“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达到预警目的),又应该对那些不曾发生但却可能发生的事件(如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尽可能地考虑意外的情况,设想各种复杂的可能。如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山区农村,这些地方多数交通、通讯条件较为不便,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等较为薄弱,因此《应急预案》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首先在第一时间组织、动员基干民兵组织及受灾地村民抢险、自救,并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力量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点),应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进行训练演习。在临灾应急状态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值班管理,保证救援力量可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1.2统一性和程序性
应急反应统一指挥和应急处置的程序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指挥的混乱、失当,反应延误都可能造成灾情的扩大,所以首先应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统一指挥权。《应急预案》制定时首先明确了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为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抢险、评估、治安、通讯、宣传、物质保障等10个专业小组,这些小组在地质灾害应急时都具有其独立的应急任务,每个小组由特定机构领导,并指定若干辅助机构。同时《应急预案》还制定了事件发生时的调查、报告与应急处置的基本程序,并根据地质灾害可能的危害程度、灾情等因素建立统一的地质灾害分级标准,详见表2。
表2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情分级表
注:1.危害程度采用受威胁人数和可能的经济损失两个指标评价;
2.灾情分级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两个指标评价;
3.表中只要两个指标达到一项,即可作相应的灾情和危害程度判定。
1.3协调性和灵活性
协调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预案要与上一级政府乃至国家的应急反应计划相协调,落实上一级政府和国家对应急反应的总体要求以及各项有关的措施。其次要与同级各部门的应急反应计划相协调,以便在事件范围涉及不同辖区时联合行动。与协调性相关的是要有统一的预警信号并保障各有关单位通讯、联络的畅通。
灵活性是指由于泉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在发生时其规模、影响范围、灾害损失的方式等各有不同,因此,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应急预案》强调对紧急事件既要作出统一的、协调的反应,同时也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在遇到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地质灾害紧急事件时,可视情况启动全部或部分专业组的职能。这种组织结构方式使执行各职能的专业小组专长得到发挥,同时能保证这样一种应急体系在组织结构上具有最大限度的灵活性。
1.4权威性和强制性
应急反应关系到公众的安全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在落实预案的过程中应树立预案的权威性,应急预案应由同级政府发布,在预案的编制过程就应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正因为如此才可保证预案的执行具有强制性的属性。如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就是预案强制性的最好体现。
1.5开放性和可扩展性
开放性是指预案的制定应当吸收社会各个方面的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我市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还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特别是那些需要有关部门、机构、组织(如交通、建设、水利、旅游等部门)配合才能加以实施的措施,一定要充分沟通和交流。第一,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了解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的职能、责任、工作程序,争取公众的支持和监督,为公众在事件发生时寻求相应的帮助提供方便。第二,要建立公共的地质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用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稳定公众的情绪,消除他们的恐惧,引导他们配合应急行动,传递正确的自我防护知识,切断谣言的传播,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反应,发现偏差及时纠正。第三,要有对预案进行事后评估的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扩展性是指应急行动应当特别注意与上一级政府和国家的应急反应计划、与各类非政府组织如,红十字会、志愿者组织、慈善机构等相关计划相互衔接。一方面可以利用上述单位的技术优势弥补本地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
2结语
综上所述,一个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不是独立的,它和其他部门的应急计划(或预案)是应对社会经济生活突发性事件的有力保障,是地方统一的灾害综合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它能使我们在遇到各种突发的紧急情况时迅速启动预案,按程序执行对策,使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及时、有序、高效地进行。